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作文

2024-04-15

预防校园欺凌作文(精选8篇)

预防校园欺凌作文 篇1

早上好!很荣幸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防范校园暴力。

近年来,校园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居高不下,后果严重,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它在伤害学生的同时,也在腐蚀着我们的校园。

一、校园暴力及其危害

(一)校园暴力的内涵

所谓的校园暴力指发生于校园内的所有暴力行为,包括同学彼此间或家长、老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对学校的破坏行为等。然而在我国发生最多的是学生间的暴力行为,所以狭义的校园暴力是专指学生对学生的暴行。

至于暴力的形态,则不一定非限定于要造成身体或物质的伤害,凡是口语恐吓、辱骂、被迫做不喜欢做的事、被故意侵犯身体、被故意陷害、强借物品乃至殴打、勒索等均应包括在内。

(二)校园暴力的危害

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人往往受到对方的威胁而不敢向老师、家长和有关部门报告,因而学校的处理率较低,受害学生也就因此会反复遭到勒索、敲诈和殴打,往往是在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后,学校、家长才会得知,才会进行处理。那么在学生受害期间,受害学生必然在学习、生活和其他各方面都受到影响。

1、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经常受到校园暴力侵害的学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阴影当中,学习成绩一般都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学生由于受到严重伤害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休学,正常的学习被迫中断。这些都会导致受到伤害的学生畏惧学校,不愿意再去上学。

2、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有可能导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对施暴者,有可能导致其形成反社会人格,走上犯罪道路。

3、破坏了社会秩序,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如果这种校园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法律失去信心,就连他们的家人、同学等也会对法律失去信心。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来自各方面的多重压力,对校园暴力事件处理、简单粗暴等等,都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家庭结构失调、社会因素对校园的影响,都不可避免给学生纯洁的心灵留下一些灰色的空间。还有不良社会风气的熏染,社会小青年的滋扰,对孩子监管不力等,都是造成校园暴力的原因。如不及时纠正,则慢慢发展成拉帮结派,崇尚校园暴力,甚至酿成悲剧。

三、校园暴力防治的具体措施

这里我要讲的是同学们自身如何做到远离和防范校园暴力

1、明确人生的`追求,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有了正确的追求目标,你才能区别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对错,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同学,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因为他能从学习中找到乐趣;而有的同学,认为学习无用、越学越枯燥、越学越乏味,反而对一些非主流的东西盲目崇拜,产生浓厚兴趣。这样,就演变成学习好的同学和学习差的同学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小圈子,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兴趣点不一样了。学霸们坐在一起谈论解题方法,鄙视所谓的学渣是傻子;学渣们坐在一起谈论着游戏玩乐,鄙视着所谓的学霸们是呆子。我这里不歧视学渣、不说游戏玩乐不好,其实无论学霸也好、学渣也罢,都是聪明人,学渣们做不出学霸们的高分,但学霸又和学渣们pk游戏试试?学渣、学霸只是你们用心的方向不同而已。现阶段,同学们还是应当以学习为首要任务,你朝这个方向努力,最终,你就会体会到学习成功那种喜悦!

2、谨慎交友,远离负能量;俗话说猪有好邻,人有好伴。还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都是一个道理,记得网上有篇文章,大概意思是,你身边的人的层次决定了你的层次,马云身边都是顶尖成功人士,那些鸡鸣狗盗之辈就成天混在他的吸毒圈子、小偷圈子。我的同学们,当你向朋友、家人介绍你的同学的时候,你眉飞色舞的讲述的都是学校的学霸的时候,你会在不意间发现,原来,你就是学霸的一员!当你脱口而出的总是外面的那个大哥、出口成章的都是混江湖的调调的时候,你可以看看,你已经成为了那其中的一员。所以,今后,看到那些纹身哥、光头哥、飞车党,赶紧走开点,你要对自己说:“我是一朵花,怎么插在你这个牛粪上!”

3、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有正确的价值观;小孩子,光读书不行,还要有好的兴趣爱好,我小时候就参加了我所能够报名,而又没有拒绝我的所有的学校兴趣小组,从打球到乐器到唱歌到跳舞,从航模到天文到计算机,我觉得这些对我的成长经历有非常大的帮助。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兴趣爱好,我深得老师的喜欢,老师越喜欢,我越是学习来劲,学校生活越精彩,现在我很怀念我的学校生活,很羡慕正身处校园当中的你们。但是,我们身边的诱惑多啊,电游室、网吧、飞车小子、不良文化作品层出不穷,稍不留神,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些东西好比精神毒品,一旦沉迷,很难彻底摆脱,最关键的,在这些地方,你们幼小的心灵全属于在裸奔,将自己彻底的置于危险当中,每年因为上述场所或沉迷上述活动造成的学生被伤害案件不计其数,我真心的不想在我的案件信息表上看到你们任何一人的名字。

4、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这个我不多说相信绝大多数同学有这个概念,一旦遇到危险的时候报110,这个概念应该已经深入脑海,我这里要强调的是,学法,更应守法,遵守法律的底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讲着容易,做起来难,我这里要求同学们做到交通守法、治安守法等等;简单点说:“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一不偷二不抢”,“不打架不骂人”,“不好勇不斗狠”,简单吧,其实大家幼儿园都学过,都初三高中了,还要多讲吗?要讲!因为,我们平时都要多问问自己,这些我们都做到了吗?

5、还有就是不要怕丢面子,及时向老师、家长还有110报告你遇到的不能处理的事情。在家,父母是你们的一片天,在学校,老师是你们的一片天,在任何时候,我们110是你们最可以信赖的一片天。

预防校园欺凌作文 篇2

菲律宾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中小学的校园环境安全,于2012年颁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Dep Ed Child Protection Policy),它被认为是菲律宾第一个对处理网络欺凌与“基于性别的欺凌”事件做出明确规定的政策,并首次提出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Children Protection Committee),为校园欺凌防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菲律宾预防校园欺凌政策出台的背景

(一)社会背景

20世纪90年代,菲律宾频繁发生校园欺凌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呼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针对中小学兄弟会和姐妹会[2]但鉴于兄弟会与姐妹会在学校中的特殊作用,教育部并没有强制禁止其开展相关活动,结果校园暴力现象并没有减少,反而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影响十分恶劣,有些甚至导致了青少年的死亡。2006年1月,菲律宾教育部颁布7号令,提出学校应该与内政部的地方单位和当地政府、社会工作和发展部以及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合作,监督控制中小学中兄弟会、姐妹会以及类似组织中暴力行为的增加,并强调开设相关辅助课程与课外活动,给兄弟会、姐妹会以及类似组织提供更多有益身心健康的学习和生活选择。[3]

校园欺凌影响深远,无论是对受害者,还是侵犯者和旁观者当前的学业和今后的人生,都会造成严重影响。从短期来看,欺凌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使其不敢外出甚至是辍学;欺凌行为给侵犯者带来的快感使其花费较多时间在恶作剧上,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从长期来看,欺凌行为易使受害者产生严重的情感问题和行为问题;侵犯者的攻击性也会使其卷入成年之后的暴力和犯罪行为等。欺凌行为使旁观者更易产生逃课、辍学、抽烟与吸毒等消极行为,并造成诸如沮丧、焦躁等精神问题,进而对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影响。[4]因此,公众期盼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防治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

(二)国际关注

菲律宾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受到国内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援助与支持。正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Fund)在其报告中指出,越来越多的菲律宾儿童成为虐待、暴力和剥削等行为的受害者,但是菲律宾缺乏国家儿童监督保护与报告体系,以确定需要提供特殊保护的儿童,遏制校园安全情况越来越糟糕的局面。为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菲律宾国家及地方政府合作,从儿童、家庭和社区等基层着手,试图最终打造菲律宾国家级的儿童保护网络,为年轻一代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5]

