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2024-04-20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共14篇)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社会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采取物质资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一般补贴与奖励相结合、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等资助方式。

第二章资助体系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实行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补、减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同时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名额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额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规定》。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额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银发[2004]191号)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其它商业助学贷款。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校内奖助学基金。学校每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不含科研收入和住宿费收入)中足额提取6%的经费建立学校奖助学基金。第十二条学校奖助学基金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校资助工作经费等。学校每年用于勤工助学的经费不得低于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总额的10%。

第十三条学校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在学校奖助学基金中列支,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风险补偿金由完全补偿机制改为激励机制,当贷款违约额低于14%时,对相应学院给予相应奖励;当贷款违约额高于14%时,对相应学院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包括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倾斜,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十五条特殊困难补助。学校针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遇到的一些特殊性、突出性困难而给予的无偿资助,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费减免。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文件,针对军烈属、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及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特困学生实行的减少或免予缴纳学费的资助措施,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勤工助学。学校利用校内外资源,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助学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学校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在校内积极设置教学型、科研型、管理型等适合学生特点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积极与社会企事业单位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勤工助学渠道,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指导。具体办法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社会资助。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资助,拓宽资助渠道,丰富资助形式,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十九条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各项资助内容要合理优化,兼顾资助面和资助额,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重复资助、过高资助或过低资助。

第三章资助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发展集团、后勤管理处、校工会、研究生部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和《陕西省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意见》的规定,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应进一步并明晰相应的工作职责,提供专门的工作场所和档案存放场所、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3-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各学院应保证有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并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每生每年3元的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在学校提取的资助金费总额中列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助学贷款违约催缴话费、办公用品购置、设备购置等费用,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专户,配备专门人员管理政府划拨资助资金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个人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资助程序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年级新生中的特困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统一纳入“陕西省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第二十七条各学院对各项资助按照其资助相关要求及规定在“陕西省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中进行人员排序遴选后,方可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第二十八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管理和使用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资助程序认真开展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要坚持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条学校对各学院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校对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者要通过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行政处分等方式给予惩处。

第三十一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教育贷款学生严格履约。

第三十二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里疏导和咨询,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第三十三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受到资助学生每月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1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

第三十四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倡导全社会形成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级组织机构、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其它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2

一、科学规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第一个环节即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认定。切实掌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前提, 也是国家、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为了使认定工作更准确、公正, 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 湖州师范学院先后四次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办法》。在这过程中, 湖州师范学院注重调查研究, 每学年初要先后组织两次座谈会:一是组织学生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 为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标准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召开助困工作辅导员座谈会, 帮助了解认定办法的实际操作可行性。至今已初步形成“规范程序、指标明确、动静结合”的科学规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二、提升勤工助学在资助体系中的地位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大学生不仅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 而且还必须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交际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为此, 当代大学生不仅仅把勤工助学当做解决温饱奔小康的法宝, 更是把它当做人生的一种阅历、一门重要的选修课。

1.转变思想, 将勤工助学活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的有效手段

自从2007年我国资助体系相对完备以来, 湖州师范学院资助工作基本已实现“应助尽助, 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湖州师范学院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的重要性, 把它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的有效手段利用起来。在加强勤工助学育人功效宣传及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的同时, 在湖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中明确规定:“有条件参与勤工助学而不愿从事勤工助学或虽从事勤工助学而不尽责尽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视情况降低其困难资助等级。”

2.健全制度, 科学规范的管理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湖州师范学院于2003年制定了《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 在2005年团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后, 湖州师范学院又及时对其进行修订补充。成立了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安排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对从事校内外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必要的岗前知识培训及法律知识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推进勤工助学信息化管理, 通过网上申请、网上招聘等网络化管理来加快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 使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来达到培养人才的真正目的。

3.保障经费, 为勤工助学这一“造血型”资助措施地位提升提供坚强后盾

随着学校的扩招、学校硬件建设的投入逐年加大, 学校经费日益紧张。然而为适应湖州师范学院勤工助学活动发展的需要, 学校每年以20%的比例持续增长勤工助学经费。同时加强对学院资助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 使勤工助学这一“造血型”资助地位提升到仅次于国家助学贷款。

三、坚持“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励志相结合, 反对‘等、靠、要’的思想”的工作原则, 积极探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新机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主题活动常态化

湖州师范学院从2007年至今, 已成功连续举办五届“诚信有为 励志成才”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学生资助中心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通过召开助困工作辅导员会议讨论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并专门下发文件。同时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展板、网络等多种渠道和方式, 各下属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学生干部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员会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帮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认识和理解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的实践环节, 实施“实践育人”

首先,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有偿”性质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按照项目的要求以不同的形式去亲身实践, 在实践中了解国情, 了解社会, 体验经济资助的来之不易, 并通过社会服务实现自强。其次, 组建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参与“志愿者服务队”, 开展义务助学, 义务服务, 爱心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2], 为学生回馈母校、感恩社会搭建平台, 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学校“资助”的同时, 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提高认识, 接受教育。逐步实现其“自助”向“助人”的转变。并在校园内设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练摊的周三市场、爱心超市等, 使助困方式由单一的经济资助逐步向提高个人能力与素质转变, 探索出了一条帮困、助学、育人融合互动的路子。

