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

2024-05-02

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共8篇)

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 篇1

法》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有序推进

1月17日,南江县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在县总工会会议室召开,建筑、药品、服务、运输、印刷等行业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会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再次明确协商的必要性、规范化及工作流程。

总工会副主席袁光碧要求,搞好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求“五步”见实效,一要仔细查。通过深入各企业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员工构成,掌握职工工资现状、增长机制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深入议。根据企业及职工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资集体协商草案,由企业及职工方深入讨论,反复修改,形成双方认可的合同。三要规范签。按照合同签订要求,选好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做到取信于民。四要逗硬办。合同签订后,不能束之高阁,要随时比对执行情况。五要营造“和”。通过工资共决、正常增长,让企业和职工在和谐中共进,达到工资集体协商的最终目的。

行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 篇2

工资报酬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资分配历来是劳动关系中最敏感、最核心的内容。建立一个由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共决机制,符合“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的要求,也是目前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通行做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当前,各级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措施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笔者就国有企业工会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如何切实发挥作用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1 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的认识,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

首先,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践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不但体现为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劳动的价格,更是职工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基本形式和渠道。因此,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共商共决机制,从制度上确立了职工作为价值创造主体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地位,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其次,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优化企业薪酬体系。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而薪酬是目前最重要的激励杠杆,劳动报酬的计量、支付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对每一个劳动者而言,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其对所处的岗位、拥有的技能和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都有一个比较恰当的定位,在什么岗、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心里都有数。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过双方的沟通协商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当然要比企业老板或领导班子及劳资人员自行设计的薪酬方案更有群众基础,也更容易得到职工的拥护和认可,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工资对员工的激励和引导效应。

第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分析近年来企业的劳动纠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薪酬问题没有处理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根本目的,就是用和谐的思路,通过民主的方式、互动的渠道,在协商过程中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在劳资矛盾中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而使企业成为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劳资双方真诚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生产要素的聚合效应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特别是在当前企业遇到困难的形势下,更加需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和共识,稳定人心、凝聚力量,推动劳资双方同心协力谋发展,同舟共济渡难关。

2 提升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质量和履行效果,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核心

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合同文本,工会组织必须在拟定、修改、实施过程中,从源头把好“四个关口”,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一是把好调研关。对企业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职代会提案征集程序,征求职工意见,了解职工对上一轮合同履行情况的满意度,掌握职工当前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在制定合同草案前,工会要通过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把好内容关。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针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职工利益需求,企业能够做到的原则,与企业行政部门就合同文本进行协商,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或建议。将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进行量化并写入合同中,加强合同的刚性约束。三是把好文字关。在把握原则、熟悉内容、掌握国家有关劳动标准具体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仔细推敲合同文本的文字表述,字句表达应完整、准确、清楚、言简意赅,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歧义。对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及时向企业提出更正意见,与企业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合同文本要使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省、部规定表述,对企业内部文件的使用也按新的管理制度执行。四是把好程序关。本着坚持好的、修正差的、发展新的指导思想,共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双方协商代表的平等协商,确定合同文本内容,达成一致共识后,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提交讨论和审议,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在加强源头维护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工会与行政联合检查、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等载体,定期组织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健全工会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工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工会组织要加强与企业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劳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可由职工代表与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也可由双方平等协商代表参与,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监督检查的形式可采取现场查看、听汇报、开座谈会等。二是健全职工群众监督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巡查等有效载体,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把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对履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主动与相关人员或部门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工资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

3 正确处理党政工关系,是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篇3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在规划今后五年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时,明确提出:“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在不足百字的阐述中,出现了“普遍较快”“同步增长”“明显增加”“持续扩大”“显著减少”“不断提高”等限定语,这些经过反复缜密推敲并且密集用于限定居民收入水平所要达到程度的提法,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由《建议》传递出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决心,与广大劳动者热切期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民意诉求,形成遥相呼应之势。

这一点,温家宝总理在向全会所作的《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阐述得再明确不过: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群众呼声最强烈、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

制度改革知易行难

应该说,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不缺乏的就是宏观层面的共识。从事关发展全局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我们感同身受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当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诸多问题,如果追根溯源,都可归结于社会利益分配不合理、财富占有严重倾斜,从中亦可找到必须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理据。

