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2024-05-03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通用8篇)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宁波中学学生业余党校是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政治素质、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方法培训的一所业余学校,是培养优秀学生加入党组织和实施中学生思想、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

第二条:宁波中学学生业余党校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知识教育;定期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中国近代史、革命传统以及时事政治等教育;重视学员的实践锻炼,培养组织工作能力。教育引导团员学生向崇高的政治目标努力,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宁波中学学生业余党校在上级党委指导下,由学校党总支建立和领导,接受学校行政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业余党校设立校务委员会,委员由业余党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和教员代表组成。

第五条:业余党校下设班级,每班均设班委会,再设若干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学员

第六条:业余党校的学员一般要本人申请报名,经所在团支部和班主任联合推荐或校团委推荐,由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业余党校招收学员数额和办班时间,由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习时间、教学内容:学生党校每期学制一年,教授活动不少于40课时。统一印制课程表;教学时采纳党员辅导培训教材的内容,分成几个专题,自成体系。

第九条:学员管理:校部制订《学员守则》,从思想、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对学员提出具体要求,每期授课结束,校部对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同时建立学员档案。

第十条:奖励办法:在党校学习期间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评选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对特别优秀的向党组织推荐为重点培养考察对象。

第十一条:教员队伍:聘请校内外领导、同志、教师为兼职党校教员,逐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第十二条:拟定学校总支办公室兼作学生业余党校办公室,中学生团校教室兼作学生党校教室,并以市德育教育基地和市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企事业单位为教育实践活动点。

第十三条:经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行政申请部分经费,学员也可自负教材等部分费用。

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社团管理,促进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增加校园文化底蕴,培养全方位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人文社联”)是直属于共青团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全面负管理本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引导和扶植各社团全面健康发展的机构。

第三条 宗旨:加强各社团联系,团结各社团,增强整体力量,体现学院特色;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学生;在社团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调配各社团内部资源,取长补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调控与自主的要求,推动学院社团向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发展。

原则:团队精神,拼搏斗志,创新意识,发展思想。

第四条 人文社联及社联全体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置

(一)常委团: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二)秘书处:秘书长一名,秘书一名。

(三)宣传部:部长一名。

(四)外联部:部长一名。

(五)文化部:部长一名。

(六)体育部:部长一名。

第六条 理事会

(一)由会长席、副会长、秘书长及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社联各部长列席会议。

(二)每学期召开三次例会,即学期开始时一次,主要进行工作安排;期中一次,由各社团负责人向学院领导汇报半学期工作情况,计划下半学期本社团工作;期末例会主要进行工作总结。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的,由会长组织召开。

(三)理事会上,各理事对主席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主席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对社联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决策;积极讨论社联工作,为社联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产生办法

(一)会长:校团委任命。

(二)副会长:由主席提名,公开选举产生,并报经学院团委批准。

(三)秘书长:主席团任命。

(四)各部部长:原则上是社团负责人担任,如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担任部长职务,由该社团负责人推荐本团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成员担任;各社团上报名单后由理事会根据其特长及工作能力合理安排职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能兼任部长,各部长不能兼任。

第八条 部门职能

一、会长

(一)统筹社联工作,安排秘书处拟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二)检察、监督社联各部门、各社团工作,对社联事务拥有决定权。

(三)负责计划和报告。

二、副会长

(一)协助主会长统筹全局,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及各种公关。

(二)必要时经会长授权代替主席参加会议或报告。

三、秘书处

(一)负责社联日常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二)起草各种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总结,形成文字材料,经审核后存档。

(三)为常委团搜集各种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主席团决策。

(四)负责社联及各社团资料归档管理。

(五)负责社团资金管理。

四、宣传部

(一)负责社联活动的校内外宣传,包括社联的整体策划和实施,制作宣传板,撰写海报、通讯稿及其他宣传材料。

(二)检查各社团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板报的内容及质量。

(三)协助团委检查各社团刊物。

(四)做好网络宣传。

五、外联部

(一)负责社联与外界的信息联系及反馈,联系与学院外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事宜。

(二)主要为社联及社团的活动筹集资金。

(三)负责社联对外形象,对社联内部进行公关礼仪培训。

六、文化部

(一)对各社团文艺节目进行监督,提出改善意见;

(二)负责社联组织的一切文艺节目。包括晚会、欢送会、文化节的文艺节目工作。

七、体育部

(一)开展集体性体育活动,加强各社团联系,增进各社团友谊。

(二)为各社团体育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

第三章 学生社团管理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我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5人以上,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

