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共12篇)
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1
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富滇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有效提高其自有资金收益水平,委托乙方向
(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受甲方委托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甲方对借款人及贷款项目已充分了解。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资金及账户开立。
甲方在乙方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将所委托的资金存入该结算账户,在乙方将甲方结算账户内的委托资金划转至乙方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后,本协议即生效。
甲方保证其委托资金来源正当合法。因甲方资金来源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指定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结算账户用于收取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甲方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
甲方委托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在甲方委托资金交付乙方之日起至委托贷款实际发放期间,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委托资金不支付利息。甲方的委托资金收益计算期自乙方实际发放委托贷款之日起至乙方代为收回委托贷款之日止。
第三条
贷款发放。乙方依据甲方委托,将甲方的委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代表甲方就委托贷款事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为委托贷款的债权人。
第四条
贷款对象及用途。甲方指定的借款人为
,该委托贷款的用途为。
第五条 委托人收益及本金的回收。
(一)甲方指定的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及浮动方式为以下第 种:
1、浮动比率。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下浮)%,即执行利率为 %;
2、浮动点。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利率浮动值(加/减)%,即执行利率为 %;
(二)在委托贷款存续期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下列方式 调整委托贷款利率:
1、利率不变;
2、根据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的幅度同比例按(月/季/年)调整。
(三)委托贷款计息方式。委托贷款按日计息,按(月/季/年)收息,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四)甲方自行缴纳获得委托贷款收益所发生的税费,乙方代扣甲方应承担的印花税。
(五)甲方的实际收益按如下公式计算:
甲方的实际收益=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合同利率×委托贷款实际发放金额÷360×委托贷款天数—应缴纳的印花税—委托贷款手续费
(六)乙方以甲方的结算账户性质为区分甲方委托贷款的性质的依据。结算账户为法人的,甲方的委托贷款即为法人类委托贷款。结算账户为个人的,甲方的委托贷款即为个人类委托贷款。
(七)乙方代理甲方收取借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并按前款约定代扣相应税费后,于收到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将实际收益直接划付至甲方在前述第一条指定的结算账户中,乙方不另行通知。
(八)乙方代理甲方收取借款人归还的贷款本金,于收到本金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将贷款本金直接划付至甲方在前述第一条指定的结算账户中,乙方不另行通知。
(九)在甲乙双方的委托关系存续期内,甲方于上述第一条中指定的用于收取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结算账户不得销户。
如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注销账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将甲方收益及本金支付给甲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如因借款人不能按约足额支付委托贷款本息给乙方,导致乙方不能将委托贷款收益及本金支付给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 委托贷款手续费
1、委托贷款手续费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手续费=每笔初始发放的委托贷款本金金额×委托贷款手续费率÷360×委托贷款天数(协议收取时以甲乙双方协定的手续费为准)
2、委托贷款手续收取方式。乙方按照委托贷款的金额、手续费率和贷款期限向甲方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取方式为以下第 种:
(1)一次性收取。委托贷款存续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应在发放时一次性收取;委托贷款存续期在一年以上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委托贷款手续费在发放时也可一次性收取。乙方发放委托贷款前一个工作日,甲方应将需缴纳的手续费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由乙方于发放日扣收。
(2)分次收取。委托贷款存续期在一年以上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存续期计算,可按年分次收取。乙方发放委托贷款前一个工作日或贷款存续满一年前一个工作日,甲方应将需缴纳的手续费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由乙方于发放日或贷款存续满一年当日扣收。
(3)协议收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贷款手续费为 元整,并在首次发放时一次性收取。乙方发放委托贷款前一个工作日,甲方应将需缴纳的手续费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由乙方于发放日扣收。
第七条 贷款担保
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的委托贷款由(担保人)提供 方式的担保。乙方与担保人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乙方为委托贷款的担保权人。
第八条 委托贷款的转让、质押和继承
(一)委托贷款存续期间,甲方可将其持有的委托贷款债权转让给其指定的第三人。债权转让后,甲方与乙方的委托关系随即解除,受让人与乙方形成新的委托关系。委托贷款债权的全部权益和相应的风险均归属于受让方。
(二)委托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委托贷款债权,所转让的债权必须以万元为单位。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其所受让债权的本金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万元;受让人为法人的,其所受让债权的本金最低不得低于10万元。委托人部分转让其债权的,必须解除其与乙方签订的原《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同时就剩余的债权金额与乙方签订新的《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到原受理甲方委托的乙方经办行办理转让手续,乙方按所转让委托贷款债权本金金额的1‰向甲方收取手续费。
转让的具体事宜只涉及甲方与受让方,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并签订转让协议,在甲方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并经乙方认可后,乙方为转让双方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甲方与受让人必须通过双方在乙方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以转帐方式进行转让资金的交割,甲方不受理以现金方式交割的委托贷款债权转让业务。
(四)甲方转让委托贷款时需履行的通知义务由甲方自行履行,甲方应向借款人出具转让债权的通知。
(五)甲方如符合乙方规定的贷款条件,可以用其委托贷款债权作为质押标的,向乙方申请质押贷款。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所持有委托贷款债权本金金额的50%,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债权到期日。
委托人的质押贷款申请由乙方原接受其委托的经办行受理。
(六)委托贷款作为被继承遗产和被遗赠财产的,甲方可以持合法文件到乙方原受理委托的经办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债权继承手续。乙方根据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申请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规定,认为申请人有权取得委托贷款的所有权的,乙方即为申请人办理新的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重新签订新的《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原协议随即废止。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成为原委托贷款的所有人。
