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2024-04-15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共12篇)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1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护理人员理论与技术水平,规范医疗操作行为,落实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护理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护理人员(除外行政部门及导诊护理人员)、见习生、实习生。

二、培训及考试形式

1、新入职人员培训按照护理部制定的集中培训计划的通知执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新入职护士进行集中培训考核。

2、全院在职护理人员(除外行政部门及导诊护理人员)、见习生、实习生按护理部要求和通知进行培训。

3、全院在职护理人员(除外行政部门及导诊护理人员)、见习生、实习生培训按《护理部年初制定的考核计划》执行,季度理论考试由护理部负责集中考核,操作考核由科室自行按层级进行考核,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核管理

1、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培训及考核者纳入行政12分考核。对于见习生、实习生未按要求执行者,将带教老师和护士长纳入《XXX质量管理与绩效考评细则》考核。

3、个人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按护理部要求执行考核,科室成绩排名倒数1、2、3名的科室,按护理部要求执行考核。

4、“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与年底层级挂钩。

本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始执行。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2

一、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特征

专业技术人员, 是指以自身的技术能力在研发过程中担任主要工作的行为主体。此类员工的知识来源是经过专业的培训或完成相关领域高等教育, 因而具有以下绩效特征:成功需求, 希望得到业界的认可和尊重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以达到实现自我的需要;存异的归属感, 在知识快速更新的过程中, 不断地充实自己, 积极保持自身专业技能与行业发展现状一致, 通过创新实现自身价值, 因而对组织的归属感较其他员工而言较低;权利需求较少, 多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单纯的人事管理和管理权利较为淡漠, 而对于项目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则更能提升其兴趣;工作自主性需求较高, 专业技术人员尊重知识, 个性鲜明, 希望得到自主宽松的工作氛围, 在工作中强调自我引导和自主管理。

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常见问题

(一) 缺乏对绩效考核的科学认识

多数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与实施。企业虽建立了相关的绩效考核制度, 但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整体战略目标逐层分解不清晰, 部门绩效目标以业绩为主, 在内部并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认识。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没有清晰而明确的认识, 因而专业技术人员对绩效考核的认知即完成业绩任务。

(二) 对工作特点缺乏分析

多数企业的现行的绩效考核工作不能全面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 原因是没有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特点和工作特性进行深入而科学的分析。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结果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 因而工作结果难以量化, 工作过程具有创新性且难以考核, 个人工作业绩与团队工作成果难以区分。专业技术员工的工作绩效具有显性和隐性之分, 具有阶段性和滞后性之分, 具有常规性和创新性之分, 团队业绩与个人绩效难以衡量区分等特点。如若在考核过程中未考虑到以上因素, 所谓的考核就不能全面反映其真实绩效, 绩效激励和促进提升的作用将无法发挥。

(三) 缺乏成长帮助

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缺乏对员工成长的帮助。结果分析没有达到应有之效果, 考核结果反馈与考核结果应用只是实现了部分作用, 考核结果反馈形式化, 结果运用维度多倾向于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对员工工作绩效现状、绩效优势没有起到提升和保持作用, 因而无法有效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绩效考核对员工自我成长和职业生涯规划发展表现薄弱。

三、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要点

(一) 参与设计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来源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分解, 将管理者单方面的任务分解转变为员工参与的绩效目标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目标是企业对其具体工作的要求, 也是其自身努力实现的工作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目标, 有利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有利于提供工作指导和提升绩效。

管理者侧重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企业战略和部门目标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员工具体岗位目标是企业战略和部门目标的细化, 因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目标目标设计应与企业和部门保持一致, 且强调目标的简明和数量合理。

(二) 有效地收集绩效信息

系统准确的绩效信息是进行绩效考评的依据。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特点出发, 绩效信息的收集从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两方面进行, 一般包含:工作目标的达到情况, 工作绩效突出信息, 与员工就绩效问题的谈话记录, 员工收到表扬或批评的情况, 员工为达到绩效目标的提升方案。在此基础上提供以事实为依据的人员工作情况记录, 目的是绩效考核有据可依, 对人员的工作行为、态度等信息的掌握, 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问题, 扬长避短, 有针对性的对其提供帮助, 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 即时有效的考核反馈