这也就使越来越多的人逐步认识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原因所在。

当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大的问题是:“达成共识易,改变现状难。”这是因为,长期粗放式发展模式加之社会利益分配协调机制不健全而形成的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若要改变,绝非朝夕即可毕其功于一役,况且当前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还有进一步固化的发展趋势。

总体而言,当前收入分配不合理集中体现在“两个比重下降”和“两个增长不同步”。

“两个比重下降”是指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双双持续下降。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

劳动报酬方面,仅就工资总额而言,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在1978年至2007年的30年间,由17%降至11%。这两个比重的持续下降,也是造成内需不足,消费比重下降的主要原因。工信部发言人披露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的最终消费率为48.6%,比2000年下降13.7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消费率降至35.3%,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两个增长不同步”是指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不同步。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长并没有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1979年-2009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9%,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2%,经济增速比城乡居民收入分别高出2.6个和2.7个百分点。

2001年-2009年,我国GDP年均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9%和6.6%,分别比GDP年均增长率低0.6个和3.9个百分点。

同时,劳动报酬的增长也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去甚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研究表明,1978年-2006年我国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了6.4倍,同期工业部门平均工资仅增长了4.9倍。

另据高盛集团估算,中国2001年至2009年制造业平均每年的劳动生产率增速为16%,也超过了同期平均工资增速。

当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以及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始终无法保持同步增长,经济总量这块“蛋糕”做得越大,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状况不但没有改善,反倒呈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发展态势。这种态势不仅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广大劳动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考虑到普通劳动者在劳动者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较大、企业内部生产一线劳动者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过大等因素,受收入分配关系失衡影响最大的当属普通劳动者群体。

虽然普通劳动者群体数量庞大,但由于其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在企业内部缺乏和所有者讨价还价的资本,加之既得利益群体对如此分配模式下可以轻易获取更多“利益”的習以为常,使得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非但困难重重,而且一定程度上还有难度加剧的趋势。

可以说,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既急迫又艰难的改革,不推进改革,不仅快速发展难以持续,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会受到威胁甚至冲击;而推进改革又千头万绪且困难重重,突破口难寻。肇始于2004年的这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期间经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数易其稿却迟迟无法出台,就是最好的说明。

集体协商大势所趋

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的症结和当前我国内需不振、消费不足的困境如出一辙,都是有意愿者无能力,而有能力者无意愿。

应该说,这样的困境,与特定阶段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有直接的关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由于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同时也很难一下子看清楚未来改革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改革走过的是一段不断“试错”的历程,“摸着石头过河”是对这一过程最为形象的描述。

不过,虽然路径是什么的选择不是足够明了,但对于一个饱受计划经济之苦和平均主义大锅饭之累的国家,绝不能再走低效率的平均主义老路却非常清晰。

如此背景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借助市场的力量来配置资源并使其发挥基础性作用、凸显差距激励、体现效率,就成为根治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一沉疴的不二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了推进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同时,由于劳动力资源的大量过剩和资本的相对稀缺,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显然更加倾向于对资本这种稀缺资源的偏爱和优待,资本要素的收益率在其自身稀缺性和政策扶持的双重合力之下逐步看涨,而劳动的收益率却因此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

在这种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之下,当时在国有企业的工资改革中提出了“两个低于”的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应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样的政策选择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而且在当时的制度设计上,也对这种政策结果必将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进行了统筹考虑,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还要“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也就是说,如果改革初期为了效率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公平的话,当效率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尽快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和统一,让一度为维持经济快速发展而做出自身利益牺牲的普通劳动者,能够得到制度上的补偿。

这样的利益补偿思路从新世纪以来就已进入决策层的考虑范畴,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到当前十七届五中全会明显淡化GDP增长这一指标,特意突出收入分配改革这一公平主题,政策思路也在逐步适应形势发展而进行着调整。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补偿普通劳动者受损的利益,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必然选择。据此,最为引人注目的政策措施就是提高“两个比重”、实现“两个同步”,特别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劳动报酬增长要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政策主张,不仅是对“两低于”原则的修正,更是对收入分配领域公平正义的回归。