乙方按继承或受遗赠委托贷款本金的1‰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收取手续费。
第八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行使委托贷款的管理权
(一)委托贷款发放后,乙方必须监控资金流向,督促借款人按照本协议书及委托贷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
(二)乙方必须定期与借款人联系,了解贷款的实际用途及效益,如发现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为在新闻媒体、乙方营业网点等处公告。
(三)委托贷款期间,乙方应至少每年撰写一次委托贷款业务检查报告,供甲方查询。甲方可以凭本协议书到原接受其委托的乙方经办行查阅检查报告。
(四)乙方至少应于委托贷款到期前10天,向借款人发出委托贷款到期通知书,督促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委托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应公示通知甲方并协助进行催收。
(六)如借款人违约或发生有可能危及委托贷款债权安全的事项时,乙方有权代表甲方提前收回委托贷款,并返还给甲方,而无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七)如因借款人延迟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划付委托贷款本金及收益给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根据需要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相关措施协助甲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 风险承担
乙方受甲方委托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只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履行日常管理和到期催收贷款,不承担因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甚至形成损失所产生的风险。该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在乙方的营业网点办理委托贷款资金交付手续,并不表明乙方及其营业网点对甲方的委托贷款资金提供任何担保,也不表明乙方及其营业网点将承担任何贷款风险。第十条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委托贷款本息,甲方全权委托乙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以保障甲方权益。如乙方于必要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所涉及的相关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单独行使其诉讼权利前必须与乙方进行协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若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动及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于乙方将甲方结算账户内的委托资金划转至乙方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2
2015年11月20日, 富滇银行与海南银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并就达成全面深化合作进行了座谈。富滇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夏蜀;副行长杨敏、杜坤;董事会秘书孔祥丹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海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年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吴竞择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 双方就公司治理、公司银行业务、小企业业务、个人零售业务和同业业务等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双方应强化合作, 迅速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变化, 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 主动出击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 加强在银团贷款、信贷资产转让、结算代理业务、资金业务等方面业务往来, 增进沟通与交流, 积极落实各项合作事宜, 实现合作共赢。
河北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篇3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敬 请 注 意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您已经具有与银行办理此项业务所需的法律常识;
2.您确认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已经确知提供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虚假文件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在签署本合同时,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加黑字体部分已向您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各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4.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签署本合同,并且知道签署本合同后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5.本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6.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以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经办行咨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资金,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规定,现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说明:1.本合同中的□表示选择,选中者划×,不选者须划○。
2.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定,并不影响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第一章 定 义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是指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提供合法资金,由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甲方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甲方收回的贷款,贷款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章 委托事项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的委托贷款事项如下:
2.1委托贷款的对象(即借款人)为:。
2.2委托贷款的金额为币种(大写):
2.3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2.5 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 提供的 担保; 担保人 提供的 担保。□甲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如选择乙方与担保人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则甲方认可乙方仅为名义上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甲方认可担保合同的所有内容,并承担最终的法律后果。
第三条 甲方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
第四条 甲方应自 年 月 日前将全部委托贷款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人账户。甲方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
第五条 委托资金的计息,在未发生委托贷款前,委托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第六条 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收妥后划至甲方委托人账户。
第七条 借款人在申请委托贷款时,由甲方自行审查批准,待甲方审查同意后,由甲方、乙方、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乙方根据生效的合同发放委托贷款。但乙方不负责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担保物状况以及效力等事项。第三章 委托费用
