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理及业务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2024-04-17

区域经理及业务员差旅费报销规定(通用10篇)

区域经理及业务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篇1

各区域经理、业务员、部室: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经理、业务员。规定如下:

1、2、有签订区域经理合同的按合同规定报销。业务员差旅费报销规定有两种:

(1)派到已有经销商区域的业务员:A、车费按票实报;B、电话费按每月100元报;C、食、住原则上由经销商负责,特殊情况经销商不能解决的可按住宿50元/天(有正式发票方可报销),生活补助20元/天报销(注:食、住报销要有经销商的签字证明。)

(2)派到没有经销商的区域:A、车费按票实报;B、电话费按每月100元报;C、住宿按50元/天(有正式发票方可报销),伙食补助20元/天。

(3)办事处的业务员:A、车费按票实报;B、电话费按每月100元报;C、住宿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特殊情况晚上不能回办事处住时可按50元/天报销,但要有正式发票);D、生活补助按20元/天报销。附加说明:

1、区域经理、业务员所在区域所开发的一级经销商(与公司直接签定合同的)开业礼炮(两封)、花蓝(三对)所用的费用凭发票报销。2、3、4、其他费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支出的不予以报销。市区内打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报销时间规定:出差回公司的当天或第二天内进行,否则不予报销。报销费用时必须附《出差申请单》和《行程记录表》,以便各种费用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注:本规定从执行之日起,2009年12月13日的《销售经理及业务员的差旅费报销办法》随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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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 篇2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对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实行定额管理,财务人员应根据本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先填制“出差计划报告单”,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如出差人员出差前需要借款,还须另填制“领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归还时间,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才可予以借款,出差借款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人(不包括代购物资款项),出差回公司三天内报销,不报销者,下次出差不得借支,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

出差费用定额标准:

1、乘坐的车船费,凭车船票按车站的正规票按实报销,特殊原因途中上车,无站

台出售的小票据,按站台价标准计算,经总理批准签字后,按批准金额报销。

2、夜间乘车船,乘车船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者,可购卧

铺票,并凭该车船票按实报销。

3、出差人员需乘坐飞机的,事前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4、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贴及途中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票据附后,超

出不补,节余归己。其标准如下:

(1)省会、二级市场:销售经理按180元/天、大区经理按150元/天标准报销。

直辖市:销售经理、大区经理按180元/天。分公司人员出差标准由分公司经理制订并上报总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二人(同性)以上同出差按各自标准的70%报销,异性同出差按各自标准

报销。

(3)包干费用计算天数时,计头不计尾。

(4)此差旅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5)具体报销审核方式参照公司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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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及区域经理差旅报销及备用金制度

1、借款

(1)备用金借款。备用金指分公司为确保日常开支而准备的资金

★备用金借款:由分公司依据需求提出申请,并报部门经理核准、财务部稽核、总经理

审批。财务部依据批件,划拔资金。

★备用金或专项借款在农历年底一并归还,在下一年农历年开始时重新办理借款。

(2)出差借款

★ 总公司人员:总公司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计划表》,送主管经理、总经理签

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填写出差借据,出差借据由出差本人填写(新招人员规定一个月后才能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示),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领取借款。出差借款不得超过5000元/人(不包括代购物资款项)。借款额按往返车票、预计住宿费和补贴确定,出差人员还有以前借支款项未归还的要先归还前欠款再借款,不能从本次借款中扣除。

★ 分公司:分公司出差前需填写《出差计划表》,送分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填写出

差借据,出差借据由出差本人填写(新招人员规定一个月后才能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分公司经理批示),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领取借款。出差人凭借据到分公司财务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从备用金中列支。出差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人(不包括代购物资款项)。借款额按往返车票、预计住宿费和补贴确定,出差人员还有以前借支款项未归还的要先归还前欠款再借款,不能从本次借款中扣除。

★ 出差结束后三天内必须报销,不报销者,下次出差不得借支,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原

