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管理制度

2024-04-19

储存管理制度(共12篇)

储存管理制度 篇1

■◆第二条 盘点1.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 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2.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3.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 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 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4.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

■◆第三条 消防设备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 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 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 应对能力。

■◆第四条 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带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经允许有人专责后才 可。4.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 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5.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6.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 仓库的安全。

储存管理制度 篇2

1 分区分类管理

药品常按药物的剂型如注射剂, 片剂, 胶囊, 软膏剂, 栓剂等, 采用同类集中存放的办法保管。药品验收完成后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合格药品库, 和不合格药品库中, 合格药品库根据药物的性质分别存放于常温药品库, 阴凉库, 冷藏库中。

2 药品的养护

(1) 根据药品的性质和要求, 常温库保持温度10°~30°, 相对湿度45%~75%之间, 冷藏库保持温度在2°~10°之间, 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 阴暗库温度不超过20°并保持避光。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防止药品霉变, 虫蛀, 鼠咬, 受潮等情况发生。 (2) 药品码垛应注意垛与地面, 垛与墙之间, 垛与垛之间留一定距离, 药箱码放必然平稳整齐, 不得倒置。包装不坚固, 过重药品不宜过高, 体积大、质重的应堆离装卸点较近的货区。垛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 cm, 垛与墙间距离不小于30 cm, 库房内通道宽不小于20 cm。 (3) 药品入库应按“先进先出, 近期先出”的原则。按生产批号堆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汇总表, 近期药品各药房, 部门相互调剂使用并通知供货公司, 以免药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 药品的储藏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库实行黄色色标管理, 合格品药品库实行绿色色标管理, 不合格药品库实行红色色标管理。 (5) 药品养护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制定管理计划, 建立管理档案。每天两次 (上午、下午) 记录温湿度记录表。每月有药品巡查养护记录, 建立破损药品登记表, 滞销药品, 近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3 中药饮片的储藏与养护

中药饮片一般室温储藏, 保持温度10°~30°, 相对湿度45%~75%, 储藏过程要注意防止饮片发霉, 变色, 虫蛀, 泛油, 风化, 潮解, 粘连的情况发生。

浅析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 篇3

【关键词】危险品;现状;安全管理

一、 危险品的定义及种类

(一)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品。

(二)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如:炸药、烟火制品、无烟火药;(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如:原油、苯;(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

二、危险品储存管理的现状

我国部份危险品储存仓库设施、设备较为完善,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从事管理的人员具备一定危险品储存管理的专业素质,对整个危险品储存管理还是比较到位的,从而保证了危险品储存安全。但是由于危险品仓库要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科学化储存,仓库造价成本较高,对于一些私营企业,小型仓库等由于高昂建设成本,他们仍采用落后设施设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落后;同时加之仓储空间有限,他们难以将化学危险品做到有效,安全的分类隔离储存,促成不同性质、性能以及不同灭火方式的危险品储存在一起,这样就很难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加之利益驱使,聘用一些未经培训、无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他们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从事该行业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不具备相应经验和法律意识淡薄,极易造成危险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一)危险品仓储市场供不应求,仓位严重不足,危险品仓储业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各地普遍存在危险品仓库严重不足,据统计调查在化工产业发达地区和某些大城市缺口尤为突出,甚至短缺30%以上;其他中小城市普遍短缺20%左右。

(二)危险品仓库管理现代化水平较低

多数危险品仓库缺乏现代化管理水平。很多仓储企业管理仍停留在传统经验管理上,缺乏先进管理方法和智能化管理,还有些企业重经营轻管理,经营管理理念未能及时更新,不引进先进管理措施和方法;同时仓储设备落后,设施不够完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信息化管理落后,多数企业尚未实现信息网络管理,总体企业信息管理水平不高。

(三)从事危险品储存管理的专业人员匮乏

目前,我国拥有5000多家危险品仓储企业,企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尤其是危险品仓库储存一线保管人员中,近33.57%是外来务工农民,他们缺乏对危险品商品科学养护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只能从事简单的货物收发和搬运装卸。由于没有进行正规的岗位从业技术培训,企业自身从业人员只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忽视专业技能操作训练和培训,这将给企业生存、发展带来不利。

三、危险品储存管理措施

(一)实行严格岗前培训,专业操作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组织管理

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通过学习获悉储存管理的每种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相应的处置方案及岗位操作规程。岗前培训熟知储存物质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对凡是从事危险品储存管理从业人员,都应进行仓储管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认证持证上岗,作为一项制度坚决执行。组织学习消防安全责任,贯彻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宣传、培训、考核,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不定时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查找出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对整改进行及时检查,定期总结消防安全。

