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2024-04-29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通用6篇)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参照《***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各族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教育系统实际出发,适应***“十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教育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的发展与稳定,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及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整体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人,使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现代化法制观念。

二、对象与内容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三是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四是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深刻领会邓小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实行法制教育。要结合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小学阶段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力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完成中学段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三)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要认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涉及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基本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一)继续实行法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即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人事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等以上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年初,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同列入议事日程,年末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总结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

校每年要从经费支出中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普法工作。

(二)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情况聘请法制副校长,组织聘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学校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一年不得少于两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法用法,学习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一篇以上学法心得体会,学习内容要有详细地记载。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学习与教师的职业首选、业务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央自觉考试、成人考试中报考法律专业,鼓励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提高法律素质。教师在法制教育中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四)完善各族教职工的法律培训、考试和考核制度,提高普法效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考试并将普法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及评优相结合。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四五”普法对象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培训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教师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要加强《宪法》、《《教育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由*教育局办公定承担,并对下属单位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各类案件。

(七)进一步完善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启发各族师生学会用法,发挥教育系统优势,牢固占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促进广大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高,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合作,把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普法对象的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普法内容和要求,制定可行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骨干培训,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宣传内容。

(八)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出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02年开始实施,到2006年结束。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2年--2003年)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四五”普法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健全机构,准备宣传材料,进行组织动员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2005年)各单位认真制定计划,并遵照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规定,营造法制化的育人环境。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和标准,分级组织总结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方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教育“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理论联系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本单位实际,结合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抓好制度建设,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校内外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育人网络。要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

法上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搞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创新,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办事机构,做到有专人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中等以上学校应当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保证“四五”普法工作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四五”普法专门安排经费,用于订购普法资料、培训骨干、表彰先进等。

(三)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四五”普法的职责与任务,做到有部署、有安排,要将普法宣传教育同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普法工的自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四五”普法工作有效进行。矿属各支部(总支):根据中煤政研会、省煤政研会2006年工作要点和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精神,结合我矿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的工作实际,及集团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奋斗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针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研究会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开拓思路,提出新的举措,不断开创政研会工作的新局面。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现将我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06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统揽政研工作全局

1、切实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做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题,把握灵魂,领会实质,深刻认识新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要用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努力提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深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根本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要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十年百亿,跨越发展”的工作任务上来,不断增强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贯彻“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抓住“第一要务”,牢牢铭记“两个务必”,深刻理解“三个代表”,不断总结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新经验,开拓新的领域。切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收获转变为推动政研会工作的动力和良策,把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为做好政研会工作的智慧和力量。

二、选准课题,突击重点,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充分发挥政研会的职能作用,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讨新世纪、新阶段,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政研会要及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下苦功夫、真功夫,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规律,解决问题,要开动脑筋,多思多想,多谋善断,虚心向群众学习,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努力提高调研水平。为矿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今年我矿政研会调查研究的重点课题是:(1)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2)在实施“六大工程”活动中的具体体会和经验。(3)在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如何调整建立,形成思想政治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4)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两比三争”活动。(5)了解矿区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经验,探讨企业文化建设的新路子。(6)下岗、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现状调查。(7)如何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8)构建学习型组织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9)在开展“春风进万家”活动中的具体体会和经验。(10)如何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4、政研会同宣传部在全矿各单位中,征集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评审小组,评比优秀论文予以表彰。

三、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扎实开展学习石圪节勤俭办企业的活动

5、政研会要广泛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牢记“两个务必”,即: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清醒认识到,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决不能自满,决不能懈怠,决不能停滞,胜利越大越要谦虚谨慎,生活越好越要勤俭节约,成就越大越要开拓进取,时时处处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工作顺利时不能头脑发热,遇到困难时不能灰心丧气,始终坚定信心,知难而上,不断提高政研工作水平和质量。

6、要在全矿各单位进一步大力开展学习石圪节精神活动,并在开展学习石圪节精神的基础上,为我矿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四、加强政研会自身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富于创新、勇于开拓、善打硬仗的政研干部队伍。

7、认真抓好政研会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全体政研干部要认真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8、认真抓好政研会组织建设。要及时调整政研会领导成员,配备专职或兼职政工干部从事政研会工作,并将调整情况上报矿政研会备案。

