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2024-05-03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0篇)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名称:××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了做好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引导科学消费、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市消费者协会计划用一个月时间,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朱乃振(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消协名誉会长)

副组长:武成义(市消协会长、市工商局局长),石毅(市消协副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物价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酒类专卖局、市司法局、市广电集团等相关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高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市消协第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2月5日召开××市消费者协会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省消协工作会议精神;

2、总结市消协2009年消费维权工作,部署2010年消费维权任务;

3、审议通过“诚信维权单位”名单;

4、审议通过优秀消费争议和解单位名单和优秀消费争议调解员名单;

5、审议通过××市消费2010年“3.15”纪念活动方案;

6、审议通过有关消协职务调整事项。

(二)做一期“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公益广告宣传。为了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便于消费者理解,市消费者协会和××广电集团联合制作年主题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播出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举办一次“3.15”专场文艺晚会。3月10日,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办“3.15”专场晚会。晚会内容:

1、副市长朱乃振就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专题讲话;

2、市消协推荐“诚信维权单位”,表彰优秀消费争议和解单位和个人;

3、省消协有关领导和市工商局长为“诚信维权单位”、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4、市消协开通8666315电话短信投诉受理服务活动;

5、“和谐消费,服务生活”文艺演出。

(四)开展一次商品安全专项检查。春节前,由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进出口商品监督检验局开展一次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3月5日至12日,市消协将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药品、烟酒、副食、农资等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治劣”活动,并于13日上午将相关“问题”商品在八达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以大造声势,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

(五)发布消费维权公益信息8--10万条。“3.15”期间,市消协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3月5日、3月10日、3月15日分三次向全市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8--10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六)做一期电视讲座。由市消协会长就如何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广大消费者,履行好社会责任,做一期电视讲座。

(七)组织开展维权服务下乡活动。市消协将编印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2万份,通过基层消协及消协分会免费送到消费者手中;各县区消协联合12315执法部门专车下乡开展流动宣传、流动受理申诉、投诉,把农民消费者维权作为服务重点。

(八)公布一批典型侵权案件。在媒体公布2009年10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九)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市消协将3月份确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月,为增强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会同新闻媒体,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站开辟专栏,全方位地开展“3.15”纪念活动宣传;二是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合理、健康、科学消费;三

是启用中消协网上投诉软件,开展多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四是编发一期《消费维权简报》,总结此次“3.15”纪念活动,上报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及上级消协,并送消协各理事会成员单位,扩大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月活动,要充分报道消费维权政策、维权成果与执法部门打假维权日常工作,以增强消费信心,提高维权意识,强化环保理念。形成城乡联动,部门互动,营造

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

(十)、开展有奖征集消费警示活动。作者可以依据个人消费经历和维权故事撰写消费警示,要求题材新颖、主题鲜明,警示性强。全文不超过500字。

四、3月15日当天主要活动

3月15日上午8:30—12:00,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检验检疫、烟草、酒类、电力、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等单位在本单位门前设立投诉咨询受理服务台;

百货大楼、新玛特购物广场和劝业场等各大商场、市场等以及诚信维权单位,在各自门前设立彩虹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服务台;各县(市)区工商局指导当地商家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五、活动要求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年。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消协及各基层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市消协对各理事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基层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务使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消协。联系人:杨建国;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箱:000000@163.com。

附件:“3.15”纪念活动宣传词

××市消费者协会

二o一o年二月

附:“3.15”纪念活动宣传词:

“3.15”——我们共同的事业;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3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1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4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纪念活动主题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工商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区消协会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事务。

四、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五、有关要求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5

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专项行动拉起“315”卷烟打假活动序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近,市烟草专卖局借此契机,于3月13日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在全市围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专项行动,重点对老香洲、吉大、夏湾涉嫌卷烟售假的零售户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

击我市卷烟市场售假行为,坚定广大市民对市烟草专卖局打击卷烟制假售假的决心和信心,加大卷烟打假宣传工作的力度和影响,拉起了**市烟草专卖局“315”期间卷烟打假专题系列活动的序幕。

3月13日至3月15日期间,市烟草专卖局将开展“专项联合行动”、“假烟销毁行动”、“现场宣传咨询会”、“媒体专题专版报道”等一系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卷烟打假专题活动。联合专项打假行动奏响了该系列活动的第一曲,市烟草专卖局对此高度重视,狠抓前期调查摸底工作,锁定一批屡教不改的卷烟售假顽固分子;加强沟通协调,取得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本次联合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突击检查卷烟零售户经营场所12处,查处涉嫌售假零售户5,查获中华、芙蓉王、玉溪等品牌假冒伪劣卷烟10279条,涉假案值约531万元

