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等婚姻习俗与性爱心理教育的文化心理学探析

2024-04-16

闹洞房等婚姻习俗与性爱心理教育的文化心理学探析(共1篇)

闹洞房等婚姻习俗与性爱心理教育的文化心理学探析 篇1

张海钟 张安旺

(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社会心理研究中心,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全国许多地方的婚姻习俗中遗留着原始社会性启蒙教育的痕迹。甘肃也有许多地方的婚姻风俗中,至今遗留着这些痕迹。比如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的闹洞房习俗,就有性启蒙教育的象征意义;这是因为原始先民性禁忌,造成少年一代在成长过程中,难以理解婚姻的实际意义,而且,由于结婚年龄比较下,不懂得结婚后男女性的性生活的程序,需要通过某种仪式来启发其性意识,以便夫妻尽快明白结婚后,需要性生活才能生育后代。而且告诉新婚姻夫妻,性生活是美妙和快乐的。

关键词:婚姻;习俗;性;启蒙;教育

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性的禁忌以及因此而形成的婚姻仪式,男女双方要想结为夫妻,必须通过一些列的复杂程序,包括结婚仪式上复杂程序,这些程序逐步演变为婚姻习俗。世界各类文化中,都有相似而相异的婚姻习俗。中国传统的婚姻风俗有很多讲究,点喜日子、接亲、拜见亲人、闹洞房、三天回门等这些很热闹、很讲究的习俗都与性有关系。中国人是很避讳性话题的,但是结婚最不能避讳的就是性,核心也是性。聪明的祖先们就围绕性想出了很多生动、文雅又很科学的办法,这些办法就变成了大家乐于遵守的风俗。但这些习俗多半与性紧密联系,有些习俗带有强烈的性启蒙教育意义。本文试图通过甘肃部分地区婚姻习俗的考察,分析某些习俗中的性教育的象征意义。

一、闹洞房等婚姻习俗的田野工作与语言描述

为了考察甘肃部分地区婚姻习俗,我们到白银、定西等市县,参加了两次婚礼,认真观察记录了婚姻习俗。甘肃许多地方的婚姻习俗中的主要程序包括[2]:

(一)点喜日,避开新娘经期:请风水先生选个黄道吉日作为结婚的日子,叫做“点喜日子”。一般由男方找当地最有名的风水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测算出最好的结婚吉日。家里人要给先生拿些烟酒点心以示谢意。“喜日子”点好后,婆家人委托媒人拿些礼品到女方家里送日子。如果女方家里接了这个日子,那大喜的日子就定了。如果女方家里把日子退回来了,那说明这个日子有问题,不好,需要重新点。那有什么问题呢?不是不吉利,主要是这个日子恰好与女孩子的经期重合了。这时候,男方家长就要带着礼品再次请风水先生点日子。风水先生这次点的日子,肯定要比上次的推后或提前15天左右。经期这些极度敏感的问题人们是不能直白的去问的,于是就用这种很吉祥的方法把这个棘手的问题解决了。媒人再把新的喜日子送去,娘家人就会接下来的。如果还是不接这个喜日子,如此反复几次,那就是娘家人有其他想法了。

(二)闹洞房,同房前“热身”:想一想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今天晚上要肌肤相亲,零距离接触,那是多么尴尬。尽管新娘子走之前,姑姑要告诉她一些规矩,尤其是入洞房后的规矩,还要给姑娘看“压箱底”,也就是几副用不同材质,好些的是象牙,差点的是竹子什么的刻的“黄色图片”,让新娘子有个基本的心理准备。入洞房后,新郎的亲戚朋友去闹,让新人做各种亲密的、隐讳的但是指向性很明确的动作。把新娘子新郎官的陌生感、羞涩感打消。为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做好铺垫。这是众人共同参与的“前戏”。闹洞房主要看新娘子,既不能很痛快地答应做节目,也不能僵持着坚决不做,要拿捏好分寸。

闹洞房时,“三天无大小”,无论新郎是长辈还是晚辈,均可逾越礼法,肆意地开玩笑,污言秽语随便说,如要求新郎新娘点烟、当众接吻或用席子捆卷要求自行解开等等,尤其是新郎的父母亲都难以幸免,有肆无忌惮的恶作剧,如给新郎父母“扣高帽子”或给脸上摸锅底灰甚至鞋油;闹洞房是宾客的特殊权利,无论闹得怎样过分,主家都得耐着性子忍受,一旦某家新婚之时没有闹房之人,便断定这家人肯定不与其他人家来往,将被全村人所鄙视;主家不但不讨厌,反以宾客的闹为荣,这无形助长了闹房者的兴致,以致越闹越过分;当问起民众闹洞房的作用或意义在哪儿,他们都说不上来,只是说闹着玩。闹洞房的历史能够追溯到汉代,普通民众当然不会知道这一点;闹洞房的主要对象是新娘,新郎只是个不可或缺的附属的“点缀品”而已。