3.管理、服务与引导并重, 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 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大学生就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与挑战。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高校为解决大学生就业出台了多项支持、鼓励政策,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仍不容乐观。而具有特殊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就显得更加困难[3]。为此, 学校一方面创设多种载体加强经济困难学生成才教育,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年跟踪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实习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离校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访、《学生工作》专刊辟经济困难学生专栏、校园网页专设经济困难学生网站“爱心家园”等鼓励他们励志奋发, 在逆境中励志成才, 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 湖州师范学院资助工作者把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使他们在走出校门走入社会时与其他同学一样找到自己的人生支点当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 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与励志成才教育。通过与湖州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合作, 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活动、心理沙龙、心理讲座等, 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心理困惑, 在开放、真诚的团体氛围中培养自立自强、勇于面对现实的生活态度,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同时, 还开辟多种渠道, 结合有意义的活动来教育广大学生要学会感恩、学会牵挂、学会爱自己、学会爱他人, 如结合“爱心助学”、爱心家长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家欢”活动, 和学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推出的义务家教活动,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 努力使经济助困和精神助困同步生效。

总之, 湖州师范学院资助工作既把国家和社会的温暖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又对他们进行正面的教育和引导, 让这些学生能真正成长成才。近年来, 随着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社会资源的积极利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关注与教育, 这三者的有机结合使得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不断优化。2009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郑新星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专业组一等奖、胡光瑜立志成长为一名优秀西部志愿服务者, 2010年在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大会上10位胜出的候选人中有4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位“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中有3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年, 湖州师范学院被评为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 湖州师范学院获浙江省高校学生感恩教育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

参考文献

[1]敖洁, 伍运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教育现状的访谈研究[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09, (3) .

[2]萧莉, 刘伟, 徐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创新模式思考与实践[J].科技创业月刊, 2007, (6) .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3

资助;创新;教育;体系

1.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基本情况。目前,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约占在校大学生的25%左右,西部高校由于生源等原因,这个比例还要高些,基本情况可以概括为基数大,数量多。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不能够仅仅局限于经济资助,要从受助学生实际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在经济帮扶的同时还应该注重他们思想素质、理想信念、竞争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援助。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实施后,全国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体系。特别是2008年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地方财政拨专款,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经费力度加大。另外,各高校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还建立了很多资助基金,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不足。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资助总额度和资助面还不够。由于全国大学生基数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数量多,这方面的矛盾始终存在;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结合不够。资助工作不能就资助而资助,要不断创新资助工作理念,要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来拓展资助工作;资助资源效能发挥不够。应该充分挥资助资源功能,丰富资助工作内涵,不断创新资助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各项奖励、资助政策,确保政府、学校和社会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政策及措施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树立资助体系的创新理念。从当前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实际情况、高校资助工作现状和经济困难学生的真正需求来看,他们需要的帮助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援助,要彻底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自身的就业力、竞争力和创造力。这就需要不断创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理念。

把好资助入口关。究竟怎样的学生才能认定为贫困生?现行的大多数高校的依据都是由生源地的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但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很多负责资助工作老师都发现,这样的“贫困证明”,有一些是存在“水分”。当地乡镇、民政部门碍于人情等因素,有些会开具与事实情况不符的证明,这样就使一部分实际不贫困的学生,也别列入到贫困生的范围之中。首先,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才是杜绝“伪贫困生”最效的方式。其次,高校应该规范审核贫困生的程序和内容,通过查阅家庭经济调查表、经济困难证明、班级民主评议等,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每个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他们的就餐消费、穿衣打扮、购买奢侈消费品、娱乐消费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进行贫困生资格进行复核,以确定困难学生数量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变化,公开、公平、公正地使用好各项资助。再次,高校可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实时记录困难学生的奖惩情况、家庭变故、资助情况等,并对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这也为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制定合理的个人偿还助学贷款方案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同时,明确的数据信息也有利于银行和社会各种企业实体和机构选拔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跟踪反馈学生情况。

落实教育激励。经济资助过度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使少数学生滋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甚至认为得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一旦没有得到资助就抱怨社会、抱怨学校。因此,勤工助学是培养学生的劳动理念、自立意识、吃苦耐劳精神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逐步弱化“补、减、免”,尽量用“奖、贷、勤”等方式解决问题。促进大学生自强自立。国家助学金是非常有益于贫困生的资助方式,但不是贫困生最支持的方式。通过强化与弱化相结合的方式既避免了“养懒汉”的现象,又使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了帮助,充分体现了大学生教育目的。

同时,树立贫困典型,弘扬“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挖掘在校贫困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事迹,在社会、学校营造关心支持他们自立自强,对展示和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良好形象,引导更多的困难学生诚信做人,感恩进取有积极正面的作用。

3.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多轨资助。多轨资助就是要求建立以国家、社会、高校、家庭、学生自身为渠道的多轨资助体系。其中高校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积极争取各种社会资助,减轻学校的压力。

首先,高校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各种助困奖学金。学校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科技转化合作单位及毕业校友的联系,争取让他们在学校设立助学金和奖学金。其次,高校可以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建立校外勤工助学基地,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社会的资助。把人才培养、就业服务与助困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多赢。

多项资助。针对学生个体经济资助,没有涉及能力支持、信念支持和信息资源支持等,鉴于以上不足,可尝试试行对学生团体的资助模式,以奖励来淡化经济资助、强化其他各项支持。