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顺着“效率和公平并重”到提高“两个比重”再到实现“两个同步”的政策演进脉络,变得愈发清晰,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也被锁定在通过保持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就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工资集体协商本质上是要在劳动关系中建立起一种利益共享机制,即企业的发展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努力实现的,那么企业创造的利益自然也应当为劳动关系双方所共享。

这一点,《建议》在“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分也给予了明确确认:“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这样的路径和目标指向是非常清晰的。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所以应当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一方面是因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虽然涉及面广,但源头在企业,症结在于劳动者收入过低,因此有必要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这个源头抓起;另一方面,相比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制度设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举措相对更为具体,而且也有十几年来的实践基础,具备了充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急先锋”的条件。

更重要的是,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符合渐进式改革思路。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渐进的博弈过程,这就决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不可能立竿见影,即一下子让所有企业的劳动者大幅度提高工资。

但这种利益分享机制的建立,又为解决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问题,逐步提高工人工资提供了制度化的路径。

感受到工人涨工资压力的企业,除了会逐步从拼廉价劳动力成本的“竞次”向拼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竞优”转变,也会把这种压力自下而上传导,对固化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一种“倒逼效应”,推动改革逐步深入,尽快实现收入分配制度合理化的目标。

工人收入势必提高

应该说,《建议》已经勾勒出“十二五”规划的蓝图,亦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定下了基调。可以预见,除了明年“两会”上将如期出台的“十二五”规划外,备受关注的更为具体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会于近期“浮出水面”。

不过,虽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已然清晰,并有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也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诸如“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通过“大幅度减税让利”来增加工人的收入等措施建议,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本身是一项异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加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会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短期内工人收入大幅提高难言乐观。

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在于:

首先,认识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宏观层面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共识,这没有问题,但达成这一目标的具体政策措施还会存在诸多分歧,其中甚至不乏误解和偏见。

比如说,有人担心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就会大幅度提高工人工资,从而会导致通货膨胀;还有人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影响企业效率乃至发展等等。这说明,通过集体协商实现工资共决,进而改变企业内部资本与劳动所得分配不合理的现状还远没有形成共识。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工人的收入状况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没有细致地掌握工人工资收入过低的真实情况及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等。而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劳资之间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是政府、工会和企业的共同责任,也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

对于工会来说,形势的发展和工会基本职责都要求工会要突出抓好这项工作,这也是多年来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如果政府不积极主动为协商双方制定规则并且保持客观中立,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配合,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难免孤掌难鸣。

而要实现政府在处理劳资双方利益矛盾时保持中立,就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设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标准等等,这些配套制度的建設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至于说让习惯了单方面决定职工工资的企业经营者,短时间内适应与工会就职工工资问题协商共决,既需要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也需要劳资双方的长期博弈才能达致。

其次,相关的制度机制的健全也需要有一个过程。

通过集体协商解决工资问题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配套制度。按照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表,十年之后即2020年才能完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的任务,这意味着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相关举措的出台也需要一个时间过程。

从当前的进展情况看,要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完善起来,不仅需要尽快立法,还需要颁布具体的规章。因为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刚性不足、缺乏对企业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相应的制约手段。

要解决这一问题,既要修改现行法律增强其约束力,又要积极推动专门立法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制度规范,这些也不是短期内就能做到的。

然而,如果长期不能推进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长期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缺乏相应的强制约束性规定,工资集体协商难免会流于形式、难见实效。

最后,一些基础条件的不完善也会影响工资集体协商作用的发挥。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受到很多基础条件的制约,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劳动力的供求关系。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估算,我国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每年城镇就业人口供给将达2500万,但实际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约为1200万个,这意味着每年有1300万人难以就业。

未来五年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难以根本改观,这仍然会对工资率的提高产生强大的压制作用,这种局面下即使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得很充分、很深入,也很难使企业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工人工资,更不可能出现企业人工成本增加导致难以为继的状态。

同时,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开展,还要解决企业工会干部依附于企业“不敢谈”的问题,这也需要通过对工会组织体制进行改革创新来解决,而这在短时间内也绝非易事。

另外,城市化进程、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速度以及社会保障的完善度等因素,也会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这样看来,短时间内我们对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很难持乐观态度。

