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2024-06-25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精选9篇)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1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平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建兴乡2011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到各村委会、各牵头单位,请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

(一)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督促各村委会,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牵头单位:乡纪委)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

(1)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牵头单位:乡人大办,民政办)

(2)完善“四议二公开”制度。建立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民政办、乡农经站,配合单位: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1)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制定

1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制。(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乡农经站,配合单位:乡财政所、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2)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荒山、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国土所、乡林业站、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3、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推进乡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落实村、组不准招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牵头单位:乡党政办,配合单位:乡农经站、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三)全面推进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1、深入推进乡政务公开

督促乡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以公正、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牵头单位:乡人大办,配合单位:乡纪委、乡农经站,乡财政所、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2、深入推进村务公开

督促村级组织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牵头单位:乡组织,乡党政办,乡农经站,配合单位: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1、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开展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实行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牵头单位:乡农经站,配合单位:农业农机工作站、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2)开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等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牵头单位:乡纪委,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农经站)

(3)督促有关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乡纪委、乡财政)

2、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国土所,配合单位:乡规划办、乡司法所、乡财政所、各村民监督委员会)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1)加强对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牵头单位:乡人大办,司法所、村民监督委员会)

(2)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九年义务制教育“一费制”规定的行为。(牵头单位:乡纪委,配合单位:中小学、各村委会)

2、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督促和指导各地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杀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嫁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牵头单位:乡人大办,配合单位:乡纪委、农经站、司法所、建兴派出所、各村民监督委员)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对量化分解的工作任

二、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乡纪检组将牵头对有关部门是否按照量化分解要

求,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以及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2

着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首先要加强船闸管理所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是增强交通行业以及航道部门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措施。船闸管理所担负着船闸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以及过闸费的征收等工作, 权力相对集中, 资金运行量比较庞大, 在教育实践中, 必须从船闸管理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 从提高船闸党员干部基本觉悟入手, 积极拓宽新思路, 寻求新途径, 从正反两方面, 强化船闸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 强化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善用“活教材”, 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事例, 多打“预防针”, 常敲“警示钟”, 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影响力, 帮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提高自律意识, 从而构筑起自觉抵制腐败侵蚀的思想防线。其次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 突出教育的创新性, 建立使船闸基层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的有效机制。要因地制宜, 采用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利用好各方面教育资源, 每年有规划的组织培训, 强化教育效果。通过教育活动, 提高责任意识, 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 要通过教育活动, 提高基层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并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 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在单位的执行、落实。

着力抓好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构建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 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特别是船闸工作中的工程建设、规费征收等重点工作环节和重点岗位必须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管理程序是规范行为的重要举措。一方面严格执行已有的各种规章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反腐倡廉工作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性作用, 只有把嘴里说的、会上定的、文件规定的, 转化到具体的工作中, 工作才有实效;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针对船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结合自身特点, 采取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努力从制度上防治腐败现象。同时要建立、补充和完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费征收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 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强化对权力制约, 减少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着力抓好对船闸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形成不易腐败的监督机制。权利是一把“双刃剑”, 行使好了可以更好的为国家、为船名造福, 滥用就会祸国殃民。而监督是防止权力被滥用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如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 权利就会膨胀, 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问题就会发生, 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用监督和制约, 根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首先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同时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务公开, 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对船闸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船闸财务进行定期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对职工提出的疑问和质询, 要认真对待, 向他们做出明确的解释, 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3

2006年11月13日 18:28:03 来源:新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经中央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重要任务。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六)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七)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县(市)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八)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四、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积极运用“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

(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一)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三)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落实。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市)、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

(十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市)、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六)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央部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2006年11月07日 12:53:32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这个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

据调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财务管理混乱、农村基层民主变形走样、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难以落到实处等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依然存在。

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例如,土地权益受侵害已经成为近年来农民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据农业部今年上半年接待农民信访的统计,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来信来访占信访总量的45%。

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在财务管理上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为诱发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有的农村干部还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厂房等手段,贪占集体资产,捞取好处。一些地区农村基层民主难以实行。村级组织理应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现实情况却是,由于一些农村宗派家族势力严重,一些人员“强行”进入村民委员会,个别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拉选票,民主选举被严重扭曲;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和宗派势力,“称霸”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敢怒不敢管。