借款。

★ 借款人员离职时,其上级主管应确认借款人已归还借款后方能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2、交通工具

大区和分公司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和高铁,如需乘坐飞机或高铁需事先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

2、报销

★报销票据

①票据的合法性

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合法有效,项目内容真实、填写齐全、清楚,票据复印件不准报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票据粘贴

报销的票据应当按照出差日程前后顺序,保持票据平整而不要折叠,分类逐张错开粘贴在粘贴纸上,每张粘贴纸均应填写金额和票据张数。粘贴后的票据应可以辨别金额、票据号码、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等内容。粘贴的票据无法看清金额、号码、日期等主要内容的,退回报销人重新粘贴。

长途交通票据,包括火车、长途汽车,按日程前后顺序错开粘贴;

住宿票据,按日程前后顺序错开粘贴;

其他各种票据应分门别类按时间和地点顺序、逐张错开粘贴。

大区、分公司所有报销票据背面均要有出差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以报销

③ 票据遗失

出差人员票据遗失或者被窃的,票据金额在100元以下的,损失自负。超过100元的,应取得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证明,经财务部经办人员核对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同意方可报销。④ 长途交通费票据

长途交通票据包括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票据。长途交通票据未标注日期和出发地、目的地的,应在票面注明。报销长途交通费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长途交通费票据、或以其他日期长途交通费票据代替本次出差的长途交通费票据。如果当天乘坐汽车为“手撕票(非机打票)“必须在日报中注明是手撕票,并注明乘车起讫地点和日期,未注明不予报销。

⑤ 住宿票据

多联的住宿票据应当一次性填制住宿人姓名、人数、住宿天数、日期、金额等内容。多联的住宿票据分次或撕下填写、涂改,或者以其他票据代替住宿票据,或者以其他日期住宿票据代替本次出差住宿票据的,均不予报销。定额住宿票据应当注明日期、住宿天数。住宿无发票、住宿发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发补贴不报销。住宿票必须要有宾馆或旅店的盖章中没有地名,则必须在住宿票上注明住宿城市。

住宿费用可以不开发票,但要取得住宿费收据。出差补助为包干制,超出不补,节余归己。

⑥ 招待费票据

招待费包括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而支付的住宿、交通、礼品等必要支出。招待费票据应注明客人姓名、日期、列席陪客人、经办人等基本事项。大区原则不允许有招待费用,特殊情况需经过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招待费,分公司的招待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即可

⑦ 其他票据

报销其他费用应当以各自类别费用的票据作为报销的票据,不得以其他类票据代替本类票据报销。购买办公用品等物品,取得的票据应写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超市或其他商店的发票,物品名称使用统称的,应附物品名称清单。无法知道物品具体名称的票据不予报销。(购买样品除外),白条子等不规范的票据没有收款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不能报销。

★报销审批

①出差报销审批

出差人员完成出差程序,按规定分类粘贴报销单据,计算报销金额和票据张数;将差旅费分项输入“差旅费报销”电脑版,核对无误打印差旅费报销单。报销须附报批的《出差申请单》。

分公司经理审阅报销单有关内容和金额,签署审阅意见;

分公司财务或内勤或指定人员收集登记各人报销单及其金额,再同分公司费用票据、共同费用分类汇总表、个人和驻外机构费用核销付款名单一起邮寄销售部。

② 费用报销审批

分公司发生费用,经办人依据合法票据(采购物品,应附审批单及实物验收人签字,其它按规定审批的支出应附审批单)交分公司经理批准签字,分公司财务才能付款。如分公司未设置财务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支付费用报销款

月末结算时,按规定分类汇总,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经分公司经理审阅签字,同个人费用报销单一起邮寄内销部。(应附采购申请表、物品签收单据、物品发票)。分公寄回的所有报销票据均要有分公司经理和财务人员的签字,票据的背面要有经办人的签字 ③ 费用列支规定

