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2024-04-23

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共4篇)

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篇1

西平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8月8日)

西平县90%是平原,典型的农业大县,省级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全县耕地面积11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02万亩。进入“十二五”,全县经济社会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又面临着调结构、促转型、防通胀的复杂局面,加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土地调控信号:强化管控、重点突破、民生优先。强调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如何管好、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达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共赢局面,西平县国土资源局的做法是:着力积极构建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的落实,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逐步建立全员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

一、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为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使全县干群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国土局制订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对全县乡村级主要领导发放国土新政资料,并要求全县乡村干部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中担负主要责任,带头依法依规用好、护好每一寸土地。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采取送法到乡镇、到村委会、到企业、到社区,在电视台专题宣传报道等措施,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各基层国土所始终将土地管理,尤其是将土地执法工作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使领导及时掌握辖区的土地管理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也使乡镇委、政府更加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尤其是土地执法工作。同时领导也经常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对在建项目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立即责成制止纠正,并要求对顶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严肃处理。全区用地秩序逐步规范,依法用地氛围逐步形成,促使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有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二是明确耕保责任,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切实将加强全区的耕地保护落到实处,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宿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区长、各乡镇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网络,逐级明确耕地保护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充分利用区、乡、村三级土地执法网络,建立耕地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真正建立起耕地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外部环境。

三是实行“双函告知”,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对违法用地、土地信访实行“双函告知”,发函制止违法用地和处理土地信访问题。即,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采取书面函告的方式及时将违法用地情况、处理建议,以及涉及政府在保护耕地中的职责、应承担的责任和15号令部分内容向当地函告,督促乡镇真正承担起保护耕地的职责;对发生的土地信访问题,在进行调查的同时,立即向乡镇发函,要求乡镇政府尽快、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现象。同时,将违法用地和信访问题分别以《违法用地快报》和《信访直报》的方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切实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落实。

四是开展“双创”活动,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始终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 动(简称“双创”)为契机,力促监察、公安、城管以及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国土分局通过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城管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实施意见、建立联合巡查制度等形式,构建土地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有效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合力。结合15号令有关要求,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依法用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克服随意用地观念,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圈占土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用地意识明显提高,各级政府能模范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辖区内违法用地呈明显下降趋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几年来,监察局派员同国土分局联合调查土地违法案件十多起,处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多人,在当地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树立了土地执法部门的权威。同时通过采取点供、土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等措施向上争取了一定的用地指标,有效保障了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全区依法用地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逐步形成。

五是开展“两违”整治,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宿城区积极召开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动员大会,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指挥,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分管区长、公安局长任副指挥,国土、城管、公安、监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指挥部。通过逐乡、逐村、逐组、逐户核查统计,查清了全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并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有效的规范了乡镇的用地秩序,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政府依法用地意识。“两违”整治以来,宿城国土分局与城管分局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发现违法用地后立即责令自行拆除,有效将违法用地有效制止在萌芽状态。

六是违法用地抄告,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加大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出台了以建立完善土地执法制止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为目标,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有关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金融、供电、水务、规划、通信等部门进行告知的《违法用地项目抄告办法》。对实行抄告的违法用地项目,国土系统内停止办理各项土地审批手续直至违法用地行为处理结束;提请相关部门在案件处结前,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办理相关手续,促使用地者规范用地行为。

三、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然,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宿城区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违法用地查处效果不够理想。违法用地处罚后,对罚款不到位以及拆除不到位无有效的应对措施,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大多不予受理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理也多半流于形式。违法用地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对违法用地没有起到真正的遏制作用,远远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大打折扣。

二是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不够全面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在任期内突出政绩,往往热衷于上项目、争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盲目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采取粗放经营、外延扩张的方式发展区域经济。然而国土部门既要面对上级国土部门“保红线”的严格要求,又要无条件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国土部门往往面临被“两个上级”同时牵着鼻子走的尴尬两难境地,致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无法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国土资源刚性执法依据匮乏。权限大小导致打击违法案件力度强弱,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缺乏具体国土资源执法的刚性条件。执法人员对违法用地行为,只能口头和书面制止,没有赋予强制制止手段,效果不明显,威胁、对抗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权在法院,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关键就是及时,而法院的不作为,给国土资源执 法工作带来一定的被动与阻碍,从而导致《土地管理法》执行起来软弱无力。

四、几点建议

徐绍史部长强调,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的核心,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而如何推进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找到保护红线、保障发展“双赢”的最佳平衡点,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是各级国土部门要迅速扮好推进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角色。建议充分利用上级国土部门执法动态巡查、专项检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活动以及卫片执法检查等机会,多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和交流,上下协调,扮好重要角色,力促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全面建立。