定。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须按以下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活动开展、财务制度等内容,社团的日常活动应与章程保持一致。

(二)由该社团发起人到社联领取《社团审批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经社联常委团审查,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社联将《社团审批表》一式四分,分送学院团委、校团委、社联及社团。

(四)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批准的,应给出解释。

第十一条 注册

(一)由社团发起人拟定详细的申请报告,交社联初审,符合条件后再经团委审批成立。申请报告应包括社团名称、活动内容、范围、参加方式、负责人详细情况等。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不允许开展任何活动。

(三)社团有内部组织建设的高度自主权,自主决定设定机构、建章立制、选定负责人等组织行为,但应与及时上报社联备案。

(四)社联对各社团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变更撤销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转换活动内容或合并,经批准并重新注册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社团可自愿撤销,但必须到社联登记,取消注册,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第十三条 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优秀的社团成员,以及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于不配合团委、社联工作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通报并责令改正。两次通报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取消注册,停止活动。属于个人问题的,追究个人责任。

(三)对活动中违法违纪的集体或个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社团要向社联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联备案。

(二)社团有相对独立的活动权,如需场地、器材等可向社联申请帮助。

(三)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对于跨学院联合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活动、预计超过100人的均要经院团委同意方可进行。

(五)社团的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情况报社联,以上材料将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社团评优

第十五条 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引导,规范社团之间的竞争,保证社团高效、有序的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社团在建设特色的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十六条 社团评优切实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第十七条 凡在经有关部门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十八条 社团评优每学年举行一次,社团评优过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主持操作,最后结果由校团委审批通过

第十九条 具体规则遵循《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评优条例》。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社联经费

一、来源:校团委拨给;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解决。

二、管理及使用:

(一)秘书处管理经费,每学期开始及结束时均要进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二)少于100 元的支出由会长直接批准,超出100 元的由院团委决定。

(三)报销经费程序:开具正规发票及单据,经会长或院团委批准后签字,到秘书处处报账领钱。

第二十一条 社团经费

(一)社团经费可通过收缴会费,有偿服务,申请支持等途径解决。

(二)会费收缴具体数额由社联审定,每人一般不超过二十元。

(三)各社团可通过非校方的正常渠道解决社团经费问题。

(四)社团活动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五)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社团必须制定专人负责。

(六)社联将不定期对其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一旦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制度

(一)社联秘书处负责社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二)社联档案: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活动类、制度类、考勤类、其他类等九类。

(三)社联各部门每学期初必须提交一份详细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工作总结。秘书处对各部门上交的计划进行归类整理,向会长提交一份总的计划和总结。

(四)各部具体活动要有计划、活动记录、总结,一式两份,社联秘书处存一份,交院团委一份。

(五)全体大会、部长例会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本部派专人负责,秘书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六)社联所有留存档案一律用A4纸打印。

(七)秘书处负责各社团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一)全体大会、部长会议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有各部派专人负责考勤,每周部长例会时,向秘书处提交。

(二)社联各项活动的考勤由该项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后向秘书处提交。

(三)部长、各社团负责人请假,须当面向会长递交请假条;请假条交于秘书处存档。第二十四条 入会与退会制度

(一)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报名者经初试、复式方能录取。

(二)退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正常退出:社联成员如退出应向会长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社联。主席、副主席退出,应向院团委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

(2)非正常退出:

A:有违反《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x章、第x条者; B: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出社联的。

第二十五条 奖惩制度

(一)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表现突出,且在学期量化考核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行为者进行批评教育:

(1)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不注意个人形象者;

(3)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者;

(4)例会、活动后不打扫卫生者。

(三)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警告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三次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价值不足20元者。

(四)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记过出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失误者;

(2)违反财务制度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开展活动造成负面影响者;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超过20元(含20元)者;

(5)例会、活动无故不到者;

(6)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四次者。

(五)有下列行为者劝退:每学期一门课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六)下列行为者给予开除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对社联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2)违反校规校纪者,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一学期内记过两次(含两次)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社联其他文件及各社团文件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篇3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岩学院学生社团的发展,使学生社团联合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积极地管理、协调、服务、引导、监督好全校学生社团,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校园人文气氛,繁荣校园文化的全校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繁荣校园文化,打造社团品牌,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以实现龙岩学院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社联的基本任务(职能):

1、贯彻、执行校团委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任务、方针和措施,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处理学生社团的日常事务,巩固、监督、评议社团及社团活动;