以村委会选举为例,受利益驱动,一些候选人花尽心思,想方设法讨好群众,攻击对手,“贿选闹剧”层出不穷。据了解,在郑州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竞选一个村委会主任要花数百万元,较偏远的村也要花十几万元。一个靠贿选上台的村干部很少会考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愈演愈烈的贿选之风,为日后的村干部腐败埋下了伏笔。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一直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但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目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例如,在一些地区,村务公开不过是走走过场。不少村民说,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根本不予公开。专家指出,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

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是工作重点 农村教育乱收费、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收征用中违纪违规等问题,一直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在此次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要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根据中央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针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农业部已在24个省(区、市)的137个市县开展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初步构建了以乡村调解为基础、以市县仲裁为依托、以司法审理为保障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同时,农业部近几年来每年都组织开展检查活动,重点就是纠正土地承包中不按政策给农民承包地,强行收回、私自调整承包地等问题。

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在于各地对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

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80%已经由政府来承担。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紧接着,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将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新机制实施后,西部地区春季学期落实免杂费资金近40亿元,惠及488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许多已经辍学的贫困孩子重返校园。

9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此外,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纠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行为;整治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视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等,也将成为下一步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

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据财政部统计,目前,全国村级共有集体资产1.22万亿元,每年村级的集体收益总额达600多亿元。《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为了管理好这些资产和收益,目前,全国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创造出了形式多样并得到农民认可的有效管理模式,例如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村会计集中办公,村会计委派制,村账自我管理与民主理财、部门监督相结合等模式,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其中,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一些地区实行推广后,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陈安众说,萍乡市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由乡镇代理”制度。规定村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再经村委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室才能审核入账,使村级财务收支全过程都在村民理财小组的掌握和监督之中。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常委、肇东市委书记聂耕寰也介绍了肇东市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情况。肇东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财务会计业务书面委托给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在保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村会计每月到乡镇经管中心集体办公一次,接受乡镇经管中心定期审核。当地农民群众说:“现在是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里管钱不花钱,农民享有支配权。”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是建立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抓手之一。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说,目前,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主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事前共决策、事中听意见、事后有监督的村级事务管理方式。

例如,民主选举方面,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多数都进行了六次以上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进行了直接选举制度,选举程序一次比一次规范,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实现了村班子由任命制、委任制向选举制的平稳过渡。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民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各地也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民主决策方面,河南省邓州市对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了6道严格的决策程序,简称“4+2”,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据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介绍,“4+2”工作法的核心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村民代表制度为基础,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据了解,在邓州市,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经济的收益与大项开支;村民对集体企业、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村镇规划、土地征用及耕地、山坡的调整和宅基地的审批等,都已经纳入了民主决策范围。

“公开”保障村民“四权”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防治农村基层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在此次座谈会上,不少地区都介绍了本地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经验和措施。例如,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关于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等法规制度。目前,甘肃省95%以上的乡村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政务、村务公开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群众履行民主权利、监督领导干部的主要形式。

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介绍,武汉市一些地区村务公开已经延伸到组。如武汉市新洲区547个村、4735个村民小组都设立村务、组务公开栏,70余万农民有了一本明白账。江西省萍乡市在全市64个乡(镇、街)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823个村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医院、学校和基层站所的办事公开制度也相继推行。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通过公开栏和村民大会向村民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公开一次,重要事项做到了即时公开、办事过程与结果“双公开”,并实行了每次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乡镇备案的制度,确保村务公开的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吴官正强调: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吴官正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吴官正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要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吴官正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文明乡风。要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吴官正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加强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4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政治保障。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人民群众最接近、最密切,是党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高度重视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表现一:以加强教育为核心,筑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全区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一是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表大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村财街管、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等涉及乡村政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一系列具体制度,确保支农惠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由区纪委和组织部派干部参加街党委、村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监督村干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真正达到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化解矛盾、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二是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始终把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尝试,如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实施规范农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对村级财务监督审计制度等。同时,开展“村帐街代理”工作,各村的帐务全部由各街道代管代理,确保农村财务工作按时结算和按规范张榜公布,确保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议事规则,保障村民对村民小组事务的民主管理权。凡涉及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重大开支等重要事项要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四是严格落实村级零接待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城关区村级零接待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全区行政村一律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消费活动。驻村或包村干部需在当地用餐的,一律按实际用餐费用交纳伙食费。五是坚持把村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区委把村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区与街、街与村层层签订目

