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还款协议书

2024-04-18

调解还款协议书(共14篇)

调解还款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2、还款方式:乙方分期偿付甲方欠款,具体还款时间及数额如下:(1)年 月 日前支付 元;(2)年 月 日前支付 元;(3)年 月 日前支付 元。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

二、特别约定

1、乙方分三期偿付甲方欠款,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

2、乙方第一期偿付义务完成,甲方解除对乙方弘博热电股权的查封;

3、乙方第二期偿付义务完成,甲方解除对乙方山水名门房屋的查封;

4、乙方第三期偿付义务完成,甲方解除对乙方所有财产的冻结。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协议约定偿付甲方欠款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保全的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调解还款协议书 篇2

一、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审查机构的分析

(一) 立足法律层面,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审查主要是由审判庭担任, 突破审判和执行机构的限制。首先, 针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而言, 不管立足于何种理论, 它都是纠纷处理程序的类型, 甚至可以与诉讼程序实现平行地位。

(二) 其次, 对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目标而言, 私权争议借助诉外调解实现解决, 各个相机构都希望通过司法实现对民事法律关系的确定, 避免争执的发生。

(三) 再次, 就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主要作用来看, 实现了对法院内外纠纷的有效处理形成机制, 有效减轻诉讼案件的压力。由此可见,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隶属于审判权的范围, 本质是终止纷争, 由此可见,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隶属于审判权运行的领域。执行权的本质是注重强制性, 以权利人的立场为前提。执行权与司法确认不存在共性。而立案工作, 是审判程序的一项, 本身不进行纠纷的处理。

二、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审查范围的介绍

司法确认制度的目的是给予调解协议以强制的执行能力, 立足司法确认程序的以及执行的相互衔接来分析, 需要对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进行全面审查。一旦有违法律或者不能显示自愿的原则, 就不具备可执行性。对于形式上的可执行性, 是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主要审查范围, 允许被修正和补充。对于不具备执行性的调解协议主要体现在:首先, 相关文书没有按照规范进行书写和制作。其次, 即使按照规范进行文书的制作, 但是, 在内容方面存在不明确性, 模糊概念存在。再次, 只是规定了调解的内容, 但是执行内容不清楚。第四, 规定了明确的调解内容, 到那时, 不具备执行的条件, 不应给予司法确认。

三、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执行依据的介绍

司法确认裁定是执行的主要依据, 地位更加恰当。首先, 司法确认裁定赋予调解协议以执行权, 调解协议不具备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能力。其次, 借助司法确认的程序, 实现调解的内容变为司法确认的内容, 其裁定书有权对其可执行性进行补充。第三, 调解协议作为执行依据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根据。第四, 一旦在执行过程中要进行撤销, 那么, 撤销的是司法确认裁定。

四、对执行法院相关内容的分析

对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管辖法院, 存在诸多解释和做法, 不尽一致。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 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执行法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由调解组织所在的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不进行协议管辖、级别和专属的问题。结合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应当有出具裁定的基层法院抑或是被执行的地基层法院来执行, 不涉及协议、级别及专属管辖的问题。

五、对事后救济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 对于执行程序中,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误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违背自愿性的原则、调解尤为法律、当事人出现虚假、串通等情况, 违背相关机构的利益。在新的诉讼法中, 如果司法确认进入了执行的程序, 不执行救济的途径, 但是, 在执行中, 一旦发现错误, 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行约束, 但是, 要探讨其与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具有一定的关系。

(二) 调解司法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不具有既判力。立足法理, 司法确认案件不存在审理、判断的实体法理关系, 也就是说, 司法确认裁定没有形成裁判的积极效力, 也不具有消极效力。立足现实, 司法确认程序利益对抗不明显。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司法确认申请之后, 一旦不合法规, 裁定驳回申请, 可以借助调解的方式进行协议的变更, 形成新的协议。

(三) 对于执行中发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错误的时候, 需要进行撤销, 主要发生在如下几种情况:法院发现确认出现错误, 进行主动撤销;但是人进行出具撤销申请;案外人进行撤销的申请;相关国家机构进行撤销的申请。

(四) 针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尚不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 因此, 需要将其与救济途径进行相互协调。首先是与案外人异议制度进行有效协调;其次, 实现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配合;再次, 无效制度协议、诉请履行、变更等协议制度进行配合应用。

六、结语

综上, 司法确认程序是进行调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其程序的确认是实现调解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要对其法律性质进行分析, 全面探讨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和执行依据, 对执行的法院进行明确, 与相关救济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在具体调解执行过程中, 要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形成专业化的水准, 借助司法程序确认, 加固调解协议的效力, 为其有力执行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高微娜.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研究[D].浙江大学, 2014.

