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2024-09-13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共8篇)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1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百姓的健康,人心安稳,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产的进步,本着节约成本,简化程序,鼓励企业信心的目的,政府曾经提出食品免检政策,然而今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使政府重新审视直至最后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这一政策法规的改变,揭示出政府与与时俱进的政策制定方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以及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

目前免检制度的废除,在短时间内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某些政府会借质检由头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其他省市同类产品的进入;在检验工作中由于一些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造成公权力滥用的情况发生;繁琐的检验程序给企业带来不便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免检制度的废除势在必行,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免检制度实质上是国家为企业做出担保,使不同企业处在不公平的竞争之中。从社会角度来讲,近年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中,免检产品大大存在,造成人们对政府制定免检产品制度标准的怀疑,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因此废除免检制度是正确的,切实将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任务。政府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多方努力,多管齐下,责任落实,行之有效。

一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使食品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推进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制定与国际接轨且符合我国国情的检验检测标准,积极探索标准化检测程序,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与管理,不致形成政府监管缺位。建立从源头抓质量、全过程监控的监控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检验机构建设,提高质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各级检验机构的建设,对质检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适应新产业新产品的质检要求。各级工作人员要贯彻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工作中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做好质检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对发现违规行为,立即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倡导社会监督,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调动各方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监督氛围。引导各个企业规范自身行为,重视产品质量,以新技术和新产品获取利润。鼓励消费者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开展听证会,信箱制度听取各方意见,使群众参与到其中,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2

邮政体制改革与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和我国整体经济息息相关, 因此对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考虑还应该放在邮政业、快递业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转型, 包括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进行考虑, 这也需要对邮政业和快递业的阶段性特点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

邮政业和快递业的阶段性特点

第一, 我国已经成为邮政大国和快递大国。2012年我国每天的快递量突破1500万件, 相比2010年每天快递量1000万件, 增长迅速。尽管目前我国快递量在世界排名第三, 但快递大国的地位已经确立。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在还不是邮政强国, 也不是快递强国, 和发达国家相比, 无论是服务能力、水平还是效率和品牌之间的差距都非常大。

第二, 我国邮政业包括快递业整体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主要是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全球化进程和信息化进程。

第三, 邮政业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征特别明显。首先体现在我国邮政业没有以现代服务理念, 或者说没有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也没有形成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发展方式;其次是结构不合理, 增长方式粗暴, 快递市场发展混乱, 包括创新能力比较弱, 竞争力也不足。同时整个行业与社会的包容性不够, 在行业发展中存在着很多令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 如诚信缺失、偷盗等行为。这些问题都影响了邮政业、快递业的发展, 也难以实现有效或者高效的普遍服务。

第四,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发展比较缓慢, 与快递业的高速增长形成了非常巨大的反差。此外, 邮政领域还存在不合理的体制和机制。尽管邮政业改革已经开始, 并且在2005年提出“一分开、二改革、四完善”等措施, 但目前只做到了第一步, 后面还没有推进, 改革任务还非常艰巨。

邮政体制改革的任务

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满足人民需求的一个邮政行业, 就需要进行邮政体制改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 就要通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注重市场效率与活力。这是因为改革确定的指导思想, 就是要解决邮政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要求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矛盾以及突出问题, 要按照服务民生、增强能力、优化结构、促进转型的要求深化改革, 形成邮政普遍服务能力, 做大做强邮政业, 构建全国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 加快完善邮政业监管体系,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使邮政业能够进入到充满生机的发展阶段。

因此邮政改革体制目标应该是全面激发邮政市场的活力, 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邮政普遍服务制度, 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邮政普遍服务, 建立健全权威高效垂直的邮政监管体系, 完善邮政现代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价格清晰、资源配置优化的体系, 为我国邮政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具体任务首先是要加快实施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的分离, 具体方案是可以探讨的, 比如二分法, 就是把普通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开, 但是拆分也是有具体前提条件和路径的。

第二个任务就是要完善邮政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业务的转型升级, 创新模式, 并且规范邮政市场。