(三)三天回门,新娘“疗伤”:新娘子在结婚的第三天,要由她的弟弟或者哥哥把新娘子接回去住三天。然后再由新郎去接回来。表面的意思是说,新娘子从小在父母身边,这次离家后,怕想念家人,所以要回去看看父母。其实,幕后的原因是:新娘子在那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部分都是处女。都知道,处女初夜时,处女膜损伤,比较疼痛。新郎官正是青春勃发的时候,再不懂得怜香惜玉,大家担心新娘子受不了,所以,把新娘子以想念父母的名义接回去“疗伤”是也。时代发展到今天,风俗后面的这些真实原因都不存在了。别说女方的经期,您说新郎官结婚之前还有什么不知道的,也许已经当了几次准爸爸了。所以,点日子也很少找风水先生了,尤其在城市,大都是定五一、十一、元旦这样的好日子。闹洞房的实际意义也没有了。有一个青年结婚,提前悄悄告诉弟兄,老婆已经4个月身孕了,弟兄们要手下留情。

二、闹洞房的历史溯源及其性色彩臆说

《中国传统婚姻中“闹洞房”的习俗及性色彩》[2]作者认为,中国传统婚姻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它通常要经过提亲、订婚、迎娶出嫁、闹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一高潮。旧时,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闹洞房”、“闹新房”。闹洞房习俗看似简单,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从影响的范围来说,可谓遍及全国各地;从存在的时间来看,则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现代仍流行不辍。先秦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中国民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

新人入洞房前,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就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诸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说,“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关于闹房来历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闹洞房首先在北方出现,而者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骠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世界上有些落后的民族以自残和被虐来表明男人资格,甚至拿猎取到的人头作为信物求偶,恐怕同出一义。闹洞房在古代保留了这一原始习俗。

三、西方和阿拉伯世界的闹东方习俗举隅

闹洞房虽然在我国随处可见,但这并不是我国的“特产”,它是个带有世界性的风俗,在野蛮部落中,自不消说,就是已入文明之域的国家,还可见到它的残迹。如在Ceo· Markun的《欧美淫业史》第二篇第六章描述中古时代法国结婚的一种风俗:„„在结婚的日子,也有闹新房的举动。他们以为站在窗边,或敲墙壁,并且看新夫妇的同衾共枕是很好玩的。再者,某日文杂志在描述日本信浓植科郡西船山村的婚礼一节中写道:婚礼毕后,新夫妇上床时,村中少年群集,将新夫妇之衣,剥得一丝不挂。于是高呼新相公、新娘娘,似有莫大欢乐。而新妇怕羞,每有隐匿啜泣者。[11] 古希伯来人(巴勒斯坦地区)对男女婚前的性行为持双重标准,要求女子在婚前保守贞操,新娘必须是处女,但对新郎却不问其处男与否。如果发现女子在婚前有越轨行为,处罚非常严厉——用石头打死。在一些民族中还有婚前性自由的习俗,如古代的色雷斯人、克尔特人,近代印度许多土著居民、太平洋地区的岛民、印第安人、东南亚、非洲一些民族和我国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等。在这些民族中,男女青年在结婚之前都享有性自由,有的地方甚至为这种性自由提供合法场地。[12]

三、米德的跨文化心理学研究及其启示

“唯文化论”思想的代表人物玛格丽特·米德于1925—1926年只身前往太平洋上的萨摩亚群岛,与岛上的一群青春期少女度过了九个月,着重考察她们青春期间的心理特征。这次开创性的实地工作的成果便是其处女作《萨摩亚人的成年》(1928年)。1926年,她到美国自然史博物馆任职,对太平洋上的土著人展开进一步的田野调查,先后考察了马努斯群岛和巴厘岛上的土著文化,最终写成《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1936)„„米德在萨摩亚夜以继日地专门观察了50多名当地少女(13—20岁)在所谓人生的过渡时期的心理状态。在对这些观察结果做出概括之前,她首先问道:“使我们的青少年骚动不宁的青春期危机究竟归咎于青春期本身的特性,还是归咎于我们西方的文明?在不同的条件下,青春期的到来是否会呈现完全不同的景象?”米德发现:“在萨摩亚,青春期的青年男女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危机或压抑,相反她们却有条不紊地发展了一系列日趋成熟的兴趣和行为,姑娘们的头脑不因任何冲突所烦恼,不因任何哲理所迷茫,也不因任何不着边际的雄心大志所忧心忡忡,惶惶不可终日。”对萨摩亚姑娘来说,青春期并不是一段不可避免的精神及感情的苦难时期,也不是生命历程中充满理想主义、反叛和各种压力的时期。

