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2024-04-26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精选8篇)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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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

(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

(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六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湿地生态系统基本状况;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情况;

(三)湿地公园管理基本条件及能力建设情况;

(四)湿地科研监测及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情况;

(五)湿地合理利用及与社区关系协调情况;

(六)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七)整体建设水平及示范作用情况。第七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由专家组依据《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分标准》和现场评估情况进行评分,并向国家林业局提交评估报告。

第八条 国家林业局审核评估报告,并开展综合评议。对专家组验收评估总分大于或等于80分,且加权计算前子项指标平均评分均不小于60分以及无其他异议的,认定验收达标。

对验收未达标的,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整改意见,由试点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第九条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无适当理由逾期不申请验收,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格。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篇2

1.1 规划定位及实施情况

1.1.1 规划定位。

根据《宁夏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对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定位为:以“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原则,营建“以水景为主的集现代湿地旅游、适水产业经营、观光农业生产为一体的自然、生态、环保的综合景区”,将阅海建成“银川市民最佳休闲之地”、“宁夏适水产业龙头示范基地”、“西北地区最佳生态旅游景区”。

1.1.2 遵循规划,提升湿地整体建设水平。

近年来,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按总体规划的布局逐一落实。在湿地生态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求,不断加大湿地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建设。2002年以来,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相继实施湿地恢复、保护与利用项目建设。在湿地基础设施及产业方面,湿地公园不断加大湿地生态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实施湿地水生植物恢复、湿地生态景观绿化、湿地基础设施与生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在特色园区的打造方面,相继实施阅海水生植物园、阅海塞上江南观光园、阅海农家渔村、阅海养生田吧、阅海养生湖吧、阅海水上休闲中心、阅海垂钓文化中心、阅海欢乐岛八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生态旅游产品,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旅游休闲服务,整体提高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水平与示范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前,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每年接待区内外游客1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0万元,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2005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列为自治区级湿地公园,2006年6月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2011年9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1]。

1.2 建设条件的再认识

首先,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是银川市近郊目前保存原始状态较好的也是最大的一块湿地,独具休闲旅游的区位优势;其次,阅海公园与银川市的湖泊湿地群落构成奇特的“塞上江南”景观,成为湿地休闲活动的最佳场所与湿地文化的鲜活载体,蕴藏着巨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再者,阅海公园又是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栖息地之一,也是城市生态系统重要的调节器官,其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十分重要,其建设发展必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湿地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能满足人们对湿地生态文化景观的需求;二是湿地生态恢复、湿地景观修复与保护项目资金需求大,发展缓慢;三是阅海湿地生态文化景观个性鲜明,但挖掘力度不够,缺乏恢弘大气的力作;四是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发展,还要大力谋求银川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2 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与重塑

2.1 植物景观

2.1.1 自然植被群落的保护与修复。

湿地核心区自然植被群落———芦苇、蒲草植被,主要分布于二、三、四号湖区,是湿地植物群落保护与修复的主要对象,也是水生植物保护区域。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核心区芦苇植被的封育保护,开展动态监测,冬季刈割复壮,维护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湿地缓冲区自然群落———沼泽、滩涂植被,主要分布于阅海湖泊湿地核心区外围的池塘、水生植物种植区及北区湖滩沼泽、农田。因此,应合理搭配种植挺水、沉水和浮水植物;增加物种,完善食物链系统;自然扩繁,维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

2.1.2 人工植被的营建与培养。

包括2个方面内容:(1)水生植物景观配置。人工植被营建区域主要以阅海湖泊湿地以北湖泊大水面为主,水深0.3~0.8 m。配置应以营造水生植物群落景观为主,主要考虑远观效果。植物配置以莲藕、茭白、芡实等水生植物为主,注重整体大气而连续的效果,区域内大量定植,给人一种壮观的视觉感受。(2)水生植物生态配置。在阅海湿地中配置人工植被,一定要以人工湿地的水质处理作为依据,模拟自然湿地生物生态群落系统,形成“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沉水植物”优化组合的良好生态群落,防止单一种群的侵害,同时也能抑制低等藻类植物的水体富营养化[2]。

