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04-18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共8篇)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1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中推广小额贷款的主力军,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只有各级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入并保证贷款效用的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意义上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农户

前 言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

1.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 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2.信用担保方式在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中要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 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3.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目前在农村,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是“支农”的,又是“扶贫”的,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还不还都无所谓。有的贷到钱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有偿还能力的也不主动还款。

4.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经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行为主体,也一 样需要规模经营。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贷理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二)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变味”,优势难以显现,社会效益削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一方面,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l一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农户最多的要达到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三)各方认识的“错位”,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缺乏足够动力。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对的是千家万户,规模较小,只能解决农户一般性的生产、生活资金困难。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很难直接快速而立竿见影地显现基层党政领导的政绩,因此,部分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领导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表现“冷淡”。同时,部分农村信用社长期贷款垒大户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及时转换。部分信用社没有很好地正确理解开办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认为这项工作费时费力,畏苦畏难,不积极主动发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出现了“怕逾期、怕难收、怕超标”的“惜贷”、“惧贷”思想,以消极的态度应付上级的工作部署。贷款利率较高,也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但信用社在执行过程中,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图方便管理,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是其他贷款,都按上浮40% 的利率执行,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规定,也损害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二、对策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

(一)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1.优化农户信息资源,建立农户信用体系。在农村,农民之间的长期交往、多次交易即重复博弈中,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已经充分外化,沉淀在民间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存量是很多的,只不过对于信用社而言,其现有的管理方式要发现这些信息显然成本过高。可以借鉴国内外小额贷款扶贫的实践经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村贷款中心,实现对散落于民间的关于农民个人资信状况信息的利用。村贷款中心由3—5个村干部和农民组成,并定期召开中心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督促社员按期还款、交流经验、相互激励、互通信息、提供和传授实甩农业技术、传达有关贷款政策内容。通过村中心,就可以甄别贷款人类型,剔除掉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讲信用、违法乱纪、不讲民间道德的人,而且对农户贷到款后的行为选择也可以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民间监督。这样,可以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生或增加发放量,并为实现资金安全构筑了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线,最终可以提高信用社的经济效益。同时,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一户一档,详细记录农户用款、还款情况,为做好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也就是把朴素的、不太规范的民

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由不太正规的制度变为正规的制度,村贷款中心相当于一种过滤假信息、提高识辩率的组织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信用社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信用社间接地有限介入农户生产过程,减少了信用社的成本。同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问题通过这些民间性制度安排也得以有效防范。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传统的支农贷款的发放一般都是信用社“孤军作战”,在贷款发放的“量”和“面”上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这也是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与发挥地方党政组织作用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村信用社“独 撑门面”和行政干预贷款等现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在贷款目标群体的选择上,以支持农民奔小康为目标,对那些忠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支持,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村贷款中心,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 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贷款限额的依据,这样做,客观上要求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要贴近农民,熟悉农民,了解农民的疾苦,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也要求农民群众充分依靠党支部、村委会,与他们保持联系,有困难及时向他们反映,使信用社、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紧密联系,极大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加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必将产生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效果,促进信用村(镇)的建设,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建设。

(二)以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不断丰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方式。

1.贷款期限要与贷款用途相结合。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户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

2.建立农业信息预测体系和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农业是一个低收益的弱势产业。自然灾害是不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市场风险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要由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和信用社建立农民信息中心,通过增加对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功能,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咨询和市场价格的调节,加强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和了解,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自己来决定,不能采取行政化的手段强制农民,更不能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侵害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增产义增收,贷款的偿还也得到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从农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险基金,以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发展。

3.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网络。农村信用社既要为广大分散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方便农民借贷,又要讲求经济核算观念,尽量精简人员,这就对农村信用社的服

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量大,需要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减少内勤、增加外勤人员,并通过实行客户经理制,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并发展培养农户联络员,吸收农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帮助信用社发展业务,逐步形成县、乡、村、组各层次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人员的服务网络体系。

4.理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职能定位,使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在法律保障下正常开展。二是理顺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这种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少资金占压,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以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注入活力。

(五)三、结语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姜艳灵.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研究[D] 湖南大学, 2007

[2] 韩红.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模式与管理体系研究 [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12)

[3] 杨威.浅析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金融研究, 2007,(09).[4] 林丽琼.小额信贷:近期文献述评[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7,(04)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2

一、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小额信贷的概况

(一) 贷款额度不高

小额贷款按照信用等级, 起始额度是2000—3000元, 在吉林省贷款额度最高线是10万元, 一般为2万—3万元之间。

(二) 贷款用途广泛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 玉米为主要种植作物, 每年的农业贷款占到60%左右。其实, 农民贷款还投资于林业、牧业、园艺等方面, 例如培植树苗、养牛养羊。贷款流程一般按户发放, 如果农户贷5万元, 通常将3万元用于生产, 1万用于过节的开销, 其余部分为来年的生产做充足准备。

(三) 贷款期限、利率较为灵活

农村小额信贷款期限比较灵活, 按货币市场规律通常以短期为主, 如6个月、9个月、1年;而利率的规定, 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70%—80%或90%—100%, 而我们认定的比较理想的上浮幅度应该是60%—70%。当然, 有的农民能正常生产, 无不良欠款, 但有的农民就是有偿还能力, 也会延期3—4个月, 因为他们能够承担由此带来的成本费用。

(四) 农户小额贷款投放额逐年增加

从2009年至2014年,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小额贷款投放比例在逐年增加, 在此期间每年的增加额度相当大, 大约相当于前一年的净额还增加1/3;而农户信用贷款小于农户联保贷款额度, 农户信用贷款每年增加较平稳, 农户联保贷款额度增加较显著。

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 贷款利率偏高

自2013年以来, 国家接连几次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根据之前分析, 我们不难发现, 当前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然偏高, 这无疑加大了农户在融资方面的成本, 很不利于“三农”地方性拓展。究其深层次的原因, 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的趋利性和农村信贷市场对资金的垄断性所导致。

(二)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动力不足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是规模较小的个人或家庭, 所以, 只能解决客户一般性的生产、生活资金周转的困难。这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潜在的、滞后的, 很难直接在外在表现上看出来, 显现基层的政绩上更是不易。

(三) 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

我省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很低, 对金融知识了解得更是微乎其微, 一些农民, 贷下款来, 并没有去投资农业生产, 而是去娱乐或他用, 最后导致用款不当, 无法归还贷款, 还有一些农户固执地认为,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 既然是以扶贫为目的的, 还不还都可以, 这样即使手头有额外资金, 有偿还能力的时候也很少主动还款。