分公司日常费用和个人差旅费在分公司备用金中列支,月底将报销后由财务部补充备用金。分公司备用金不得用于个人借款或个人消费,分公司收取的货款不得挪用。

特殊的各项租金、装修费用、押金、促销费等,可事先报销售部审批,财务核准后可以在指定款项中支付,核销后抵扣。

④ 销售部指定人员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报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财务部稽核人审核差旅费票据是否合法有效,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费用标准、补贴标准应收应付款项等计算是否正确。

财务有关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办理报销费用、将等额费用现金汇入指定银行户头,补充备用金。汇款金额如与原申请报销额不符,应当传真通知给分公司财务并由分公司财务通知报销本人。

﹝3﹞报销时间

分公司每月报销一次,时间为上月5日至本月4日。

分公司和驻外人员每月5日前将当月报销票据整理后寄往公司销售部。隔月单据不能报销,但是由于外部原因而不能及时取到原始票据的,说明原因后可以推迟到下月报销。驻外人员一月内寄送报销单据不超过一次,超过次数的邮寄费从报销额中扣除。

以上制度从2014年3月份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篇3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

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

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

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

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

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

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

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

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

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

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经理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篇4

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

为了规范分公司非生产性费用报销,明确报销的标准,根据公司《非生产性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土木2013年9号文),结合分公司实际,本着勤俭节约,高效便利、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

一、因公出差或调迁交通工具乘座标准

1、分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出差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但需遵循节约从俭原则。乘坐标准如下:普通火车软席、动车一等座、高铁二等座;飞机普通舱。

除分公司经理、书记、主管市场副总外,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分公司其他两级班子成员乘坐飞机旅途范围必须满足:里程>1500公里,或目的地为非主要铁路干线。

2、分公司或项目部门(含部门副职)领导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标准如下:普通火车硬席、动车一等座、高铁二等座。如遇飞机费用低于相应火车交通工具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其他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飞机的,报同级单位经理审批。

3、分公司或项目部门副职以下人员原则以乘坐火车为交通工具,不得乘坐飞机,标准如下:普通火车硬席、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如遇飞机费用低于相应火车交通工具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其他紧急情况必须经同级单位经理审批。

二、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标准 一般员工探亲路费报销,均按出发地至目的地的最优路线折算普通火车硬席报销;分公司两级班子成员探亲路费报销,以最优路线折算普通火车软席报销。

三、相关解释

1、“飞机费用”是指包括机票在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机票价格、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出发地或目的地至机场路费。

2、“低于相应火车交通工具的”是指在火车标准中选取最高者计算。

3、员工无论出差或探亲,必须选择最优路线。最优路线是指出发地至目的地最短距离且是最经济实惠的路线。

四、四、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标准与管理规定 篇5

一、差旅费标准

1.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指住宿、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理。

2.用餐补贴:

1)用餐补贴,标准为10元/餐,早餐不补;

2)经部门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实报实销”餐费的,不享受用餐补贴。

3.住宿补贴:

1)一般人员130元/晚,部门经理180元/晚,总助及以上领导280元/晚;

2)二人及以上同行的,全部按上述标准的60%补贴;

3)经部门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实报实销”住宿费用的,不享受住宿补贴;

4)享受住宿补贴的,报销时须提供住宿发票。

4.交通费用及补贴:

1)城际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标准为: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汽车或火车硬座(过午夜可硬卧),总助及以上领导汽车、火车软座(过午夜可硬卧、软卧)或飞机,驻地与机场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市内交通补贴: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20元/天,总助及以上领导40元/天,不足半天折半;

3)经部门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实报实销”交通费用的,不享受交通补贴;

4)享受交通补贴的,报销时须提供交通票据,并予以简要注明。

5.出差参加各类会议,凡交纳会务费的,不享受食宿补贴、交通补贴。

二、费用借取与报销

1.拟出差人员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说明出差事由、预计时间和费用等,经部门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驾驶员市外出车由综合部负责人批准。