萨摩亚姑娘和我们这些被称为“开化时代”的人在青春期心理的差异,根本原因在于两种文明的不同。萨摩亚姑娘之所以能够十分容易地、十分顺利地度过西方人所认为的那种青春期难关或危机期,主要应归结于萨摩亚文明的种种特征:

1、普遍的随和性:没有人蒙受信仰的磨难,也没有人为了某种特别的目的而殊死搏斗;有许多替代途径可以解决人与人之间偶尔出现的不睦;

2、并不像西方那样在信仰上,道德价值上、职业上、恋爱方式上存在着多种选择途径,整个人生历程都是既定的,个人无需选择;

3、没有精神病患者,儿童的早年环境中存在着某种有利于保持精神平衡的因素,大人对儿童没有严格的要求,专一的感情;

4、萨摩亚人缺乏专门化的感情,尤其是缺乏专门化的两性感情,这主要由于萨摩亚社会存在着复杂的家户关系;

5、萨摩亚人不禁锢关于性和生死的知识,少年们即直接或间接的掌握了这方面的详尽知识。他们把性看成是一种目的,而不是一种手段。性的价值就在于性行为本身,任何用性来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束缚在一起的企图都为人们所鄙视;并认识到性吸引实质上是不受个人感情因素左右的;

6、萨摩亚人并不把工作和娱乐截然分开,从不认为工作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令人生厌,或仅仅看成是大人的事情;他们不把娱乐看作是人人欲享的活动,或儿童的主要兴趣所在;

7、萨摩亚没有一种在生活中进行重大选择的压力,不管是学习、工作,还是性活动或结婚,人们都没有紧迫的时间感。可以看出,米德在对萨摩亚少女的青春期心理考察中,不时流露出卢梭式的对“高贵的野蛮人”的赞赏。同时她也指出了西方文明的高度发达所付出的精神代价。西方人在青春期发生了心理危机,这要归咎于西方文明对青少年所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归咎于社会变迁、归咎于教育制度的弊端。[19]

五、闹洞房习俗与图腾崇拜、原始禁忌的关系

弗洛伊德在其《图腾与禁忌》一书中,说到自己与弗雷泽关于禁忌的观点有相似之处,于是他就引用了弗雷泽的一段话“禁忌是出自一种人类最原始也是保留最长久的害怕本能——对超自然力的恐惧,为什么隐藏于人类心理深处的本能还需要法律来加强控制。人类并不需要经过立法程序才开始吃喝,才能将手远离烈火。人类吃、喝和躲避烈火纯粹是一种自然状态而不必藉助任何外力或法律;法律只是禁止人们去做本能所喜好的事,至于对那些那些自然禁止的事,法律的禁止将显得多余可笑。(例如立法禁止人们用手去抓火),基于此,我们可以很自然的假设,法律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常常是人们在本质上具有触犯倾向的行为。因为,倘若没有此种触犯倾向则自然没有此种犯罪行为,既然没有此种犯罪行为,那么法律的规定岂不是无的放矢?依此推演,法律的所以禁止乱伦,我们不难推出人类的本能中必然具有此种倾向。因为,法律的所以禁止实是由于文明人认为此种自然本能满足的结果将破坏社会的公共道德和秩序而促成。(Frazer,1910)”。[20]所以“性”乃人类的一种本能,各类禁忌、法律或社会规范对人类“性”的压抑是非常荒谬的,但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这类“制度”还是应运而生了,人们不敢违背这些“制度”而去自由释放自己的性本能,所以直到洞房花烛夜男女都不知道该做什么,“闹洞房”习俗就是在这类“制度”的“压迫”下产生的。作为思维发展的一个阶段,图腾观念在世界各地各民族中都发生过。到氏族公社阶段臻于成熟,表现出完翌的崇拜仪式,各种禁规及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图腾。直到氏族制衰亡期,当具有人形的神的观念产生后,才超越图腾时代。这一发展模式具有普遍意义。作为一种共识,在消亡后仍然在很长时期保留其痕迹,影响深远。[21]所以“闹洞房”习俗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其雏形。