9、积极主动的开展政研会工作,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倡导并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客观性,做到全面的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和面貌;坚持动态性,要以发展、运动的观点看待事物,以求达到对事物深刻的、本质认识;坚持全面性,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与微观相结合,防止片面性。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讨新思想,提出新对策,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局面,从而达到超前服务,服务到位。

10、认真抓好政研会作风建设。政研会工作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问题,而且也是体现企业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政研会要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努力实践“八坚持、八反对”,要紧密联系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政研会的作风建设。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党纪条规的各项规定,不谋私利,保持廉洁,努力把政研会办成“政治性强,群众性广、公开程度高、服务到位、指导性好”的基层政工干部之“家”。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2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基本思路是: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改革创新,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基础能力,促进协调发展,服务国家战略。

《规划》指出要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

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全面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建设先进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探索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建立沟通学校、家庭、社区的学习网络。到2015年,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本实现班班通,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出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引导、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机构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所有课程的教育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保护中华语言文化资源。

提高、发展教师的信息化技能。强化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探索建设“未来教室”,作为教师教育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全员培训,组建多种类型的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到2015年,85%以上的教师基本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技能。推动信息化和教育教学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改革试验。

提高学生的信息化学习与生存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学,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大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强化校园网络的管理与规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建设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育统计和基础信息系统。建立国家教育基础信息库,开发教育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监测分析系统和面向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系统。在建设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链接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3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着力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有效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县(市)域内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薄弱环节显著加强;教育资助制度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群体。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推进《学前教育法》起草工作。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主体。省级政府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管和教育教学的指导。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改造中小学闲置校舍和新建幼儿园相结合,重点加强乡镇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幼儿园建设,边远山区和人口分散地区积极发展半日制、计时制、周末班、季节班、巡回指导、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完善建设、移交、管理机制。城镇新区、开发区和大规模旧城改造时,同步建设好配套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扶持和资助企事业单位办园、街道办园和农村集体办园。

多种途徑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地根据国家要求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实施幼儿教师、园长资格标准和准入(任)制度。切实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评聘、社会保险、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和防止“小学化”,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推动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依托幼儿园,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专栏15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改革试点

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探索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途径,改进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模式。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

专栏16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村幼儿园,配备教育教学和卫生保健设备设施。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提高幼儿师资培养能力。

(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制订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规划。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留守儿童较多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多人一铺和校外住宿以及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寄宿设施不足等问题。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食堂、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通过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建立合理的校长、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完善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到薄弱学校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增优秀师资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建立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机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等形式,推动各地明确县(市)域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予以表彰。国家和省级政府定期发布各地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报告和督导报告。

专栏17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改革试点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

专栏18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校舍安全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县、国贫县、民族自治县、留守儿童较多的县和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的中西部县。

(三)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落实政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各级政府把办好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国家助学制度。

探索中等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多种实现形式。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政府通过专项经费、补贴和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地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推动校企合作。探索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通过合作、参股、租赁、托管等多种形式实行联合办学。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规划。以地市州或主体功能区为单位,按照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服务需求,整合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规模适当、竞争有序的职业教育网络。制订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加强特色优势专业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生活设施。

(四)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

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各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残疾人入学,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扩大“医教结合”试点。积极开展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早期干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残疾人职业教育,使残疾学生最终都能掌握一项生存技能。推动出台和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残疾人就学的鼓励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并在职务(职称)评聘、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推动各地制订明显高于普通教育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完善盲文、手语规范标准。完善盲文、聋哑、培智教科书政府采购和扶持政策。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和督导检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专栏19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中西部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五)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健全输入地政府负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需求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建立覆盖本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信息服务与监管网络。鼓励各地采取发放培训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新生代农民工都能在当地免费接受基本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推动各地制订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重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快中西部留守儿童大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配齐配好生活和心理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入学和健康成长。

(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扩大资助覆盖面、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奖补。落实和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生活费制度。国家资助符合条件的退伍、转业军人免费接收职业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完善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探索由财政出资或由国家资助管理机构向中央银行统借统还,国家和省级资助管理机构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和回收助学贷款的办法。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国家代偿机制,逐步扩大代偿范围。

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营养水平。建立中小学生营养监测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计划,中央财政予以奖励和支持。

