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2024-04-15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11篇)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主体结构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太华路立交西北角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关键词: 发包方 建设工程 索赔管理

在我国,由于工程索赔处于起步阶段,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够全面、正确,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还存在发包方(业主)忌讳索赔,监理工程师不懂如何处理索赔的现象。尤其在我国建筑业逐步融入国际建筑市场的今天,建筑业竞争日趋激烈,索赔管理以其本身花费较小、经济效果显著正受到承包方的高度重视,因此,发包方应当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索赔管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一、建筑工程项目索赔的定义

所谓建筑工程项目的索赔,就发包方而言,即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中,如果承包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工程预算等问题上出现不符合之前与发包方约定的相关内容,那么发包方有权向建筑工程项目承包方进行相应赔偿的索赔。例如在工程建筑中,发包方除了支付给承包方工程项目的所用资金外,还需要对工程项目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工期长度,如果承包方在工程项目进行中出现劣质工程,或者拖延工期,抑或是恶意耗费工程款等问题,那么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相应项目损失索赔,发包方的这一行为就是建筑工程项目索赔。那么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完美竣工有什么关系?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索赔是如何管理的?

二、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

发包方进行项目工程索赔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最佳方式就是根据承包合同。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主要就是保障双方利益,对双方进行一定的约束。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必须在相对公正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否则对双方均是不够合理的。针对建筑工程项目而言,要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之下,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存在诸多细节问题,需要相关人员做出详细的说明。例如工期问题,当工程项目合作的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工期的长短进行适当的预估,在对工程队进行合理安排的基础上,计算工程施工期限,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此后,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就需要进行索赔,针对投资方来说,如果项目工程没有按时交付,便会影响其经济利益,所以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严格管理。再如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或者在工程竣工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发生,对投资双方的利用带来影响,这时投资方同样需要向对方提出索赔。

三、反索赔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为分包的施工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相适应,或者在保修期内没有完成相应的修复工程时,承包方应当向其提出相应的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当工期索赔费被确定,承包方应进行全面考虑,主要从盈利和损失两方面进行测算。因为工期的延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管理费增加等。(3)保修金方面的反索赔[1]。(4)经济担保方面的反索赔。(5)承包方和其他损失方面的反索赔。在防止分包索赔事件发生的基础上,要对反索赔的相关内容进行科学利用,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得到有效降低,从而对工程成本进行科学控制。(6)对索赔资料进行科学管理,这项工作属于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因此要认真对待,并且严格建立和技巧工程索赔相关档案。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当索赔结束后,索赔所申请的工期和金额,或者工程师审批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索赔事件,必须进行准确的登记并归档,为接下来的竣工奠定一定的基础。

四、索赔事件发生后发包方的应对措施

如果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发包方就需要结合其要求制定接下来的应对措施:

1.在规定期限内对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合理质疑。

索赔意向或报告的时限性。应审查对方在干扰事件发生后,是否在28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干扰事件的真实性及其发生原因、责任的分析。如果干扰事件确实存在,则要调查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若调查表明确实存在自己一方责任,对方索赔才有可能成立,但是有事实证明承包方在干扰事件发生时未采取任何措施,发包方可以拒绝承包方要求的损失补偿。索赔理由及证据分析。发包方应分析对方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一致,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否则对方的索赔要求不能成立。索赔值审核。若经过前三项审核之后,索赔要求成立,则应进一步对其工期索赔值、费用索赔值分别审核。对工期索赔值的审核,可以先通过已获工程师批准的工程进度网络图找出该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若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会影响工程竣工日期,工期索赔值应为零,然后审核该索赔工期值是否重复计算,若重复计算,则应剔除叠加天数,若发现有共同延期或交叉延期,在合同没有规定具体处理办法时,应先同承包方通过协商解决责任划分问题,再作相应的工期补偿值计算,不能完全拒绝,更不能全部接受对方工期索赔值要求。

2.向对方提出合理的反索赔。

在接到承包方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发包方可以提出反索赔,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发包方可以在承包方的施工质量明显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要求,或在保修期满之前未完成修补时,追究其责任;因承包方原因,致使竣工日期拖后,影响到发包方对该工程的使用,给发包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发包方也有权提出索赔;如果工程量增加很多(一般超过合同有效价的15%),但是承包方并不因为工程量增加而增加固定成本,承包方预期收入增大,发包方此时有权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参考文献:

[1]苏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发包方索赔管理浅析[J].经济视野,2014(4).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篇3