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通知 篇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市总、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及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完成1.探索行业协商的规律和经验,在园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率达85%以上;

2.实现百人以上建会企业100%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3.推进已建会的世界500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总结行业协商的规律和经验。

二、实施范围

1.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2.百人以上企业;

3.工资协议到期需续签或重签的企业;

4.已签订工资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工资协议对工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

三、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

2.职工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4.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企业(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

6.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7.职工加班加点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节育手术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工作或参加社会活动的工资待遇;

8.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各楼宇联合工会要把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楼宇联合工会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现场咨询、集中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为工作顺利开展制造舆论声势和氛围。

3.各楼宇联合工会要坚持集中与动态相结合,及时帮助解决各会员单位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工会

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篇5

工业园区总工会下设机关工会1个,有会员25名。截止7月底莲花和新庄片区共有企业38户,共有职工1835人,其中百人以上企业5户,共有职工644人,工会会员632人;25人以上企业有7户,共有工会会员263人,已建工会委员会企业18户,有会员992人。现按要求将20xx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在市、县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体部署,工业园区总工会把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遵循“以园立片、以片树点、以点带面、以面促园”的工作思路在新庄莲花片区以华宁雅升食品有限公司、华宁康宏球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云南有限公司、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华宁长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此项工作。为确保集体协商合同的认真履行,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在20xx-20xx年度应签订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成立集体协商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华宁县工业园区总工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多次进行走访摸底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使广大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有了初步了解,集体协商的意识明显提高,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形成共识,稳步推进

工业园区总工会在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与企业方进行沟通协调,就企业的.劳动定额、工价和特殊工作情况下工资标准及支付、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年度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以及行业、企业的最低工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为开展集体协商做了充分准备。应签订集体协商合同的企业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为基本准则;以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最大化为落脚点,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工作措施。

二、存在的困难

(一)对协商的重要意义认识模糊,存在不愿谈的现象。企业工会干部、广大职工、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

(二)协商能力和水平有限,存在不会谈的现象。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自身素质不高,对协商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熟悉,对协商的方法和程序不了解,没有经过一定的培训。

(三)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是企业的雇员,存在不敢谈的现象。

(四)劳动关系短期化,工人劳动所得的期望值偏高,工人队伍流动性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大意义,使企业工会干部、职工和经营者认识到协商对自己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是多方共赢的重要载体,从而自觉自愿地开展协商。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不断增强协商的实效性。

罗定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做法 篇6

(一)坚持争取党的领导与建立组织机构相结合,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在接受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任务后,感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仅靠工会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争取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积极争取党的领导。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的领导,在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各试点单位建立了党政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给予支持帮助,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和信息,圆满完成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二是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各企业、街道相继成立了由企业、街道、党、政、工、劳资(动)、财务和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小组,加强领导。各企业、街道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作用,建立了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制,把责任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力度,共同推进。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成员

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各方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快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步伐。全区区属企业和各街道按照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的要求,相继召开了党政工领导、劳资(动)干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党政领导亲自动员,并提出进度要求,如,西西友谊公司召开了党政工领导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会上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亲自做动员,要求所属企业把这项工作作为公司一大工程来抓,一定要在2004年底保质保量完成签订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与统一思想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的主要做法:一是调查研究,确定试点。各试点单位和街道工会在劳资(动)、财务、统计等部门的协助下,对所属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劳动关系、劳动力管理现状、职工思想状态和企业经营者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试点企业。二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提高试点企业党政工领导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的认识,清除对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疑虑、误解和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各单位和各街道分别召开了试点企业党政工领导会议,认真学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宣传提纲》以及区总工会和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在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

作的意见》等文件,把党政工负责人的思想统一到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从而激发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素质,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各企业、各街道针对工会干部不熟悉工资政策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的情况,请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介绍工资政策、法规和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必须把握的原则、内容、程序、技巧等问题,使工会干部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专业知识,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有的企业和街道工会还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对企业的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和协商代表等人员进行培训。如月坛街道、华利佳合有限责任公司还采取模拟培训,互动培训的方法,增强可操作性,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还组织协商代表参加市、区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数达300多人,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协商代表协商能力和技巧。

(三)坚持分类指导与加强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各企业、各街道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中,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有力地保障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进展。他们的做法:一是结合实际,分类指