第八条 手续费的收取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如下方式收取手续费:
□8.1甲方按委托发放贷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手续费,费率为委托发放贷款总金额的千分之,在委托贷款发放前一次性付清。
□8.2甲方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
2.4委托贷款期限: 月,实际借款期限以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9.1甲方有权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等全程工作独立做出决策。
9.2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甲方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乙方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9.3甲方承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必要的批准、备案等手续。9.4甲方承诺对其委托乙方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资金拥有合法权益,且该委托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自然人的,需保证委托资金为其合法的自有资金。
9.5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6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9.7甲方承诺自行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9.8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真实、合法。
9.9甲方同意在委托贷款无法收回或乙方受托期限届满时,乙方不再履行本合同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由甲方自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9.10如需乙方签署担保合同的,则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认可委托贷款担保合同内容,并最终承担委托合同的项下的义务。
9.11甲方应负责委托贷款的催收及保全工作。
9.12甲方自行审查借款用途涉及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基础交易真实性,并将借款人交易对手名单以及支付金额等书面材料(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交付乙方,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借款人的授权将借款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对交易对手以及基础交易进行形式审查,不对实质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甲方的指定,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负责办理甲方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到期收回等手续。
10.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10.3乙方对借款的监督使用仅限于受借款人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甲方认可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10.4乙方的协助收回仅限于按照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贷款到期或宣布提前到期后满两年仍未收回借款本息及全部费用的,乙方协助收回的工作即行终止,不再协助甲方出具催收手续以及其他收回工作。
10.4.1借款人或担保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或相应的委托贷款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在地址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10.4.2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乙方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证明依据。
10.4.3甲方要求邮寄后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乙方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10.5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乙方无义务为甲方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甲方要求并经乙方同意,由乙方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五章 委托贷款风险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此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的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乙方对甲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资金及收益。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乙方免受由于乙方及其代表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借款人的损失而向乙方提出所有的索赔、要求、诉讼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损害、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等。
2
第十三条 甲方同意放弃乙方因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甲方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的损失而向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他权利主张。
第十四条 如甲方指定的借款人在委托贷款期限内,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指定的借款人,那么乙方将不再代为邮寄利息和催收通知单,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15.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 15.2甲方超出委托人账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15.3甲方违反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如下方式解决争议:
□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在争议处理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单位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如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甲方与乙方的委托关系自动终止:
22.1甲方未能按约定足额支付手续费,且经乙方书面催收后1个月内甲方仍未补交的。22.2甲方作为委托人的主体资格丧失。
22.3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收回或已不能收回。22.4乙方丧失经营委托贷款业务资格。22.5 贷款到期或宣布提前到期后2年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24.1合同各方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4.2采用如下方式送达的,即应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 24.2.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3个工作日;
3
24.2.2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24.2.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收到之日。
24.3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发生变化而未通知乙方的,乙方按本合同记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第二十六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内容,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而确定,如有特别约定,已在本条予以补充和修正,该约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以本条所作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甲方为自然人时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处填写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甲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注:甲方为自然人时签字即可)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担保贷款类合同: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拟申请银行贷款;