发包单位: 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甲方)

立协单位: 长兴工程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 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主三路横二河桥 2.工程地址:长兴岛 3.承包范围:架梁、运梁

4.承包方式:专业(运梁、汽吊吊梁)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07年 12月 10日起开工至 2007年 12月 20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安全员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6.乙方人员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者单位负责。

10.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1.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h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3.乙方在承包运梁、汽吊架梁作业时,必须配有专职安全指挥人员,严格按照机械作业操作规程,合理操作,如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运梁、汽吊架梁方负责。

14.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不同则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15.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16.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地址:

电话:

苏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协议 篇4

发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苏州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的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操作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前,乙方指派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规定,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和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及督促

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

规定,制度的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

场人员自觉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

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

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

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

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

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

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

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甲乙双方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

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使用方接收后,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使用方

进行检验,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有与设备、工具因素

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

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

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

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

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苏州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海必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

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

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器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

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

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

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

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

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

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

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

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

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向地区(县)劳动保护监察科

(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人人员、行

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苏州市

有关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

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责任、协商解

决。

20、其他未尽事宜

2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单位双方,如遇和国家规定冲突的按

国家规定执行。

2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

份,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

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建筑工程承发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包的房工程,现将工程发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房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负责清理各楼层的建筑垃圾,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井架安装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不包括水电安装工程、外架安装拆除及井架拆除)。

四、工程价款的确定:主体工程元/平方米(不包模板顶杆及铁钉铁线);工程量计算:主体工程按施工建筑面积计算(飘窗挑出部及阳台分全部计算面积);(建筑面积为投影面积计算)。

五、工程款的支付:按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款,其余%的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如做工到途中的按完成工程量的%结算)。

六、施工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日期: 1

年月日(包括雨天)工程必须全部竣工。(乙方争取每个月施工完成两层)。

七、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的项目,如属乙方原因施工的,乙方必须进行无偿返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材料及工期延误赔偿)。

八、施工安全: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能违章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日期:年月日

项目发包安全协议 篇6

甲方(发包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承包单位): 单位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或者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作业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作业内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有权严格审查乙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专业资质,有权查验乙方的生产经营范围、有关人员资格等。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或作业安全。

(四)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六)甲方有权责令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退场。

(七)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指令。

(五)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六)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乙方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八)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九)乙方需将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提交甲方备案。

(十)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乙方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为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佩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乙方使用的机械、电气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七条 甲方人员不得擅自要求拆除、改动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确需拆除或改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或改动。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认真检查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是否完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使用前应当进行检验检测,如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可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甲方应当复查有关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如果发现重大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立即撤出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十二条 施工或者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同时,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甲乙双方应当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撤出全部人员,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项目合同及本协议的全部义务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双方应承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相应法律义务及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基建、修缮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 篇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十万元以下基建、修缮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依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成立院长、分管后勤副院长、纪委、审计、财务、后勤和各部门组成的基建工作领导组。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医院零星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后勤科是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

第三条

十万元以上的基建、整体工程按照《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预算价在十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第五条

经基建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工程,由后勤科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选择院外单位承建、承包。

第六条

承担基建、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之相当的合法的从业资质。

第七条

预算合同价不足一万元的,可以由后勤科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直接发包。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工程,必须经过医院内部招标。具体按照《医院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

水电抢修等工程项目,经分管后勤副院长批准,可直接发包完成。

第九条

具有行业垄断特征的水、电、通讯、有线等应急零星工程,经报分管后勤副院长批准可直接委托社会上相关单位完成。工程价格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和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市场情况适当下浮。

第十条

所草拟的合同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签定;工程结算以完工后的审计价为准。

第十一条

三方协议书(甲方指定发包) 篇8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总包方):

丙方(分包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总包合同》(工程名称为:

范围为:,金额为:

元)(以下简称总包合同)。

2、乙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分包合同》(工程名称为:

范围为:,金额为:

元(以下简称分包合同)。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无误解的情况下,就分包合同有关问题约定如下:

一、分包合同分包的范围和工程内容不在乙方的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是甲方直接发包给丙方。

二、分包合同对乙方不实际履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作为备案使用。就分包工程的有关事宜,由甲方与丙方私下另行协商签订,与乙方无关。

三、因上述分包合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工期、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政府部门的检查与处罚等全部责任均由甲方与丙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签订上述分包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和丙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

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9

(一)承发包合同造价过程控制

造价过程控制程序的一系列特别约定

1、约定开发商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提供施工图的期限和开发商组织分段图纸会审的期限;(施工图及图纸会审)