众不满意、未能通过的事项,予以坚决纠正,从而提高了监督效能。三是切实加强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着力抓了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针对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的问题,区委明确规定,不准用公款为村干部配备通讯工具;不准用公款支付干部个人的电费、电话费、招待费;不准超标准、超范围办养老保险等。四是加强对执行减轻农民负担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各项涉农收费,每个村都设立了收费公示牌,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使农民明明白白交费,全区未出现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现象。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全区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其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村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没有把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不能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致使“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普遍存在。关键与多数村干部只强调经济成绩、不注重廉政实绩有很大关系,特别是一些村干部普遍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上级领导干部的事,自

微。同时,村级干部待遇不高,付出与回报不相称,致使一些有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看不上这项工作。

三、加强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高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首先,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融入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定实施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方案,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促使广大村党员干部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思想上牢牢绷紧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这根弦,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其次,改革和完善对村级党员干部培训的办法和制度,切实提高整体素质。要制定详实的针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目标和计划,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每年抽出一到两个月时间,对村干部在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党纪政纪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切实提高其搞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篇5

——赫文功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充分反映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紧抓基层党风廉政教育

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需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教育的内容可以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从而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农村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注重生动性,增强吸引力。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过举办民主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说服力,对农村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制的轨道,深入到农村街、村、田间一线,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党纪法规知识和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勤俭廉洁,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起廉荣腐耻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制度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逐步形成“有章办事”、“按章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乡

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机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监督作用,基层干部才不敢放松、懈怠,才能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监督考核上下功夫。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用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对乡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与群众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上面有组织检查考核、下面有群众评议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

当前,力求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

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等。着力解决极少数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五、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六、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主要领导要敢抓真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

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6

党风廉政建设

本文作者:koler1982

“三资”清理专报

2010第1期

永年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0日

永年县全面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010年3月18日,永年县召开了全县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作会。会

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邢乃玉作了题为“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

记、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既是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客观要求。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从而导致和诱发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必须大力开展清理农村“三资”工作,完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地

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要搞好宣传发动,认真传达全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统一群众思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公开信,宣传栏(单)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要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乡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自查自纠工作过后,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并要求各纪工委和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从中发现和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要进行集中

整改。对核查分析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妥善处理好被擅自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实行招投标制度,并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投资收益及时入账;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实行村财乡管;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步入正规化、科学化轨道。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永年县制订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在保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加强监管工作,充分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目标要求是,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案》明确了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县各个行政村。清理范围是2006年以来村级财务运行情况,主要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项内容;将标本兼治、重在规范,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明确重点、注重实效、民主清财,民主监督

作为贯穿整个清理工作基本原则,把整个清理工作分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核查,集中整改,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段。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县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农工委书记、农牧局农业生产办主任为副组长,财政局、民政局、农开办、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确保了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有序地进行。

报: 市纪委 县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送: 县纪委各常委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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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历来重视农村基层工作,多次指出:“我们首先要解决农村问题,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当前,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基层工作的一贯思想,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作风如何,是否公正清廉,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农村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纯洁农村基层党的队伍,体现并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执行力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农村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严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执行力;通过惩恶扬善,凝聚人心,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一心一意抓建设、促发展,确保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村事业全面进步。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近年来,中央一直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在不断深化纠风工作的同时,今年又提出了“四个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党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的社会、政治稳定。因此,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十分重视加强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的大局中把握,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涌现了双流永安镇党委书记徐天智、邛崃花秋村支书刘本金等一大批优秀基层干部。但是,也应清醒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干部在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基层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资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0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基层干部贪污、受贿,严重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 2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74人,移送司法机关 32人。如双流县公兴镇党委原书记陈兴华滥用权力非法买税,私分买税提成款10万元;对征用土地的部分收入不入帐,并由个人保管使用10万元。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有的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与民争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00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此类案件115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 人。如崇州市广电局因与电信部门争夺固定电话业务,以检查电视天线乱拉乱接为由,违规执法,强行扣押群众电视机,影响极坏。

