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24-04-23

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通用6篇)

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2012]5号)以及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十纠办发[2012]1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管理责任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

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区教育局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收费政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电台行风热线、局长热线等栏目,由局领导公开宣讲收费政策,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各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录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的收费公示牌,长期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臵,通过墙报、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力求使收费政策家喻户晓,结合行风评议、“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建议。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促使干部教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三、抓规范管理,促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1、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小学、初中公用经费生均定额参照市直学校标准补齐差额,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加

大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学校规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与城区居民女享受同等待遇。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我区8所农村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学期初区教育部门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足额将到位各级配套的新机制资金划拨到校;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由新华书店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人数据实配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资金拨付,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字,区资助中心备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所有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3、服务性收费规范。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14号)文件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照鄂价费[2009]247号文件执行,小学1、2年级75元/生/学期,3至6年级9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交纳。城市居民(学生)医基本医疗保险按十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初次办理工本费6元,制卡费15元;学生平

安保险50元/人/学期;学生奶2元/包,一学期按90天计算,180元/学期,校服按十教函[2011]60规定的征订范围、标准执行。全区各学校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4、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十教函[201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从本省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用适合本区统一的教辅材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认真做好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组织学校分班、分年级做好汇总后报教辅统一发行平台,区教育局对学校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三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各学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

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全区各学校没有出现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现象。

5、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区教育局依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多次召开校长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文件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各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现象。

四、抓自查自纠,促办学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区教育局都将教育收费列入开学检查的常规内容,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教辅资料征订、补习办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

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干部教师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3、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教育局公布了监督电话,各学校也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2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推动情况,包括出台政策、召开会议、财政投入、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等;改善教育条件情况,包括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用餐需求、交通需求等;加强教育管理情况,包括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学籍管理、控辍保学,心理健康、法制安全教育,以及家校联动等;构建关爱服务机制情况,包括支持家庭教育、社区关爱服务、社会关爱活动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建议。

农村中小学校自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寄宿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是否开展结对帮扶”“是否注重家校联动”等五项。

教育部强调,各地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密组织,深入开展自查。各省(区、市)要在自查基础上,于10月中旬之前在行政区域内集中开展一次留守儿童工作专项督查。同时,各地要全面排查留守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方案,推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将各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7.5%

《中国青年报》消息 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的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 824所,比上年增加36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 55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5%,比上年提高3%。

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幼儿园20.99万所,比上年增加1.13万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4万所,比上年减少1.23万所,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3 106.25万人,在校生1.38亿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6%;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57万所,比上年减少548所,毛入学率86.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 294.73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共2 075.42万人。而在2013年,这两项数字分别为1 277.17万和2 126.75万。在民办教育方面,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5.52万所,比上年增加0.63万所,招生1 563.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32万人。

公报表示,去年,教育系统紧抓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任务,在“破解”一些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在培养学生成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武汉规定中小学校长同一学校任职不超过10年

新华网消息 武汉市公办初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每届3年至5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从即日起,不仅校长、副校长需要交流轮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也要交流轮岗。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同一学校每次交流的校长、副校长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班子成员总数的30%。校长、老师每次交流的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3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彬 副组长:乔能刚

刘军

成员:尹传旺 赵福侠 周明学 安华胜 具体事务由尹传旺负责。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开学初在全体教师会上,对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及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进行了禁止,并签订了责任书。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5、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4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1

一、领导重视情况

去年以来,本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规

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宣传

2、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收费规定进行

3、成立学校收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黄悦、马骏、景暻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是黄悦(校长)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马骏(总务主任)负责财务收缴情况,景暻(教导主任)负责班主任对学生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三、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要求,本校在去年自查和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四、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校公告栏、

2、校门口大屏幕显示

3、家长告知书公示的比例是100%。

五、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属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是否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是否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了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2.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费和卫生保健费,各学校是否按照小学(1~5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6~9年级)每生每学期80元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3.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

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六、查处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本校是否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

2.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

3.违规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

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4.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收费补课活动

5.仍然存在“兴趣班”、“特长班”;

6.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7.统一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A.是B.否

如选A,请说明处理情况

七、处置信访件情况

去年9月以来,收到群众反映本校收费问题的信访有____件,已经处理____件(其中查实有违规收费行为的____件)

八、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1.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20人,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20人,去年以来对1200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

2.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1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21人。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2

XX区教育局:

我校在收到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张福荣为副组长、各年级、总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和财务收费制度,对通知要求自查的内容认真逐一进行了核查,20xx学年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准的标准收取,老生按老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4500/4000元,新生按新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5000元,20xx学年代办费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每学期每人预收书簿费220元、卫生保健费20元、课外活动费160元,到每学期终了予以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并将代办费明细支出清单发放给每一学生,在教学楼的醒目位置公示教育收费标准,以便学生和家长核对及监督。