调解还款协议书 篇3

我因生意周转的需要向阚某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如果不能在三个月内还清借款,借款人则以一套90平方米的自有住宅抵偿借款。按照约定我在当时还将房屋的产权证交给了阚某。没有想到,由于经营的失误,三个月后我没有能力还清借款,阚某要求按照约定将我的住宅转归他所有。请问,我的房屋价值约20余万元,我与阚某当初订立的到期还不上借款以房屋抵债的协议有效吗?

读者左迎新

左迎新读者:

你所说的以房屋抵债的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准确地说是你们借款协议中的抵押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的没有在指定期限内还款即以房屋抵债的条款,这在法律上称为“绝押”。我国法律是不承认“绝押”的,《担保法》第40条就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法律之所以禁止“绝押”,这是由抵押权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抵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抵押物未经折价或者变价,就预先约定抵押物转移于抵押权人所有,违背了抵押权的价值权属性。另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你们以房屋抵押的约定也没有经有关部门登记,该抵押约定也不能生效。因而,无论是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看,你们在借款协议中以房屋抵债的抵押条款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文

(责编/宁克华)

还款协议书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经营需要在2012年4月10日至2013年10月17日期间分七次合计向甲方借款人民币56万元,该56万元均已转入乙方账户(账号:),多次向甲方借款总计人民币

万元(¥),即。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还款协议以供各方遵守:

1、乙方从2018年

日起,每月向甲方还款

元,直至偿清上述本金(人民币

元)止。同时,因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乙方应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有超过月还款数额还款或者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2、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2018年6月5日前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借条、借据及欠条等债权债务凭证全部做废,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以本协议所借之数额为准,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债权债务。签订本协议后,如甲方主张的借款数额大于本还款协议确定的数额,乙方无偿还之义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还款协议书 篇5

甲方(债权人):

住所:

乙方(债务人):

住所: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债权人权利顺利实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还款事项达成以下还款协议: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2、还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还款方式: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

2、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经营情况,乙方应无条件给予提供有关材料。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给甲方欠款,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逾期还款,甲方按日加收本金0.5‰的滞纳金。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1

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还款协议书 篇6

住所: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就乙方清偿甲方债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及利息确认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元(大写:整),双方约定借款利息按计算。

2、从借款之日起至今乙方未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且未支付利息,累计借款¥元,利息 ¥元(利息计至年月日),共计欠款¥元(大写:元整)。

二、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同意采用第种方案偿还甲方上述债务:

第一种:乙方同意偿还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以解决上述债务问题,但须:

1、一次性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2、在 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款项汇出。

第二种:乙方分期偿还甲方债务,具体还款时间及数额如下:

1、年月日前支付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元;。

三、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偿还欠款后,并自人民币元整(¥元)到账后双方就此笔业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

四、如乙方按约履行了本协议第二条的付款义务,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将不以该协议作为全额收款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应按逾期货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付款,甲方将保留向乙方全部欠款,即¥元(大写:)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履行期间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方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论确认调解协议程序中的问题 篇7

关键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自古以来,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其实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纠纷解决方式的演化史。①而在西方,中国的调解制度有"东方经验"、"东方之花"之美誉,中国调解纠纷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或者更早,经过几百年的演化,当代中国调解制度也日趋完善,直到2010年10月中国首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制度的又一巨大进步。

《人民调解法》第33条关于司法确认程序未加详解,该问题引起了理论界学者的广泛讨论,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法》中的这个漏洞做了补齐,并且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也对司法确认程序做了相关补正规定。本文将以《若干规定》中的条文作为研究对象,联系新《民事诉讼法》修改之相应部分,进一步阐述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的认识以及提出个人浅薄建议。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逐步探索之路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0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第八稿)"完善司法确认程序"一章中吸纳了定西法院探索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的相关改革成果。

2009年7月最高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

直至2010年颁布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中提及的司法确认,确定了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地位。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并且在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司法确认程序作为非讼特别程序规定为特别程序一章第六节第194条。至今,司法确认程序已经得到了极大地完善。