2.出差人员或驾驶员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

3.差旅完成后

1)出差人员完善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呈交部门领导、部门上级

主管领导阅批;

2)出差人员按规定黏贴票据,经部门领导、部门上级主管领导同意

后连同《差旅报销单》一并交财务部审核;

3)出差人员将财务部审核后的票据连同《差旅报销单》一并交总经

理审批,批准后到财务部结账。

三、其它规定

1.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报冒领。

2.出差人员必须在差旅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票据的财务审核,过时作废。

3.出差人员必须在总经理批准后二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次差旅借款,前

款不清,后款不借。

餐旅费报销规定 篇6

各直属部门:

为规范差旅费管理,合理差旅费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XX差旅费管理规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差旅费开支管理,合理差旅费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坚持出差行为正当必要,开支内容真实合法,开支标准客观合理,出差费用力求节约,审批程序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下属部门。

第二章 交 通 费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可根据工作需要以精简节约的原则选择交通工具,其交通费按实凭据报销,随同人员的交通费用参照报销。

第五条 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上工作人员出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乘坐飞机(仅限于经济舱)、火车高铁(动车、硬卧)、汽车卧铺、轮船二等舱位等交通工具,市内车费包括公交车费、地铁费、出租车费等(不包含各类游览观光车),交通费按实报销,随同人员参照本标准执行。第六条 公司其余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座火车高铁(动车、硬卧)(高铁及动车仅限二等座)、汽车卧铺、轮船三等舱位(含)以下等交通工具。因特殊原因需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的,需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在报销时在票据上单独签批,否则只能按规定可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报销交通费。报销市内车费仅限于公交车费、地铁费等,因特殊原因需乘坐出租车、游览车的需具体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单独签批同意。

第三章 住 宿 费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可根据工作需要以精简节约的原则选择住宿酒店,住宿费按实凭票报销,随同人员参照报销。

第八条 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差,其住宿费标准为:直辖市城市、省会及沿海开放城市每人每天25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150元;其他工作人员陪同上述人员出差的参照本标准执行。超过上述标准部分由公司承担30%,其余由出差人自理。

第九条 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为:直辖市城市、省会及沿海开放城市每人每天15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50元;超过上述标准部分由公司承担50%,其余由出差人自理。

第十条 参加国内各类进修、培训、实习人员,期限在五天以内(含五天)的住宿费按正常出差标准报销,期限在五天以上的按下列标准报销:十天以内(含十天)每人每天100元,十天以上的每人每天70元。若公司已统一缴纳了膳宿费的,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超过上述标准部分公司承担30%,其余由出差人自理。

第十一条 公司公派参加相关会议及其他活动的,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但费用自理及其他特殊原因超过规定住宿费标准的,经附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相关文件由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后予以据实报销。

第四章 伙食补贴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差不享受伙)补贴。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贴标准:省外每人每天50元;省内(不含杭州)地区30元,出差省外当天返回的参照省内标准伙食补贴。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进修、培训、学习人员在外期间不发伙食补贴;长期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并已有公司租房的,不发伙食费。

第五章 招 待 费

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宴请招待有关人员的,在坚持从简、有礼、节约的原则前提下,其费用可按实凭据报销。第十六条 除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一般不得在外作公费招待,有特殊原因确需招待的,需事先经公司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招待费凭发票报销,招待当日有关人员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第十七条 招待费用单据应符合规定要求,注明招待对象、陪同人员等内容,与差旅费分开粘贴,并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第六章 报销审批

第十八条 差旅费借支额度应根据出差远近、时间长短相应标准合理确定。差旅费预借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根据财务审批分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十天内报销本次出差的有关费用;若在公司有差旅费借支的,财务部门应先扣除借支的差旅费,不足部分可在其当月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代扣,当月工资不足以扣除借支款的,在其后续月份工资中代扣。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应认真填写《出差活动及旅差费报销单》,并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并分别归类、整齐粘贴报销单据,按财务管理分级管理权限审批报销。非属差旅费范畴的发票不得混在差旅费中报销。