3、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多层次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使社团切实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生活,提高校园科技文化气氛,形成校园特色文化服务;

4.代表龙岩学院所有社团的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利益,协调学校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代表龙岩学院学生社团与其他地区(高校)学生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第五条 社联维护《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尊严,龙岩学院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同《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

第六条 社联聘请校团委老师担任其秘书长,指导日常工作。

第二章 社联组织机构

第七条:社联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社联理事大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社联的最高权力机构,社联常委会是理事会常设机构。理事会休会期间,社联常委会行使理事会的有关职权。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常委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举行一定例会,负责审查和商讨联合会工作。

第八条:社联理事会由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社联常委会由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校社联主席团是社联的最高执行机构,由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组成。1

第十条:主席团下设办公室、文体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资讯部、监察部六个职能部门。

第三章 社联的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社联理事会(常委会)具有以下权利和职责。

1.解释社团联合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有权制定和修订《龙岩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等

3.选举产生新一届社联主席团成员;

4.听取和审议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主席团对各部门及各社团负责人的任免决定;

6.报请校团委评选龙岩学院先进社团,优秀社团干部。

7.讨论、决定应当由龙岩学院社联理事会(常委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主席团职责

1、召开社联理事会(常委会),并执行其决议与决定;

2、讨论并决定社联的总体发展方向、成员社团的活动安排及社团重大事务。

3、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4、任免社联各职能部门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5、合理、有效的引导社团开展工作,全面考核学生社团运行情况,向校团委提出奖惩建议,并具体组织评比表彰工作;

6、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进行初步论证、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校团委;

7、决定社团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行使社联理事会(常委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三条:主席和副主席、主席助理职责

1、主席职责:全面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主持召开社团全体大会和理事会,具体负责社联全体成员的思想文化建设;确定社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传达校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社团联合会与各社团、社团与社团的关系。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

2、副主席、主席助理职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某个部门和社团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办公室是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其职责主要是安排社联事务、协调各部的工作,负责社联的经费预算和开支,起草各文件、报告,做好会议通知、记录、考勤等,负责学生社团有关档案和财产的管理工作,并实施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宣传部全面负责社联各项宣传工作,根据社联的工作计划,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承担社联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任务,协助各社团作好海报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网络资讯部负责及时更新、维护学生社团联合会主页,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网上内容的更新、整理与保存;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络宣传与信息反馈;并完善我校社团的网上服务。负责社联刊物和工作简报的整理出版、发行工作,协助各学生社团做好每次活动的通讯活动。对学生社团重大事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的影响,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宣传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十七条:外联部负责社联各项活动的赞助联系和校内党政机关、各部门、兄弟学生组织及各系学生组织等的联系工作。,承担社联与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的外部活动,第十八条:监察部负责社团考评、受理社团投诉和社团情况调研等工作,收集各社团活动资料,对各社团活动进行评议,对各社团遵守社联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接受各社团会员的投诉。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及学生社团干部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文体部负责社联的文体活动和社联大型活动中的人员调配,组织协调各学生社团大型活动,统筹协调有关学生社团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社团联合会内部实行层级管理模式,主席负责全局;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各

部门和社团直接对分管副主席负责;责权明确,不得越级或跨级办事。

第四章社联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联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在社联工作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社会各界赞助和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社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社联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四条社联的财务接受校团委、社联理事会(常委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社联的财产任何会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社团成为社联会员单位,享受有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第二十七条 龙岩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在社联注册、校团委批准成立,由龙岩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十八条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通过符合社联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社联的重大事务;、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该组织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在龙岩学院各校区,相对独立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获得学校有关部门和社联的帮助、支持。、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工作。、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组织章程有序开展活动。

2.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

3.服从社联的领导,积极完成社联委托的工作任务。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第六章社团组织制度

第三十条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三十一条社团主要负责人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社团联合会聘任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于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十三条社团负责人须准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例会,各社团须建立本社团例会制度,定期对本社团的工作做出总结和计划。

第三十四条社团所做的宣传资料须注明“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某某社团”字样。第三十五条龙岩学院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依据本章程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及修正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报请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有关细则,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另行研究制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龙岩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章程 篇4

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根据学员有关规定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工作,诚心诚意为社团服务。

2、负责审核批准各社团活动的申请,正确引导各社团活动的方向;对已经批准的活动进行跟踪了解,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3、组织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与社团进行沟通,交流举行活动的经验,达成共识,为社团的繁荣而共同努力。同时,完成社团联合会的活动组织工作。