2、约定承包商收到分段施工图后提供相应工程预算以及开发商批复同意分段预算的期限;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预算是该段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3、约定承包商按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施工图组织设计和分段进度计划组织基础、结构、装修阶段施工;合同规定的分阶段进度计划具有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直接约束力;

4、约定承包商完成分阶段工程并经质量检查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向开发商递交该形象进度阶段的工程决算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批准的期限;

5、约定开发商拨付承包商各分阶段预算工程款的比例,以及备料款、进度款、工程量增减值和设计变更签证、新型特殊材料差价的分阶段结算方法;

6、约定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承包商递交工程最终决算造价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是否同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双方约定经开发商提出异议,承包商做修改、调整后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7、约定承发包双方对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有异议时的委托审价机构审价以及该审价机构审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均承认该机构审价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承认该机构审定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8、约定双方自行审核确定的或由约定审价机构审定的最终造价的支付以及与工程保修预留款的互相关系和处理方法;

9、约定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期间与工程交付使用的互相关系及处理方法,实际交付使用和实际结算完毕之间的期限是否计取利息以及计取的方法。

(二)工程质量问题及合同正确约定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环节:

1、开发商、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及施工承包商各个环节,由于利益关系可能产生问题;

2、设计、施工不当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3、招投标失控及工程转包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高度的合同质量意识决定了工程的高质量,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对工程质量作出明确或具有可行性的约定:如

1、质量等级和优质优价的约定;

2、约定质量等级未达到的法律后果;

3、约定双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责任及相应规定;

4、对隐蔽工程再检验的约定;

5、对工程分包的约定和对转包的界定;

6、约定工程质量的分阶段控制及对策。如约定分阶段质量标准及其约束力;约定分阶段质量符合标准是分阶段结算的主要依据;将分阶段质量控制与分阶段结算直接挂钩。

(三)履约可操作性的构成履约的可操作性,是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具备全部、全面履行所必须的程序和期限。期限是指合同规定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从某一时间起到另一时间止的连续时间段。承发包合同的可操作性,首先由期限所决定。而承包商能否按承包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工程,则由每一形象进度能否均按期完成来决定。确保每一形象进度的按期完成,才能确保投入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按期竣工。主要包括按形象进度约定付款时间、合同建筑工期期限规定(尤其是群体工程等)、(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往往是计划性的,与其他相关联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应办理相应的开工确认手续。

1、分阶段设定施工期限并赋予合同约束力,有利于确保工期。如开工日期(如有不确定性,设立确定的日期)、基础正负零、结构封顶、装饰扫尾以及提异议的时间及方式。

2、确切表述每一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要谨防因期限的“前”无开始、“后”无截止的不规范表述而造成合同履行期限的不可操作性和不确定性。

3、事后明确履约期限的文件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使在签约时尚不明确的事项按照合同约定的确定程序和方式在事后履行过程中及时按时确认。

(三)工程转包和不规范分包的遏制及对策

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约和履行中,工程分包是合法的和必不可少的,需要遏制的是转包和不规范分包。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方按与发包方商定的方案将承包范围内的非主要部分及专业性较

强的工程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安装单位承包的行为。

转包则是指工程承包方未获得发包方的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与承包内容相一致的工程转让给其他建筑安装单位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不规范分包则是指工程承包方未获得发包方的同意或者虽获得发包方的同意但没有按规定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安装单位造成越级分包的行为。

工程分包的要点:

1、工程分包必须在招投标时事先约定,并在协议条款中明确;

2、分包合同应分送发包方,如与承包合同有矛盾,需以承包合同为准。

3、承包方须保证分包合同的履行,并派出相应管理人员;

4、分包方的任何疏忽和违约,均视为是承包方的疏忽和违约,并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5、分包合同有总、分包之间进行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包方通过此来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0

学习目标:

1.掌握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基本模式及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工程采购和项目物资采购和了解项目采购的发展趋势。

2.掌握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

3.了解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目的和作用以及内容和制订。

4.掌握资格审查的目的、作用、内容和方法;掌握招标文件、评标的基本程序、投标书检查、工程采购评标的方法、货物采购评标的方法和咨询服务采购的评标。

重点难点:

1、平行承发包模式

2、施工总承包模式

3、CM承发包模式

课程内容: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即发包与采购工作可能分散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等环节。本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成效,将直接决定项目实施的参与方,影响项目实施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因此,应对本阶段的项目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章主要介绍业主方在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的具体任务;为了进行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而进行的采购策划与计划;另外,还针对不同的采购内容,介绍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评标的方法等。9.1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项目管理的任务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工作主要是在设计阶段以及设计完成后进行,许多物资采购工作也可能在施工阶段进行,而设计招标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也可能在设计准备阶段或设计进行到一定阶段才进行。

在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过程中,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仍然包括六个主要方面,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合同关系

业主

合同结构图

指令关系

监理

设计

供货 组织结构图

协调关系

信息流程图

9.1.1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投资控制

施工

图9.1 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关系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项目投资概算和施工图预算。项目的采购招标可以基于初步设计,也可以基于施工图设计,因此,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工作的计划文件就可能是初步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一般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往往由业主委托专门的咨询公司编制,业主方应该进行审核,分析其是否合理、准确。如果不合理或者不符合投资计划,就要进行调整;(2)编制和审核标底。为招标采购的需要,业主应自行编制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标底,并对标底进行审核,是否存在遗漏或者计算错误;(3)将标底与初步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偏差以及存在偏差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4)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从有利于投资控制的角度选择确定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5)对各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寻求最经济的技术方案。在招标文件中也可以加入鼓励投标人进行价值工程的条款,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快进度,降低造价;(6)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并进行对比分析,寻求最低评标价格;(7)对投资控制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投资控制报告;(8)在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继续寻求节约投资的可能性。9.1.2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进度控制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工作的详细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2)编制施工总进度规划,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期总目标;(3)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4)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审核其是否符合施工总进度规划和工期总目标的要求,审核其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5)定期提交进度控制报告;(6)参加评标及合同谈判。9.1.3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质量控制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审核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保证设计质量;(2)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控制的条款;(3)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质量计划;(4)定期提交质量控制报告;(5)参加评标及合同谈判。9.1.4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

(3)策划各子项目的发包方式和各种物资的采购模式;

(4)起草、修改或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5)参与合同谈判工作。9.1.5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信息管理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修改各类招标文件;

(2)建立项目的结构和各子项目的编码,为计算机辅助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奠定基础;(3)招投标过程中各种信息的收集、分类与存档。9.1.6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的组织与协调

工程发包与物资采购组织与协调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2)组织发放招标文件,组织投标答疑;(3)组织对投标文件的预审和评标;

(4)组织、协调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5)组织各种评标会议;

(6)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各项审批事项;(7)组织合同谈判。9.2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

9.2.1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目的和作用

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而目标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工作是项目管理规划,项目管理规划中确定了在什么时间、由谁、采取何种方法去完成哪些工作任务。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是项目管理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于指导项目采购内容的分解、采购工作什么时候做、如何做、由谁做、具体做哪些工作等。采购规划既是指导项目采购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用于控制和检查、监督管理的基础。任何一项工作,如果没有计划的指引,也就无法对实际工作进行检查对比,更谈不上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其目标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要非常重视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编制工作。9.2.2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内容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发包模式的选择,如采用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等工程承包模式的可能性和利弊的。2)将项目进行适当、合理地分解,确定各项采购的范围和内容。3)落实项目采购的组织机构,建立采购工作班子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确定采购工作流程等。4)落实采购工作的时间安排,制定采购工作进度计划。

5)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如选择国际竞争性招标或是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或是邀请招标等。9.2.3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制订

建设项目采购规划应该包括在项目管理总体规划中,在项目实施的开始阶段就要编制,并随着项目的进展不断调整。(1)制订建设项目采购规划的工作步骤 制订建设项目采购规划可按照如下的工作步骤:

1)首先将项目分解,并列举所有需要采购的各种内容; 2)对采购内容进行分类,可以按照工程、货物、服务来划分; 3)对采购内容进行分解或打包合并,确定合同包;

4)选择确定采购的方法,如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等方法; 5)制定采购工作的进度计划。(2)项目分解与合同包的确定

在进行项目分解与合同打包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将类似的产品或服务放在一起考虑,实行批量采购往往容易获得更加优惠的报价; 2)工程进度计划和采购计划的安排,计划先实施的工程或先安装的设备要先采购,采购工作量要适当均衡,不能过于集中; 3)地理因素,有些土木工程如公路、铁路等要考虑将地理位置比较集中的工程放在一起采购,避免过于分散; 4)合同额度要适中,如果太大,会限制投标人的条件,导致够格的投标人数量太少;而如果太小,则许多承包商缺乏投标的兴趣,也会导致竞争不足。9.3 资格审查