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将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到2015年基本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一)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社会宣传和推广素质教育的理念,形成尊重教育规律的环境和氛围。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学生身心健康摆在首要位置。

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开发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反映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评价指标。强化学校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自我评价,完善质量内控机制,推动学校教学基本数据信息库建设。中、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在教育质量评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学校评估、专业评估、国际评估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加强质量评估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分门别类建设一批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专门机构。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人员的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队伍素质。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大对违反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的责任制度。建立各种教辅材料和课外补习班的管理制度,鼓励家长、社区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减负的目标。

专栏20 国家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可衡量、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义务教育质量标准,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本科教育质量标准,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质量标准;成人和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语言文字教育质量标准;科研质量评价标准;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等。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学前教育質量标准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以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主要学科门类质量标准的研制工作。

专栏21 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改革。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推进中小学德育内容、方法和机制创新,建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办法,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推进素质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二)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构建大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规划德育目标、内容和课程体系,修订中小幼德育规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穿始终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德育课程、学科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协同作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爱军教育,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注重培育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实践、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办好家长学校,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创新学校德育方式方法。坚持教书育人、环境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开展德育内容、方式、方法以及课程、教材、评估监测指标体系的系统研究。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工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和党团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少先队和学生会建设,积极发展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优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引导高校凝练和培育大学精神。在高等学校加强崇尚诚信、科学、创新、贡献的学术文化建设,在职业院校推动现代工业文明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三)落实教学改革重大举措。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和推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深化语文、数学和科学课程改革,精选对学生终身发展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强化课程教材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实行基础教育课程专家咨询制度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制度,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管理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特别是听说读写训练。探索普通高中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加强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变革教学内容、方法、过程和技术手段。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标准,推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改革。推动建设技能教室、标准化厂房、开放式实习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办好全国和地方、行业、学校各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并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切实提高高等学校教学水平。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加大教学投入。切实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和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上课的制度。加强图书馆、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工程实训中心、计算中心和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加强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岗位实习和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等关键环节。启动实施“十二五”教材修编规划。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按照新的目标和标准,改进方式方法,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教学评估。

切实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音体美教师,配足器材设备,开好国家规定的音体美课程。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运动会、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使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学会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加强学生用眼卫生教育,改善教室采光条件,落实教室照明标准,完善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责任制度,有效降低学生近视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加强校医和保健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大学校饮用水、食堂、厕所等生活与卫生设施改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专栏22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

用3年时间实施10大计划,33个子项目。

10大计划是: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建设能力计划。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化办学推进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东西合作推进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能力提升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校长能力建设计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创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计划。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宏观政策与制度建设计划。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推进计划。

专栏23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试点

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四)加強创新人才培养。

加强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护学生的好奇心作为教学改革重要标准,努力营造鼓励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加强动手实践教学,增加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的机会。开展优异学生培养方式试验。

拓宽创新型人才的成长途径。按照培养造就新知识的创造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新学科的创建者的要求,深入研究拔尖创新人才的特征和成长规律,有效识别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开好普通高中各种选修课,研究开发大学先修课程,探索建立高中学生大学先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部分高等学校探索建立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水平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实施卓越工程师、医师、农林和法律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加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推动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的联合培养,着重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行业的结合。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健全分类指导、自律为主、多元监控的质量保证监督制度。结合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强重点建设,加快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和培养单位管理制度建设。

(五)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机构与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认证机构,加强与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及专业认证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在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领域按照国际惯例开展专业认证工作。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参加国际质量管理认证。建立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各环节的投入。引导各级政府和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要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紧密结合。

专栏24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优质特色学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支持适应区域经济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设立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岗位。

专栏25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西部地方高等学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和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一大批青年学术骨干。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逐步化解高等学校债务。

八、促进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有效机制,到2015年,区域、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族地区教育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加紧密。

(一)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提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积极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科学规划区域教育发展,调整区域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支持各经济区建立教育联动合作平台,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对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教育政策。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升为产业经济发展服务与贡献能力。加大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在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实行财政全额承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区域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哈长等区域建设高水平大学群,支持成渝、西安、武汉、长沙等地区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高地。支持沿海海洋高等学校建设和高等学校涉海专业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西部边疆高等学校建设。