即时有效的绩效考核反馈可以使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 对绩效误差及时纠正, 达到促进绩效改进的目的。即要反馈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良习惯, 也要肯定工作中的成绩和积极行为;即要重视绩效考核后的正式反馈, 也要强调绩效过程控制的即时反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特点, 建议采取形式多样的沟通性反馈, 通过工作间隙、走动管理、面谈等形式开展, 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动态、工作压力、工作难题进行掌握和指导, 改善绩效缺陷, 强化绩效优势。

(四) 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分析

对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是绩效结果应用的前提和基础。绩效结果分析着重从绩效信度与效度、整体绩效水平分析、个性与整体性问题分析三个方面进行。通过对考核记录和数据材料来分析产生考核结果差异的原因, 寻找改进之处, 分析绩效管理执行情况, 加强考核过程监督和考核纪律, 分析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五) 全面的绩效结果应用

为了更好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和发挥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 绩效结果应用必须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不仅要实现改进工作绩效和进行工作激励的作用, 更要达到引导员工自我发展的目的。企业根据绩效结果结合个体特点确定其职业发展的大方向;管理者指导员工结合自身事情况制定个人职业规划目标;双方将职业规划目标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 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挖掘潜力, 提升其发展空间;根据环境和时间的变化, 双方需积极调整职业规划目标, 并达成一致。

参考文献

[1]秦志华.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2]王光伟.绩效考核管理实务手册[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3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績效;考核

1、对于绩效考核的理解

绩效管理常被片面地理解为绩效考核,事实上,绩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含绩效计划、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绩效申诉、绩效改进一系列环节。绩效考核管理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组织赢得竞争优势的中心环节所在。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对管理过程的一种控制,其核心管理目标是通过了解和检验现职工作人员以及组织的绩效,并通过结果反馈实现人员绩效的提升和组织管理的改善,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还可以用于确定人员的晋升、奖惩和各种利益的分配。对组织成员而言,通过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得到组织的认可,可以满足自我价值和成就感。

2、有关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中的问题

2.1思想上不重视形式上走过场

一些教师甚至部分领导认为,年年的绩效考核,只不过是“为考核而应付考核”而已,只做到认认真真走过场。行政管理人员也没有从制度上、形式上真正重视绩效考核,以致不能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应有的作用和优点。

2.2考核内容针对性不够

考核内容针对某种岗位人员做出具体要求,是考核体系的主要环节。某些普通高校对不同级别的行政管理人员的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权重区别不大或没有区别。久而久之可能产生两个方面的弊病:一是只注重对行政管理人员共性的要求,忽略了个性方面的要求;二是考核重点不突出,重点考核的内容并没有考核 , 非重点考核的内容却强化了。

2.3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

在具体实施考核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德能勤绩”这些指标进行进一步的分解或者分解得不具体、不细致,考核标准定量不够、定性有余,或者量化标准太繁琐,不简洁直观,以致于可操作性不强,最后总是凭经验和印象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评价,从而导致考核的片面性和不科学性,使考核失去实效。

2.4注重年终考核,淡化平时考核

某些学校对年度考核工作比较重视,然而对平时的考核却轻描淡写。若对行政管理人员一年工作的整体评价安排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则会产生以点代面的偏差,这样以来难免有人平时工作松松垮垮,而在集中考核时“作秀”。达不到理想的考核效果。

2.5考核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

从某种程度上说,考核质量的高低与考核人员自身的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大体来看,考核队伍一般都是何时需要,随时组建,人员不是相对固定,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考核人员对工作本身缺乏深入理解,对考核目的、内容、程序不够熟悉,以上因素都将影响考核工作的质量。

2.6绩效考核程序完整性不够

绩效考核过程一般包括准备、组织、实施、评定、总结等阶段。多数普通高校的绩效考核对总结这一阶段重视不够。考核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考核结果出来之后,应给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持续性的反馈,使员工了解自己的业绩状况和考核结果。再创造一个公开的通畅的双向沟通环境,使考评者与被考评者能就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地有效地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行政管理人员未来职业发展计划。只有这样,绩效考核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消除考核员工逆反心理,提高考核员工积极性。

3、普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方法

绩效评估方法主要有,德能勤绩法、述职报告法、量表法、强制分布法、关键事件法、人物评语法等。针对普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除采用上述方法以外,还要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据笔者的认知,特总结出普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措施,以期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考核质量。

