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2024-05-02

重庆自考本科报名入口(精选4篇)

重庆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篇1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山东自考本科报名入口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021年4月山东成人自考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考试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和证书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4月山东自学考试考试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护理学(本)、公安管理学(本)等委托开考专业,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限行业在职人员报考。

2、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021年4月山东自考怎么缴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2021年4月北京自考报名入口 篇2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4月北京自考报名入口,希望大家喜欢!

2021年4月北京自考报名入口

1、http://zikao.bjeea.cn/

2、2021年4月北京自考报名入口将于3月1日9时至9日17时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自考首页(网址为:zikao.bjeea.cn)进行报考。

2021年4月北京自考报考流程

1、考生进入“自考业务大厅”(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考生登录“个人中心”的.方式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邮箱)和密码的登录方式。“北京通APP”L3级以上用户二维码免密登录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关于新增扫码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功能的通知”)。

辽宁自考本科报名条件是什么 篇3

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辽宁自考本科报名条件是什么,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辽宁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该学历的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辽宁自考本科专业的`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

2、药学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重庆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篇4

申请学士学位

凡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考本科第一科合格起到最后一科合格不超过四年。

2、各科考试成绩平均65分以上。

3、参加市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http://degree.cqedu.cn)。

4、拿到毕业证后一年之内申请。

5、毕业论文成绩优良(80分以上)。

6、必须参加重庆工商大学组织的重庆市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等

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成绩合格。

请符合条件者带身份证、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重庆市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验以上六种原件,交一套复印件),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重庆工商大学自考办报名,报名时交学位审批费、证书费等共计180元。学位申请文件可见附件。

报名时间:注意重庆工商大学自考办网站通知

报名地点:重庆工商大学自考办

联系电话:62769128

自考办网址:zikao.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自考办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学位文件

重庆工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国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重庆市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和自学考试本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通过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以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授予的学士学位分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七类。我校成人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类别,按《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工商大[2007]22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做好学位授予工作,对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位的授予必须坚持政治、学术标准,坚持科学态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我校成人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章学位评定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第五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经批准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秘书组,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授予条件和标准,把握相关专业的教育质量,认真审核申请者的外语、计算机、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对申请者逐一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工作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2、秘书组(设在成人教育学院)是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处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接受申请者的报名,汇总上报申请者的学位材料,整理学位档案。

(3)办理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学位工作有关事宜。

第三章学士学位条件与要求

第六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七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及至专科起点两年半、三年制本科)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方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在学习期间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其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80分(良好)及其以上。

3、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方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1、学完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在学期间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及其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80分(良好)及其以上。

3、从本科段第一门课程考试到全部考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其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年。

4、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对外语、计算机能力须同时达到以下两个要求:

(1)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2)参加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重庆考区)”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I级考试合格。

合作办学的省外点学生,必须通过当地省(市)级教委组织的在指定学校参考的对应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参加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和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必须在本校(或指定学校)报名、考试。凡不在本校(或指定学校)报名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在学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2、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品行考核不合格者。

3、有受过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4、高中起点成人教育本科毕业在本科阶段学习期间累计有六门次及其以上课程、专升本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本科阶段学习期间累计有四门次及其以上课程补考或重修记录者。

第十二条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有效期间内申请学士学位经审

查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因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品行考核不合格”,第三款内容未获得学士学位授资格者,若在学期间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绩”者,毕业时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其“突出表现”或“突出成绩”的具体规定按《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工商大[2007]2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审议

第十四条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审议程序

1、由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本人申请学位。符合条件者,毕业时向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逐一认真审核每位申请者,按照工作程序填报推荐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秘书处(教务处)提供下列材料:

(1)本专业、年级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质量情况总结。

(2)毕业生德、智、体综合考试的情况。

(3)毕业生成绩总表。

(4)学生的学籍档案记录。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成绩评定材料。

3、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在每年5月、11月召开会议,初审并上报推荐材料。

第十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对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授位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报市学位办审核批准后,再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十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于每年6月,12月对列入学士学位获得

者的名单进行逐个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校学士学位委员会秘书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注明学位获得者就读学校、办学形式、所学专业、学制年限等内容。

第十七条每年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报市学位办备案。

第五章学士学位证书的领取与颁发

第十八条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学位委员会会议决定,领取和颁发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学位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于2008年6月22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教务处和成人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重庆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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