三是有的基层干部贪图享受,吃喝玩乐之风滋长,甚至腐化堕落。2002年以来,先后查处基层干部打麻将赌博、生活作风腐化等案件112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8人。如龙泉驿区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短短几年时间,不仅贪污、受贿和挪用巨额公款,而且生活作风腐化,长期与一名女青年发生两性关系,并为其出国、购房、炒股支付巨额资金近500万元。邛崃市一名乡党委书记,不把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挖空心思为自己打算。上任仅半年,就用公款报销早餐“清汤面”达2000余元。

四是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02年以来,先后查处此类案件20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3人。比较典型的有彭州市西郊镇双洞村干部违规收取农民税费尾欠致人受伤案,郫县郫筒镇强行拆迁农民住房案。

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履职意识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今年上半年,全市进行以解决个别干部“工作不在状态”为重点的干部作风整顿,19名基层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二)原因分析

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基层干部在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加之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生活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不力,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干部;一些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单一,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现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第二,党风廉政制度不够健全和落实。当前党风廉政的制度规定较多,但在一些基层单位未能很好地落实。一些单位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不按规定操作程序办事,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如2003年大邑县查处了一起乡镇教委副主任贪污教育经费一案,就是因为乡财政所对已有制度执行不力,乡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导致这名教委副主任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采取逐渐蚕食的办法贪污教育经费23万余元。

第三,监督制约不够有力。一些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留于形式,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基层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存在监督“空档”;“三公开”工作特别是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第四,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薄弱。调查发现,目前我市330多个乡镇,普遍没有专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太多,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委委员全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一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落实。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一)健全教育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反腐败“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从完善机制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筑牢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1、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一是要借鉴在全国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做法,每年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对基层干部进行集中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健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责任机制。实行市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区(市)县培训乡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培训党员和其他干部,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三是要坚持和健全党组织活动制度。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有制度、有组织、有载体、有实效地抓好支部党员的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占领农村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2、突出教育的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对基层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方针政策教育。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遵纪守法教育。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3、注重教育实效。对基层干部教育,一是要抓思想灌输。对涉及方针政策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要经常提醒,常打招呼。如我市蒲江县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每周向基层干部发送一条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收到了一定效果,值得借鉴。二是要抓示范导引。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在农村基层开展的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三级联创”活动中,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的示范导引、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引和争先创优的激励导引,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抓警示教育。要注意运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

(二)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多次强调反腐败工作“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当前,农村经济政治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农村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

1、加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要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针对群众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职务消费、婚丧嫁娶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通过撤消社建制,合并行政村工作,大幅度减少乡镇建制,减少村社干部的数量,逐步实现乡村干部的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养老保险制度化,增强廉洁自律工作的效果。

2、积极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配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用准农村基层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新都区等一些地方在实行村社和社区党支部书记差额直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乡镇“一把手”领导职务全职公选制度,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实行了区(市)县委全体会议票决制,对选好用准农村基层干部起到重要作用,应结合实际加以推广。

3、深化基层财务制度改革。继续在乡镇全面推行融集中代理会计核算和财政集中收付为一体的改革,建立统一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单一帐户,取消乡镇和村社的会计设置,对乡镇和村社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财政和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积极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纳入村(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积极推进基层干部职务消费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应对乡镇和村社干部的交通、通讯、公务接待等消费,实行定额包干或定额报销的办法,逐步实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从源头上遏制职务消费上的不正之风。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

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监督工作,强调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并指出,这种监督应是“铁面无私的”监督。因此,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农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1、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乡镇、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划和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有关事项,必须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时,要健全完善乡镇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引咎辞职等制度,并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要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一是尽量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一肩挑。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二是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3、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用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二是可在村党支部中设立纪检员或党风廉政监督员,受村党支部和乡镇纪委的“双重”领导,负责对所在村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四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尤其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等情况,都应向村民公开,切实纠正当前在推行村务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

4、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构筑党纪国法防线。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该给纪律处分的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国法防线。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特别是区(市)县和乡镇党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乡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党支部延伸,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在村级推行“三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诺廉、述廉、评廉的做法,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现行编制体制下,每个乡镇应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要强化乡镇纪委的履职意识和能力。建立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考核、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增强乡镇纪委特别是纪委书记的履职意识。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能力”建设,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力争在近两年内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培训一遍,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三是要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区(市)县纪委要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筹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灵活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上存在的打不开情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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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8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精神,于11月1日下午在xx镇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Xx镇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纪委主要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精神,并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为下辖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授牌。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各廉政文化示范点及新城镇举办的廉政文化书画展。会议强调,要通过实现“七个突破”,不断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即:反腐倡廉教育实现新突破;干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新突破;村务公开实现新突破;监督检查实现新突破;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实现新突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各方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式,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努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更深层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量化分解的 篇9