第三个任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如何建立的问题, 涉及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是因为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确实存在亏损, 所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持续发展, 是一个战略性的任务, 也应该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

征收基金不能影响行业发展

关于如何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关键还是政府的管理责任。从政府层面而言, 第一靠宏观调控, 第二靠公共服务, 第三靠立法监管。所以, 在邮政普遍服务这一块, 政府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而目前关于普遍服务基金如何征收的问题, 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

首先是理论上还没有完全理清。业界现在对于邮政普遍服务的内涵外延, 以及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保障还存在很大的争论。普遍服务基金补贴的是普遍服务还是特定的企业也没有定论, 这是因为我国现在只有一家企业在做普遍服务。此前我国在进行邮政体制改革时, 国家已经进行了财政补贴, 这实际上相当于普遍服务基金的概念。

其次是快递业到底属于邮政业, 还是物流业, 或者说是部分属于快递业还是物流业, 也需要研究。因为随着技术的进步、业务的跨界, 快递、快运、物流的边界逐渐模糊, 业务边界的不清晰, 也使得政策层面上遭遇了很多挑战。

因此在上述背景下, 进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要以不影响企业的发展为前提。我国目前快递业发展处于高增长阶段, 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很小, 整体竞争力比较弱, 而且受跨国快递企业的竞争压力非常大, 如果普遍服务基金的出台影响了整体行业的发展, 就需要重新审视。

第二是基金的征收必须要体现公平、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原则, 以及遵循WTO的规则。

第三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一定是促进行业发展的, 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发展和改革是统一的, 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一定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特别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要与普遍服务的提供、普遍服务的管理, 包括补偿机制等进行统筹考虑, 在制度设计上应该有系统性。

总的来说,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出台需要充分考虑到宏观经济的形势和产业发展的形势。当前, 我国快递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非常多, 特别是中小企业, 由于要素成本的上涨, 转型升级的瓶颈难以突破, 尤其是在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问题。因此在现阶段是否向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还值得商榷。

食品安全与政府职责 篇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生产力迅速发展,但是,在这繁荣的市场大潮下,却涌动着一股制假售假的肮脏的暗流,污染着和谐的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奸商为追逐私利,制假售假,仅2012年10月以来,经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曝光的制假售假案件就有:

1 浙江、广西等地的一些不法商人用贝壳粉假冒珍珠粉,销售给广大的食用珍珠粉的消费者,造成不良后果。

2 山东、河北一带,一些不法商铺向酒店,饭馆等饮食加工企业推销一种名叫“一滴香”的添加剂。据其广告称,只需使用少量的“一滴香”,能使“开水变成高汤”。许多酒店,饭馆为了降低成本,纷纷使用这种添加剂。而消费者却不知道其为何物,即使国家卫生监管部门也不知道其成分。

3 2010年安徽毫州的药材交易市场,出现大量形似中药柴胡的另类植物。还有一些奸商则将硫磺熏蒸过的人工种植的人参卖给不懂药材知识的消费者。据中医药材专家说,假柴胡不但没有退热安神的功效,甚至会起反作用;而用硫磺熏蒸过的人参虽然表面白白净净,实则已成毒药。

4 浙江上虞、慈溪、杭州等地的一些不法厂商,用生虫变质的稻米加工出果糖,大比例(高达40%至50%)地掺入蜂蜜,售给消费者。营养学专家指出,这种掺假的蜂蜜对人体有害,但却难以鉴别。

………

其实,制假售假现象并非起自眼下,早在改革开放之处即已有之,但近些年来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

1、 在个人和家庭消费品市场,假货已从穿戴,日常用品向食品,药品领域泛滥。

早期的制假售假,还仅限于人们的穿戴用品,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不过是经济上的。而现在却要威胁到千千万万的健康,甚至夺取人的生命。例如用工业酒精假冒白酒,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前者足以致人死亡,而石家庄三鹿奶粉已导致数千婴幼儿深受其害,甚至失去生命。