2.2 水体景观

2.2.1 动水景观与静水景观。

水体景观可分为动水景观与静水景观。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静水景观主体以“一湖”(自然湖泊水域)、“一村”(休闲度假渔村)、“一园”(荷花水生生物观赏区)、“一野”(稻壮果丰)等形式出现;动水景观主要以体现游憩功能为主,其营造主要依托于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功能的区划和湿地水景观资源的分布,重点以水上生态旅游与湖滨游憩配置实现景观功能。如阅海公园西码头—览山—鲁能陶然水岸区域,阅海滑雪场—澄堤—阅海欢乐岛区域。湖滨带的游憩、体验与休闲旅游等静水景观目前还有巨大潜力,需在后期加大该景观项目投资开发力度。

2.2.2 岸际景观。

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岸际景观类型比较丰富:一是自然湖岸。特色区域为阅海湿地东堤,其以原生芦苇植被自然形成,不需要人为改造即可达到防洪护堤的效果,并形成一道天然湿地景观;二是人工恢复湖泊滩涂。特色区域为阅海湖泊北侧,湖水下自成溪形成的滩涂,辅以莲藕、茭白等水生植物人工湿地,已形成66.67 hm2荷花、茭白水生植被景观;三是湖滨沿线。按照湖滨现有特色,在维护湿地功能、保护水体的基础上,扩大岸线腹地,打造一连串的亲水空间,开发功能迥异的游憩、休闲、娱乐景观。在上述岸际景观利用过程中,需要在注意再现湿地自然景观的同时,遵循保护岸线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多样性,确保岸线不被侵蚀[3]。

3 景观空间布局的规划与建设

3.1 阅海水生植物园

阅海水生植物园以水生植物的种植、养殖、引种驯化观赏为主要目的,打造北环高速公路景观桥两侧风光,体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之盛景。

3.2 阅海塞上江南文化观光园

阅海塞上江南文化观光园主要以农业的种植、观光,湿地的保护利用为目的,体现“沟渠纵横,农田交错,湖滩相连,树茂卉盛,禾壮果丰”的塞上江南的特有景色,吸引了众多游客。

3.3 阅海农家渔村

阅海农家渔村主要以休闲、垂钓、乡村文化体验静养为目的,体现些许清风,水碧草青;池塘鱼贯,绿草如茵;房屋如村,内设时新;绿化特色,乡土草种;人工雕饰,自然天成;道路镶嵌,美妙绝伦;垂钓游乐,尝肴品茗的景致。

3.4 养生田吧

养生田吧以农业观光,参与互动,乡村文化体验、静养为目的,体现沟渠洁净,土路平整;田田相连,一望无边;春种夏管,秋收冬眠;遵循节气,按部就班;参与互动,有田耕种;插秧薅草,收割碾稻的景致。

3.5 养生湖吧

养生湖吧以野生植物、鱼类、鸟类观光、湖中静养为目的,体现碧波万顷,苇草菁菁,禽卉同兴,鱼跃人欢,和谐共生的景致。

3.6 垂钓文化中心

垂钓文化中心主要以垂钓文化的宣传、垂钓讲座、垂钓比赛、休闲、娱乐为目的,奋力彰显阅海垂钓文化特色。

3.7 阅海水上休闲中心

阅海水上休闲中心以大型水上娱乐为主,主要项目有水上滑翔机、水上摩托艇、水上跳伞、水上帆船等。

3.8 阅海游乐园

阅海游乐园以大型游乐设施为主,建设现代化的游乐园,吸引游人来此休闲、娱乐。

4 生态景观文化与地域文化的结合与表现

阅海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银川市区,其自然生态景观主要是结合银川市的情况而建设,体现当地特色的地域文化。银川市的文化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塞上江南文化,二是西夏古都文化,三是回族之乡文化。而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在表现文化特色上主要体现塞上江南文化特色,塞上江南的特色具体为:沟渠纵横,农田交错,湖滩相连,树茂卉盛,禾壮果丰,而这一景象在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塞上江南观光园中能够与自然景观恰当匹配,在266.67 hm2的土地上有2/3的农田和1/3的湿地,正好是农田湿地和滩涂湿地的巧妙结合,是最能体现塞上江南地域文化特点的景观。

5 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的启示

湿地公园作为一个新型生态场所,应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要把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科学修复上要借鉴古建筑“修旧如旧”的理念,要体现园林景观营造中“虽为人造,宛自天开”的境界,尽量从视觉上达到“自然”的境况。此外,应加大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要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让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深刻地认识到“天人合一”的理念和“大自然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理念,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湿地公园建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由政府专门进行管理,并由政府专项资金维护。因此,应完善城市湿地政策保障体系,建立银川市城市湿地公园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将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到银川市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公众湿地保护管理参与机制[4]。

摘要:阐述了在银川阅海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对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和利用及与地域生态文化景观特色结合的实践认识,对加快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步伐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文化景观,宁夏银川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浙江杭州西溪等12处湿地为国家湿地公园的批复(林湿发(2011)212号)[EB/OL].(2011-09-23)[2011-10-28].http://www.chla.com.cn/htm/2011/1103/103540.htm/.