鉴于:乙方在XXXX市金融行业拥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可帮助甲方协调甲方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事宜。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委托乙方协调经营贷款事宜,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贷款事项
甲方所经营的位于XX市XX 路XX号“XXX”公司需要扩大经营场所、装修及购买相关设备以及XXXXXXXXXX,甲方已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前期施工,目前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甲方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争取新建部分场所能早日投入经营使用。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帮助协调上述贷款事宜,向银行借款人民币XXXX万元整(具体以相关金融部门核定贷款额为准),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以相关金融部门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贷款寻找XX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受理费用、担保费等以XX公司的实际收费为准。
第三条、费用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贷款手续所涉及的XX费、XX费、XX费、XX费等费用人民币XX万元正做为前期工作费用支出。
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当天内,甲方支付人民币 XX元给乙方作为前期关系协调的XX费用。该笔费用无论项目贷款是否获得银行审批通过,乙方均不需要归还。
2、贷款通过审批,甲方同意按贷款总额XXX(XX%)的比例(不含前期工作费用)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劳务费用(即乙方以贷款额XX%的比例进行包干,该笔费用仅包括乙方XX公司的XX费、甲方的XX费、XX费用、XXX费、银行收取的XXX费人民币XX万元整),待贷款银行确定同意发放贷款前(具体时间根据需要由甲乙双方商量确定),甲方以现金方式将乙方包干费用转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为甲方项目贷款事宜进行全面关系协调,除甲方前期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XX元的费用外,后期所需XX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乙方为甲方协调好贷款银行、XX公司的关系,并且在贷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前,甲方立即按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约定的包干比例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余下未结款项。
2、乙方不承担甲方贷款风险。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不包含就本协议所指的贷款所应当支付给贷款银行的贷款利息、由于甲方怠于还贷款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和XX公司收取的罚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XX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等,上述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的关系协调事宜,根据乙方的通知,按照贷款银行及XX公司的要求,及时的提供相关贷款、担保资料给贷款银行和XX公司审核,根据贷款银行、XX公司的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等。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他人或自已办理贷关系协调款事宜。(贷款最终审批,以银行审批通知为准)
第六条、其他约定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的包干费(15%)、XX公司收取的立项受理费(该费用由乙方的包干费中扣除,待与XX公司签定业务受理协议时交清)、XX公司的收取XX费、银行利息、贷款违约金等甲方与银行或担保公司签订合同时所约定其他该由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银行和XX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贷款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的的关系协调,否则视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产生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给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及时的进行各种关系的协调,因乙方怠于进行关系协调而导致银行不发放贷款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全部银行认可的材料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5
代理人:______(签字)性别:______年龄:______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富滇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6
5月23日,富滇银行与昆明市西山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党委副书记、行长杨敏,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余汝兴,监事长任建洋,副行长王岚、孔彩梅、代军,总会计师董玲,董事会秘书孔祥丹与西山区委书记周红斌、区长郭希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杨敏表示,富滇银行将加大与昆明主城区政府的合作力度,深挖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模式,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帮助西山区政府解决“急、难、险、重”问题,持续对西山区重点项目建设输血。未来五年,该行将向西山区基础设施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供不低于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周红斌对富滇银行在西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给予的金融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并对该行致力于繁荣全省经济,推动地方发展表示肯定。他表示,富滇银行是西山区政府最真诚的合作伙伴,希望开展更深层次、更多角度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互利互惠。
一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 篇7
一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
特别提示: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人:
名称 负责人 住所
委托人在此委托受托人办理一般委托贷款业务,即委托人提供贷款资金,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贷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委托资金应由委托人自主支配并且来源合法。委托人应在贷款发放之前将委托资金划入在受托人处开立的委托资金专户。
第二条 委托人应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事宜,并与受托人、借款人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应具有合法的借款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委托资金的额度;贷款利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权机构规定。外币委托贷款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条 委托人应自行确定委托贷款是否实行担保。若实行担保,委托人应对借款人选择的担保人或担保物进行确定,对担保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等进行审查并自行承担担保手续的有关公证、登记等费用。委托受托人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委托资金额度内委托受托人发放委托贷款,不得要求受托人超额度放贷。委托人在发放委托贷款前向受托人签发《一般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委托贷款合同号、币种、金额、利率、借款人及账户、确认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等内容。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对委托贷款展期的,应提前15天通知受托人,并与受托人、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原贷款有担保的,委托人需提前10天通知担保人与受托人续签担保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应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受托人承担贷款风 险。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费用,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偿付责任。