(三)法律背景

菲律宾在《1987年宪法》第十五章第三节第二条中规定:国家应该保护儿童接受援助的权利,包括适当的关怀和养育以及特殊的保护,使其在成长过程中免受忽视、虐待、暴力、侮辱等其他形式的差别对待。1989年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也强调:尊重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儿童免受各种身体与精神上的伤害,包括暴力、虐待、忽视、剥削、辱骂以及性暴力等;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不受基于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和所表达的观点或信仰而加诸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或惩罚,旨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基于此,菲律宾教育部从儿童最根本的利益与需求出发,于2012年5月14日颁布了《保护学校儿童免受虐待、剥削、歧视、欺凌以及其他暴力形式伤害的政策与指导原则》(The Policy and Guidelines on Protecting Children in School from Abuse,Violence,Exploitation,Discrimination,Bullying and Other Forms Abuse),简称《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Dep Ed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二、菲律宾预防校园欺凌政策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将儿童的兴趣和利益置于最优先的地位,强调对儿童虐待、剥削、暴力、歧视、欺侮以及其他形式的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旨在为儿童提供特殊保护,使其免受各种形式的虐待和剥削等伤害行为,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该项政策要求所有的公立与私立学校都应采取相应政策,预防与处理学校欺凌事件。政策明确定义了关键术语,规范了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预防与补救措施,制定了处理机制与程序,并首次提出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和设立儿童保护热线,以便报道与咨询相关信息,为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指明了方向,为塑造“零暴力”学校奠定了基础。政策不仅关注儿童本身,也重视发挥家庭监护人、学校管理者、教师、学术与非学术人员等相关方的作用,让他们关注儿童并学会处理欺凌事件。[6]

(一)欺凌行为与类型的界定

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很多,不同学者对其定义也不同。联合国发布的一份报告将欺凌定义为:欺凌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失衡,是一种通过身体接触、言语攻击、心理操纵等给他人造成不适,或故意伤害他人的重复行为。[1]菲律宾《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中对校园欺凌行为有详细的规定:在学校范围或学习的地方,一个学生直接对另一个学生或几个学生进行的一项或一系列的行为,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包括虐待、性骚扰、恐吓或羞辱等。具体包括威胁损害荣誉、财产;跟踪他人的日常活动;当众羞辱或诋毁污蔑他人;故意破坏损毁他人财物;对他人施加身体上的暴力;向他人要求性交易或金钱、财物等行为。这样使得人们对校园欺凌有更清晰的认识,有利于政策的执行。

其中,对各利益相关方,包括儿童(未成年人、学生和学习者)、学校工作人员、家长等都有清晰的界定。比如儿童指的是任何未满18周岁的个体或者是超过此年龄但无法照顾自己或由于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无法使自己免受虐待、忽视、剥削、暴力等行为伤害的个体;还包括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该政策对各种欺凌形式,如儿童虐待、儿童歧视、儿童剥削以及性暴力等行为都有给予具体解释。欺凌行为与类型的具体界定是政府采取有效惩戒与法律行动的依据,便于儿童、家长、学校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校园欺凌行为,使学校确立具体实施细则,有效防治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二)国家培训网络与反欺凌能力建设

1. 积极非暴力的纪律建设

积极非暴力的纪律建设旨在以现实情境为基础,帮助儿童建构适当的思维能力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自我意识,并最终学会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师常用的两种处理不当行为的方式是惩罚与训导。惩罚和训导是两种不同的力量,对儿童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掌掴、鞭打和体罚儿童等方式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仅仅是因为害怕与恐惧,会给儿童造成更久远的伤害;而训导是基于儿童拥有基本人权的完整个体,应该被关注和尊重,因此要采取更多积极的方式,比如鼓励、奖励等方式消除暴力行为。教师应该对儿童的未来生活具有清晰的目标,利用每天教学中的具体情境和问题来教授相关的生活技能和价值,让学生学会自律。

2. 形式多样的反欺凌教育活动

反欺凌能力建设要求学校及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包括教育会议、能力建设计划、主题研讨会等。具体来讲主要有:(1)组织以“体罚与训导”为主题的教育会议,并在家长—教师协会(the Parents and Teachers Association)的计划中体现。(2)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与非学术人员实施能力建设计划,重点关注儿童的权利与发展,以及积极非暴力的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重视家庭以及社会咨询的重要作用。(3)与家长、照料者召开以“抚育儿童”为导向的会议,鼓励支持学校工作的社区人士、家长和照料者组成各种援助团体,共同为儿童提供帮助。(4)针对特定事件组织学校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体罚和训导的重视,促进全社会都能积极主动参与反欺凌工作。(5)建立儿童友好机制,了解儿童的想法,使其参与制定、监督以及评估学校与学生学科建设相关的规则和政策。

3. 具体有效的反欺凌意识与能力培养

为了提高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和当地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反欺凌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处理儿童虐待、剥夺、暴力和歧视等欺凌行为,该政策要求搭建全国性的信息网络平台,制定实施细则与程序,统合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反欺凌力量。

根据该项政策,所有的公立私立中小学都要加强学校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学生或学习者,家长与监护人的能力建设,以便更好理解与处理儿童虐待、剥削、暴力和歧视等欺凌案件。对不同的主题组织各种教育会议或培训与研讨会,比如“欺凌与同伴欺侮”、“构建积极的同辈关系,加强社会与情感竞争力”等主题会。有关教育培训与能力建设工作应在实际教学中结合相关训练模块进行,注重在课堂管理、情绪管理和性别敏感等方面讲授与保障儿童的权利。通过对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进行训练指导,使其能够通过学生身体、情感或行为上的标识来甄别学生是否遭受过伤害。校园暴力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学生不敢向教师举报欺凌行为,但教师或学校工作人员又无法及时识别学生是否遭受过伤害,使得欺凌事件愈发严重。

为了加强各教育利益相关方的能力建设,菲律宾立法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决定每年进行儿童保护培训师的国家培训,在各地区、分部和学校选拔了解儿童身心发展与儿童权利、熟知儿童保护政策,并具备一定儿童引导技巧的人员,设计地区、分部和学校三个层级水平的培训包;讨论儿童虐待与欺凌事件的处理措施,提高应对欺凌事件的能力。国家培训的主题较为广泛,主要集中在对政策的学习解读、儿童发展、欺凌(网络欺凌)、性虐待以及体罚与训导等方面。培训目的是通过让各教育利益相关方了解儿童保护政策的实质,掌握各种处理欺凌事件的方式方法,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现象。目前,菲律宾有7个地区的93个学校与分部拥有各自的培训师。根据政策实施结果分析,该项国家培训能够有效地增进各利益相关方对儿童权利与发展的认知,增加对政策内容的理解,提高处理虐童与欺凌案件的能力。[8]

(三)构建健全的国家报告体系

政策规定各学校应该及时处理欺凌事件并记录在案,按照学校、分部、地区和中心办公室的顺序依次递交每年的报告,最终形成一个资料存储库。库中详细记录了欺凌事件的相关信息,便于政府及社会了解学校安全的整体情况,对政策执行进行评价并不断修正完善,利于家长和学校有针对性地调整处理欺凌行为的措施,从而形成合力,真正有效防治校园欺凌。比如学校每年的欺凌报告包括欺凌的性质(身体的、社会的、基于性别的,等等)、受害者与侵犯者的基本信息、惩罚措施以及处理情况等信息,清晰明了地记录了整个欺凌事件的过程。

为了明确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增加相关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策建立了国家四级报告体系。

1. 学校:

实施监督儿童保护政策,在欺凌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维护欺凌受害者、侵犯者以及旁观者的合法权益,记录相关信息并将报告递交给分部办公室。

2. 分部办公室[8]

(四)规定具体的处理机制

政策就欺凌事件的调查与报告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①当学校校长或部门主管收到书面投诉之后,应与纪律部门在一周之内组织实情调查;期间学校指导教师、当地社会福利与发展办公室对儿童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心理干预。②若调查证明此案件证据确凿,纪律部门将发布正式起诉,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实施处罚,包括停课、开除等。③若侵犯者不服从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向纪律部门提起上诉。上述程序既体现了对欺凌事件相关者的尊重与人性关怀,又突出了事件处置的严谨性,保证了欺凌事件处理的真实、合理与合法。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及时举报并回应。

受害者以及任何知情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学校工作人员报告;学校工作人员知道后,应立即进行干预,停止伤害,并通知事件双方的家长或监护人;鼓励人们匿名举报欺凌或报复行为并对其提供保护。

2. 实情调查与分析。

校长或学校工作人员对事件双方以及其他相关者分别进行访问,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并确定事件的严重程度,从而制定干预策略,并就欺凌事件的干预、转交和监督向儿童保护委员会提出合适的意见与建议。

3. 干预与转交。

儿童保护委员会根据实情调查,结合学校的相关意见,确定针对事件相关者合适的干预计划,并将受害者和侵犯者送往校外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比如社会工作者、指导教师、心理学家或者儿童保护专家等,进而确定进一步的评估与干预措施。若事件严重,应通知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妇女与儿童保护平台(the Women and Child Protection Desks of the Philippine National Police),决定是否对侵犯实施者进行合理的犯罪指控。