(二)仓储过程中严格按危险品储存场所,储存物性质储存量的规定执行

仓储地点和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安装通风排风设备,保持通风且应设有除静电接地装置、清洁、防潮、防毒,备有消防器材。危险品应分类储存,由于其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要按分类、分区、分品种储存方式和消防要求来分门别类储存管理。如:爆炸物不得与其他物品同时储存,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还有化学性能互相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必须同爆炸物品、氧化物、易燃物品、自然物品、腐蚀品隔离储存;易燃液体(固体),遇湿易燃物品不能与氧化剂混存;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能同库储存。对于重要物品采用定位管控,这样可最大限度降低责任事故发生。

(三)应对危险品储存预测分析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实施演练

据危险品储存,预测分析危险品在倉储过程中可能发生哪些危害,并撰写危害管理预警应急救援预案,制订预案处理程序,有效地减少危害。管理预警应急救援预案可编印成手册发给全体员工,也可通过多种形式,如录像、幻灯片向员工介绍,让员工对出现危害的可能性及应对方法有所了解。模拟预案实施演练,提高员工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预案实施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应急、抢险能力,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社会生活的稳定。

(四)借助现代安防技术产品,提前预防预警安全事故发生

利用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该安防系统可在复杂天气环境中(雨、雾、雪、大风),全时精确对出入口重要区域及四周围墙划定警戒区实施监控,当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会实时发生警报信息,跟踪目标运行轨迹并自动录像,可做到通过录像追查,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制止,有效控制危险品安全事故发生,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提升企业管理的安全系数。

(五)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

进行安监、公安、消防、质检、环保等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推动联合监管的常态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品仓库仓储设施建设、设备、规模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同时对其经营管理、操作规范、培训,危险品仓储等设施与新技术推广等进行积极引导;加大对违规企业和人员惩罚力度,强化相关危险品法律、法规宣传,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六)建立行业联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行业联合组织可协助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检验、职业培训、资质认证 。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技能。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行业运行状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沟通,同时向企业宣传有关法规、标准,以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堵住管理漏洞,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加大对危险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合力优势,强化危险品储存监管。

参考文献:

[1]刘枫棣.张香成试论化学危险品储运的安全管理要点与措施[J].科技展望.2016(11).

[2]魏秀杰.探析化学危险品储运的安全管理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1).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及药品储存的安全方便,特制度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药品储存的质量控制。

3.职责:保管员

4.内容

4.1库内储存药品用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2-10℃以内的须冷藏,阴凉储存小于20℃,常温储存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专库、分类存放,并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4.2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4.3生物制品需冷藏的应放在冰柜或冰箱中。

4.4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库,药品堆放整齐,牢固,五距规范,即药品与墙屋顶(房梁)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退货药品库为黄色,合格药品库、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4.6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并有明显标志。

4.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的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8搞好药品的防潮、防霉变、防鼠咬,防虫蛀,防污染,出现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报告。

一类疫苗储存管理制度 篇5

1、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受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局检察。

2、产科专人根据每个月分娩数,到区疾控领取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置于疫苗专用冰箱,保持2~8.ºC的冷链状态,专人负责;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应分别放置和建档,做到专物专用,每日检查。

3、冰箱必须摆放平稳,所接电源符合一箱一插,一嵌,安装地线,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不得超过4毫米以上;冰箱内不准存放与计划免疫无关的物品;冰箱内外分别设有温度计,以监测温度状况,设有专人管理登记。遇有停电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保持冷链状态,保证疫苗质量。

4、接种卡介苗时打开的卡介苗安瓿需放在冰块上,半小时后废弃。

5、不向其它单位或个人分发,买卖第一类疫苗。

6、有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护士负责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婴儿实施预防接种,并依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记录。

7、根据疫苗的接种情况,每个月有专人负责有报表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食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篇6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商品混凝土集料储存管理问题初探 篇7

混凝土质量关系到土木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建设高峰期尤其需要注意工程质量。对于混凝土工程而言,控制原材料质量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第一关。集料是混凝土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占混凝土总体积的70%甚至更多,其对混凝土的质量影响不容忽视。一般情况下,混凝土生产过程中,集料都有一定存放时间,长期以来,如何科学存放管理集料被忽视,由此可能引起混凝土质量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对京津冀地区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集料存放管理进行了调研,发现一些问题,并对由此引起的原材料和混凝土性能变化进行了试验研究。

2 商品混凝土集料贮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细集料

细集料一般就地取材,限于自然条件,京津冀地区缺少优质细骨料,存在先天不足,如超径颗粒含量高导致级配不合格,有的细骨料含泥量偏高,可能引起耐久性问题,也有细骨料强度偏低。调研发现,细集料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后天的质量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工程中因场地有限或为了临时使用方便,不同批次、品种以及不同种类材料(如细骨料与粗骨料)之间堆放界限不清、标示不明,造成混料。

