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2024-05-15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通用12篇)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篇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脱贫攻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考勤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员公益性岗位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公益性岗位共计1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一人多岗、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了监测员的岗位职责。

三、按时拨付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完成考核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打入监测员的一卡通账户,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

公益性岗位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有些监测员文化程度不高,监测日志记录还不规范;二是有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出现人员私自外出,未实行请销假。对于存在问题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整改落实,严格按照监测员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所有地质灾害监测员日常监督管理和技能培训,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篇2

10月9日, 富滇银行召开“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动员会, 李春晖行长作动员发言, 曹艳丽副行长主持会议, 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张腾介绍“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方案, 各部室总经理、各分支行行长、风险总监参加了会议。

会上, 李春晖行长指出, 此次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 重点是巩固和深化“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全行必须高度重视, 认真自查:一是高度负责, 加强领导, 本次自查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各部门、分支行要提高认识, 高质量、严要求的推进落实;二是加强沟通, 及时汇报, 各分支机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 要严格按照程序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 及时与监管部门汇报;三是以重点为导向, 加大问责力度, 围绕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审计厅专项审计和银监现场检查反映出的问题, 要加大自查力度, 加强整改落实监督, 杜绝屡查屡犯, 各部门、分支行, 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问责;四是不断完善机制体制, 对发现的问题有效根治。

曹艳丽副行长强调, 全行上下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此次“回头看”自查工作, 将本次自查工作与落实整改巡视组反馈意见及风险管控工作有机结合, 会后认真学习银监会和银监局的文件精神, 按照该行的自查工作方案, 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

关于广西公益性岗位的调研报告 篇3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03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03—2011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11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11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03年至2011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03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11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

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間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

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專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篇5

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人社发(2012)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成立专门班子,对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与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我处按照省、市、县关于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达到了巩固完善充分就业的要求,在工作中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困难对象实行再就业援助,做到人员、经费、岗位“三到位”。

我处主要负责xxxx管理与绿化物管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去年我处共有xx个(管护)保洁岗位,今年3月份,随着东河沟游园的正式接管及市县主管部门对园林管理要求的提高,我处管护任务不断增大,我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增加(管护)保洁岗位x名。现我处共有保洁岗位xx个,xx名保洁人员全部在岗,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男性年龄均在xx岁以下,女性年龄均在xx岁以下,各项条件均符合岗位要求。

岗位设置分布情况是:vvvx名,bbbbx名。

二、人员管理与工资福利

管理处与每位聘用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明确每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公益性岗位考勤考核、请休假等管理制度,确立了管理处管理人员分片包抓管理的制度,各片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汇总,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均配有劳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每位工作人员轻松上岗、安全上岗。

按照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用工有关规定,我处除确保按时发放岗位工资外,为每位工作人员办理了人身伤害保险,按月配发手套、洗衣粉、肥皂等劳保用品,并在夏季配了白糖、霍香正气水、草帽等防暑降温用品。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我处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四、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我处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事和人。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政府实施公益性岗位是惠民政策,也是针对就业压力的影响,设置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我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激励机制。由于没有奖励资金,奖惩机制仍难以建立,导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二是公益岗位人员年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比较困难。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素质较低、自由散漫;有时不及时落实工作,工作积极性比较差,也无法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退,就会出现无理取闹等问题。三是随着管护区域进一步扩大,现有的人员已不能满足需求,同时管理经费不足。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篇6

根据油田公司提出的67次岗位大检查精神,我科依据公司对科室安全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自查自改,现做整理进行汇报。

一、科室查出的问题:

1、设备维护和养护方面做得不够。首先是设备记录填写不

及时,发现问题使用者能及时联系设备科进行维修,但维修记录有时填写,有时因忙就未记录。其次对空气压缩机的养护做得不好,未定期排放废水废气。对X光机使用后有工作人员忘记关闭电源现象。

2、我科即将开展种植牙项目,但科室种植室的各项水电、治疗机的安装还未就绪,等待进一步完善。

3、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还待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人员要有

不断学习业务的意识,学无止境对医护人员来讲是终身的,只有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前沿医疗信息,掌握精湛的医疗技能才能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患者。

二、科室整改的措施:

1、加强个人负责设备的制度,科主任和安全员定期检查资

料填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延长设备的使用期限,降低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2、科主任通过与后勤、设备科的积极联系,加大对我科种