4. 实施纪律处分。

政策规定所有的学校应该制定一系列纪律与行政处分规则,根据欺凌或报复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其伴随情况来区别对待。校长应考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是否累犯以及其伴随情况等,根据学校已有的或教育部的规章制度对侵犯者实施合理的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社区服务、停课、隔离或开除等。若侵犯者不服从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向适合的机构提起上诉。

(五)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责任义务

政策涉及的各教育利益主体较为广泛,包括:(1)教育部、中心办公室、地区办公室、分部办公室和学校;(2)学校管理者、校长、学校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3)儿童保护委员会以及各个相关部门,比如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妇女与儿童保护平台、当地社会福利与发展办公室(the Local Social Welfare and Development Office)、其他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构成了以学校为主,各主体广泛参与的支持体系。校长作为学校政策的制定者与监督者,在防治校园欺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校长不仅要与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还要向上级部门传达相关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其监督评估,所以明确校长的职责对于处理欺凌事件非常重要。

政策规定校长职责主要有:(1)必须确保学校采纳并制定相关反欺凌政策;(2)使所有的学校人员、家长、监护人或监管人以及参访者等都予以重视;(3)组织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并指导实施相关人员的能力建设活动;(4)在所有事项中确保儿童的参与性及其他合法权利,可对违反相关政策与准则的儿童实施纪律处分;(5)制定学生行为准则与冲突解决机制,使学生学会并使用;(6)与社会福利与发展部门、政府代理人或非政府组织合作设立儿童保护热线(Children Protection Hotline),以报道与咨询虐待、剥削、暴力、欺凌、歧视或其他类似行为的相关信息等。在校长领导下,其他相关人员在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保障防治体系的有序进行。相关人员的职责主要如下所述。

1. 学校工作人员。

这里的学校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学校教师。学校教师作为儿童的引路者和指导者,可以说是儿童除了家长之外接触最多也是最亲近的人,对儿童成长影响巨大。当儿童在他们的监督、指导与监管下时,教师应该行使特殊的家长式权威与责任。不管在学校、实体或机构的内部还是外部,教师应时刻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用正确的规范与榜样进行指导,为儿童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教育材料,使其免受不良影响,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体罚。学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儿童保护政策,积极参与学生的预防与干预项目,并及时向学校权威部门报告欺凌事件。

2. 家长。

家长在儿童的成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欺凌防治中,家长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政策建设与能力建设,提高对儿童权利、体罚与训导的重视,参与建立儿童友好机制,经常与儿童沟通交流以便及时了解儿童的思想动向与情感动态,从根本上防止欺凌行为的发生。当欺凌行为发生时,家长应该及时做出反应并积极配合学生的干预项目与康复计划,将在学校中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实践并在家中强化,不断加强自身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

3. 学生。

政策强调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预防与干预项目,也明确规定了学生的禁止行为,包括:(1)歧视或唆使其他学生歧视别人;(2)任何不恰当或带有性暗示的行为;(3)煽动其他学生参与非法、不安全或虐待性的活动;(4)乱涂乱画或破坏学校财物;(5)参与打架斗殴或任何攻击性行为;(6)将学校严禁物品或作品带入校园范围内等。同时也强调学生参与受害者保护与匿名举报的必要性。

此外,政策还要求所有中小学都应该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由校长、指导老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以及社区代表6名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在尊重儿童的合理需求与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起草学校儿童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信息传播活动、建立识别监督体系、提供帮助与建议等。自2012年开始,59%的公立学校已经建立儿童保护委员会,有效地解决了许多欺凌案件,并为学校政策建设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10]

三、菲律宾预防校园欺凌政策的实施效果

2012年菲律宾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自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欺凌事件数量的减少方面,奎松城市长指出,儿童保护政策在学校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解释道在她管辖的地区,欺凌数量明显减少。[11]这得益于学校对这一政策有效的贯彻实施。鉴于此,教育部将进一步推进该政策的实施,并及时加以修订完善,加大对各学校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施行,构建“零暴力”的校园。

该项政策不仅引起菲律宾国内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较好的影响。2013年,泰国教育部代表团对菲律宾教育部进行访问,期间菲律宾教育部立法与法律事务副部长指出:儿童保护政策的目标就是对任何形式的儿童虐待、剥削、暴力、歧视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泰国教育部代表通过对菲律宾《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及其实践的交流学习,在泰国召开了一次相关问题的政策研讨会,提出泰国要吸收借鉴菲律宾儿童保护政策的做法。[11]

对于学生、家长和教师以及各利益相关方来说,菲律宾儿童保护政策是反对校园欺凌的标志性政策,具有里程碑意义。教师是政策实施的主体力量,该政策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要靠教师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教师不仅作为连接知识与学生的媒介,而且还是各相关方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教育部长阿明·卢斯托(Armin Luistro)指出,儿童保护政策由教育部与民间各社会团体、教师群体、公立和私立学校代表、国际机构以及其他儿童保护倡导者合作开发。教师作为替代式权威的实施者,在保护儿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政策将会成为教师一个十分有用的工具,反对日常教学中的灌输式的训诫。[13]一方面教师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教师也要采用多种教学技能和方法将与儿童权利有关的知识整合到日常教学中,提高学生对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尊重关心他人的观念,进而有效防止教师欺凌与同辈欺凌的发生。当然,政策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与支持。

四、结语

2012年颁布的《教育部儿童保护政策》标志着菲律宾政府开始通过政策法规,加强对校园欺凌的治理。一方面,政策有效地减少了菲律宾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安宁的校园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交往能力,有利于增强家长、教师、学校等应对与处理欺凌事件的能力,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以及和谐社会。另一方面,政策也存在些许问题,比如政策未对特殊儿童提出具体详细的保护措施,而他们往往最易于受到各种形式的伤害。此外,政策中规定的处罚方式也较为有限,包括停课、开除等,并没有对期间儿童接受教育做出任何规定,相比之下,英美两国明确规定为受处分的儿童提供替代性教育服务,保证儿童合法的受教育权益。[14]这一点在今后的立法中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7]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From Insult to Inclusion:Asia-Pacific Report on School Bullying,Violence and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EB/OL].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23/002354/235414e.pdf.2016-06-12.

[2]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Philippines.Prohibition of Fraternities and Sororities in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EB/OL].http://www.deped.gov.ph/sites/default/files/order/1991/DO_s1991_020.pdf.2016-06-12.

[3]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Philippines.Reiterating the Prohibition of the Practice of Hazing and the Operation of Fraternities and Sororities in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EB/OL].http://www.deped.gov.ph/sites/default/files/order/2006/DO_s2006_07.pdf.2016-06-12.

[4]Cezar M.Barranta Jr.Philippine Issues on School Classroom Bullying[EB/OL].https://www.academia.edu/11714073/Philippine_Issues_on_School_Classroom_Bullying.2016-06-12.

[5]UNICEF.Child Protection Issues[EB/OL].http://www.unicef.org/philippines/protection.html.2016-06-12.

[6]Ancho I,and Park S.School Violence in the Philippines:AStudy on Programs and Policies.Advanc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etters,2013(36):27~31.

[8][9]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Philippines.Dep Ed boosts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in schools[EB/OL].http://www.deped.gov.ph/press-releases/deped-boosts-childprotection-policy-schools.2016-06-12.

[10]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Philippines.Deped Children Protection Policy[EB/OL].http://www.deped.gov.ph/sites/default/files/order/2012/DO_s2012_40.pdf.2016-06-12.

[11][12]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Philippines.Thailand to adopt Dep Ed's Child Protection Policy[EB/OL].http://www.deped.gov.ph/stories/thailand-adopt-deped%E2%80%99s-child-protection-policy.2016-06-12.

[13]The Philippines Star.Dep Ed issues child protection polic guidelines[EB/OL].http://www.philstar.com/headlines2012/05/04/803109/deped-issues-child-protection-policy-guidelines.2016-06-12.