20xx年以来,我校对困难学生进行了学费补助,发放补助金47人、31250元,对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共资助24人、5760元,使困难学生也享受到高中阶段的学历教育。

通过这次自查,尽管未发现我校有违反教育收费的行为,但我们认识到教育收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普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3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z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xx年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校财局管。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4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xx〕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xx〕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xx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xx年区财政拨款亿元,20xx年财政拨款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xx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xx〕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 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xx〕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xx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xx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四、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五、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5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市《关于开展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xx〕14号)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6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19人,在编在岗教职工88人。

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的惠民营养计划政策,在校学生每天发放4元,每位学生每年发放800元。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每年资助261人,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2、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新课程资源与学案》、地方课程等由区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字后生效。

3、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4、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5、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6、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7、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今后,学校将继续通过规范教育收费的系列措施,使学校工作朝着正规和健康的轨道迈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以规范收费为手段,为进一步建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人民满意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6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主要做法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胥维忠孙守星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周思新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济阳县崔寨镇中心小学

XX年9月20日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7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20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主要做法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由xxx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xxx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xxx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小学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5

按照市物价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延市价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09年12月中旬对一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的情况

一年来,我校极为重视收费管理工作。为了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成立了有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清查核对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2、要求全校各部门、各位教师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违反,且强调违反必究的原则。

3、开学初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严肃纪律,学校领导经常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反复强调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每位教师心中有警戒,不触高压线。

5、每学期学生报到时,学校都要加强行业纠风工作,扎实做好工作,让上级放心、社会满意、学生家长信任。

二、执行收费的情况

一年来,我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区教育局下达的文件精神进行收费,每学期开学初,都通过公示栏对外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区物价局核定的数额进行收费。

2、严格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每月月底足额发放“一补”费,开学初在公示栏对外公示,详细公布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信息,不谎报、瞒报,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实施“蛋奶工程”惠民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专人专管,建立台帐。

4、无擅自订购学习资料、复习资料以及各类试卷,没有强制订阅报刊图书、推销商品等。

5、没有购买和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严格执行了政策。

6、学校没有举办各种名目的学习班、补习班、“提高班”、“超常班”等。

7、学生人身保险,坚持家长自愿、量力投保的原则,在开学初由保险公司在校内设立投保点,现场进行咨询并填发投保单,学校和教师没有强制学生投保。

8、学生校服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由中标校

服供应商直接进班量身定制,学校不参与校服款的代收代付。

南泥湾中心小学

2009年12月17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乱收费为何难治本 篇6

[新闻回放]

教育部治理办关于2011年下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部分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2011年下半年,教育部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查处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追究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现将2011年下半年督办查处的部分乱收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类型1:虚报冒领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案件

案例1: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17所乡镇中学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违纪行为。2010~2011年度,全县累计虚报学生人数3 547人,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39 95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等文件关于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规定。该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责成河南省教育厅严肃查处:汝南县纪委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汝南县教体局在此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失察,驻马店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汝南县教体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汝南县教体局写出深刻检查。汝南县纪委给予虚报冒领国家公用经费的17所中小学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免去三桥中学校长职务。

类型2: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案件

案例2:湖南省沅江市琼湖书院、衡山县店门镇中心学校、耒阳市东湾中学

2009年,琼湖书院共收取学生伙食费225万元,实际支出158.6万元,结余的66.4万元,有37.9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津补贴,28.5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2008年,店门镇中心学校通过虚报菜金等形式,将学生食堂伙食费结余资金23.01万元转至帐外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和学校行政开支。2008年上学期至2010年上学期,东湾中学以虚报形式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计5.4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关于中小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及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沅江市监察局给予琼湖书院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对琼湖书院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违规发给教师的津补贴已收缴至市财政。衡山县纪委给予店门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总务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9.59万元津补贴已收缴至县财政。耒阳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东湾中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学校总务主任兼会计行政记大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类型3: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案件

案例3: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部分教师于2011年7月14日组织学生到河北省故城县成龙学校进行跨省补课,计划补课4周,每生收费920元,共收取450名学生补课费414 000元。参加补课的教师有21人,其中6人为各年级分级部主任,15人为普通任课老师。武城二中跨省补课,违反了国家关于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在全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德州市对武城县教育局和武城二中的违规办学行为全市通报批评;武城县纪委、监察局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对校委会负有领导责任的3人予以诫勉,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武城二中教务处负责人停职检查处分;对违规办班收取的补课费用,由县纠风办予以追缴并退还给学生;武城县教育局对武城二中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武城二中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武城二中对21名进行违规补课的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发全年津贴;给予参与组织补课的6名分级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4: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

