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04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共7篇)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1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市拟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院校2011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的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7、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具体办法请于报名时查看蓬莱人事编制网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4月14日 查询时间:2011年4月14日—4月15日报名网址:http:// (蓬莱人事编制网)

三、缴费与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4月15日—4月1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蓬莱市人才市场(市人民医院东200米)。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本人务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缴费与资格审查工作。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毕业时间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

逾期未办理现场缴费与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作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缴费成功后,于4月25日—4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参加考试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本人务于现场缴费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级优秀毕业生要出具《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普通类职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普通岗位。报考护理岗位的可兼报防疫岗位,如防疫岗位出现空缺,则将剩余计划用于补录兼报防疫岗位但未被聘用的护理人员,具体安排是在护理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兼报人员笔试成绩按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重新组织面试。镇街卫生院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计划调整到西医临床岗位。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30日,笔试的相关事宜见准考证。普通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

医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占2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内容:西医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麻醉、预防医学、精神医学、防疫、妇产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使用护理试卷,药剂使用药剂试卷。

各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人事编制网()上公布。

五、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蓬莱人事编制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各岗位类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笔试成绩相同,普通类职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医药类职位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仍无法确定,一并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普通类职位、镇街卫生院和镇街计生站由录用主管机关拟定派遣意见,不服从派遣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2

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人事厅、编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176号)文件精神,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6名工作人员(全额拔款事业单位698名;差额拔款事业单位58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含2011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族别不限的岗位中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4、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

5、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6)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具体详见《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请于5月16日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部门,由县(市)人事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10︰00时-5月23日18︰00时。

2、缴费时间:2011年5月17日-5月24日(每天10︰00-18︰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rsks)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1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13日10﹕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答题纸(卡)0.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低保证、身份证和低保审批表(除低保审批表需要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费用、笔试费用的缴纳采用网络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

(1)网络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打印下载《报名表》后,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使用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或U盾,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可持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县市人事部门办理缴费。

地区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依据网上银行缴费数据和县市人事部门上报缴费的《报名表》,进行缴费确认。

5、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含计生)、农业、农机、林业、水利、畜牧系统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非专业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如:财会、计算机、法律等),文体(含文工团)、广电、教育、交通、财政、国土、民政、统计、劳保、党校和其他系统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卫生、计生、水利专业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其它科目答题语种由考生自选;

(5)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6)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4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田玉龙网网站及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文工团系统、广电系统播音主持(配音演员)、驾驶员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地区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需持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证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6)和田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需提供现役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5日-7月7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5日-8月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经过三次抽签后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考虑到文工团、广电系统播音主持、驾驶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理论知识为辅的原则,在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驾驶员面试成绩占3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由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事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4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3日-8月2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和田玉龙网网站以及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0903-2069174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2069247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0903-2023466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0903-2022597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903-2069143

附件:1.2011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2.《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1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1.2011年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时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职位中任何一项条件而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例如:考生在2011年7月4日后将户籍迁移到和田的,其户口不能视为和田户籍。)

二、《职位表》中35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2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

三、民考汉或没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不受HSK条件限制,汉族或维吾尔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时应填报族别不限的职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的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信息为准。

五、考生在报名中要认真如实填写加分项目,如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符合自身条件的其中一项加分项目填写,不得多选。在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进行核减,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项目。

六、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是指在参加反恐、救灾等突发性事件中牺牲的由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的人员。因公死亡人员不在范围之内。

七、考生在报名时需注意专项岗位,报考时只有符合专项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方可报考相应职位。

2.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3

员简章

温馨提示:2015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选择单位。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余庆县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请关注: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其中A、B、K组职位笔试全部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I02、I07、I08职位及J组职位专业知识为临床知识,H职位为小学语文教师知识)。

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天内在余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除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以外,其余事业单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幼儿教师需测试歌舞表演技能),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在余庆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中公贵州事业单位为你提供贵州事业单位面试培训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外县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咨询电话:0851—24623388(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851--24706018(纪检部门)

更多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访问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4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曹县人民法院管理岗位10人;

2、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10人(计算机专业4人、法律专业6人);

3、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40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省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曹县人民法院管理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曹县事业单位(未满3年)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报考乡镇办事处岗位: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一楼服务大厅(长江路中段);报考法院、检察院岗位: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服务大厅。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5张。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但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曹县人民法院或曹县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签字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类某岗位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报考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两科;

2、报考曹县人民法院、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10:00,申论2012年9月23日上午10:30-12:00;

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为2012年9月23日下午14:30-16:00,申论(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2012年9月23日下午16:30-18: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计算办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分数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70元。

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领取面试通知,2012年9月29日开始面试;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察院管理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领取面试通知,2012年10月1日开始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办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计算机或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第三按面试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报考乡镇办事处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检察院岗位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考简章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5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学历以2012年8月9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专科毕业生年龄26岁以下(1986年8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宁津常驻户口或宁津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在宁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4、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纪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大厅人事局服务窗口资格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5239117);

3、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中心大街中医院东邻二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需8月9日前取得),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应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后实施加分。对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同时(8月22日前)到县公安局政治处(公安局二楼西首,电话5776012)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以《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附件4)为准。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岗位数1:1.5的,按照1:1.5比例消减计划。A类出现消减计划按照专业技术1--3的顺序每岗位1人依次重新进行分配;C类出现消减计划按照专业技术5—7的顺序每岗位1人依次进行重新分

配。达不到1:1.5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不再分配。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录工作全过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1.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2.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公布后,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20(含2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计划30(含30)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50人。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应聘人员的认识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附件5)。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合百分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笔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入围人员专业及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确定A类人员分配岗位。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C类人员为基层项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锻炼三年,期满考核优秀选调到县直工作。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附件1

201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4

2012年宁津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doc 附件5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详见《黄岛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市茂腔艺术传承中心表演职位的考生,适当放宽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后出生),目前仍在黄岛区服务的、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户籍不限。

3、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4、目前在黄岛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在黄岛区服务的“新农村大学生”也可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5、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黄岛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5月9日9:00-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原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

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其中,报考职位需全日制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

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黄岛区“新农村大学生”出具服务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

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综合类9:00—11:30

其他专业类9:00—11:0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到原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于笔试后登陆胶南人事人才网查询)。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抽签决定面试考评顺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其中,报考市茂腔艺术传承中心紧缺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需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胶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若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等额组织体检。未构成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

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cn)予以公布。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胶南人事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161736(8: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161863(8:30-17:00)

2011年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7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后出生)。目前仍在胶南服务的或胶南户籍(生源)的,服务期满未就业、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含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不受户籍、年龄的限制。

4、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5、在校大学生(不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胶南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如果无对应学科,根据大学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5月10日-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胶南市招募的新农村大学生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逾期不再受理)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出具服务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加分情况、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考评人选及面试相关事宜在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公布。

(四)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于笔试后登陆胶南人事人才网查询)。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教材(职业学校为职业高中教材,幼儿园为幼儿园教材)。抽签决定面试考评顺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胶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若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等额组织体检。未构成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根据我市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及各学科的招聘计划,被招聘的毕业生按考选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

2、新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含非师范类音、体、美、计算机专业)安排到我市中小学任教,其中到乡镇学校任教的,先在城区学校顶岗培训一年,一年后再全部回原乡镇学校任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安排到我市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安排到我市职业学校任教。

3、非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4、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时间公布成绩。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市纪检监察及教育行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161736(8: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161863(8:30-17:00)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本简章由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一篇:感恩节记事初中一年级作文下一篇:学案导学 当堂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