首先,建立班级整体资助制度。可以对经济困难学生占多数的班级实施整体社会资金救助,鼓励整个班级奋发进取,整体进步。这样既有效地使用了社会资助,也扩大了社会资助的社会影响,同时也避免了社会救助过于分散。其次,建立创业团队制度。很多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他们打工比较零散,不成规模,收益也很少。学校应该在资助体系中为他们搭建打工平台,鼓励他们以打工为基础积极创业,形成创业团队,这样可使经济困难学生走出自我封闭的圈子,融入集体,感受团队力量,缓解自卑心理。

落实资助回馈。当评议小组按照程序将本年度贫困资助同学确定后,受资助的同学需要在本年度学校设立的助学岗位中工作一定学时,身体力行完成资助回馈。经过大家监督,培养其助人为乐的精神,最终发挥资助功能和育人功能。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具有竞争性的奖学金、具有自主性的勤工俭学等积极资助方式;探索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途径和方法,扩宽学生贷款的种类和形式;积极拓展参与多元化的资助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就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为本,了解学生,研究学生,尊重学生,服务学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中央、国务院从重视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为我们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创新资助体系和资助机制是高校资助工作中最高的目标。

[1]张耀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探析[J].西安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2]甘剑锋.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M].黄河水利出版社,2010

[3]窦锦伟.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现状及模式探析[D],大连理工大学,2006

[4]林 娜.高校贫困生资助新模式[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篇4

为巩固“普九”成果,使全体适龄儿童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救助贫困学生。现就我校2013年春季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做的: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组织人员到信用社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存折,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信用账号,存折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本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3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6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61人,共预计发放总金额6100元。

四、努力拓宽贫困生资助渠道

我校在认真落实省、市、县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团体对贫困学生予以救助。我校从2008年开始通过多方联系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为学校17名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学生每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的80%,本期资助款18,489.68元已汇到学校帐号上,学校4月28日将召开助学金发放会;我校还联系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资助7名贫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时学校分别还利用“3.8”“9.8”助学日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方救助。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小学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5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规范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对象确定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专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按学年申请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340元

(三)国助学金和免学费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分学期建档备查。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可增补)。贫困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秋季学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江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班

主任初步确定本班贫困学生,年级组审核本年级贫困学生,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贫困学生并录入本贫困学生库。

(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贫困学生库中产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年级组评议汇总上报、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长、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交年级组复审,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江县资助中心。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确定受助对象;③学校填写《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和免学费学生名册明细表》、《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代付清单》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

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后,学校公示到账公告,发放不成功的学生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更正。

(四)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档案管理要求。

学校各学期要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将本学期资助资料装订成册。

四、各年级组、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感恩教育和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6

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亳州市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10‟26号)和《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十三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利政„2010‟26号)文件精神,现就利辛县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㈠主要目标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㈡基本原则

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我县承担部分的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县、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工作

1、我县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对象为一职高等四所中等职业学校中所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2、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和县按比例分担,其分担比例为60%、32%、8%。

3、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的规定,我县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每年8月,各中职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

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贫困生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

㈢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和《关于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0‟111号)精神,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其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15%确定;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对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的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的具体办法执行。

心和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各校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㈢严格收费审批,规范收费管理

各校要进一步严格教育收费立项、标准审批、收费公示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县教育、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将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规定,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

㈣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我县国家助学金发放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动态管理、通过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各校要按政策界定资助对象,规范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学期报告工作。要定期、不

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监督检查

自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县教育局将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或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县教育局和所属中职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免学费)对象评审机制,加强资助(免学费)对象评定工作,严格把握资助(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助(免学费)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县人民政府将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免学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7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

为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 文件中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从等级认定来看, 各高校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比较科学的认定体系, 而这一体系正是整个认定工作的核心。如何构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体系,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不足

(一) 认定依据:缺乏权威性、真实性。

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 同时结合学生在校的生活消费情况。客观来说这一方式是科学合理的,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贫困情况。

首先, 最具权威认定的是当地的基层民政部门, 在开具贫困证明材料的同时, 一些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核查真实情况。

其次, 由于精力和财力的限制, 一些高校不可能核查所有提交申请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只要出示了贫困证明, 高校就此对其进行认定。

(二) 认定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无法确定学生的实际经济状态。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 各地都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但这些标准都无法体现学生的真实贫困程度。在校内观察了解学生的生活消费情况, 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特别是现在一名辅导员负责几百名学生, 老师与学生接触的时间非常有限, 不可能对每一名申请学生都作深入的了解, 在认定时只能靠主观印象来判断, 特别在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时尤为突出。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老师常常陷入两难境地,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认定通常由班级同学投票形式产生。

二、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作用

在开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时候, 虽然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但是却不愿意主动申报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我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有经济上的压力, 而且他们内心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心理问题, 例如自卑、敏感、抑郁、孤僻甚至会产生虚荣、嫉妒等心理。针对这一问题, 国家、政府高度重视, 给予高校相关资助政策。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采取了相应的资助措施, 如减、免、助、贷、补、缓和勤工助学等, 以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 从而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一) 助学贷款。