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于2011年暑期组织初三学生补课32天,收取补课费364 825元;组织初一、初二学生晚自习和周六补课,按60元每生的标准共计收费78 120元。上述行为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硚口区教育局已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及收费行为;将收取的初一、初二年级补课费78 120元、超收的初三年级暑期补课费228 138元退还给学生;给予该校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六十四中违规补课及收费问题,取消该校2011年度评先资格。

类型4: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案件

案例5: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向九年级学生收取模拟测试卷费用68 029元、毕业生照相费6 200元、补课费54 375元、任课教师纪念品费用10 335元、其他零星杂支10 246元,共计收费149 185元。上述行为违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违反了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榆林市、靖边县教育局已责成东坑中学退还收取的模拟测试卷费68 029元;取消东坑中学“先进集体”称号,对该校乱收费行为全县通报;取消东坑中学校长靖边县首届“好校长”称号,免于行政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2011年对每位学生收取21元“扫雪费”,所收费用合计为9 912元;对初一、初二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40元,初三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50元,所收费用合计为19 07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黑龙江省教育厅责成学校将收取的“扫雪费”和“纸张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对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克山农场给予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类型5:违反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案件

案例7: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计算机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在2011年工程硕士全国联考中要求报考计算机、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缴纳考试、考务等费用600元,超出经过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考务费300元、发票税金35元,共违规收取45名考生费用合计15 075元,所有费用均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收取。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第一章第四条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的规定,损害了考生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已责成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回学校本部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违规收取的每人335元全额退还考生;给予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学院院长、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3人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类型6:违规办班、培训收费案件

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

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自2003年以来先后与国内31所高校签订了60份联合培训、招生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自考等准学历性质的课程班、进修班、研修班,同时代理一些高校(继续教育)招生。这些项目均为超范围开展业务。该校与一些高校联合开展的培训、招生项目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批准,均属违规行为。教育部督查督办,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作出了以下处理: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存在管理不严等问题,责成该局主要领导作出检讨,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对紫星学校予以警告,同时禁止其开展新的与招生有关的业务,对原来签订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如再发现新的违规行为,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由思明区教育局对学校校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由厦门市物价局对紫星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理,规范其收费行为。由厦门市教育局对紫星学校的违规行为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全市同类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开展警示教育。

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级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履行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抵制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教育部网站)

[记者调查]

教育乱收费背后有“利益联盟”择校成治理关键

应如何应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和教育专家。

“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乱收费呈现新特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多项治理措施的出台,很多学校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上,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而是呈现了“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的新特点。

比如,“化整为零,分次收取”、“避开锋芒、错时收取”,成为很多学校采取的乱收费手段。一些高档幼儿园费用每年在6万~8万元不等,若一次性收取一学年的费用,很容易让家长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有的幼儿园化整为零,按月缴纳,这样平均下来,每个月几千元,就不会引人关注。

“巧立名目,变相收取”也是很多学校采用的新手段。有的学校迫于政府规定和社会舆论压力,在学杂费上不敢公开加码,于是就改换方式,利用开办特长班、补课班、兴趣班的机会,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变相增加学生负担,牟取利益。

乱收费背后存在“利益联盟”,加大了治理难度

“有的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是教育乱收费问题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有专家指出,在一些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教育经费的截流、挤占、挪用及对于教育乱收费的变相鼓励与分成,使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难度。

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以近年来一些地方查处的乱收费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看来,维持义务教育不均衡现状,对其自身有利:

首先,好的学校可以借机收取择校费,由此可减少政府部门的教育投入。一些地方收取择校费(或巧立名目为“捐资助学费”),就是由政府部门和学校“协同作战”——学校要求家长交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再分成给学校。这类乱收费很难查处。

其次,教育资源不均衡,为教育部门、学校等提供了可以利用和交换的资源。如果教育资源都均衡了,择校的“资源”也不存在了。可以说,在择校利益链上,政府部门往往成为重要的环节。

择校问题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关键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择校问题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关键,不久前出台的《八项措施》就明确提出了两个指标,旨在控制择校现象。

一个是10%,即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并作量化检查。第二个指标是30%,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

熊丙奇认为,治理择校热以及背后的择校乱收费,首先应该着眼于政府投入教育的行为,对政府不保障教育投入、不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行为严厉问责。唯有如此,治理择校乱收费才能走上正途。