(四) 农村小额信贷防范的风险不规范

从我省农村情况看, 我省农村信用社广泛开展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防范和化解小额信贷风险已成为农信社的重要工作。但是从实际情况看, 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内部管理体制和业务人员素质风险;二是管理与操作风险。

三、解决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小额贷款问题的对策

(一) 管理贷款利率

在管理体系上要加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向社会公布贷款定价政策, 自主接受社会监督的管理, 完善贷款利率定价体系, 而且同时要强调信用社监事会对贷款利率定价的检查管理, 同时信贷部门要加强研发力度, 研究出适合我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及利率水平。

(二) 发挥村党支部基层的带头作用

充分发挥党组织、村委会的基层作用, 这是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关键环节。他们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劣势, 在目标的选择上, 根据我国国情, 以奔小康为目标, 对那些固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积极支持, 增强其经营的信心, 通过农村贷款中心统计, 可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三) 提高农民的金融素质

只有大力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 才能在农村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 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农户对社会资本的重视, 应该实行农户借款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一方面使违约农户信誉受损, 另一方面使其当众面临尴尬的困境, 对此我们还要加大违约惩罚的力度。

(四) 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人员素质是提升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防范贷款风险和做好信贷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增加农村信用社的人力, 做好贷前调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关口, 信贷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贷前调查, 按贷款操作程序, 严格审查贷款必备资料信息, 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摘要:众所周知, 在推进吉林省农村小额信贷的过程中, 农村信用社起到核心作用。但是现在运作过程中常常显现出一些问题, 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在推行小额信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可行性措施, 以便农村小额信贷能够持续、平稳地运行。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运作模式

参考文献

[1]杜晓山, 刘文璞.小额信贷原理及运作[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3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97-01

1 引言

我国农村信用社自1951年成立以来,体制几经更迭,发展几起几落,饱受风雨沧桑,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正在成为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主力军。但在曲折的发展历程、复杂的现实难题和难以摆脱的路径依赖之下,如何走出一条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并实现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改革发展之路,始终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50多年来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认清和把握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形势,切实做到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充分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金融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快自身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质量低下

我国农村信用社由于信贷管理松散、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一,导致违规贷款、跨区贷款、以贷收息、无效担保抵押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沉淀了大量不良贷款。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很高,不良贷款率较高。2003年年底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5049.46亿元,不良贷款率29.38%;2007年底余額为6595.9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02%。加上大量的隐性不良贷款,实际上绝大部分省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高达50%以上。

2.2 人员素质低

我国农村信用社员工主要来源于以前的公社大队会计人员,基本没有什么文化,业务素质差,年龄偏大;或者是农业银行家属子女顶替、招聘而来,大都是初、高中文化,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很难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需要;或者原城市信用社撤并时转入,基本上是家属子女,素质参差不齐,许多机构亲缘化比例已超过1/3,重要岗位的回避难以做到。这些员工整体的文化业务素质偏低,加上缺乏系统培训,使得农村信用社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提升举步维艰,很难适应现代企业流程化、信息化操作和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2.3 业务手段落后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由于多级法人、网点分散、各自为政,业务和服务手段落后己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因素,主要表现在系统内外的结算渠道不通,客户异地存取款极为不便;业务操作基本停留在手工操作或单机操作,缺乏支撑业务发展的现代信息网络系统,服务手段与其他商业银行相差甚远;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业务模式陈旧,新产品推广不力,特别是电子银行、现代结算手段发展滞后,难以满足城乡经济中各类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缺乏统一的、正规化的机构网点形象,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公信度和业务发展。

2.4 管理基础薄弱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中,制度建设缺失,制度很不完善,执行标准不一,经营管理随意性较大,对业务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权力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违规经营现象突出,存款贴水、假冒名贷款、以贷收息、账外经营、弄虚作假等现象在很多信用社屡禁不止、积重难返,特别是一批高风险社面临着一触即发的风险;各种经济案件频繁发生,员工长期违规经营、惯性作案,内控建设、职工道德教育严重缺失,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案件高发势头很难在短期内完全遏制住。

3 加快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策略

3.1 加快金融创新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引入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强化资本对风险和效益的约束,做到发展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走集约经营、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之路。二是创新金融产品,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目标,抓住农业产业化向城市延伸、城市产业化链条向农村延伸这两个关键关节,适时推出适宜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产品。三是创新营销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新机制,在细分市场基础上,锁定客户对象,建立信息档案,划定坚守红线,实施分层营销策略,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赢利水平。四是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完善SC6000综合业务系统功能,为金融创新形成强大的科技支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县级联社法人体制,加快两级法人向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加强不符合统一法人组建县级联社的政策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达标改制。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会一层”组织体系,规范运作机制,清晰界定“三会一层”和内设组织机构的权利和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调整优化组织架构,县级联社要按照“管理权向上集中,产品经营和业务营销向下延伸”的原则,全面实施人力资源、资金、财产和财务“四个统一管理”,同时按照流程银行要求,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逐步推行扁平化管理。

3.3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县级统一法人要构建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贯彻实施的“三位一体”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二是根据市场、业务、技术变化的特点和农村信用社现实情况,以及客户对产品服务需求的变化,对客户管理流程、产品管理流程、操作运营流程、财务管理流程、资金管理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优化重组,把风险管理流程同步设计到业务流程中,实现风险管理与流程再造的全面融合与匹配,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三是遵循新的会计准则,逐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战略,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形成和新会计制度准则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1] 赵志芳. 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是硬道理[J] . 时代金融,2008,(11).

[2]盖铭,杨秀萍. 农村信用社的融资地位和改革问题研究[J] . 消费导刊,2009,(1).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4

