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2024-04-29

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精选8篇)

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篇1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管理者收购

一、国企改革的原因

(一)国有企业效率低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不仅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大面积的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

(二)所有者缺位

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而经营权则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中国人民全体作为一个总体的概念没有办法来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所以只能由中国政府,也就是国务院来履行出资者职能,行使所有权。国务院也必须委托各个部委、省市等来代理行使职能,最终各部委、省市也只能委托其他的自然人来代行所有权并进行经营管理。在这种多级委托代理条件下,由于“人人所有,人人没有”,“人人享有权利,人人不尽义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来真正努力经营好自己所管理的企业。

(三)出资人和管理者利益不同

对于企业的投资人或所有者来说,企业的利润最终以投资收益的形式为其占有,投资行为的效用最大化可以简单化为利润最大化。而经理人员只是资产的经营者,经营者的收入不等于企业盈利,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意味着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因此,经理人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不足,有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如果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完整,其可能会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来扩大其权力基础,提高自己在同行中的地位;或通过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达到个人享受的目的;或者通过增加或多报成本的方式侵蚀企业利润。

(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企改革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现象为: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例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国企作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主体,置身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不断调整治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市场化是国企改革的中心目标。国企要实现市场化的目标,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而投资主体多元化、股东多样化是良好治理结构的前提,这就要求对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简称为“国企改制”。国企改制的成果之一是“上市”,上市反过来有助于固化改制的成果,但上市并不是改制的唯一目标。

三、国企改革的实践问题

(一)证券市场效率问题

将国企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这是国企改革的重要路径。境外证券市场有严密的法律和规则,运作经验也比较成熟。而基于承载国企改革与解困的历史使命,国内证券市场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缺陷,再加上不法分子的推波助澜,以及各方经验的欠缺,证券市场逐渐失信于人,各类问题最终彻底暴露。目前,证监会制定了系统的解决方案: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国资委制定相关文件,限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最低持股比例,确保国家对某些行业的控制。作为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证券市场效率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准确评价国企市场价值和经营业绩,并采取期权等手段有效激励国企高管人员。

(二)管理层收购问题

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管理者既是买家又是卖家,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发生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MBO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融资收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收购标的价一般都远远超出收购主体的支付能力,管理层往往只能够支付起收购价格中很小的一部分,其中的差额就要通过融资来解决,因此融资能否成功是整个收购能否进行和成功的关键。然而在我国,一方面由于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完成MBO所需要控制的股权数量和动用的资金金额都很大;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管理层的收入相对较低,也导致了收购所需的资金缺口非常巨大,也就难免出现非法融资的现象。所以管理层收购中定价问题是关键,我们一方面要完善证券市场,使的证券的价格可以准确地反映资产状况,避免资产贱卖;另一方面,完善管理层收购的中介机构,由规范的中介机构来操作国有资产的买卖,而且要在规范的交易场所内进行。

(三)管理机制和制度问题

国企改制有助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做好做强企业的基础,但绝不能保证企业做强、做大。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激发企业组织的动力和活力,调动企业各层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的重中之重,是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家一直在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目标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这在市场化企业看来的基本常识,在国企改制之前简直比登天都难;职工身份问题是个症结,根本谈不上人员的市场化配置,造成冗员多而人才少。改制无疑是个最好的契机,使得“三项制度改革”有了突破口,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也有了起步点。国企要在改制的同时,顺势而为地开展人事改革,搭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董事会的功能,加强监督,打造职业经理人,和谐地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职工身份转化问题。由于国企传统机制制度的起点不高,改革的成绩也就更加显著。

(四)垄断行业改革问题

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中央企业。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新的厂商,同时加强监管,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深化改革,放开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参与市场竞争。尚未进行实体性体制改革的铁道、某些城市的公用事业等,则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必须和政府加强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安全、环保、普遍服务等监管,也要加强对价格的监管,以维护公众的正当权益。

(五)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仍然太多,主要是地方中小企业太多,他们仍然大量活动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很难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一般认为,国有企业在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效益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领域有优势。因此,今后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就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而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把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

参考文献:

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篇2

一、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思路要创新

思路指导过程,过程决定结果。国有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实现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控风险为目标,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为重点,健全审计机制,改进方式方法, 就应该逐步实现审计组织体制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 审计关口从事后监督向过程控制转变, 审计功能从查错防弊向价值管理转变, 审计重点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 审计方法从传统的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远程在线审计相结合转变的“五个转变”,确保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二、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改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向中高速换挡, 经济结构从失衡到优化再平衡, 宏观政策保持定力,消化前期刺激政策,从总量宽松、粗放刺激转向总量稳定、结构优化。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国中铁出台了 《中国中铁全面深化企业改革指导意见》, 提出了16 项改革工程, 内部审计工作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以此为鉴,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改革应从职能定位、 资源整合、监督机制、工作重点、工作方式、问题整改、工作评价等方面着手,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