4、按公平公正原则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评分,每月公布一次评分结果,并及时总结各社团活动的得与失。

二、部内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现问题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对本部门工作十分熟悉,当社团工作人员有问题,要求做到迅速有效解决,最好能创造性地解决。

3、对理事会与部长布置的工作要求认真、按时完成。积极与部长交流,对工作要勇于提出建议和意见。要积极维护好社团联和组织部的良好形象。

4、按时值班,不缺勤、不早退,认真解答社团工作人员的咨询,工作态度和蔼,不说脏话,不得对社团负责人不理不踩,能解决的问题立刻解决,不得为难社团负责人。

5、对申请表、总结表,按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则公正地给予评分,并按时公布,让各社团对自己活动情况有所了解。对活动中出现的不符合其申请的行为加以及时制止。

6、不得私自接受各社团、校外企业等给予的各种报酬、好处。不得私自以社团联合会名义开展活动。

三、活动审批评分流程

各社团活动前上交活动申请表,组织部部长、副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活动的可行性,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示。如遇重大活动则要上呈理事会,请理事会给予最终审批。审批后,组织部要与社团负责人交流讨论存在的问题。批准进行的活动组织部派人对活动的举行情况进行了解,帮助,监督。在活动举行后审阅活动总结表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本次活动给予评分。

四、内部考核条例

1、要求各干部成员每次例会必须及时到会,迟到5分钟者扣0.5分/次,15分钟者扣1分/次,缺席者扣2分/次,请假者1分/次。期末出勤率达95%者加5分,出勤率达80%者加3分。

2、要求各干部成员按时值班,迟到者扣0.5分/次,缺席者扣2分/次,请假者扣1分/次。期末出勤率达95%者加5分,出勤率达80%者加3分。

3、要求各干部成员认真完成本职和上级交给的工作,每次工作落实到个人,不按时、按内容完成者扣2分/次,每次均按时、按内容完成者加2分。

4、各干部成员有向上级提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在工作期间,能积极向上级提建议和意见者,每次加0.5分。(注:底分为50分,期末最底分者会得到批评)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篇5

第一章总

第一条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校社联)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它代表全体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的共同权益,是连接社团与社团之间、社团与学校之间的纽带。是全校学生社团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拓展”为宗旨,以“加强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提高校园文化品位”为目标。

第三条

校社联依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校纪校规,在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为推进高校素质教育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建一流的校园社团文化。

(三)代表我校各学生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学生社团的权利。

(四)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在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校级学生社团均为校社联会员。

第六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校社联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校社联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要求校社联维护其合法权益,享受校社联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四)有权推荐本社团优秀成员担任校社联学生干部。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二)遵守校社联章程,严格执行校校社联的各项决议,服从校社联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校社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八条

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

校社联的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各部长对主席团负责,主席团对学院团委、所有社团负责、社团成员及校社联工作人员负责.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一)主席团由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副主席、主席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主席团的职权:

1、讨论并决定社团联合会内部各项大小事务。

2、主席团成员具体负责各自分管部门的工作及一切活动,职权明确,责任到人。

(三)主席的职责:负责召集主席团的例会和部长例会;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的重大事务并有最终决定权;对外代表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副主席职责:对分管工作直接负责,在主席授权情况下,为校社联整体利益着想,有权代理主席做最终决定。

(五)主席助理职责:

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直接负责。

第十一条

各部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各部室职能如下:

办公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校社联内部的人事安排,做会议准备,通知发放,组织协调各部门间关系,有效传达上级的决定,保证其正确及时实施。管理校社联内部档案,文书工作,进行考勤。负责与校社联下属的各个社团紧密联系,实际的反映各个社团的需求和困难。

宣传部职能:

宣传部负责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板、海报等能够增加活动影响力的工作),协助其它与宣传相关的工作,载入活动记录。

外联部职能:

外联部负责筹集活动资金,并分小组定期与企业联系,增加与企业的合作机会,寻找适当的合作项目,为校社联活动提供支持。建立有合作意向企业档案库,与企业建立并保持互信关系,为学校同学争取假期实习机会。(注:校社联及社团工作人员具有获取优先推荐的权利)

编辑部职能:

编辑部负责撰写各社团精品活动描述性文章,采集社团活动新闻素材并投稿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负责“校社联志”的编辑和出版工作。组织社团活动征文及评审工作。对活动进行报道,最后总结活动的特色、意义及影响等方面并形成书面报告,网络部职能:

网络部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搭建良好的对外宣传校社联的平台,同时负责各类活动的摄影、照片的保存及上传等处理工作。在与宣传部编辑部合作下及时将校园动态新闻发放到网站里,实现对校社联完整深入的宣传。

活动部职能:

活动部负责校社联各类活动的策划(包括会议、晚会、联谊等活动),并直接参与大型社团活动的指挥协调和控制。审批社团活动策划,并为社团活动提供建议,协助社团活动成功举办。做好策划文案编制工作,并及时递交主席团和办公室审核及相关部门实施。

监察部职能:

监察部负责监察各社团对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的实施和各协会机构的审查;根据加减分细则对各社团进行评分,并做好记录,监督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发出要求整改的通知或依照规定处罚(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注销);接受各社团社员对本社团的投诉,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监察部下设财务组对学生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考勤考核:

(一)以各大型活动的到场率为准,两次请假记一次缺勤。

(二)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察方式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办公室内部考核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由主席团监督。

(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即每次大型活动所到成员须到办公室亲自签到。

(四)结果应由办公室统计和保管,并在社团联合会内部公布。

第十三条

会议要求:

(一)会议要求讲究效率。

(二)各项会议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

(三)会议要有主题,形成决议,发言要清楚,提前准备,尽量简洁。在会议上不准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五)自觉维护会场纪律(手机需调振动或关机),注意形象。

(六)若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活动开展:

(一)各部门开展活动必须同分管主席协商,提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计划。

(二)每次活动各部门协调一致,各负其责,不逃避责任,主动争取未安排但需要解决的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各社团要及时做好活动小结、填写活动记录,一式三份。(办公室一份,本社团留一份)

(四)活动要明确地分归相应部门负责,各部门工作要协调一致。

(五)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合作,并将各部门的工作作为考核评优的参考。

第五章 干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校社联学生干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六条

校社联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三)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七条

校社联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第十九条

互相学习,注重工作能力的锻炼,自身修养的提高和学习成绩的进步。

第二十七条

发现人才和爱护人才,积极发扬团结协助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

第二十条

本条例起草后经部长级会议及全体社团负责人通过后实施,并将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完善。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篇6

第一条 为了高效无误,保证外联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第二条 长江大学学生会外联部为大学生联合会下属部门,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保障学生会的基本利益

第三条 外联部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四条 外联部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实务操作流程,紧急情况可请示上级后特殊处理,否则一律严惩。

第二章 工作内容

1)主要通过对外界的联系沟通,为学生会顺利组织各种活动筹集资金和物品,加强学生会与社会经济实体间的合作;

2)建立学校和企业联系的渠道,建设和维持同优秀企业间长期合作关系,创建长大学子与本地社会的交流平台,向社会输出我们大学的优秀学子;

3)负责学生会对外活动及和兄弟院校学生会之间的联谊活动;

4)同时兼顾学生会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工作,扩大学生会活动的社会性、树立学生会对外形象

5)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院同学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通过建立和创造各种真实或模拟的营销、谈判、公关的实践平台,如开展“企业职场模拟招聘大赛”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同学参与社会活动,投身社会实践的热情,促进职业综合素质的发展。

第三章 内部责任划分及工作安排

1、干部成员组成:(各校区)按工作内容划分:策划部长,通联部长,日常部长

按职责划分: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

由于每校区只有三名部长,所以规定东西校区的各部长在作好正部和副部的职责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各兼任策划部长,通联部长,日常部长的一项。

2、具体责任

1)按工作内容划分: 策划部长:负责指导带领策划组开展策划组的工作;

通联部长:负责指导带领通联组开展通联组的工作;

日常部长:负责指导带领日常组开展日常组的工作。

2)按职责划分:

常务部长:

1、负责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配合主席团做好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2、协调东西校区间的工作,定时召开部门校区间例会,从整体上考虑本部门的发展;

3、决定本部门的重大事宜、协调东西校区外联部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安排;

4、及时向团委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与团委老师沟通本部门的工作;

5、负责本部门所有成员的工作考核,关心本部门成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常务副部长

1、负责本校区外联部工作的整体统筹、监督、指导及总结。学期初制定出部门工作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实施。

2、定期主持召开本校区部门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小结与部署。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注重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3、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每次外联活动开展时与主席,秘书长以及活动负责部门作好交流沟通,向活动主办,协办部门抽调专门的外联负责人配合各业务组的业务,为外联部的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团结部门内部成员,关心其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态度,及时给予帮助及指导

