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制定正确的教育规则

2024-04-24

怎么样制定正确的教育规则(共5篇)

怎么样制定正确的教育规则 篇1

父母应谨慎思考合乎逻辑、公正、有效的管教方式,例如,规定孩子在出去玩耍前,必须先做完功课,但在冬天,天黑得较快,等孩子做完功课时,天色已经太暗,不适合出去玩耍,这时父母是否应该适度地调整规则?又例如,对于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孩子,某项特别的规则适用于第一个孩子,却未必适用于第二个孩子。

另外,我们必须确定我们所制定的规则很清楚,一旦父母未制定清楚的规则,孩子便无所适从。例如,有时在叫孩子“打扫”时,他可能不明白为什么要那样做,也许他对“干净”的理解与我们不同,所以他可能回答我们:“妈!我已经把发霉的面包丢掉了!”或当我们告诉哥哥“要对妹妹好一点”时,我们想传达的意思是,要哥哥把心爱的玩具让给妹妹玩,但哥哥的`解读却是:“我也没有打她啊!”由此可见,明确传达意思才能达到和孩子有效的沟通,这可以避免孩子对规则出现猜测或误解的情况。

在制定规则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孩子是否有能力处理我们的期望。当我们的期望最后变成孩子要分步骤才能完成的任务时,明显可知,我们的规则不实用。孩子也许还太小,无法将我们要求的工作一次完成,例如,在整理凌乱的房间时,四年级的孩子懂得运用组织能力,有秩序地把房间整理干净,但一年级的孩子却得听妈妈的指示,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整理。因此,在制定规则时,务必要符合孩子的年龄与发展阶段。

怎么样制定正确的教育规则 篇2

1、一周半的孩子脾气倔强怎么教育

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干,去摸,去想,父母尽可能为孩子提供活动机会,创造活动环境。不一味地要求孩子按照成人的模式行动,当孩子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设想,做了一件从来未做过的事,父母应积极支持,及时赞许。发扬家庭民主,给孩子更多的发言权。注重与孩子的精神交流。每个孩子都渴望得到成人的理解,父母应学会经常听听孩子的意见。

2、倔强的含义

同“倔强”,性格刚直不屈,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不为外力所改变。按照自己的脾气,不听别人的指导来做事。 但有时也做贬义词来用。折叠作“倔强,强硬执拗,不屈于人。汉 桓宽《盐铁论・论功》:”z 尉佗 {倔强倨敖,自称老夫。“唐 李肇《唐国史补》卷上:”是时 刘元佐 在 大梁 ,倔强难制。“《红楼梦》第九九回:” 薛蟠 因伊倔强,将酒照脸泼去。“亦作”倔强“晋 左思《魏都赋》:”假倔强而攘臂。“清 顾炎武《王徵君潢具舟城西同楚二沙门小坐栅洪桥下》诗:” 楚 虽三户存,其人故倔强。“

3、一周半的孩子脾气倔强的原因

孩子脾气暴躁一般有几种原因,一种是青春叛逆期的到来,这个多处于孩子10到16岁阶段;另一种是父母脾气不好,缺乏好的引导和示范;还有一种,便是孩子患有多动症。 多动儿童不仅表现为脾气暴躁,还表现为坐不住,小动作多,任性冲动,和周边的人处不好关系。对待多动儿童,我们一定要及早发现,到专业的机构进行测评,确认孩子是否为多动儿童。

逆反心理和脾气倔强的概述

1、孩子从小学进入中学,生理上发生剧烈变化,心理上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表现在成人感、独立感的增强、产生认识自己、塑造自己的需要,及情绪”闭锁症“等方面。少年从自己的身体变化意识到自己不再是孩子,而是大人,对父母的反复叮咛、包办代替感到厌烦,他们常常喜欢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对父母的话不仅不太听得进去,有时还会有意无意地顶撞父母。

2、从心理角度来看,孩子在小学时注意力和兴趣主要集中于自身以外的周围世界,而到中学,他们把目光开始转向自己,从外貌、性格特点到别人难以察觉的内心世界,都要自我审视,生活中往往崇拜一些偶像,如电影明星、体育明星和歌星。小学儿童对父母往往无话不谈、无事不说,心中的`喜怒哀乐皆可在脸上显现,到了青少年时期,随语言能力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控制情绪的能力也大大提高,孩子开始学会如何恰当地表达情绪和控制感情。

如何应对孩子青春期的逆反心理

1、其实我们做家长的如果应对青春期的孩子,说简单也简单,就难可有也有些难度。就是跟孩子相处的时候,不妨你也模仿孩子一下,比如当你发现孩子抽烟,你可以故意装作喝醉多,然后守着孩子稍微失态一下,让孩子来照顾你,这时候孩子在照顾你的同时从内心会有成就感,然后找个机会守着孩子检讨自己,然后说自己受罪不了说,还让孩子看了自己的笑话。

规则制定者散文 篇3

有一儿时挚友, 好象棋。 少时曾获各类棋赛奖励无数。 闻其曾三连败于一女子,先拜其为师,后娶其为妻,传为佳话。

久别重逢, 问及详情, 他哀叹说, 棋还可以这样下。 第一局, 原本胜利在望, 她马突然改走“目”字。因为是千里马。兵还可以来回走。说是特种兵。我措手不及, 输了。 第二局, 我以雷霆之势, 端掉她的马和兵,还是输了, 因为别人的象可以过河, 说是飞象。棋谱上都有飞象的说法。 她的炮隔两子还可以打。因为是远程火炮。她的车可以拐弯。还说哪有车不能拐弯的道理?第三局,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打掉她的车, 马, 炮, 兵, 象。结果还是输了。 她居然用我的`士,干掉我的将。还说这是开局时就选好的卧底。关键时刻启动,发出致命一击。