(一)明确审计职能定位。 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 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或者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相比之下,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多从属于企业高管层,审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难以保证,这就可能使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受高管层意志和看法的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导致审计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这就要求我们对审计职能定位进行改革。 可参照英美等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或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的做法,改变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体制, 使其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分管,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规划、年度任务、问题整改等重要审计工作情况, 直接接受董事会的指导和管理。

(二)推动审计资源整合。 目前,中国中铁共有42 家二级企业,524 家三级企业,247 家四级及以下企业,3 300多个在建项目,管理层级多、管理链条长、点多线长、高度分散。 而中国中铁现有专职审计人员只有768 人, 而且大多集中在母子公司两级, 三级以下单位审计人员数量很少, 远远不能满足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繁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其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往往也面临这种尴尬的局面。 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国有企业一方面要增加审计力量, 另一方面要对企业内部监督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大监督格局。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的国有企业及其二级企业可以考虑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实行联席办公, 三级企业的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实行合署办公。同时,推动审计资源整合, 还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将经济、法律、工程、信息等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吸纳到审计队伍中来, 优化审计队伍专业、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审计队伍。

(三)改变审计监督机制。 目前,国有企业各类监督资源分散,效率不高,形不成合力, 严重影响了企业监督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要在实现审计和监察机构联动的基础上, 进一步整合国有企业其他监督资源, 构建 “大监督”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财务监督、法律监督、监事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以及督导巡视监督的协同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今后,国有企业开展的领导班子巡视、领导人员日常履职巡视、 工程项目巡视中发现的管理问题, 要及时移交审计部门进一步审计, 审计部门对领导人员的审计结果要及时通报干部管理部门,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资产损失和违法违纪问题, 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察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追究责任,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制约有力的大监督体系。

(四)改革审计工作重点。 多年来,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存在着例行化、一般化、表面化问题,与国有企业重点工作不合拍, 这是审计工作改革中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 强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关键领域、重要风险的专项审计;三是要抓住重点难点,加强物资采购、劳务分包、财经纪律执行、工程项目绩效、问题资产、融资担保、困难企业、领导人员年薪收入等突出问题审计; 四是要适应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要求,加强境外资产、合资、参股企业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审计。 要把审计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 资产聚集等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重点单位、 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上来,针对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严肃执纪问责,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管理提升。

(五)转变审计工作方式。 目前,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普遍存在着监督执纪能力不强的问题, 主要原因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往往是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许多我们经过内部审计的单位和项目,根本经不起外部审计。 因此,要转变现行的内部审计方式, 重点是在坚持“层级管理、下审一级”原则基础上,积极探索“隔层审计”“交叉审计”和“委外审计”,克服“内部人审计内部人”的弊端。 通过审计方式的改革,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 使企业内部审计真正能够促进企业各项制度严起来,纪律挺起来。同时,要勤于思考,寻求审计工作方法的突破创新。 在工作上,要做到“三个突破”,即突破常规理念、突破常规问题、突破常规方式。 在学习上,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老带新,以审代培,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要把学习作为发展的动力,善读、善观、善思、善写,活学活用,理论联系实际,转变审计理念,查找问题要精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六)跟踪审计问题整改。 目前,国有企业审计成果的运用不充分、 问题监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相当突出。 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 就是内部审计部门失职;督促了不整改,就是被审计部门单位领导渎职。 企业审计工作改革要成功, 就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力度, 要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单位责任,实行“对账销号”整改。 按照制度未完善的不放过、资金未追回的不放过、责任未落实的不放过、 整改未见效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源头整改三个层面,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审计,实现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充分发挥审计的预警、预防、控制功能,促进企业管理提升。

(七)严格审计工作评价。 建立完善的审计工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是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方面。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也要解决尽职不尽职一个样、解决不解决问题一个样的现象,通过构建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审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要对审计项目实行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 对积极探索和创新审计工作,对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 有效维护企业利益、挽回企业损失的审计部门和有关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督促整改,特别是经过审计后仍然暴露出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审计部门和有关人员要实行追溯问责,进一步激励和督促审计人员勤勉尽责履职。

当前,国内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形势相当严峻,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内部审计工作显得特别重要,深入推进审计工作改革的意义特别重大。 我们要坚持生产经营与审计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落实,消除企业管理中的隐患,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志娟.腐败治理、政府问责与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2013,(6).

[2]邹东方.内部审计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J].中国审计,2014,(14).

[3]徐宇宁.把审计监督挺在法纪监督前面[J].中国审计,2015,(13).

