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2024-04-15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精选4篇)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篇1

永靖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中学、学区、直属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计划的实施,为学生做好操起到示范作用,丰富教职工课余生活,缓解工作压力,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增强教职工的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一课两操一活动”的紧急通知》(永教发„2011‟194号)的精神,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展我团队风貌,扬我团队精神。

二、比赛时间

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刘家峡中学操场。

四、比赛代表队

(一)小学组

小学组共22支代表队:川北小学、川南小学、四局小学、刘

镇学区、太极学区、岘塬学区、三塬学区、杨塔学区、王台学区、红泉学区、小岭学区、川城学区、新寺学区、坪沟学区、西河学区、盐镇学区、三条岘学区、陈井学区、徐顶学区、关山学区、红花幼

儿园、机关幼儿园。

(二)中学组

中学组共16支代表队:教育局机关、永靖中学、移民中学、刘家峡中学、永靖二中、永靖三中、永靖四中、永靖五中、永靖六

中、永靖七中、永靖八中、永靖九中、永靖十中、永靖回中、刘化

学校、职校。

五、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各参赛代表队广播体操为现行本学校(学区)所做的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小学组代表队选做《七彩阳光

(口令版)》或《希望风帆(口令版)》参赛,其中幼儿园教职工

代表队为现行本园所做的广播体操;中学组代表队选做《舞动青春

(口令版)》或《放飞理想(口令版)》参赛。

六、评分办法

1.本次比赛分参加人数、精神面貌、着装列队、动作规范程度

等方面依据具体的《评分细则》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根据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

最后得分,确定比赛名次。

2.评委人员由教育局统一抽调。

七、参赛人员

1.各代表队必须为本校(学区、幼儿园)教职工,参赛人数不

少于50人,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学校(学区、幼儿园)以实有

人数参赛(生病住院治疗的除外),参赛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在平均分中视所缺人数情况扣分。

2.各代表队中有学校(学区、幼儿园)“一把手”亲自参加的在平均分中加2分后排名。

八、奖项设置

比赛小学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4个;中学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

3个。对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代表队分别奖励现

金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并各颁发奖牌一面。

九、具体要求

1.各代表队确定一名领队及早组队,并安排本学校(学区、幼

儿园)代表队进行广播体操训练,比赛时所需的伴奏光盘和口令等

于11月10日前送刘家峡中学薛健老师处,联系电话:***。

2.比赛音响设备使用刘家峡中学校园广播,刘家峡中学及早做

好检修工作。

3.各代表队于11月10日前将领队、参赛人数、广播体操名称

等报教育局教育股。

4.各代表队由专人组织列队入场、退场。

5.本次比赛活动由教育局教育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并《编制秩

序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通知抄送:赏书记、尹县长、柳部长、贺县长,本局各领导,各股(室、中心)。

永靖县教育局2011年10月24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篇2

莘县总工会

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莘县老干部书画研究会

莘县农民书画研究会

莘 县 书 法 家 协 会

莘 县 美 术 家 协 会

莘 县 摄 影 家 协 会

莘会发〔2012〕5号

文件

关于举办全县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县直各系统、基层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我县职工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的创作成果和精神风貌,塑造“自豪、创业、包容、奋进”的聊城形象,进一步推动我县职工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文化大县建设,·1·

围绕“奋斗三五年,崛起十二五”总体目标,真抓实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展。

一、参展内容要求

1、本次书画摄影展以隆重热烈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史,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展现我县广大职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主题。

2、美术作品以国画为主,书法作品包括书法、篆刻,摄影作品以人民生活、自然风光、历史遗迹、特色风情、文化活动、人文景观等为内容。

3、国画、书法作品必须是竖幅,最大不超过6尺宣,最小不低于4尺对开。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摄影作品先报送7寸样片,一经选用,再通知报送电子文件到指定邮箱,每张作品数据文件量长边不少于1000像素JPEG格式。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报送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标题。