2)骨料一般露天堆放,遇有天气晴雨变化,上下层之间或内外层之间含水率相差很大,导致现场配比控制困难。

3)调研中发现市场上存在海砂,虽然未在生产使用中发现,但应时刻警惕,严防海砂混入。

2.2 粗集料

同细集料一样,粗集料也就地取材,调研发现,商品混凝土粗集料质量管理中存在最大粒径超标、含泥量偏高、石粉含量偏高、储存(堆放)混乱等问题。

如图1所示,不同集料没有明确分仓贮存,混料现象严重,标示不清,堆放缺乏管理。粗集料的含泥量偏高,石粉含量偏高等问题也较为普遍(见图2,图3),较高的石粉含量甚至导致冬季雪后粗骨料结块现象。

3 集料质量波动分析及其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3.1 细集料试验分析

针对细集料存在的问题,从某商品混凝土公司用于配制高强度等级混凝土的细集料堆场中部(未与周围材料混料)、边缘部位(与配制低等级混凝土的细集料混料)取样,进行含泥量、细度模数试验,结果如表1所示。用于高强度等级的原材料一般质量较好,如砂的含泥量较低、细度适中(一般为中粗砂)。

从表1可以看出,贮存分仓不清混料导致砂的含泥量增加、细度模数下降,砂的性能指标受到很大影响。

3.2 粗集料试验分析

针对调研中发现粗集料分仓不清、含泥量偏高和石粉含量过高的问题,在某商品混凝土公司取样,取样点分别为目测正常(A点)、含泥量较高(B点)、石粉含量高(C点)。对样品进行了含泥量和石粉含量测定,结果如表2所示。

%

从表2可以看出,粗集料不均匀,有的部位石粉含量较高或者含泥量较高,如果用来配制混凝土,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也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还造成混凝土质量不稳定。

另外,目测较湿处和正常部位的粗集料取样进行含水率测定,含水率分别为1.1%和0.3%,含水率差别也较大,可能导致混凝土强度波动。

4 集料质量控制解决方案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混凝土集料原材料质量控制问题。在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原材料质量控制解决方案,解决已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案从技术指标控制和储存注意事项两个方面,力图建立原材料质量保障程序。技术指标控制旨在选用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储存注意事项目的在于避免储存过程中由于措施不当导致原材料质量受损。

1)原材料质量控制指标。

细骨料:类别、质量等级、级配区、细度模数、坚固性、吸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

粗骨料:类别、最大粒径、含泥量、压碎指标、坚固性、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等。

2)储存注意事项。

原材料即使在进场检验时合格,但是若原材料在现场储存不当,可能导致二次污染,影响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在已有相关研究尤其是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标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原材料存贮及堆放控制细则。严格按照要求设计、建造原材料堆场,增设防水、防雨等设施,防止砂、石混料及受到污染,减少原材料存贮、堆放不合理导致的经济损失。

原材料即使在进场检验时合格,但是若原材料在现场储存不当,会影响配制混凝土的质量。骨料料场隔墙较低,存在材料混放现象,材料二次污染较为严重;材料标识不够规范,如果粗骨料、细骨料只有一个大仓,无法保证原材料进场使用优先一致性;细骨料表面的细颗粒在风吹、雨淋等天气作用下,细小颗粒缺失严重,颗粒级配质量完全无法保证,粗骨料经雨水冲刷后表面较为清洁,内部含泥量却大大增加;少量料场不设排水沟,场内积水现象普遍,引起骨料的含水率不稳定。因此,为了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减少混凝土性能影响的因素,对原材料储存现场的布置和储存措施要进行严格控制。

料场布置采取如下措施:

1)为保证原材料进场和使用一致性应设置小仓,仓口显著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注明该材料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检测状态、进场时间、出产地点等,以进场时间为控制指标并且做到先到先用。

2)在骨料的堆料场内布置的原则:排水沟为每仓一条,排水沟倾角5°~15°。通过对原材料性能进行二次检查,特别是细骨料的卵石含量、粗骨料的含泥量等指标的检查,对不合格的原材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料场进行更加合理的布置。

3)为降低原材料进场后受到环境影响而导致品质变化,设置仓顶棚或使用防水性能较好的覆盖物对原材料进行保护。

5 结语

在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集料原材料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指标漏检、贮存分仓不清、混料导致质量受损、含泥量偏高、石粉含量过高、同批材料质量不均匀等方面。

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商品混凝土集料控制解决方案。

摘要:调研了商品混凝土集料储存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试验分析了由于采购把关不严或储存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原材料质量指标的波动。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商品混凝土集料质量控制解决方案,以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

关键词:商品混凝土,集料,质量,管理

参考文献

[1]石建光,许岳周.骨料级配对再生混凝土强度和工作性能影响的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J].混凝土,2008(1):65-67.