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篇3

一、过去历次国企改革的追溯

在过去的历次国有企业改革中,始终围绕一个问题展开的,那就是企业管理问题,认为国有企业之所以乏力,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包括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所以过去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总是从管理入手的。第一次改革是承包制,政府核定利润指标,想让企业自主经营,结果是企业经营负盈不负亏、虚盈实亏,经营者追求眼前利益,有的甚至承包期造假帐、虚列利润,轰轰烈烈得奖金。承包期结束后往往出现严重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第二次改革是认为国有企业的“婆婆”政府管得太多,于是,各级政府层层下放权利,有些地区纷纷宣布无直管企业,政企实行分开,结果“婆婆”取消了,企业并没活,企业并没有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道路。其原因还是因为没有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企业没人监管,经营者一个人说了算,结果一些企业不但没有搞活,反而成为政府无人管,职工管不了,企业成了穷庙富方丈,职工不发工资找政府,政府还得收拾“旧山河”。第三次是所谓的“公司制”改造,有些地区简单的把厂改为公司,把厂长改为董事长(总经理),有的从国有企业资本中,赠予经营者和职工部分股权,把厂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所谓董事会、监事会,实质上是国有股东缺位,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又出现了内部人控制局面,无人监督,国有股权无人行使,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出现这样一次次的困惑,根源在于,一是企业的產权不明晰,改革没有从产权制度入手;二是国有出资人缺位。一方面政府多头管理,行政部门好象都在管理国有企业,实质上谁也不是政府的出资人代理。国有股东无实体性代理人,这样,国有股东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缺位,既不能真正意义上行使国有出资人权利,又无法对经营者行施监督,企业形成内部人控制,造成企业的大量违规行为和经营者腐败行为。这种又越位又缺位的状况不可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尤其是大量全资国有企业,形不成互相监督的治理结构,企业必然乏力。四是企业经营者不是股东选择的,而是政府管理部门用行政手段任命的,所以,经营者对领导负责而不对企业(股东)负责的现象是必然的。如果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主体,总是不明确,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简单的在“两权”分离上做文章,越分离越像一个人的“头”和“身子”分得越远,越不像一个完整的人。十六大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列为今后二十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八大任务之一,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由管理制度改革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飞跃,也可以说是一次由国有资产管理到国有资本运营的重大飞跃。

二、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

1.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从管理资产到经营资本新机制

十六大已明确建立中央、省、地市各级政府分别行使出资人权利的管理体制,同时要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行使权利的程序及方式,重新划分国有企业管辖范围,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本经营——出资企业新体制。明确国有股东出资人地位,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进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其他股东一样按“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形成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机构——出资企业,管理资产——经营资本——经营资产(法人资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资分开,政企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新机制。

2.明晰产权,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

国有企业的产权清晰指的是政府的最终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和职工(个人)所有权明晰,还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出资人明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界定产权归属实现政企分开。

产权清晰是产权制度的基础,是国有企业改革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之一。在国有企业过去的改革历程中,“产权清晰”的问题,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产权不清晰,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事实上缺位,进而使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经营效益下降问题、企业组织和运行机制落后问题等未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因此,产权不清晰,出资人缺位,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经营者手中,是导致国有企业一系列问题的根源。

3.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实现国有资本有所为有所不为

过去国有资产(指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布在大大小小企业和各行各业,几乎无所不包,经过多次的改革,特别是地县级地区,中小企业基本实现了转制走向民营化,有的旗县实现了无国有企业。但就国家和省地级,特别是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存量和国有资产分布还相当广泛,必须加快这些企业的改革改造。首先要对国有企业性质进行分类,对完全竞争性企业应通过一次性拍卖、兼并、破产等多种形式转为民营化,除涉及国防、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重要产业外,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利益的产业,如交通、能源、供水、供电等,也可以在国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前提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先向国家主要投入,见效后逐步减持或退出,优化配置国有资本,调整产业结构和国有资本结构,进而促进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使国有资本在“进”、“退”中有顺畅的流动。目前,我国国内提供产权交易的资本市场主要是主板市场和B股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并没有放开和搞活。要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就应该放开、搞活场外交易,实现产权交易的多途径和多层次,同时,强化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和建设,使其在产权流动中实现阳光贸易、阳光交易。

4.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法人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即股本多元化。一股独大,一个股东说了算。必然形不成有效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结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对一些基础性、公益性产业一般国有股权不宜超过51%,相对控股为宜,有些企业不必控股的也可参股,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一样按出资比例选派董事、监事,股东通过法律程序行使权利并享有权益。

5.建立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是改革经营者选聘制度。改革经营者由组织任命的体制,完全由股东自主选择聘任,把企业和经营者推向市场。这样既能保证经营者对企业负责(也可以说向股权负责),又能有利于职业经理阶层的形成和自由流动(选择企业)。二是建立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首先要确立人力资本的价值,树立管理也是资本这样的理念。一个人的管理能力与货币资本、实物资本同样是资本要素的组成部分。只有树立这样的理念,才能充分体现经营者的地位、作用及报酬,才能理解美国一些企业一个CEO一年的年薪达1.7亿元是怎么回事。经营者的贡献就是企业效益,经营者的报酬就是应根据企业的效益来确定,年薪制是现行国际国内企业的主要形式。这就需要首先改变过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观念,允许或鼓励经营者的收入超过工人的几倍、几十倍都是可能的。如企业经营不善,经营者就受罚,甚至被股东解聘、淘汰、下岗。三是允许和鼓励经营者持股,或将经营者的年薪按一定比例转为股权,还可对经营者实行期股和期权奖励,把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捆在一起,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篇4

