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结优美散文

2024-04-16

情结优美散文(通用11篇)

情结优美散文 篇1

虽然我思想在家乡的土地、油菜花、桃花、屋后的小山,但我还是思来想去,我不能回去。这样做,是不是一种错误的思想,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了,总有一种恨家乡情结在里面,别人都恋家乡,为什么唯独我一个人对家乡没有了感情,反而是反感,逃避。这不仅是因为这些年,离开故乡时间久了,陌生了,更主要是我的失败。我总在反复地想一个人问题,这是不是一种错误的,今后会不会后悔将会受到惩罚的思想。这个问题,折磨了我很长时间,最终不知出于累了还是出于实在找不到答案,就不了了之了。

甜甜今天回家乡了。他好像是代替我回了家乡似的,来时,他好像又是代替我从故乡来,可我很少提起故乡,但看到他却是很亲切。我很羡慕甜甜的工作,工作稳定,每到双休日就准时不回去,似乎从来不会在这里度过双休日。其实,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自他大学毕业工作以来,还没有真正出过远门,最远的地方也是景德镇,去年到现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都在这县城工作,回家习惯了,他不回家乡反而不习惯。他能回家乡多好啊,生活是丰富而新鲜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多姿的,我多想要他的生活啊。每次看到他毫不犹豫地要回去,就会添加家乡的想念。“老肚,你不想回去,是因为无颜见江东父老。”他开玩笑说。

家乡这个时候是什么样子呢?其实,我根本不用回家乡,因为我的满脑子里的家乡比看到的家乡更清楚,更直接。不知为什么,每次想起家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屋后的一所橘子院,橘子的叶子密密麻麻,浓绿;然后,想到那里有我小时候的故事,脑海里出现一条小路,学校,村里的人。家乡是激起一个人回忆的地方,不能依依写下来,只有在脑子里依依过虑。

情结优美散文 篇2

“盼望着, 盼望着, 东风来了, 春天的脚步近了。”朱自清的散文《春》以诗的笔调, 描绘了花卉争荣、生机勃勃的春天图画, 赞美、抒唱春的创造力和带给人们无限希望, 从而激励人们在大好春光里辛勤劳作, 奋然向前。这篇作品可以说是一首抒情诗, 一幅风景画。

文章一开头, 作者抓住春天的主要特征, 粗略地勾勒春天的轮廓画:“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 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 水涨起来了, 太阳的脸红起来了。”由于抓住春天的特征来点染, 给这幅轮廓画抹上了迷离的色彩, 创造了一个动人的意境, 引起读者对春的热烈向往:春天, 该是怎样的美妙啊!然后, 作者从容不迫地“推”出五幅“特写”, 细致描写春天的动人景象。先写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 嫩嫩的, 绿绿的”, 突出草的绿, 描写春天绿草如茵的情景。次写花, “桃树, 杏树, 梨树, 你不让我, 我不让你, 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 粉的像霞, 白的像雪”, 突出花的争相斗艳, 画出春天百花盛开的繁荣景象。第三幅画写春风, 着力刻画春风的“温馨”“鸣唱”, 描绘出春风送暖的胜境。第四幅画面写春雨, 渲染春雨的“轻柔”“湿润”, 画出夜雨和郊外的美丽画面。最后, 画出了一幅迎春图, 人们在春草、春花、春风、春雨几幅风景画交相辉映的绮丽春色中, “各做各的一份儿事去”, 充满了无限的活力和希望。五幅图景, 五幅画面。

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 是一篇“纯”写景的散文, 文中写景用了“最自然最恰当最现成的字”, 使之显示了一种特有的朴素美, 这是文章在语言上具有的独特风格, 而其最大特色———绘画美, 也因此体现了出来。作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语言的启示性, 在读者头脑中形成了一幅幅淡雅的山水画。

第一幅是小山摇篮图。作者先为读者勾勒了一个“理想的境界”:“一个老城, 有山有水, 全在天底下晒着, 暖和安适地睡着, 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何等恬静, 又何等明媚。作品的“出奇”之处, 是在引出“山”之后对“山”的描摹上:“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 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躺在摇篮里承受母亲的慈爱, 那当然是最暖和不过的了。况且“山们”还“低声地”哼着摇篮曲呢:“你们放心吧, 这儿准保暖和!”一幅“小山摇篮图”蕴涵着感人的脉脉温情。

雪后初晴的美景是第二幅画面。“矮松越发的青黑”, “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 “山尖全白了”。多么妙的雪霁晴峦图啊!更令人击节称奇的, 是小雪给大自然增添了迷人的色彩。山坡上, “有的地方雪厚的, 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 一道儿白, 一道儿暗黄, 给山们穿上了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 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了”。而且全白了的山尖“给蓝天镶上了一道银边”, “等到快日落的时候”, 竟还有“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 直“羞”得薄雪“微微露出点粉色”呢!可以说, 雪后的济南格外秀丽了。这真是一幅动静相间的水墨淡彩。

古代散文名篇《醉翁亭记》是一篇优美的散文。这篇散文饶有诗情画意, 体现出了散文的图画美。文章首先描绘了一幅优美的风景画, 在作者笔下, 醉翁亭的远近左右都是一张山水画。有山, 有泉, 有林, 有亭。然而, 作者没有孤立地用墨, 而是交织一体, 既各具特色, 又融合统一, 蔚然深秀的琅琊山, 风光绮丽, 苍翠欲滴, 以群山为背景, 酿泉环绕而过, 一座四角翘起的亭子立在上面, 这样, 无山, 则泉不美, 无泉, 则青山孤立, 无亭, 则山泉失色。山与泉相依, 泉与亭相衬, 一幅画中, 山水亭台, 一应俱全, 构成诗一般的优美境界, 作者笔下的朝暮之景和四时之景, 也都是优美的风景画。文章还勾勒了一幅“与民同乐”的风习画。文章写滁人之游, 描绘出一幅太平祥和的游乐图, 在这幅图画中, 有“负者”, 有“行者”, 有老人, 有小孩, 前呼后应, 往来不绝, 十分热闹。这个场景在太守眼里, 应更多了一层政治清明的意味。写宴饮之乐, 宴饮所需, 无论是酒还是鱼, 是肉还是菜, 都是就地取材, 这样意在夸耀滁地富足, 表明野餐的简朴。同样, 宴饮之乐也没有王公贵族府第宴饮的奢华, 但这是在滁州的土地上与滁州的老百姓一起宴饮的最好乐趣, 也是王公贵族梦想不到的欢乐, 作者在这里勾勒出了“滁人游———太守宴———众宾欢———太守醉”的游乐风习画。

传递正能量的优美散文 篇3

《散步》只有短短580字,写一家三代人在春天的田野上散步的故事。故事情节非常简单:漫长的寒冬终于过去,迟来的春天终于到来,“我”劝母亲趁天气好多出去走走,母亲接受了“我”的劝告,于是初春的一天我们一家三代人一起到田野去散步,一路上高兴地欣赏春天的美景,其乐融融。难走的地方,“我”背着母亲,“我”的妻子背上年幼的儿子。就是这么一次平常的散步,谱就了一曲真善美的赞歌。短文不仅熔铸了浓浓的亲情,歌颂了生命的意义,而且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符合时代的要求,传递了正能量。文中几处叙述和描写感人至深,并且饱含哲理。

《散步》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揭示了生命延续的道理,而且也表现了家庭的“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而“和谐”正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重要内容。家庭和美,社会和谐,乃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之一。

《散步》的深刻意义还不仅于此。儒家经典《四书·大学》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古代先贤将这段话概括为“修齐治平”四字。可以说,文中的“我”,是“修身齐家”的榜样。他是一家的核心,是家中的顶梁柱,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责任。由于有他,这个家才母慈子孝,夫妻和睦,小儿天真可爱,全家其乐融融。如果全社会人人都像他一样,何愁不国家大治,天下太平?