[2]代明.粗骨料界面预处理对混凝土阻尼性能影响的试验与研究[D].衡阳: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刘文潮,蔡华龙.浅析不同骨料组合对大坝混凝土性能的影响[J].人民长江,2009(18):88-90.

宏伟热电厂固体废物管理与储存 篇8

1.引言

危险固体废物,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其定义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随着近年来热电厂的不断发展,在工作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危险固体废物。之前热电厂对于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处理方式是采取填埋和堆放的方式。这两种处理方式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压力也很大,还会浪费一部分的可回收利用的资源。由此看来,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利用已经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的一环,尤其是电厂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讨论大庆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关于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储存方式。

2.固体废物的分类及来源

2.1分类。电力行业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工业废物。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可分为三类:可回收固体废物(常见为纸品、粉煤灰、炉渣等)、不可回收固体废物(枯草废枝、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棉纱、废弃化学药品等)。

2.2来源。宏伟热电厂的危险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于发电供热过程及辅助施工活动中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棉纱、滤纸及实验室废液、过期未使用实验药品,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确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宏伟热电厂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3.1管理原则。宏伟热电厂以“安全化、改革化、减量化”作为固体废物的管理原则。要求所属各单位要从改革工艺、改革施工方法入手,不断采用新技术,尽量减少或消除污染源,把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降到最低。

3.2管理组织机构

3.2.1组织机构

HSE监督站成员

3.2.2职责。厂HSE委员会是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厂长为我厂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厂长(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厂环境保护工作。

3.3管理措施。宏伟电厂制定了《电力集团宏伟热电厂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并及时的建立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管理档案。管理档案详细的包含了危险废物辨识情况说明、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源头分类图片资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有关资料、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储存设施管理有关资料、利用处置设施管理有关资料和业务培训有关资料等十二个方面。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文件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流程,在产生、贮存、利用环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并形成报表,在台帐中对上一年度的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危险废物的性质、处置单位等详细说明和记录。对产生的废机油、化学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我们严禁乱排乱放,必须集中暂存,并加“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对贮存设施定期巡检,防止出现燃烧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4.宏伟热电厂对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4.1危险废物储存安全管理制度。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部门,应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项目要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审查,落实安全“三同时”工作,项目建成须经安全验收评价合格后,方可投产。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组织生产。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装置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要聘请有资质并经油田公司安全环保部准入的中介机构完成,审查后的安全评价报告,报油田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及时修订HSE等相关文件。根据生产特点和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场所,其各类设备、报警系统和联锁保护系统等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有关规定,并定期对其维护、维修、检测,保持完好。未经许可禁止从事设备检修、拆除等作业。储存和使用装置进行施工,须由装置所属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办理开工许可证,设置专人监护,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标识牌,制定施工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施工检修人员做好施工检修记录。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因素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对接触人员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建立监测评估和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4.2宏伟热电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管理安全要求。1)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须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2)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須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存储易爆品库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良好的通风设施。对禁冻、禁晒的危险化学品,要有防冻、防晒设施;对储存温度要求较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有降温设施;对储存遇湿易溶解、燃烧、爆炸的物品,要有防潮、防雨措施。3)仓库须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要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存储易燃易爆品库房须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管理、电源管理、门卫值班、岗位巡检等制度,严格防火、防洪(汛)、防盗等措施。4)用于储存的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须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5)专用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等标准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纳入要害部位管理。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作业,并做好防护措施。7)危险化学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篇9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

品的设施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

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

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1、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2、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3、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4、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5、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7、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8、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1、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4、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5、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6、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7、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8、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能源储存之二 篇11

大家一定对这种电容器名字中的“超级”两字很感兴趣,其实,这是最早对这种电容器进行商业化的公司给起的名字,没有多少科学含义在里面,但是。这种电容器确实是基于不同的电容生成原理,在电容量和储能上,它确实远远胜过传统电容器,所以命名者太概想用这个名字来吸引公众的注意吧,这种电容器还有一个具有科学含义的名字。叫做双电层电容器,

决定电容器容量的因素

是什么决定了电容器的容量大小呢?电容器有两个电极,它们面对面,一个带正电,一个带负电,那么。决定电容器容量的参数一定和电极有关。即极板面积和极板间距离,极板面积愈大,电容愈大,成正比关系;极板间距离愈小,电容愈大,成反比关系,因此,要增大电容器的电容,就要想办法增加电容器极板的表面积,同时减小电极间的距离,

由于电容器的容量只跟电极的极板面积和极板间距离有关,和极板是什么材料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就可以用相对经济的材料做电极,有一点大家要了解,只要是做电极的材料,无论是在电容器还是电池等装置中,该材料一定要“导电子”,注意,这里笔者没有说“导电”,导电子和导电是有区别的,我们在文章后面会加以解释,