专栏26 教育扶贫工程

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所确定的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快连片特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将新生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转化为高素质劳动者,有效缓解自然环境承载压力,根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开展区域、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加强片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面向生态保护区实施教育移民,提高连片特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和扩大覆盖面。鼓励教师在边远艰苦地区长期从教。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源,每年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专项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加大现有国家教育发展项目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二)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加大对中西部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大东部发达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力度,鼓励东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扩大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支持中央部委属高等学校和东部地区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小班化,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快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完善教育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调整教育结构等方面为全国教育现代化起引领示范作用。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作为衡量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三)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少数民族人口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加快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双语地区学前两年教育基本覆盖。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在教育基础薄弱民族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就学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发展。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指导和协调各省市加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教育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在双语地区建立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相衔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为补充,师资和教学资源配套,教学模式适应学生学习能力的双语教育体系。加强双语幼儿园、义务教育寄宿学校、双语普通高中建设,根据实际推进各民族学生合校和混班教学。开发双语教育教材、课外读物、多媒体等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方法研究。建设一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民族地区教师教育向培养双语、双师型教师转变。通过增加编制、定向培养、“特岗计划”、对口支援、加强培训等措施加强民族地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并在绩效工资发放、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语教师岗位倾斜。建立双语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机制,完善与双语教学配套的升学考试、就业等政策措施。

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根据民族地区特点和实际,推广“9+3”中等职业教育模式,在部分地区实行“二一分段”或“3+1”初中职业教育。联合文化、旅游等部门重点支持一批以保护传承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特色的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扩大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到2015年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占全国在校生的比例达到8%。进一步完善内地民族班办学和管理体制,办好内地西藏、新疆班,提高民族预科班办学质量。启动实施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支持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和民族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培养民族地区留得住、用得上的各类人才。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鼓励内地学校与民族学校开展“结对子”、“手拉手”活动。组织修订适合各学段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在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中,将基本的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作为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将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活动纳入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中。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在民族院校和部分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

专栏27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

落实中央要求,继续加大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或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加大对边境地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制订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按照常住人口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科学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新兴城市(区)和县镇的学校建设,引导学龄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布局调整规划论证、听证制度,中小学校撤销与合并要公开征求意见,严禁强行撤并。

统筹规划城镇建设和学校布局。实行城市开发建设和学校建设同步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同步规划。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延伸。探索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形成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發展机制。逐步统一城乡教育规划、建设标准、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和管理体制,探索城乡教育联动发展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综合考虑人口、地理资源、环境、交通、经济等多重因素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特点布局学校,确定学校服务半径,防止学生因上学距离过远而失学。鼓励采取开通校车等多种形式解决学生就学的交通问题。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在校生规模,不搞超大规模学校。

(五)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提高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实效。鼓励和支持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到内地(大陆)合作办学、科研合作、互派教师授课、共同举办学术会议及建立产学研基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学生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推动岛内全面承认大陆高等教育学历。

促进海峡两岸、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搭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珠三角与港澳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教育交流合作基地。支持珠海横琴新区和平潭综合试验区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内地与港澳地区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密切相互间的校际交流、学术交流和人员交流。

九、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到2015年,我国教育体系更加开放,国际合作、区域合作、校际合作呈现新的格局,教育的国际、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度增强,初步建成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和有影响的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一)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推动教育双边、多边和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积极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欧盟、上海合作组织、东盟、非盟、阿盟、美洲国家组织等全球性和区域性组织的教育合作。培养、选派高级别专家进入相关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教育政策、规则和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完善涉外教育监管体系。

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教育机构或项目。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办学评估、财务监控、信息披露和学生投诉等机制。有计划地引进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研究制订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支持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

(二)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到2015年全年来华留学人员达到36万人次,逐步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优秀学生。

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加大资助优秀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力度。逐步将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办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国际论坛。

积极参与文化走出去工程。支持国际汉语教育。完善孔子学院发展机制,加强国际汉语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汉语国际地位提升。组织对外翻译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精品,建立面向外国青年的文化交流机制。向世界宣传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三)提高服务国家对外开放能力。