首先, 国家助学贷款是有一定的利息补贴, 例如信用社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常年办理, 在整个借款期内借款人只付一半利息, 另一半利息由财政承担。在校大学生可以提前向学校申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证明》, 由家长凭身份证、学校证明和担保材料等申请办理贷款;新录取大学生家长可凭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担保材料等申请办理贷款。通过这种形式, 家庭经济困难的家长可以放下思想负担, 不再为孩子的学费发愁, 更不会在无形中影响孩子, 从而坚定孩子上大学的信念。而学生既能培养自立自强的性格, 又能树立完成学业的信心。

其次, 助学贷款和“三好学生”挂钩。有的高校为了激励贷款学生好好学习,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采取了“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和“三好学生”挂钩, 取得一次“三好学生”, 减免贷款总额的25%, 依次累加。这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 不断从多方面锻炼自己,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 专业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专业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取得的前提是学习成绩优异, 同时各高校奖学金的评选比例较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因为家庭或者自卑等原因, 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 从而争取不到奖学金。若在高校资助方式改革中适当加大奖学金资助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争取各类奖学金, 就此树立自信心, 减轻对国家无条件资助 (国家助学金) 的依赖。有的高校还设立了单项奖学金, 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对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这样可以让学生发掘自身的特长, 看到自己的优势。

(三) 勤工助学。

高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一定的经济压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愿意申请岗位, 通过自己的劳动, 取得一定的报酬, 适当地补贴自己的生活, 从而减轻生活压力与思想上的负担。这样的一种形式, 不仅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工作中锻炼自己的意志, 而且能培养学生客观面对困难和挫折, 建立自尊、自强和自信的意识。

综上所述,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高校不仅要采取多种资助形式, 而且要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 真正为学生减轻经济上的压力, 放下思想包袱, 保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理健康, 这有利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能为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常凯.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探析育人之于助学的重要性及其有效途径[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9, (6) .

[2]苏伟, 杨学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分析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法制与社会, 2005.9 (上)

[3]孙爱玲, 任纬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析思想教育研究.中国西部科技, 2009.12 (上旬) .

[4]韦颖.高校贫困生资助方式研究——以云南为例.2006.4.

[5]方华, 徐迎利.高校贫困生心理特征分析[J].池州师专学报, 2003.4.

[6]吴继锋.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及资助原则的实践与思考, 黑龙江教育, 2008, (7、8) .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8

关键词:资助 经济困难学生 精神助困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c)-0-01

如何依托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重要内容。卓有成效地运用国家制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广大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的难点,为加强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坚持加强审核把关、经济和精神全面扶持、建立制约激励机制。

1 多法齐用,严格调查审核

加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工作,增强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高效性和认定环节的真实性,需要从根源抓起。一是政府机关配合工作要积极主动。如果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不真实性,会导致需要受到资助的学生得不到帮助,这样会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配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时要积极主动,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二是学校审核工作要深入到位。没有亲身进行调查就不能进行资助工作,学校要切身实际的走进村委或社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准确无误的拿到第一手的调查资料,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多种多样的,避免出现千篇一律的证明材料。三是学校评议要实事求是。高校要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采取包含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个人认定、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批等多项环节的工作程序,辅导员对认定工作程序要认真把关,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资助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民主权,因为同班同学彼此联系密切,相互比较熟悉,民主评议能较好地反映民情民意,这样才能确保每个环节都是公平公正的。同时,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没有进行认定的学生,要积极动员其做困难认定,确保每一位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2 全面帮扶,经济帮困、精神扶持两

手抓

重视贫困生存在的心理问题与经济帮助同样重要,要坚持经济帮困与精神扶持两手抓,全面帮扶。一是要着眼特点,加强专题教育。家庭经濟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比单纯解决经济问题更为重要。因此,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要高度关注、切实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要做到位,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除了把好政府部门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关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学生诚信的优良品德,还要对部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避免出现自卑等不良的心理状态。应重点突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立志教育、自信教育、自强教育、挫折教育、激励教育和感恩教育这几个方面来着手。二是要加强沟通,提升能力信心。大多数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都会把上大学看做是改变人生的重大转折,希望今后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与社会的认可,但经济困难往往使他们不善言谈,封闭孤立,袒露心迹,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境遇伤及自尊,处事敏感、多疑、小心,自卑感极强。所以,要多给贫困生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和环境。作为辅导员能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和正能量,并且 能够加以引导和帮助,让他们能够正视环境,立足自我,逐步提高贫困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工作能力。三是要克服心理障碍,坚持勤俭节约。虽然大部分贫困生能正视贫困,注重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但贫困生所面临的各种压力也使其产生了心理问题,很多贫困生深知大学生活来之不易,想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父母、亲人,但离目标远,思想包袱沉重,学习压力大,也易产生心理问题。有一部分贫困生爱慕虚荣,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面子”,把有限的生活费花在照顾“面子”上。更有些贫困生不愿提及经济上的窘迫,面对贫困带来的挫折,内心极为复杂、多疑,产生戒备心理,有时会走向极端。所以,学校辅导员要对学生的思想做到准确了解和掌握,知道学生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只有知道了学生的需要,才能有的放失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循循善诱地做好辅导工作,把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中,把工作做到问题发