2、 食品,药品的制假售假已经公开化

制假售假行为深为人们痛恶,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而现在食品,药品的制假售假行为却堂而皇之,成了“公开的秘密”。如江苏,广西的貝壳粉生产,浙江上虞的掺假蜂蜜,河南一些地方在菜籽油中添加香精以假冒芝麻香油。

上诉制假售假的新动向,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使得消费者们惴惴不安,胆战心惊,失去了对市场的信任。而对那些诚实守信的厂商而言,也是一种较大的打击。

二、制假售假猖獗的原因

制假售假是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社会腐败行为。而导致此种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对金钱利益的追逐,是制假售假的动力。

制假售假的奸商泯灭人生,对个人利益的疯狂追逐,这种内在的动因驱使着他们视法律如同儿戏。

(二)政府监管不到位,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

总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而法制的全面性和严肃性,要靠各级政府的作为来体现。可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政绩”,为了所谓的GDP发展目标得以实现,为了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不顾消费者的利益,采取地,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

(三)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为制假售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随着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品市场。而由于人们消费偏好的改变,会出现某些商品供不应求的状态。不法奸商会利用消费者对商品知识的不了解,使用现代化的促销手段,欺骗消费者。

三、综合治理,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假售假行为猖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

(一)建立健全各种制度,织成防止和打击制假售假的“天网”。

1、厂家和商家的商品申报制度

任何商品,尤其食品,药品等直接涉及人身健康的商品,其生产厂家及其影响者,必须在商品标签的醒目处表明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对 人身健康的影响,并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申报。

2、消费者举报制度

消费者对商品的成分构成和商品质量提出质疑,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在对商品进行审验后予以答复。

3、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制度

凡是已经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或被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检验出对人类健康有害的商品,政府都应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4、政府问责制度

各级地方政府都应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防止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严厉惩治为了个人的“政绩”,不管不问的渎职行为;严肃查处与制假售假者互相勾结,从中谋利的腐败行为。

(二)开展长期的法制教育,让“法制经济”的思想深入人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的法制思想教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法制观念并未真正融入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依然屡屡出现,就是一个明证。这说明法制教育的目标还远未达到,法律对那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而言,还没有足够的震慑力。必须进行长期的,艰苦的,细致的教育,并且把这种教育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融入民族的血液。

(三)实行长期的高压政策,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

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可能是立竿见影的。在当前制假售假活动越来越猖獗的情况下,政府应当为民请命,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和制定严厉的法律,并且长期地保持对制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刹住这股图财害命的歪风。要严厉的惩罚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决不能对他们心慈手软,只有采取更为严酷的制裁手段,才能使他们在强大的威慑力前胆战心惊,终止犯罪,从而有效的保障人民的安全。

(四)进行全面的食品、药品检查和检测

鉴于当前制假售假活动已经向食品、药品、保健品领域转移的现状,政府所实行的专项治理活动极有可能成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为。当政府治理和打击珍珠粉的造假犯罪活动时,不法分子就会转移到芝麻油、蜂蜜等其他商品方面,继续为非作歹,造成了极大的消费心理压力。因此,有必要进行全面的食品、药品检查,并对各种食品、药品价格企业进行长期检测。

(五)加强社会力量的监督和约束

当然,要求政府承担全部的市场监管任务会有相当大的难度,政府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政府可以借助社会和民间力量对市场进行监管。例如媒体和舆论的监管,一方面可以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曝光,对消费者起到提醒作用,对不法分子起到警告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向政府提供了治理的方向。所以,政府应加大对媒体的支持力度,保证记者的采访自由和记者的人身安全。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4

生产职责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当场收缴的罚款,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__日内,交至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A.2 B.3 C.5 D.7

2、[2008年考题]爆破帽是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一种,其爆破压力误差较小,泄放面积较小,多用于容器。A:高压 B:超高压 C:中压 D:低压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3、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下列特种作业人员中不符合规定,已经不能再从事特种作业的是 A:外聘电工老李年满63岁 B:焊工小张初中毕业