服务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强化对外贸易特别是转变外贸方式急需人才的培养。紧密跟踪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合作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努力实现投资、商品和人才同步“走出去”。加大对我国主要对外援助国急需人才的培养培训,更好地支持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国际问题研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区域和国别研究行动计划,组织高等学校对国家安全和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加强高水平国际问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外语好、业务精、善于对外沟通并开展国际合作的专家学者。加强对非通用语人才和对发展中国家及中小国家研究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批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为国家外交战略和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咨询服务。

加強边境学校建设。优先支持边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引进优秀教师,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地处边疆、海疆的高等学校充分发挥服务国家外交、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的作用,扩大招收相邻国家留学生规模,加大对外汉语教学,建立对外学术交流基地。

积极开展教育国际援助。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有计划地开展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援助,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把培养教师、医生、管理人员等受援国急需人才作为重点援助项目。鼓励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

专栏28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支持、引导办好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大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实施出国留学资助计划,到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模达到2.5万人。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其中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规模2015年达到5万人,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提高汉语的国际地位。

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师专业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到2015年,初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一)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

优化教师教育结构。调整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积极参与、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科学预测教师需求,合理规划师范教育规模、结构。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根据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调控师范院校、专业的招生规模。调整师范教育的宏观结构,加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力度。规划建设一批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加强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试点。

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加强录取过程中的面试环节,探索开展教师职业性向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录取乐教、适教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

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建立免费师范生进入、退出和奖励机制,改进就业办法,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到农村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成长和长远发展。鼓励地方发展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提前招生、公费培养、定向就业等办法,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为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骨干教师。

创新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加强师范生师德和文化素质教育,注重通过文化熏陶培养教师气质。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新增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调整师范教育类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推动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探索“4+1”、“4+2”中学教师培养模式。强化教学实践环节,落实师范生普遍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建设一批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积极推进教育硕士培养改革试点。

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制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师范教育类专业评估,探索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形成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制度。

(二)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教育渗透到职业培养、教师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年组织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完善国家教师表彰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国家制订基本评价标准,各地区制订具体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中小学教师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加大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评价办法。

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制订高等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编制标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探索更加科学的编制管理办法。推动《教师资格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制订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五年为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制度。制订中小学教师、高等学校教师和职业院校教师聘任制办法。建立健全招聘录用、考核评价、培训和退出等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不适应教学岗位需要的教师实行离岗培训,培训后仍然不能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可以实行调岗或另行安排工作;不符合教师资格标准要求的人员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

专栏29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制订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多种措施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机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完善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三)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推进《教师法》的修订工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教师收入待遇差距。推动面向教师的社会保障房建设。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动地方采取到岗学费返还、补偿、代偿等措施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扩大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坚持高年级师范生到农村学校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健全城鎮教师支援农村教师制度,完善鼓励支持新任公务员和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政策。

加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校聘用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中青年创新团队,引进优秀外籍教师。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允许职业院校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在职称、待遇上打破学历限制。创新薪酬分配方式,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专栏30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通过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实施的培训计划,五年内对全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以及义务教育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实施一轮全员培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四)实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各地制订教师培训规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中央财政支持实施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主要支持农村教师培训,到2015年对550万名中西部农村教师普遍开展一次培训。扩大音、体、美、外语、科学等学科紧缺薄弱教师培训的规模,加强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和班主任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加强县级农村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区域性农村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落实学校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改进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完善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采取短期集中、带薪脱产研修、远程教育、学术交流、海外研修和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建立教师培训与教师考核、教师资格再注册和职务聘任等相挂钩的机制。制订校本研修计划和管理制度。将学校业务骨干所承担的培训工作计入本人工作量,并在工资待遇、考核评定中予以充分体现。

加强教师专业实践。依托大型企业和高等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培训一批“双师型”骨干教师。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资助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并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依托高水平大学建立一批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基地。推动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加强工科专业教师的实践研修。

十一、加强教育条件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使用和管理机制,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学校运行保障,提高学校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形成支撑国家“十二五”发展目标的保障体系和教育强国的物质基础。

(一)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

切实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预算和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推动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算教育资金的政策,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拓展社会投资渠道。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教育捐赠便利性措施,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设立各种形式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拓宽社会教育捐赠的渠道。完善教育捐赠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制订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调整的程序和办法。各级学校收费标准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逐步加以调整。