导。在试点企业中有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各企业工会和街道工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实行一个企业一个政策,不搞一刀切。对一些经营比较好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合作企业,如华利佳合华纬鑫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饭店等企业,他们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把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企业又能解决的问题作为协商重点。一般小型的私营企业和经济效益不太稳定的企业协商内容大多数都集中在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两、三个方面的问题。二是严格程序,建立机制。严格程序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的保证。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试点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一般都能遵守工作程序,按要求选举协商代表;按规定提出协商要求,起草《工资协议(草案)》;按照协商主体合法、平等的原则进行集体协商;工资协议(草案)经职代会审议表决;双方代表签字上报;公布、实施工资集体协议。在各试点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基础上,有的企业和街道还建立了配套机制:①审核机制,由工会、劳资(动)部门等部门联合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核;②协调机制,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分别对企业劳动工资争议问题进行调解处理;③监督检查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和街道

劳动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工资分配行为加以纠正和处罚,从而保证职工工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抓住关键,坚持原则。各试点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坚持一个“核心”、把握“三个原则”、抓住“一个关键”。“一个核心”是强调一个“谈”字,即一对一的协商。“三个原则”:①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有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处理工资分配与股息、红利的分配的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收到了较好效果;②坚持职工工资水平在本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华利佳合有限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提出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能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③按照职工的岗位、技术业务能力、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的原则。清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根据每个职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并且实行岗变薪变。“一个关键”是公平。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双方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协商环境,消除在操作的过程中不公平感。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展。

(四)坚持工资集体协商与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推动了工会重点工作的进展。

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各试点企业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的改革相结合。工资是职工

工资集体协商难题与对策 篇7

一、劳动者期盼话语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 国有企业的领导者与本企业职工的工资相差不大, 企业中的技术员、助理技术员的工资低于普通工人。当时, 长期不给技术人员晋职, 很多企业没有工程师, 由技术员挑大梁, 工资调整时, 重视体力劳动, 轻视脑力劳动, 出现了脑体倒挂现象, 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 十六大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 参与分配的原则, 调动了各方面生产积极性, 解放了生产力, 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提供了理论依据。摒弃单一的按劳分配原则, 允许资本参与分配, 为引进外资、壮大私人资本, 创造了条件。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那样, 大大小小的烟囱, 像雨后春笋般地在我国大地上竖立起来, 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 我们必须承认产业工人群体, 为改革开放, 富民强国, 做出了巨大牺牲。在计划经济时期, 工人们常常自豪地说:“进了工厂门, 就是国家人, 生老病死有保障。”这就是常说的铁饭碗。企业改革的第一拳, 就是打破铁饭碗, 国有企业职工由固定工变为合同工, 把其推向劳动力市场。在岗职工身后站着下岗工、农民工, 时刻感受到下岗的压力。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全包, 变为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看病由职工全报销, 家属半费, 变为职工个人只能报销部分药费, 出现了看病难;住房由福利分房变为货币购房等。改革开放是利益再分配, 就是把产业工人群体的部分利益分给了其他群体。产业工人由受人尊敬的职业沦为弱势阶层。允许资本要素参与分配, 分配权掌握在管理者手中, 普通职工没有话语权。有些企业长期不给职工升资, 奖金分配也向管理者倾斜, 使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 迫切期望获得话语权。希望其代表能与管理者平等地坐在一起, 商讨本企业的分配问题, 达到劳资两利, 社会和谐。

二、工资集体协商中遇到的难题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发达国家解决劳资纠纷的成功经验, 职工代表通过企业工会或行业工会, 在与其老板平等协商时能够表达职工的增资意愿。如果经过协商未能满足预期的要求, 职工就会在工会的领导下举行罢工, 用激烈的手段争取达到预期的目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产业工人与国有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 不能采用罢工的方式去争取自身利益。需要依据我国的国情, 摸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于国情不同,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 尚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首先, 谈判代表难选。在岗职工, 怕管理者枪打出头鸟, 怕下岗, 不敢站出来替大家说话。本企业工会领导, 在本企业党委领导下, 协助管理者工作, 不便替工人说话。试点单位, 都是地方总工会派人出面与企业老板谈判, 虽然取得一些成效, 但不能持久。一是总工会人员少, 不能满足众多企业需要;二是总工会人员难以熟悉各个企业具体的情况, 说话难以打中要害, 不能说服老板, 协商效果不佳。