2009年,市烟草专卖局在卷烟打假工作中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烟草专卖局的工作部署和统一要求,强市场打基础、破网络扩影响、抓宣传寻突破、惩主犯见成效,着力发挥卷烟打假联合专项行动的作用,维护国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公平竞争、诚实守法的市场秩序。

“3·15”卷烟打假现场宣传

2009年3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有利时机,于**市免税商场广场开展为期一天的卷烟打假现场宣传活动。斗门区烟草专卖局也于斗门区井岸镇新民路步行街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本次现场宣传活动以派发烟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展示烟草专卖典型案例、真假烟辨别知识讲解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讲述卷烟制售假行为对国财税和广大消费者的危害,介绍2008年市烟草专卖局打击卷烟售假的典型案例,宣传3月15日正式启用的“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

现场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在现场还利用真、假烟样品向广大群众详细介绍真假烟鉴别知识。广大群众反应热烈,纷纷积极参与,不少群众对宣传点摆放的50多个品牌规格的卷烟的鉴别方法逐一地咨询,宣传点前的群众是络绎不绝。**市烟草专卖局的7名工作人员也不厌其烦地不停地为兴趣盎然的群众一一地讲解,市烟草专卖局唐志华副局长也亲临现场,参与到为群众讲解真假烟鉴别知识当中。

“315”卷烟打假现场宣传活动,两级烟草专卖局共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千余份,接受烟草专卖真假烟鉴别、卷烟零售点许可证办理等各类咨询300余人次。通过此次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6

方案

3月15日即将到来,众所周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我国315的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在这一天各大商场等都会举行大大小小的活动,在此,聘才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活动策划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XX年全国消协组织“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福建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福建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中国鞋网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5日,在媒体上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5.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5.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鞋服、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9.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及活动策划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

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7.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7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小编带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1

1.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2

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7.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2.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3.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4.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5.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篇3

1、食无忧,安天下。

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4、食品维权法做主,健康消费更靠谱。

5、食品安全法,誓将安全进行到底!

6、健康入口,法律庇佑。

7、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维权撑起健康保护伞。

8、食品安全法生活安全时刻保护!

9、品牌就是诚信,品牌让人放心。

10、让伪劣食品无处可藏!

11、民以食为天,食品要安全。

12、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3、别把良心“吃”掉。

14、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

15、食品安全连万家,维权需靠你我他。

16、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17、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18、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9、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

20、健康的人选择健康的食品,身体虚弱的人更要选择健康食品。

21、我们共同享受舌尖上的安全。

22、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23、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24、购买食品莫贪便宜,健康安全时刻注意。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秀萍、副区长张琴为组长,各理事单位为领导组成员的**区315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XX8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奚沛源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吴家勇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说明。最后张秀萍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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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篇10

据市消协的部署,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二、组织召开纪念大会三、组织开展市场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在进行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向群众详细地介绍有关商品识假辨假的知识,引导正确消费。

四、突出主题,加强宣传

(一)在县电视台发布宣传字幕。从3月11日起至16日每晚在××电视台插播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字幕。

(二)发表电视讲话。从3月14日起,邀请县人大常委副主任沈远峰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电视讲话,连播两天。(四)组织大型街头宣传活动。3月15日,我会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棋盘街设立法律宣传台、名优商品展示台、便民义诊台,开展大型法规宣传活动和名优商品展示,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以此来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参加纪念宣传的共52个单位,其中县直单位32家,企业20家。他们不仅设置了展台,还在街道设置7个彩虹门,悬挂横幅60余条,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今年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街头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县直机关的领导积极参与宣传工作活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供电公司等单位一把手亲自坐阵,边散发资料、边解答咨询。今年的宣传形式各具特色,突出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以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为主,共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其次是进行现场演示,让消费者如何识别假烟和加碘盐。在街头宣传的同时,县中医院开展了义诊活动

,免费为群众量血压、诊病。县新华书店还开展赠书活动。这次参加名优商品展示的商品多达200余种,其中有获全省著名商标的八公山泉牌豆制品和地方特产南唐瓜子等;上海华联××店和贵夫人化妆品店等超市开展了让利销售活动。新闻媒体的记者也走上街头,对纪念活动进行现场采访。整个街头宣传和商品展示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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