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才刚刚起步,当前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及时吸取各种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适当借鉴其他金融机构有益经验,可以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构建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实中,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建立,风险意识薄弱。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包括信用社的价值观、信用社精神和职业道德,是信用社内控制度活的思想灵魂。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致力于内控建设的强化,内控认知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形成。特别是一些基层信用社员工还没有充分认识内控制度真正内涵和重要性,对内控文件学习不主动,理解不透彻,没有牢固树立“内控先行”思想。一些部门和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高度认识建立健全信用社内控机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对内控建设工作存在敷衍情绪;还有个别职工风险意识不强,存有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对一些重要环节的风险问题重视不够,相关内控制度有时执行不够严格,容易产生风险隐患。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严重缺位,执行中产生偏差。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持续性、不断完善的特点。近年来由于信用社业务不断发展,部分业务内容、程序、方法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许多与之配套的制度却远远滞后与业务的发展。从很多方面表现出个别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主动性、系统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极少单位能预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前瞻性的建立对应的内控制度,往往实在发生案件暴露问题或者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后,才去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造成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识别,评估和防范应对。有些对上级仅作一些原则性规定的业务,没有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详细的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办理一些业务时候,随心所欲,成为内控盲区。还有的存在实用主义和逆向选择,在制定制度时对自己有利的保留,不利的忽略,影响了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定、实施部门、岗位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缺少必要的配合、制约和监督。信用社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组织结构作保证。但目前信用社制度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信用社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上下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工作指导只针对本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制约和监督,“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有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有些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形成硬制度,软执行。比如在财务、结算、现金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管理制约机制,各个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不能完全落实,有些制度由于监督不严或监督脱节,执行起来走过场。再比如信贷管理方面,“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冒名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越权放贷时有发生。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组织建设薄弱,大多数信用社没有单独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检查是以内部稽核部门为主。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身稽核组织力量薄弱,再加上内部控制组织与业务、会计、保卫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不能形成联动机制,导致内部控制检查不能形成合力,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率不够。由于被查部门或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整改不力,检查部门又不忍、不愿、不敢对相关责任人痛下决心严肃处理,惩治不力,导致一些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成了困扰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者的“疑难杂症”。

(五)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经营管理层的报酬非货币化和责任非契约化十分明显,出现了事故、要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但内控良好、业绩优秀的却不能相应增加收入,得到和付出的不成比例,极大伤害了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等级工资制,这种工资制度下,参照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职务等因素,将员工分成不同等级的员工,实行级别工资,不同等级的员工工资差别很小。这种工资制度有其合理的方面,得到许多专业银行认可。但这种工资制度僵化,只要达到某个等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就造成了一些员工游手好闲,占着茅坑不拉屎,有的端着信用社的饭碗,还在外面经商办企业。一些人看到了这些现象就为所欲为,胆大包天、有的整天吊儿郎当,想来就来,想走就在。有的经商办企业,有的冒名贷款,有的收受贷户贿赂,整日花天酒地,有恃无恐。有的人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走向犯罪的深渊,在客观上给犯罪分子开了绿灯。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系统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状况,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内部控制,不仅是日益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我认为,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工作,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改革信用社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风险管理整体战略决策管理,对信用社面临的一系列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识别、监测、评估、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失控。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对信用社内各种类型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通过明确合理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信用社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建立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

(二)大力倡导和营造信用社“控制文化”。有效的内控系统的一项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要树立信用社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意识。人是第一生产力,理论和政策在实际中无法推广,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内部控制执行者的素质不高。因此是要增强信用社全员的自律意识,强化照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跟着感觉走,凭经验想当然地操作。联社要树立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并在信用社全体员工中建立一种文化,向他们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信用社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控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要形成信用社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不再是惟命是从。从教育培训入手,全面提高信用社员工素质,促进控制文化的形成。

(三)完善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靠机制约束人。仅仅依靠信用社员工的自律、不能完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还要依靠包涵信用社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 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才能形成科学的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必需在信用社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金融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控先行;要加强现行规章制度的整理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制度是信用社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维系信用社有序活动的一个纽带,是具有权威性的标准、规则和行动方案的集合。它决定着每个人在信用社中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大体上如何去做。要让制度成为信用社一只火热的炉子,哪个员工一摸到它,立刻间就会感到疼痛;它还具有警示性,即使不去摸它,也知道一旦触犯它将会怎样;它还具有一致性,即对事不对人,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什么时候触犯它,后果都是一样。

(四)完善内部控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壮大,必须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强化激励与约束,改革薪酬,不要让绩效工资制流于形式,联系员工绩效,变发工资为挣工资。确实让踏实肯干严守制度的员工尝到甜头,极大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当然也让那些滥竽充数屡教不改的人再也混不下去了。同时,在责任追究上实行“尽职免责”,对那些主观上尽心尽力,但因客观上的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从而实现人尽其才的作用。

后营子信用社

赵丽英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5

【中文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几年,通过建立会计核算内控体系,规范操作流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受历史、体制、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本文拟以分析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现状,并提出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对策。从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农村信用社规范操作和稳健经营打下基础。【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内控机制

农村信用社是城乡居民集资联合组成的合作金融机构,自一九九六年,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开始走上自主、自强、自立的经营道路以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开拓创新,增强服务理念,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信用社会计的服务对象、核算范围、管理方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在银行会计的应用迅猛发展,使得一些发挥重要作用的会计内控制度已很难适应当前的业务发展。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是确保其稳健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性工作。纵观近年来,信用社会计内部频繁发生差错事故和经济犯罪案件,究其原因,无不与会计内控机制的不健全或失灵有着密切关系。

1、完善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最终目的。

会计内部控制就是为防范会计风险,切实履行会计职能,完成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切实控制会计业务活动过程,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形成的实施方法、措施和程序。近几年来,会计内控越来越受企业重视,信用社作为高负债、高风险,涉及面广,联动性强,敏感度高的金融企业尤为如此。完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最终目的是强化岗位牵制和完善操作规程,从而有效地避免风险的形成。

1.1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

信用社的每个岗位不是简单个体,而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一个整体。

1.1.1落实会计岗位的科学设置,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

各信用社会计核算分别设立主办会计,对其实行联社委派制,本单位无权对其进行更换,以提高其组织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管理本单位会计人员的权威性。信用社会计核算应明确专人负责事后监督,以加强业务行为的自我检查和审核。建立会计主管和会计负责人制度,明确会计部门只接受其主管的领导,会计主管人员不经办具体的经营业务,会计人员进行的任何账务记录如果没有有效的会计凭证,其会计主管应受到处罚。

1.1.2实行分级授权的约束制度

信用社会计帐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职责分离,相互牵制的岗位约束制度,会计人员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处理会计账务和增删改会计财务事项或参数。上级授权处理的事项须履行必要的手续,从而形成对会计业务操作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三道防线”。所有会计帐务处理必须实行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禁止一人兼岗或独自操作,特别是落实钱、账分管制度和印、押、证、机分管制度。

1.1.3加强会计岗位的监督制约

信用社授权控制规定对业务用章、密押、空白凭证等会计帐务处理的有效证章实行专人分管,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2 达到岗位操作规程完善的目的

当前,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加快会计控制制度完善的步伐。结合农村信用社主要会计岗位业务内容,会计岗位操作规程如下。

1.2.1记帐岗的操作规程

受理现金收入时,及时对帐号、户名及金额进行核对。受理现金支出时,折角核对印鉴等凭证要素,确定真伪。受理转帐支票、办理汇票、信汇等业务时,必须对凭证要素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应的转帐业务,营业终了须进行总分帐核对,保证帐帐、帐表全部相符。