《散步》也是一篇诗情画意的优美散文。这主要表现在对景物的描写上:文章写一家人在初春的田野里散步踏青,必然要对初春田野的景色进行一定的描写。但文章对颇有诗情画意的景物的描写仅有寥寥几笔:“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着重的只是“随意铺着”的“新绿”和水田里不断冒出的水泡,并由此引发哲理性的思考:“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的确,生命是顽强的,但人的生命和植物的生命不同。植物的荣枯可以周而复始,正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所写,“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人的生命却不能长生不老,也不能返老还童,所以作者将笔墨更多的用在生命的新老传承上。关于景物,作者还通过“我”的母亲的眼睛作过同样精炼的描写:“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分明就是一幅春天的画卷,明媚的春景愉悦着母亲,儿子的孝心温暖着母亲,无边的春色弥漫在祖孙三代的心中……。

我的音乐情结的优美散文 篇4

音响里正播放着轻音乐《神秘园》。美妙悠扬的音乐声在耳边轻轻流淌,仿佛把我带到一个遥阔的空灵地带,令我沉醉其中。全身的血液在沸腾,身体内所有细胞都活跃起来,思绪也随之任意飞扬,任意飘缈。

这张《神秘园》的CD碟片是二十年前从个体音像店淘来的。听了二十年,喜欢了二十年。乐曲空灵幽怨,超凡脱俗,像小溪里涓涓的细流,原野里柔柔的轻风,大山里啾啾的鸟鸣……

“神秘园”,是一支由挪威音乐家罗尔夫?劳弗兰和菲奥诺拉?莎莉组合而成的国宝级乐队的名称。其音乐恬静深远,自然流畅,融合了爱尔兰空灵飘渺的乐风以及挪威民族音乐及古典音乐。为何称“神秘园”?罗尔夫?劳弗兰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空间,当一个人处于痛苦或消沉之际,就需要抒缓情绪,寻找心里的平静和安慰,“神秘园”就是深藏在人们内心的一块净土。

音乐感应该是有遗传倾向的。因父母没有音乐爱好,所以自己骨子里没有音乐细胞。只是,年轻时是个非常安静的女孩,只喜欢做安静的事,所以就这么静静地喜欢上了文学,静静地喜欢上了音乐。

对文学的爱好,走得稍远一点,而对音乐的爱好,仅仅停留于欣赏。学生时代喜欢听的音乐就是电影插曲,像《让我们荡起双浆》《在希望的田野上》《人说山西好风光》等,因为看过电影,对主题歌有了第一印象后,觉得好听便喜欢上了。

渐渐地,开始欣赏起一些纯音乐。早先,最喜欢的一盒音乐磁带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命运》钢琴曲。乐曲包括《致爱丽丝》《秋日的私语》《蓝色的爱》等,流畅华丽,优雅动听,每个曲子我都喜欢。就因为自己不懂音乐,又想对下一代有所影响,我在怀孕期间天天听这盒钢琴曲,目的就是想到通过胎教培养孩子的音乐细胞。

后来,搬迁新居时,先生自制了一套纯功放的音响,我们便开始到处淘宝购买CD碟片。瑞士音乐公司出版的班得瑞作品,是一组以环境音乐为主的最纯净、最柔和的轻音乐。我从第一碟《仙境》开始欣赏,觉得音乐很美妙,让人有一种进入如梦如幻仙境的感觉。后来发现班得瑞有一整系列的乐曲,陆续又欣赏到《寂静的山林》《迷雾森林》《雾色山脉》《月光水岸》《梦花园》等等。那是音乐家们置身于瑞士山林,收录自然的天籁之声,在大自然中寻求创作灵感,汲取存在于天地间最贴近人心的原始节奏而创作的乐曲,是那种让人听着就能深深烙在心底的音乐。每每听着班得瑞悦耳动听的音乐,感到自己仿佛回归到了大自然,不知不觉中已经融入在山川原野之中。后来,也挑选过一些贝多芬、肖邦等音乐大师的作品,但终究觉得太深奥而不会欣赏。

不知是胎教的作用,还是潜移默化的原因,儿子从小乐感非常好。幼儿园时带他到少年宫学电子琴,第一堂课老师就看好他,可惜的是没上几节课,因感冒脱课就半途而废。上小学后,他又报名参加了小提琴兴趣班,饶有兴致地学了一学期,又因学校停办中途夭折。到了初中,原本应该学习很紧张的他,执意要到琴行学吉他,一学就是三年。所幸的是儿子最终与吉他结了缘,在大学里就开始教起了吉他。

音乐世界如同文学,很辽阔,也很深奥。如果说,我可以在文学的殿堂里欢快地遨游,但我永远只能在音乐的大门外朝里张望。好在,音乐可以人人喜欢,不懂音乐的我,当然也可以倾诉对音乐的喜爱之情。

非常喜欢中华民族轻音乐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曲子,如《梁祝》《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等。曾听到过一则故事,说日本一个知名人士评价中国的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是一首需跪下来听的音乐,于是每每听这乐曲时,我总会怀有一种虔诚的心情。

耳边又传来蔡琴老歌《痴痴地等》:“不知道是早晨,不知道是黄昏。看不到天上的云、见不到街边的灯。黑漆漆,阴沉沉,你让我在这里痴痴地等……”蔡琴那略带沙哑的歌喉,饱满丰厚,带着沧桑之感。这盘蔡琴经典老歌的.碟片,常常是我闲暇之余翻出来听的音乐,在淡雅的心情里,一边做家务一边听音乐,仿佛真的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份情似的。

心中又想起了邓丽君的歌,那一首首充满爱的歌,那一声声甜润的嗓音,还有杨钰莹、孟庭苇、姜育恒、张雨生……

音乐是什么?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是人们高层次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它像蒙蒙细雨滋润着枯燥的心田,像缕缕阳光温暖着冰冷的心扉,像阵阵柔风吹拂着躁动的心潮。它是心灵的安慰剂,带给你愉悦和安静;它是快乐的源泉,让你开心和振奋;它是力量的源泉,使你充满信心和力量。所以说,音乐是精神的,是永恒的,是不可代替的。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音乐,就如同大自然缺少鲜花,森林里没有小鸟,小溪里没有流水,实在显得太无趣了。也许,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

庙会情结抒情散文 篇5

一路堵车,乡间小路上,窄窄的,只容两辆汽车并排行驶,会车时大家都格外小心。其实我们为了赶时间,拐进更窄的一条土路,只容一辆车驶过,绝对不可以会车。心中自然更是堵塞。