3.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规章制度

不从思想上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对绩效考核工作的认识,怎样说绩效考核的重要性都是空谈。而思想认识的提高要基于制度的完善,包括分配制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制度、干部任用提拔制度等,使考核结果真正与薪酬发放、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等紧密结合起来,把制度的激励作用转化为员工的实际行动,使他们认识到绩效考核绝不是走过场,也不是为考核而考核,而是有其特定的目的和作用。

3.2进行工作分析,提高考核内容针对性和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工作分析又叫职务分析、岗位分析等,是指按一定程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科学规范分析,以确定该岗位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以及任职资格等主要内容,并出具职务说明书的一项管理活动,是现代人事管理所有职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基础。通过工作分析,确定一个职位的工作职责以及它所提供的重要工作产出。据此制订对这个职位进行评估的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这些关键绩效指标确定对该职位任职者进行评估的绩效标准。可以说,工作分析提供了绩效考核的一些基本依据。

3.3既重视年终考核,又稳抓平时考核

把关键事件法用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平时考核中在平时日常工作中,行政管理人员可能会发生各种影响或促进工作绩效的行为和事件。作为主管要把所发生的影响工作绩效的各种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同时与事件当事人进行面谈,予以激励或要求加以改进。在年终考核时,按照考核体系确定的指标和标准予以计分,彻底解决部分员工在年终考核时“作秀”的现象。

3.4建设稳定专业的考核队伍

考核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考核的质量。普通高校的考核队伍主要由主管人事工作的院级领导和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人事部门主要负责考核日常工作。根据普通高校目前的状况,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不可能设置一个专职的考核机构或成立一支固定的专职的考核队伍,因此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必然是业余或兼职的,其专业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也必然受到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关于考核的理念和方法。同时还要注意保持考核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人员变化不宜过大,保证考核队伍的整体水平,减轻培训的压力,减少培训费用。

3.5完善考核程序,重视总结环节

一般的普通高校人事部门对绩效考核过程的准备、动员、组织实施等阶段都比较重视,但大部分忽视了结果反馈这一环节。其实结果反馈环节是相当重要的。人事管理部门应当派专人或委托被考核人的主管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听取被考核者的意见及自我评价情况,同时帮助他们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应当怎样改进,以在来年取得更好的绩效,同时帮助他们设计未来的职业生涯,以帮助员工成长和发展。这样既提高了员工对组织的亲近感、信任感,又有助于组织发展目标的实现,这才是绩效考核的最根本目的。

4、结束语

在普通高校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科学、公正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这把双刃剑的正面效应,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学院的整体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从而间接地增进普通高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 篇4

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各级护理人员因业务技术需要而接受的知识更新、岗位培训为主题的一种终身性教育,为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特制定护理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一、明确培训目标

护理部针对不同层次护理人员制订《护士长培训计划》、《在职护士培训计划》,明确各级护理管理人员、不同职称、不同学历护理人员、专科护士的培训目标、理论培训内容、二手房理技术操作培训内容及达标要求,并按计划进行培养。

(一)各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

1、护理管理人员注重培训护理管理能力(包括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护理学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新聘用护士注重提高“三基”水平和能力,并注重受岗敬业、巩固坟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

4、专科护士注重补充医学、护理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巩固、强化基础理论和基础技能操作,培养科研能力,更新专科护理技能,提高危重患者监护和抢救配合能力,不断提高综合护理水平及临床带教能力。

(二)护士长参考《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制订科室《在职护士培训计划》、新聘用护士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

掂理部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对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进行培训。

(一)安排护理人员赴国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不断引进护理新理论、新技术、提高护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二)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级护理人员岗位成才、自学成才,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

(三)注重新生力量培养使用,对于新招聘护理人员实行重点科室轮转后定岗,创造条件,让新任护士学有所用,充分调动积极性。

(四)加快专科护士的培养,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专业化护理骨干,在重症临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护理、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护理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突出护士在职教育的专业性、针对性地开展坟科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积极为护士搭建平台,展现才华。

(六)护理部每年积极申请举办国家级或云南省继续教育项目1-2项,举办本院护士长学习班、新护址岗前培训班、专项业务技术强化班等,通过短期集中培训,补充知识,更新观念,拓宽思维,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七)组织护士长、护士“三基”操作竞塞,培养护理技术能手和带教师资。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