现前。

3 健全制度,建立制约激励机制

据统计,高校帮扶政策惠及四百多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需要。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越来越多,资助范围比较广,这就需要健全完善各类监督激励机制,才能确保国家的帮困政策切实落实到最需要的学生。首先,建立制约监督机制是基础。目前,助学金评定名额分配标准,基本上是根据班级学生人数来平均分配给各个班级的,而贫困学生在每个班级的分配是不平均的。这就导致了一个怪现象,不困难的学生得到了助学金,而部分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却得不到助学金。所以,高校以整个学校做为一个整体来组织评定监督工作,要把家庭经济困难作为助学金的首要条件,家庭条件不符合条件,不能获得助学金。并且坚持公开公道的原则,建立公示、公评的制度,形成助学金评定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真正把助学金用到最需的地方。其次,激励引导制度是关键。同时,激励引导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帮扶政策的重要手段。在帮困扶贫的同时,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也是抓学风、促作风的有效手段。如将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时上课出勤情况、公差勤务的表现、学生会活动的活跃程度等方面引入激励机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科学进步。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实事求是的作风,现在看来尤为重要,也是帮扶政策全面落实的有效

手段。

参考文献:

[1]金美林,施苏广.基于网络的高校教学管理沟通途径研究[J].才智,2010(22).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9

根据北京就业促进会《2013届北京高校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做好2013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工作,制定本通知。

一、总体安排

大学生帮扶工程计划由北京市教委主办,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承办的,就业帮扶工程中课程主要包括就业力课程、公务员备考课程、求职英语课程和OFFICE职业技能课程等系列课程,本就业帮扶计划培训600人次,其中就业力课程230人、公务员备考课程230人、求职英语课程70人、OFFICE职业技能课程70人,课程介绍及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学员的遴选原则1、2013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迫切就业意愿;

3、需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流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要高度重视就业帮扶工程,安排专人负责。

2、做好培训宣传动员,按照原则进行遴选,特别关注经济困难的学生群体,受训名单于9月6号前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邮箱。

3、各学院应派一名负责人到授课现场,组织本学院学生就坐,发放《培训资料》、《培训评估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军武

联系电话:62331195邮箱:tjw@cumtb.edu.cn

附件一:2013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介绍及安排 附件二: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13届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受训学员名单

就业指导中心

2012/8/27

附件一:

2013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课程介绍

2013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程课程安排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10

为帮助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目前我国已经在高等学校建立起以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主体、多元化的助学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

绿色通道

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是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专门设立的资助通道。凡是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家庭确实困难,有地方政府的证明,所需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不足或因邮政、银行网络故障取不出钱的学生,学校先给让学生入学,保证了他们顺利报到入学。让学生一进入高校就真正感受到国家、学校对寒门学子的关心。学生入校后,经过认真调查审核,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分别视其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保证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后记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11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多维度资助模式 育人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8-0071-02

一、引言

随着高等教育自身内涵提升和外延扩展,高校资助工作成效成为考察社会教育事业的基本核心指标,它是社会责任感的高度体现,也是我们维护社会教育公平,保证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物质和行为载体。当前,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对贫困学生的经济和物质资助力度越来越大,但贫困学生主体往往还存在着一些缺陷,体现在其社交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有所欠缺或相对薄弱上。从这个角度而言,高校对于贫困学生个体的内在价值的挖掘和精神世界的关注等方面存在欠缺。无论是从受资助个体发展本体需求的模式上,还是从夯实资助基础引导贫困学生由物质追求向精神思想转变方面,都对更好地推动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模式的多维度构建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人性化创新指向。

二、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模式的工作内涵与理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步构建起一种以社会公平为导向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这个体系具有双重使命,包括完善和维护教育公平,建立满足个体成长需求内涵发展的长效机制等。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完善的“奖、贷、勤、助、免”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资金投入巨大,助学贷款渠道畅通,学校和社会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充足,再加上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

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目前主要是以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其他形式为辅,资助覆盖面已达到100%。但在实际工作中,资助方式的供给是否与学生的需求意愿相符合;大量资助专项资金是否发挥效益真正解决了学生的实际困难,解决了多大程度上的困难;各类资助政策是否对学生的学业和成长成才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是否造成负面影响,这些将是高校重点关注和努力寻找合理解决方案的问题。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对经济贫困学生资助,以不同资助内涵为基本要求,赋予个性化人才培养的资助新内涵。体现到育人这个目标上,高校应以传统的资助政策为基石,将人文精神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更多地满足多样性的学生个体需要,将“在教育思想上要求人性的回归,而在教育实践上要求向人类的情感世界趋同”。[1]

现阶段各高校仍是更多地将物资发放作为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对学生的精神引导和心理疏导则处于一种次要的从属地位,这样的理念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导。学生是学校的存在主体,我们对贫困学生的帮扶不仅要体现在物质资助层面,而且还要体现在精神的建构和心理的呵护层面,并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2]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文化观,推进学生自我构建正确的并适应社会发展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资助育人视角下对贫困学生资助的情感解读

资助育人是高校教书育人体系中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协调元素,统筹协调提升学校跨部门的工作机制是群体能力最典型的表现。这个机制主要关注不同贫困生群体、不同学生层次的心理感受和成长需要,目的是通过多种资助方式(直接资助、鼓励资助、有偿资助)对学生进行精神与情感的慰藉,帮助他们解决成长所要面对的问题,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真正激发贫困学生群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人本观念下的高校资助育人新境界