以蜗牛的速度前行,真的还没有步行快。放眼四望,一片碧野。这里都是麦田,空空旷旷,只在小路上是迤迤逦逦的各种各样的车辆,远望竟如一串串省略号一般,从天边一直点到眼前,一幅绝美的农村风光水墨画。

心情有所好转,所有不快也得以缓解。怪不得古人能寄情于山水,忘怀得失。这一刻,我是深深体会到了,不必奇山异水也无需天下独绝,仅眼前这一片这一片平原就足够了。

不愿意赶庙会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多年以前的故事了,不愿意再提起。过去的时光过去的日子已然过去了,总是在告诉自己该忘记就忘记该舍弃就舍弃吧。而那过去的时光就是一个美丽的剪影,只是青春年华的一个片段而已。

十六年前的这个日子和爱人手挽手十指相扣,还是这个村子,只不过这里那时是一片梨树林,绵延数十里。风风雨雨十六载,不离不弃十六载。看看眼前的孩子,最小个头也蹿到我的肩膀了。

日子就是在这么不咸不淡中一天天滑过去了,有时又有做梦一般的感觉,只是慨叹时光的流逝是如此飞快!

我没有权力剥夺孩子们的快乐,也不可以把自己的情绪转嫁在孩子的身上。还给他们一个快乐的童年,把自己有限的时间花在陪孩子身上,也是一件乐事,还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到了,车还没有停稳。俩个孩子如离弦之箭直奔庙会。

村子主街上是一顶顶布篷,卖吃穿用品。村北入村口处是一个巨大的充气城堡,俩个孩子早已脱了鞋,玩了起来。我只有气喘吁吁跟着跑掏钱的份。没有想到的是在这里儿子竟然碰到他的同学了,这是外县的村子啊!俩个小男孩又说又笑地玩了好大一会儿。

玩痛快了,孩子们喊叫着去赶庙赶庙,是的,到现在还没有走到庙会上呢!庙会真热闹。比集市还要热闹。卖衣服鞋子的,卖锅碗瓢盆的,样样俱全。但是庙会上特有的东西不得不记。

玩具是必不可少的。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女孩子只瞅各种发饰配男孩子喜欢刀啦枪啦和各种玩具汽车。充气的氢气球也是庙会必有的,儿子选定的是海蓝色鲨鱼气球。俩人还各要一个"发泄果"。就是一种摔在地上还可以恢复原形的胶状玩具,大小如鸡蛋一般。卖"发泄果"的特别会叫卖"走过的,路过的,瞧一瞧,看一看。吆喝,摔坏了!吆喝,弹回来!"引得众人纷纷围观,小孩子们各个都买。

玩乐的游戏是必须的。充气城堡,旋转木马,是大型玩具。其他的套圈的,扎气球的,掷沙包的,应有尽有。

特色小吃层出不穷。最有特色的当属棉花糖,只摊位就有十几个。电机开动,"呜呜"之声不绝于耳。两三勺子白糖放进去,一丝丝一缕缕,很快成为一团。卖棉花糖的用一个竹签,左缠右绕好了。一个白白的胖胖的棉花糖就完工了,令人垂涎欲滴!

其实庙会上也无非就是这些,在我眼里本来就是如此。然而欢乐是孩子们的,从他们洋溢的笑容的脸足以看出。

饭后,爱人说带你们出去走走,于是来到村外。忙忙碌碌中我很少走出来,很少有时间和自然亲密接触。孩子们更是撒腿就跑。这里只有麦田和菜地,没有任何建筑物,空气出奇的好。

一路小跑一路追赶,爬坡上坎。在一处高坡背风向阳的地方,刚好有一个做好的土灶,看得出来是有人在这里烧烤过了。爱人玩性大发,从菜地拔了三棵胡萝卜,带领孩子们烧烤,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捡柴火。胡萝卜还没有烤好,小脸都是黑黑的印痕,堪比京戏里的大花脸。裤子上鞋子上沾满的是带刺小草的草籽,活脱脱一个小刺猬。很快闻到香味了,熟了。拨拉出来,黑乎乎的就像黑炭块。削掉黑皮,咬一口,热乎乎软乎乎,瞬间融化,唇齿留香。

烧烤,野外烧烤。你,有没有品味过?

故乡情结散文 篇6

我终于回来了,像久违故土一样,当车穿越千沟万壑,掠过茫茫雪原,进入小城的一瞬,我的眼睛,竟然湿润了。

我曾经一度在想,只有亲人所在的故乡,才会让我魂牵梦萦。可是十几年来,从南到北漂泊不定的生活,让我知道,故乡的情结,并不仅仅只停留于真正的故乡!每次离开一个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在梦中,又重新回到那曾经身临其境的环境,醒来心里那种空落落的、不能再现的往事的忧伤,以及那些不能失而复得的情愫,难道不是故乡的情结?有心为之牵挂的地方,皆有故乡的情结在心中!

每次回故乡,都是在冬季。茫茫的雪野,雪野里屹立着一棵棵、一片片灰蒙蒙似有轻烟笼罩的寒树,整个世界就在这灰白之间静默着,总有一些荒凉的味道,似沉寂,又似蓄势待发。弯弯曲曲的乡村路,像一脉无尽的相思,遥遥伸向远方。“新绿乍生时,孤村路,犹忆哪回曾到。”这是寒冷的冬季,或许正是这种荒凉的意味,才是我所深念着的故乡的味道,才是我真正怀念的故乡的“魂”吧!

车在旷野里穿梭,望着车窗外这熟悉的道路,望着那一片片曾经养育过我,我也曾经耕耘过的土地,我像一个找到家的孩子一样,我的心是暖暖的,踏实的。因为我的根在这里!

这次回来有任务在身,因为工作,先在莫旗停留了两天,怕妈妈知道我回来,又不能马上见到我着急上火,我没敢告诉妈妈我回来,并且离她仅有二十多分钟的路程。可是我的人虽然在莫旗,心,却早已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回妈妈家时,出租车把我丢在村边,我游览着这熟悉又陌生的村落,向妈妈家走去。正赶上周五在这村赶集,叔叔婶婶们看到我,先是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待我问他们好,认清我是谁后,便围着我,“这孩子可有几年没回来了!瘦了!”“这孩子没变模样啊!”我看着这些在我的记忆中成熟强壮的身躯,现在都已经弯腰驼背,皱纹在脸上阡陌纵横时,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伤。有两个婶婶看到我手里左一包又一包的东西,便不由分说地夺过去,说:“我送你回去!”

亲不亲故乡人!只有在这里,才会有这种举目皆亲人的感觉!也只有这些看着我长大的人,才会有这种发自内心的热诚吧?!

晚饭后,我坐在炕头挽着妈妈的手臂和爸爸聊乡里的人和事,门声响起,还没等妈妈下地,人已经进到屋里来。我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个脸上过早刻下岁月痕迹的小华,好像是在梦里一样。未语泪千行。

“听我姐夫说你回来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跑来。”小华含着眼泪说。

“自从你去鞍山,就再没有见到你,你也不想我,上学的时候,我俩是形影不离的。”

“我怎么不想?!只是每次回来都是来去匆匆,但是每次回来,我哪一个不问到?我回来的时候,你不回来,我不能去看你是真的!谁让你嫁得那么远?!”我笑着掐她的脸说,泪水却滴下来。从上学时那些幼稚的情书到现在现实的生活,从某个同学的功成名就到某个同学的英年早逝,我们快乐着我们的快乐,也悲伤着我们的悲伤!童年的.同学和战友的感情是一样的,永远纯真!