二、关于司法确认程序现行规定的相关问题

制度能否实现其目的与其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相关配套制度的衔接程度。②虽然之前相关司法解释或最高法院的意见出台较多,但所列相当陈杂,并未形成系统性规定,内部逻辑问题也出现了前后矛盾。

(一)关于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业务部门的问题

目前,立案庭办理司法确认案件是司法实践中的主要潮流。但如果司法案件一律交由立案庭办理,则会增加该业务部门的压力,也不利于案件快速、方便处理。因此,个人认为应以立案庭办理司法确认案件为主为宜,因为立案庭办理司法确认案件既能与目前多数法院的实践做法保持一致,又与立案庭主要负责形式审查的职能相符,但若由人民法庭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也可由人民法庭办理。

(二)关于司法确认的审查问题

1、审查方式的问题

关于审查方式笔者认为,由于调解的特殊性,当事人选择使用调解程序可能正是因为认为其相较于诉讼程序具有一定的隐私保护性,因此,应遵从当事人自愿原则,看当事人意愿是否愿意公开开庭进行司法确认,而不是由法院依职权确定是否开庭。

2、审查内容的问题

根据《若干规定》第6条中所作的规定中做法有待进一步探讨,如果在司法确认程序过程中对调解协议的所调事项或当事人的权利重新加以分配和定位,那么其与诉讼程序就无法区分开来。而且该做法赋予了司法确认的裁定书以既判力。如果每件司法确认案件都必须做出实质审查这显然超过了立法者的初衷。但这样的做法也存在矛盾之处,因为法官在确认司法确认案件是否存在《若干规定》第7条的不予确认的情况时,法官不可避免的需要对实体事项做审查。因此要将实体审查与形式审查完全区别开来并不容易。总而言之,司法确认程序的在审查内容的认定上十分模糊,且解决方法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裁量权,这点是不利于司法确认程序方便、快捷的处理特点的。

(三)关于司法确认案件裁定后的法律后果问题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可以总结出司法确认案件裁定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一种后果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种后果是调解协议经审查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当事人申请。对此,当事人可以有两种救济途径可供选择:一种是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组织重新对纠纷进行调解,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就有关争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然后再申请法院确认变更后的或者新达成的调解协议;第二种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于调解完结后与诉讼衔接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裁定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就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仍然应该由司法确认的审判员审理?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认为,由于法官参与司法确认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再判决,调解中的信息对审理案件的法官无疑将产生影响。这样的制度安排虽然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效率,但却很难避免法官在调解失败后的审判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调解中获得的信息。即便法律明确规定法官在审判中不得将当事人在调解中作出的让步和妥协作为不利的证据,法官在对事实也仍可能无意识地受到它们的影响。③因此不宜由原法官继续裁判,而应另行指定法官进行裁判。

三、关于司法确认程序的反思

制度内完善论者认为我们应当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同时应考虑在审判方式改革中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更好地与其他程序衔接起来。笔者认为,人民调解协议确定程序或许只是现阶段--在我国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立法者所提出的应急之策,但随着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增大,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人民素质的提升,信用度提高,这样的程序终有一天会成为虚设的制度。关于人民调解协议确定程序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又是制约着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得到真正公平公正对待和制约着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地方。又或许,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制裁方法,从而也无需再增加司法确认程序这一环节,且保护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而立法者也不必再绞尽脑汁去钻研一些程序上的制度障碍--"拆东墙补西墙了"。

注释:

①李琦:《冲突解决的理想性状和目标--对司法正义的一种理解》,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1期。

②宋朝武等著:《调解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

③廖中洪主编:《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408页至第409页。

参考文献:

[1]李琦:《冲突解决的理想性状和目标--对司法正义的一种理解》,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1期。

[2]宋朝武等著:《调解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国祚委员会民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制司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7)调解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4]廖中洪主编:《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抵押还款协议书 篇8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熊勇将前妻邱永益位于高坪区青松路碧水云天10幢2单元301号住房一套用于抵押熊勇借陈仁宪借款伍拾万元。为确保房屋抵押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履行,特定立协议如下:

一、熊勇经与前妻邱永益协商,邱永益同意将该住房用于抵押熊勇借陈仁宪借款伍拾万元,抵押期间不再产生利息及其它费用。

二、抵押期限为一年,即2014年6月

日至2015年6月

日,抵押的房屋将办理他权手续给乙方,但乙方在一年抵押期内不得过户。待熊勇在一年内还清伍拾万元借款后,甲方立即与乙方到市房管局办理解除他权手续,房屋所有权仍归原房主邱永益所有。三、一年内熊勇或邱永益仍入住该房屋,入住期内不产生租金和其它任何费用。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打扰其正常生活。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四、一年内熊勇未还清伍拾万元借款,乙方有权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过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其过户,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在场人一份,公证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