[摘要] 产权结构多元化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又有利于企业分散经营风险,同时从体制上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本文从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改革现状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的意义出发,对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实现途径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 国有企业 产权结构 多元化

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而产权结构多元化是发展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既有利于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又有利于企业分散经营风险,同时从体制上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产权结构多元化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

一、产权及其相关理论

产权,就是对财产的权利,即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包括狭义所有权(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这样一组权利束。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含义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变迁而发展和变化。

产权结构是指拥有财产权利的不同投资者(所有者)的经济关系及其组织形式。企业产权结构分两种模式:一种是一元化产权结构,即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是一元的;另一种是多元化产权结构,即企业的投资主体不止一个,是多元的。产权多元化是指由诸多要素所有者将其产权分解组合之后形成的产权集合。从现代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只有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才能使产权清晰,使企业充满活力。

二、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改革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施两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阶段。目前虽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向着产权结构多元化发展,但是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局面并没有完全改变,国有企业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表现在:

1.产权主体单一,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改制后的许多国有企业虽然吸纳了一些其他投资主体,但国家一般要占51%以上的股权,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绝对控股地位,才能在国民经济中起到控制、支配作用。

2.产权不清,人格虚化,政企不分。仅从法律形式上看,国有企业产权主体是明确的,即属于国家所有。但在现实的管理过程中,作为产权主体应有的许多职能却被人为地分解并分属于政府不同部门进行管理,由此造成了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政企不分”问题。同时,由于国有资产隶属关系不同,由某一行业或某一地方政府管理,这些管理一般也都应用行政手段,使国有企业的资产在行政体系内接受监督,这样国有企业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经营效率低下,负债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国有产权覆盖面过宽,战线过长。在公有制越公越大越好的指导下,国有企业曾经几乎覆盖了社会生产和经营的所有行业,形成了无所不在和无所不包的庞大局面。这样国有资产过于分散、涉及面过广,不能集中力量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利用效率低下。

三、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的意义

在单一的产权结构下,国有企业不可能摆脱行政干预,产权就无法真正清晰,权责难以分明,机制不能搞活。国有企业只有实行产权结构多元化,才能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改变沿袭了多年的国有独资企业模式,真正成为有竞争力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最终实现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1.产权结构多元化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公司运作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在股权多元化的条件下实行两权分离,从而有利于形成高效运作的企业经营机制。国有企业应该引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大力发展混合制经济,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分散化,经营机制灵活的目标,为构建科学合理的企业法人结构奠定基础。

2.产权结构多元化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国有企业实施产权结构多元化调整,企业内部各利益主体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最终脱离政府直接管控,实现政企分开。

3.产权结构多元化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通过吸收其他主体进入国有企业,按市场规律运作,建立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借社会资源盘活国有资产,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国家可以在同样的资本下分配更多社会资本,集中力量发展那些属于自然垄断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以发挥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主导作用。

四、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实现途径

一般来说,具有不同产业属性的企业,其产权结构多元化方式各不相同。从社会经济体制总体出发,将企业分为竞争性企业和非竞争性企业,对这两种不同企业实施不同改革。

1.竞争性企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对于竞争性企业,任何投资主体都可以进入,没有政策性或产业障碍,当多元投资主体进入

就可以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1)实行国退民进。即国有产权退出企业,民间资本进入企业。按照进入主体划分,有以下几种:

①吸收非国有企业法人投资主体。主要包括个体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非国有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公有企业如股份制企业收购国有企业或购买国有企业股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国有企业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日益发展壮大,其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等都呈现出明显的优势,这样国有企业可以同时吸收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成果,重新盘活国有资产,为企业经营管理注入更多活力。

②管理层收购(MBO)。即由本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企业一定数量的股票成为企业股东,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通过这种方式国有资产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经营者,由于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对企业的特殊感情,在产权转让后企业更有可能获得成功,更符合国家实行产权多元化的初衷。同时,也有利于中国职业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对经理层有较好的长期激励作用。

③吸收个人投资或收购。主要包括本企业职工和企业外人员购买公司的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吸引企业外的人员进行个人投资。这样不仅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而且在企业内部可以构建企业产权和利益一致的“共同体平台”,同时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投资氛围,人们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经营起到大众监督作用。④吸收社会资金或机构资金。如社会保障金、保险资金以及一些机构投资基金的进入,一方面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

(2)实行债权转股权。将企业一定数量的债务按一定的价格标准折算为企业的股权,并通过契约的方式由债权方(企业或金融机构)拥有,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变为产权关系,这样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