好久好久都没有和妈妈一被窝了,晚上我和十岁的侄女抢着和妈妈睡,最后决定,妈妈在中间,我们两个一边一个。妈妈摸着我的屁股说比上次回来胖多了,侄女便要挨着我,爸爸说妈妈非得让我们两个给折腾感冒了不可,我和侄女对视着伸了下舌头老实了。在爸爸妈妈的翅膀下,我永远都是一只长不大的雏鸟。

故乡之所以难忘,就是难忘这份亲情;故乡之所以难离,也是因为难舍这份亲情。本来只可以在家呆两天,可是第三天了,我还不敢说走,我一说要走,妈妈的眼泪就在眼圈上转,街坊邻居都来看我,也说:“多呆几天吧,你妈好容易把你盼回来了,呆这两天就走,你妈心里多难受啊!”我何尝不想在妈妈身边多呆几天?可是我身不由己啊!每次回来,妈妈不都是流着眼泪送走我的?女儿是妈妈的贴身小棉袄,可是我这“棉袄”却离妈妈这么远,这中间隔着空气,妈妈怎么会没有“空”离愁?

我回来了,在离开爸爸妈妈的刹那,我发誓我要好好工作,我一定要把爸爸妈妈接到我身边,在他们翅膀不能再振翅高飞的时候,我用我能振翅高飞的翅膀给托起他们,去看蓝蓝的天,享受暖暖的阳光。

布鞋情结散文 篇7

小时候,穿过许多双布鞋,塑料底的布鞋。那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彻底摆脱穿布鞋的命运,穿皮鞋。现在基本都是穿皮鞋了,可总是无法忘记布鞋,常常怀念穿布鞋的乡村生活时光。

那时候,我最讨厌穿布鞋,特别是塑料底布鞋。看见别人穿着一双塑料底布鞋,我就知道他和我一样,是乡下人,就看不起他,像看不起我自己一样。看见别人穿着皮鞋,我就知道人家是城里人,很羡慕人家。自己每天穿着布鞋,只能穿布鞋,就万分沮丧懊恼,感叹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读小学和初中时,常摸黑早起,穿着布鞋,与母亲一起进城卖菜。我也挑着一担菜,二三十公斤,深一脚浅一脚,跟在母亲身后。雨季里,路上泥滑,陷脚,很快布鞋就会被洇湿,覆满厚厚的泥巴,使劲跺脚,也跺不掉,甩也甩不掉。我讨厌死了。那时候,我只好脱下布鞋,光着脚,忍受着路上细石草屑木棍的硌脚,在母亲再三的催促下,挑着摩得肩膀生疼的一担菜,赶往城里。

进到城里,城里人穿着很讲究的衣服和美丽的皮鞋,在我们一溜卖菜的乡下人的菜篮子前边,高傲地走来走去,很挑剔地翻看着我们菜篮子里的菜,把我们的菜翻过来,抄过去。不一会儿,我们菜篮子里的原本多么新鲜好看的蔬菜,都被他们翻砸酒(方言,翻烂)了。但是翻来翻去,他们又往往不买。后面来的“皮鞋”们,又嫌我们的菜太酒,更不愿意买,甚至对我们这些“布鞋”们极尽挖苦讽刺。看着冷酷、轻蔑、耀武扬威的“一双双皮鞋”在我们面前走来走去,那时候,我对这些穿着皮鞋的城里人,又羡慕,又嫉妒,又充满了满腔的仇恨。我暗暗赌咒,将来一定要超过他们,比他们穿得好,穿比他们高档的皮鞋。

塑料底布鞋,白天进城,踩在被晒得很烫、粘稠粘鞋的柏油路上,热气传上来,烫得不得了,鞋底被紧紧粘住,走起路来,费劲,而且令人生厌。

塑料底很软,穿着塑料底布鞋,行走在乡间土路上,一不小心,刺就会扎穿塑料鞋底,就会被刺扎伤脚,疼得提起脚来,不敢落地,抱着那只脚,直转圈。等到蹲在路上,脱下鞋子,拔出扎着的棠梨刺,或者黄连刺,其他刺,塑料底就通洞了,踩着路上的水,下雨天,就更容易浸水进入鞋子,洇湿鞋帮鞋面。乡间多野棠梨树,棠梨刺,棠梨刺粗壮坚硬,很容易扎伤脚板,乡亲们喜欢砍挖它来作为栅栏,挡在靠近路边的庄稼地边。这些作为栅栏的棠梨刺,被大风吹到路上,或者被牛马牲畜绊到路上,走路稍微不注意,特别是走夜路,就很容易扎伤脚。扎伤了脚板,有时扎得很深,拔掉棠梨刺,血珠子就冒出来了,疼得直嗑牙齿。那时候,我往往更加厌恶塑料底布鞋,更加想穿皮鞋,更加羡慕、嫉妒和仇恨天天可以穿皮鞋的城里人,因为穿皮鞋,鞋底厚实,不会被棠梨刺等等和碎石瓦渣扎伤脚。

布鞋还很容易粘满泥土,灰不露处的,就像常年四季只能穿布鞋,满头满脸灰不露处的、灰头土脸的乡下人,洗起来也非常麻烦。而皮鞋只要用鞋油刷一刷即可,甚至用布抹一下灰尘即可。

白霜满地的隆冬里,穿布鞋,脚很僵,而那时候,又穿不起袜子,布鞋又经常破旧,扎线豁口,我的脚趾头经常露出来,被冻伤,长满了冻疮,疼得不得了。我对布鞋就充满恨,对只能穿布鞋的命运就也充满恨。就很想穿一双温暖的,挡得住风寒的厚实皮鞋。就暗暗发下毒誓,一定要拼命读书,将来也住在城里,不用再穿布鞋,不用再走土路,而穿皮鞋,走柏油路、水泥路。

那时候,无论我有多讨厌穿塑料底布鞋,无论家里有多艰难,我母亲都还是坚持每年给我们兄弟三人各缝绱一双布鞋。

我儿时,其实是穿过几双旧皮鞋的,是城里人家送的、他们家小孩已经不合适穿了的旧皮鞋。具体说,是军队干部家赠送给我的,他们家小孩穿过的旧皮鞋。那时我与外公一起,在西山半坡上的白龙新村住,为生产队守粪,就是看守着0411部队的厕所,让外公的生产队拉回去圧庄稼。外公为人善良直爽,与部队的领导和家属都处得极好,人家家里买一车煤,买几捆柴,外公就会去帮着搬运,干部和家属们在山坡上垦荒挖地,种植蔬菜菜豆,外公也会去帮着挖地。人家就很喜欢与外公交往,时不时与外公蹲在山坡地边,或者山坡上,说一会儿家常话,说一会儿世道人心。有些处得好的,就会时不时到外公的的小屋里或者门外来坐一会儿,家里收拾旧衣服鞋帽,也就会拿来给外公,特别是小孩的鞋帽衣服,有些还是很新的,没怎么穿戴,就拿给外公,叫送给我和二弟三弟。那时候,我们穿戴着外公转送的、这些从军队干部、城里人家拿来的鞋帽,在村子里的小伙伴们面前,很骄傲了些日子。当然,骄傲的同时,心里还是很有些悲伤,也很有些遗憾,同为孩子,城里人家、干部家庭的孩子,穿戴的是皮鞋皮帽,而我们农民家的孩子买不起帽子戴,买不起皮鞋穿,甚至在这之前,在乡间连皮鞋都没见过。