[2]殷洁,张建林,王静.彩云湖湿地公园水岸带景观建设模式研究[J].南方农业:园林花卉版,2009(1):60-63.

[3]刘晓嫣,李轶轮.湿地生态修复与景观规划研究——以上海青西湿地生态修复工作为例[J].中国园林,2009(8):75-78.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国家湿地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四至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二)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三)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第七条申请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同属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二)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及其电子文本。

(三)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以及相关权利人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六)反映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现状的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

(七)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以及对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八条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

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实地考察报告组织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

对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国家林业局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家林业局在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进行公示。

第九条对完成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十条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湿地名+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一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

第十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

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

第十四条国家湿地公园可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

湿地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鼓励国家湿地公园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

(二)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三)商品性采伐林木。

(四)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第十九条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下称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已纳入长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位于长治市区西北三河一湖交汇处,具有调节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的天然湿地公园。其范围是沿漳泽湖周边903.5米高程线(漳泽水库库区用地界线)外延100米,特殊地段外延300-500米;湖东马庄沟东至长北干线,湖南浊漳河下游南至上秦段,湖西绛河下游西至太长高速路段,北至漳泽湖大坝,保护管理面积约45.86平方公里。

第三条 在湿地公园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与湿地保护及利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长治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遵循“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长治市园林局为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

门,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具体负责湿地公园的管理、保护与利用工作。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规划、水务、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湿地环境的监测,做好湿地公园的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湿地公园管理处应当积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其利用技术推广体系和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推动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湿地公园管理处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与湿地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宣传等活动,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湿地公园的保护

第十条 湿地公园应当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长治市相关产业规划应与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协调,体现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十一条 湿地公园应当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湿地保护和利用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湿地公园应当采取科学措施,对退化的湿地进行恢复改造。鼓励和支持自愿从事湿地恢复改造的活动。

第十三条 禁止捕杀候鸟。在候鸟越冬、越夏期,不得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进行捕鱼、捡拾鸟蛋等危及候鸟生存、繁衍的活动。候鸟主要栖息地和越冬、越夏期的起止日期,由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十四条 湿地公园的主要保护内容:

(一)水体保护。防止水体高度富营养化;防止人为阻断水体间的联系,阻断动物洄游路线;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指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的繁殖地、停歇地、栖息地,植物物种及其生长环境等;

(三)土地资源保护。湿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利用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严禁出租、转让及过度开发;

(四)湿地地形地貌保护。严禁任何人随意改变湿地地形地貌,因科研等活动确需改变的,由市政府批准,但事后要及时恢复;

(五)文化遗存保护。主要指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反映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渔业文化等。

第十五条 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规划、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根据湿地管理区的标准和要求,标明界区,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公园界碑、标牌。

第十六条 湿地公园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保护缓冲区。

(一)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经营性设施;

(二)保护缓冲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

经营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已建成的设施,其污染排放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 湿地公园保护区内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立开发区、度假区,出让、出租和转让湿地资源;

(二)围湖造田、开荒取土、挖塘养鱼、破坏泥炭层等改变地貌景观的活动;

(三)猎捕野生动物和任意捕捞鱼类资源;

(四)直接或间接破坏湿地植被;

(五)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第十八条 湿地公园内及周边区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十九条 湿地公园应当建立健全珍稀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珍稀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第二十条 湿地公园内的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实行挂牌保护制度。

第三章 湿地公园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湿地公园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依据与湿地公园保护相关的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二)做好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资源现状的普查、评价和科学规

划工作;

(三)定期开展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开发利用活动对湿地的影响以及动态变化趋势,并按规定向国家建设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湿地保护资金,用于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五)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保管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为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生物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登记造册,同时形成图片或影像资料,无条件保护,严禁破坏;

(六)保护湿地水资源,对因水资源缺乏导致功能退化的天然湿地,应当通过调水等措施补水,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第二十二条 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湿地公园重点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等活动的,应当事先向湿地公园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在湿地公园保护缓冲区开设参观、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湿地保护相协调,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由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禁止在湿地公园保护缓冲区开设不利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参观、旅游项目。