第二十一条 如系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出差的,由专人负责归集各类报销凭据,并负责填写《出差活动及旅差费报销单》,统一进行审批报销,财务部门根据出差活动性质和人员归属,负责费用分摊。

第二十二条 审批领导、财务部门应对差旅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发现弄虚作假、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将报请公司予以处分或处罚。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由公司组织出境活动(包括考察、会议、洽谈业务等)、境内外展览会等出差人员来往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报销,并由带队领导合理掌握开支,出差人员不享受伙食补贴。

第二十四条 公司外派境外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人员,除来往交通费、住宿费按实报销外(由境外客户支付的不再报销),在发达国家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30美元,发展中国家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20美元(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界定以联合国统计的官方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按销售政策分配结算的除外)因公出差或因公司指示来公司驻地联系工作的,在途期间其差旅费报销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专职驾驶员驾车陪同有关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住勤补贴参照随同出差工作人员执行。公司专职调试员和销售业务员在承接个人业务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公司销售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户籍所在地与公司所在地之间往返直达交通费一次,费用标准参照出差交通费标准,但各类中转站车费、市内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等)均不予报销。

区域经理及业务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篇7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规范财务核算流程,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按照《****会计基础工作大检查问题整改规范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现金报销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差旅费现金报销(含冲备用金的差旅费)业务流程: 机关各部室和基层管理人员出差前,必须先经公司经理审批方可 公出;配合外部项目施工的人员出差,需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借差旅费的出差人员须持出差证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各单位、各部门对借款额度要进行仔细测算、严格控制,杜绝“先出差、后审批”的现象发生。出差证日期不确定的可不填。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7日内持出差证到财务资产部报销,报销时对所预借的差旅费必须一次还清。逾期未报者,自第八天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计息,并在借款人当月工资、奖金中扣回。

二、业务招待费现金报销业务流程:

机关各部室和基层单位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必须使用财务资产部下发的统一格式,并用微机打印;同时严格执行“一餐一单”制,“业务内容”栏应据实详细填写,不得填写业务招待字样;对多次招待同一个单位,且发生金额较小的招待费(单次招待在200元以下的),可合并填制一张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但必须在“招待标准”栏内注明招待餐数(餐数要与招待费发票一致);严禁将以前年度的招待费发票送到财务部门报销。在送交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审批时,要随同附带粘贴完的发票,以备核查。各单位、各部室要严格按照发票金额及用餐场所的印章分类粘贴发票,对没有加盖印章、印章不清晰以及以前年度的发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基层单位将签批的招待费、差旅费原始凭证直接送交财务资产部负责本单位报销的会计人员,待资金到位后,通知取款。

**局公出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8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出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局各**办公室,**公司:

为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公出审批和差旅费管理,落实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研究修订,现将《**局公出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局

2018年X月X日

**局公出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公出审批及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现依据**〔2014〕**号、**〔2016〕**号、**〔2017〕**号,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出差审批:

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学习、调研等活动,到**省内的以及省、**市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通知到省外的,需提供主办单位正式通知文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下乡出差报告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参加并报销差旅费;

2、其他形式(如自行组团、其他部门或学会、协会通知等)到省外的,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报区分管领导审批,并填写《下乡出差报告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参加并报销差旅费;

3、到**市及周边县(市、区)、本区乡镇公务的,填写《下乡出差报告单》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参加并报销差旅费。**X因执法工作的特殊性,辖区内日常执法工作需严格按照《执法日志》规范填写,不再另行填写《下乡出差报告单》。

4、到**城区范围内(**街道所属社区(村)和**街道所属社区及到**X市直机关出差的不报销差旅费。

5、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把好审核关,确保《下乡出差报告单》中的出差人员姓名、下乡的时间、事由、地点等内容详实全面,不得以“下乡”、“因公出差”等模糊事由简单填写。