那时候,我就想做个城里人,做个干部,天天穿皮鞋,冬天天天戴皮帽,就遗憾自己没有生在城里人家,干部家里。

那时候,村里人认为命好的人,就是每天不必踩踏庄稼地里的稀泥,永远有两条好看的“白脚秆”,穿好看的皮鞋,不必走土路,不必与庄稼打交道。

村里人都说,我长得像我爹,命好,是穿皮鞋的命,将来可以做“白脚秆”城里人。村里有两句古话,“儿像爹,穿皮鞋;儿像娘,苦断肠”。

那时候,虽然穿厌了布鞋,每天天一亮,看见布鞋,我就讨厌,但是,哪怕是白霜满地的隆冬,还是只能极不情愿地穿起扎冰冰的塑料底布鞋,沮丧地走出家门。

虽然对布鞋厌烦透顶,还是得很珍惜布鞋,因为就算是令我生厌的布鞋,我母亲每年也只能给我缝绱一双。

我读小学时,家里太贫穷了,买布又要凭布票,家里连破旧衣服、破旧的布也没有多余的,我母亲又异常辛苦忙碌,又要忙出工,参加生产队劳动,挣工分,又要忙家务,忙着做饭,煮猪食,总之照顾小孩和鸡猪,侍弄自留地菜园,都是我母亲的事,所以她每年只可能给我们兄弟三人各缝绱一双鞋子。所以,那时我虽然异常厌恶穿塑料底布鞋,但是还得很珍惜布鞋。每天放学后或者周末节假日,帮助家里挑水浇菜地,我都会脱掉鞋子,放在地边。下雨天,去上学,放学回家,我都会把布鞋脱下来,提在手里,像提着两尾鱼,在泥泞的土路山路上来来去去。

读初中,我还是只有一双穿得出去见人的布鞋,只有一套穿得出去见人的单衣,周末回到家里,才能换洗布鞋和衣服。找出破旧的布鞋和补疤累累的旧衣服替换,才能洗要穿到学校的布鞋和衣服。所以就盼望周末天晴。洗干净衣服和鞋子,就拿到太阳下翻晒,而且要勤翻。但是阴雨连绵的雨季里,洗过的布鞋和衣服,根本无法当天就晒干,即便是星期六匆匆回到家,就赶紧换下来洗,往往到星期天下午要赶回学校时还晒不干。

好在那时候,村里几乎家家栽种着烤烟,雨季里正好是家家烘烤烟叶,于是我们学生就把布鞋衣服,放到烤烟棚里烘烤。当然必须赶巧,村里刚好有人家烤烟棚里刚好在烧大火。一般的人家,此时都不愿意别人把潮湿的东西放进他们家的烤烟棚里,因为此时要靠猛火迅速烘干烟叶。而且,此时有些烟叶已经半干,潮湿的东西放进去,烟叶就容易回潮,就变黑了,而烤烟叶,卖的就是成色,变黑的烤烟叶,就降低了品质,甚至成了垃圾了。叔伯堂兄家,倒是不好拒绝我们,但是其他血缘关系较远的人家,虽然同为余家人,却往往拒绝我们。我们往往只好到血缘关系较近的伯叔堂兄家的烤烟棚里去烘烤布鞋。但是,这样就往往不恰好。有的.周末,这些最亲的人家,根本没有一家的烤烟棚里正在凑大火。凑小火和中火时,烤烟棚里潮湿,难以烤干布鞋。提着潮湿的布鞋和衣服去一家家问时,村里有的人家刚刚烘烤完一炉子烟叶,刚好熄灭了炉火,有的人家还在凑小火,有的人家还在凑中火。我们内心很懊恼,只好穿着潮湿的布鞋和衣服,赶回十几公里外地乡中学。潮湿的衣服粘在身上,非常难受,潮湿的布鞋,穿着更难受。

这样反反复复放进烤烟棚里烘烤,塑料底布鞋的塑料鞋底,容易被烘烤变形,粘在一起。布鞋的鞋帮,是用裱布缝的。裱布是用破旧衣服、破旧布片一片片粘摞而成的。布鞋反反复复放进烤烟棚里烘烤,鞋帮就很容易脆烂。

穿着布鞋走过了十八年的人生路,走了无数趟的乡间土路,一直厌恶布鞋,等到定居在城里时间久了,就常常怀念起布鞋了,怀念起穿着布鞋,走在乡间土路上、庄稼地里、田埂路上、山坡上和山林里的时光来,甚至怀念起穿着布鞋走在城里的柏油路上、走在城里同学群里、与穿着皮鞋的城里同学一起坐在明亮的教室里的学生时代。

乡村情结散文 篇8

守着古老的乡村,生活;想着乡村的古老,老去。

――题记

少不更事时,羡慕做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自己的出生地――石臼,应该算是一个城镇吧!说城不城说乡不乡的。在城市的版图上,总觉得没有“一席之地”。所以一直以来,自己充其量算是“半个”城里人。如若说真正的城里女孩是“大家闺秀”,那么我,以及我生活的那个地方的女孩,勉强算是“小家碧玉”吧!

羡慕电影电视里那种香车豪宅、锦衣玉食的人生,以为那才是真正的上等人生活,以为那样的人才不枉红尘走一遭。而今,不惑之年,忽然羡慕起乡下人来,确切地说,是羡慕那些有着美好乡间记忆的人,羡慕他们曾拥有过的田园牧歌式的童年或少年时光。我甚至,甚至羡慕起山里人家或乡村人家的女儿。她们拥有大把大把鲜活的温暖的关于大自然的记忆啊!岁月走到中年的门槛,很多人不由自主怀念过去了。

乡村记忆,朴素、自然、生动,且经过岁月的沉淀,愈加唯美。而我的记忆呢?我的山矗立在哪里?我的水流向何方?任凭我苦思冥想,也总是大片大片的空白。而这空白,不是国画里刻意的留白,也不是诗词意境里的空旷渺远,是真的,真的一片虚无啊!每每想及,情绪就会无端抓狂。

不仅仅我,年少的女儿,竟然也有深深的“乡村情结”。当然,相较于我对于乡村的心灵皈依的情感,女儿更注重的不是乡村的精神内涵,而是物质――乡村特产。小家伙好吃,尤其喜欢吃玉米,一年四季吃不够,其次是地瓜、芋头、山栗子等。每每看她吃得津津有味、满面灿烂,便禁不住调侃她,生错了地方。倘若生在农村,是可以日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啊!她则歪歪头,作深思熟虑状,说:“妈妈我前生兴许是个农家女呢!”我不禁大笑,“还农家女呢!农家女不是光吃的呢!要干农活啊!”“妈妈,兴许前生我们也是母女,妈妈负责做农活,我呢?负责吃。”呵呵,母女的缘分还真深呢!