熊丙奇说,必须改革学校管理制度,目前受教育者及家长往往缺乏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这就是各种乱收费畅通无阻的基础。如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赋予受教育者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权利,这一基础当不再存在。

专家认为,要使治理乱收费取得成效,必须斩断利益联盟关系,政府真正担负起投资与监管责任,治理学校乱收费才会有成效。

(来源:《人民日报》 赵婀娜/文)

[延伸阅读]

◎广东向择校乱收费“开刀” 治理方案年内出台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乱收费问题“动真格”。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表示,今年要着重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争取年内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方案,确定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关键词1:治理乱收费

查实违规收费 8校长被撤职

据广东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赵康披露,2011年,省教育纪工委共受理教育收费信访563件,已全部办结并按季度通报核查处理情况。重新选取50所中小学校进行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春秋两季全省共组织860个检查组,检查了10 871所学校,清退违规收费金额914.59万元,查处责任人93人(次),对查实违规收费的8名学校校长作了撤职处理。

在受理教育信访方面,会议透露,去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459件,立案118件,涉及138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给予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6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挽回经济损失525.09万元。去年,省教育纪工委立案8件8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办理省纪委交办的案件协查7件。

罗伟其透露,今年广东省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与国家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持一致。“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今年广东省将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工作。

关键词2:择校乱收费

“高中指标到校” 要逐步解决

记者注意到,择校乱收费问题,是此次会议“炮轰”火力最猛的一点。罗伟其强调,“目前,广东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发生在教育领域,但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涉及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税收体制、经济利益、社会观念等方面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取得新突破,必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

会议强调,广东省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方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逐步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赵康表示。

在教育部颁布的“八条措施”中,明确提出高中学位指标分配到校要至少达到30%。但旨在解决“择校热”的这一利器,为何广州等大城市迟迟不见实施?罗伟其表示,高中择校比例的问题十分复杂,广东省不同地区确实有具体的情况,比如珠海的分配比例已经达到60%,但广州等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牵一发动全身,需要结合实际逐步解决。

关键词3:中小学教辅

变相强制买教辅 要追究责任

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日益散滥。会议透露,针对日前国家多部门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将出台实施意见。

具体整治思路如何?罗伟其透露,广东省要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统一配备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据悉,广东省将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择优评议推荐若干套教辅材料,各地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从中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

“教辅材料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会议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会议强调,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

◎河北:签署“军令状”治理教育乱收费

针对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河北省教育厅与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高校分别签署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就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具体工作立下“军令状”,重点治理乱收费这一“顽疾”。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会议上获悉,2011年,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大中小学校15 450所,查出违规收费1 282.6万元,清退899.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通报批评61人。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重点将瞄准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款,并按照“小金库”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此外,还将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乱收费行为,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班,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来源:新华网)

[相关评论]

募捐款学校不能伤孩子心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长沙市清水塘第二小学组织学生捐款,有的孩子捐了几元钱,却落了个“没面子”。原来,老师公布了孩子们的捐款数额,捐一两百元的孩子得到鼓励和表扬,捐得少的孩子难免觉得失落。

爱心无价,爱心不能用金钱简单衡量,捐款组织者更不能由捐款数额来评判捐款者的爱心度。社会原本存在贫富差异,以捐款数额“论英雄”是狭隘的,更是偏颇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也因此,当与此理相悖的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教师身上,就难以原谅。

在学校搞募捐,本身就值得商榷。因为,让孩子捐款实际就是向家长要钱。同时,14周岁以下的孩子尚无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未成年人捐款,有可能不符合其监护人——家长的意愿。是否真能借此培养孩子的爱心、而不是攀比,也是个问题。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与奉献精神是对的,但是否一定要通过捐款这种形式,而不是进行其他参与度更高的社会活动?

该校德育主任称,学生捐款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要求,“可能是家长理解有误”。家长是否理解有误暂且不表,一些捐款少的孩子觉得“没面子”却是事实。这是自愿捐款预期的“积极效果”吗?有班主任称,对捐款踊跃的学生会适当表扬,不会批评少捐和没捐的学生。殊不知,表扬多捐已然表明了老师的倾向性。老师表扬多捐的学生,其他孩子能不找家长多要捐款吗?有家长反映,“一个学期要捐款好几次”。言下之意,捐款已给家长造成了一定负担,这种结果与自愿原则不相悖吗?

为了确保慈善的公信力,组织者应向捐款者公开善款用途,提供较为明细的开支清单。但在清水塘二小,教师只是在家长的QQ群中播放了“携手爱心基金”活动的视频。稀里糊涂捐款,善款用途不明,反而可能挫伤孩子的爱心,影响家长的慈善积极性。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来源:《京华时报》 蒋 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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