二、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按照**〔2014〕**号、**〔20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培训、会议的差旅费报销: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

(2)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应视实际情况据实核报(实际情况须由本人写情况说明);

(3)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期间(除第一天与最后一天)均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4)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费用报销凭证:

1、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须附《下乡出差报告单》、《****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单位无提供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市内交通费,但必须填写《****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并由派车部门签注“无车可派”意见。

2、驾驶员报销差旅费须提供《****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出车单》。

3、出差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学习、调研等活动的,提供主办单位正式通知文件,经领导审批后报销差旅费。

4、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用时除按规定包干发给个人的费用外,必须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四、费用报销流程:

差旅费报销时,应由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科室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并在局公示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由管理会计、主管领导签字。

五、费用报销期限: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在第二个月10日前上报,如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在出差归来的第二个月内报销完毕。

六、其他事项:

差旅报销及补贴标准 篇9

1、申请。

全体人员出差,需在明道OA系统提交“出差申请”,由部门经理、人事部门等相应人员审批后,人事部门备案管理。

2、交通。

1)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交通均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原则上出行标准为最低舱位票价(动车二等座、长途硬卧等),若乘坐者欲自费升舱,需在出票前自行与综合部门负责人员沟通协商。

2)出差人员有义务妥善保管火车票等票据以备报销使用,如遗失综合或财务部门有权利要求其按价补齐。

3、住宿。

1)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6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为人民币4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普通员工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4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人民币3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如需自费提高住宿品质,需与负责人员提前进行沟通协商。

2)普通员工与部门经理因同一差旅目的出行,在得到综合部经理批准的前提下,可以入住与经理同一级别的酒店。

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一线城市,其他城市为二线三线城市。4)境外住宿标准与国内一线城市标准相同。

4、补助。

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享有人民币2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员工出差享有人民币1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

2)生活补助需在出差结束后由本次出差级别最高的人员(或代表)凭目的地餐费、交通费发票领取。

5、报销。

1)差旅费用为凭票报销,包括交通、住宿、补助均需凭相应发票报销。

2)出差结束后一周之内,由本次出差中级别最高人员(或代表)在OA系统上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并将所有票据交由财务人员审核核算。

3)财务人员审核没有问题,由部门经理等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支付。

第五章 差旅费用及补贴报销标准 篇10

第二十五条:补贴标准:

1、交通费用:报销省际和区间交通费用,区内(市内)交通费不属报销范畴;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同等级交通工具费用,超出部分自理;以交通凭证票面金额为报销依据,标准线下差额部分不予报销。

1、差旅补助:地级县市按180元/人/天标准实行出差补助(住宿费:120元,餐费40元,市内交通:20元)。省会城市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按200元/人/天标准实行出差补助(住宿费:130元,餐费50元,市内交通:20元)出差地落地食宿日为补助起止日期。

2、短途出差:出差时间当天往返,报销往返车票外,餐费补助为20元/人/天,东阳市区餐费补助为15元/人/天。

3、销售人员赴外参加集体活动(如展会等),由公司统一安排交通,食宿及相关事宜。销售人员不享受出差补助;销售人员出差期间参与公司统一活动,报销时应扣除活动期间天数补助。

4、销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后,当天用当地固定电话向主管汇报一次。第二十六条:出差报销要点:(差旅费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差记录表格。

2、商家名片,图文资料等。

3、出差总结报告。

4、交通票据(长途车船票,区间交通微机票据)。

5、差旅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用报销细则。第二十七条:报销程序:

出差人员:填写报销单→销售总监核准→总经理批准→财务;报销。出差返回后一周内报销完毕。无故超出按每天扣罚20元。第二十八条:客户招待标准:

1、客户来访:如需招待则按60元/人标准报销招待费(含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向公司办或总经理说明原由并申请。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2、客户招待:住宿费原则上不属报销范围,特殊情况(长期合作伙伴或集体采购商)需提前提出申请。销售总监核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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