(3)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这是对上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规定每年不仅优先分得股息,还可以参加红利分配,国家不再直接委派管理人员参与日常管理,只委派国有资产代表进行独立监督。这样代表国有股股东行使的职责和权利清晰明了,所得股息可以用于进行其他宏观调控;同时,它将国有股转化为一种不流通的有价证券的前提下相对地提高了其他性质产权的比重,从而改变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现状,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2.非竞争性企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对于非竞争性企业,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自然垄断的、社会公益的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既要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又要保证企业的特殊性不至于危害公众利益,并且不会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除了国防军事工业性质的国有企业外,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可以实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借鉴国际经验,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黄金股”控股制度。“黄金股”不代表任何财产权利,持有股东既没有投票权、股票收益权,又不能用来担保戓抵押,但“黄金股”的股东(一般为政府)掌握着企业一些重大经营决策中的“一票否决权”,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使政府对特殊性质的企业实现控制,又可以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这种制度以英国电信为典型。

(2)国有民营。国有民营可以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排除产权结构一元化,形成多元化的产权制度。经营权的非国有化,可以解决由于所有权国有化而带来的产权一元化和企业缺乏活力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如日本的国铁及法国航空公司就是国有民营的典型。

正如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的那样,产权制度的优劣决定了经济绩效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组织结构的效率、决定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决定了权责利关系的配置,等等。

总的说来,应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产权改革应该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或者叫做中心问题。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绝对不可能绕开产权改革这一本质问题。与其回避问题多走弯路,何不昂首挺胸坦然面对?

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具体途径

1.坚持市场化原则。这里谈到的市场化原则,是指以市场为配制产权的基本手段的产权配置方式,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决定来配置产权。从十四大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市场作为配制资源的基础,已经在整个经济领域内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具体到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上,却差强人意。原因就是我们对经济规律的把握还不透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只是将制度(也包括产权)看作是上层建筑,没有把它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事实上,产权也是资源,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既然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配置产权的基本作用。

2.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允许鼓励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让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向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转变,形成一种利益相互交织的局面,从而增加企业活力。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形成多种利益主体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企业治理机制,进一步解决国有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减少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交易成本。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壮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和领域,提高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降低国有资本的投资风险,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企业改组、联合、并购等都可以通过市场化的产权交易方式来实现。市场成为真正影响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讲到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主体独立化、产权主体资本化,不可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它的实践途径。要实现以上三个改革措施,自然而然地就会引出产权交易的市场化这个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以较小的“交易成本”促进产权改革,市场是最佳的选择。虽然市场会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缺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市场具有自动配置资源、引导资源向经济效益较好处流动的功能,从而实现产权配置的较高的经济效益。

4.国有企业应有清晰的产权边界和独立行使权利的产权主体,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条是针对依然存在的国企政企不分的问题提出的。政企不分,是几十年来一直困扰国企改革的问题,根本原因,就是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是独立的主体,一直受政府的控制。可以提出这样一条改革思路:使国有企业成为具有在法律上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政府不得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事务进行干预,政府的有关部门如国资委只负责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审查。真正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保证企业的活力和自主性。

5.国有企业的各种金融资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经营性要素加以对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进行增产评估,争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这一点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产权观念的革新。以前,产权仅仅是被理解为所有权,一谈到国企产权问题,人们很自然地想到国家所有权直至国家所有制上去。那是计划经济时代客观的经济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现在,我们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的内涵和外延也应该拓展。产权,除了所有权之外,还应该包括收益权,如果不理解到并将其应用,那就叫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情,会让国有资产遭受隐性的损失。

6.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贯彻的力度。任何改革的成功实施,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同样也需要较好的外部条件,这就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法律法规,既要有宏观层面上的、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法规,也要有微观层面上的法律法规。这里的法律法规必须注意要有实践上的操作性、目标上的针对性、内容上的时效性。

7.必须立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目的是使国有企业提高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好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地位、维护好企业职工的福利、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做到这些,最终的落脚点都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资。只有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自身有实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才能实现。

总体说来,现在国有企业改革应该进入产权改革阶段,事实上,这些年来也是这么做的。只要实现了着实有效的产权改革,国有企业一定会迸发出强

整体上市的意义和作用

为什么对整体上市这一方式各方面都给予了肯定和支持?整体上市这一变革到底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我认为,整体上市对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整体上市有利于国有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关于整体上市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认为有必要强调的是,我们应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我国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公有制

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历史课题。为此,必须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形式,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这个问题不解决,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公有制为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谈不上。从国际上看,大面积搞好国有企业的国家不多,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有搞得比较好的,公认比较成功的是新加坡国有的淡马锡投资公司。成立于1974年的淡马锡投资公司是新加坡政府全资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以控股方式管理着20多家国有企业,包括新加坡航空公司、新加坡电信集团、新加坡科技集团、新加坡能源公司、港务局集团等。淡马锡投资公司管理的国有企业无一亏损,普遍经营良好,30多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超过18%,被誉为“淡马锡模式”。芬兰、瑞典的国有企业经营的也不错。从这些国家搞好国有企业的做法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也是可以搞好的,关键是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必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必须充满活力和具有竞争力。

(二)整体上市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和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

股份制与证券市场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股份制的发展离不开证券市场的完善,股份制的发展又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