护理人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即“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考核,护士长对护理人员考核。

1、“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考核

(1)护理部每月按照综合护理质量检查结查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考核。

(2)考核资料由护理部进行汇总、整理、归纳、结合病区护理质量做出综合性绩效评价。

(3)护理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综合护理质量检查结果以《护理质量考核情况反馈表》形式反馈到各科室,引导护士长分析科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持续改进。

2、护士长对护理人员考核

护十长拟定考核计划,每月对新护士进行基础护理理论知识及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每半年对专科护士进行专科护理理论知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考核,详细记录考核时间,内容、成绩、成绩填写于《护理人员分层培训和考训手册“护理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上,护理部不定期抽查。

3、护理部动态观察,定期考察评定,考核各层次护士的专科护理理论及护理技能的能力,保证各项培训计划落实率≥80%。

(二)考核要求

1、“三基”考核要求:

(1)护理部组织“三基”理论考核,初职以下护士,聘用护士每年必须参加二次,中职以上护士必须参加一次,50岁以上为开卷,要求参考率达90%,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合格

率≥90%(80分合格)。

(2)护理部每月对护士进行“三基”护理技术抽考,工作5年内护士部集中抽考,工作5年以上护士由护理部到临床科室抽考,各级护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要求参考率达90%,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率≥95%(80分合格)

2、“专科护理”考核要求:

科室每年组织二次专科护理理论考核,根据专科护理要求组织专科护理技术操作考核,要求参考率达90%,护理专科理论考核合格率≥90%,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率≥95%(理论80分合格,操作80分合格)。

3、CPR急救技术考核要求。

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人员参加CPR考垓,要求人人考核合格。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5

一、培训范围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一)三大类人员的培训

1、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由区安监局宣教科组织报名备案,由具备三级资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安监局统一发证,有效期三年。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危险化学品有关人员的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区安监局宣教科组织报名备案。由具备三级以上资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初次培训不少于72学时,按工种确

定相应培训内容,考试合格由市安监局统一发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一次。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是依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厂级安全教育:由单位主管负责人负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企业内危险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有关防火防爆和企业消防规定的知识;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相关内容);

(2)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车间(工段、区、队)安全教育 :由车间(工段、区、队)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1)车间(工段、区、队)的工作环境、工艺流程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与车间(工段、区、队)安全工作相关的内容。

3、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其他与班组安全工作相关的内容。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建立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至少需建立保管的档案材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

2、安全培训教育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汇总表(见附件2);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见附件3);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见附件4);

6、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表(见附件5);

7、课程(课时)安排表、培训教案或教材、从业人员上课签到簿、考试试卷等。

三、工作措施

1、跟踪督促,执法保障。为确保安全生产教育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采取定期指导、下点督训等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培训责任。

2、总结经验,表彰奖励。办公室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福建省惠安县金城石化有限公司

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篇6

院行政办公室必须按“三基三严”培训管理规定、医护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要求,对全院各级各类护士进行培训。

一、试用期护士的培训 一)培训重点

1、巩固专业思想,加强素质教育。

2、严格“三基”训练,加强临床实践。

3、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岗前培训 进院1个月之内完成。

2.岗位培训 上岗后由所在科室完成,以护理基础为主。2~3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安排值中夜班。1年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定级。

二、护士的培训 一)培训重点

1、基础技能训练(护理操作训练)。

2、专科理论知识学习,熟悉专科护理常规。

3、专科操作技术训练,熟练执行专科护理操作规程(包括专科护理操作,专科仪器使用,专科药物应用等)。

4、健康教育能力培训。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培训计划将于10月中旬分两批与浮梁县中医院共同进行。

2、参加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和考核。

3、参加科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并逐步参与、做中心发言人。

4、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5、鼓励各种形式的自修学习,提高专业文化素养。

三、护师的培训 一)培训重点

1、专科理论知识学习与强化(包括专科护理常规、专科护理操作规程等)。

2、专科常见急、危重症识别及病情观察能力培训。

3、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4、教学与科研能力培养。二)培训计划与规定

1、参加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医伟达培训知识,主持科内护士、实习进修生基础理论和专科知识教学。