5、乡镇(街道)总工会与系统工会要进行初评,把好作品质量关,参赛作品一律由乡镇(街道)总工会或所在系统工会统一上报指定地点,展览结束后作品退回本人。

二、参展办法

1、作品上交日期为2012年6月1日前,过期不再参加评选。

2、每个乡镇(街道)总工会和系统工会上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3—5件;县直基层工会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1—2件,作品不交参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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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品送交:

书法作品报送老干部书画研究会(老干部活动中心)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731*** 绘画作品报送莘县美术家协会(县政府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林冬联系电话:***

摄影作品报送莘县摄影家协会(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西)

联系人:康学森联系电话:79853534、展出时间和地点:展出时间另行通知,展出地点莘县燕塔。

三、活动组织

本次书法、绘画、摄影展最终解释权归全县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展组织委员会。

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 莘县总工会 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莘县老干部书画研究会 莘县农民书画研究会 莘 县 书 法 家 协 会 莘 县 美 术 家 协 会 莘 县 摄 影 家 协 会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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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总工会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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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展

名誉主任:主任:副 主 任:委员:

王朝会张俊之赵敏耿西臣王振明王连生张明山王贤成夏振华史文义王晓光张涛王学才张武景组织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原县人大副主任、县老干部书画研究会名誉主席

原县人大副主任、县书法家协会主席 原县人大副主任、农民书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县老干部书画研究会主席

县接待处主任、美术家协会主席 县文化馆馆长、摄影家协会主席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总工会宣教、法工部部长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篇3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和谐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学校工会将举行“登敬亭山、迎新年”爬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爬山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二、活动地点:宣城市敬亭山

三、活动时间:2014年1月1日下午1:30(敬亭山脚下)。

四、参赛人员:甲路初中全体教职工

五、活动要求:全部参赛人员到达山脚下后按工会小组统一签到。比赛分竞争性和参与性两个方队进行。有意参加竞争性方队人员请事先集合到山脚下(指定位置),作为第一方队先行比赛;参与性方队作为第二方队排在后面。参加爬山活动的人员要量力而行,相互关照,确保人身安全。特别是对身体不适或有心血管等疾病的人员更要注意自身安全。

六、奖项设置:凡参赛人员只要到达指定位置每人均有纪念品。同时,按爬到山顶先后顺序取前6名再发放奖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组织工作:本次活动由甲路初中工会组织,总务处协助安排车辆及奖品购买。

望广大教职工接通知后,安排好各自家庭事务,没有特殊情况的一律参加比赛,如确实不能参加的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告知王光明老师

宁国市甲路初中工会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篇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64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4月6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化物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重点内容及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海事)、建设、农机、经贸、水利、质监、工商等单位定期到各乡镇督促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道路与水上交通安全。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车辆维护保养、驾驶人员教育等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二是“酒驾”专项整治情况和各类违法违规车辆路检路查情况;三是打击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车等专项整治情况;四是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是渡口、渡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检查农用车、摩托车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农用车、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七是检查渔船、自用船的管理情况。由县交通局、农机中心、交警大队、运管所、海事处、畜牧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非煤矿山安全。一是非煤矿山开采规范执行情况;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落实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商场、歌舞厅等对《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完善、员工对消防器材能否正确使用操作、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进行演练、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文广局、工商局配合。

(四)危化物品及民爆物品安全。检查企业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烟花爆竹打非及“三超一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

(五)农村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农村用电、用火、用气和柴草等的管理使用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施、脚手架搭设、起重机等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七)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特别是饮水工程、灌溉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建设局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情况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安监局配合。

(九)城乡燃气市场安全。检查液化气充装设备是否经过检测,周边安全距离是否达标,充装资质是否经过有关部门认可,是否存在大小瓶倒气现象。由县市政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配合。

(十)学校安全。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紧急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学校安全设施配置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情况。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建设局配合。

(十一)思州工业园区企业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救援队伍等情况。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思州工业园区管委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彻底开展好此次大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决不留死角,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全面细致,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因失职、渎职行为检查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说情、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各安全检查组要深入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当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各检查组务必于2010年6月1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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