我说, 这不符合规则。 “嘿嘿, 我就是规则的制定者”。 旁边一美貌女子满脸坏笑的说。 朋友脸现尴尬, 介绍说,这是我老婆。

用正确逻辑制定营销计划 篇4

营销,从组织架构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对内等同于站在社会角度看人的问题,对外等同于站在自然人的角度看社会的问题。哲学是被无数次实践检验过了的总结,在其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只需要理解使用而并不需要过多的质疑。

道家哲学认为,人之于社会和社会之于人的矛盾解决方法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无我”。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两者的方向却是完全相悖的。社会需要每个人的自我牺牲以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人需要保全自我,通过更多地占有社会资源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同时扮演了双重身份,对内需要员工的自我牺牲精神,对外需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完全的“无我”便没有了企业本身,儒家中庸哲学提出的“致中和”就是相对保证了双方的存在。以战略高度统领三大计划

营销计划的地位在企业中相当于战略计划,而市场计划、行政计划则相当于战术计划。营销计划需要考虑的是企业的中、长期步骤。社会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即所谓“牵一发动全身”,营销计划就必须考虑企业内部与外部市场的可承受度。内部的行政执行计划和外部市场计划可承受度的对象都是人,主要元素都是成本,但这两方面对人和成本的估算方法是有很大区别的。营销计划的对象是制定者自己,是自己要实现的梦想,而市场计划和行政计划的对象都是除自己外的其他人。

制定营销计划必须重视逻辑性

营销计划的制定是“站在今天看明天”,以目前的收益和总资产来憧憬未来的收益。因此,营销计划的关键是被使用逻辑的正确性,而对其必需的成本做约略的估算。营销计划的制定者必须知道的是,任何事物只存在正反之分,并无对错之分。之所以产生对错,是因为制定计划者本身的认识不足,为了达到正向目的,建立了为反向发展服务的支架平台。而为了达到反向目的,却建立了为正向发展服务的支架平台,这样,原本无对错的事物就产生对错之分了。因此,营销计划的制定者必须具备很强的逻辑性和分析解构能力,这也就是哲学的本质。行政执行计划离不开企业文化

行政执行计划,是企业为配合营销计划,在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中最大可能地降低人员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方案。思想是成本最低同时又是成本最高的工具,成功地塑造企业文化是行政计划的主要任务。行政计划是企业站在社会的角度看问题的计划,它的特征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抽象的是阶段企业文化的养成,具体的是实现企业文化所需要的步骤,这就需要很明确地执行计划和很明确的成本预算。企业文化的实现也可以看成儒家和道家“愚民”思想的实

现。所谓“愚民”,并非是把员工变成傻瓜,而是用教育的方法尽可能地使所有员工都往同一目标努力。

市场执行计划把未知变成可控

市场执行计划,是为确保企业销售行为的顺利开展的决定性的辅助计划。它必须对产品的特征进行严格的定义(称为定位);它必须先行就企业产品定位对未来销售部门需要接触的对象进行灌输;它必须随时监控已展开销售的市场,把握并运用各种工具以修正目标群体与产品定位不符的感受;它必须为企业找到下一个新市场,这个新市场可以是对原有市场的深度开发,也可以是其他区域市场的开辟。

然后,把这些行为所需要的成本最大可能地明细化,使企业能够把未知尽可能地变成可控。

计划分开做效率大提高

目前,多数中小企业把营销计划与市场计划、行政计划合并起来制定,这虽然能使总体营销战略更容易地通过日常计划来实现,但也容易使问题变得复杂化,也容易被过多的因素纠缠而导致很长时间内确定不了计划或者因计划太粗而无法贯彻落实。以哲学的方法看清需要被解决问题的本质特征,把本该分开的计划分开做,实际上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将增强计划本身的可被执行度。

制定完善法规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 篇5

一、《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三章中“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的规定无法可依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权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律第三条第二款还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施行”。以上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作为政府令只是规章,其制定的前提是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其规定的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无法可依。建议修改为:“……逾期不拆除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五条关于违法行为人承担拆除违法建筑的费用的规定无法可依XXX区城建监察队伍自1984年成立以来,依法拆除了上百万平方米违章建筑,但从未向违建人收缴过拆除费用。即使在给当事人的自拆通知书上注明其应承担的费用,实际工作中仍无法操作。一是《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而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拆除违法建筑的费用的规定不在有关法律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因此《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没有法律依据;二是《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因此收缴拆除费用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是很难操作到位的。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照什么法律、法规追缴拆除费用呢?

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条所确定的适用范围不够明确,容易造成执法管理上的“盲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XX城区范围。”XXX区地处城郊结合部,至今仍有很多集体土地,那里的人们仍不同程度的保留着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设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仍为江苏省《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随着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以后,原乡、镇依照上述条例享有的行政执法权因改为街道后而丧失。区城建监察大队合并到行政执法局以后,按照规定只能在“城区范围”执法,这就使农村地区成为行政执法管理的“盲区”。近年来,农村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特别是有不少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擅自将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给外来人员、私营业主建居住房、出租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和厂房。一些建房人受河西地区征地拆迁获得补偿的影响,纷纷抢建房屋建筑,以求在今后的拆迁中获得高额补偿,并非实际利用所建房屋发展生产。因此,这些房屋大多是未经规划和用地许可、没有正规建筑设计、由无施工资质的土建队伍偷工减料所建的简易房,建设过程中履出工伤事故,工程质量根本没有保障。如果让这些地方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工作的盲区,后果将不堪设想。建议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条改为“本办法适用于XX市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栖霞区和XXX区范围。”

上一篇:英语教学对策下一篇:四六级经验交流会会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