2、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主持科内护理查房。

3、参与科内带教,表现突出者可选拔为带教老师。

4、在职提高,积极撰写论文。

四、主管护师的培训 一)培训重点

1、组织管理能力培养。

2、教学科研能力培养。二)培训计划及规定

1、承担科内教学任务,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2、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医伟达培学习,主持科内护理业务学习。

3、参加并主持科内护理业务教学查房。

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1、根据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目标要求,制定考核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考核成绩记录本人技术档案。考核分综合考核与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由护理部组织,分级分类完成。

3、护士长,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劳动纪律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书面评议,参加心肺复苏、专科知识和管理知识考试。

4、主管护师参加心肺复苏考试和专科知识考试。

5、护师及以下职称人员,每年进行1-2次护理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全面考试,参加心肺复苏考试。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7

【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2.12.18

【实施日期】2002.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全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另行规定。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典型事故案例。

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八、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九、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十、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十二、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国家局或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师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实行远程培训和社会化教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国家局或国家局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对考核合格的,15日内核发证书。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本人。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由国家局提供统一式样。

十六、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证书管理档案。

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十八、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并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考核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一)弄虚作假,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二)未按期参加培训、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8

一、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要参加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更新护理管理知识,及时了解国际、国内的护理发展,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使护理管理步入科学化管理。

二、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管理人员及骨干的培训。

三、对新上岗的护士长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尽快适应护士长角色的转换,实现从一名优秀护士到护理管理者的转变,掌握病区护理管理的重点,学习与医生、护士、病人等的沟通技巧,让新护士长既有工作动力也有压力,努力带好自己的团队。

四、精良提供护士长及骨干每年参加一次外出学习本专科新进展、新理论学习,了解护理新理论、新信息,了解专科的发展,知道本科的临床护理工作,不断改进护理质量,回院进行全员讲课,让全员护士了解护理发展的信息,不断改进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五、根据需要参加专科护士的培训,提高专科护理技能,带领护理团队提升本科室专科护理技能,提高护理质量。

六、鼓励年轻护理管理人员及骨干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如自考、分段需诶等达到护理本科学历,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自学、要求护理XXXXX学现代护理管理、责任制整体护理、沟通技巧等书籍、订阅护理XXXXX杂志,不断学习护理新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隵,每年学分≥25学分。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护理质量,促进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卫医发〔2005〕294号)的精神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及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护理质量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护理组织机构与制度管理

第四条 医院有健全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责任明确。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有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

第五条 护理管理组织健全。三级医院应实行由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护理管理,二级医院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实行三级或由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护理管理。第六条 护理部主任及护士长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一、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护士长: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 护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年度目标达标率≥95%。第八条 护理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 和工作标准、各科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和保证实施。

第三章 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第九条 医院必须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完善护士准入制度,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做好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第十条 按照《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建立《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制定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及职责范围,对各类护士的岗位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健全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及考核评价标准,三级或二级考核总评价一年不少于一次,并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各类护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及职责范围参照附件表1)第十二条 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的配置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需要。

一、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二、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

三、重症监护室护士与床位比达到2.5~3:1。

四、人员结构、梯队形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情况合理,与实施等级护理及专科护理相适应。逐步实现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

第十三条 制定各类护士的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计划。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培训应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培训记录。

一、有各类护士“三基三严”培训计划。包括:规范化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

二、分步骤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包括:重症监护、急诊急

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紧急状态下对护理 人力资源调配的方案。

第四章 护理业务技术及护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护士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基础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 基础护理技术是护理工作中最常用的、带有普遍性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发展专科护理的基础和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对护理人员必须强化“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三严”作风。

第十七条 制定护理人员“三基”培训计划,每二年注册护士的“三基”培训累计>30学时。“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100%(合格标准80分);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第十八条 成立护理学术组,积极开展与医疗新业务、新技术相配套的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同时鼓励开展护理领域自身发展需要的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对所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检查记录。

第十九条 开展应急救护能力培训,要求全员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护技能。

第二十条 护理文件书写是反映护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及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护理文件书写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手册》中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执行,并定期开展质量评价。第二十一条 建立人文关怀服务的制度与规范,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适宜地与病人交流 第二十二条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护士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治疗提供告知服务。第二十三条 加强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有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一、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各项防范措施,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制定病人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措施、制定职业防护教育制度、措施和实施方案,做好护理安全管理。