“人本”是当下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的主要教育事业发展脉络,以经济资助和育人、帮扶和救助、服务提升和情感关怀等主要形式,发展传统的时代哲学体系进入高校资助育人的环境中,这就要求我们更多地关注困难群体的个体发展和需求,开启资助贫困学生视角的新维度和路径,把以人为本观念置于人文关怀、爱心捐助的实践生活中,体现出以人为主线的情感诉求。

(二)情感诉求和育人能力相结合的资助精神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一方面,特定的人文关怀的资助模式使得高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将超越特定群体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特定困难群体在面对国家和社会的资助时所表现出来的自律内涵。不可否认,这一群体在思想上存在一种自信心不足的情况,并对自身的学习状况、生活空间、社会实践等有着很大的与现实生活的隔断化。我们可以从思想、情感塑造着手,改变其原有的“等、靠、要”思想,为其树立以资助育人为方向的并富含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理念的意识,引导其自强、自立、自尊和感恩的思想知识提升。我们还要规范和完善资助流程,鼓励贫困学生参与公益活动,逐渐使个体的情感与核心创造力转向更加开放的为社会服务的空间维度上。

(三)创新资助育人模式的时代要求

高校资助制度应符合时代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我们要把一种秩序化、情感化的资助育人模式引导成为一种具有创新模式的战略要旨,并在其中构架一套有形的实践体系,包括创新高校资助育人机制、创新高校资助体系以及工作思路等,真正地将党和国家的资助育人的美好意愿融合到我们工作的实际中,充分满足贫困生的个性内涵需要,关注贫困生家庭背景以及所具有的社会关系,以点带面、以创造性的辅助资助政策使贫困生家庭从贫困转向脱贫。高校可以“通过提高学生的诚实守信等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使其以‘内圣的标准来要求自己”,[3]从而将社会核心价值观明确到这种个体性的意识形态中。

四、资助育人理论体系的架构

众所周知,面对教育产业化的迅猛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越来越成为高校本科教学的重中之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应当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赋予学生推动社会前进和国家进步的义务与权利,这是社会层次上高校追寻内涵发展的长效机制之一。

(一)社会共同参与,多维度培育

高校资助贫困学生通常采取直接资助、有偿资助和鼓励资助的模式。贫困学生顺利成长成才是高校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不同学生面对不同的资助方式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和愿望往往有较大偏差。在提供经济资助和情感关怀的同时,高校、社会以及家庭应积极倡导对学生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引导和培育,以心理脱贫与经济帮扶相结合并实现以教育为根本的价值诉求,为学生提供符合各自独特优势和性格的路径,完善有助于学生自身发展的空间或平台。

(二)全面推进勤工助学工作,教育学生自强自立

学校资助育人模式不但在物质上进行资助,而且要使个体自身理解物质生产的实践和策略。勤工助学就是表达这一资助意义的载体和承担体。勤工助学使学生在取得合理报酬的同时,能树立坚定的自强自立自信的情感世界,有助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有意识地培养创造能力和深化对课堂理论与实践活动的认识,它可以解释为一种资助身份认同和象征符号的自我归属感,借助这种方式使个体能够亲近社会、奉献社会,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三)建立动态的信息管理和监督与跟踪机制

资助贫困学生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以学生管理系统为信息化数据平台,将真实、客观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生活表现、学习情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内容形成完整的贫困学生数据库,强化和梳理对贫困学生的动态实时跟踪与调研,以大数据的分析来拓展对贫困学生的综合评价。这样既能使高校以社会文化为支撑点,培养了贫困学生的感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又体现了教育管理者对贫困学生社会意义上的人性化关注。

五、结语

综上所述,以人为本视角下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体系是一项提升个体创造能力和精神需求满足度的战略政策,也是新时期以资助育人为内涵的凸显个体情感和内心世界的工程,它重视贫困学生群体的心灵本源,是高校建构更加完善的助学政策体系的源头,更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实践活动。

[ 注 释 ]

[1] 李瑞清.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取舍[J].高教探索,2009(4):120.

[2] 王涛.资助中坚持育人,育人中创新资助——陕西师范大学资助育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1(12):42-45.

[3] 李德福,黄军利,肖亚飞.略论普通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研究[J].煤炭高等教育,2013(9):60-6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书范文 篇12

尊敬的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是民乐一中高二年级10班的学生王韶舂,由于家庭条件比较艰难,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田间劳作。因此,家庭收入微薄又因家中有年迈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我一直上学,父母因常年的劳作累积了很多的疾病,长期看病吃药,使得家庭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学生郑重向您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的重担压的父母腰都弯了,脸上布满了皱纹,父母为供我上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呕心沥血。在这样那样的忙碌中父母不仅要照顾我,还要赡养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长期的无假了日的劳作使得父亲腰肩盘突出,颈椎病,母亲患上了风湿关节炎,病痛的折磨,生活的压力使得父母双鬓班白。“知识改变命运”我深知只要不断完善自己,增长知识才能改变家庭状况,所以在进校之前,我就给自己制定了目标,本着“勤能补拙,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积极主动明确学习目的。求知的路途充满艰辛,然而成功的花朵散发着芬芳。当然,学海无涯知识无际,我勤奋刻苦不断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

学生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平易待人。在上学期,为了减轻母亲和父亲的负担,学生长利用闲暇假期期间,在外打工来添补生活学习所需。梅花斗雪,独立寒枝。我终于相信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勇往直前。贫困不算什么,因为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学生期望校领导老师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13