国外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 篇3

提供法律保护,用健全的法制保障校园安全

美国 约瑟夫森青少年伦理品格研究所的报告显示,50% 的学生承认在过去一年里欺负过别人,47% 的学生说他们在过去一年里被以非常令人难过的方式欺负、取笑或者嘲弄过。这说明美国的校园欺凌现象非常普遍。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联邦政府颁布了一些校园安全法案。 如:1990年,联邦政府通过了《克雷利法案》,要求公立学校必须发布校园犯罪统计和安全政策的年度报告,以方便准备入学的学生提前获知相关情况。2001年通过的《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更好教育的法案》,有一项内容是识别潜在危险、危机准备和干涉程序、识别青少年暴力的早期预警标志并做出反应。到2011年,全美共有46个州制定了与反欺凌有关的法律,36个州通过教育令的方式要求禁止网络欺凌,41个州制定了相关政策。美国教育部门2015年5月公布的报告显示,发生在12~18岁孩子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在减少。

日本 校园里也经常发生欺凌事件。京都大学和一个高中家校联合会的调查表明,超过40% 的高中学生曾遭受欺凌或欺凌过他人。日本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因欺凌受到身心伤害,导致不去上学、性格变异甚至选择自杀。为全面遏制校园欺凌现象,日本参议院于2013年6月通过了由执政党和在野党共同提出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案》。按照法律要求,日本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欺凌事件的相关调查机构。如若出现危害学生生命的欺凌事件,学校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如果认定欺凌事件为犯罪行为,学校应及时报警并与警方合作。

澳大利亚 校园欺凌问题也比较严重。2003年,澳大利亚政府部门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这是澳大利亚乃至全世界第一份国家级别的安全学校建设指导政策,矛头直指常见的校园欺凌、骚扰、暴力、问题。该法案不仅重视传统的校园安全,更加注重学生心理安全。该法案的实施,让学校的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英国 1998年颁布的《学校标准与框架法》,将制定反欺凌措施当作对中小学校的法定要求。1999年,英国首次在法律上规定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反欺凌的政策。2003年11月,英国出版了《反欺凌行动宪章》,鼓励学校和学生签署相关约定,同年发表《欺凌:中学的有效行动》,提出了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指导性意见。在英国,反欺凌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

给欺凌者必要的惩治,以期杜绝校园欺凌现象发生

校园欺凌现象不容忽视,欺凌者对受害者往往造成程度不一的伤害,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上的,也可能是心理上的,轻则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受害者的行为方式,严重时可能会影响受害者一生。尽管中小学生年龄还比较小,但很多国家还是主张对欺凌者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期望通过惩罚减少或避免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美国 提倡坚决制止在校园内外打架、谩骂和使用侮辱性语言、现象发生。 一旦出现,欺凌者将会受到警告、停课、处理,学校也可根据欺凌程度的不同,将欺凌者交由警察处理或让其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当青少年有明显的伤人和敲诈行为时,执法机关会立即介入。

德国 对校园欺凌现象也非常重视,打击力度也很大,其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对于校园里那些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学校反对的态度非常明确,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学校可果断地予以开除,接着再交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管教。 德国的“不良少年管教部门”实现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无缝对接”。

英国 欺负弱小者的现象也比较严重。英国教育白皮书认为,对于本应为学生恃强凌弱行为负责却没有负好责任的人,学校不能坐视不管、法庭会强制家长接受养育课程教育,学习如何正确引导儿童。那些不服从这项法规的家长,将被处以最高1 000英镑的罚款。英国的学校还可以开展模拟欺凌法庭,用来解决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此举虽受到质疑,但对欺凌者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却十分明显。

教育引导是重要措施,可以让孩子从小远离暴力

学校毕竟是育人场所,在这个人员密集、成员心智还不成熟的群体环境中,针对反欺凌问题,教育手段应发挥出最大、最好的功能。学校要通过正面的教育引导和反面的典型展示,让孩子正视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暴力。

德国 希特勒曾将德国拖入战争泥潭,德国人民深受其害。经历了巨大的战争创伤后,德国各阶层对战争的反思特别深刻。德国人民非常渴望和平,希望后代远离战争,他们的“善良教育”从孩子刚刚学会走路就开始了。从爱护小动物到同情弱者、宽容待人,直至唾弃暴力,德国的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持之以恒、毫不松懈。更难能可贵的是,德国人不赞成玩具商开发高科技“暴力玩具”,更不支持孩子(特别是男孩)与玩具枪炮、玩具坦克为伴。德国人还有一个共识:小时候以虐待动物为乐的孩子,长大了往往更具有暴力倾向。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监督下,德国校园里的欺凌现象日益减少。

法国 法国人对自身的反省也很深刻。 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民族,应该从根本上加以改进。同德国一样,“暴力玩具”在法国也不受欢迎。 法国人认为,小时候如果经常用玩具“模拟杀人”,用血腥来解决问题,长大后很难成为爱好和平的人,至少会远离善良与仁慈。所以,法国也十分重视教育孩子成为善良友好的人。

美国 在健全法制,保障校园环境安全的同时,美国也非常重视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预防欺凌教育,并且这种教育从学前班就开始了。

英国 英国政府从2005年开始,每年11月举办1次全国性的反欺凌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反欺凌为主题的全国中小学生诗歌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让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应对办法。

澳大利亚 学校教育很有针对性,校内开设“公民教育”“法制教育”“人类社会与环境”课程,具体教学内容包括“创造和平环境”“与同伴平等相处”“我的权利与别人的权利”“解决冲突”。其宗旨是反对歧视与欺凌,要求同学之间平等相待,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冲突。

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援助,让学生生活在安全环境中

以色列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欺凌现象发生的地点大都在走廊和厕所,时间段大多是在放学后或教师监控不力时。因此,以色列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教职员工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很多学校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校园安全,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让父母接送孩子,办法虽然简单,但效果比较好。把控好了时间和地点,加以有针对性的管理和干预,校园欺凌现象自然就能大幅度减少。

韩国 通过向一些中小学生提供免费“警卫服务”,让其免受校园欺凌的侵害和威胁。担任“警卫”工作的人员,除警察外,还有民间保安公司的保安、体育馆协会的人员,只要学生向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保护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到学校或特定地点暗中保护学生。韩国的办法虽然被动,但照样有确实的效果。

挪威 非常重视校园欺凌现象并首先在这方面开展调查研究。 他们在校园里实行(学校、班级、个体)“欧维斯反欺凌三级干预方案”和“零容忍方案”,全方位实时监控学生在校园里的活动,一旦发现有欺凌的苗头,立刻进行干预,力图将欺凌现象消灭在萌芽中。挪威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挪威的反欺凌效果非常明显,校园欺凌现象逐年减少。

预防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预防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同学们都知道校园是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欺凌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校园欺凌指同学们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欺凌”,它不但可以摧残你的肉体;还可以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更能使人的精神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能威胁你身边的人的生命安全。各种校园欺凌事件,这些悲剧令人惋惜痛心!发人深省!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做到警钟长鸣。同学们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但同时也是防止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对同学们来说,让“暴力”远离校园,应该做好下面两方面工作。一方面,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暴力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另一方面,在发现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老师、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我们的学校有关心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有乐于奉献爱心的同学,为有困难的同学送去温暖。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在校园里快乐的成长。我们要净化校园环境,弘扬校园正气,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还校园一份安宁。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预防校园欺凌 篇5

通过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学会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学生不仅明白了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让法律知识在全体师生的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活动目的及意义:不管是言语上还是身体上的攻击,都是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行为。在校园暴力欺凌发生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抵制呢?我们应该保护自己,应对暴力,临危不乱,及时报告,以法维权。让学生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长期欺负别人,会很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理心等等,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等等。同时间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欺凌是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及预防的问题。但同学和家长的合作也很重要的。

活动准备:

1、每人准备说一件有关校园欺凌的事情。

2、播放几则校园欺凌记实录像片。

3、准备一句反欺凌口号。活动过程:

1、开场白。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著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2、下面请每个同学都来说一说你对校园欺凌最深的一件事情。(略)

3、大家说了很多欺凌事件,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真实的校园欺凌事件。(播放校园欺凌记实片)

4、看了这部记实片,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同学意见略)

5、我们将怎样用实际行动来反欺凌?请大家说说想法。

6、请胡悦悦同学带领大家读口号。

7、活动结束,请班主任老师讲话。班会效果:

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挪威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班会总结:

一、抵制校园暴力,辨别是前提

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

行为暴力主要指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等一系列对人身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二、向校园暴力说“不”

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

①不崇拜暴力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②不参与校园暴力。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自己,关注他人(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那么,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是制胜的关键。我们应克服心里的恐惧,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或者本能地保护自己。

①遭受语言暴力时的自救

应对语言暴力,我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淡然处之。二是自我反省。三是无畏回应。四是肯定自己。五是调整心理。六是法律维权。

②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

如果被攻击者殴打,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找机会逃跑。二是大声呼救。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四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

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3)及时报告,以法维权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

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要应对暴力,我们必须增强五个意识:

第一,要有依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

第四,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

第五,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示。我们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校园欺凌主题班会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活动中,同学们收看了关于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片,深刻体会到了校园欺凌行为对同学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自查和反省,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王校长表示:要坚决打击各种校园欺凌行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

教学目标:

1.让学生认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认清校园欺凌带来的负面影响。

2.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察觉自己的攻击意识,并合理控制与调整不合理的观念。

3.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欺凌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教学重点:

了解校园欺凌的实质和危害,掌握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策略。

教学过程:

一、走近校园欺凌

1、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 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 本月10日上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学五年级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8日晚,小黄再次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于11日晚,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2、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围殴学生

5月6日下午,一条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围殴学生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学生遭多人连番踢踹,被按进粪坑,被打得满脸是血。记者从山西夏县晋新中学校方负责人处得到证实,该学生系该校初三学生,目前当地警方和教育部门均已介入调查。

3、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 小学女生被扇25巴掌 6月29日,福建南安水头,一小学女生被打视频流出,父亲认出女儿后报警。视频中,这段流出的视频,时长共3分40秒。视频显示,女生扎着长长的马尾辫,白衣黑裙,被10多个学生围着,两名女生断断续续,前后共朝前脸部扇了25巴掌。通过视频声音可知,其中一名女孩,一边动手扇巴掌,嘴里还振振有词地质问:“你不是说见我一次打我一次吗?” 4、7女3男扒光一女生

目击者说受害女生当时双手拽住自行车,被四五个女孩强行掰开,然后拽进巷子,因当时洗车的人太多,他没太在意,后来围观学生越来越多,有20多个。

5、甘肃女生6分钟被打38记耳光 围观者:太精彩了 11月23日下午,QQ空间、微信朋友圈热传一则视频,视频中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学生被两名同学轮番掌掴,视频画面之外,不时传来阵阵狂笑。

视频画面中,一名穿校服的女孩站在路边上,被几名年纪相仿、身穿同样的校服的女学生轮番掌掴。记者细数了下,在短短的6分多钟视频里,被打女生遭38次掌掴。据了解,这个视频发生在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校外,而打人者与被打者均为该校学生。

二、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受多方面的影响。有家庭原因,有社会因素,也与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有关。调查中发现,仅从施暴者自身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第二、第二、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虚。

第三、传媒渲染(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

三、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

校园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犯罪道路。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四、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常见情形:

1.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预防欺凌的办法:

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压,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欺凌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第二、要及时报告。我们也要认识到勒索、敲诈经常是同欺凌紧密联系的,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

第三、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欺凌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第四、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五、课堂小结

预防校园欺凌教案 篇6

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付明钊

教学目标:

1、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认识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理解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事件悲剧的发生。

2、了解校园欺凌的一些案例,提高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

3、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健康的心态,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欺凌悲剧的发生。

教学重难点:

1、重点:理解校园欺凌及其危害。

2、难点:提高预防校园欺凌意识,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欺凌的行动中去。

教学过程:

一、校园欺凌

(1)、校园欺凌定义【百度百科】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 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2)校园欺凌的角色 校园暴力角色一般分为:

①欺凌者:发起暴力行为,通常还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

②受害者:受到欺凌者;

③协助者:跟随欺凌者,直接参与欺凌行动;

④附和者: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例如在旁边嬉笑或呐喊助威;

⑤保护者: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

⑥局外者:置身事外的人。

二、校园欺凌案例

(1)、初二女生找男生说话遭掌掴

2016年5月14日雯雯在济南历城区某中学读初二,成绩优异、性格爽朗。刘女士觉得女儿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之下,女儿痛哭流涕,才说出自己的遭遇。大概在半个月前,雯雯因为跟同班一个男同学多说了一会儿话,就被该男生的女友喊来俩同伴扇了耳光。(2)、日照五莲一中学学生在厕所被群殴

2016年5月16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被疯传,一名中学生男孩,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其中几十人围观,(3)、西安某学院17岁女生遭同宿舍5名女孩群殴

2016年5月19日,17岁女生小宜看到陌生人靠近,就会浑身发抖,蜷缩起来说“别打我”,而她这样的反应,只是因为连续两次遭受同宿舍5名女孩的群殴。

(4)、四川一未成年女生被同龄人扒衣拍裸照

2017年6月22日晚11点之后到今(23)日,资阳有几张照片在网络、QQ、微博上流传甚广。照片中,3位女生包围着一位上身全裸的女生在自拍,其中黑衣女生手持手机对着镜头微笑,白衣女生和另一名黑衣女生同时用手比出“剪刀手”,而受害女生则低着头,用手臂遮挡着自己的胸。

……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

“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家长、学生必须认识到校园暴力的严重危害。

三、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1、学校

(1)、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各学校、教育部门等对于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加强监督;(4)出现校园暴力,学校负责人需及时与涉及到的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家校沟通透明。

2、家长

(1)、选择性地给孩子讲一些校园暴力伤害的案例,让这些事件对孩子有一个警醒的作用;

(2)、平时可以让孩子进行一些跆拳道、散打之类的训练强身健体,尤其女生;

(3)、家长平时要多和老师联系多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4)、给足孩子安全感和信任感,让孩子在发生事情后能第一时间告知;

(5)、关注孩子从学校回家的日常表现,例如身体是否有伤痕、文具是否有丢失或者损坏、孩子是否表现出不想上学或怕上学情绪。

3、学生

(1)、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2)、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

(4)、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对方的言语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为自己争取时间;

(5)、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或家长解决;

(6)、穿戴不要奢侈,尽量低调,不过于招摇;

(7)、独自行走时尽量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四、总结升华

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防控探析 篇7

一、完善校园欺凌法律规则: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保障

校园欺凌行为是影响在校学生特别是相对弱势学生身心健康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校园欺凌行为有加重发展趋势。有调查显示,近年来女生、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频频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角”,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暴力倾向严重,并借助网络炫耀传播。[1]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一次又一次牵动社会的神经、刺痛人们的心。一幕幕校园暴力触目惊心,其情节之恶劣、手段之残忍、画面之血腥,令人瞠目结舌。[2]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惩治不力,但从更深层来看,主要还是因为我国还未能制定出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由于特别法律的缺乏,不仅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难以认定,而且面对发生的恶性校园欺凌行为,校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往往感到无能为力,不知如何惩处。因此,为了更有效和有力地惩治校园欺凌行为,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迫切需要国家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立法。只有这样,才能调动校方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广大社会公众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校园立法,更没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立法。对校园欺凌行为防控仍然停留在学校层面的教育引导和政府专项督导。我国法律与青少年相关的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这两部法主要是从保护主体和控制不良行为方面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因此,难以达到抑制校园欺凌行为的目的。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规定,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这一界定明确了校园欺凌行为的性质及特征,但这一定义明显地带有专项治理的色彩,外延较窄。由于“伤害”不仅包括有形的,还包括无形的,如精神、心灵的伤害,这就带来判断依据问题。另外,专项治理从来都只是阶段性的,而校园欺凌现象具有持久性、长期性,因此,采取专项式的治理是无法达到完全控制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目的的。以此看来,我国迫切需要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专门立法。

从各国及相关地区的情况来看,加强校园欺凌方面的立法是大趋势。挪威在2002年8月,由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向欺凌宣战,正式结成全国反欺凌联盟。[3]美国各州基本上都有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其中新泽西州制定的《反欺凌法》非常完善,从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处理程序、法律责任以及相关主体的现职都规定得非常详细。英国的立法则更加精细,2003年11月,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出版了《反欺凌行动宪章》,鼓励学校和学生签署。同年,教育标准局(OFSTED)发表《欺凌:中学的有效行动》,提出了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指导性意见,包括发挥学生的参与、与家长密切配合、地方教育当局支持、加强师资培训等多方面内容。[4]我国台湾地区也制定了《校园霸凌防制准则》。

概而言之,面对持久而又难以有效抑制的校园欺凌行为,我国需要制定防制校园欺凌法。在立法的内容设定上,必须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治,而是通过惩治欺凌行为,创建和维系一个让每个学生的权利都得到尊重、人人都免受歧视和欺凌、彼此相互关心与尊重的学校环境。二是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概念以及构成要件。要实现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目的,首要的必须识别该类行为,因此,法律的规定必须做到概念清晰、构成要件明确。三是明确防控校园欺凌行为的责任主体以及各自的职责范围,这样才能使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后果的延续和扩大。四是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从现有的实际情况来看,当行为主体实施了欺凌行为后,或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经济赔偿责任由监护人实际承担,而我国刑法对青少年犯罪给予了特别保护,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原则,14周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而且也只针对性质特别严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行为才给予刑事处罚。对其他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虽说可以送其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但这种情况几率非常之低,客观上无法实现抑制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效果。为此,需要加强学校对欺凌行为的处理权,同时相应地调整刑法中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只有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法律规则体系,才能为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现象提供法律保障,才能从法律角度最大限度地挤压校园欺凌行为的生存空间。