1.2.2储蓄岗的操作规程

实行柜员制的存、取款业务有电子监控和后台每日总分帐核对,每日营业终了时,储蓄岗要核对帐务,保证手工帐与储蓄金额表完全相符,并拷贝轧账,打印相关报表。

1.2.3联行岗的操作规程

接到客户填制的信汇、电汇、汇票委托书后,必须审查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折角核对印鉴,审查实际存款金额是否透支,防止签发空头报单或汇票。

尽管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在近几年得到了一些完善,在具体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2、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存在问题的分析

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暴露出的风险隐患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也有外部,既有主观也有客观,归纳起来,有以下三方面问题:

2.1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适应当前金融业务发展。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金融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从而使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制度跟不上步伐。

2.1.1信用社会计业务的手工操作旧模式已不能适应业务的发展。

信用社会计制度经过发展,总结了双人临柜,钱帐分管,换人复

核,总分核对等十六项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原则,基本适应手工操作时期“钱帐”的需要。随着银行业务的电子化发展,会计业务处理已摆脱了手工记帐算帐,基本实现了计算机处理,但现行的会计制度仍未作相应的修改,如计算机口令密码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计算机的系统安全控制,数据的输入与处理控制及人机交接环节等控制均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仅靠上级行政文件形式进行补充。

2.1.2传统的信用社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会计职能的转变。

传统的会计主要任务是记帐、算帐、报帐,满足于“表平帐对”,其监督职能的发挥也多是注重对会计核算的事后监督,这种会计职能与会计业务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已经不相适应。随着信用社会计核算业务种类的不断发展,信 用社会计核算的服务、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加强,这就要求会计监督从事后转移到事前、事中,以便准确反映金融活动,为信用社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内控提供依据。

2.1.3新业务的应用没有先行的制度作保证。

如全国电子特约汇兑已开通四年多了,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只由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制度、要求、标准、管理的深度和力度也就各不相同。显然,会计核算制度的不适应性,将会削弱了会计内控制约机制的有效发挥,加之部分补充制度操作性较差,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风险隐患。

2.2会计人员的“数”质不适应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

信用社业务数量增强很快,而会计人员数量和质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从而制约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发展。

2.2.1内部监督无法真正落实。

相当部分的镇、乡信用社达不到最低的内控分工要求,使得一些相互牵制的制度无法真正落实,不少业务带险操作,违规操作。如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信贷员不得兼作记帐员,电脑管理员不得兼作记帐员,事实上信用社都做不到这一点,遇到职工出差、培训、请假只好代班,内控制度的监督、管理力度也相应削弱。

2.2.2会计人员素质也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

随着金融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无论金融现代化管理与操作手段的推广应用,还是金融业务的创新,客观上都要求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及操作技通知与之相适应,但是,从一支笔、一个算盘过来的大部分老同志,不能很快掌握计算机的应用,年轻的同志进社时,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仓促顶岗。与其他专业银行相比,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会计内控的有效执行。

2.2.3会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的欠缺,直接影响了风险防范能力。

相当部分的会计人员,没有从防范风险的高度去正确认识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警惕性,具体表现在:会计人员私章随意丢放,互通口令、密码,一些业务未经复核就盖上复核印章,后手过分相信前手,印章、重要凭证、密押表面上实行“三分管”,实际上交叉混用,有的信用社甚至出现重要空白凭证丢失、失窃现象等,都容易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机会,可以说会计核算一直处于“干好无功,干不好出大事“的状况,缺乏一套科学的绩效挂钩的考评奖罚机制,遵守制度无奖,违规操作无罚,大大地挫伤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部分一线人员不愿意长期从事会计工作。

2.3会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信用社会计监督主要是以联社为中心,对会计核算的监督,对会计控制制度落实的监督与对会计管理人员监督。前者包括会计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执行会计制度的监督,后者是对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有效遵守进行监督,以及对会计人员内控 制约是否硬化,与是否存在对会计主管的制约监督。目前,信用社会计职能履行不够理想。

2.3.1管理体制的频繁变动使管理弱化。

自与农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变动的频繁,造成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弱化。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事后监督员、会计主管以及上级会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来完成,缺乏一套较为规范、完善、具有力度的的监督方法。

2.3.2由于监督不力,有的乡镇信用社经营缺乏应有的约束。

主要是会计人员的素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

① 部分信用社会计核算混乱,总帐与明细帐长期不符。

② 会计、出纳、电脑岗位之间职责不清,有些工作互相扯皮、互推责任、风险隐患较大。

③有些信用社不顾财经法纪律师,财务费用上大手大脚,超标准,超权限开支。④规定的会计主管按月检查,往往是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3、健全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对策

应尽快建立一整套适应农村信用社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严密核算制度,严把险关;建立一支高素素会计队伍,严防风险发生;要加强对会计业务人 员与管理人员的内控监督制约,及时处理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1抓住关键,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信用社要稳健经营,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科学的制度是内控的重要手段。

3.1.1要健全完善制度。

在具体工作中,要对每项业务的重要风险部位,制订健全完备的内控制度进行约束和权限,做到有章可循,防止业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因根据业务发展和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有关规章制度,各规章制度之间要保持相互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规章体系,从而确保规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1.2要合理界定岗位职责。

围绕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制度,严格区分工作程序,业务范围。重点抓住要害岗位和要害环节,明确会计风险防范责任制,把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当作强化内控管理,防范金融内险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每位会计人员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规程办事,做到凭证传递定线,操作定型。用具定位的三定工作,切实加强对联行经办人员、票据交换人员、微机操作员、复核员、事后监督员的监督与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3.2提高员工与管理层内控意识。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信用社会计核算队伍,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

3.2.1择优录用,把好进入关。

信用社会计人员不仅需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还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熟练的电子计算机操作技术,更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人员配置上,不仅要考虑保证业务处理和制度落实所需人员的数量,更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无不良纪录的人员充实到会计队伍中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暴露存在的问题和人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发挥内控的预报、预警作用。

3.2.2以人为本,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防范风险,健全会计核算内控机制,最终要靠一支高素质的会计核算队伍去实施,应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经营管理始终,采取各种方式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制度、操作技能以及计算机知识等的教育培训。引导员工敬业爱岗、自觉遵纪守法,鼓励员工参加学历学习,到兄弟单位听经验介绍,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丰富多彩的方式,来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对管理人员要着重进行电子化技术性训练,掌握对金融高技犯罪条件的预防方式,积极研究探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差错事故,经济案件的原因和根源,不断强化会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并通过他们主动研究风险,防范风险,以此来造就一支业务精通、思想过硬、敢打敢拼的队伍,以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适应现代金融市场日趋激烈化的竞争要求。