9.3.1资格审查的目的和作用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有关资质、业绩和能力等的证明,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可以使招标人了解潜在投标人的资信情况;通过资格预审,可以有效地控制投标人的数量,减少多余的投标,从而降低招标和投标的无效成本;通过资格预审,招标人可以了解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投标的兴趣。如果潜在投标人的兴趣大大低于招标人的预料,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条款,以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加竞争。

资格后审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招标采购中,资格后审通常只针对拟选定的中标人,对其他投标人则不进行资格后审。9.3.2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几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程序: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9.4 招标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不同,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点也不尽相同,以下介绍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编制要点。9.4.1设计招标文件

(1)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2)投标须知,包括所有对投标要求的有关事项;

3)设计依据文件,包括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设计要求等; 4)项目设计任务说明,包括工作内容、涉及范围和深度、总投资限额、建设周期和设计进度要求等; 5)合同的主要条件;

6)设计依据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等。(2)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在设计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任务及要求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内容,大致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文件的编制依据;

2)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方面的要求; 3)有关功能的要求; 4)技术经济指标要求; 5)平面布局要求; 6)建筑设计方面的要求; 7)结构设计方面的要求; 8)设备设计方面的要求; 9)特殊工程方面的要求;

10)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如环保、消防等。9.4.2施工招标文件

(1)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协议书格式以及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5)技术规范和要求,包括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6)设计图纸;

7)评标标准和方法;

8)投标文件格式;包括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等。(2)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1)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工程施工的合同条件不同于货物采购的合同条件和咨询服务的合同条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对土建工程招标所采用的合同条件一般都采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国内,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经验,并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于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

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部分组成:  协议书;

 通用条款;  专用条款。

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一般包括:

 词语定义与解释;

 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代表业主利益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理人员的权力和职责;  工程施工的进度控制;       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的费用控制; 施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工程施工的信息管理; 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

2)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般应包括的内容有:招标范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费用、现场考察、招标文件的内容、澄清和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价格和货币、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书的形式和签署要求、投标书的密封与标志、投标截止日期、开标与评标、投标书的澄清、投标书的检查与响应性的确定、错误修正、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授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履约保证金等等。

3)工程量清单

有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即发包方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定的计量单位和技术标准等,计算得到构成工程实体各分部分项的实物工程量汇总清单,投标人只需要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各项单价进行投标报价。这种方法有利于缩短投标时间,降低承包人计算工程量的风险,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工程施工中得到广泛采用。

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招标单位应按照上述规范,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报价的基础。表12-5 是某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9.4.3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等。材料和设备的供应一般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各个环节,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1)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招标书,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及简介、招标标的物的主要参数、数量、要求交货期、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等。2)投标须知,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等。

3)招标标的物的清单和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图纸。

4)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包括价格及付款方式、交货条件、质量验收标准以及违约处理等内容。

5)投标书格式、投标物资的数量以及价目表格式、投标保函格式等各种格式文本。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事项。9.4.4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投标人须知,包括答疑、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书编写及封装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限以及无效投标的规定等;

2)工程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和规模、工程等级、总投资、现场条件、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3)委托监理任务的范围和工作任务大纲; 4)合同条件;

5)评标原则、标准和评标方法;

6)招标人可以向监理人提供的条件,包括办公、住宿、生活、交通、通讯条件等;

7)监理投标报价方式及费用构成; 8)项目有关资料;

9)投标书格式和有关表格。

10)投标人须知,包括答疑、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书编写及封装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限以及无效投标的规定等;

11)工程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和规模、工程等级、总投资、现场条件、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12)委托监理任务的范围和工作任务大纲; 13)合同条件;

14)评标原则、标准和评标方法;

15)招标人可以向监理人提供的条件,包括办公、住宿、生活、交通、通讯条件等;

16)监理投标报价方式及费用构成; 17)项目有关资料;

18)投标书格式和有关表格。(2)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1)委托监理任务大纲 2)监理任务 3)监理合同条件

4)确定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评标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等。9.5 评标

评标的目的是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保证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最少,即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具有最佳经济性。

为达到上述目的,评标时,价格只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其他因素还包括:(1)交货工程完工的时间;(2)关于费用支付的条件;

(3)技术的优势、能力、生产率;(4)运行费用;(5)维护费用;(6)效率等。9.5.1评标的基本程序

货物和工程采购的评标都由以下步骤组成:

(1)对投标书进行初步检查:确定响应性投标,并校正计算错误;

(2)将投标书中的不同投标货币转换为常用的同一种货币并进行比较;(3)对投标书偏离和遗漏情况进行分析和量化;(4)运用评标标准进行评标;(5)准备评标报告。9.5.2投标书检查

(1)投标书检查的主要内容

1)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有签名?