专栏31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改革试点

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探索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机制。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二)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效益。

加强教育规划与经费安排的衔接。坚持以规划引领投入、引领建设,通过科学规划提高教育投入的宏观效益。认真研究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宏观结构,通过科学安排增量,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制订并严格执行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制度,严格按照规划安排教育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

明确新增教育投入重点。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安排的教育建设项目对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省级财政重点支持本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经费管理水平。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稳步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经费监管,完善监督制度,对虚报数据、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教育经费审计制度,重点完善各级学校校长特别是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的细则,确保各级政府和学校用好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制度。政府保障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投入,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基本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统筹学校布局规划,完善“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并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鼓励各级政府出台对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

化解学校建设债务风险。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基本化解中央部屬高等学校债务风险。统筹研究解决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债务。通过中央财政予以奖补等措施,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化解学校债务风险。防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出现新的负债建设。

落实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建设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制定和完善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校舍安全、适用,防止追求建设豪华学校。

改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积极探索“代建制”,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学校基本建设融资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项目实施程序,做到程序公开透明,使所有教育项目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

(四)提高学校运行保障能力。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制订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地方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创新学校拨款体制机制,促进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发展政策有机结合。在完善经费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完善高等学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

(五)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

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发布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全面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建设先进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探索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建立沟通学校、家庭、社区的学习网络。到2015年,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本实现班班通,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动优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出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启动建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引导、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机构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所有课程的教育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保护中华语言文化资源。

提高、发展教师的信息化技能。强化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探索建设“未来教室”,作为教师教育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全员培训,组建多种类型的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到2015年,85%以上的教师基本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技能。推动信息化和教育教学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改革试验。

提高学生的信息化学习与生存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学,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大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强化校园网络的管理与规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建设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育统计和基础信息系统。建立国家教育基础信息库,开发教育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监测分析系统和面向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系统。在建设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专栏32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提高农村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水平,为农村中小学75%的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计算机教室的中小学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整合、开发和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库和共享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通过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深刻变革。

十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规划实施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堅持的重大方针,并将落实“三个优先”的情况、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情况,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的学校、联系责任和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扩大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并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等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开展一轮面向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的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与媒体和社会沟通及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基本形成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建设,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落实责任分工。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教育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的衔接。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在实施规划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

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推动各地各高等学校指定专门的通讯员、观察员、评论员和新闻发言人,通过培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教育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发挥教育电视台、报刊社作用,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沟通机制,按照中央关于教育工作、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形成横向和各类媒体密切联系,纵向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对接的立体化宣传网络。

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的组织策划能力,组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的成功做法,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工作。制订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本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加大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宣传与引导,支持媒体对教育事件的全面准确报道,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谐。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省校三级联动研判制度。继续推进高等学校后勤改革,建立学生食堂运行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4

泉州市凌霄中学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 四 个 五 年 规 划

一九八六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号召,在全国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先后制定了“一五”、“二五”、“三五”普法规划,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实施了“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完成了“三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为我校改革开 放、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更好地适应我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跨世纪的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加快依法治校的进程,实现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及省、市、区、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弘扬法制文化为主旋律,以基层村(居)为主阵地,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化为手段,以实现依法治校为总目标,着眼于我校社会与经济发展“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着眼于泉州市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创建,着眼于入世对法律普及工作的现实需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使全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我校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四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基本法律和各类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通过对教师进行法律培训,全面提高依法执教水平,通过扎实推进学校、教师、学生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提高全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实现由提高师生法制观念向增强师生法律素质的`转变,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民主、健康的校园法治氛围,为最终实现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宣传与师生工作、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全体师生树立起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权利义务观念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宣传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前提,以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活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五)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全面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教育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师生,其中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青少年是我校“四五”普法重点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 着力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四五”普法教育。

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降淖?洹R??⒔∪?斓几刹糠ㄖ平沧?贫龋??F辗?斓夹∽檠Хㄖ贫取⒎?膳嘌抵贫取⒅卮缶霾咔暗姆?勺裳?蠛酥贫取⒀Х?己说羌侵贫取C磕昙?醒Хú簧儆谒拇巍?BR>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教水平,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履行职务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立法进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将教师普法纳入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将教师学法用法的情况与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调动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教师录用、任职、晋级的重要条件之一。教师每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5