笑过后,我陷入了沉思。真的啊,为什么骨子里对乡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呢?或许,前生我真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呢?陌上花开时节,缓缓走在田间地头,沐着从《诗经》里吹来的风,自是风雅无比吧!暮霭沉沉时候,看夕阳西下倦鸟回归,自是怅然若失吧!

其实,对于乡村,相较于女儿的“舌尖上的向往”,以及我的略显矫情的“情感上的皈依”,婆婆才是一个有真正“乡土情结”的人。婆婆是一个纯粹的乡下人,从出生到现在七十多岁的年纪了,一直生活在乡下。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婆婆是与土地最亲近的人,是土地最忠诚的“守护神”。她熟悉村里的每一块田地,知道哪块地肥,哪块地薄,知道哪块地适合种庄稼,哪块地适合种果树。她甚至摸过自家地里的任何一块土坷垃。曾经看到过,婆婆坐在自家田地上歇息时一脸陶醉的神情,用句时下流行的话来说,田地是婆婆最迷恋的生生世世的“情人”。所以,当她的孩子们一个个羽翼丰满,像小鸟一样一个个离开了乡村的家,到城里的屋檐下去讨生活了,婆婆,却像一只恋旧的老鸟,仍然日日守着村庄,守着她的旧巢。

几年前公公去世,老公考虑到婆婆年事已高,自己一个人在乡下,照顾起来多有不便,再者也想尽尽孝心,三番五次让婆婆来城里住。婆婆却是百般推辞,理由不外是自己腿脚还利索,生活事端自己能应付得来,再者口口声声强调自己不习惯城里的生活起居。僵持了一段时间,只得作罢。后来,老公从老家来人处得知,婆婆在给果树剪枝时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在家躺了一个多月。老公眼圈红红的,什么也没说,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老家,回来时,婆婆就大包小包的,跟着来了,像是把乡下整个家都搬来了。

老公用什么法子让一辈子都不肯离开土地半步的婆婆“乖乖”地跟来了呢?闲暇时跟婆婆聊天,方知事情的`原委。起初,任凭老公苦口婆心磨破了嘴说破了天,婆婆就是自顾自在小院子里忙活,喂她的鸡,喂她的鸭,脸上写就两个字“不去”。后来,老公使出了“杀手锏”――孩子!老公说,孩子想奶奶了,想得吃不下饭说不着觉的,说着说着,就有些声泪俱下了,最后就算是哀求了,说您就是不打算长住下去,去住一段时间,也算是安慰孩子那颗想奶奶的心啊。这下,婆婆受不了了,对城里孙女的万般惦念,让“九头牛”也拉不离土地的婆婆“就范”了。

婆婆就这样,暂时住下了。婆婆,起初也是很高兴的。儿女膝下承欢,想来这是老年人的晚年之福啊,修都修不来呢!相较于那些农村老人凄凉的晚景,儿女孝顺,家庭和睦,婆婆应该是心满意足的。一天,两天,三天……日子,继续如流水一样缓缓流淌;生活,恢复了应有的秩序。可不经意间,我发现,婆婆好像变了,变得话少了,语调低了,神情也黯淡了不少。除了吃饭,睡觉,电视也不看,大多时间就一个人呆呆地坐着。只有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婆婆才是一脸的喜色,腿脚也轻快了不少。悄悄说与老公听,说妈可能想家了。老公一脸“不屑”,想家?那个家徒四壁的家有什么可想的呢?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个家里冬天除了呼啸的风还能有什么呢?兴许,妈是寂寞了,有时间陪妈多聊聊天,多逛逛商场吧!我于是,在尽量做好贤妻良母的角色外,尽力做一个好儿媳。

“妈,我给你讲讲单位的事吧!”尽管上了一天课,我有些口干舌燥。

“妈,我帮你推拿推拿吧!”尽管由于职业所致,我肩周、颈椎、腰椎都不好。

“妈,我领你出去转转吧!城里的夜景很美的。”尽管劳累了一周,我最大的奢望,就是什么也不想,慵懒地在床上躺着。

……

渐渐地,我发现,婆婆愈发消沉颓靡下去。婆婆,是否把魂魄留在了那片生她养她的地方了呢?我忽然有种没来由的预感。

那日下班回家,家里静悄悄的,老公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耷拉着头。“妈呢?”婆婆在的日子,我习惯了这样的问话。“妈,走了。”老公抬起头,目光有些落寞。“走了?”仿佛不愿相信似的,我每个房间仔仔细细都去找寻了一遍,连厨房和卫生间也没放过。家里的任何一个角落,仿佛还残留着婆婆的气息,但婆婆呢?我直直得坐了下去。

“为什么不极力挽留?为什么不等我和孩子回来?”我一时间有些恍惚。婆婆像中国千百万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一样,如广袤的土地一样,性情宽厚,朴实坚韧,对于婆婆,我有着不是母女胜似母女的感情。

“妈说就不等你们了,看到你们她担心就走不成了。”老公又低下了头,声音里夹杂着哭腔。他是个孝子。

一时间,我们都不再言语了,房间里瞬间沉寂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声音又幽幽响起来,“妈说这段时间看到我们和和睦睦的样子,她知足了,也放心了,她想念乡下的一切了,所以执意要回去了。只是,我不明白,乡下有什么呢?如此勾魂夺魄的,吸引着妈弃我们而去。”

其实,我是知道婆婆念想什么的。女儿对我说过,奶奶说她想念乡下的夜晚,静谧,温馨。天气晴好的时候,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她想念乡间的风,风中夹杂着花香、草香,还有泥土的香味;她想念乡下的那一缕缕袅袅炊烟,那一声声鸡鸣狗吠,那一句句邻里乡亲的家长里短……哦,想来婆婆是怀念那有着浓郁乡村气息的一切了啊!乡村,有着婆婆生命最原始的味道。或许,她只有回到了乡村,回到了那片她赖以生存的土地,她才觉得生命有迹可循,那是她的根之所系、魂之所依啊!

......

想来,我,以及许许多多如我一样,日益穿梭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城市森林中”的人们,深深怀念着乡村,实际上是怀念一种乡村的味道,宁静,古朴,原始,自然,一如生命最初的味道。回到乡村,就是回到了生命最本真的时空。婆婆是幸福的吧!

守着古老的乡村,生活;想着乡村的古老,老去。那么我呢?女儿呢?好在,梦若在,心就在。亟不可待的,我想带着女儿,回到――乡村!