3.2.3严格奖罚,建立激励机制。

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对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工作质量高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做到奖罚分明,彻底打破信用社职工工资吃“大锅饭”的现象,把存、贷款、利润指标、工资费用等密切挂钩,严格监督、检查、考核,增强信用社的经营活力。

3.2.4从严管人治岗。

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看,主要发生在会计、出纳、结算、储蓄、信贷部门。因此,要加大对主要岗位人员和要害部位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岗位制约,坚决杜绝一人多岗现象。对人员不足的网点要按照机构管理的要求予以充实或撤并,严格执行营业临柜证、章、押和钱账分管原则,做到双人复核,双人守库,账务日清月结,内外账定期核对,逐步完善各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制度,使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处于缜密的监控之下。同时,要按照岗位设置,制定不同层次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实行应试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分层次、分岗位的岗前培训和岗上培训制度,并经常对重要岗位人员执行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检查,防止少数人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内部作案。

3.3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会计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以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管相配套的监督体制,市联社对基层社实行直接监管稽核工作,切实由单一的合规性监管向深层性风险性监督转变,提高的内控水平。

3.3.1强化会计核算内部稽检监督,加大稽审力度。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部稽核体制不顺,缺乏必要的独立性、权威性、稽核面窄、频率低、质量不高等问题,首先要建立超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稽核体系。一是信用社应安排兼职稽核员对信用社会计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核;二是联社统一安排专职稽核员定期、不定期对各信用社会计业务进行稽核。其次,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稽审效率。要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稽核部门,保证其数量和质量达到较高标准。稽核人员必须精通各类金融业务和政策法规,且做到客观公正、清政廉洁。

3.3.2健全规章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农村信用社对每项会计核算业务的重要风险点,都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首先农村信用社应当以经营目标为中心,依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等有关金融法规,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其次,农村信用社还应注意对已有的会计核算内控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和补充,以适应金融法规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从而保证其适用性,这样才能最终形成一种“人定制度、制度管理人”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

3.3.3完善财务管理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在会计内控机制上,要强化依法经营,健全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树立勤俭办社的指导思想,提倡增收节支,坚持量力而行,组织财务收入、紧缩财务支出,对方损社和高风险社上收财务支出权,严禁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侵占集体财务和资金。严格履行财务费用报批手续,坚持制止“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现象,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监督。

总之,建立和完善信用社会计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内部管理应当从严抓起,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制订业务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会计人员,加强印、押、证管理,坚持实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和会计出纳制度执行检查的报告制度,完善会计事前制度制定,事中组织实施,事后监督控制,提高会计控制水平,把防范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活动的始终,从而不断增强内部管理水平,保证各项业务经营无事故、无案件、无损失。从而能促进信用社稳健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金融研究》杂志,2004年1-6期。[2]刘宗柳,陈汉文,《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实务与案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版。

[3]梁春满,陈静主编《现代银行内控》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4]庄思岳主编《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5]《中国信合》杂志,2004年1-6期。

[6]章正平、俞宝青,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73期。全方位构筑农信社内控制度。

[7]白绍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56期,完善信用社内控机制刻不容缓。[8]戴国建、李卫东,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56期,密织“内控网”筑牢“防护墙”。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6

关键词: 农村 信用社 支农再贷款 对策

宁夏农村信用社作为宁夏农村 金融 的主力军,自从2004年8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金融服务系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促进农民增收,大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末,农信社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的农业贷款增量占比达95.8%,存量占比达到95.4%,有力支持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效果。

一、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经营能力较差,影响到了支农效果

(1)业务单一,组织资金困难

农村信用社由于结算渠道狭窄、结算手段落后、金融工具品种单

一、老化,汇路不畅等硬件制约,加之建社50多年来身份多变,牌子不硬,始终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历史 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且清收艰难

由于信用社历史上贷款粗放经营,“三查不严”、行政干预等原因,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资金沉淀多。

(3)金融产品获利能力不强,客户小而分散,经营成本大

信用社主要经营的是传统农业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期限较长,而传统农业受 自然 因素制约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使很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其客户绝大多数是经济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个体农户,居住分散,贷款易放难收,成本居高难下,导致效益低下甚至亏损。

2.支农再贷款使用的效果有限

(1)利率居高不下,加重了农民负担

支农再贷款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进支农信贷服务,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促进“三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项新的货币政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专项款的法定利率是0.5575%。据统计,宁夏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的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有些上浮50%,有的甚至上浮100%。高额的贷款利息,就信用社而言,是增强了盈利能力,但却加重了农民负担,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对农业、农民的扶持和减负政策,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在农村的传导效果,丧失了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初衷。

(2)限制支农再贷款的用途与对象,与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不相符

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对象是个体农户。它重点支持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出口加 工业、储运业和住房与子女助学贷款等需求,而在新型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 企业 法人、农业合作组织却不属于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当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由自然人向法人升级后将不再是支农再贷款的扶持对象,得不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这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

(3)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

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不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需要,贷款发放过多地采用年内发放、集中于年末收回,而许多种养业或是秋后销售而要求提前还贷,或是腊月销售而要求延期还贷。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及反季节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资金由季节性需求转向常年性需求,“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信贷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 现代 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4)支农再贷款偏离支农方向

虽然支农贷款面向三农,但长期来农民贷款难的矛盾仍相当突出。

①个别信用社以信贷支农为借口,要求央行发放再贷款支持,事实上并没有用于农户贷款,而是用于补充存款下降引起的支付缺口或置换出其他高成本资金。

②农村信用社用商业贷款挤占支农贷款。农村信用社为了回避风险,追求流动性,使支农资金未能投放到农业实体,而是投向了企业以及其他的实体。

③国家公职人员和内部员工贷款屡禁不止,他们凭职业特权和人情关系挤占支农贷款。支农贷款偏离三农主旨垒大户,在服务对象上存在贷款歧视。

二、浅谈提高宁夏农村信用社支农效果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1.提高自身的业务经营能力,保证支农资金的充裕

(1)农村信用社树立人力资源意识,实施人才战略

加大人力资源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吸引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

①大力招聘人才,应抓住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矛盾,有计划地把那些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以最合理有价格吸引到农村信用社来,满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②下大气力留住人才,应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为人才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并以人本管理的理念,充分重视人才的发展需求。

③要对员工进行恰如其分的培训 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实施分层次、阶段性培训计划,使多数员工成为岗位能手,这将是一项回报迅速的短期投资。

(2)增加其他中间业务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①大力开发无风险及低风险的中间业务,重点是搞好代收、代付、代汇、代管、代存、代受、代卖等代理业务,通过培植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推动中间业务向纵深发展。