超级电容器的大面积电极

我们先来看如何增大极板的表面积,如果每个极板是理想状态下那么光滑:它的表面积非常容易计算,等于长×宽,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电容器的储能能力是最差的,如果极板表面凸凹不平,极板表面积就比在光滑的情况下大,就能提高电容器的储能能力,

传统的电容器用金属片做电极,而超级电容器大多数使用活性炭材料做电极,活性炭有很强的吸附功能。可以用来吸附新装修住宅中残留的有害气体。比如甲醛,活性炭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吸附功能呢?就是因为它的单位质量的表面积(学术用语是:比表面积)非常大,有的活性炭,1g材料其表面积可以达到2000 m2以上!这是很可观的,用活性炭做电极,电容器可以储存很多电荷,

什么是电解质

和传统电容器不同,超级电容器两极板间充满了液态的“电解质”,而不是“电介质”,为什么要用电解质取代电介质呢?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电解质,

电解质,可以理解为在液态下可以“导电”但“不导电子”的物质,液态电解质中,带正电的离子和带负电的离子是可以自由游动的,一旦有了电场,它们可以做定向流动,因为它们带电荷。所以流动就形成电流,即导电,举个电解质的例子,我们平时吃的盐,学名叫氯化钠,当它溶解到水中之后,带正电的钠离子和带负电的氯离子可以在水中自由地游动,这个体系就形成了一种电解质,但是电解质中没有自由电子存在,即不可能导电子,电解质和电介质都是不导电子的,但是电解质导电,电介质不导电,

超级电容器也有正、负两个电极,都是由活性炭构成的,电极中间充满了电解质,因为电解质是液态的,所以也叫做电解液,其中有可以自由移动的带正电的正离子和带负电的负离子,当在两个活性炭电极上施加电压时,和传统电容器一样,一侧活性炭电极上的电子被赶到另一侧的电极上,前者会带上正电,后者会带上负电,电极中间电解液中的正、负离子由于异性相吸,正离子会朝着带负电的电极运动,负离子会朝着带正电的电极运动,在电解液中原本杂乱无章分布的正、负离子被分配到了两个电极的表面附近(如右图),这就是对超级电容器的充电,

双电层与电极间距

了解了电解质,我们再来了解什么是双电层,双电层是这样形成的:一种材料的表面上带电。这个表面作为一个电层:当该材料浸人含有正、负离子的电解液中时,由于正负电的吸引,在该材料的表面外很近的区域,就汇集了电性相反的离孟气形成了一个离子薄层,这可作为另一个电层,这样一正一负或是一负一正,就形成了双电层(同学们,回想一下传统电容器的电容形成原理,再比较传统电容器和双电层,你是否发现双电层其实就是一个电容器),

对超级电容器充电后,当电解液中的正、负离子到达了各自“向往”的电极之后,在两个电极的表面,对称地形成了两个双电层,这样,一个超级电容器就由这两个头尾相接、串联在一起的双电层“子电容器”构成,根据串联的原理,超级电容器的电容就应该是这两个“子电容器”的电容之和,这样一来,真正影响超级电容器电容的极间距离不再是两个活性炭电极间的距离,而是双电层的层间距了,由于正、负电层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自由地相互吸引在一起,所以双电层中两层电荷之间的距离非常之小,只有几个纳米,也就是一根头发丝半径的万分之一那么小,这个层间距离就非常令人满意了,

综合以上两点,超级电容器实现了尽可能地扩大电极面积,同时尽可能地减小“极间距”,达到了提高电容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双电层层间的电场非常大,很容易击穿,所以超级电容器不能承受太大的电压,这是超级电容器的一个主要缺陷,

超级电容器的发明和应用

超级电容器的发明和应用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双电层电容现象最早是美国通用电器的工程师发现的,并于1957年在他们的一个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提到'过,但是通用电器忽略了这个重大发现:'t966年,一家叫做俄亥俄标准石油的美国公司,在研究燃料电池的过程中,意外地“重新”发现了这个双电层电容现象,这家公司全力开发了这项技术并注册了专利,但是他们最终没能够成功地对这种电容器实现商业化,于是他们将该技术转让给了日本电器株式会社,1978年,日本电器株式会社第一次实现了这种电容器的商品化,并将其命名为超级电容器,

储存管理制度 篇12

巴黎气候峰会的召开,表明全球气候治理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也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减排标准。在对CO2排放总量的控制方面,碳捕获与储存技术是全球气候治理过程中减排的一种较为明显的技术手段。在大幅减排温室气体的动力驱动下,2005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大规模推广了该项技术。其工作原理是将CO2等温室气体与具有利用价值的能源燃料分割开,将其压缩、净化,进而达到可以较长时间与大气进行隔离,减少了向大气中排放CO2的量(如图1),因此,其称为碳捕获与储存技术(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该项技术的优势在于既能够有效利用能源,还可以缓解气候变化,避免了新技术开发的瓶颈。全球有大量可以储存CO2的空间区域,包括地质土壤、海洋等。欧盟、德国、美国等国家在碳排放总量控制上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经验,不论是在碳排放权交易还是碳税等方面也都有较为完善的体系,而对于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利用方面,这些国家也制定有关规制的法律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对更好地开发、利用该技术提供了严格的监管手段。