C:电工小王年刚刚满18周岁,初中毕业 D:小吴技校毕业,电工专业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4、[2008年考题]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大类。A:管道噪声 B:变压器噪声 C:交通噪声 D:机械性噪声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5、影响材料硬度最直接的元素是__。A.硫 B.磷 C.硅 D.碳

6、[2010年考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A:责令立即改正 B:责令停止燃放 C:对作业人员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D:吊销《焰火燃放许可证》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7、在锅炉爆炸事故中,指锅炉承受的压力并未超过额定压力,但因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严重变形、腐蚀、组织变化等情况,导致主要承压部件丧失承载能力,突然大面积破裂爆炸。A:水蒸气爆炸 B:缺陷导致爆炸 C:超压爆炸

D:严重缺水导致爆炸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其中第三级响应是指__。A.必须利用一个城市所有部门的力量解决的 B.需要国家的力量解决的

C.只涉及一个政府部门权限所能解决的 D.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作解决的

9、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不设年检。A:2 B:3 C:4 D:5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0、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中不包括。A:碰撞事故 B:浪损事故

C:船舶污染事故 D:自沉事故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1、__是一种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的创造性分析方法。A.危险指数方法 B.安全检查表方法 C.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D.预先危险分析方法

12、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包括。A:吊钩缺少护钩装置 B: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 C:吊钩品种规格选择不当 D:吊装方法不当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在水运交通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于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来说,目前国际危险货物海运量约占海运货物总量的。A:40% B:50% C:60% D:70%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4、火药燃烧的特征中,__指火药要具有相应的强度,满足在高温下保持不变形、低温下不变脆,能承受在使用和勤务处理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保证稳定燃烧。A.燃烧特性 B.力学特性 C.安定性 D.安全性

15、瓶阀冻结时,应用__解冻。A.温水 B.太阳光

C.45℃的热源 D.用火烤

16、×日,某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 540万元,并引发× ×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 ×石化分公司双苯厂“× × ×”爆炸事故和× ×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他装置、设施连续爆炸。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 ×江。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 ×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 ×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六是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该事故如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等级属于重大事故。A:特别 B:特大 C:重大 D:较大 E:一般

17、煤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__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A.10 B.20 C.24 D.48

18、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法对同一类问题均作出相应规定时,其法律适用原则是。

A:普通法优于特殊法 B: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C:普通法与特殊法同等适用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9、2007年9月9日上午8时35分,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在粗铅冶炼建设项目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生一起喷炉灼烫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该建设项目于2005年3月由A省冶金研究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2006年2月该公司与B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顶吹沉没炉炼铅新方法”技术转让合同,4月开工建设。该建设项目采用富氧顶吹熔炼工艺,属熔池熔炼,其反应区位于渣层。精矿、熔剂、燃料和富氧空气连续加入炉内,富氧空气输送喷枪头部沉没于渣中,气泡从熔体中逸出形成的烟气通过烟道进入制酸系统。反应产出的粗铅和富铅渣通过炉体下部的放铅口和放渣口间断放出。富氧顶吹熔炼炉和喷枪是该工艺的两个核心设备。事故发生前,该装置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9月9日凌晨在试车中曾从加料口喷出炉渣,将加料皮带烧坏,6时20分开始采用人工加料。8时35分,调试现场指挥打开观察孔向炉内观察,之后指挥控制工下枪,并在观察富氧空气输送喷枪架刻度后,再次指挥控制工下枪,随后又一次观察喷枪刻度,并给出提枪信号,喷枪尚未动作,即从加料口喷出一股白烟,此时,10余吨温度高达1 150℃的炉渣将炉顶盖的西面掀开,直接喷向控制室方向,摧毁了控制室及设施,造成现场9人中6人当场死亡,3人从三楼跳窗坠地后重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炉渣喷出控制室后,将距炉体47 m的原料厂房玻璃击碎,造成其他人员受伤。本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如果这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5 000万元,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这起事故构成的事故等级是。A:特别重大事故 B:特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较大事故 E:一般事故