二、构建处罚体系:提高校园欺凌法律的威慑力

法律如果缺少相配套的罚则,即使校园欺凌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也不会受到处罚,那样的话,制定出来的法律就不可能具有威慑力,也就不会被人们所遵守。因此,笔者认为,今后我国制定的校园欺凌法律,应根据校园欺凌行为造成的不同后果,规定与行为危害程度相适应的处罚。现阶段导致校园欺凌现象有加重发展态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制定与欺凌行为性质相适应的处罚规则。如对于现实中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更多的是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发生实际伤害后果的,由监护人承担经济赔偿。

为了更好地强化法律的震慑力,制定的反校园欺凌法必须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及行为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这一点上,根据行为人实施的欺凌行为所发生的实际后果,欺凌行为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类,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即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欺凌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达到刑法规定的法定后果所需承担的责任。要注意的是,校园欺凌行为通常是由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的,属于共同犯罪,这种情况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将行为人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不过,由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特别保护的原则,而且也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等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因此,实际上年龄小于16周岁的中小学生实行校园欺凌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很少。但是,随着社会的开放以及人实际成熟年龄的提前,人的认知能力也相应提高,现行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已经不太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完全可以适当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从而更有效地控制未成年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同时也对校园欺凌行为产生更大的威慑作用。

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欺凌行为造成了被欺凌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伤害时所需要承担的民事上的责任。欺凌人承担的民事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如果欺凌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如果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财产的,先由其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当欺凌是由数个欺凌者共同实施时,则每一个欺凌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数个欺凌者分别实施欺凌,造成同一损害,则承担按份责任;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无法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5]

行政责任是指欺凌人实施的欺凌行为情节严重,但不构成犯罪时所承担的治安管理处罚责任。虽然我国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这种情况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不因受到了行政上的处罚就能免责。

除了要严格追究校园欺凌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外,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行为,还要强化防控校园欺凌行为的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员未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即未能尽到及时报告、干预、制止责任,致使本可避免的欺凌行为发生,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刑事、民事和行政上的责任,只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校园欺凌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但现实中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更多的是情节未达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度,因此仅仅强调校园欺凌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够的,作为惩罚规则体系,还应特别强化学校的处罚权。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情节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给予相应的惩治,才能使每次校园欺凌行为得到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行为人实施欺凌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挤压校园欺凌行为生存空间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学校在处理欺凌行为上的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从我国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权来看,学校只能给予学生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这种处分方式对那些情节相对严重又未达到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校园欺凌行为人并没有产生特别的威慑力。为此,笔者建议,除了规定学校可以对欺凌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赋予学校责令该类学生停学处理权,停学措施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同时半年内停学处理不得超过三次。停学措施在国外是有应用的,如瑞典的《学校法》就详细地规定了对校园欺凌行为人给予这种处分。

三、建立综合防控机制:强化社会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责任意识

校园欺凌是由多种社会因素引起的综合现象,因此,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行为的最好途径是联合多方力量,形成政府、社会(主要是学校附近的社区)和学校的合力,且三方在防控校园欺凌行为的策略举措上要相互配合。为了使三方力量形成合力最大化,法律不仅应明确各方的责任,还要规定三方联动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对校园欺凌行为立法的国家都很重视发挥多方联动的作用。

如,瑞典的《学校法》对学校层面的防控就作出这样的要求:召开由校长、教师、心理学家、社会福祉学家、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全校会议,共同研讨校园欺凌问题,制订长期预防计划;学校完善课间和午休时的监督方法,要求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活动,发现欺凌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校园欺凌热线电话,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心理治疗,探索解决方案;定期召开家长会,由家长、学生和教师共同研讨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师之间结成预防和应对小组,小组成员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介绍成功或失败的经验与教训,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6]英国的法律对政府、社会和学校的责任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央政府负责反欺凌立法并制定具体的反校园欺凌的策略措施,对欺凌现象进行全国范围的调查,进行反欺凌宣传;地方政府则负责监督本地区学校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并制定本地区的反校园欺凌战略;就学校而言,目前英国多数中小学都专门制定了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在学校的行为,还关注其校外表现;作为家长,要善于捕捉子女可能欺凌他人或被欺凌的迹象,一旦出现欺凌问题,家长需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处理。[4]其他对校园欺凌行为有立法的国家情况大体类似。

笔者认为,我国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的建构也应从三方面落实。其一,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反欺凌的法律,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校园欺凌现象的专项调研,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提高认识。其二,地方政府则监督学校具体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并可以创立一个专门的“校园欺凌预防基金”,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拨付,同时也可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基金主要用于校园反欺凌培训、优良校园环境建设和对被欺凌人受到伤害的适当补偿。其三,要把反校园欺凌作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反校园欺凌工作,协调各学校反欺凌专家和校园安全小组之间的关系,对各学校的反校园欺凌专家进行专门培训,及时收集本地区各学校发生的校园欺凌相关数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以此强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反校园欺凌中的责任。

学校应当成立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校代表组成的专门的校园安全小组,校园安全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近期学校反欺凌行为的重点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反校园欺凌工作策略。校园安全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反欺凌方面的业务培训。学校要任命一名负责校园反欺凌行为的专家,向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宣传校园反欺凌的知识以及预防欺凌行为的技能,并接受社区群众、家长和学生对各种欺凌行为的举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校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在接收到举报后,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超出学校处理权限的,即要追究欺凌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并提供具体材料。

只有防控校园欺凌行为的各责任主体严守职责,才能使校园欺凌行为无所遁形;也只有这样,良好的校园氛围才能形成。

四、创立特别司法制度:让欺凌人更好地回归校园和社会

制定学校反欺凌专门法律、建立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罚体系以及预防和控制机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使每个校园欺凌行为都得到严肃处理,让实施欺凌行为的人受到相应的惩处,挤压校园欺凌行为的生存空间。不过,从惩治校园欺凌行为的最终目标来说,对校园欺凌行为实行“零容忍原则”(即指对发生的每个校园欺凌行为都给予及时处理)只是手段,最终还是要让欺凌行为人回归校园,成年后能正常回归社会。这种理念与我国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向坚持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一致的。根据标签理论,行为人一旦被贴上某种标签,就会在其心灵中产生一种印记——我就是这样一类人。客观上,生活周围的人也会对行为人进行这样的归类,由此而导致行为人产生反社会心理。现实中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些时候通过惩罚制裁了欺凌者,制止了一种欺凌行为,却又导致另一种欺凌的出现。当然,这并不是说对欺凌行为不要处理,而是说,对于发生了严重后果的校园欺凌行为,我国要创立一套特别的司法制度,目的是为了让校园欺凌行为人受到处罚后,能够更好地回归。也只有这样,处罚才有价值。

首先,可以针对校园欺凌行为人建立恢复性司法制度。恢复性司法信守这样一种理念,即“违规或犯罪行为均是由人与人,或团体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要有效地处理这些行为并同时建立长远之人际合作关系,我们必须利用复和调解手法使受害人、犯事者及他们身处之社区团体恢复其原来的状态”。[8]具体来说,就是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严重后果时,由司法机关负责人组织校园欺凌行为人、受欺凌人以及学校代表一起讨论事件的处理办法,由欺凌人及其家长提出对被欺凌人的补偿提议,被欺凌人可以提出补偿要求,在双方达到协议的前提下,再由欺凌行为者作书面悔改记录,并公开向被欺凌人道歉,最后欺凌人真心悔改,被欺凌人及其家属也原谅其行为。

应该说,在校园欺凌案件中使用恢复性司法制度是可行的,因为在校学生可塑性大,只要他们真心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一般都会主动争取改正;从另一个层面说,欺凌行为人本身也是另一种程度的受害者,这类人往往是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而产生了不良行为。从恢复性司法本身的功能来看,其作用非常突出:第一,它重视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以受害人为重心的恢复性措施要求,通过赔偿和补偿受害人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恢复社会的支持,恢复安全感,使其有公义被维持的感觉,以恢复受害人原来的状态”。第二,“恢复性措施要求本着悔其罪、爱其人的思想,通过重新整合侵害者的羞耻心,使其真诚悔悟,改过自新”。第三,它鼓励人际关系的修和。“复和措施强调,‘冲突是由双方引起的;关系永久破裂将使问题恶化;调解可让双方真诚交流,是解决的出路;犯事者要经历认知过程;复和关系是代表恢复本来的状态的过程’。”[9]

其次,可以创立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前科撤销制度。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尚未采取前科撤销制度,行为人一旦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只要处理后,最终都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这种处理方式强调以惩罚来阻吓违法犯罪。但实践证明,这种报应式的处罚模式会给行为人烙下浓重的心理阴影,当其渴望回归现实却得不到公平对待时,往往又会重蹈覆辙。正如前面所说,处罚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让校园欺凌人能够更好地回归。基于此,针对中小学生实行的校园欺凌行为创立前科撤销制度是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可以规定:如果欺凌行为人接受处罚后,一年内不再犯的,经行为人申请,校园安全小组考核属实后,可以给予撤销处理的决定;如果校园欺凌行为人受到处罚后,一年内再犯的,撤销其前科的考核期限应延长至两年甚至三年,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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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卫.治理校园欺凌重在健全法律体系[N].中国教育报,2016-05-24.