第二, 缺少标准, 没有政策依据。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只规定劳动要素能够参与分配, 缺少分配比例, 没有量化。背靠背评资评奖, 影响职工团结, 普升普奖, 干好干坏一个样。八级工资制, 早已突破, 工资无法向技术能手倾斜。缺少标准, 谈判时职工内部意见难以统一。

第三, 党政干预, 难以持久。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初期, 离不开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 试点单位都是在党政领导的干预下, 地方总工会的参与下, 才取得一定成绩。但是, 地方领导, 工作繁忙, 难以长期把注意力放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 致使该项工作虎头蛇尾, 半途而废。

三、解决对策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职工获得话语权的一种形式, 企业职工期盼发声权, 为了倾听职工的呼声, 完善分配制度,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是完全必要的。但是, 我们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 要依据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 进行必要的改革, 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针对试点中暴露出的问题, 认真研究, 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 要解决劳动方的谈判代表问题。既然地方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能够代表劳动方与管理者谈判, 就应该解决总工会人员不足的问题。唯一可行的办法, 就是改革企业工会管理体制, 企业工会的领导与工作人员, 由地方总工会直接任命和领导。企业工会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由本企业负担,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划拨。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 熟悉本企业情况, 直属总工会领导后, 在与管理方谈判时, 就能够理直气壮地为本企业职工说话。地方总工会是地方党委的助手, 是地方党委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纽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党的意志和产业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 企业工会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说明党对企业的领导是加强了, 不是削弱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管理者 (包括国企高管) 更关心资本增值和自身利益, 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是他们的理念。他们利用手中的利润分配权, 占有劳动者应得的份额。个别管理者, 甚至连事前承诺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 也不愿支付。每到年终, 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 都要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例证。农民工为讨薪, 出现的恶性案件, 屡见不鲜。充分说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类企业都需要监督。只有改革工会管理体制, 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才能把党中央提出的劳动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要求, 在企业得到落实。在建设摩天大楼时, 为了确保大楼质量, 在甲、乙方之间, 要有一个监理单位, 专职专责地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厦”时, 同样需要一个监理单位。转变企业工会的职能, 使其成为地方党委与企业之间的监理单位, 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更好地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 实现公平分配, 社会和谐, 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需要。只有这样, 劳动方的代表问题, 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 要制定鼓励职工努力钻研技术的工资标准。目前, 国家没有统一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 已经造成技工 (尤其是高级技工) 短缺, 阻碍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只提出最低工资标准, 缩小了操作新手与熟练工的工资差别、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工资差别, 挫伤了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使工人不愿向技术复杂、责任重大的岗位流动。因此,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之前, 依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 首先制定工资标准, 作为协商的依据。

第三,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期, 需要得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大力支持, 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使其尽快实现制度化, 遏制分配差距继续扩大, 最终实现公平分配。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 让工人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在分配中有发言权, 在党的领导下对企业管理者, 进行监督, 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需要, 是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需要。

四、探索分配激励机制, 实现目标协商

传统的升、奖方法, 是背靠背评资评奖, 实践证明, 不仅不能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 而且影响职工团结, 阻碍生产发展。改为普升普奖, 干好干坏一个样, 吃大锅饭, 已经造成技工短缺, 也阻碍了生产发展。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 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评资评奖、普升普奖, 都是向后看, 对劳动者缺少激励效应。劳动者只关心工资高低, 不关心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与数量。而管理者只关心产品质量和数量, 而不愿给职工升资。造成劳资双方对立, 成为协商难点。如果进行事前协商, 在年初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 同时提出职工升资应达到的条件, 把获得升资、获奖的主动权交给职工个人, 年终对号入座, 不用评议。把企业发展目标与职工获得升资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劳资两利, 促进生产发展。把这种模式称为“目标协商”。满足职工的升资意愿, 本应是激励职工生产热情的最有效方法。但是, 评资评奖、普升普奖, 不但不能激发职工生产热情, 反而造成职工不团结, 阻碍生产发展。在计划经济年代, 农民只重视工分, 不关心耕地质量, 粮食产量低, 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农民由关心工分, 变为注重耕作实效, 不但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 而且解放了生产力, 使2亿多农民工参与工业生产, 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借鉴农村改革经验, 采用目标升奖法, 就是把职工对升资的关注度, 转移到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上, 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目标协商, 就是只讨论实现目标升奖的条件、方法, 和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事不对人, 容易使劳资双方接受, 减少协商难度, 协商阻力小, 成功率高。农村改革经验告诉我们, 改革的目标就是解放生产力, 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但是, 在企业改革中, 我们重视了管理者的积极性, 忽视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造成分配不公。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 采用目标协商的方法, 既理顺了企业工会监督企业管理者的职能, 又调动了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职工群众掌握了分配自主权, 就像农民掌握耕作自主权一样, 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推动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五、劳资和谐, 共创伟业