20、某民营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日光油漆。其生产车间和库房中的主要原料有甲苯、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苯乙烯等。生产车间与库房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二者间距为10 m,原料和产品用机动车辆运输。另有冬季取暖的燃煤锅炉一台,锅炉房邻近库房一侧,与库房间距为14 m,其耐火等级为三级。企业原有从业人员11人,今年初又招聘从业人员甲,现有从业人员12人。企业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技术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该企业燃煤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为。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E:戊类

21、属地为主强调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A:“升级” B:“第一反应” C:“底线” D:“响应”

E:食品生产企业

22、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属于()。

A.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B.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C.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D.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23、航空公司对航空安全的主要职责不包括。A: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目标

B:提供与目标相一致的全部资源

C:执行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预防监督活动 D:招募和训练人员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4、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规定报告的时间,应当在__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A.1 B.2 C.3 D.12

25、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过程中,手段不一,如果发现问题,应该用__的手段纠正违法违规行为。A.口头教育 B.教育批评 C.罚款

D.行政执法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依照《刑法》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

A: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B:过失或者故意 C: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 D:重大公私财产损失严重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2、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判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单元中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在量、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和()。A.危险物质的储存方式 B.危险物质的性质 C.危险物质的种类数 D.危险物质的用途

3、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有__。A.群众性 B.权威性 C.强制性 D.多样性

E.普通约束性

4、依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实施分级管理。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A.甲级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 B.乙级机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验

C.丙级机构可以在设区的市级范围内从事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验 D.丁级机构可以在全县范围内从事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验

5、应急准备应当依据__的结果开展工作。A.方针 B.评审改进 C.现场恢复 D.应急策划

6、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有。A: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B: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C: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D: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E:设立卫生医疗机构

7、超载保护装置是起重机保护措施之一,__一般使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来实施超载保护。

A.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 B.小车变幅式起重机 C.流动式起重机 D.门式起重机

8、各个部门和所有人员都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安全健康管理和活动,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试运行,以检验体系策划与文件化规定的__。A.充分性 B.完整性 C.有效性 D.适宜性 E.科学性

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A: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限期改正 B: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C: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D: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规定,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下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下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100人以下的事故

D: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__本人的健康档案。A.有权索取 B.无权索取

C.有权要求复印 D.无权要求复印

12、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1992),属于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是。A:致病微生物 B:传染病媒介物 C:有毒物质 D:致害动物 E:致害植物

1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之日起,应当在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工作。A:10 B:15 C:30 D:45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4、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按照以下标准分月提取正确的是。

A: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

B: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C:全年实际销售收人超过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D: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E: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2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1%提取

15、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A:教育 B:激励 C:预防

D:本质安全化 E:食品生产企业

1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的未成年工是指__的劳动者。A.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 B.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C.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 D.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17、安全检查从五个方面进行,其中不包括__。A.查思想 B.查管理 C.查隐患 D.查技术

18、[2009年考题]电气设备外壳接保护线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之一。下列电气设备外壳接保护线的低压系统中,允许应用的系统有。A:TN—S系统 B:TN—C—S系统 C:TN—C系统 D:TN—S—C系统 E:TT系统

1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非煤矿山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B:铁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C: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D: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20、敞开楼梯间应符合__要求。

A.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B.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C.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

D.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E.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2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本质安全化原则可以应用于。A:设备 B:工艺技术 C:环境管理 D:设施

E:建设项目

22、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__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A.违法行为人户口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D.侵权行为发生地

23、[2010年考题]电离辐射的防护分为外照射防护和内照射防护。外照射防护基本方法有。A:时间防护 B:个人防护 C:距离防护 D:屏蔽防护 E:除污保洁

24、下列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有。A:腰背痛 B:颈肩痛

C:慢性支气管炎 D:消化不良 E:放射性骨损伤

25、一般情况下,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时,可以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A: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 B:同一地区连续频繁发生同类事故的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5

罗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全乡食品安全工作 “一专三员”工作人员及职责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全乡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现就全乡 “一专三员”(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一专三员”工作人员 1.食品安全监管专干:

方兴英 政府副乡长

2.食品安全联络员:

张家墩村 张爱青

花墙子村 朱维新 王占海 寇建明

河 西 村 李 军 郭立平

常 丰 村 朱耀成 谢 虎 范永海

天 城 村 蒋世昌 刘永斌 侯 庄 村 王建喜 郑爱琴 万 丰 村 于立才 陈 凤 下庄子村 杜 慧 李永乐 罗 城 村 方荣廷 张 燕 红 山 村 杨 荣 孙沣俏 桥儿湾村 公红梅 靳晓英 盐 池 村 张立宏 朱建虎 双 丰 村 李智虎 3.食品安全协管员:

张常仕 张家墩村村主任

王大春 花墙子村村主任

蔺相彪 河西村村主任

刘兴军 常丰村村主任

蔡 兵 天城村村主任

赵建军 侯庄村村主任

张 新 万丰村村主任

王登贵 下庄子村村主任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6

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政办〔20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道路交通营运和生产经营企业、机关事业用车单位是本企业或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政府及有关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章

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及措施;

(三)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 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五)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利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负责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六)督促所属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及善后工作;

(七)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道路交通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对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

(八)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产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鼓励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设备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先进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

(九)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出行意识,对在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参加道路交通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第三章

有关部门(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有关部门(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道路交通相关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领域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道路交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督促、指导道路交通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定期向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等相关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六)参加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加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驾驶员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经同级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第七条

公安部门职责

(一)负责道路交通(含高速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政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具体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四)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报本级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省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六)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主要路口的交通巡逻管控;

(七)依法查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参与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颁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证,设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和会同有关部门设置、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按规定安装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

(十)负责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管,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省际、市际客车、旅游车等)、重型货运(含危货)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引导和鼓励校车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总和治理和机动车非法改装清理整顿,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 车辆名单。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一)负责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督促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和旅游车辆的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二)负责监督管理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经费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实行考核;省级讲台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养护定额和养护工作考核办法;

(四)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五)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

(六)负责营运车辆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省管理中心、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我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引导督促道路交通运输营运企业建立企业动态监控平台,督促客运车辆按照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

(七)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九)负责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

(一)负责城市道路建设、养护,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二)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内所属道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城市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

(三)负责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和城市道路管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五)督促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第十条

农业部门职责

(一)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农田、场院等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违法行为;

(二)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考核发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牌关;

(三)负责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第十一条

教育部门职责

(一)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落实道路交通(主要是指校区道路、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四)引导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公司职责

(一)确保高速公路道路完好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齐全;

(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提供便利与相关支持,积极配合高速公路交警部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施救清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遇有高速公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应当执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限速通行、关闭公路等交通管理措施,并及时发布有关交通管制信息;

(四)在高速公路沿线、路口、服务区、停车区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发布路况、气象信息。

第十三条

水利部门职责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相关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运输车辆信息资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各类无牌、无证、报废工程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经济贸易部门职责

(一)承担机动车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进行检查,对严重为归的生产企业,报请国家工信部撤消其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

(二)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拼装车非法生产点;

(四)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机动车辆非法改装生产进应企业。第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标,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订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地方标准;

(四)负责场(厂)机动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个;负责监督检查从事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白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对车辆强制性产品实施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各类非法生产车辆的生产经营点。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一)严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关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不予登记;

(二)对已被撤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的抄告加强监管,对拒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的,依法予以插处;

(三)在职责肥沃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行为。

第十七条

旅游部门职责

(一)负责旅游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个,检查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监督检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

(二)指导督促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参与职责范围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副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景区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公园管理部门做好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文化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文化部门管理的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逐个,督促其制定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所监管旅游景区所辖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林业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景区、保护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民族与宗教事务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协助做好重点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个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配合所在旅游景区做好道路交通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第二十二条

海洋与渔业部门职责

负责海、海豚自然保护区所属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铁路安全监督部门(含地方铁路)职责 负责铁路道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四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职责

(一)负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道路交通相关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限制和淘汰技术落后产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设备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三)在审核、审批或核准新建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负责审查是否具有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条件,并将安全生产设施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职责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合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第二十六条