[3]李锋,史东芳.挪威反校园欺凌“零容忍方案”研究述评[J].教育导刊,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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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水长.建立惩治校园欺凌的法律机制.[J].中国德育,2016(6).

[6]陶建国.瑞典校园欺凌立法及其启示[J].江苏教育研究,2015(12A).

[8]狄小华.刑事司法前沿问题:恢复性司法研究[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94.

预防网络欺凌的国际经验 篇8

在21世纪,互联网影响力超越国家的边界,但是当网络过度主宰日常生活,新生的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网络欺凌。

和传统的校园欺凌、街头欺凌相比,网络欺凌更为普遍,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因为传统欺凌受害者还有诸如家庭、朋友等避风港和“喘息时间”,而网络欺凌可以每天24小时、每周7天不间断地在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介上发生,受欺凌者却无法阻止这些信息的传播。

2008年韩国女明星崔真实,网上遭人恶意攻击,被称曾逼死艺人安在焕云云,不堪忍受网络流言的她愤而自杀;2010年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生因为性取向,遭室友偷拍不雅视频,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羞愧难当的他跳桥自尽。

今年4月,台湾模特杨又颖在台中家中自杀身亡,留给亲友和粉丝无限遗憾。遗书透露自己刚刚走红,招来许多网络匿名中伤。饱受欺凌的她万分烦恼,不敌心魔,选择自杀,终结了24岁的生命。悲剧发生,网络欺凌一词成为台湾热门搜索词。

网络欺凌难追责

网络欺凌,多以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散播不实消息、辱骂或威胁,造成当事者身心伤害。智能手机普及后,动辄上传视频到网上给网友观看,也形成另一种网络欺凌。

虚拟的网上世界,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不用直接面对面,因此当人利用网络伤害他人时,欺凌者可能根本没有感受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忽略了可能触犯法律的问题,而遭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往往因遭他人异样眼光、排斥疏离,身心受创而有轻生念头。

以杨又颖事件为例,短短70天内,“靠北部落客”(博客)就有65篇抨击文章,多是指其恶心、做作、抢人男友等,这些人身攻击的内容让她身心俱疲。朋友与杨又颖生前对话记录,透露轻生原因,就是来自于“靠北部落客”的匿名谩骂。杨又颖:“我觉得很冤枉,被说成这样真的很想自杀,快活不下去了。”友人:“你是说靠北部落客吗?”杨又颖:“对啊。我已经低落好久了,真的很想死掉。女生被讲成这样,是要怎么活,以后怎么嫁。我做这行本来就是意外,现在真的不想活了。”“不知道可以相信谁”。或许只有死亡,才能一了百了。

台湾网友异口同声,痛斥Facebook(脸书)粉丝“靠北部落客”罪责难逃。悲剧发生后,“靠北部落客”连夜关闭,将网上信息清扫得一干二净,不留一丝痕迹。

网络欺凌,如何究责?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对此表示,“于法无据”,爱莫能助。检方则表示,网络欺凌言论涉及污蔑、造谣等人身攻击,可能触犯刑法公然侮辱或诽谤等罪,属告诉乃论,可由配偶、直系血亲或三等亲内旁系血亲独立提出告诉。

“网络霸凌让她身陷忧郁地狱,只有爱能让她离苦得乐,我必须感谢粉丝对Cindy的支持。自从事件发生之后,她的手机一直传来大家安慰的讯息,家人无法解锁、更舍不得关机,希望能让妹妹能够感应到,其实爱她的人远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死者哥哥回应。

“请大家不要再去追究谁是欺凌凶手,媒体也保留家人一些隐私空间,让亲友能好好与妹妹道别。”杨哥哥坦承,“家人无意把矛头指向特定对象、特定网站,只希望所有曾经在相关网站投稿、按赞、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为说几句话而已不会怎样,别成为网络言语霸凌的共犯。”

事发地台中刑事警察局则对外表示,对于属告诉乃论范围的网络言论行为则依法采不告不理,这类行为有赖网友及版主自律,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憾事发生。警方呼吁民众在网上千万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以免害人误己。

台湾律师刘育辰强调,在网络上发表、转述或散布毁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可能构成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因为属于告诉乃论罪,必须由被害人主动提告,爆料者只要可以证明所言属实就不罚,但如果是“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即使是事实仍犯法。

刘育辰话锋一转,被害者要告得先有对象,以往可以请网络警察查IP,但在2014年台湾《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后,调阅IP的资格变得非常严格,必须以重罪为前提,而公然侮辱、诽谤等本非重罪,因此除非被害者清楚知道是谁爆料,否则查不出爆料者的身份,就无从“告”起。

如此说来,受害人杨家放弃追责,当下台湾确实难以追究“靠北部落客”的法律责任。

网络欺凌是一种国际现象

台湾地区的模特自杀案并非孤例。为了博取眼球和点击量,互联网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消费着个人的隐私和丑闻,一个不经意的表情可能成为网络上疯传的“罪证”,电脑里或存储在云端的照片会变成一场网民的情色狂欢,狗仔队堂而皇之地24小时偷拍名人在家里的一举一动……社交媒体的繁荣让网络欺凌愈演愈烈,个人隐私随时可能成为全球网民消遣的对象。

网络欺凌,到底有多严重?根据2014年美国民调机构皮尤研究中心所做专题报告。每10个网民中,就有4个曾遭受过网络欺凌,7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从人身威胁、人肉搜索,到跟踪性骚扰,不一而足。

报告共收到2849位受访者的反馈,是历史上最详尽的一份有关网络欺凌行为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网络欺凌行为按实施后果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辱骂、羞辱、威胁等口头行为,还有一种是针对网络用户的人肉搜索、长期羞辱和人身威胁。后者严重侵犯个人权利,危害性更大。

皮尤报告强调,女性是网络欺凌的最大受害者,26%的18-24岁的女性表示她们遭受过人肉搜索和追踪,25%的女性表示自己在网上遭受过性骚扰。而施恶者实施这些恶行的场地,主要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应用程序)上。三分之二的受害者表示,他们是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上被侮辱和谩骂的。其余的重灾区分别为:评论网站、在线游戏网站、电子邮件、讨论社区及在线约会交友网站等。超过半数的受害者声称,自己压根不知道那些攻击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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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根据2014年欧盟青少年网络使用调查,欧盟国家年龄介于十一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中,有12%曾遭遇网络欺凌,几乎是2010年(7%)的两倍。调查更发现,遭受网络欺凌的青少年中,有5%曾自残、38%想自杀,显示网络欺凌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在法国,网路欺凌通常发生在十二到十六岁的学生之间,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女性。英国《卫报》报道,2013年民调结果显示:有16%的英国孩子曾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2014年有四成孩子曾目睹别人受伤害,这几乎是2013年的两倍。

美国“全国预防犯罪委员会”报告显示,网络欺凌已经成为美国青少年面临的最大威胁。弗蒙特州一名13岁的男孩曾在网络言论的鼓动下自杀。

密苏里州一位13岁的女孩梅根·梅尔也因不堪一个网名叫“乔希”的男孩在网络上的侮辱而自缢身亡。在女孩自杀前,“这个世界没有你会更好”的信息不时在她的个人主页上出现。更可怕的是,“乔希”其实是49岁家庭主妇劳莉——她是梅根的邻居,为替与梅根闹翻的女儿出气而冒充少男接近梅根,先引诱后者坠入情网,得手后再肆意欺凌,最终酿成惨剧。

鉴于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的严重危害,卡巴斯基实验室董事长卡巴斯基表示:“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益处,但不幸的是,它同样可以让某些人暴露人性的弱点。现在,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对于受害者来说,它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会非常严重,并且持续很长时间。对于这一问题可能没有纯粹的技术解决方案,但是我们必须进行讨论,提高人们对它的认识,帮助孩子和家长充分并且安全地使用互联网。”