**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此文为原创文章-http:///

2006年—2010年是**厂

新的发展机遇期,为确保我厂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厂各级组织和职工家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平安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确保我厂“四五”期间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职工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我厂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以职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厂区社会和谐为努力方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符合形势发展需要。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厂社会政治更加稳定,职工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平安工程”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生产经营进一步得到发展。通过“五个得到加强”,实现“二二一三二”目标。

——“五个得到加强”:即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各单位对综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得到加强;各单位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得到加强;以平安厂区、平安科室和平安和谐小区为重点的平安建设得到加强;制度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二二一三二”目标:即职工群众用法能力普遍增强,职工群众参与综治防控能力普遍增强;民事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内部矛盾调解成功率达百分之百;防止新增吸毒人员,防止发生重大治安问题,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职工群众对综治部门和内保队伍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职工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矿区”暨“平安厂区”工程建设,推进综治工作的深化和创新。

各单位要把“平安工程”建设活动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摆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研究把握平安创建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平安创建手段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厂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坚持平安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

——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平安厂区、平安科室、平安小区的基层创建活动,形成以平安科室带动平安厂区的良性互动格局,从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到2010年,全厂平安科室、平安小区创建面要达到95。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进一步提高预防矛盾纠纷的能力。综治办、各基层单位综治领导小组及小区居民委员会在维护政治稳定中,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加强对各种政策和措施的宣传教育,取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要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防范和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深入基层单位、班、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各种不稳定隐患,有效地将矛盾处理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影响厂区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加强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重大活动的管理。充分发挥内保部门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情报信息的排查、收集、反馈工作。

——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防止利用重要节日等特殊时段和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

(四)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

——积极配合地方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把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

——要建立综治维稳综合信息平台,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大经费投入,搞好

安全防范教育,落实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厂党委对禁毒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和“无毒”创建活动,不断扩大禁毒工作成果。

(五)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社会治安控制力。

——进一

步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厂区和楼群院落防范体系,加大巡逻力度,广泛开展内保防范、群防群治、消防自救和宣传教育等活动,加快科技防控设施建设步伐。

——进一步加强治安重点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租房户的管理工作;抓好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及劳教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和火工品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厂第四个五年规划由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厂综治办和基层单位综治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期间各级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协调与配合,不断总结经验,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积极抓好本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确保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舆论宣传机制。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教、工会、团委、女工等组织的宣传阵地作用,动员青年、团员和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平安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树立和宣传典型,为创建平安和谐厂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严格执行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工作计划 篇6

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川委发„2006‟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教政法„2006‟8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全省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广 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 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三、对象与要求

(一)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把维护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师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必须促进教育公开、公正,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着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按照“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第一,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平意识和法律素质,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的习惯,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精神。要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使学生了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和制度;了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律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预防犯罪。

第二,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中小学学生应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的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高级中等教育的学生应当初步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具备比较牢固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学生法学基本理论的教育,认真上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通过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好“为了明天”工程。

第三,要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把环境保护、交通教育、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禁毒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中小学的课程内容,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推进学校法制教育专兼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聘请制度,落实法制教育专项经费,努力推进学校法治氛围的形成。

第四,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媒体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采取宣传月、行动周、纪念日、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活动,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吸引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条件具备的地方,要与公安、司法、检察等执法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三)切实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要求,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 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重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

第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四)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是学生的表率,要带头学法用法,为学生做出榜样。

第一,依法治校。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高等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情况作为平时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把学校依法治 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0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00所。

第二,进一步推进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师培训、进修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

第三,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任教师的培养、培训。积极引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通过教育培训,充实中小学法制课的教学力量;鼓励教师不断探索、积累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经验;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队伍建设。全省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中小学要逐步配备法制课专任教师。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校“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五五”普法规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所辖市(州)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每年的工作总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省教育厅设立全省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法制工作机构,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鼓励法律院校(系)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式,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心深入开展调 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充分利用培训、讲座、报告、咨询、宣传栏、电视、报纸、广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广电网络等传媒载体,采取灵活方式和有效手段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健全与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机构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四)落实专项经费。按照教育部和全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省教育厅将设立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和经验的推广,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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