第七条 对于发生委托贷款在结息日未能收到利息或还款期未收到还款资金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向借款人催收,并提供催收记录和催收结果。
第八条 委托人可以自行监督管理借款人对委托贷款使用,也可以委托受托人监督管理借款人对委托贷款的使用。具体方式在《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应按一般委托贷款金额、期限、约定手续费率向受托人支付手续费。本协议项下一般委托贷款的约定手续费率为月手续费率 ‰;手续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为。手续费支付不以借款人是否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
第十条 委托人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上述费用: 含税价格 不含税价格
若为不含税价格的,委托人支付的最终费用还应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确定。
第十一条 委托人可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也可委托受托人监督,包括: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协助督促抵押人妥善保管抵押物、协助保管质押物和权利凭证。除此之外,委托人如对监督事项还有其他特别要求的,应在《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第十三条“其他特别监督事项(或有)”中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措施。委托人应就特别监督事项向受托人另行支付手续费,手续费计收标准为:,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为。
第十二条 委托人因借款人违反《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其收取罚息的,委托人应就罚息额度另行向受托人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收标准为:,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为:。
第十三条 对逾期的委托贷款,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代为起诉借款人的,应出具书面文件。因借款人破产,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配合清偿资产、收回贷款。
第十四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委托人应书面通知受托人不再履行《一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受托人等额冲销委托资金和一般委托贷款。委托人停止支付手续费。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并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担保手续中的公证、登记费用;办理诉讼事务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追索担保人或处置担保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委托人声明
(一)本委托是委托人的自主行为,委托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并为委托人自主支配;
(三)委托人和指定的借款人身份合法;
(四)委托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委托贷款不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即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五)一切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与委托人、借款人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第十八条 一般委托贷款实行担保并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担保事宜的,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有关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将担保合同交由委托人认可和出具书面意见。有关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费用由委托人预付和承担,受托人不予垫付。
第十九条 受托人收到委托资金后,要为委托人开设一般委托贷款账户,用于核算一般委托贷款的发放、收回和计息。受托人应按照《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与《一般委托贷款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的贷款发放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对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超出委托资金额度发放委托贷款的受托人有权拒绝发放。第二十条 受托人接到委托人的一般委托贷款展期通知后,应与委托人、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若展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接到委托人续签担保合同的通知后,与担保人续签担保合同,才能办理展期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材料对本协议项下一般委托贷款用途的合法性予以证明。对委托人为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出具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授权文件,并承诺所委托的一般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不构成利益损害。
对一般委托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存有疑问的,受托人可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托人办理的异地一般委托贷款业务,可以将有关事务转委托给借款人所在地的中国工商银行营业机构办理。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中国工商银行其他营业机构的行 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在每笔一般委托贷款结息日期前3个工作日或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通过电话、传真、公函、短信等形式提示借款人按时支付利息或到期还本付息,并做好通知记录,协助委托人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受托人每次收回贷款本息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应得款项如数划入委托资金专户。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办理一般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或代理委托人指定借款人,不接受没有指定借款人的一般委托贷款,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用途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委托贷款。
第二十五条 一般委托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归还的,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催收。一般委托贷款采取保证方式的,受托人应在保证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委托人书面指示受托人起诉的,受托人应按指示办理有关诉讼事务;委托人未书面指示受托人起诉的,受托人无义务对借款人起诉。