家乡情结散文 篇9

人的一生,前半截走的是离家的路,后半截走的是回家的路。

几年前,母亲去世。清明节上坟后,我坐在故乡旧居大门口,仿佛又看见了爷爷荷锄的背影,母亲厨房的劳碌,乡亲饭场的热闹,最是姥姥唤我回家吃饭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回荡。东望母亲的坟头,春草萋萋,风自东方来,泪从心中流。

家乡,是我们的人生起点、支点、结点,也是原点和终点。

乌骓马,天子剑,当年的西楚霸王是多么威风,他屠咸阳,杀子婴,烧宫室,本可称王于天下,谁料他心怀家乡:“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衣锦还乡的强烈愿望,让刘邦后来居上。也是项羽,当他兵败乌江,又因“无颜见江东父老”而自刎,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成功荣归故里,失败死不归乡,这是项羽的家乡观。

初唐大诗人宋之问以文学言语被天子顾问,出入侍从,礼遇尤宠,是武则天面前的大红人,但就是这样的显贵名流,却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在外大红大紫,归乡情怯心慌,因为自己心中有愧(时宋之问因其低劣的人品而遭人唾弃),这是宋之问的家乡观。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热恋故乡,不改乡音,即使两鬓斑白,反主为客,也无怨无悔,这是唐代位高权重而又才华横溢的大诗人贺知章的家乡观。

常念家乡,就是念贫困、年疾苦、念根本、念人性、念人伦……

唐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面对乡村农民的穷苦,他自己感到惭愧“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幸免饥冻苦,又无垅亩勤,念彼深可愧,自问是何人”。这是白居易的家乡观。

陶渊明少年时期“猛志逸四海”,因不堪“为五斗米折腰”,而最终挂官归田,在“夫耕于前,妻锄于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乡居生活中找到了真我。唐大诗人元稹干脆在家乡“冬修方丈室,春种桔槔园,千万人间事,从兹不复言”。千万人间事,从兹不复言,只有家乡才能使人不必伪装,不必矫情,不必用豪言壮语包装自己的人生。

更多的时候,家乡是游子的港湾,是纯真的`保留,是人类原始状态的档案,是激发创造冲动的基地……

对我来说,扑腾在一方浅浅的水塘,厮守着一盏昏黄的油灯,玩耍在一片不大的谷场,看那一块小小的荧幕,听一场不懂的山西梆,一句乡亲低低的问候,一群儿时的伙伴们喧闹着奔向人生的远方。村子美,但村民的生活也苦,考大学,进县城,吃白面,总想超越家乡的一切,但几十年下来,却发现占据心灵世界中央的仍然是家乡。

如今,当我们欢呼世界是平的,自豪什么都将“一体化”时,我为家乡真正意义的缺失或者消失而担忧。当小溪不再欢唱,山谷不再葱绿,池塘不再荡漾;当儿童找不到清晰的星空,当土地上长的是水泥森林,当夜的静寂被喧闹代替;当荡秋千、滚铁环、打弹弓都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那些方言俚语、风情风俗变为遥远的回忆,当城里乡村的孩子都在游戏世界里沉湎,我们是不是还有真正的精神家园,是不是还有创造的源泉。

家乡的符号是特殊的,家乡的回忆是独特的,家乡的文化是个性化的,家是几个人的组合,村是一群人的组合,乡是几千几万人的组合,在这个规律面前,不能搞“标准化”。家乡的真正意义消失之日,就是诗人和发明家消失之时,上帝会为我们这个所谓现代化的千篇 一律的世界发笑,倡导“天人合一”的祖先们会为我们的聪明才智摇头。

旗袍情结优秀散文 篇10

今晨,同事洪一走进办公室,就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子言,明天上海植物园将在全园上演‘旗袍美人日’,所有身穿旗袍的女性均可免大门票及各专类园门票。你有空不妨去热闹热闹?”身穿旗袍去秀一场,自己压根儿从没想过,不过可以想象,那样的场面肯定非常壮观。当精致花艺配上美丽旗袍,会是一幅怎样的动人画面?明天,在上海植物园举办的这场沪上首场“旗袍花艺秀”,以打造靓丽动人的旗袍花样佳人,让爱美的女子都能寻觅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花饰,来搭配身上的旗袍,这样的创意还是值得点赞。

一份好奇心,让自己忍不住还是打开网站去关注了一下这次活动的简介。本次活动将招募30位嘉宾,所有身着旗袍的爱花女子,都可以报名成为此次旗袍花艺秀的特邀嘉宾。花艺师们将从中挑选出30位旗袍佳人,并根据每位的形象气质特点为其设计专属的胸花、肩花、头花等。旗袍佳人们还将被邀请参加植物园旗袍花艺秀的互动环节,走秀鲜花T台,一展美妙风采。选出的最美旗袍佳人,还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看来对那些喜爱旗袍的女子来说还是有一定的诱惑力。

我对旗袍的那份情结从儿时记事起便已开始。至今,家里面还珍藏着一件十分珍贵的传家之宝。那是一件紫罗兰色小圆圈花纹图案的锦锻中袖旗袍。它的样式已趋于陈旧,腰间也显得有些宽大,根本无法展现当今女子的`婀娜身姿。但在我的眼中,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最为美丽的一件旗袍,因它不仅存世七十载,更可贵的是它的一针一线都出自祖父之手。祖父干了几十年的裁缝,手艺精湛,极擅长做东装,这件旗袍就是祖父特意做给和他成亲的祖母拜堂时穿的,也是我家最古老的传家宝了。我儿时就知道祖父脾气不好,经常骂祖母,唯独谈起这件旗袍,我才能在祖母嘴角微微显露的笑容里体察到了那份真情,也见证了祖父临终前祖母对他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照顾。

祖父对祖母很凶,但对子女很疼爱,对孙辈儿更是宠爱有加。记得小时候,我总是不爱吃早饭,个儿长得精瘦,祖父总是每天给我几毛钱,让我买面包、饼干吃。可他哪里知道我买了什么?那些三角纸包装的瓜子、话梅等零食倒成了我口袋里的常客。

“等你出嫁的时候,爷爷也给你做件旗袍!”打从懂事起,祖父总是这样对我说。这也成了我盼望快快长大的原因之一。可当我第一次把男朋友带回家介绍给他认识的时候,祖父已经到了步履蹒跚的时候,还得了多年的帕金森症。那天祖父表面看上去很高兴,但我却在他缓慢转身的瞬间洞察到了他的黯然神伤。那晚,他把我叫到他的房间,从抽屉中取出一块已裁剪但未缝合的大红锦缎的衣料,神情沮丧地对我说:“好孙女啊,爷爷实在不行了,这眼、手都不好使了,更无法做出日前时兴的那种样式。我和你奶奶商量过了,把她那件送给你留个纪念吧!”如今我已不再记得那时的我是怎样想、怎样说的,只知道,我的泪水弄湿了他的衣襟。

博客情结散文 篇11

1、情人情结。

博客是迷人的。接近不惑之年了,却迷上了博客,有时想想,感觉自己对这事却难有不惑。自己搁笔多时,虽然有时有写的冲动,但有些想法一冒出,很快使这冲动消失殆尽。写给谁看,为谁而写。但这次结识了博客,却有一种激情在涌动。

再想想,这种激情可能是基于自己曾经爱耍笔杆子吧,而且是算比较勤奋耕耘的那种。曾经因了对神圣文学的爱好或痴迷,才有了一段“爬格子”的人生经历。

文字,在心里是一种情结!