第一,整体上市可以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我国企业在采取资产剥离的方式包装上市时,母公司大多是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没有通过股份制改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又大多存在着国有股权比重过大的问题,许多人习惯称之为“一股独大”,再加上股权分置,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一致,造成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极不规范的财产关系和利益关系,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留下了极大隐患。前几年我国股市普遍存在的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屡屡披露的上市公司违规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或拆借资金、控股股东违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都可以从分拆上市中找到体制性原因。母公司整体上市后,这类问题产生的体制性原因可以得到较好解决,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有了较好的微观基础。

第二,整体上市可以减少不公正的关联交易。不公正的关联交易过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痼疾。不少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转移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企业整体上市后,大股东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等转移上市公司利益的动机将不复存在,这将有利于消除过多的关联交易,并使企业的价值和利润得到更好体现。

第三,整体上市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国际资本市场的经验表明,大盘蓝筹股是股市稳定发展的基础。大盘蓝筹股的表现往往决定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大盘蓝筹股是美国资本市场主板市场的主流,占全部市值的70%。这些蓝筹股长期增长,有稳定的收益,股价被操纵的可能性较小,对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企业整体上市特别是优质大型企业整体上市还有利于大型投资机构进入主板市场并享有更大的运作空间,改善市场运行的基础,为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创造条件。

第四,整体上市有利于提升整个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估值溢价。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2005《企业竞争力报告》,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还不如规模以上企业非上市部分资产的质量。到2006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12.2万亿元,净资产3.6万亿元,实现销售收入8.1万亿元,实现利润7500亿元。同时,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A股)的资产总额为2.6万亿元,净资产0.7万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9万亿元,利润4000亿元。大量优质资产通过整体上市注入股市,无疑将会大幅提升中国股市的内在价值。

(三)整体上市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整体上市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而且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发展。

第一,整体上市可以使企业筹集到大量发展资金。证券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是帮助企业筹集资金。股市是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和重要形式,相当于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上市融资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企业整体上市,由于发行规模大,可以募集到更多资金。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通过IPO融资达1249亿港币,在A股市场融资406亿元。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整体上市变成“圈钱”的捷径。中央企业一定要讲究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第二,整体上市有利于企业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并购重组是企业尽快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并购重组,企业可以增加股东价值,实现规模经济,实施竞争战略,加快技术进步,参与全球竞争等。正因为如此,国际上许多大公司都十分注重并购重组。过去10年中全球并购总额达到23.6万亿美元,2006年创历史新高,达到3.7万亿美元。2003年11月,国资委组建第一年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署联合召开的国际性会议就是“企业并购重组高峰论坛”,可见国资委对并购重组是很重视的。企业间的并购重组离不开证券市场,相当一部分并购重组是通过股票买卖或股权置换来完成的,联想集团收购IBM公司个人电脑业务就是通过6亿美元现金加6.5亿美元股票完成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实现整体上市有利于集团层面的并购重组。这种巨额跨国并购没有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是很难实施的。

第三,整体上市有利于提高企业集团的控制力。近年来,美国学者保罗·托马斯的《执行力》一书在我国特别是企业界风靡一时。执行力离不开控制力。如果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不能进行有效控制,集团公司从上到下的执行力从何而来?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集而不团”的问题不在少数,即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控制不力,应该由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的权限没有集中起来,集团公司的决策不能得到有效实施,这是影响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更好发展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来说,职能部门或事业部制+分公司的模式比较有利,即集团公司层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条件的整体上市,下面公司大多是分公司。研究跨国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看出,股权多元化主要指集团公司这一层面,并非层层多元化,许多跨国公司的二级公司形式上是子公司,但实际上内部是按分公司进行管理,采取子公司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对外投资和经营的需要。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在集团公司下面有不少上市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上市公司有自己的公司治理,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只能按照出资额行使权利,如果集团公司下面的二级三级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甚至是上市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或者集团公司可能会越权干预上市的合法权益。借助于整体上市,集团公司可以调整权限划分,理顺内部关系,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和一体化管理水平。

第四,整体上市有利于企业内外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证券市场的又一基本功能,也是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一个基本要求。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可以实现产权的流转、重组和融合,一方面可以进入更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和领域,转换企业的经营业务,保持企业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握有强大的现金流,有的年份买卖企业高达100多起,这是近几十年来GE能够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整体上市实现内部业务、组织、品牌、文化等方面的重整,使公司发展和竞争能力在整体上有一个质的飞跃。受分拆上市的制约,不少大企业所属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现象,有的企业内部上下游产品供应链断裂,主营业务被分割。以整体上市为契机可以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同业竞争和产品链断裂等问题。武钢股份通过整体上市,原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断裂的产品链得到整合,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更加完善,为武钢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五,整体上市可以促进企业走向国际化经营。整体上市特别是到境外上市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还有利于企业通过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跨国重组,在全球配置资源,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经营国际化是一汽集团确定的今后几年的战略目标之一。国资委多次强调,到2010年中央企业要减少到80-100家,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我理解,这30-50家企业应属于跨国公司。一汽集团按销售收入已经进入世界500强,但离经营国际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离跨国公司的标