二是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发改、公安、检察、法院、建设、规划、农业、林业、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违法用地抄告制度。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纪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建 7 立正常的相互通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在案件移送方面寻求新突破。

三是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方面的作用,切实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违法违规用地信息通报情况依照各自职能依法共同处理。

四是尽快建立对地方领导干部实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积极实行干部离任“耕地审计”制度,不仅将干部“乌纱帽”与“耕地保护”挂钩,还将政绩与土地节约绩效挂钩。只要“耕地审计”不过关,干部的升迁或调动就无门。这无疑是给干部头上套了“紧箍咒”,也给“土地红线”装上“高压电”和“安全防护网”。对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用两个“最严格”。但制度的效果,不取决于措辞的峻切和语气的凌厉,而取决于制度的内涵及其实现。仅就耕地保护的离任审计而言,只有跟进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这种制度设计才可能成为一个有效增量,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释放后发制人的效能。否则,就只会是纸上谈兵。若能把离任审计这一制度用好,甚或以此激活其他制度,那么它对18亿亩耕地红线的捍卫就能起到积极作用。

五是积极改善执法监察内外环境。建立顺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体制,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系统纳入国家或省直管,使执法人员彻底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能够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切实保障执法设备,树立严肃的执法形象,恢复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着装,同时解决执法监察人员的办案车辆、补贴、福利等实际问题,提高执法队伍战斗力。同时建议要参照林业、海事等部门,成立“国土资源公安”机构,直接隶属于省级国土部门行政管理,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给予执法人员适当的强制拆除权,一改过去软执法为刚性执法的局面,树立执法权威,为积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增加“强心剂”。

六是尽快出台土地违法用地问责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坚决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一定比例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但目前问责机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省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建立一整套问责具体详细的操作办法,有利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篇2

1.1 管理理念

以提升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目标, 充分发挥帮扶机制作用, 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 建立一个运转高效、分工明确、帮扶有力的技术帮扶机制, 实现县公司在绩效考核、员工管理、薪酬激励、人才培养等方面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为推动公司卓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2 管理范围和目标

技术帮扶机制通过建立一个运转高效、分工明确、帮扶有力的制度体系, 以“专业引领、协同互助、交流研讨、共同成长”为宗旨, 以现场帮扶、跟踪指导、定点办公、协调例会为抓手, 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 持续提升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1.3 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指标体系是指管理过程控制指标) (如表1)

2 管理的具体方法

2.1 管理工作流程

县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自身薄弱环节, 制定帮扶需求单, 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各专业人员根据县公司需求和县公司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帮扶需求单进行修改量化。市、县公司约定时间召开帮扶工作会, 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明确帮扶任务, 完成时间节点, 所采用帮扶方法。帮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帮扶协调交流会, 督导帮扶工作完成进度和效果。总结提炼帮扶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 形成典型经验在××地区推广应用, 全面提升××地区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2.2 主要流程说明

2.2.1 制定帮扶任务

由各县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分析各自的短板, 按照“取长补短”的原则, 制定帮扶需求单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县的不同情况和薄弱环节, 对各县公司的帮扶需求单进行完善、修改, 最终形成差异化帮扶需求单, 明确各县公司的帮扶重点并反馈县公司。

2.2.2 形成帮扶方案

市公司在统一汇总各县公司帮扶需求单的基础上, 制定统一的帮扶方案, 方案明确了各县公司的帮扶提升任务, 需要提升的管理水平和时间节点。

2.2.3 帮扶方式方法

对县公司帮扶采用现场帮扶、跟踪指导、定点办公、协调例会等四种主要帮扶方式。现场帮扶,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人员每月到被帮扶单位现场指导工作一次, 传授管理方法和管理技巧。跟踪指导,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人员定期以电话形式对县公司正在完成的帮扶工作进度进行询问, 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定点办公, 县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人员每月到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一次, 协助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专业人员进行办公, 完成一定量的工作任务, 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协调例会, 市、县公司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例会, 协调解决在帮扶过程中存在困难的问题, 对县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需要省公司及相关单位协调处理的由市公司牵头, 帮助及时处理。

2.2.4 督导帮扶效果

帮扶领导小组定期对帮扶的效果进行检验, 既查阅市公司的帮扶记录, 也检查县公司在被帮扶过程中是否配合市公司按时完成相关帮扶工作, 是否改进了工作方法, 是否收到了工作成效。

2.2.5 典型经验推广

帮扶领导小组在督导帮扶效果的过程中, 对县公司在被帮扶过程中工作改善效果明显的方法进行总结, 形成典型经验, 在××地区进行推广应用, 以达到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全面提高的目的。