②是大力 发展 代理性和结算性中间业务,诸如担保性、服务性、融资性和衍生性中间业务,不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 农村 信用社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③借助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的开通,积极与开发银行、农发行及人险和财险公司签订全面代理业务契机,系统地开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荐农村信用社 金融 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在公众中树立全新的整体形象。

四是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要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为客户介绍业务品种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收益性,力争能够在一个网点提供存、贷、汇、兑、结算、咨询、分析等“一条龙”的整体服务,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3)国家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帮助农村信用社吸收资金

面对农民把大量资金存入其他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一现象,国家应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

(4)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促进本地农村 经济 发展的重要因素,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①要废除少数部门出台的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各单位将农业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将存款帐户设在农村信用社,并向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荐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宽资金组织和信贷服务领域。

②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信用社品牌建设、企业 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彰显生机和活力。

③是要继续降低农村信用社税收,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国家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予以补偿,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支付的保值贴息,无论当年是否亏损,都应由国家财政予以拨付,冲抵历年亏损,加速化解 历史 包袱。

2.发放支农贷款,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利率,减轻农民负担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在兼顾农村信用社盈利的基础上应突出的降低农民利息负担。

首先,要本着让利于农民的原则,实行明确的有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上应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使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户都能享受到支农再贷款的好处。制定具体的有差别的浮动幅度依据可以是农户贷款的额度大小和贷款具体用途。

其次,还要本着让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原则,采用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现行的支农再贷款利率,推行低微利率支农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比较大的盈利空间,扶持农村信用社逐步消化历史包袱,扭亏增盈,走出困境。

(2)扩大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对象与范围

农村信用社应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对象和范围。及时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引导农村信用社从支持经济发展出发,只要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项目,都应纳入支农再贷款支持的范围,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这样以来,那些在新型的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及农业合作组织便可以得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调整。

(3)制定相对灵活的支农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灵活的制定支农贷款期限规定,促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在支农再贷款期限规定上应延长期限上限,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协调。

(4)合理使用和管理支农的专项资金

①从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说,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贷款、投资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②从在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和监督方面来说,信用社对所发放的再贷款对象、条件、用途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各县人行、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资金总台帐、台帐、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了有详细内容的明细台帐,从一开始就把支农再贷款引向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运营的轨道。

3.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保证支农效果良好

(1)央行要合理的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保证支农信贷资金供应到位

央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展实际,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使用。且当农村遭受 自然 灾害时,应允许延期归还,或只还本不付息,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

(2)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要调整金融布局,彻底把农村阵地真正还给农村信用社

要进一步收缩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已逐步转向大中城市和大中企业,对农村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弱,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农村资金用于农业要求。

(4)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工作

①要摸清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为金融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②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合法的经营防范新的金融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其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已经形成的高风险贷款进行跟踪监控,并逐步化解,并严格审查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对于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彻底的帮助农

总之,宁夏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不但要通过自身的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中间业务、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支农贷款,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的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三农”,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内容摘要:本文在对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的效应进行多角度思考的基础上,指出:现有的利率改革与政策的设计目标相背离、利率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也不能解决农村信用社自身状况与其担负的历史重任极不相称等问题。本文最后提出打破垄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用社自身建设;利率改革要遵循“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原则等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 信用社 利率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健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都逐步加大。经央行批准,农村信用社作为利率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利率改革。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状况及目的

我国关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议论由来已久,农村信用社作为改革的试点率先开始实施。从2001央行下发文件选择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始,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至2004年,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进一步放宽到基准利率的2.3倍,表明农村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村利率向市场化趋势发展。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体现了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合理要求。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特性使其在农村地区起到农村资金“抽水机”的作用,农村资金的非农化造成支农资金来源日益匮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阻力。因此,这次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利率浮动这一政策优惠,让农村信用社获得一定程度的竞争优势,从而降低农村资金“非农化”的速度,促进资金的回流,提高农村资金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增强农村信用社从事农村金融服务的信心和能力。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的效应

实施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实际效果却需要进一步的理性分析。本文分别从农村信用社自身、“三农”建设、民间信贷、当地政府等方面分析利率改革的效应。

(一)对农村信用社自身的效应

利率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筹集资金能力有所提高,但作用有限。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然存款利率上升,但和民间信贷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因此,对民间游资吸引力不足,对资金需求旺盛、民间借贷活跃地区追求高利的民间游资几乎没有吸引。二是从商业银行吸引存款效果不明显。商业银行存款中活期存款部分主要是生产性流动资金(特别是沿海地区),其存款动机主要是获得便利的服务。目前农村信用社结算手段落后,难以与商业银行强大的服务功能和优良的品牌效应相抗衡,农村信用社提高存款利率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没有较大影响;而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动幅度过小、信誉较差,也难以吸引为数不多的投资性定期存款。因此,目前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对商业银行影响不明显,甚至没有影响,无法有效地遏制农村资金非农化趋势。三是相当部分存款客户不会因利率上浮而改变存款意愿。许多存款客户认为,自己选择金融机构不仅取决于利率,还会综合考虑,因而不会因利率上浮而改变存款意愿。因此,利率改革后,并没有出现存款客户群体性“大搬家”现象,且行社之间、城乡之间存款的流动性也不大。四是服务手段落后使高利率改革诱惑效力不强。在目前农村信用社结算工具等服务手段落后的情况下,靠利率上浮拉动业务的发展终究力度有限,且随着成本的上升,其资金获利空间也会逐步缩小,最突出的表现是工行和农行均能利用其结算便捷手段从沿海的广东、福建等打工人员密集的地区揽储,而农村信用社对此却无能为力。同时,对于约束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意识缺乏的农村信用社而言,利改政策还会带来经营风险增大等问题。

(二)对三农建设的效应

随着农业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其服务“三农”职能逐步被农村信用社取代,在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支农的主力军,其实也等于农村信用社已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经营。“三农”对贷款利率的需求已没有选择权,只能被动接受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但当前,农村信用社为了改善经营状况、消化历史陈欠往往利用利改政策,大幅提高贷款利率,使原本较高的实际利率更高,大幅度的贷款利率上浮不仅加重了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利率负担,不能体现出资金的互助性;而且在上浮将近2倍的贷款利率下,贷款手续依然繁琐,贷款用途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及时解决农民的资金需求,使农民的贷款需求受到抑制。这无疑会将改革成本最终转嫁到农民身上,加重了贷款农户的负担,不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发展,也违背了利率试点的初衷,最终对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对当地政府的效应