满,突出的问题就是表现在民主管理方面。

一、村务公开的不细致、不透明、不能按党委、政府的规定要求公开

村务公开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落实好村务公开工作,xx镇党委、镇政府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我镇大部分村都能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涌现出了上东廓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好的典型。但是也有的村不能按照党委、政府的规定要求公开,村务公开的不细致、不透明。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就是原xxx村党支部,原xxx村党支部书记周士翠任职期间,坚持每月向本村村民发放一张明白书进行村务公开,这似乎看起来非常民主。实际周士翠坚持每月向本村村民公开的有相当一部分是上届党支部、村委会多年历史遗留的问题,而本届党支部、村委会应该向本村村民公开的事项没有公开,而不应该向本村村民公开的事项反而公开出去了,即使应该公开的事项也不全面细致,使群众不满干群矛盾加深。

二、工作不严紧、民主程序执行的不到位

在决定重大问题上工作不严紧、民主程序执行的不到位,这是大部分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实践证明凡是在村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村都是由于工作不严紧、民主程序执行的不到位造成的。在有的村“两委”开会只说事,不履行民主表决程序,所决定的事项会后“两委”成员之间产生分歧。有的村开村民代表会,不说清要表决的事项,就让村民代表签字,最后连签字的代表都不承认所签字的内容,造成干群矛盾升级,社会不稳定因素突出。去年我镇xxx小学校出租一事就是一典型的例子。xxx村在小学校出租前村委会召开过一次村民代表会,会上只说将小学校准备出租,租金多少,租期多长时间并没有讲,会后村委会以签到领钱的方法让村民代表签了字,小学校出租合同签订后村民以没召开村民代表会、价钱低为由进行了长达半年多时间的集体访。

三、不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不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这是在有些村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群众上访,反映村干部问题的直接动因。有的村不出问题不请示,出现了问题才想到了请示,把党委当成规避问题矛盾的挡箭牌。如去年xxx村樱桃、白地承包问题,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原村党支部书记xxx、原村委会主任xxx在事先得知中石油占地信息的情况下于2006年4月18日、19日分别与村民xx、xx、xxx签订了xx地、白地承包合同,由于这3户在签订合同后连夜在地理突击栽树引发村民注意和不满造成村民集体上访,在此种情况下原村党支部书记xxx、原村委会主任xxx才想到了向党委请示,想以事后请示的办法规避干群矛盾,结果使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使矛盾升温,造成的不良后果难以挽回。再有就是随意处置集体资产问题。xxx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张x在未经村“两委”同意的情况下,私下答应村民xxx,将xxx村北大院种植的青贮收益xxx元的一半分给xxx,并用支票换现金xxx元,现金交给村出纳员xx,xx给张x开据一张z奶牛场交来青贮款xxx元的发票,张清将xxx提供的xxx元收据转交给xxx农场;这种一言堂、违反财经纪律的做法,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群众多次上访。

四、对村里用人、用工问题反映强烈

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缺乏用人管理制度,存在随意性。还有的村干部由于在换届选举中许过愿,通过安排用人、用工来还愿。群众对有的村干部按远近亲疏来安排用工意见非常大。

五、对集体资产缺少监管、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对集体资产缺少监管,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续,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这是群众意见比较大,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一条重要原因,如xxx村xx厂、xxx厂设备的流失、就是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造成的。xxx村在村内搞基建过程中,至少有xx立方米的板材不知去向,水泥等建材也有大量丢失现象,造成群众多次上访。分析其原因就是没有出入库手续,其根本就是由于管理制度缺位造成的。

六、对集体应收取的资金缺乏规范性管理

如xxx村青储款的问题,是新世光公司直接对xxx村集体付的款,可这中间由xxx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张青直接将14214元的支票交给江太福,并用倒票的方法换取7107元现金,由张青交给村集体。不难看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缺乏规范性管理。

七、对合同协议签订的权限管理缺乏规范,应由集体签订的合同由个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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