学前教育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要求各地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义务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向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鼓励各省在民族地区、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视其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普通高中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中职教育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月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中。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涉农专业学生。

高等教育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 篇14

摘要:精准资助是精准扶贫战略在教育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如何更精准地落实资助政策成为目前各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亟需思考与改进的问题。发展大数据视角下精准资助新模式,是实现高校精准资助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大数据的价值出发,探究了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资助新途径和方式,对提高高校精准资助水平、实现教育公平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大数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

Abstract:Accurate grants are the expansion and extension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strategy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How to implement the subsidy policy more accurately has become an issue that man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need to think about and improve in supporting the poor students at present.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realize the precise grant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ith the aid of the new mode of precision funding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developing big data.Based on the value of big data,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new ways and means of precision funding based on big data,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ecision funding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o achieve education equity.Key words:Big Data,Poor Student,Accurately funded 1 引言

精准资助是对“精准扶贫”思想的延伸,亦是“精准扶贫”的具体化,是精准扶贫战略在教育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努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了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而且还在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保、免、偿”等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就资助的广度而言,此举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但是,在资助的深度方面尚不成熟。因此,在当前资助力度不断加大、政策不断健全的背景下,如何更精准地落实资助政策成为目前各高校在资助工作中亟需思考与改进的问题。

教育扶贫是扶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资助工作不仅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授人以渔”的重要扶贫工作。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生资助教育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实现精准化资助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与时俱进地深刻领会国家最新的资助工作精神,契合时代对高校资助工作的要求,更精准地认定、资助隐形贫困,有效核查、及时取缔虚假贫困,使资助工作精准实施,在当前“互联网+”背景下借力大数据,发展大数据视角下精准资助新模式,无疑是实现高校精准资助的有效途径。当前资助工作存在的不足

2.1 认定依据过于简单,高校基础数据库不健全

首先,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尤其是在开展班级评议过程中,由于评议小组人员数量有限,无法给予每个申请人全面的评价和判定,评议人员的评议依据往往也是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这就导致整个困难生认定过程中所依据的信息源单一化,认定依据不充分,同时掺杂了过多的人为因素,这一过程中的相关人员难免会带主观色彩去对待贫困生认定,无法客观全面地评议每一位申请学生,导致评议结果不准确,真正贫困的学生有可能得不到学校的资金资助。其次,由于时间、地域、经济、人力等多种因素影响,高校无法一一走访申请学生的家庭。此外,生源地部分扶贫工作人员往往会因为个人主观原因而开具不具公信力的证明,从而最终导致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缺乏足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这给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再次,现今很多高校并没有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学生管理信息数据库,对于学生信息,包括家庭收入、成绩信息、消费信息都无法提供,从而使得数据无法进行高度的整合与集中。大数据运用的根本在于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建设,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精准资助,搭建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建设迫在眉睫。2.2 认定标准不够科学

现有的关于高校困难生认定的相关规定中较少明确提出困难生的认定标准,目前困难生认定的依据主要是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界定——“学生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困难,其月均生活费与学校所在地区规定的居民最低保障相同或者偏低,难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则可认定为困难生”。这种界定以定性描述为主,就导致困难生认定过程具有主观性。同时,各个区域的生源地经济状况不同,最低生活保障也不尽相同,这就无法确定判断的的准确性,从而导致困难认定结果一定程度上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高校中常出现“伪贫困”现象,使得有限的资助资源没有运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从而加大了精准资助的难度。

2.3 认定过程缺乏动态管理

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宗旨是“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上的后顾之忧,目前高校以及社会资助力量都积极参与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但对于资助金的后续使用情况和受助学生个体的家庭变化情况很难进行持续的跟踪管理,这样就会给今后的精准资助鉴定造成一定的困难。

目前大部分高校尚未形成一个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成熟的大数据系统,无法全面掌握资助对象受资助情况和自身情况的变化,从而无法进行动态管理、实现资助对象有进有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并没有使资助金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缺乏灵活性。无法实现在动态调整中实现精准资助“扶真贫、真扶贫”的理念。2.4 缺乏信息安全体系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认定时,部分还保留着答辩或陈述的公开认定方式,然后经由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等复杂程序进行核实并予以资助,这种“可视性”资助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造成一定的心理伤痛。此外,资助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收集了来自各方的学生信息,这些复杂而敏感的集中数据,倘若遭到不法分子的攻击,可能会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2.5 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为了改善当前的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都需要加以创新,这会涉及到了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各领域及学科。而目前高校在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方面,比较缺乏专业数据人才。学生资助工作与先进的技术无法接轨,很难适应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的工作需求。大数据的价值 大数据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工作模式,“可以为每一个领域带来变革性影响,并且正在成为各行各业颠覆性创新的原动力和助推器”,是一种几乎可以渗透到所有工作领域的方法论和路线图。这一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方法论可应用于诸多领域,大到关乎国计民生的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小到日常行走轨迹的计步,可为各种决策提供详细而精准的数据分析。基于此,实现高校贫困生精准资助完全可以借助大数据理念和技术。3.1 技术价值

互联网时代,海量数据成为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有效聚合、利用信息可以为各个领域带来无限可能和生产力。可以说,大数据是高校管理现代化的技术必经之路,推动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大数据的技术价值为建立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提供了现实基础。在贫困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中,大数据的价值在于可以从海量非相关性数据中探寻相关性,推演出学生的真实生活状态。3.2 理论价值