2014年6月

担保还款协议书 篇9

甲方(债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双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还款内容

1.还款事由及金额:

挪用公司现金账款约人民币,以最后双方确认为准。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需在2013 年03月31日前还清。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将 珠 作为抵押,以还清欠甲方的所有欠款。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本协议完整交还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 天内向 抵押取得抵押款偿还 甲方的所有欠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用其它方式偿还欠款及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经 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篇二:保证还款协议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担保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还款协议书

丙方自愿为甲方与银行和乙方所签定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到期无力偿还贷款,导致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丙方自愿以工资或财产为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偿。

甲方(借款人): 乙方(担保人):

丙方(保证人): 配偶:

丙方(保证人)家庭地址:

丙方(保证人)宅 电:

丙方(保证人)手 机:

丙方(保证人)单位地址: 丙方(保证人)与借款人关系:篇三:还 款 协 议 书

还 款 协 议 书

甲 方(债权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债务人): 电 话: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丙 方(担保人): 电 话: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2009年4月23日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百年至远典当2009年字第200904230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月利率为5‰,典当月综合费率为27‰,借款期限从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6月4日止。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到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尚欠甲方本金及利息 1025万元(大写:壹千零贰拾伍万元)。

对上述事实甲乙双方均无异议,鉴于上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为了能更好的进一步履行上述合同的约定,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归还甲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按照如下方式归还甲方欠款及利息 万元。

1、到 年 月 日前第一次还款 万元。

2、到 年 月

日前第二次还款 万元。

3、剩余款项在 年 月 日前还清。

4、以上款项在上述期限内按照 的利率计算利息。

第二条、担保

1、丙方认可上述乙方的全部债务,并承诺为乙方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同意将 作为乙方还款的抵押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抵押担保登记。

3、抵押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息为止。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乙方除了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返还甲方上述所欠款项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2、丙方对乙方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其他

1、甲乙双方原来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继续有效,《典当借款合同》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 方(债权人): 乙 方(债务人):

丙 方(担保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还款协议书

还款协议书

甲方:武汉南洋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孙元和

丙方:郑全进 甲乙双方基于201 0年元月20日签订的二份《借款合同》,甲方借取乙方2000万元,在借款逾期后,甲方仍然不能还款。针对还款事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特签订此还款协议:

一、甲方借取乙方的2000万元本金,自201 2年4月1 9日起仍按月利率35‰计息。此2000万元本息,甲方分三次全部还清,分别于 年 月 日偿还乙方本息 万元、于2012年 月 日偿还乙方本息 万元、余下的借款本息于2012年 月 日前全部还清。还款方式按先息后本、利随本清的方式进行。

二、在甲方未还清乙方的2000万元借款本息前,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甲方有义务配合和保障乙方参与该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具体方式是在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项目的所有的销售资金银行帐户的印鉴中加入乙方本人的印章,该印章由乙方保管和使用,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消或变更该印鉴印章,乙方退出该项目的资金管理。

三、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借款本金仍按月利率35‰

计息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将乙方的借款本息一次性全部还清。

四、丙方自愿为甲方履行上述协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在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武汉南洋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

乙 方: 丙 方:

二○一二年 月 日篇五:还款协议书(参考模板,加入保证人条款)还款协议书

订立协议的各方: 甲方: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xx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下同)。甲方按照买卖合同及乙方要求向乙方交付了所有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共计_______元整(大写:),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货款_________元整,尚未支付货款__________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__________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货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共计________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货款_________元整,尚未支付的货款_______元整。(见本协议附件:

1、付款凭证;

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2015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_________元整。(见本协议附件:

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 保证条款

为确保本协议有效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个人)作为本协议履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

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本协议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2、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调解还款协议书 篇10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生命权,即自然人活着的权利。健康权,即自然人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人格权。本案系一起由情谊行为惹出的尴尬命案,死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不过,该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韦大勇与死者赵晓明之间是否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韦大勇是否实施了直接或间接导致死者死亡的过错行为。