为什么要反对网络欺凌

莱温斯基或许是第一批被网络欺凌伤害的人,1998年的“拉链门”事件中,“互联网首次从传统新闻媒体手中篡夺了重大事件的报道权”。她惊慌失措,毫无还手之力,一夜之间变成被众人唾弃的全球最瞩目“贱人”。

用17年走出阴霾,年过40的莱温斯基回归公众视野,呼吁抵制网络欺凌。2015年TED大会的演讲中,她现身说法:“在22岁时敢说自己从未犯过任何错误的人,请举手。”TED演讲一开始,莱温斯基问道,现场没有一个人举手。“22岁时,我爱上了我的老板;24岁时,我饱受了这场恋爱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与克林顿的丑闻曝光之后,有关各方为了保护总统让她当了替罪羊,她遭受了全球性的网络欺凌和侮辱。

“在被卷入一场荒唐的恋情后,我被拖入了政治、法律和舆论的漩涡中心,这是此前人们从未见过的……而这场丑闻的传播,需归功于数字革命。”

原本准备沉默一辈子的莱温斯基,在与母亲的一次通话中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2010年9月,18岁的罗格斯大一学生克莱门特和另一位男性亲吻的视频被传到网上,遭到网友无情的冷嘲热讽,几天后,他从大桥上纵身跳下。

莱温斯基母亲听到这一消息后,打电话给她。母亲一边啜泣,一边说:“他的父母该怎么办啊……太可怜了。”这时,她才意识到,母亲又回想起1998年发生的一切。“那时,她每天晚上守在我的床边,要求我洗澡时必须让卫生间的门开着,因为她和父亲担心我会因为受到羞辱而自寻短见。”

那一天,对莱温斯基来说是一个转折点。“他让我开始观察身边这个充满羞辱和欺凌的世界。或许与别人分享我的故事,能够帮助那些受尽屈辱、躲在黑暗角落里的人们。问题就在于:我该如何让我的过去变得更有意义?”

TED大会上,莱温斯基发表了一份犀利的檄文《羞辱的代价》,“近20年来,网络欺凌越来越猖獗,创造了一种羞辱文化。公开羞辱还被贴上了价格标签,成了一种产业。羞辱越多,点击也就越多,广告费也越多,这是一个危险的循环。文化中充斥的公开羞辱越多,我们就会看到更多的网络欺凌,这成了一种文化病症。”这番言论,令全场观众起立鼓掌。

“在网络世界里,有无数向我投掷石块的暴徒,我被打上荡妇的烙印,成为人们口中的‘那个女人’。可能很多人认得我,但他们绝不了解我。人们很容易忘记‘那个女人’也有自己的灵魂。”莱温斯基如是说。

她引证最新研究成果,网络欺凌比网下欺凌更容易导致受害者自杀,羞辱是比高兴、愤怒更为强烈的情感,同时会因为网络技术的先进而放大,甚至可能永远存在于网页上,即便是宣称“阅后即焚”的高保密社交工具也可能导致信息的外泄。

“1998年,我失去了全部名誉和尊严,失去了自我,甚至几乎失去了生命……十七年前,这种现象还没有专属名词,但现在我们把它称作‘网络欺凌’或‘网上骚扰’。”莱温斯基强调道。

欧洲:网络警察用调查阻止网络欺凌

拒绝网络欺凌,欧盟走在了全球前列。欧盟自2004年起确定每年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网路安全日,希望唤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活动也获得国际关注,超过一百个国家每年都会在这一天举办活动,呼吁外界注意儿童网络安全。

欧盟打造的“关注网络安全网”在欧洲各地成立教育机构,设立咨询热线,为有疑惑的父母与儿童提供建议,教导他们正确的网络使用守则与自我保护。除此之外,欧盟在2009年时,与包括Facebook(脸书)、推特、谷歌、雅虎、MySpace(博客社交网站)等17个社群网站签订协议,保护青少年隐私,确保青少年网络安全,遏止日益严重的网络欺凌现象。

法国则于去年通过修法,加重处罚所有欺凌,网络欺凌与一般骚扰或欺凌同罪,可处二年有期徒刑及三万欧元罚金。法国大批网站也呼吁,对抗欺凌的第一步就是打破沉默,受害者一定要和身边的人讨论,噤声只会助长欺凌规模扩大。

芬兰警方从2008年开始设立网络警察,通过社交媒体与网民建立密切联系,防范与社交媒体相关的犯罪活动。马尔科是芬兰首名网络警察,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3年,芬兰警方收到3200封电子邮件及5700个“脸书”报案,其中近一半涉及儿童。警方对其中300多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发出140多个“虚拟警告”,责令涉案人停止网络欺凌。在95%的案件中,一个“警告”就足以制止网络欺凌,“因为人们都想避免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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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曼内海姆儿童保护协会负责人佩乌拉说:“孩子们是积极的媒体使用者,而网络侵害往往源自儿童的好奇心。”当发生网络欺凌时,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步骤是家长要与孩子进行诚恳的沟通。如果问题仍无法解决,就要与网络警察取得联系。

随着社交网络用户爆炸式增长,有人用“网络恐怖主义”来形容英国网络欺凌的严重程度。英国近来提升了对网络欺凌的惩罚力度。根据去年出台的新法案,网络欺凌者一旦被举报抓获,将经由刑事法院审理,将面临最高2年徒刑,此前的量刑是6个月。此外,法案新增一条内容,即对“复仇式色情”行为的控告。任何在互联网上发布前女友或男友私人、色情照片或视频的人,将面临最多2年的有期徒刑。

美国:反欺凌专家入驻学校

历经十多年的努力,美国50州已全数通过“网络反霸凌法案”,其中加州、佛罗里达、华盛顿特区、纽约等25州,特别纳入网络欺凌规范,或提出相关法规。

2008年,美国颁布《梅根·梅尔网络欺凌预防法》,规定实施网络欺凌适用刑法上的骚扰罪,被告将处以罚金,或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者并处。

对于易受网络欺凌侵害的青少年,新泽西州《反欺凌权利法案》规定,最为详尽。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发生在校内属违法,而发生在校外,只要实质性地破坏了学校教学和管理,干涉了其他学生的权利,也属于违法。每所学校必须设一名反欺凌专家,而且欺凌调查报告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0天内完成。同时,分类的欺凌事件和处理情况必须写进每所学校公开的报告中,校长如果不遵守本法案,也将被处罚。

美国很多学校对于网络欺凌实施“零容忍政策”,学生只要触犯一次,就毫不留情地被逐出学校。此外,美国还开通了专门的网络热线,鼓励举报与网络欺凌有关的信息。

2010年,15岁少女普林斯因同学在其脸谱页面上留下大量不实的污言秽语而自杀,肇事者被法院判处缓刑和社区服务。2009年1月初,《时尚》杂志封面女郎、加拿大名模丽斯卢拉遭遇“网络欺凌”,匿名博主在谷歌开博,公开大骂她为“纽约最不受欢迎的女人”。还嘲笑“这家伙已经多大了?40岁了吗?她是一个神经病、说谎者、令人讨厌的人,在她这样的年龄还会去夜总会”。

这篇充满讽刺性和攻击言论的博客一经发表,立刻成为网络热门点击博文,名模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一怒之下,她一纸诉状将谷歌告上法庭。法院当年判决谷歌败诉,勒令谷歌关闭该博客,并公布匿名博客的真实姓名。

2006年佛罗里达州女子雪芙遭遇网络欺凌,“她称我为骗子,不停地污蔑我,对我造谣中伤,最后甚至开始攻击我的孩子,说我的儿子是残疾。有段时间我从不敢说自己是雪芙,我对人谎称自己叫苏珊,因为害怕别人在网络上搜索自己,一搜就会蹦出许多不好的内容,那会很难堪的。”谈到那段经历时,雪芙心有余悸。她以诽谤罪起诉对方,法院裁定被告赔偿1130万美元,其中500万美元为惩罚性赔偿。这一判例被认为是针对网络欺凌行为的一记重拳。

而在日本,2008年《青少年互联网环境整备法》颁布,规定手机公司、网站等通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青少年提供过滤软件,免费进行过滤服务。日本在对网络欺凌实况调研的基础上,出版了面向学校、教师的《应对网络欺凌指南和事例集》,在介绍学校发生的各类网络欺凌案例的基础上,汇总了应对网络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帮助家长和教师了解更多的手机及网络基本知识。

上至公众人物,下至普通人,谁都可能面临网络欺凌的威胁。制止欺凌既需要法律的支持,也需要公众在网络发言中保持克制,只有如此才能遏制网络欺凌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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