第一,由片面追求微观细节转向宏观面的预测性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海量数据内容庞杂、类型多样、来源广泛,数据分析不仅仅靠微观抽样,更可以全面获得宏观整体的数据。利用新型的数据工具对宏观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有利于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并为其下一步的资助工作的打好数据基础。

第二,由单纯探究因果关系转向挖掘事物的相关性。大数据时代,透过无处不在、各式各样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测知事情发生的趋势,获取更有价值的社会认知。所以,可以利用大数据从海量的非相关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中里寻找出一定的相关性,然后推演出其行为方式的可能性以及最适合他们的资助方式。

第三,由传统经验判断转向新型量化评估。量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精确数值,而是掌握了解不确定性,控制降低风险,为评估提供依据。大数据时代,有效的量化过程厘清了学生资助过程与结果的关系,明确了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待量化的内容,进一步挖掘出资助中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并给出其清晰的评估,有助于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3.3 现实价值

第一,综合评价放方面。人的能力是一个多维度、综合的体现。大数据可以从宏观群体面向微观个体,跟踪、记录、处理与分析每一个贫困生的数据,帮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

第二,发展预测方面。针对海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动态掌握学生在各个领域方面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而对资助趋势进行预测,这体现了目前大数据最突出的使用价值。

第三,决策支持方面。伴随数据技术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大数据将会进一步提高其信息价值,从而促成决策、引导行动、规避风险。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资助途径和方式

4.1 以数据挖掘实现认定依据精准化。

提高高校精准资助水平,首先在于贫困生的精准识别。借助大数据技术建立动态数据收集库,全面挖掘贫困生信息。传统的资助中单靠教育部门难以获取学生及其家庭较为全面的客观数据。因此,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一个覆盖教育、银行、民政等部门的全方位大数据信息服务技术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定 期更新,为贫困生认定工作提供可靠的、可核实的而又全面的数据,从而提高贫困生认定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通过全面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对数据库中相关指标进行分类整理和提取,再整合专家研讨意见,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价指标,随后根据数据库中共性指标出现的频率,分析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进而通过实际调研对比形成评价标准,从而构建客观的、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精准识别资助对象。

4.2 以数据整合实现认定标准精准化

认定标准的精准化,简而言之就是“应资助对象一个都不能少、不应资助对象一个都不能有”。可以考虑通过大数据分析途径,在实现精准认定的基础上实现资助方式的人性化、个性化定制。

具体而言,在初步挖掘、认定资助学生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数据,最终确定最适合贫困生的资助方式。为此,各高校应以充分了解资助体系和资助学生为前提,尤其是充分挖掘现有资助资源、创新资助形式,跟踪调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致贫原因,为其量身定制勤工俭学、生活补贴、社会捐助等资助形式,以此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的足额、按时发放。

其次,通过各类调查分析,进一步扩充校外关联性大数据,对各指标进行归纳整理,将复杂的定性问题进行定量化处理,对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标度划分,重点挖掘学生的籍贯信息、家庭收入状况、生源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等有效信息并予以阐述及解释,形成指标体系。通过大数据信息分析和整合,对个别极其贫困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兜底式资助,使有限的资助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将每一分钱都能合理地资助给最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 以数据追踪实现精准资助动态化

精准资助想要真正达到精准,需要从决策、执行、监督这三个环节进行考虑。在大数据背景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进行实证分析及验证分析,同时对受资助学生的月总消费额及消费目的进行收集,对信息资料进行自动读取、识别筛选,了解这些消费所占的比例,分析消费用途以及相关具体情况,并对指标体系效果作用进行追踪反馈,从而判定资助对象是否选择准确。通过对消费总额及消费用途的分析,基本可以判断是否是真的贫困生,从而做到资助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化管理。资助动态化本身就是精准化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及时纠偏、将资助失误降至最低,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更加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4.4 以数据安全管理实现精准资助信息安全化

高校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大数据的使用方法和流程,很多基于大数据的分析都未考虑到其中涉及到的学生的隐私问题,所以应当加强对重点领域数据库的日常监管,避免这些敏感数据的外泄。同时应对所有权和使用权加以明确的界定,尊重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做到经济资助与心理抚慰相结合,促进受助学生智育与心理共同成长。

4.5 强化大数据意识,培养综合性资助人才

基于大数据驱动的高校困难生认定方法相较于传统的困难生认定方法在工作内容和认定方法上都有了转变,因此首先需要对资助工作人员进行意识培养,使资助工作者尽快转变自身的工作方式以适应大数据背景下的困难生认定工作和资助工作。其次,考虑到大数据技术运用下的高校困难生认定方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资助工作人员了解大数据技术,能够解读大数据分析的结论。这就要求资助工作者具备信息技术、大数据知识和资助工作经验等一些知识的复合综合人才,因此,高校要系统性地培养大数据专门人才,组建专业化大数据应用与管理队伍。在大数据背景下精准资助的实施过程中建立长效的复合人才培养机制。结语

“精准资助”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基础与核心工作。运用大数据思维进行高校精准资助,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新机制是资助工作发展的创新举措和必然要求,对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优化资助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落实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资助理念,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资助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从而促进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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