植室水电、治疗机的安装和各项调试,争取种植牙项目如期开展,增创经济效益。

3、科主任通过与院领导的沟通,增加我科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的机会。短期外地培训、科室业务知识讲座、病例交流、定期业务知识考试等多方面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通过科室人员所学和所修专长,形成具有个人特色又综合发展的全面口腔治疗体系,更好的为油田职工及家属服务。

公益性岗位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篇7

一、公益性岗位的概念

公益性岗位是再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名词, 对于这一概念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3]4号) 对公益性岗位的解释为:“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 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依据百度百科的解释,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 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概括起来有三类, 一是基层管理岗位, 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等。二是基层服务岗位, 包括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服务、托老托幼、助残服务、社区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等。三是机关单位的后勤岗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1)

简而言之, 公益性岗位就是由政府出资、政策扶持或社会、团体筹集资金,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和特点

公益性岗位一般由政府出资开发, 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设置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 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因此公益性岗位应具有以下特点: (1) 政府购买岗位或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 符合公共利益, 适合安置就业困难或者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岗位。 (2) 就业人员具有特殊性, 一般是《就业促进法》中的就业援助对象, 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工人;四零伍零再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伤残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退伍军人等。 (3) 用人单位并非政府和劳动管理部门。 (1) 公益性岗位虽然是政府出资或者政策扶持的岗位, 并且是通过人社局同意而设置的岗位, 其岗位劳动者的工资也由财政部门负责, 这使很多人认为这些岗位的劳动者是与政府或者人社局签订劳动合同, 然后由劳动部门派遣到各单位工作。其实不然, 这些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 依然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政府只是提供相应的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只是指导的平台, 真正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人单位和岗位上的劳动者。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者的工伤责任问题

从公益性岗位的特殊性可以看出,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但本质还是很容易认清,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这个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由于在岗位的设置和工资、福利来源的特殊性, 致使其表面上又多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招聘是由用人单位申请, 然后报人社局, 再由政府出资或者政策扶持设置岗位, 由财政局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缴纳部分保险, 用人单位则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 负责这些员工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劳动者还需缴纳个人部分的保险。所以一个公益性岗位的用工往往会涉及到政府、人社局、用人单位等部门, 使其关系变得比一般劳动关系复杂。

“五金”的缴纳也是个复杂的问题。“五金”的缴纳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单位缴纳的, 一般是70%, 另一部分是需要个人缴纳的, 一般是30%。有的政府为了方便岗位补贴的落实和“五金”的缴纳, 政府在补贴上就是一个公益性岗位补助一定的金额, 这些补贴中就包含了公益性岗位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部分保险。在实际的操作中, 单位为了防止有的劳动者在单位缴纳了单位需要缴纳的保险后, 个人部分个人不主动去缴纳, 致使这些保险没有得到落实的情况发生, 就直接在政府补贴的岗位补助上扣留下来, 一并交足“五金”, 然后将扣完的钱作为工资发放给这些岗位上的劳动者。

从上边的分析来看, 如果正常情况下,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事故, 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但在本案件中, 用人单位将政府给予的补贴扣留下来, 又没有及时的给劳动者缴纳“五金”, 致使劳动者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 因此,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本案例中,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五金”, 政府、人社局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有的人认为政府在岗位的设置上提供资金和政策扶持, 并且劳动者的报酬也是政府支付, 因此, 劳动者和政府间也是劳动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政府仅是在政策上为了解决就业难的情况下, 依据用人单位的申请, 从财政中划拨资金来设置公益性岗位, 以解决就业难和下岗员工的再就业问题, 是政府行使对社会的管理权, 并没有实际参与到劳动者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中来, 也没有享受到劳动者所创造出来的利益, 因此, 政府和公益性岗位上的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对劳动者因工造成的损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人社局在工伤中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有的人认为, 公益性岗位是通过人社局招聘进来的, 而且有的在签订合同时, 也在人社局签订, 因此, 人社局作为第三方, 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不然, 如果需要一个部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就必须其有过错或者不作为的行为, 如果说是人社局招聘并在那里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承担责任的话, 对其来说也是不公平的。那么人社局在该案中是不是就一定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这个也不是绝对的, 因为《就业促进法》有相关的规定, 其职能除了为就业提供服务之外, 还要对就业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对公益岗位人员的“五金”待遇的落实情况有监督的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监督义务的, 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结语