2 碳捕获与储存技术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

碳捕获与储存技术主要分为3个阶段:捕获———运送———储存。碳捕获技术主要包括:燃烧前、富氧燃烧和燃烧后捕获技术。在碳捕获以后就进入到碳运送阶段,碳运送使用范围较为广泛,主要有管道运送和罐装运送两种方式;继而进行碳储存,将运送的碳安全储存在地质结构层中,主要有地质储存、海洋储存、化学储存3种储存方法。碳捕获与储存在操作上需要很高的技术标准,也需要严格的操作规程;另外,在碳储存过程中,化学封存和海洋封存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有可能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平衡,而化学封存过程中将气体碳转化为稳定的碳酸盐(Ca CO3等),其减排效果和经济效益都存在风险。因此,为防止碳泄漏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必须要进行严格监管,需要有完善的立法体系和具体的法律制度来保障技术更好地利用[1]。

我国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利用方面目前处在初期,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利用的监管尚处空白,并没有完善的立法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其在碳市场中的使用进行保障,导致在利用该项技术方面出现很多问题:宏观政策上,很多监管制度存在空白(如表1);微观政策上,不论是在权责分配、信息披露还是在前期的风险识别、控制等方面,都没有政策法规来进行明确[2]。

我国国务院颁发的《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等均将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开发利用作为重点发展项目,这些均可以作为我国制定碳捕获与储存技术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因此,构建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利用的立法体系,开展“企业分类和排放分级”的二维监管模式,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3 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的国际考察

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方面,美国、加拿大、欧盟均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对防止碳泄漏造成的事故等方面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立法经验,我国可以借鉴国外这些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手段,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保障[3]。

3.1 英美法系国家CCS立法监管模式

3.1.1 美国CCS立法监管模式

美国早在2008年就饮用水安全问题针对CO2“灌注井地下储存利用”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2),法律规定了对灌注CO2的井下储存必须要求具有50年的跟踪连续监测方可发放许可证,也是对地质储存首次采取的许可证制度。之后于2009年颁布《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该法案就地质储存的许可制度进一步提高要求,建立了立法协调机制进行监管。2010年环保局EPA又制定了《安全碳储存技术行动规定》,对设备情况、储存数据进行监管,具体包括“驱油储存”下需按照温室气体强制性标准对排放进行分级,提交年度CO2排放数据,主管部门根据数据检测储存设备和储存量。在企业应用CCS技术开发项目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在“选地—建筑—检验—监测—结束程序”等各个程序上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保证设备安全和对碳泄漏等危险事故的救济法案[4]。

2011年,美国环境与能源委员会、能源部相继颁布了《碳捕获技术法案(S.757)》和《碳捕获和储存立法修正法案(S.699)》两项法律制度但并没有加重惩罚的力度,而是对能够永久储存CO2的技术进行奖励,奖励政策与惩罚制度的配合能够有效地监管美国各企业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开发利用,进而达到最佳碳减排与碳封存的效果。此外,《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ACES)中对企业实施CCS技术的时间进行限制,逐渐实行强制性措施,从2009年到2015年建成的电力工厂要求必须使用CCS技术,并规定减排量达到50%。美国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立法监管是综合性的,不仅包括了技术的研发、推广,还包括储存技术的风险控制和激励制度。

3.1.2 英国CCS立法监管模式

另一个较为典型的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的英美法系国家是英国。英国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碳减排技术规划立法方案》,从2006年开始相继制定出台了《Stern报告》(2006年)和《合理利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法规》(2008年)等,构建了CCS开发利用的法规政策与监管制度。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逐渐成熟运行后,英国建立起一个独立的监管框架,把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补贴机制当中,并纳入电厂企业,制定了CCS封存许可证的法律框架。此外,英国设定了“碳捕获便利机制”,自2009年4月所建厂址中电力消耗超过300 MW的火力发电厂必须为以后要利用的碳捕获与储存技术设施留出足够的空间。

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The Department of Energy&Climate Change,DECC)正拟通过立法措施来对新核电应用CCS投资的监管、规划风险进行控制。建立监管程序,防止碳泄漏事故发生,设计一系列评估标准,包括安全评估———资产评估———通用设计评估等。另外,英国在之前的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应用上遇到了障碍,主要原因是缺乏系统的融资机制,因此在新的《能源法案》中添加了保证CCS产业收益的条款,降低投资者不确定性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对CCS创新技术,政府承担部分金融风险等政策法规。