第二十四条 在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损害或者为了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湿地公园可以对园内的部分区域采取封区措施。对被封锁的区域,除科研人员和必需进入的相关管理

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禁止入内。

第二十五条 湿地保护区内禁止人口定居,原有居民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迁出并妥善安置,并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湿地排放废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造成湿地环境污染的,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法采取治理措施。禁止在公园内使用农用薄膜、农药容器、渔网等不可降解或者难以腐烂的废弃物,因科研教学确需使用的,要及时回收。

第二十七条 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湿地公园的利用

第二十八条 开发利用湿地公园的湿地资源应当遵循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并按照湿地保护规划进行,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生长环境。

第二十九条 对涉及湿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进行严格评审、论证。

第三十条 湿地公园内禁止引进外来动物和草本植物。因湿地生态保护需要确需引进外来木本植物的,要严格控制,做好评审,充分

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其有害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在湿地公园内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经营设施或已建成项目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

(二)擅自从事围湖造田、开荒取土、开垦占用、挖沟、筑坝等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的;

(三)任意排放废弃物或超过排放标准,或机动船舶不符合行驶规定的;

(四)任意使用农药,导致湿地环境污染,损害湿地生物多样性的;

(五)猎捕野生动物、任意进行捕捞和在水面设置障碍物,或破坏湿地植被以及在植被恢复区和栽培区擅自种植的;

(六)私自挖掘、破坏、盗窃、非法买卖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的;

(七)在候鸟主要繁殖、栖息的地区捡拾鸟卵的;

(八)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公园界标及其他设施的;

(九)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十)擅自引入生物新品种的;

(十一)未经批准进入湿地或者在湿地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十二)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采药等造成野生植物物种再生能力的损害,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的;

(十三)非法排放湿地水资源的;

(十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湿地公园重大污染或者发生破坏事件,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园林、规划、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篇5

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是张掖市委、市政府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张掖生态优势、凸显张掖生态特色的一个重大建设项目。

张掖坐落在河西走廊中部,南面是祁连山,跨过祁连山是青藏高原;北面是合黎山,跨过合黎山是内蒙古高原。目前,张掖境内共有各类天然湿地316万亩。特别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贯穿张掖全境,流经345公里,形成了河流湿地62万亩,成为两大高原之间一道天然的分界线和河西走廊一道天然的生态屏障。

正是立足于这样的禀赋优势和文化传承,张掖市委、市政府作出了“顺应自然,建设生态张掖,塑造张掖新形象”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张掖市黑河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张掖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一项重要举措,列为全市“十大工程”的首要工程来加以推进。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依托62万亩黑河河流湿地,建设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11月20日,张掖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评审,2011年 4月16日,经国务院审定,正式批准建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是继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被批复命名后,我市湿地再次膺取的第3个国家级殊荣。根据规划设计,该自然保护区横跨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三县区,其中高台县辖区内为核心区,临泽县辖区内为缓冲区,甘州区辖区内作为实验区。保护好这片湿地,对于维系两大高原生态平衡,遏制巴丹吉林沙漠持续南侵,维护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国防稳定和民族团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甘州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做好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恢复保护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城市北郊3万亩湿地资源,建设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已于2009年12月23日被国家林业部正式确定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公园规划面积6.2万亩,其中保护完好的天然湿地3万多亩。保护好这片天然湿地,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该区域地处城区北郊、城市上风向,是拱卫城区的一道天然屏障和天然氧吧,对改善城市空气湿度、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该区域又处于祁连山冲积扇最低洼地段,祁连山雪水融化后,其地表水和地下水都要向该区域汇聚,通过湿地的净化后返还黑河下游,对保证下游的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这片湿地是目前全国距离城市最近的天然湿地,具有生物的多样性,其中有各类植物195中、动物124种,具有很高的保护和开发价值。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篇6

2008年5月21日,总投资23亿多元的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方案——《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郑州市林业局报送国家林业局审批。在当天召开的该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会议上,尽管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会人员对此方案有许多疑惑,但是最终还是以获得多数的赞成票而通过。