第二十七条 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其与借款人一致同意提前还款的书面通知后,应停止计收提前还款部分对应的手续费。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委托贷款的,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解除委托代理关系,不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停止计收手续费,等额冲销委托贷款和委托资金。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受托人有权在委托贷款逾期满六个月后(若贷款展期,则在展期逾期满六个月后),视为死账进行销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受托人在办理一般委托贷款业务中,应将贷款发放、管理、收回(或催收、诉讼)的办理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尤其是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出现的任何可能或足以影响委托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根据委托人指示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委托资金来源、贷款对象、用途不合法等因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委托人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人应就未支付部分按每日 %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对委托人拖欠的手续费和违约金,受托人可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 或从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直接抵扣。
第三十一条 受托人未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一般委托贷款通知书》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导致委托人发生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受托人向借款人收回贷款本息后,未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划转,导致委托人发生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增值税特别约定
(一)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先在受托人办理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委托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委托人应确保提供给受托人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受托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由受托人通过网点通知或网站公告等发布。
(二)委托人自行领取增值税发票的,需向受托人提供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指定领取人,并明确领取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由指定领取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增值税发票;指定领取人发生变更的,委托人需重新向受托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选择邮寄方式收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准确无误且可送达的邮寄信息,若邮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人。
(三)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或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受托人不能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受托人有权延迟开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增值税发票被委托人领取后或受托人交由第三方邮递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委托人无法收到增值税发票相应联次或逾期无法抵扣的,受托人不负责赔偿委托人相关经济损失。
(五)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需要由委托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应由委托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待税务机关审核并通知受托人后,受托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如本协议确定的协议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受托人有权根据国家税率变化调整本协议约定价格。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中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以本协议为准,每次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无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期限到期后,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已经按照本协议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应继续按照本协议和《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三十五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选择以下第 种处理方式:
(一)由 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仲裁;
(二)由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他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自委托人、受托人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项下的各方权利义务实现/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执一份,受托人持两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贷款委托书汇总 篇8
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还是对委托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贷款委托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人,房型,房龄约,朝向,楼层,总层数,结构,面积(建筑/使用)平方米,配套设施。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形式贷款。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贷款约定: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 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协议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该房屋贷款办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得恶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如有,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乙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贷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委托书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本委托书则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委托费相关约定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贷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额的 %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 %),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其余的委托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 %)于该房屋审批之后的三天内交予乙方。
三、约定的其他事宜或补充
经乙方核实确认并且同意后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2委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及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及地址: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及地址:____________
我欲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XX市XXXX的一套房屋。我因故,不能亲自与提供按揭的贷款方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与提供按揭购买上述房屋的贷款方签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签署相关文本。
二、代为办理相关合同文本的公证事项贷款买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贷款买房授权委托书范本。