六、闹洞房习俗的形式及功能研究

关溪莹总结出了“闹洞房”习俗的7种功能,包括:祝福功能;娱乐功能;教育功能;帮助新人建立感情;在新人的“福地”祁福禳灾;为未婚男女交往、了解创造机会;警诫功能等。[14]7种功能在闹洞房的过程中均有体现,但是大多数只是表面的功能而已,其“原始的”、“内在的”功能是什么,关溪莹提到的“教育功能”和“帮助新人建立感情的功能”即是,其实这两个功能之间是有穿插的,“帮助新人建立感情的功能”的同时就是在“教育”,其形式表面上主要还是做一些类似“性游戏”的活动,如唱歌、刁难新人等等,里面无不渗透着“性”的东西,其实这些做法就是一种观念的“泛化”,是人们长期以来为男女新婚之夜初次性交时不知所措而打的“预防针”,只不过在方式上没有以前那么“野蛮”,随着社会的发展,传媒形式的增多,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渐提高,闹洞房的形式也在不断的改革,朝着健康、文明、礼貌、高尚的方向发展,过去那种狂欢喧哗、肆意戏谑等低级趣味的形式,已经极为少见,而是把她看成是生动、活泼、有趣的庆贺新婚的一种形式,但是类似于在新娘的领口放入一颗豌豆,让新郎把手塞进去寻找,如果找不到,闹者吓唬新郎,摸不到让被人代替摸,但是闹者还是不敢亲手去摸,或者将一颗生鸡蛋从新娘的裤管塞入让新郎推着直到领口取出等等逼新娘新郎讲一些隐私,强求新郎新娘当众拥抱、接吻的闹洞房方式,无不体现着从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闹洞房“雏形”。

其实性的吸引可以追寻到有关的两个人之间的一种肉体上的感应:颜色、声音、接触、气味等等感性刺激是激起和增强性激情的有力的手段。[15]霭理士在其所著的《性心理学》第二章中也提到“性择”与触觉、听觉、嗅觉、视觉的关系。闹洞房的时候,人们通过让新人之间拥抱、接吻等形式也是达到此种目的的一种方式,这就是“性启蒙教育”。

七、闹洞房婚姻习俗的历史和现实理论总结

1.闹洞房是禁忌、节欲、禁欲的遗俗:正如弗洛伊德所说,禁忌完全不仅仅是幻想的产物,它也有实践的和有用的一面。上古人类在对各种自然现象无法做解释的时候,就造就各类禁忌,来保护自我或者他人免受所有的或某一个恶魔的伤害,所以闹洞房作为一种“原始仪式”,它是禁忌发展到一定阶段、是禁忌处于“相对化”时的必然产物。禁欲而不反对婚姻,婚姻是对禁欲的补充而已。2.闹洞房是初夜权的遗俗:从初夜权变到闹新房的过程大致是:初夜权所从属的社会制度已成过去,一夫一妻制随着私产制度一同成立,开化了人类,不愿意再见自己私有的妇人,供族人优先享用,于是把“初夜权”的旧制度柔和化,把实际的交接,变为形式的戏谑,那便是古人之所谓“戏妇”,今人之所谓“闹房”。所以在新婚的初夕,宾客对新妇,可以逾越礼法,可以狂嘲浪谑,甚至于一切难堪的淫词鄙语、猥亵行为,都在许可之列;这就是一切闹新房的形式,多少总带有放纵狂欢的色彩的根本理由。但有一条最后的防线,万不能冲破,那便是不许实际地侵犯新妇的肉体,这是闹新房与初夜权的根本差别。总言之,初夜权是闹新房所从出的根源,但只是它所残留的遗俗。

3.闹洞房是封建社会为维护其统治地位,强制运用各类行为规范、施行愚民政策之后的必然产物。历朝历代对人类性行为的禁锢、对人类性本能的摧残的方式和程度是不同的。比如盛唐时期,对于性的禁锢就比较宽松,而处在没落的朝代,如从宋朝开始,统治阶级对性的禁锢就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闹洞房”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才得以产生,它并不是人们无聊之时的无聊创意。4.闹洞房是媒妁婚,或者说是包办婚姻的结果。《诗经》上说:“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媒妁婚从西周以后成为社会婚姻的主流,故有“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之说。

总而言之,“闹洞房”所体现的性启蒙教育的作用,其实主要的对象是女性,因为在男权社会里,男性是有权利参与各类活动的,他们耳濡目染得学到一些性爱知识,而处在闺房中的女性只能靠想象,她们在16岁左右出嫁之时根本就没有与男性做爱的准备或者意识。中国如此,上文所提到的日本、西方诸国也一样。但是处在太平洋上的萨摩亚人却不存在这类现象,他们很顺利、很自然的度过“危险期”,性观念、性文化的不同的原因就是处在不同的特定背景下的文化所致。

参考文献:

[1]罗爽:与性有关的中国传统婚姻习俗。人民网-健康时报,2008年06月17日

[2]失名:中国传统婚姻中“闹洞房”的习俗及性色彩,星岛环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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