规划中的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占地面积为2390公顷,其位置处于郑州市惠济区的黄河浮桥和黄河公路大桥之间的黄河河道南侧。在《规划》里,记者看到,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由6个功能区组成:科普宣教区、休闲娱乐区、滩地探索区、生态保育区、黄河农耕文化区和综合服务区。“这个规划在全国目前已建成的18个国家湿地公园中是十分诱人的。”参加项目规划评审的专家之

一、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研究员陈克林说,“以往的湿地公园中,还没有这样地域和文化色彩浓厚的规划。”其中有评审专家指出,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具有典型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动植物资源丰富,每年数量巨大的候鸟在此停歇、越冬或繁殖,位置十分重要。规划区湿地景观优美,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紧邻郑州市区,交通便捷,是建设湿地公园的理想场所。

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资源调查 篇7

1.1湿地类型和分布

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资源比较丰富,类型相对多样。根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分类系统,参照河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湿地公园内湿地分为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两大湿地类和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库塘和运河(输水河)4大湿地型。

1.1.1河流湿地

河流湿地包括永久性河流和洪泛平原湿地两个湿地型。

永久性河流指白河及其支流以及鸭河口水库汇水支流;洪泛平原湿地主要指白河洲滩湿地。

1.1.2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包括库塘和运河两个湿地型。

库塘主要是指鸭河口水库;运河(输水河)主要指鸭河口水库的溢洪道。

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以较大水量的永久性河流和宽阔水面的库塘湿地为主体、以洪泛平原湿地和运河(输水河)为补充组成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在我国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区域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在河南省和我国中原地区具有较强的独特性。

1.2湿地面积

据实地调查和内业制图,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总面积为17 276.2 hm2,其中湿地总面积为13 076.5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5.7%。其中, (1)河流湿地面积为2 897.8 hm2,占湿地总面积的22.2%,占土地总面积的16.8%;(2)人工湿地面积为10 178.7 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7.8%,占土地总面积的58.9%。其中,人工湿地中库塘占主体。

因此,从表1可以看出,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以人工库塘、永久性河流湿地和洪泛平原湿地为主,三者面积占湿地公园内湿地总面积的99.9%,占湿地公园土地总面积的75.6%。

2湿地生物多样性

2.1植物资源

根据吴征镒主编的《中国植被》(1980)中“中国植被区划图”,以及《河南省植被》的划分,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在植被区划上属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区域→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地带→淮阳山地丘陵落叶栎类、青岗栎、马尾松林区。该区位于伏牛山南部低山丘陵萌生栎类植被片,地势平缓、土壤深厚、气候温和。山地乔木层主要分布有栓皮栎群落、短柄抱群落、锐齿槲栎群落、化香群落等。灌木主要有黄栌群落、荆条群落、 酸枣群落、胡枝子群落。草本植被主要由芒、孔颖草、隐子草、荩草、蒿类等优势种类组成。河滩地和浅水湿地沼泽分布有香蒲群落、芦苇群落、水蓼群落、水苦荬群落、酸模等群落。水域分布有狐尾藻群落、菹草群落和黑藻群落。栽培的人工植被主要为小麦、玉米、花生、红薯、豆类、棉花、芝麻、 油菜等农作物及苹果、梨、桃、核桃、葡萄等果树; 在村旁、路边、河堤、渠岸还栽有欧杨、旱柳、泡桐、刺槐、榆等以及淡竹、刚竹、桂竹等竹类。

根据调查,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有维管植物122科、438属、900种,其中蕨类植物有14科、23属、43种。裸子植物有5科、8属、11种。被子植物103科、409属、846种。

根据国务院1999年8月4日批准发布实施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结合实地调查统计,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已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9种,其中包括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2种,即:银杏Ginkgo biloba、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7种,即: 榉树Zelkova schneideriana 、 乌苏里狐 尾藻Myriophyllum ussuriense、野菱Trapa incise、野大豆Glycine soja、莲Nelumbo nucifera、金荞麦Fagopyrum dibotrys、中华结缕草Zoysia sinica。

注:湿地分类系统采用《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2.2湿地动物

通过实地调查访问,已查明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区域内脊椎动物共有5纲29目72科256种。其中,鱼纲5目11科56种,以鲤形目为主;两栖纲1目3科7种,以蛙科为主;爬行纲2目7科18种,以游蛇科为主;鸟纲16目43科156种,以雀形目和雁形目为主;哺乳纲5目8科19种,以鼠科和鼬科为主。