副部长

1、协助部长处理相关工作,积极与部长讨论工作及部门内部存在问题。

2、团结部门内部成员,关心其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态度,及时给予帮助及指导。

3、主要负责定期组织内部成员培训,主要包括招商策划书,合同的拟订培训,以及谈判技巧,公关礼仪知识培训。

4、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5、协调部长做好活动中工作人员的安排。

干事

1. 熟悉学生会的工作,与部门所有成员共同搞好本部门的工作;

2. 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完成部长或副部长分配的任务。

4.积极参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增强主动性,加强与部长、副部长的交流和沟通。

5.对学生会的公共物品做好维护;

3、干事工作安排

策划组:

1)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投递的活动策划书进行商业合作价值方面的修改审核,并根据最终活动策划对每项活动进行招商策划书的拟定。

2)负责相关活动信息及商家资料的网上搜集以及汇总备案工作,主要创建“荆沙企事业单位黄页”。

3)为通联组的每次任务出行提供必备的背景资料(包括同类活动图片,资料,商家背景,文化等)支持。

4)汇总通联组在每次商谈过程中提出的不同于早期招商策划书的商家新要求,按谈判结果修改完善招商策划书。

5)配合秘书长及策划部长拟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最终合同。

6)合同签定后,负责与宣传部,新闻部跟进活动前期宣传,落实商家宣传要求。

通联组:

1)主要负责出行每项活动的外出招商任务,与商家进行主动必要的电话联系,和直接的商务谈判。

2)每次任务出行结束后,上交出行过程中所搜集的相关活动信息及商家资料,以任务报告的形式上交给策划部长,配合策划部完善 “荆沙企事业单位黄页”。

3)活动正式进行时,负责接待每次活动的赞助及邀请商家,主要跟进活动主办部门落实相关商家所要求的活动现场宣传部分及现场布置。

4)负责和活动主办部门的沟通,每次商谈过程中不同于招商策划书的商家新要求,在审核,敲定时必须及时反馈,咨询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和策划部长。

日常组:

1)负责部门的财务管理,主要针对外联部内部资金(奖金提成)的分配,及支出管理。

2)每次签定合同后,配合常务部长及校区秘书长跟进赞助资金的到帐,最终汇总到团委由其统一支配,同时向团委上交合同中所示赞助资金的活动预算明细。

3)负责收集整理部门内部成员的财务报销票据,定期及时的向日常部长及校区秘书长集体报销。

4)负责东西两校区外联部的日常事物联系,配合常务部长定期组织召开两大校区外联部的例会,以及联谊活动。

5)负责外联部各种例会的出席考勤以及会议记录。

6)负责每次活动结束后图片和相关报道的收集备案,为通联组出行任务作准备。

7)负责外联部内部档案存档整理。

第四章 外联部实务操作流程

1、活动开展大概二十天前收集到活动主办方拟定的活动策划书,其中要求包括具体流程和经费预算;

2、由策划组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投递的活动策划书进行商业合作价值方面的修改审核;

3、由策划组根据最终活动策划对活动进行招商策划书的拟定;

(此时保留的材料就包括活动策划书和招商策划书两份)

4、一式两份交由本校区秘书长及外联部常务部长审批(以上四步流程须控制在四天时间内)。

5、审批合格后,主要任务组即通联组和策划组合作开始进入商家接触和商谈过程,策划组拟定合同书;

6、合同拟定后交由本校区秘书长及常务部长审定,汇总意见后,最终由常务部长和团委领导直接沟通决定。

7、合同审批后,由活动主要负责人签定合同。

8、签定合同后,除外联部奖金部分,余款由日常组配合常务部长及校区秘书长跟进赞助资金的到帐,最终汇总到团委由其统一支配,同时向团委上交合同中所示赞助资金的活动预算明细。

9、合同签定后奖金部分直接由日常组长划到常务部长帐户,大型活动的奖金由常务部长在三天内分到各校区外联部,小型活动的奖金由常务部长审核转交给执行校区部长。(以上四步流程必须控制在活动前一星期完成)