对农信社的利率改革,政府部门最大的担心是贷款利率上浮会增加经济发展成本,就县、乡政府而言,由于商业银行实施了信贷收缩战略,从基层商业银行获取贷款难度很大,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更多地要靠农信社的支持,而农信社实施利率改革无疑将增加地方资金使用的成本,削减企业获利空间,进而减少政府的预期收益,因此地方政府对农信社利率市场化改革存在一定的担忧。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利率改革与政策的设计目标相背离。“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近些年,政府对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倾斜支持。然而,多数农村信用社把利率市场化理解为利率的上浮。其原因在于:在农村,农村信用社没有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竞争,容易形成垄断价格。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已失去互助、合作的本性,无视农村市场真实的资金需求状况,不是真正以满足农村多方、多层次的资金需求为服务宗旨,而是在盈利动机的驱使下,追求高利润回报。在这种背景下,现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使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获得了更多的垄断利润,致使其商业化倾向严重了,合作性质渐渐丧失,背离了主要为“三农”服务的政策设计目标。同时,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是存贷款利率提升方向的改革,这就意味着农户贷款要支付更高成本的利息,如此利率改革显然增加了农户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农户的投资需求。显然,国家支农政策倾斜与利率改革带来的农民负担加重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利率改革没有根本遏制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流向城市的趋势,也没有根本解决“三农”发展所需的巨额廉价资金的需求矛盾。因此,当前依靠利率市场化迅速解决农村资金紧缺的局面不现实。利率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一些农村信用社是被动地接受利率改革,对利率改革试点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寻求解决资金困难的层面,甚至还沉浸于利率改革试点带来资金短暂增长的喜悦中。但这一存款增长的效应是在中央银行定向给予“特许权”的前提下获得的,而非农村信用社通过提高自身经营机制而取得。而此种“特许权”不可能长期拥有,如果农村信用社未能利用这短暂时期进行实质性改变,一旦利率市场化真正到来,商业银行又可利用自身的优势,重新夺回市场,可能会使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市场的份额急剧下降,经营更加困难,甚至会被挤出市场。

农村信用社自身状况与其担负的历史重任极不相称。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经营手段落后、业务品种单

一、自我约束能力弱的现实状况,使其离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有极大的差异,与其所担负的历史重任极不相称。首先,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治理结构残缺,经营理念陈旧,经营自主性差,离改革的要求还有极大的差异。其次,农村信用社资金定价能力低,确定利率水平带有一定的主观盲目性。第三,农村信用社经营模式单一,缺乏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手段。第四,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的监管仍停留在检查层面上,缺乏深度和广度。总之,农村信用社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作为利率改革试点的条件还不完备。

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的对策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不单纯是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利稳定的大局问题。为此,本文针对目前利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应首先从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入手,构建满足多种利率需求,不同功能和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由于农信社承担着支持“三农”的政策性任务,但在事实上又很难恢复其合作性质,因此在未来的改革中,在坚持目前的“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下,应着力建设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应打破金融垄断,允许并鼓励民间金融组织成长,有效降低农村的融资成本,满足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在上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础上,应建立合作制利率和市场化利率并行的多重利率结构体系。为了最大程度地满足当地农村资金的需要,应建立起以满足个体农户生活、个体经济组织非规模化的小额生产性资金需求的合作制利率,以及对各类农村工商业经济组织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单个企业的风险、资信状况等因素提供市场化的利率,即恢复合作制利率和实行市场化利率并行的多重利率结构体系。

加强农村信用社自身建设。只有加强自身建设,农村信用社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首先,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农信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其次,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利率定价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第三,加快金融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拓展非利差收入的来源。必须加快产品和业务创新的步伐,积极探索和发展不受利率波动影响的非利差型业务,更多的重视农村的零售金融需求,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第四,提高员工素质,改善技术条件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符合农信社业务要求,具备专门知识和经验,且具有现代金融企业所需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的合格人才从事农信社的管理和经营。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7

2010 年中央颁布的第7 个“一号文件”中就再次强调了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伴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农村中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农业银行等不断的涌现出来,农村信用社不能再像从前一样,一家独大局面。再加上农村居民对于投资渠道的不断增长,使得在未来的一些年中农村金融的竞争更加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就需要更加关注自身的改变以及怎样可以持续的在农村金融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农村信用社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深化改革,在市场定位、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不断的进行完善。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然性

(一)是应对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必然选择

目前,农村金融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其金融机构体系有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银行等,并且都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1]。在这样严峻形势下,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将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成为其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情况下,其建设的启动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而农村信用社又是农村金融多元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覆盖广泛,其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农民紧紧相连,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在金融多元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有利于减轻历史包袱

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代管关系时,被动接收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在不良资产和政策性包袱的双重重压下,经营比较困难,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只有通过各方面不断改革和创新,通过改制冲销不良贷款,以及央行各项业务等方式来减轻历史包袱,激发农村信用社的活力,提升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状况,提高风险抵御和综合竞争能力,从总根本上改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面貌。

(四)有利于增强三农服务能力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为三农提供服务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服务三农就是让农村信用社为广大农民提供有力的金融扶持,增加支农投入,最终达到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目的,以便更快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历经多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已经进入“深水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定位不准确

农村信用社要想更好的服务客户,更好的赢得利润,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应该因地制宜,确定客户群体及服务领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存在市场定位不准,偏离市场定位的问题。不少农村信用社和县级联社在农村市场没有占稳的情况下,盲目到各级城市与商业银行争贷款。但却没有预测到其中的风险,高估农村信用社对大客户风险的把控能力。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经很多年,但其法人治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一是出资人只有名义上的管理权利,内部控制失效。由于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是由原来的合作社慢慢转化为股份制农村合作社的。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历史延续下来的关联性, 其会出现不符合股份制企业的现象,由于并没有从实际上建立起破除“合作制”机制障碍的决策、监督机制等,导致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发挥并没有得到期待的效果,这就使得出资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失去效力。二是管理体制缺乏有效制衡,高管任命受上级影响[2]。这种现状导致权力功能丧失。同时,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虽然形成新型的利益共同体,但却同时拉长了管理链条,消弱了农村信用社的灵活性。这一系列问题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经营观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严重束缚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三)风险管理水平低

当前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意识还没有贯穿到每一位员工、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往往把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看作是信贷、审计等部门的事情。而且,现在部分管理人员属于业务型,重业务、轻管理,对风险管理认识不够,缺乏应对防范风险隐患的意识。

(四)缺乏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经济的不断加快,新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开拓新业务发展。员工不仅要掌握金融业务知识,还要掌握计算机和金融法律等知识。但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存在着裙带关系严重、人员结构、文化水平结构等也不合理的现象,缺乏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这直接直接影响员工工作效率,严重地制约了信用社的发展,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社增强竞争力的步伐。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优化对策