记得,曾经有朋友来约稿,其实很可能只是顺便的一句客套话,表示记得我曾经是一个会文字的人。而我肯定是受宠若惊般的说些谢谢你们还记得我,我一定尽力之类的话。我有一个优良传统那就是比较较真,说过的话基本上都是会去实践的,所以就会真的如期交出我的文章。

至今仍记得,半年前,注册自己的敏思博客时,那份惊喜。蓝色基调的页面,一个吉他手在风中吟唱的大版幅画面,背景上有蝴蝶飞舞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这有一段文字,在这样漂亮而大气的网页上,有着我的名字,这是属于我的网络空间,没有理由不兴奋与喜欢,对我这个热爱文学的人。

我仿佛得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这个“仿佛”是基于星光一戈的一个比喻。

有朋友把文学比喻成情人的经典段子:对我们爱好文学的非职业作家来说,文学只能是情人关系。她基本具有这么几个特点:美丽,文学是美丽的,她是你心中的女神;喜欢。但并不朝朝暮暮,想她的时候,就与她亲密一番,平时不会老呆在一起,思念之情常有;不实际。她只能是精神层次的,不能给你当饭吃,也不会给你做饭吃……

我写博应该算得比较投入的人。从2月26日建博以来,一个月时间结束新手上路,步入小虾行列,再一个月博行,又上一个台阶至大虾,而由大虾升格为星级博客只用了短短的20天。7月底,在敏思震荡的日子,戴上资深博客的帽子。这时候,算算正好博了整整五个月了。

应该说,前面初级的进档,我是不费太多精力的,因为基本上靠吃存粮,贴的日志其实绝大多数是我过去陆陆续续发表的东西而已。我最初的想法,只是想把博客当成自己文字的电子文档罢了。原先,很多的文字存放比较乱,家里有、办公室有,有的搬家弄丢了。自己也没去统计到底丢了多少东西,而放在博里,有数据生成,可分门别类,而且是开放式的,不似过去是收藏式的,而且是种美丽的形态。渐渐地,我在与博友的互动中,体会到了博客的魅力,慢慢地着了迷。

博客开始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等我的100多篇存粮快吃完时,我开始了耕作。这个时候,我的博客网页不再是电子文档库了,而是自己的心灵家园了。家园嘛,总不能荒芜,不能失却打理。于是,每天都要到家里去看看,最好是能有新的贴子呈现,好让来家作客的朋友来品尝。

于是,晚上外出坐茶楼少了,卡拉OK少了,宵夜喝啤酒少了,麻将三打哈少了,更多的时间是呆在自己的网上家园,琢磨怎么装修才漂亮才有特色,构思着栏目的设置,尝试着其他功能键的应用,寻思着如何与人沟通互动等等。

于是,健身的时间由清晨改到下午,而把早晨的时间用来写作。这时候,头脑经过一夜的休息而特别地清醒,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把构思好的文章一气呵成写就。由于我的全拼打字速度慢,且打字写东西容易断思路,所以,我保持着用笔写的传统习惯。早上写东西也好,可以陪女儿一同学习了。

博客,你无疑在改变我的.生活,每天都要到网上走一趟,再晚的时间,也要悄悄溜进书房,轻轻合上房门,打开电脑,在不影响家人的休息的情况下,简单收拾一下网络家园。

直到有一天,女儿说,那电脑是你的第二个老婆呢。为什么?因为你一回家就是上网,电视都没看了,你老是陪着网络。其实,女儿说的第二个老婆是电脑和网络,我觉得准确的说应该是博客。

博客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随意随性写着。

文学爱好者还仅仅在基层还只是爱好者时,有意无意间,通过文字的展示,能够迅速的宣传自己,基本上成了扩大知名度的捷径。然而,有的人真正的名气大了或地位高了,这个时候写作起来就没有以往那般轻松自如了,既怕写出的东西被人家挑三拣四,又担心与这种名气和地位不相匹配;还顾忌给领导以错觉,觉得你只能写,而不能其他。仔细想想,这似乎是规律。有的文学大家,没有名气的时候,写作起来,伸缩自如,没有任何的约束和拘束。但成名成家之后,反而畏首畏尾,文章没有以前自然,装饰的痕迹比较明显。自然没有过去的好。而博客,却不存在这样的拘束。

曾经以为,文学对于我应该是有不解之缘的吧。那种喜欢应该是从骨子里发出的了。但是,这种看似刻骨铭心的喜爱,却怎么越来越象经历了婚姻的男人一样,对对方的感觉总是越来越平淡?

但是,进了博客之后,重新焕发了写文章的热情。因为,博客里的文字或文章,不一定是文学作品,可以是心灵的回音,可以是思想的交流。贴在博里的文字,没有不务正业之嫌,也不必在乎名气和地位的不相匹配,很是轻松。

在博里,得到了陌生人的点评与鼓励,结交了许多志趣相投的朋友,学习了知识和思想。觉得轻松,快乐,使我紧张工作之余的情绪得到调剂,这就够了。我们会顾忌生活的真实,但我们不必在意网络的虚拟。博客,它满足了我的文字情结。所以我爱写博,且乐此不疲。

2、母亲情结。

提及母亲,在我心中是永远的痛。

这或许是母亲的离去非生命自然的凋谢的缘故,她走的时候仅仅中年。是病魔夺去了本该尚存的生命。我因此而遗恨。

母亲的过早离去,让我十分怀念在母爱的天空下徜徉的短短的时光,让我至今回想与母亲在一起那段极其的珍贵的日子,让我感觉没有来得及长大来回报母亲的遗憾,这是我心里最大的缺憾。

一直以来,我都在怀念母亲,都在思考着何以回报。

在母亲辞别凡尘以后的里,在我与父亲的餐桌上,一直都为母亲摆放着一副碗筷。在心里,母亲就坐在我们父子之间,一天也没有离开过。

成家立业之际,以及我的每一个人生旅途当中的重大事项,首先想到的就是告知母亲,让她享受属于她的儿子也应该属于她的快乐。

星转斗移,我也有了自己的女儿。在为人之父之后,更能够体会到父母对儿女的爱。那是一种无私的爱,是无须回报的奉献。女儿稍大些的时候,总会很懂事地关心我,同情我,同情我年纪这么小就没有了妈妈。

时间的流逝,并未减少我对母亲的思念,并未减弱我对母亲的感情。相反,我一直在想,能否写些文字,写些怀念母亲的文章,来纪念母亲,告慰母亲。但是,尽管我陆续在写,却从来没有满意过自己的文字,我发现,任何的文字都难以表达自己对母亲的深情。任何的文章形式,都不能承载母爱的伟大。因而,我的心里对母亲总是歉歉的,这无以回报的母爱!

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博客。这是一个可以寄托心灵的空间,这是一个虚拟却又真实的平台,这里有生命的跳动,这里有思想的灵光。

在我填写博客资料时,我突然间想到了母亲。那些经常萦绕在心里的关于亲近母亲跟母亲诉说的想法,使我顿觉要让母亲活在博客里的灵感突然闪过,于是,填上了“彭楠”这个名字。彭是母亲的姓氏,楠是男的谐音,是妈妈的儿子。

这里有两层涵义:一者儿子是母亲生命的延续,儿子在博客里的生命与思想,也是母亲的生命与思想通过儿子在延续,通过博客在延续。二者我愿为母亲而博,于是,我的博客说明里有了:我多么愿意,再创造一份奇迹,让你的腮上绯红而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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