二、门急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各护理单元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护士知晓。

三、制定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程序,有记录,护士知晓。

四、制定风险管理(压疮、跌倒、坠床、管道脱落、突发事件等)防范措施及处理程序,有记录,护士知晓。

五、严格掌握分级护理标准,对危重病人护理措施到位,交接到位。(参照附件表2、3)

六、监护、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救物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五固定:定物、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完好率100%。

七、完善危重病人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第五章 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第二十五条 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健全。三级医院有院、科、病区三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二级医院至少有院、病区二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

第二十六条 制定各项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包括: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标准;护理技术操作标准;护理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标准;临床护理管理标准;临床护理教学管理标准及护理科研管理标准。

第二十七条 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必须能反映护理工作的规律和要求,紧密围绕病人的疾病诊疗需求,利于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和持续改进,通过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二十八条 各项质量标准要保持相对稳定,但要随着学科诊疗技术和护理技术的发展而变化,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补充修改。

第二十九条 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应制定年度护理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计划,制定落实计划的措施,做好质量监控记录。制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对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护理质量监控与评价。要有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流程,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第三十条 三级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及评价要求:病区质量控制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护理质控及评价工作;大科质控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护理质控及评价工作;护理部每季行一次质量控制信息的分析、评价并及时反馈。对护理质控存在的问题,做到院、科、病区三级有分析、有结论、有处理意见及改正措施。第三十一条 护理质量评价指标

一、基础护理质量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二、特别、一级护理合格率≥90%(合格标准80分)

三、“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100%(合格标准80分)

四、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五、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5%(合格标准80分)

六、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七、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八、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执行率100%

第六章 护理特殊区域管理

第三十二条 护理管理部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血液净化室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改进。

一、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环境整洁、安静、安全。

二、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如: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抢救工作制度,仪器管理制度,探视制度,查对制度,各种监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

三、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好急救药品、器械,掌握急救的基本操作技术,灵活机动地配合医生熟练地抢救患者。

四、保持呼吸机、监护仪、除颤器、起搏器、输液泵、心电图机、洗胃机等性能良好。

五、手术室护理人员主动配合临床开展术前、术后访视评估工作,体现人文关怀。择期手术访视率≥70%。

六、消毒供应室建立灭菌物品环节质量监控规范及流程,有实施记录。七、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到位。消毒供应室下收下送符合无菌配送与回收原则。

八、消毒供应室有验收合格证,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注册执业证,消毒员必须持有培训上岗证。

第七章 临床护理教学与科研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护理临床教学管理体系,领导、组织和实施护理临床教学全过程的工作。

一、组织体系建全。建立院、科、病区三级或院、病区二级教学管理组织。护理部有1名副主任分管教学。科室、病区各设1名教学管理人员(总带教老师)。

二、制定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各级(本科、大专、中专)教学人员职责。

三、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具有中专学历、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大专及以上实习生,有条件的医院应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条件未成熟的医院应由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及以上、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

四、按学院(校)的实习大纲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检查方案和总结。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病区每月各1次,有教学记录及教案。

五、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护理部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检查每月1次;病区护士长组织检查每半月1次。第三十四条 积极开展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为主的护理科研工作,撰写护理论文,促进护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一、建立健全护理护理科研管理组织,制定年度护理科研管理计划,组织护理科研课题立项、实施、结题及成果申报,促进学科发展。二、三级医院每年至少有1项厅级护理科研立项,二级医院每年至少有1项市级护理科研立项,并争取结题。

三、鼓励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护理论文。按编制床的1:0.4床人比的10%人次计算每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张床以下的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护理医学类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论文1篇。超过1000张床位的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护理医学类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论文2篇。二级医院至少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护理论文1篇。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内容,医院领导必须重视并加强管理。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构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与护理质量评价体系,落实相关的专、兼职护理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范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医院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第三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实行公示,接受患者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不重视护理质量管理,经检查护理质量不合格的医院,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改正。第三十九条 对限期整改后护理质量仍不达标的医院,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延期校验并通报批评。

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大纲 篇10

1.目的要求

本大纲是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江苏范围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的标准和依据。通过考核,认定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所掌握的食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等知识和技能的水平达到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2.编制依据