同时,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有众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分别是黑鹳C.nigra、金雕Aquila chrysaetos和秃鹫Aegypinus monachus;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21种,分别是大天鹅Cygnus cygnus、小天鹅C.columbianus、鸳鸯Aix galericulata、鹗Pandion haliaetus、苍鹰Accipiter gentillis、雀鹰A.nisus、 松雀鹰A.virgatus、大鵟Buteo hemilasius、普通鵟B.buteo、白尾鹞Circus cyaneus、红脚隼Falco vespertinus 、 燕隼Falco subbuteo 、 红隼F.tinnunculus、红角鸮Otus sunia、领角鸮O.lettia、 雕鸮Bubu bubo、纵纹腹小鸮Athene noctua、长耳鸮Asio otus、短耳鸮A.flammeus、斑头鸺鹠Glaucidium cuculoides和青鼬Martes flavigula; 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两栖动物及鸟类和兽类达154种(详见动物专题)。

3湿地景观资源

3.1水域景观

婀娜多姿的白河婉转于南召和南阳市之间,水质清澈,就像一条祥龙急于奔腾下游,急切想投入汉江怀抱当中;鸭河口水库更像一条龙卧榻在白河中间,宽阔的水面、清澈的水质给人一种大气的场面。大大小小的小岛镶嵌在人工湖泊中,如同珠玉散落玉盘,造就了一千多个库汊,形成湖中有湖, 山外有山,山重水复,山环水抱的奇景。同时,还有白河河畔和洲滩中的浅水区和洪泛平原湿地、是众多水禽栖息的理想场所。

3.2地文景观

在烟波浩淼的湖水之中,大小山峰层峦叠嶂, 高低连绵,形态各异。同时,还有湖中多个岛屿、 大量的库汊、库湾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白河两岸的人林长势良好,与白河构筑了婉转的生态廊道。

3.3生物景观

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地位突出,资源禀赋条件好,较好的生境为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生物资源丰富。这些丰富的生物资源给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带来了良好的资源基础,湿地公园内的自然景观尽管遭到了一定的人为破坏,但仍一年四季景色怡人,可以提供人们鸟类观赏、科普教育、休闲娱乐等一系列的旅游观光项目。

3.4天象与气候景观

落日时分,鸭河口水库波光粼粼,夕阳西下, 可以体验夕阳下满载收获的渔船归港;屹立于鸭河口水库大坝上,观看水汽烟云;鸭河口水库中的湖水躺卧群山当中,如遇上湖面上淡淡薄雾,两岸美丽景色带着些许朦胧。日落时分,大河落日的景观让人震撼,游客也可一边观赏落日,一边欣赏湖面水鸟低飞,如美丽恬静的少女仰面赏月,漾起一圈圈涟漪,羞涩离去,景色醉人。

摘要:南阳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白河上游,是南阳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阳城市居民的生态命脉,也是白河下游1 400 km2农田的灌溉水源。为切实了解白河上游生态环境状况,掌握生物资源的动态变化,我们组织科研人员,对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现有资源进行调查,为以后的生态监测奠定基础。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篇8

关键词:传统驳岸;生态驳岸;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恢复设计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4)04-0001-04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类文明程度正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湿地资源具有强大的生态服务功能,世界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入到了湿地资源保护的行为当中,在我国以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形式来保护和利用湿地资源,是公认为较为合理的一种湿地保护模式。截至2012年底,国家林业局共批复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98处。随着全国大批量的湿地申报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湿地的保护、恢复工程措施的设计成为了今后我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过程中,作为水陆交界地带的湿地驳岸的恢复,显得尤为重要,需要重点加以设计。

1传统驳岸种类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现有通过建设试点的国家湿地公园中,水库和河流为主体的湿地公园类型占了近90%,很多湿地恢复措施大多围绕岸线展开,因而驳岸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湿地恢复的成效,而传统的对于驳岸的设计要么完全顺其自然其,不加任何辅助措施,要么则采取混凝土砌筑的形式,如砖石立式驳岸、浆砌块石驳岸、混凝土块斜坡驳岸,也有适当改进的纯人工草坪式的驳岸类型。完全不加干扰,顺其自然的方式对于冲刷较为厉害的驳岸类型,这种方式显然不可取,其结果很可能是导致驳岸水土流失严重,甚至可能造成防洪隐患,而对于混凝土砌筑以及人工草皮驳岸,这些驳岸类型往往过于强调防洪安全、材料坚固、整齐划一和施工便利,却忽视了应遵循湿地生态系统最基本的近自然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与多样性,因而难免存在许多问题。

