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庙乡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一日安全工作责任分配

2024-04-14

草庙乡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一日安全工作责任分配

草庙乡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一日安全工作责任分配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学校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完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望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遵照执行。

一、学校校园门卫管理

1、我校设专职门卫(保安人员)2人,保安人员是校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校门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及周末、双休日、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坚持大门出入制度和校园巡逻(正常上课期间由带周教师负责校园巡查)。周日要严控大门,住宿生到校只准进入,不允许随便出门。严格跑校生出入制度,跑校生在自习前半小时允许进入。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请假,须经校长批准。不允许找与学校无关的人替岗,如查实按旷工处理。

2、校园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负责按时开锁校门(每天早晨在第一个学生到来时开门,晚上10点关门),保证师生的正常作息与出行;负责课间师生和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盘查与登记。特别是各级领导检查时要先通知校长方可放行,师生上课期间不许随意会客;门卫不经批准严禁私自随意放行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如因未按时开门让学生滞留在外出现安全问题由门卫负全部责任。随意放行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车辆进校园每人每次扣1分)。

3、课间学生因病、因事出入校门,必须交出由班主任老师批准签发的请假条,门卫经核实后,方可开门放行;并将请假条保存好。特别要加强住宿生的管理。在中午、下午集体放学结束后在出校门要有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如未经班主任允许或因工作疏忽将学生放出校门出现安全事故由门卫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学校做处理。)

4、门卫每天负责巡查校门周围治安环境。对校门附近出现社会闲杂人员停留或聚集、校外车辆乱停乱放、商贩摆摊设点等妨碍或危害师生出行和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予以劝阻、驱赶或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处理。

5、门卫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协同值带周教师做好护导工作。不允许离岗,如离岗按旷工论处。

二、学生放学安全管理

1、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组织学生放学,不允许将回家吃饭的同学留到学校做作业而耽误放学护送时间。各班在放学时要按三个方向排好队,让最多的一路拿好班级牌,班主任护送至少30米后将路牌拿回放到规定的地方,不允许班级插队。

2、放学时值带周教师、护导员、门卫必须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安全主任监督考核。(中午放学、下午放学、晚上放学)。

3、在带周教师未到时门卫不许将学生放出校门,在值周教师、护导人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未到时带周教师不许讲学生放出校门。(上述三项中如果班级路队乱、班主任不护送、不拿牌每项扣班级1分。如不到岗按旷工一次处理。到岗但没有尽责出现安全事故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个人要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三、学生上学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时门卫、值带周教师必须在校门口巡逻,不允许学生将小食品带进校园,经发现每人每次扣除0.5分。

2、要时刻注意周围动向,不要让学生滞留在校门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敢于和有危害学生安全意识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3、如因未到岗或未尽责出现安全事故经调查核实后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四、午休管理、课外活动管理

1、值带周教师、班主任要坚持每日对学校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

2、值带周教师、班主任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分管区域的管理。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勇担责任,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阻止学生在校园、教室内不追逐、不打闹,不攀高,不吵闹。午休时将学生组织进教室,不允许学生在外逗留。特别是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上述两项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调查视情节严重各责任人承担不同责任。

五、学生课间管理

学生课间管理的责任人是班主任和代课教师,每节课完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完成课间活动(眼保健操、课间操)并教育学生在校园注意安全。如学生在课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调查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承担不同责任。

六、班级安全教育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日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要经常、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和生命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消防、用电、网络、防溺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邪”,不受诱骗,不进“三厅二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迪吧),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班主任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可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班学生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3、班主任要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注意各类传染病的预防,个别学生的情绪波动和言行变化,及时主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

4、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总务处,并提醒学生注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班主任应每日在早操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点名册,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时到校,或逃学、旷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以争取家长的配合管教。

6、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对本班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要求学生递交《请假条》,而且必须有学生及家长的签字。在校学生请假,要认真核实,批准时要填写好请假条。以有效控制学生的请假及外出,预防、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班主任及配班老师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

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8、班主任应积极主动地与各科任教师交流、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帮助科任教师协调好与学生的关系,保证本班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学生因与科任教师矛盾而影响学习与生活。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对受伤学生要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上报安全处及相关责任人。

10.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前和每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11、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配班老师或替岗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七、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含实验课、分担的自习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课堂安全教育与管理。

2、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3、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主任批准。

4、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级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填写好教室日志。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或上报安全主任。授课时要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如发现发病或情绪不正常的学生要及时处理,不得耽误。

5、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宿舍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7、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全检查。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科学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八、住校生安全管理

1、住校生在每周日下午2时后到校,对提前到校学生允许进入校内,不允许入校后随便出校门在外闲逛、入网吧、结伙滋事等,更不允许在校园追逐打闹,玩危险性游戏等,要遵守制度,在校休息或参与小体育活动。到校时管理员老师必须按时开宿舍门。本周的带周教师和住宿生管理员、门卫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住宿舍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周日到校的教育与管理,下午6时所有住宿生班主任到校,接管本班工作。

2、住宿生管理要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内的床铺、电路、炉具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安全处。

3、住宿生管理员要教育学生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在宿舍内打架、玩耍。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

4、住宿生管理员在晚上就寝、早晨起床时清查住校生人数,如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在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逗留宿舍。

5、住宿生管理员要教育学生讲究集体卫生,在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对宿舍进行检查,保持地面,床铺干净,生活用具摆放整齐。讲究个人卫生,要求学生勤洗床单、被罩、枕套、衣服,勤洗头、洗脚,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住宿生管理员要监护学生一日三餐的就餐纪律,防止打饭拥挤发生烫伤及学生之间的矛盾、并有权监督饭菜的质量。

7、晚上就寝在10点前由管理员和安排的住宿生班主任、只带周人员进行

安全检查,并要做好记录及签字工作,10点后由管理员管理,但发生问题需及时报告带周领导或班主任。(要求在值班期间人员24小时开机)。

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

1、学校食堂管理员要对学生的一日三餐的饭菜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对食堂采购的所有东西都要索要有效票据,严把进货质量关。

2、监督检查防止将发霉、变质的饭菜打给学生,防止食物中毒。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不允许隐报或不报。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十一、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学校坚持谁值班,谁负责。谁责任,谁承担。并根据情况学校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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