3.2 大陆法系国家CCS立法监管模式

欧盟包含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其中诸如挪威、德国等国家的CCS技术相对成熟,因此欧盟是对CCS立法监管最为完善的地区。2007年欧盟就通过会议构建了CCS应用立法监管框架以及风险防控方法;2009年欧盟理事会颁布了《碳储存指令(CCS指令)Directive/2009/31》,这是国际上迄今为止最为详细的一部CCS立法,从储存的角度制定了“储存场地、介质选择制度标准”(3),“储存许可标准”(设立管理机构对许可证的核证、变更、撤销进行监管)、“储存的监测、检验与报告制度”(管理机构对储存的状态、是否影响人类健康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按年度提交报告,内容主要由储存许可证的时效认定、设备状况、资金支持等多方面组成[5]。

从权责义务的明确方面,CCS指令规定:CCS技术按照IPCC的标准设定看,假设选择适当的储存场地、介质、设计并进行管理,有99%被储存的CO2将会储存1 000年以上。如果储存结束后的检查出现问题,将会发生泄漏等严重问题,不仅对生态平衡造成威胁,而且会造成人类的健康安全隐患[6]。对于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开展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权责义务需要明晰,明确规定了:(1)企业义务:需要在结束碳储存阶段上交储存场地、介质状况清单;自场地、介质的关闭到转移至少要有20年的观察期;需要为监管机构提供30年的检测费用支持。(2)监管机构义务:需要对企业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对碳储存场所、介质进行监测等。(3)在法律制定上采用过错原则,若企业尽检查义务,提交报告审核无误,出现问题,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企业被检测出存在重大问题,则承担过错责任,上交因造成损失所需缴纳的费用及罚金。(4)在信息披露上,必须将碳捕获与储存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但对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7]。

2014年欧盟在CCS立法方面又作出了新的规定,对CCS指令进行了修改与添加,其中包括:许可证的强制系统,这项政策与欧盟的ETS相符;资金支持上,减少碳交易补贴额度,支持CCS产业发展;石油采集率(4)(EOR)虽然可以短期提高CCS产业,但规定EOR不能作为CCS市场发展的主要指标。综合看来,欧盟对CCS立法监管较为系统,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4 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模式及法律制度构建

4.1 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立法监管现状

我国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示范性项目中已获成果,“上海石洞口第2电厂碳捕获项目”、“神华集团工业项目”等都标志着我国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开展上成功取得了很多经验。我国还与亚洲开发银行进行合作,通过亚行的协助制定出一份碳捕捉和封存路线图,以助其实现CO2减排的目标,该项目准备在2016年以前至少启动2个大型碳捕捉和封存示范项目,装机容量达到每年捕捉至少200万t CO2。我国的CCS技术示范项目即将实现商业化,不仅可以促进减排,还可以减少项目成本。不过,现阶段在立法监管方面还没有形成专门的CCS立法和法律制度,这阻碍了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开发、利用进程。我国在1993年出台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2年出台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及2010年的《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只是起到间接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运输、储存等方面的规制,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将低碳储能等技术监管作为重点,加大减排力度。

4.2 构建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二维立法监管模式

通过对美国、英国以及欧盟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立法经验的充分借鉴,可以发现,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立法监管上,这些国家都采取了分别从市场主体监管与技术风险监管两个维度进行,因此我国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构建二维立法监管模式,达到对CCS技术应用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有序的监管,建立起“二维监管,相互协调,联合执法”的立法框架。

4.2.1 第一维度:市场主体监管

市场准入与企业监管阶段是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实施的预备阶段,在此可以充分借鉴欧盟关于CCS的许可证监管制度,从法律主体的资格审查到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分析,还有专业人员的准入资格都要进行相应的监管。

主体资格审查包括: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审查;对企业能否开展CCS技术的资格实行许可制度、颁发许可证,并将时效控制在5年之内;对电厂、土地所有等利益相关主体运营CCS技术的以往经验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对其是否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持进行审查[8]。明确企业的权利义务,在关闭碳储存时,提交储存场所、介质状况清单;保证充足的观察期限,至少达到15年以上;在发生碳泄漏等安全事故时能够有充足的资金以及专业的研发团队进行控制,承担相应的责任。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中没有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监管涉及到的相关的条款。监管部门需要对勘验结果进行鉴定并提供检测报告,以此办法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对注册、变更以及撤销的项目及时更新,达到从准入的源头阶段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进行监管把控。