本大纲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编制。

3.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江苏地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为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本大纲指定参考教材,质量管理人员可依据大纲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定的参考教材进行自主学习也可参加由检验检疫机构组织举办的专业培训。

4.考试对象的申报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4.1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

4.2拥有食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5.考试内容说明

考试试卷题量和难度根据企业分类原则相应地按从高到低分为A、B、C三种类型。

在每类考试试卷的内容选择上也将适当结合企业产品的特点进行。

考核内容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与出口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关标准等;第二部分为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第三部分为卫生控制和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第四部分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制度;第五部分出口食品企业卫生要求;第六部分是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第七部分是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第八部分是食品检验检测基础知识。

考核要求申报人员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程度要求由低到高依次为了解、熟悉、掌握、熟练掌握四个层次。

6.考试内容及要求

6.1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6.1.1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考核要求:

了解每部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涉及到的主管部门,熟悉本企业对相关规定的配合要求,了解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国家认监委)

《江苏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江苏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卫生注册登记企业产品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出口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通知》(国家认监委)

考核要求:

了解以上每部规章及出口食品企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涉及到的主管部门,熟悉本企业对相关规定的配合要求。

注:6)适用于对外注册企业,7)8)项适用于6大类需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

6.1.3国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1.3.1欧盟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No 852/2004规章 关于食品卫生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No 853/2004规章 制定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的特殊卫生规则

6.1.3.2 美国

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第110部分GMP法规

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第120部分果蔬汁HACCP法规

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第123部分水产品HACCP法规

6.1.3.3日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日本出口热加工禽肉及其产品动物卫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日本出口热加工偶蹄动物肉及其产品动物卫生要求

对日本出口天然肠衣动物卫生要求

6.1.3.4韩国

中国产热处理家禽肉制品进口卫生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大韩民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关于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

6.1.3.5新加坡

新加坡进口咸蛋、皮蛋产品注册要求

新加坡对蛋及禽肉制品热加工要求

6.1.3.6马来西亚

从中国进口去骨肉类产品的卫生条件

6.1.3.7其他国家和地区

考核要求:

了解对应国家的法规要求,熟悉本企业对国外法规相关规定的配合要求。

注:实际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法律法规内容,适用于对外注册企业

6.2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6.2.1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天洋水饺中毒事件;

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

其他新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考核要求:

了解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起因和后果以及对企业的警示作用。

6.2.2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6.2.2.1食品中的危害与控制

考核要求:了解危害的概念与分类;了解各类危害的发生机理和控制措施;了解食源性疾病的概念与分类。

6.2.2.2 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考核要求: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和管理措施。

6.2.2.3 食品生产与安全评价基础概念

考核要求:了解贮藏、灭菌、消毒、风险、食物安全毒理学评价、食品的保质期、食品的保存期等概念的基本涵义。了解与食品卫生相关的生物媒介及控制措施。

6.2.2.4 食品安全相关组织机构

考核要求:了解WHO、CAC、FAO、OIE、ISO等组织的宗旨及主要职能。

6.3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和管理方法

6.3.1良好操作规范

考核要求:了解良好操作规范的概念、国内外良好操作规范的要求以及良好操作规范的基本内容。

6.3.2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考核要求:了解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概念,熟悉SSOP的基本内容,掌握SSOP八个关键卫生要求的控制方法。

6.3.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考核要求:了解HACCP的基本概念和应用范围,熟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熟悉HACCP的7个基本原理。

6.3.4ISO9001和ISO22000

考核要求:了解ISO9001和ISO22000的基本概念和异同点。

6.3.5食品防护

考核要求:了解食品防护的概念,食品防护计划的评估内容、建立和实施要求。

6.3.6良好农业规范与初级原产品原料供方评价

考核要求:了解GAP的基本概念,掌握对初级农产品原料供方的评价要求。

6.4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

6.4.1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与备案制度

考核要求:熟悉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制度、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基本概念,熟悉推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国外注册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6.4.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实施与后续监管

考核要求:

掌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审批程序和材料上报要求;

掌握厂房新、改、扩建卫生审查要求,产品扩项备案要求,备案变更申报要求;掌握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记要簿填报要求;

掌握检验检疫部门评审、后续监管要求;