1.1混凝土砌筑驳岸

这种驳岸在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岸坡的稳定性以及保证防洪安全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破坏了湿地对周围环境应有的过滤和渗透作用。它严重阻止了驳岸水陆交界处的水、土壤、大气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破坏了驳岸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使一些水生动物失去了良好的生存、栖息场所,同时由于过于整齐划一,往往也会引起视觉审美疲劳,景观美学价值大大降低。

1.2人工草坪驳岸

人工草坪驳岸考虑了驳岸内部的物质能量交换,在生态功能上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由于纯人工草坪的自我调节能力弱,大量的浇灌、除草、喷药等管理措施,极易导致残余化学物质流入水体造成污染,同时也违背了湿地恢复应尽量实行弱干扰制的设计原则。

1.3生态驳岸的提出

传统驳岸处理方式的众多缺陷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国内外工程技术人员已开始研究生态型驳岸技术,并提出应从湿地水文特征、生物多样性特征以及湿地景观三个方面研究多种结构形式的生态型护岸技术。

理想的湿地护岸生态工程技术,是以自然升起的湿地基质的土壤沙砾代替人工砌筑,并在水陆交接的自然过渡地带种植湿生植物。这样,既能加强湿地的自然调节功能,又能为鸟类、两栖爬行类动物提供理想的生境,还能充分发挥湿地的渗透及过滤作用,同时,也在视觉效果上形成自然和谐而又富有生机的景观。

2生态驳岸的概念、内涵及优势

2.1生态驳岸的概念

生态驳岸是指为了保证生物多样性的延续,减少对湿地主体的伤害,采取以生态为基础、以安全为导向的工程方法设计的“可渗透性”的人工驳岸,它拥有渗透性的自然河(湖)床与河(湖)岸基底,可以充分保证河(湖)岸与河道(湖)水体之间的水分交换和调节功能,同时也考虑了抗洪强度。

2.2生态驳岸的内涵

生态护坡应是“既满足湿地主体的防护标准,又利于湿地主体系统恢复生态平衡”的系统工程。前一个要素是人对自然的要求,即人们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改造自然;后一个要素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的尊重,即改造自然但不破坏自然的平衡。二者结合体现了“人与自然和环境协调发展”理念。

2.3生态驳岸的优势

(1)生态海绵的功能

生态驳岸所形成的生态系统具有开展物质、能量交换的功能。其组成均为自然材料,界面具有可“渗透性”,其植被、土壤具有强大的生态海绵作用。丰水期,可将湿地主体的水分向堤岸外的地下水层渗透储存,缓解洪灾;枯水期,地下水通过堤岸反渗入湿地,具有滞洪补枯、调节水位的作用。

(2)净化水质的功能

生态驳岸上修建的各种鱼巢、鱼道,可形成不同的流速带和水的紊流,使空气中的氧溶入水中,促进水体净化。

(3)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功能

生态驳岸把滨水区植被与堤内植被连成一体,构成一个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生态驳岸的坡脚具有高空隙率、多鱼类巢穴、多生物生长带、多流速变化,为鱼类等水生动物和其他两栖类动物提供了栖息、繁衍和避难场所。生态驳岸上繁茂的绿树草丛不仅为陆上昆虫、鸟类等提供了觅食、繁衍的好场所,而且进入水中的柳枝、根系还为鱼类产卵、幼鱼避难、觅食提供了场所,形成一个水陆复合型生物共生的生态系统。

(4)增加湿地景观异质性的功能

生态驳岸不仅可以与周围环境形成相协调的湿地景观,而且可以通过保护和建立丰富的生态系统使湿地水体清澈见底、鱼虾息游、水草茂盛的自然生态景观,大大丰富了湿地公园的景观异质性,增添了许多湿地野趣。

3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概况及驳岸现状

3.1国家湿地公园概况

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处湖北省浠水县境内,位于湖北省东部,公园范围包括策湖的上湖与下湖,上下湖之间以港道相连。公园南部以策湖与江北农场界限、并沿散福路和罗湖南路(港道南侧的堤坝)为界,东、西及北部均以策湖高水位岸线(一般为海拔175 m)为界:公园东西长847 km,南北宽537 km,规划总面积为1 14184 hm2,湿地公园范围及生态区位见图1。其驳岸呈现不同的景观,包括大部分与山林及村庄接壤的自然驳岸景观以及与鱼塘、港道接壤的人工驳岸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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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驳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策湖的水岸线比较曲折,根据测量,岸线总长度为54.45km。由于长期的人为活动与自然因素的交替影响,也形成了比较多样的岸线类型。目前,上湖和港道部分以人工湖岸为主,长度为31.87km,人工湖岸中,以土质的塘坝为主,其次为硬质直立型驳岸。下湖由于水深较浅,水位的季节性变动频繁,主要为自然随意的岸线。