准即按在国外建的企业和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衡量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汽集团应善于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经营国际化,并尽快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四)整体上市有利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和防范金融风险。

国有企业改革浅谈 篇5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足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未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在中国近30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一个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传统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不是独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这种“条条”与“块块”的双重领导之下。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统得过多,管的过死,国有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导致企业和职工缺乏经营和生产积极性,企业缺乏活力。

(二)内部体制不合理

1、产权不清。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劳动者。国有企业的职工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又是一般生产者。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每个人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企业的资产,而由政府代表他们统一行使这种权利,但政府部门众多,都能行使部分所有权,却无人对企业财产承担经济责任。这种事实上的产权代表多样化等于是没有代表,结果造成传统国有企业产权虚置。造成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从而在企业内部也就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所有权的制约机构。

2、责权利相分离。传统国有企业所有权被政府各部门分割行使,企业缺乏相应的自主权。企业职工的职责是提供劳动,权力是获得工资并享受企业提供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作为企业经营者的厂长经理的权力是组织生产,企业盈亏与自己无关,他们的奋斗目标又往往是多重的,不仅要尽可能完成国家任务,还要为企业的职工谋取福利,更重要的是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一部分企业领导千方百计争取进入政府部门,掌握更大的权力。这就造成了责权利相分离,造成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平均主义。

3、组织机构设置行政化。每个企业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由政府委派或任命行政官员担任,按行政级别获取报酬,享受政治待遇和其他待遇。在企业内部,除设置生

产经营性机构外,还设置于上级各领导部门相对应的机构,作为贯彻上级各部门指示的组织机构。

(三)社会负担沉重

由于产权不清,吃大锅饭,因此国有企业普遍承担着办学校、医院、安置就业、离退休人员开支管理等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任务,有的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职工人数占总人数的20﹪以上,富余人员高达企业职工总数的60﹪,企业社会负担沉重。

(四)垄断组织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大企业多为多为国有企业,主要涉及我国的电信、电力、民航、铁路、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上,这些产业涉及国家命脉和关键发展,有关社会的安定团结,居民生活的稳定,因此国有企业都是一家独大,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力,没有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去,企业改革步伐滞后,需要建立和完善现在公司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70年代后期开始,先后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1984年,主导方针为“放权让利”,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经营自主权),并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利润分成、调整国家与“国营”(后改为“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第二阶段:1984—1986年,主导方针是“利改税”,即由国家以税收形式从企业收取以前的“利润”,力求用行政措施影响企业经营,引入市场调节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第三阶段:1987—1991年,力倡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后者适用于中小企业),以求在不触动所有制的情况下,以契约的方式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第四阶段:1992—1994年,着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目的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赋予企业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并在部分企业试点推行“利税分流”与股份制改造。

(五)第五阶段:1994—1996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求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7后,政府推广股份制改造,希望使企业的劳动者同时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产分配相结合。一方面解决企业聚集资本,弥补投资主体单一的不足,另一方面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以求国企及时脱困。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思考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

(一)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要求,紧紧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的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的通道。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

(二)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健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

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和针对性。

(四)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一是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强化投资管理。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引导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表率。大力开展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的新技术研发,切实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篇6

班级:学号:

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只相当于政府行政机关的一个附属机构,是一个“生产车间”,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有企业根本谈不上经营自主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破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禁锢,提出要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进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

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办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使国有企业看到差距,激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按照这些要求,改革的重点从搞好每个国有企业转变为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格局开始形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体制性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提出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在国有企业逐步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市场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通过深化改革和机制转换 国有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不断完善,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逐步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国有企业主动去认识市场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努力按照市场规律去经营发展。经过30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地方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从国有独资改制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64.2%。一大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A股市场的1500多家上市公司中,含有国有股份的上市公司有1100多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正在形成。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锅饭”、“铁交椅”已被打破,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

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国有企业的社会定位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承担的办学校、办医院、安排就业等许多社会职能已经剥离,企业负担大大减轻。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显示出很强的实力,涌现出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行业排头兵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要力量。通过战略性调整重组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搞好每一个国有企业不可能,也不现实,必须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调整重组,一批国有中小企业实现了有序退出,国有企业数量大幅减少,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25.4万户,到2007年减少到11.51万户。但国有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91万亿元,到2007年增长到35.48万亿元。对4900多户历史遗留的长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亏损额和亏损面大大降低,促进了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以中央企业为例,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等行业的企业户数仅占全部中央企业的25%,但资产总额占到75%,实现利润占到80%。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30年来,体制的不断变革和机制的不断创新,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激发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面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激烈竞争,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屡创新高。2002-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200亿元,年均增长33.7%;上缴税金从6794亿元增长到15700亿元,年均增长18.2%。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4.79万亿元,年均增长15.71%;销售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9.84万亿元,年均增长23.97%;实现利润从2405.5亿元增加到9968.5亿元,年均增长32.89%;上缴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8303.2亿元,年均增长23.29%;总资产报酬率从4.9%提高到8.3%,净资产收益率从4.3%提高到11.9%。这5年,中央企业平均每年资产总额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增加1000亿元。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43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26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19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32家、20家和13家。在2007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6家,比2002年增加10家。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30年,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循序渐进并不断深入的过程。实践证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必须坚持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新体制,转