10、合同签定后,策划部负责与宣传部,新闻部跟进活动前期宣传,落实商家宣传要求。

11、活动正式进行时,通联组负责接待每次活动的赞助及邀请商家,主要跟进活动主办部门落实相关商家所要求的活动现场宣传部分及现场布置。

12、日常组负责每次活动结束后图片和相关报道的收集备案。

13、活动结束后,如有必要各校区内部可由常务副部召开总结会议交流经验,由常务副部作出具体活动总结。

具体操作中可酌情处理。

第五章 奖金任务分配制度

1)主要大型活动(想唱就唱,女性风采大赛,大学生讲坛,辩论赛,k歌之星,企业模拟招聘大赛)必须根据东西两校区的具体情况,主要由主办场所和活动时间安排决定哪个校区来执行此次赞助任务,如场地没有明显校区之分的活动,采取“统一行动,协调处理”的方针,由常务部长总负责,东西校区各执行,实行竞标。

2)外联部内部活动奖金为总赞助费用的5%,主要大型活动(想唱就唱,女性风采大赛,大学生讲坛,辩论赛,k歌之星,企业模拟招聘大赛)的奖金两校区无论那方为执行组一律平分;校区小型活动的奖金如月末舞会,羽毛球赛只归该校区所有。

3)合同签定后奖金部分直接由日常组长划到常务部长帐户,大型活动的奖金由常务部长在三天内分到各校区外联部,小型活动的奖金由常务部长审核转交到执行校区。

第六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东西校区(自两区正式干部干事确定后)由常务部长每两星期召开一次例会。

各校区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第二条、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第三条、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五条、部门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准时参加且必须考勤签到,因故无法参加的需在例会前

向部长请假,请假超过3次(含3次)以上者给予部门内部处分。

第六条.日常部负责外联部各种例会的出席考勤以及会议记录

第七章 工作细则

第一条、外联部全体成员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第二条、对于部门和社联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第三条、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第四条、严格遵守外联部实务操作流程,任何人无权利擅自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第五条、每次外出,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第六条、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大学生联合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大学生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第八条、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大学生联合会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须在合用签定后由团委同一支配。

第九条、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及社联名誉、利益的行为。若查实,经内部讨论后给予警告处分,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将直接取消其职位。

第十一条、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三、外联具体制度:

1、招收干事:开学后,按学生会安排时间统一招收一定数量的合格新部员,确保本部的人员充足,并为本部添加新的元素。

2、分组制度:照收新部员后部长可以对新部员重新分组,具体的分组方案可以由部内干部协商制定,主要以合理为原则。

3、例会制度:部门例会应由部长协调时间召开,全体部员都应该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的需要请假。

4、工作制度:外联工作主要是对外联系,协助搞好每项活动。外联工作应以合作为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会的各项规定办事。

5、活动善后:活动结束后,对于商家的赞助要再次表示感谢,跟踪回访商家对活动的满意程度,吸取经验,改善不足之处。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决策作用,规范理事会的工作程序,促进社团管理进一步合理化,保障理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条 本工作章程是理事会的工作制度,对本理事会及其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理事会的性质与成员构成第三条 理事会是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决策机构,对社团负责人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理事会由十六人组成。

一、理事会成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社会工作能力、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

二、委任理事6名,由校团委委派团体联合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活动部部长和宣传部部长。

三、通过社团负责人大会选举产生10名理事会成员(须为各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会会长、理事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各一人,由校团委委派或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会每年换届一次,由社团负责人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每次换届时,由理事会从符合条件的现任理事成员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原理事成员的1/3直接作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其余2/3再次由社团负责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监督和指导大学生团体联合会开展工作,审议大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监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和社团负责人换届等工作;

三、组织一年一度的全校社团联合招新工作;

四、监督和指导社团正规、有序地开展活动;

五、审定社团的会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并对社团的财务进行监督;

六、参与优秀社团、创优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等评优工作;

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三章 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佩带有关证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理事会的委托,代表本会处理有关事务,必要时,经过上级组织允许以本会名义对外参加社会活动;

三、监督、检查团体联合会对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审阅团体联合会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

五、提议召开理事会;

六、对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七、对全校所有社团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八、退出社团理事会,归还有关证件的权利。

第九条理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理事会工作纪律;

二、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承担理事会委托的任务;

四、向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

五、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

六、应在理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履行其应尽职责和义务。

七、宣传理事会宗旨,维护社团联合会形象的义务;

八、积极参加理事会的活动和培训,加强对各社团的了解和沟通的义务。

第十一条理事实行问责制,选任理事应:

一、定期向会员报告其履行职责情况;

二、定期通过秘书长公布其出席理事会会议次数以及提案情况;