目前,策湖驳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驳岸宽度不够,生态功能未有效发挥

由于受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发展的限制,策湖驳岸大部分区段基本没有合理的生态宽度,仅局限于湖堤或湖岸,基本上没有形成带状驳岸,而是线状驳岸,因此,其生态功能很难得到发挥。

(2)部分驳岸建设不合理

局部驳岸完全是刚性的工程驳岸,缺乏绿色,丧失渗透功能,无法发挥生态功能。

(3)驳岸景观效果差

由于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驳岸建设,整个驳岸景观单一,不连续、不完整。

4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驳岸的恢复设计

策湖上下湖原本为一个整体,整体地势北高南低,水由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围湖造田的原因,才形成了现在上下湖之间通过港道连接和现状。港道长度约1km,丰水期水面宽度约100m,枯水期水面宽10m左右,水系连通性较好。下湖通过茅山闸与长江相通并进行水位调节,当丰水期策湖水位高于17.5m时,即通过泵站向长江中排水;策湖水位低于13m时,开闸将长江中的水引入策湖,湿地公园的水系现状见图2。通过对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系进行梳理,对其驳岸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以下3种生态驳岸恢复模式:分别为自然原型驳岸、自然型驳岸和人工自然型驳岸。

4.1自然原型驳岸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北部的上下湖岸线坡度较缓,海拔相对较高,人为扰动相对较小,且该区域对防洪要求不高,规划营造自然原型驳岸,通过营造近自然状态下的植被群落来保护堤岸,以保持堤岸的近自然特性,通过植被发达的根系来稳固堤岸。该类驳岸主要有调节洪水、过滤污染物、控制氮、磷、控制养分流失、截获农田土壤流失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多种生态功能。

建设模式:水面→沉水植被→浮水植物→挺水植被→灌草地→乔木林带,详见图3。

图3自然原型驳岸建设意向图

4.2自然型驳岸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势北高南低,南部承受水压较大,而且南部分布有大面积水产养殖场,是湿地生态养殖合理利用的重要示范区,因而该区域对驳岸的防洪安全性有一定要求,规划在自然原型河岸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生态型人工措施以增强防洪能力。主要包括按驳岸原有生态位的植被模式进行补充和重植,还采用木桩或石材护底,如在坡脚采用石笼、木桩或浆砌石块,设有鱼巢等护底,以增强堤岸抗洪能力,其上筑有一定坡度的土堤,斜坡种植植被,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固堤护岸,然后种植乔木以及草、灌、乔结合林带。以发挥此类驳岸调节洪水、过滤污染物、控制氮、磷、控制养分流失的生态功能。

建设模式为:水面→树桩护堤→灌草地→少行乔木林→灌草地→多行乔木林带→渔业生产用地,详见图4。

图4自然型驳岸建设意向图

4.3人工自然型驳岸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茅山闸进行与长江之间的水位调节,使得策湖所在区域免受洪灾的威胁,发挥着重要的防洪功能。港道两侧分别建有堤坝,南侧为自然型的土坝,北侧堤坝为硬质路基,该区域对防洪要求较高,规划对现有堤坝进行生态型改造提质,建设人工自然型驳岸。规划在自然型护堤的基础上,再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确保大的抗洪能力,如将钢筋混凝土柱或耐水圆木制成梯形箱状框架,并向其中投入大的石块,或插入不同直径的混凝土管,形成很深的鱼巢,再在箱状框架内埋入大柳枝、水杨枝等,邻水侧种植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使其在缝中生长出繁茂、葱绿的草木。以发挥此类驳岸调节洪水、过滤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多种生态功能。

人工自然型驳岸建设模式为:渠道水面→钢筋混凝土为主体的自然型护岸→攀援植被→灌草地→乔木林带,详见图5。

4.4植被配置

根据策湖驳岸不同的建设模式,以及项目区的实际情况,选择表1的植被类型作为策湖驳岸建设主要供选择的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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