人事部门职责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培训学习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工作,监督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做好工伤人员的待遇补偿。

第二十八条

监察部门职责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查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科学技术部门职责

将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积极推广道路交通相关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一)督促所监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制造企业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生生产责任制;

(二)督促所监管道路运输和机动车制造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的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金挂钩;

(三)参与或组织开展所监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机动车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第三十一条

政府法制部门职责

(一)负责依法审查修改道路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对有关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依法受理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复议案件。

第三十二条

司法部门职责

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第三十三条

新闻主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重大政策和重大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第三十四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职责

(一)组织组织政府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任务;

(二)督促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

第三十五条

台办部门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的台湾同胞的有关事项,配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外事部门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事项,配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七条

侨务部门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的涉及华人、华侨、侨眷的有关事项,配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卫生部门职责

负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第三十九条

统计部门职责

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并定期公布。

第四十条

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第四十一条

通信管理部门职责

(一)指导、鼓励电信运营业积极开展和推广GPS卫星定位系统服务业务,建立健全GPS使用状态信息、资费使用情况告知等服务制度;

(二)组织电信运营商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能通信保障。第四十二条

信息产业部门职责

负责对道路交通行驶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协助有 关部门积极推广应用行驶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

第四十三条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商业保险机构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相关保险服务;

(二)指导各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积极开展安全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有关道路安全生产的商业保险业务;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按照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赔付。

第四十四条

民政部门职责

协助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遗体接送、火化等相关善后工作。

第四十五条

各设区市中、县(市、区)有关部门与省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对应的,由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各地实际作出界定。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岗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道路交通其他业务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每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超过控制目标进度、道路交通开作没有及时部署落实、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重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没有依法进行查处、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地区,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预警通报,通报抄送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委托政府安办对有关部门或下一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十九条

有关部门尖当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平台,并对收到的举报进行登记。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按本规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3人一起死亡5人以上(含5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于10人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或第3起5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于5人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或第3起3人以上死亡以上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第五章

第五十一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五十二条

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篇7

根据公共服务的惠及范围作为标准, 来确定相关公共服务最合适的供给主体。如果一项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 那这项服务就属于全国性公共服务, 那么正常就是由中央政府来提供; 如果某项公共服务的受益面局限于特定区域或较小范围内的民众, 那就属于地方性公共服务, 应由公共服务所惠及范围内的地方政府来提供, 或者以地方政府提供为主。

二、高效原则

根据提供所需公共服务内容的效率作为标准来确定由哪方来承担提供的职责。效率原则不适用于公共服务的所有领域, 只是适用于少数准公共服务内容, 而绝大多数的公共服务是很难仅仅用经济效率就能衡量的; 此外, 还有政府服务绩效、便捷程度等很难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 而定性的指标在评价的过程中又会掺进主观因素, 影响结果的客观性。

三、溢出效应原则

根据公共服务的溢出效应来确定公共服务的提供是否需要中央政府予以积极有效的干预。例如, 在某地区范围内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高级人才却大量的流向其他的城市, 对其他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其他城市享受了这种溢出收益, 但是却没有为此支付成本, 而对于培养人才的城市来说, 培养人才所需的全部成本几乎都由自己提供, 但是所投资的人力资本的高回报却流失到其他的城市。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该城市提供此项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客观造成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低效甚至无效。

四、标准化原则

不管民众在哪个地方, 都要保证他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在水平和质量方面都是一样的。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 必须做到“起点公平”并且“惠及所有人”。标准化包括很多方面, 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方面的标准化, 公共服务内容体制等方面的标准化, 公共服务绩效考核方面的标准化等。英国标准化专家桑德斯曾经说过, 标准化不仅是为了减少当前的复杂性, 也是为了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复杂性。

五、责权匹配原则

根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和内容来确定政府的权力。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任务, 需要有相应的能力来保障公共服务能够保质保量的提供, 职责和权力能够相匹配, 才能够保障政府有序高效的运转。这也决定在政府之间划分公共服务职责时, 首先要明确各自职责的边界和责任内容, 之后进行相关的权力配置, 包括人权、财权、事权等等。