4.2.2 第二维度:技术风险监管

对项目的监管引入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可以借鉴美国的《安全碳储存技术行动规定》中关于储存场地、介质的选择必须满足不影响人类正常生活、生态平衡以及健康的角度,不能选择场地在河流、湖泊等饮用水的来源处。对储存地方的整体性与区域性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价,引入公众参与模式并进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对储存场地、介质进行预测评价、跟踪评价,在储存区域周围进行大气、水、声学、土壤、生物物种等全方位评价。技术运行方面,需要提前提交项目运行的申请,包括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捕获阶段(方式、污染物排放)、压缩、运输(方式,潜在隐患)、储存(场地、健康安全、存量等)以及对其拟定的详细救济措施和监控措施等。对项目没有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而擅自运行的CCS技术项目,环保部门应责令该技术项目停止运行并进行处罚,根据由此造成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予以相应的资金补偿,对泄漏的CO2按吨数缴纳罚金。

通过二维立法监管框架,达到对碳捕获与储存技术项目的开发、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在市场准入与技术风险两个方面予以严格把控。

4.3 制定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实体法

在构建了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二维立法监管框架后,需要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持,才能够保证碳捕获与储存技术项目的高效运行。

4.3.1 申请、登记与撤销制度

首先,项目的注册申请需要严格把控,制定相应的许可证。在运行许可上,需提交环境风险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储存许可证的申请需应包括以下内容:(1)场地、介质相关容量数据;(2)安全标准达标数据;(3)储存性能数据;(4)拟捕获场所距离储存场地的运输位移;(5)储存场地自然灾害风险发生概率(地震、水灾等);(6)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7)资金保证数额。由此,在提交上述材料并符合标准后予以项目的注册、登记。所颁发的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监管部门需要明确工作程序、组织结构、人员职权,对审批部门严格监管,防止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

不能继续运行CCS技术项目的企业需要上交项目运行报告,以及阻碍项目运行的因素、场地的环境报告和出现事故问题拟采取的方案,经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方可批准企业停止项目运行并撤销其许可,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9]。

4.3.2 信息披露与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将应用CCS技术的项目情况及时发布在平台中,具体包括应用CCS技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监测数据、环境风险评估情况,这样可以让广大群众参与到CCS项目运行中;同时可以开辟公众意见专区,将信息披露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让技术的开展常态化、民主化,让技术运行更具科学性、稳定性、公开性。

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项目运行涉及很多风险,可以要求采用CCS技术的企业对储存的场地进行投保,引入保险责任制度,不仅可以将责任分摊,还可以分担受害者的损害程度;同时企业需要有资金运行,不过,引入的责任保险制度时效相对要短些,可以设定责任免除机制,保证企业能够顺利开展和实施CCS技术。

4.3.3 监测、安全与事故处理制度

在安全标准设计上,可以将国家GB16201-1996、GB50300-2001标准和TJ36-79标准等运用到碳捕获的安全标准设计中。在监测与事故处理制度设计上,应当对碳泄漏事故处理制定相应条款,对碳运送阶段的管道设计、监测定期提供监测报告并进行存档。在地址储存方式下很容易出现碳泄漏,其事故表现形式主要有盖层、断层、裂缝泄露以及灌注井、监测井泄露、岩层渗透等。制度设计上需要首先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发现威胁隐患,之后进行数据传输并将数据及时更新,以保证对事故处理问题具有准确性、针对性、安全性。

在碳捕获与储存后的利用问题上,主要有地质开采、化工合成、原料加工等。在化工合成与原料加工等方面我国已经有较为完善的法规作为保证。在地址开采上,主要是EOR,现在没有具体明确的法规颁布。2014年欧盟规定EOR不能作为CCS市场发展的主要指标,我国可以结合工程建设与石油开采等主要依托地质结构信息的工程方面的经验,拟定标准、规定来对EOR的操作予以规制[10]。

4.3.4 惩罚与激励机制

必须明确法律主体的责任以及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在选地、管道施工、运行、跨境运输、责任转移方面制定详细的条款。在我国各地方之间转移运输所带来的运输责任需要界定承担主体,明确范围,对管辖权也应该制定详细的规定;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责任转移可以借鉴美国OPS对运输方面的规定[11]。在惩罚制度上,对产生碳泄漏的责任主体按照泄漏CO2的吨数进行惩罚,并对责任处理的费用成本进行承担。

激励机制设计上,可以将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应用引入到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之中,对开展CCS技术的实验、研发等予以支持,对采用CCS技术减少企业碳排放的项目和企业予以配额分配的奖励措施;鼓励将碳捕获与储存技术与其他环保领域相结合,以避免其对环境造成的风险,并可以与碳汇技术、清洁生产机制等技术结合[12];鼓励与国外先进的经验进行交流,达到互利共赢的状态。

5 结语

我国利用碳捕获与储存技术进行减排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其研发及商业化也成为主流趋势,亚行与我国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上的合作也即将成为我国碳减排上崭新的里程碑,因此,对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有效运行的立法监管势在必行。采取市场主体监管与技术风险监管的二维监管模式,可以达到对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全面的监管;同时,制定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应用的专项法律制度,在监管框架内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的立法监管体系(如图2),保证我国碳捕获与储存技术运行的制度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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