三、代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本。
四、代为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及签署授权书贷款买房授权委托书。
五、代为办理相关银行开户手续。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和交纳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时止贷款买房授权委托书范本默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3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四、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六、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七、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八、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九、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十、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十一、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十三、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人: 委托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4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怎么写?办理房屋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需要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那么,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写什么内容?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公 证 员
二○xx年十月二十九日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注:1、贷款的具体材料,一般是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要看银行具体要求。
2、收入证明也是,一般各家银行有不同的范本要求。找开发商要就是了。他们能提供范本的。
3、说明:购房人无法亲自签署购房合同及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的,应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内容如下:(需办理8份)(这里的份数。多一点没坏处,具体找你的开发商咨询)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5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公司因拓展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急需资金,经本公司法人及股东商议后决定全权委托乙方为本公司办理企业贷款事宜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经办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委托授权的范围、有效期限及劳务费用支付等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商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被委托方代表本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
2、授权有效期为壹年(从20xx年5月17日起至20xx年5月16日止或贷款、融资成功后自动终止)。
1、按乙方为甲方申办成功借贷款、融资总额的_____%
(甲方收款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拖延支付乙方劳务费则甲方承担按应付劳务费总额5 ‰∕天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2、乙方在办理借贷款、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招待应酬、资料费、手续费等开支由甲方承担。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
2、甲方办理借贷款、融资成功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民事责任或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6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系甲方的。由于甲方行动不便,无法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其个人结算账户的 处理事项,故委托乙方作为XX事项的代理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个人账户 处理事项。
本授权委托书自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终止于乙方办妥上述委托事项。
甲方已知晓挂失委托代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承诺若日后出现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本委托书一份正本,复印无效。
另:本委托书在第三人 见证下由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第三人仅对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的事实见证,不负责其他义务。
委托人: 见证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篇7基于购房人与售房人对位于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进行真实交易这一事实,购房人已向贵行申请贷款(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如贵行批准发放不高于上述申请金额的贷款,购房人、售房人双方均同意并授权贵行将上述贷款资金划入下述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卡号:
购房人、售房人均承诺:贵行将贷款资金划入上述账户,即视同贵行已依据约定向购房人发放贷款、且售房人收妥贷款资金。购房人、售房人均了解并自愿承担与贷款资金划入上述账户相关的所有风险。
购房人、售房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与本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与承诺均不可撤销。
授权人(售房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时间:
授权人(购房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办委托贷款协议书 篇9
[ 2009-01-21 16:19:47 ]
标签: 贷款融资投资阅读对象:所有人
联办委托贷款协议书
合作双方:
出资方:(以下简称甲方)项目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使得乙方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得以落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我方、项目方、项目方开户行等三方联办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资金约定:
(1)、币种:人民币;
(2)、金额:RMB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3)、年限: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4)、贴息:款项进入乙方帐户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总款项的17%(百分之十七)的一次性贴息;
(5)、利率:双方约定的贷款年利率为8%(百分之捌);
(6)、银行手续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开户行协商,与甲方无涉。
2、乙方开户行相关资料:
(1)、名称:
(2)、地址:
(3)、联系方式:
(4)、银行坐标:
(5)、行长姓名:
(6)、手机:
3、操作程序:
(1)、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到乙方所在地进行项目及银行核查,得到银行可操作的确切回复后,按甲方要求出具接款确认书,展开相关操作;
(3)、做好抵押前的资产及项目核查;确保资方资金安全。
(4)、三方正式签订联办委托贷款合同,以乙方开户行的相关版本为准。
4、资金安全:
根据受托银行对甲方资金的监管情况,乙方以资产或项目抵押予以担保,以保证到期还本付息。
5、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有权在合同签署后考察项目的真实性;
(2)、有权核实乙方开户行对本项业务的态度的权利;
(3)、核实无误后,与乙方及乙方银行签订正式合同,按约定的数额及时限注入资金。
6、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签署本协议后,向甲方缴纳出差补助及承担此次差旅费;
(2)、配合甲方开展银行核实工作,确保委贷业务的正常开展;