掌握企业管理人员备案与考核要求。

6.5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6.5.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加工厂的选址

厂房和车间

设备

照明设施

空气质量和通风设施

卫生间设施

更衣室及洗手消毒设施

水的供应

员工卫生

废水、废料、废气的管理

虫害的控制

有毒化学物品的控制

清洁消毒

原辅材料的要求

包装的要求

贮藏

运输

记录保持

培训

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体系)

产品标识和回收

加工控制

考核要求:通过对上面要素的学习,掌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符合的基本卫生要求。

6.5.2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饮料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罐头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肠衣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茶叶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考核要求:对应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人员应熟练掌握出口注册卫生规范要求。

6.6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考核要求:

1)了解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目的;

2)掌握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框架和要素;

3)掌握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方法;

4)了解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实施前应做的准备;

5)掌握如何验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实施过程的有效性。

6.7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

考核要求:

1)了解审核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2)熟悉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3)掌握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审核技巧;

4)了解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

7.培训内容及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以自学为主,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也可自愿选择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组织的知识培训,知识培训对本大纲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知识培训统一教材、统一师资,对于培训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证明。

7.1培训时间

理论培训不少于24学时。

7.2学时分配表

序号

8合计 内容 法律法规知识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和管理方法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介绍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内部审核与持续改进 食品检验检测基础知识学时 2 2 2 2 4 8 2 2 2

48.考试方式及试题类型

8.1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秀。

8.2笔试卷考题由A、B、C三套试卷组成,其中A、B试卷又根据不同企业再细分为若干专项小类。试卷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五部分组成,A类试卷可附加案例分析题。

9.培训考核资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教程》 王大宁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3年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试卷 篇11

会展城B区北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试卷

姓名:

职务: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施工现场的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

负责。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 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施焊现场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 等易燃易爆物品。

4、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 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5、槽、坑、沟

以内不准堆土、堆料、停臵机具。开挖超过2米深度的槽、坑。沟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栓周围

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8、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

的法律责任。

9、《建筑法》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

和违章作业。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特种作业

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栓周围

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2、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 平方米。

13、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

,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1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 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年 B.3年 C.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 B.2年 C.3年

3、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责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4、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以下期限 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培训。

A.3个月 B.半年 C.一年 D.2年

5、对总承包的施工项目,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A.总包 B.分包 C.监理 D.甲方

6、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人员是:。

A.主管工长 B.项目经理 C.上级检查人员 D.专职安全员

7、以下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A.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A和C

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

单位统一组织编制。

A.甲方 B.总包 C.监理 D.分包

9、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2万元 D.10万元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是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A.轻伤 B.重伤

1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

A.红色警示灯 B.黄色警示灯 C.蓝色警示灯 D.红/黄色警示灯

12、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建四局华东公司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北区项目部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13、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米。

A.5 B.10 C.15 D.20

14、采用起重机械吊运模板等材料时,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应捆牢,起落应听从指挥,被 吊重物下方

严禁人员停留。

A.1m B.2m C.回转半经内 D.3m

15、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臵一根(),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A、横向水平杆 B、纵向水平杆 C、竖向水平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A、3m B、3.5m C、4m D、5m

1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18、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造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A、安全生产设施 B、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工具

19、施工现场配电箱,为了防止雨水和沙尘侵入电器,配电箱导线的进出口必须设在()。

A、箱体侧面 B、箱体上表面 C、箱体下底面

20、施工起重机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A、10 B、20 C、30 C

21、设臵模板存放区,必须设()米高围挡。

A、1 B、1.2 C、1.5 D、2

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由()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A、电工长 B、项目负责人 C、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D、安全员

23、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A、防火 B、十不吊 C、电气

24、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人。

A.12 B.1 5 C.20

25、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1 B.3 C.5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3、高处作业时,连接件或工具可放在箱盒、工具袋、模板或脚手架上。

()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采用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

()

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 次线长度应小于15米。

()

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臵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

7、电焊机的外壳必须由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

8、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该在1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

9、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

10、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有哪 些规定?

2、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中建四局华东公司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北区项目部

五、分析题:(5分)

关于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篇12

1.叉车管理人员应制定叉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人员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定期进行相应的基本技术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作好登记记录。

2.叉车维修、操作、管理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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