六、合理分权原则

合理分权的内容包括财政分权、行政权力分权等。就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合理划分来说, 一般情况下, 大多数的公共服务都是主要由能够获得最大收益的地方政府来提供, 或是作为提供的主体。因为对于当地所最需要的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最适合的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 地方政府是最了解和最熟悉的。地方政府在征求民意, 获取支持, 谋求资源等方面都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而且, 地方政府相关自主权的合理扩大, 可以使政府能够更好的进行公共服务的探索和创新, 为其他地方政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和完善。从当代政府分权改革的实践来看, 许多国家通过合理分权, 将公共服务的管理权限, 层层下放, 尤其是给基层政府相当的自主权, 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是, 在这个过程中, 地方政府出于自身政绩和利益的冲动, 或可能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影响, 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不会最大程度的考虑公共利益。

七、顶层设计原则

中央政府需要对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的顶层设计, 保证地方政府充分发挥积极性的同时, 能够符合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顶层设计之所以必要, 是因为中央政府在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 整体发展方向等方面都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 从财政的角度看, 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应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要保持民生改善的可持续性。同时, 不能使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公共服务的高标准和高要求而突破财政红线, 大量举债, 影响地方政府的正常发展建设。如2010 年, 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已经超过了当年的政府财政收入, 政府偿还债务的压力很大。另一方面, 中央控制也会产生一些问题, 例如不同城市对于公共服务的内容有不同的切入点和侧重点, 所以中央统一划定的标准对于地方的具体情况来说可能不会太适当。

八、法治原则

政府间公共服务职责的划分应该有法律作为支撑, 保持公共服务改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将公共服务职责划分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作为行动的依据, 可以确保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权威性, 减少层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 避免相互推诿和职责不清的状况,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摘要:公共服务职能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 目的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但是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责划分方面还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随着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大力发展和推进, 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 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明确各自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义务、方式、权利等。

政府职责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篇8

【摘要】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主体,就要承担“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社会责任。着重探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以及这其中政府应负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原因;政府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过去的经济增长方式却在新时期面临严峻的考验,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企业既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其作用不可忽视。然而,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现象却较为严重。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ty)的含义比较宽泛,企业与环境、企业与社会以及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都被纳入这一概念。王大超和张丽莉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盈利或挣钱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其中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其自身经营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其自身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标准和体系;是对传统经营理念把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突破。

二、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一)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短期来看,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成本的增加,站在经济人的角度,企业只关注自身经济利益的态度无可厚非。很多研究都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我国大量存在的中小企业大多缺乏长期目标,必然导致其不能用长远的眼光来看企业的前景,大多数企业无法预见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长远效益,进而使得我国缺乏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的大企业。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并没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停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政府行为与社会责任

不仅是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博弈关系,政府行为与企业社会责任也存在着类似的关系。一方面政府一方面在积极地引导企业培养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长期以来只看重经济发展指标的做法,却也在无形中促使企业变得惟利是图。

(1)政府政绩评估的指标单一,地方政府与企业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指标仍停留在经济层面,造成了地方政府及地方官员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而不顾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发展。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依赖与企业生产的增长,在我国目前的税收分配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当地企业的纳税额。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总是要维护和推动企业生产增长。

(2)政府对企业监督力度不足。一般来看,企业很难放弃追求利润而主动自觉的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履行社会责任需要牺牲企业一些利润的时候,这就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力的监督,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往往不够,政府在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应有的积极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造成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缺位现象。

三、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构建中的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一方面是由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决定的,另一方面,它也是靠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目前中国政府在领导市场经济发展方面仍然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在当前中国缺乏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基础和各种社会力量的情况下,政府的引导和推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目前全球化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和以上原因分析,政府可从以下几个层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1)长远地看问题,更多的关注非经济指标。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并作出定期评估。鼓励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批评或惩罚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2)完善各项立法工作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在公司法的总则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欺诈,严厉查处违反我国劳工、环保等方面的企业行为,建立良好健康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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