公益性岗位是当前为了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中, 政府出资或者政策扶持而设置的非盈利和服务性岗位, 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形成劳动关系, 人社局在里面是起到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他们的职责和义务都是清晰可见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立法保护, 致使很多问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不少的争论, 但我相信随着我国的法治越来越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健全, 对于这部分劳动者的立法保护也会越来越贴心。

参考文献

公益性岗位工作总结 篇8

通过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充分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等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政策效应。截至11月底,我辖区新增就业岗位8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60余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余人,免费职业介绍260人。

二、多渠道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双向选择平台。今年以来,我辖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常3场招聘会共联系了5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服装加工、机械制造、市场营销、保洁绿化、家政服务、企业管理等1200余个就业岗位,现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达120余人。1、4月3号13号,以康庄社区牵头的到北京保安公司就业的招聘工作拉开序幕,我们通知辖区30岁以下的男性失业人员报名登记见面应聘,为适龄青年提供就业信息,现场咨询百余人,报名人数30余人。2、5月6日市总工会在鼓楼广场召开大型供需见面会,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多达700余人,仅临纺社区就有632人参加,参加企业两个:宝珠药业公司和家福乐,共提供就业岗位80个。当天达成就业协议或就业意愿的50人。3、6月16日,双拥社区与恒安房地产公司联合在双拥社区举行人才招聘会,恒安房地产公司提供就业岗位150余人,当天参加招聘会的300余人,现场就业登记的有80余人,达成就业协议的40人。

三、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范管理。

1、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劳动保障工作,积极响应《尧都区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积极促进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动脑筋,在社区开发专职计生员、便民服务、门卫、司机等公益性岗位21个,通过竞聘面试,现都走上了工作岗位。另辖区失业人员在其他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还有5人。

2、自XX年4月20日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以后,我们结合《尧都区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了路东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管理办法与考核办法,健全了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的档案。规定每月公益性岗位人员集中学习一次,讲评工作情况,谈收获、说感受、解决新问题,同时定期不定期的对上岗情况进行走访,并由社区每月对上岗人员的工作情况写出鉴定并上报考核月报表。

3、按照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根据尧区劳社发【XX】17号文关于《尧都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大力宣传,在每个社区和重点小区张贴通知和报名须知,让大家都知道报名的程序和所带证件,不要错过报名机会。在3天的报名过程中,我们都仔细看证件,认真做登记,证件不全的让其补全,不符合条件的,耐心做思想工作,认真做解释,让其满意而去。3天共报名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21人。

四、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

为帮助创业人员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和理念,减少创业风险。推荐辖区参加我区举办的syb创业培训10人。

五、统筹城乡就业,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公益性岗位工作总结 篇9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摸底调查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再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

2、安置人员扶持政策落实不完整

3、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对象范围太窄

4、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联动机制未形成

5、有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政策

一是公共管理类

二是社区服务类

三是为公共事业提供有偿服务类

2、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辞职报告 篇10

尊敬的领导:

首先我对前段时间没有在职工作表示深深的歉意,诚望领导谅解。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单位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单位工作也有一年多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在此工作期间多受诸位领导的悉心照顾,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最近因为参加了XXXXXX招聘考试,经过层层选拔,我顺利的考上了岗位,因此不能继续在此工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请求辞职。

最后,我为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的诸多不便深感抱歉,并请各位领导谅解我的处境,再一次致谢。

此致

敬礼!

年度公益林的自查报告 篇11

20xx年度我街道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xx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公益林自查工作的函》〔20xx〕xx4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对20xx年度公益林管护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55亩,涉及7个村914户农户。

二、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情况完成

(一)管护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 20xx年年初,全街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xxx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管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员的责、权、利关系,并进行了细化,用来更好的执行。

2. 20xx年全街道实行街道、村、社三级联动方式,层层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开展好公益林日常管护。

3.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省森林消防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xx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切实规范林区农事生产的用火行为。

4. 为认真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xx街道公益林管护验收制度》。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 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共签订管护合同714份,其中街道与村7份,村与社及户共721份,让社会各界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

2. 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公益林管护,主动管护,20xx年我街道管护人员为公益林除草率达98%,有效地保证了公益林的生长。

3. 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4. 严格执行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侵占林地,我街道20xx年已申报市林业局核减爱国村901项目征占地面积,未发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

紫阳县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 篇12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2]5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就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1、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自2006年起实施,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个,其中:城市社区类岗位23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66%,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12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34%。2007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0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62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0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 的%。2010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2011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2006年,全县享受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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