2)是否包含了投标保证金和其它要求的文件? 3)是否有计算错误?(2)不可接受的偏差

投标文件存在不可接受的偏差,将作为废标处理,按照世界银行采购政策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可视为不可接受的偏差。

1)2)3)4)5)6)7)8)迟到提交的投标文件 不合格的投标人 未签字的投标文件

没有或不可接受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联营体未通过资格预审

要求报固定价格,而投标人要求价格调整

不可接受的替代设计 不符合时间进度要求 9)不可接受的分包

10)要求变更仲裁的条件、规则、地点等。(3)修正计算错误

修正计算错误是通常的商业惯例,一般在检查过程中和正式评标前完成。世界银行的采购政策要求,修正计算错误一般按照以下原则:

1)当大小写数字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当小数点的位置明显有错误时应该更正;

3)一般不修改单价和数量,只修改算术错误(加、减、乘、除),即修改小计和总数。9.5.3工程采购评标的方法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打分的方法、折算货币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评出中标人。需要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主要考察投标人的标价、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工期、企业的信誉和业绩等方面,评标的方法一般包括评议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9.5.4货物采购评标的方法

工程建设物资的采购应以最合理价格为原则,即评标时不仅要考察其报价的高低,还要考虑货物运抵现场过程中可能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果是设备招标则还要评审设备在预定的寿命期内可能投入的运营、维修和管理的费用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评标方法一般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全寿命评标价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9.5.5咨询服务采购的评标(1)咨询服务采购的特点

与工程、货物招标采购相比,咨询服务单位的选择具有以下特点: 1)通常涉及到无形商品的提供,其质量和内容难以像货物和工程那样定量描述,有时难以精确描述其技术规格; 2)重视投标人的能力和质量(这主要有咨询公司的技术和专门知识决定),而不是价格。而且,越是智力投入高、对专业技术水平有特别要求的招标项目,价格因素在评审中占的比例就越低; 3)有的咨询服务项目(如设计、专题咨询)涉及某些特定技术或艺术,往往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息息相关,能够满足要求的咨询公司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征求建议书,参加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2)评标方法

对咨询服务单位的评选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基于质量和费用(QCBS, Quality & Cost Based System)的选择方法 在咨询单位段名单中使用竞争程序,根据其建议书的质量和服务的价格来选择中标单位,对于质量和价格的权衡应取决于具体咨询服务的性质和内容。

2)基于质量的评标方法 3)最低费用的选择方法

4)基于咨询单位资历的选择方法

(3)世界银行基于质量和费用(QCBS)的选择方法 1)2)3)4)5)6)7)对技术建议书的质量评审 评审内容的权重 评审内容的再细化 评估方法

技术标的合格条件 费用评审

质量和费用综合评审

(4)我国基于费用和质量的评价方法

1)对技术标书的评审

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1

考试说明:考试时间(15分钟),未超过2分钟请不要交卷

考试时长:15 分钟,总分:10 分,合格分数:6分

======单选题部分======

  1.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的重要性不包括()D

o A 是双方利益直接体现 o B 对进度目标有重要影响 o C 对工程质量水平有重要影响 o D 影响不大

  2.本办法的修订依据不包括()D

o A 建筑法 o B 招标投标法 o C 合同法 o D 商法

  3.最高投标现价的编制的依据不包括()D

o A 工程量清单 o B 工程计价有关规定 o C 市场价格信息 o D 过往工程价格

  4.工程量清单就是一份明细清单,其中不包括()D

o A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o B 措施项目的名称 o C 措施项目的费用 o D 预计利润

 5.我国工程计价模式在计划主导阶段的特点不包括()D 

o A 业主票基本为国有投资 o B 施工单位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o C 使用同一的定额 o D 政府不定价

======多选题部分====== ======判断题部分======

 6.业主盲目压价会扰乱市场定价。

对  对 错

 7.投标控制价是投标的最高价格。

对  对 错

 8.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预计或确定的工程价值的货币体现。

 对 错

 9.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燃气。

对  对 错

 10.1.进入市场经济以后(2003年以后),进入市场调节价阶段。

对  对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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