国有资产是工人阶级的共有资产, 在国有企业中, 工人阶级是资本的主人, 劳资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国企高管与普通工人都是被雇佣者, 地位相同。在国有企业中, 分配不公发生在工人阶级内部, 更应该创造条件, 让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有分配话语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毕竟不同于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需要完备的监督机制, 现行的企业工会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需要理顺。地方总工会是地方党委的助手, 企业工会直属地方总工会领导后, 不但能够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而且能够帮助党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外资企业、私人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 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 建立一支宏大的监督队伍, 维护职工权益。

国企高管与外企、私企老板不同。国企高管是国家的工作人员, 是工人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也是被雇佣者, 在进行利益分配时, 更看重自身的利益, 而不是资本增值。外企、私企老板认为其所属企业是私有财产, 更看重资本增值。所以, 在国有企业中, 职工群众对分配不公的意见更大, 更需要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不但能增加职工收入, 而且能限制高管们的过高收入, 落实国家政策。国企职工, 工资水平提高后, 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带动私企职工增加工资。地方总工会主导工资集体协商, 还能够逐步解决, 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实现社会和谐, 人民满意。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 就是为了实现公平分配, 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 解放生产力。采用目标协商, 把工人的升资意愿, 变为努力工作的动力, 推动企业发展, 把蛋糕做大, 满足资本增值和职工增资, 实现劳资和谐, 共创伟业。

工资集体协商带来双赢等 篇8

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广州大学近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广州最早推行工资协商试点的企业,利润成倍增长,职工工资也不断上涨,双赢局面开始显现。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高10%~15%,同时,企业效益也增长了20%~30%。有关专家解释说:“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的利润也随之增长。”

教育部拟治理幼儿园高收费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近日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续梅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施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幼儿园办园的情况不一样,师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是高收费,更不意味着是乱收费。

非法使用宅基地不发证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说,从现在起,国土资源部决定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2009年底前,国土资源部门将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这位负责人表示,三类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不予登记: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二是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能在农民宅基地上违法建造住宅,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在宅基地上违法建造住宅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三是对宅基地面积超过省(区、市)规定标准的,也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未婚人口老龄化离婚人口年轻化

据广东省民政厅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副秘书长王嘉歧介绍,目前广东的家庭正处于转型期,面临着许多困惑与挑战,比如离婚率攀升、家庭暴力剧增、婚外情泛滥。与婚姻问题众多共存的另一面是“结婚难”。随着广东进入第四次单身潮,目前单身青年人数已经超过2000万。“未婚人口老龄化”与“离婚人口年轻化”并存,未婚率和离婚率分别达到31.9%与0.53%,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在前列。

家用空调细菌超标近百倍

北京地区家用空调卫生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家用空调散热片的污染情况极为严重,每平方厘米的空调散热片中检出细菌数量平均达3866.48个,最严重的超标高达近百倍。

农民工犯罪处高发期

“农民工犯罪有上升的趋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公安部四所原副所长赵可日前表示,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工大量拥入城市,伴随着民工潮,农民工犯罪上涨趋势非常明显。据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副编审白岫云介绍,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农民工犯罪占农民犯罪案件的比例,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的30%多上升到了现在的80%多;在有些地区,2005年农民工犯罪率甚至达到了85.71%,2006年递增到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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