(3)、核实无误后,与甲方及乙方开户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委贷成功后,甲方派出一至两名财务代表监管资金的使用流向(此款不得用以炒股、基金等),并在此项目中占有20%的红利股份。
八、纠纷及纠纷的解决:
在操作过程中,如双方产生纠纷,当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加以解决。
九、未尽事宜:
双方约定,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所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十一、本协议生效及失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与乙方银行签订正式三方联办委托贷款合同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中国·北京签约时间:年 月日
银行文头
确认函
我银行确认委托方(资金方)所提供合同文本中的五项要点:
一、委托方负责资金如数按时到位,受托银行负责确定贷款企业。
二、受托银行按时代收代付利息和本金,否则由受托银行支付利息和本金。
三、用款方按委托规则办理贷款手续,按时向受托银行交纳利息和归还本金,由受托银行转给委托方。
四、受托银行为用款方接收贷款人民币元,由受托银行负责开立帐户。
五、受托银行按委托贷款规则办理贷款手续,及时转款给用款方,按银行的管理规定和三方签定的委贷合同条款执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同意签署委托方合同。
银行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
银行版本三方委贷款说明
联办委托贷款,简称“三方委贷”,即银主方委托项目方开户银行将资金借贷给项目方,用于项目建设。其说明及操作程序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款源在国内银行,系外商投资款。以人民币投放给用款企业。
2、需投资企业要求为: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科技等项目。
3、借款期为十年,利息为贷款利息,一次性贴息为17+2%。
4、由我公司做平台可以免去银主要企业的20%红利。
5、银行一定要签署接款确认函(用行笺纸)。
二、用款企业需要提供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2、公司简介;
3、银行帐号批准书及贷款卡(复印件);
4、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简历;
5、公司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新办企业免);
6、政府立项批文;
7、环保批文;
8、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9、用款计划与还款计划;
10、董事会贷款决议书。
将上列清晰的扫描文件装订成册上报。
三、操作程序
1、项目方法人或委托人(需法人授权)与我方就三方委贷的具体操作内容做前期洽谈;
2、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委贷协议书,项目方以资产或项目抵押以保证资金安全;
3、资金安全问题解决后,银行分行按银主要求出具接款确认书,分行正行长必须到京与出款银行面谈,银主进行资金划拨操作;
4、资方进银行开设临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约定款项存入项目方开户行资方临户上,随后与项目方、银行签署正式三方合同,合同版本以项目方开户行版本为准。
银行房屋贷款授权委托书 篇10
银行房屋贷款授权委托书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X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X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银行房屋贷款授权委托书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一、委托事由
乙方系甲方的。由于甲方行动不便,无法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其个人结算账户的 处理事项,故委托乙方作为XX事项的代理理人。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个人账户 处理事项。
三、委托时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终止于乙方办妥上述委托事项。
四、其他
甲方已知晓挂失委托代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承诺若日后出现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本委托书一份正本,复印无效。
另:本委托书在第三人 见证下由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第三人仅对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的事实见证,不负责其他义务。
委托人: 见证人:
委托贷款发放协议 篇1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如借款人在经甲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第三条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第四条 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第五条 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六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七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八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通知中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_____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七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八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委托收款协议 (贷款) 篇12
甲方:(开发商)
乙方:
丙方:(个人)
鉴于:
1、甲方同乙方于《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依据原协议,乙方 有权代甲方收取房屋的购房款;
2、甲方同丙方于日就上述房屋签署了《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依据买卖合同,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元首期购房款,其余价款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丙方将上述首期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丙方向乙方支付视同丙方向甲方支付。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直接向乙方缴足该款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向丙方书面出具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详见附件1)。
二、丙方向乙方付款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乙方出具的确认函向甲方换取同额购房款发票。同时,丙方将确认函交付给甲方。
甲方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甲方需派专人负责办理丙方的按揭贷款手续,在该笔贷款放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该笔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甲方将所有购房款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等值发票。
四、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
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
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即
使本协议终止,本条款所规定之义务对各方仍具约束力。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
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五、甲、乙、丙三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甲、乙、丙
三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的,给其余各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
约方全部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持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
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年月日
附件1:
确认函
兹证明于年月日收到【付款人】向我司支付的位于项目房屋的首期购房款现金合计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特此证明。
公司签章:
交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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