2.3 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为保障技术帮扶机制的高效运转, 成立了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为组长, 各县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市、县公司人力资源部全员参与帮扶活动, 形成包含绩效考核、员工管理、薪酬激励、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的帮扶体系。

2.4 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绩效考核与控制手段

为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进一步规范帮扶工作流程, 实施有效地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对帮扶工作整体流程的分析, 制定了帮扶工作成效、管理薄弱问题台账及整改成效、同业对标工作成效及其他协同工作成效等四个考核指标。其中, 同业对标工作成效指标又细分为人力资源计划执行、员工管理、人才当量密度、全员绩效考核四项小指标。通过明确的指标设置, 完成了对整个帮扶流程、帮扶效果的控制 (如表2) 。

3 评估与改进

3.1 管理评估方法

技术帮扶机制的评估方法包括过程动态管控、结果定期通报和经验推广应用。

过程动态管控是指对帮扶过程中帮扶方法的应用与改进、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管控。帮扶小组一方面对帮扶人员在方法应用、管理理念传授等方面进行指导, 另一方面对被帮扶人员在方法应用、管理理念执行、管理问题改进程度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结果定期通报是指按照考核标准, 定期对各县公司被帮扶情况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生成机制的各项管理指标, 指标的排名情况作为通报的主要内容,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经验推广应用是指对帮扶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好的思路进行总结、归纳、提炼, 形成适合在××地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的典型经验。

以上评估方法无论是从帮扶执行的横向和纵向管理方面, 还是帮扶效果的个体和整体管理方面, 均实现了全面覆盖。

3.2 存在的问题

①由于各县公司上划前, 归地方政府和市公司代管的双重管理, 在工作方法和管理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 且受影响较大, 通过短时间的技术帮扶效果并不突出;②由于县公司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在帮扶方式方法、管理理念理解、学习、执行上存在不到位现象, 造成帮扶效果打折扣;③平时的帮扶工作以帮扶工作单为依据, 人力资源各专业人员自行开展帮扶工作, 容易受个体重视程度影响, 造成同一个帮扶工作, 呈现出不同的帮扶效果。

3.3 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1) 要加大帮扶力度, 同步提高市、县公司人力资源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有效提升专业人员整体素质, 确保帮扶效果良好。

(2) 要加大帮扶计划的刚性执行, 确保按期完成帮扶任务, 及时反馈帮扶效果, 总结提炼推广应用典型经验。

(3) 要加大帮扶过程的跟踪指导, 确保在帮扶过程中, 帮扶双方充分领会帮扶精神, 通过有效的帮扶方法切实提高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4 实施效果

自技术帮扶工作开展以来, 为六县公司派发了帮扶工作联系单, 召开了帮扶工作协调会, 明确了帮扶任务、时间节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省公司组织的县级供电企业人力资源专业调考中取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其中三个县公司进入全省前20名。六县公司共有7名中级、114名初级职称通过认定;5名高级技师、22名技师通过评审, 人才当量密度增幅达到3%以上。

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篇3

优化开发布局,

引导生态和谐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资源功能布局。抓紧编制湘西国土资源规划,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湘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各类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综合部署。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推进国土资源整治,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优化城乡国土资源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带动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

三是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发展。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同步发展,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各类园区集约、集中、集聚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优势区建设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工业

一是善用土地资源,做好四篇文章。第一,做好耕地保护这篇文章。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县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该项工作延伸至乡镇,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第二,做好用地保障这篇文章。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次用地和统征用地报批力度,增加储备用地报批数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报批通过率、取卷率;第三,做好国有土地储备这篇文章。认真开展国有建设用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对全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进行调查评价,建成数据库,全面摸清工业园区土地家底。高度重视土地储备,积极筹集储备资金,认真研究储备方法,切实规范储备机制,切实控制和储备新增土地的质和量,拓展工业用地空间;第四,做好集约节约用地这篇文章。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严控“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全面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是善用矿产资源,实施地质找矿两大工程和矿山管理三大专项行动。第一,实施锰、铅、锌、钒等传统矿种地质找矿工程。加快推进地勘项目实施进度,特别是省厅批复同意的地勘项目,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深度找矿,加大锰、铅、锌、钒、磷等重要矿种和湘西-鄂西成矿带湘西段的矿产勘查工作,加强锰矿山边深部接替资源勘查。做好2012年上报已入围的地勘项目跟踪协调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财政出资地勘项目,优选2—3宗州级勘查项目,夯实我州矿业发展的资源保障;第二,实施新兴矿种页岩气找矿工程。我州龙山、保靖、花垣、永顺四个页岩气勘查开发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未来三年内,中标企业将在我州投入勘查资金24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县、部门主动跟进,积极协调,全力服务,为地勘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第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采矿行为,并整治到位,科学制订预防和治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第四,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整合行动。按照控制数量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全州采石场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按“六个不留”标准关停到位。对布局不合理的,逐步进行整治整合,加快小采石场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尽快实现采石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规范化生产经营;第五,开展縣市发证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理各县市发证行为,对超越批准权限违规发证、超越批准矿种违规采矿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通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规工作成果,全面规范全州矿业秩序。