(一)明确市场定位

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要发挥自身特点,因地制宜,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匹配。确立“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四个市场定位。在“四个定位”中,三农居于首位。同时,农村信用社应该利用长期形成的营业网点覆盖优势和支农体系,进一步扩大支农贷款的覆盖面,继续巩固农村乡镇、城郊地区的小额农贷市场,并结合农业结构的趋势,支持新兴的农业设施和特色种养植农业。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城郊和市区涉及农业中小企业客户群,逐步推进符合县郊特点的中小企业贷款,有侧重、有选择的满足县郊各类经济主体发展的需求。并在银监会扶持政策的支持下,以监管约束、政策激励引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确保其支农服务定位方向不偏移,以最终实现农村农业支农与县郊贷款的有机结合。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在农村信用社管理上,应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全面取消资格股,吸收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投资者,建立不同产权模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对法人的监管更加科学化。二是明确出资人的权责分配,彻实解决好“谁出资、谁管理、谁负责”问题,形成经营权、所有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经营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确保农村信用社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其一,管理人员应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在业务拓展的同时把侧重点转移到风险管理上;其二,业务拓展前就要做好事前防范,事后要严格管理;其三,管理人员要做到自身约束自己,同时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其四,建立相互制衡机制。管理人员和员工分别进行自身约束的同时,互相进行监督等等。总之,提高风险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不断摸索不断提高。

(四)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调整员工队伍结构。打破裙带关系的队伍建设,建立优胜劣汰、定期轮岗的用人机制,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定职、定岗、定人,对达不到农信社要求的员工,进行辞退,对超额完成的员工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进一步培养适合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复合型金融人才。

(五)提高服务水平

农村信用社应更加关注农户、农村种养殖业和中小企业,实地调查它们的需求,根据客户需要创新流程、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等来稳固客户群,并扩展目标客户群,利用不断完善的结算渠道和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3],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周到的支农服务,才能使信用合作社在众多金融机构竞争中长期处于不败之地。

结语

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4]。同时,应进一步借鉴国外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建立投资主体多样化、实现形式多样化、产权结构股份化、服务“三农”、产权清晰、治理健全的小型农村社区银行,与时俱进,以便更好的服务三农,更快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摘要:伴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农村中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不断的涌现,农村信用社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应对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减轻历史包袱,增强三农服务能力。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仍面临市场定位不准确,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低,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农村信用社改革应明确市场定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以便更快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楼海淼.再论农信社深化改革对农信社管理体制的战略思考[J].浙江金融,2009(9)

[2]王飞何泫妮.农信社改革:问题和选择[J].银行家,2012(1)

[3]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8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 原因 对策

农村信用社经过十余年来的自主经营,已成为县级及县级以下区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柱。长足的发展既迎来丰硕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暴露出负面效应。不良贷款的高居不下就是高效益带来的苦果,它必将在今后一段时间给信用社经营带来困扰,它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症结所在。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

1.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他原因等三大类。借款人信用观念差、经营不善以及行政干預形成的不良贷款虽然所占比重较大,但都属于外部原因,纠改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在此不愿多议。本文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中的弊端谈谈自己的看法。

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是贷款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对新的开发项目看重的不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贷款抵押品变现率,而是习惯于对借款人业务经营效益的预测。当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出现疑虑时,发放贷款又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异地贷款、多头贷款在各信用社属普遍现象,对此缺乏有效的监控和制约手段;当意识到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果断措施又跟不上;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使贷款造成损失。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健全。从信用联社到各信用社没有一套健全、有效、快捷的风险防范章程;从领导到信贷员在观念上效益大于一切根深蒂固;从上到下缺少一整套风险监控机制。“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在一些信用社依然存在;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1]。

三是信贷人员防范风险素质低下。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尤为突出。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 “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 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贷前调查不细、走过场,贷款审查流于形式是贷款形成风险的首要原因。

2. 防范和控制不良贷款形成与增加的几点意见

依据农村信用社目前的体制及现状,要切实改变贷款风险占比高的问题,必须在不良贷款的防范和创新信贷管理机制两方面入手,着力点放在发放贷款的前期--调查、审查阶段。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必须从其产生的根源入手,以便对症下药,采取施治措施。

2.1实行岗位负责制,确保审、贷、查各施其职。

一是在制度、行政管理以及权力分配等方面真正确立审、贷、查三岗分离制。凡新发放的贷款,不论金额大小必须通过审、贷、查环节方能发放,实行各岗位层层负责制,与利益挂钩[2]。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岗位设置要本着相互监督、层层负责的精神设立。通过实行岗位负责制和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增加贷款透明度,防止徇私舞弊,确保贷款质量。

2.2贷款权限实行区域控制,与不良贷款占比挂钩

即以各经营单位的不良贷款增、减为依据,结合各信用社信贷管理人员素质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区别对待,综合确定其不同阶段的贷款审批权限。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季度或半年调整一次。

2.3实行信贷员集中办公,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用

改变信贷人员分散在家,单人调查,单人办理贷款,无人监督的粗放经营工作程序。有条件的可成立贷款管理中心,分别设立个贷部、企贷部、按揭贷款部等部门,分门别类办理贷款业务。

2.4实行抵押物现场鉴定,防止风险的形成

应对贷款抵押物实行县联社鉴定制。县联社成立鉴定小组,负责对贷款前抵押物进行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市场实际变现价值的现场鉴定。当信贷业务完成后,按季对抵押物进行价值核实,并有记录。既是对鉴定小组工作成效的记载,更是及时调整贷款管理策略的依据,防止风险的形成[3]。

2.5设立法律顾问岗,确保贷款合法有效

应在县联社一级设置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配备既懂法律,又懂金融业务的骨干为法律顾问。大额贷款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签字同意,方能正式发放。同时,对风险贷款的清收起到法律保障作用。

2.6因企施策,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

发放贷款时,应根据不同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当企业恶意套取贷款时,信贷人员及主管部门应立即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收回贷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当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影响还贷的,信贷人员及主管部门应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督促还贷;当企业出现重大信用恶化现象、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信贷人员及主管部门应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保全资产,化解风险。对贷款企业实行信贷员包企业责任制,与信贷人员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对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适时调整授信额度和风险类别。

参考文献:

[1] 沈素素.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控新降旧的思考[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3):64-67.

[2] 匡爱梅.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问题分析[J].新西部:中旬·理论,2012(4):46,51.

[3] 贾梦竹.T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分析[J].致富时代:下半月,20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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