当事人之间共同饮酒,不属于法律行为,只是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因此他们就不存在约定的或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对于因喝酒产生的损害后果,原则上应由喝酒者自负。但是,当喝酒人已经不胜酒力时仍强行劝酒,或放任喝酒人酗酒并导致严重后果,行为人应当承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提醒和救助的义务。本案中,韦大勇作为召集人,在明知他人醉酒的情况下,仍然放任他们酗酒,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提醒和救助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该条即“过失相抵”。赵晓明对自身酒精承受度和醉酒的后果也应有基本的认识,而其无节制地饮酒,是对损害后果的放任。因此,赵晓明对自己饮酒身亡具有重大过失,应当减轻韦大勇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综合以上分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是有法可依的。

近期由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肇事案频发,这与我国盛行几千年的酒文化有很大的关系。酒文化是一种长期积累形成的文化现象,也是社会生活方式之一。传统酒文化里,喝酒喝的是“感情”:“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宁可胃里穿个洞,不让感情留条缝。”在人们眼里,一场饭局,若是没有酒,绝对是“不到位”的。喝酒不能不劝,劝酒不能不饮,似乎也是酒文化的题中之意:“会喝一两的喝二两,这样的朋友够豪爽!会喝二两的喝五两,这样的同志够贴心!会喝半斤的喝一斤,这样的哥儿们最放心!”若是遇上托人办事,或者领导、朋友劝酒,猛灌豪饮更是在所难免。如今不仅要重新定义酒文化,劝酒者也有必要反省。本案的意义在于,在民事法律与风俗习惯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法律如何既要考虑实现法的实效性的同时,又不损害民俗习惯的社会作用。

徐昌成 (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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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台

事故发生后,交警主持

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吗?

一个月前,朱某驾车时将我停放在路边的三轮摩托车和车内的几箱白酒撞翻,给我造成了12000余元的损失。经交警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朱某在15天内赔偿我的损失。但事后朱某以交警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履行。请问:该协议真的没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 张 鹏

张鹏朋友:

你好!人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类似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先答应调解尔后又反悔的纠纷,使得受损的一方获赔受阻。很多人都不清楚交警的调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你的担心不无道理,但实际上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方面,上述调解协议是双方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你们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既是一个自行协商解决的过程,协议的结果也是双方各自处分自己权利后,所形成合意的最终体现。其实质上就是已经将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转化成为合同之债。一方面,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只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才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你们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协议,其内容并不具有上述情形。另一方面,该协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限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而你们之间是按实际损失计算、彼此对事实与结果心照不宣、交警也已经释法等,表明你们的协议并不具备变更或者撤销的条件。

所以,你们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朱某应当如期履行。如其固执己见,你可以诉请法院判令其履行。

颜东岳(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

栏目管理、编辑/李建华

还款协议书模板 篇11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还款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还款协议书 篇1

甲方:钟凡凡

乙方:夏召辉

监于乙方转让甲方所在成都市五块石电器市场一楼B座东厅31号铺面,总价值21.4万元整(贰拾壹万肆仟圆),已付3.4万元(叁万肆仟圆整)下欠18万元正(拾捌万圆整),经甲、乙双方协定,于20xx年2月1日之前必须还清。(不因发生任何情况或环境的改变而影响)。

还款方式:现金。

逾期未归未完或未还清视违约,将按作违约处理。

1、违约金赔付,从9月份转让铺面至2月1日,所应得利润,误工客户资源及各方面损失,应赔偿10万元整(拾万元整)。

2、18万元(拾捌万圆)现金归还形式以铺面加钻石牌厨卫产品,原价值归还(铺面计人民币6万元整(陆万)),货应归还甲方12万(拾贰万),由甲方进行确认挑选,多退多补。

若铺面因某些原因不能归还或已由乙方转至他人,将全部以现金方式结算。

附录:客户万源王从轩所欠下4000元质量保证金,泊溪甘水平欠下货款1000元,已确认,由乙方归还,归还形式:万源为厨电产品或现金,泊溪为现金。

客户达州周善尧欠下货款4570元由乙方代为收缴后归还于甲方,或由客户自动归还。

至20xx年2月1日归还日期未到之前,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生意行为。

本协议经由双方商定起草,条款清楚,双方责任分明,具有法律保护效应,一经签定,立即生效。(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还款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自友好合作以来,截至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元(大写:),现关于该货款的清偿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同意采用第 种方案解决:

第一种:甲方同意乙方偿还人民币 元整(¥ 元)以解决上述欠款问题,但须:

1、一次性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2、在月

第二种:乙方分期偿付甲方欠款,具体还款时间及数额如下:

1、年月日前支付

2、年月日前支付

3、年月日前支付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偿还了欠款后,甲方放弃余款元的求偿权,并自人民币 整(元)到帐后双方就此笔业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

三、如乙方按约履行了本协议第一条的付款义务,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将不以该协议作为全额收款的依据。

四、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应按逾期货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付款,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全部欠款,即元(大写)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履行期间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 日年 月 日

还款协议书 篇3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甲方根据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币种)资金贷款(大写)___________整,其中(大写)____________整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___________整,现约定延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上条所列延期还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期限的利率月息______‰执行。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和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

注:

1.如主合同没有担保,本协议划去有关担保人的内容。

2.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还款协议书 篇4

经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保证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一、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贷款方借款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按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现由于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偿还。二、延期后借贷双方及保证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宜仍按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执行。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保证担保人 保证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还款协议书 篇5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丙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丁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欠甲方借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对帐,确认截止 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借款人民币 整(小计:____元)

第二条、由于乙方资金困难一直未履行该还款义务,为了保证甲方的债权能早日实现,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

1、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小计:____元)

2、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计:____元)

3、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小计:____元)

4、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借款人民币(小计:____元)

5、如果乙方有一期未按上述时间足额给付,则甲方有权就剩余借款向 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所欠借款___%的违约金。

第三条、借款的担保

1、丙方、丁方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清偿债务,丙方、丁方保证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欠款项代为偿付给甲方。

2、丙方、丁方代乙方偿还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借款后,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甲方对乙方享有的一切权利随即转移给丙方、丁方。乙方应在丙方、丁方代其偿还借款后三日内,将所欠借款本息、违约金、代偿费偿还给丙方、丁方。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四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洛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合同的生效

经甲方签字按指印,乙方、丙方和丁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

声明条款

1、甲、乙、丙、丁四方均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四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认识一致,均无异议。

2、甲、乙、丙、丁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

x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丙方(保证人)丁方(保证人)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保证还款协议书 篇12

乙方(担保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还款协议书

丙方自愿为甲方与银行和乙方所签定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到期无力偿还贷款,导致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丙方自愿以工资或财产为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偿。

甲方(借款人):乙方(担保人):

丙方(保证人):配偶:

丙方(保证人)家庭地址:

丙方(保证人)宅电:

丙方(保证人)手机:

丙方(保证人)单位地址:

借款还款协议书 篇13

借款人(乙方):;

现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甲方借款。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偿还借款或欠款,具体还款计划看附则。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借条凭证及本协议妥善保管,在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款项后一起交还乙方。

第四条、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乙方主动偿还借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到期债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偿还全部

债务,并按借款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分期还款协议书 篇14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甲方承建乙方筹建的青岛市市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乙方拖欠甲方工程款一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欠甲方工程款相关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乙方欠甲方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3012419.29元(其中:工程款793633.18;损失费1705378.5;质保金468192.61;诉讼费、评估费25215+0),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还款在确保诚信的基础上还款人民币240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第二条、由于乙方资金困难一直未履行该还款义务,为了保证甲方的债权能早日实现,甲、乙双方就该欠款还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分三次还款,乙方第一次还款时间与数额:20xx年12月30日前还工程款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以实际到甲方账户为准),乙方第二次还款时间与数额:20xx年12月30日前还工程款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以实际到甲方账户为准),乙方第三次还款时间与数额:20xx年12月30日前还工程款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以实际到甲方账户为准)。

2、如果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还款,只要发生一次超过七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判决数额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欠款数额,并按日支付判决数额0.5%的违约金,并付判决数额利息。

3、乙方已经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4、本协议还款数额包含[20xx]青民一终字第655号判决书及青岛市市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项目内容。其中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场区路面(室外)、排水沟及消防管网、强弱电若仍存在工程欠款,则均由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双方已谈妥协议价款(240万)中支付。

5、本协议还款时乙方必须支付现金或支票(不包括承兑支票),不得以物抵债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还款。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按原判决执行,乙方一次性付清原判决工程款及本协议第二条2款约定的违约金和利息。本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关于青岛市市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的工程纠纷再无争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有关司法机关,向乙方主张青岛市市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中判决款项。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附:还款签证一份

:年月日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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