变机制,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而绝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全盘私有化的国有企业改革之路。应该说,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路,继续沿着这条道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一定能够搞好,国有经济一定能够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试论国有企业职称改革 篇7

一、职务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回顾

所谓职称是指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 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或学识、智慧、才能的综合反映。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解放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末,此阶段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度,主要特点是以学术、技术水平为授予和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一旦授予,终生享有。

第二阶段从1977年1983年,此阶段实行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职称实际上成为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待遇挂钩。

第三阶段从1986年到现在,此阶段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94年,国务院明确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国又逐步建立实施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务聘任制度的功能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和企业发展,落实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职务聘任制度促进了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随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完善,职称评审的重点已经从注重学历、资历等条件转移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不仅要求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具有实际技术水平和能力,而且还要在岗位上做出实绩,这就促使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撰写技术论文,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在职称评审中,对评审标准和评审条件严格把握,科学全面地评价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大大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

(二)职务聘任制度增强了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实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使广大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公正评价, 激发他们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推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国有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他管理工作的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增强了企业各种活动的实效。

三、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趋于过时

目前的职称评审核准条件与市场经济对人才的评价标准存在冲突。现行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过于刻板生硬,对职称外语水平的要求对某些行业、专业或者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导致可操作性不够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以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限制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评审条件缺乏可操作性

国有企业现行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都比较笼统, 存在着“两软”、“两硬”现象,即学术、资历比较“硬”而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比较“软”。这种笼统的评审条件操作起来弹性大, 难于把握,引发一系列问题:一是某些企业擅自降低评审标准、放宽评审条件,私自扩大评审范围,使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技能与所评职称不尽相符;二是评价标准过于重视学术和资历的倾向,使假学历、伪造资历问题屡禁不止。

(三)聘后不能进行规范化管理

多年来,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任职资格的评审上,而忽视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聘前聘后一个样,干好干坏一样,忽视了自己职责的履行,导致了以下现象:一是因人设岗,有岗无责;二是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化, 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挫伤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过分追求职称晋升导致“铁职称”现象突出

目前,国有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以追求各种福利和待遇为目的等待职称晋升,而不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这些使国有企业内部出现“铁职称”现象:企业在职称上只能高聘、不能低聘,只能续聘、不能解聘。上级虽然在解决“铁职称”的问题上有一些政策规定,但由于这种现象已经蔚然成风,改革措施难以开展,导致“职称热”继续升温。

四、完善职务聘任制度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务聘任制度实施现状,2007年我国人事部门在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职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我国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体系。在当前,在这一总体思路的指导下,结合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走出认识误区,确立对职务聘任制度的正确认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科学术革命的突飞猛进,人力资源因素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日益突出。职务聘任制具有人才评价和激励功,因此必将成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因此当前的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必须摆脱终身制、福利制,客观看待当前出现的诸如“取消说”、“淡化说”的观念,把改革重点职务聘任制的建设和完善上来,让职称真正能客观反映、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

(二)与单位聘用制度相适应,深化职务聘任制度改革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从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上还不能适应国际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发挥职称的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提高职称评聘的质量,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学习,帮助企业开发人才,用好人才,稳住人才;同时,尝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适应,按照“按需设岗, 按岗聘任, 签订聘约, 优胜劣汰”的要求,科学设岗,严格考核, 全面推行聘约管理,切实解决职务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

(三)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国有企业应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 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要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宜, 不搞“一刀切”。

(四)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是指把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分开,即实行“双轨制”。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和规模,确立起各有特点的技术职称体系,真正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量化标准,强化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坚持岗位聘任、竞争聘任、职权利一致的原则,鼓励公平竞争。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 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出了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大职称改革工作投入,进行职改工作队伍建设

市场经济赋予职称评审工作以新的内容,使职称评审朝着与科技发展和知识经济相配套的方向发展。国有企业应把整个职称制度改革纳入人才资源开发战略中来抓,从人才资源和产业开发的最佳结合的需要上抓职称改革工作队伍的基础建设。国有企业应配备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纪律严明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从事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工作。尤其要注重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经验,及时对职改队伍的专业知识储备进行补充和更新,以过硬的自身素质保证职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和各项配套改革的逐渐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聘任程序和考核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职称改革体系,使各类人才真正能够实现按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公开竞聘上岗,使职称改革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王俊:对新形势下铁路企业职称改革工作的探讨[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2]、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Z], 2003.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篇8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至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受让宗数合计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受让金额合计1749亿元,占交易总额的66%。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总的考虑如下: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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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

四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要加快研究制订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没有变。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分类考核,国资委正在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我们将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

要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正在研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本文摘自2014年《求是》杂志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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