三、定期向会员报告代表理事会参加社会活动,履行义务和为社团服务情况。

四、会员可以通过与理事对话、座谈等不同形式对理事履行职责情况提出质询。

第四章 理事会会议程序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会长主持和召集,会长不在时,由理事会副会长主持和召集。会长在理事会会议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理事会会议决议;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四、协会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为每月两次例会,时间为双周的星期二下午4:30召开。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理事会会长、副会长提议;

二、五名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并经会长同意。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因公不能参加理事会会议,可书面授权另一名理事行使表决权,也可视为弃权。

第十六条理事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秘书长负责理事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准备与会议记录工作,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口头、书面等形式通知各位理事,并表明召集事由及会议议程。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定期会议如有临时变动,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位理事。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在三天之内以书面文件发给院团委审批,得到批复后应于一周内发给团体联合会以及相关社团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 理事会下属机构设置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设秘书处,其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院团委和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和大学生团体联合会理事会。

附:理事成员选举程序

1、本人向团体联合会申请,并在选举投票前10天向团体联合会递交个人简历。

2、在投票前,会议主持人应介绍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并由工作人员派发候选人资料,或由候选人分别向会议做3分钟的演讲。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员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4、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名额的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名额的有效。

5、团体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到代表人数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篇8

第一章 总则

图们市第二高级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担任学生社团联合会公文拟定、会议记录、信息存档,档案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并承担学生社团联合会整体形象的部分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有信息宣传,及时与网络宣传部沟通联系,完成好信息的采集。秘书处要不定期进行公文培训以及公文练笔工作,充分做好领导者、主事者身边的综合辅助工作人员和公务服务人员。完成辅助决策,综合协调,沟通信息,办文、办会、办事等为主要职能,成为领导者、主事者的参谋部门。

第二章 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条:例会管理

1、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

2、由秘书处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3、如会议时间、地点有变动,则由秘书处通知各个部门及社团(协会、俱乐部、社团)负责人。

第二条: 信息传达

1、及时与媒体中心配合,上传最新新闻、通知。

2、向各部门、社团传达的相关通知,并要求各个部门、社团相关负责人积极配合,收到短信及时回复。

3、负责领导工作汇报等有关事宜。

第三条:资料管理

1、每次例会的相关资料都要分类收集整理,其中应包括:时间、地点、出勤情况、会议流程、会议概要等。

2、收集学社联及社团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制成联系表并及时更新。

3、每学期末负责收集整理学社联各中心部门及各社团的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秘书长做好整个学社联的学期工作总结,并配合办公室对资料汇总存档。月末负责收集整理各社团的月总结,并整理存档。(注: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稿发至秘书处邮箱,一份打印稿交至办公室主任处存入档案室)。

4、负责协助主席团拟定各类工作文件和筹划各类工作材料级整理各活动方案。

5、学社联所有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流程、活动总结、活动影响等。

6、社团活动的相关资料由媒体中心收集整理后交至秘书处进行存档。

第四条:公文写作

1、下达相关通知。

2、下发红头文公示。

3、做好活动记录总结等。

4、定期进行公文培训。

第三章 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准则

1、秘书处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社联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有明确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2、秘书处全体成员既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又要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

3、秘书处全体成员要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联系,做到最新信息的及时传达,衔接好中心与中心,中心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社团,社团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 “服务社团,服务同学”的宗旨。

4、全体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全体成员要遵守校纪校规,塑造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决不做有损学社联整体形象的事。

第二条:岗位责任制度

1、秘书处秘书长,对社联主席团负责,副秘书长要对秘书处秘书长负责,所有的成员要对部门、社团负责,从而形成良好的责任制。

2、由秘书处副秘书长负责筹划秘书处内部的各项工作,并交由秘书长审批。

3、各成员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推卸责任。

第三条:问责制度

部门在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负责人要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后果,必须由秘书处副秘书长承担。

第四条:例会制度

1、秘书处必须每周不少于一次例会,总结上周的工作,规划下阶段的工作,分配具体任务。

2、未能出席会议者必须事先请假,经秘书处秘书长同意后才可。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3、会议中实行民主集中原则,全体成员可积极发言,大胆提出自己对本部门及工作的想法及思路。

第三章 日常考勤

(一)为了学期末社联更好地做好各项评优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考勤包括会议考勤、值班考勤及社联其他集体活动考勤。

(三)学社联秘书处负责做好各项考勤工作并存档。

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最终解释权归学社联秘书处

图们市第二高级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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