推进综合整治,发展生态农业

一是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全州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力度,着力推行占补平衡属地负责原则,责成烟雨凤凰、大兴寨水库等重点项目所在县市负责落实该项目占补平衡任务。严格执行 “先补后占、占一补一”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好正在实施的占补平衡项目的管理,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抓好补充耕地项目信息网上报备和挂钩工作,着力解决我州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确保我州建设用地顺利报批;二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做到既有亮点又有规模,确保6.8万亩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设;三是加快土地整治四大转变,构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逐步建立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转变,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数量管控、质量管理、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综合管理转变,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运用转变的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和灾毁复垦等各种项目建设任务。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一是“地有证”,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高度重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按照“经费落实、人员到位、工作扎实、质量保证”的要求,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占有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住房、用工、留地、社保等多重安置模式和保障措施。严肃征地拆迁纪律,对在征地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中饱私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居有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险能力。组建州、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分队,加快县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认真探索州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打造具有湘西特色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各县市地灾治理工程必须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让人民群众当年受益。严格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保护完善,开发生态旅游

我州现有国家级地质公园3家(湖南凤凰国家地质公园、湖南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和湖南龙山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地质公园3家(吉首德夯地质公园、永顺猛洞河地质公园、花垣古苗河地质公园),拥有世界级“金钉子”标准层型剖面2处(寒武系排碧阶及芙蓉统底界标准层型剖面和点位、寒武系古丈阶底界标准层型剖面和点位)。根据地质公园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管理处及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等机构,系统管理地质公园。多年来,我州地质遗迹(公园)累计已投入国家地质公园遗迹保护项目建设资金1.77亿元,用于地质遗迹(公园)的保护。州、县市两级政府整合资金,加强交通、卫生、环保、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旅游交通條件,科学设计旅游线路,将地质遗迹(公园)与其他旅游景点合理串联,使各景区景点连起来、热起来、亮起来。同时,要求旅游部门要加大对导游的生态文明常识培训,使其有引导游客保护自然的意识。要选择具备生态旅游条件的目的地,尽量避开那些脆弱、敏感的生态地域,杜绝和变少对地质遗迹的破坏,实现地质遗迹(公园)保护和开发的双赢。为了更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贯彻地质公园“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和目标,我州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湘西特色品牌,将现有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和其他县已有的地质遗迹资源进行综合规化、优化整合,积极申报世界湘西(或武陵山)世界地质公园。

着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篇4

情况汇报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7月16日)

宁阳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种类较多,已发现矿产26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18种和水资源矿产2种;已探明储量矿产14种,正在开发利用的矿产有7种,分别是煤、铁、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长石和矿泉水,优势矿种为煤、水泥用灰岩和饰面石材。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西部以煤、水泥用灰岩、粘土、古河道砂为主,中部以花岗岩、钾长石和耐火粘土为主,东部则以煤、水泥用灰岩、铝土矿为主。截至2012年底,全县有矿山34个,其中煤矿9个,长石1家,矿泉水1家,铁矿1家,水泥用灰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2个,建筑用花岗岩8家,矿产资源为宁阳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源保障。

近年来,宁阳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把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矿产开发秩序,作为关系宁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县大局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矿产管理工作监管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矿业开发利用秩序和环境。现将有关工作

强的组织保障、人力保障、物力保障和财力保障,组织公安、煤炭、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配合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矿产资源“大家管、大家用”氛围。

二、政府强力推动,积极开展矿产资源专项综合行动 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地区乱采滥挖等问题显现,不仅破坏了资源,污染了环境,还引发安全事故,影响了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矿产资源正常开发秩序,推动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乱采选铁矿、乱采石材、取土烧砖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2011年2月,县政府召开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阳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行动共出动520多人(次),动用挖掘机等机械30余台(次),已依法取缔非法洗选铁矿19家、砖瓦粘土场12家、拆除厂棚117间,捣毁各类设备85台(套),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矿或选矿行为,全面规范了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秩序。

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一时建强专业执法队伍。与公安、砂管、国资、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作,抽调人员在县国土资源局分别成立了砂资源执法大队和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分别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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