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药店整改报告

2024-05-03

医保局药店整改报告(精选4篇)

医保局药店整改报告 篇1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xx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

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2013年2月20日(盖章)篇二:强生药店自查整改报告

-强生药店自查整改报告

冀州市医保中心:

近期我药店对医保中心发现提出的问题,刷卡品种单一,单品种数量大的问题。在店内开展深入了解发现本店医保操作员违规操作所致。药店内部立即召开会议,并让医保操作员及店内销售人员共同学习了医保管理法,做到刷卡和实际药品统一,我药店并向医保中心做出保证以后一定要严格按医保管理实施细则去执行,请医保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监督。

冀州市强生药店

2012年9月26日篇三:医保定点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药店整改报告

*****医保局领导:

您好!

我****店收到资阳市市医保局(2012)责改通[17]号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我店根据**市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考评检查》的精神,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发现***药店存在一些问题,如药品摆放错误,属于rx摆放在otc药品陈列架上.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要求药店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要求药店上报整改报告。我店将严格遵守《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保健品设专柜销售,不与药品混合经营,保健品专柜须将设立“本柜产品不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警示标志。

二、刷卡方面:***药店今后将严格遵守《**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各项规定,要求各个药店按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刷卡,购非药品类商品以后都不给予刷医保卡。并且凡人卡不符者,一律不刷医保卡。

三、人员培训方面:今后将加强店长、驻店药师、收银员、营业员等人员的药品知识培训,严格执行gsp认证各项要求,同时对药店所有人员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培训。我们保证在以后的经营工作中,今后将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各项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望领导视察指导!

*********药店

2012-04-06篇四:xx药房医疗保险整改报告

整 改 报 告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3年5月16日-17日,地区财政人社局、社保局联合对我院的社保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病历看资料,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诊断与用药不符、联合用药不合理、出院带药超量、预防性抗生素时间过长。针对出现上诉问题,说明我们在管理监督上存在缺陷。为此,医院针对持此检查召开了院委会,讨论分析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监督职能。为实施有效管理,监督医院

形成多部门协作,立体监控,有医保办、财务科、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护理部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协作,立体监控,形成合力。有效的实时、全程监控。

二、利用医院信息及电子病历管理平台,审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

馈并整改。

三、加强培训力度,采用集中培训或自学的方式,学习医保政策,提高

意识规范医疗行为,认真执行医保协议。

四、强化合理用药管理,药剂科每月实行处方点评、临床药师查房制度,对处方诊断、用药量进行点评,住院医嘱,用药及诊断符合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对抗生素使用强度使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不达标的进行处罚。

五、积极推行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的实施,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规范行

为,控制费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六、根据医院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控制方案,确定各科室的药品比例,医

院总体药占比例为45%,超过者,根据医院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七、每季度组织一次院内的,医保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通报整改,并书写整改报告。

八、医院与各临床主任签订医保责任书,明确责任,对不落实服务协议

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给以经济处罚。

相信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上述措施、目标的实施。我院的医保管理更趋规范,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减少和杜绝,不合理

现象的发生,接收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监督,努力为各族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

人民医院

2013年5月20日(盖章)篇五:药店整改报告

药店整改报告

沈丘县医保中心领导:

您好!

我药店收到沈丘县人社局医保中心通知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会议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我店根据沈丘县医保中心下发的通知的内容,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要求药店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上报整改报告。我药店将严格遵守《沈丘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保健品设专柜销售,不与药品混合经营,保健品专柜须将设立“本柜产品不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警示标志。

二、刷卡方面:药店今后将严格遵守《沈丘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各项规定,要求药店按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刷卡,购非药品类商品以后都不给予刷医保卡,日用品一律下架。

三、人员培训方面:今后将加强店长、驻店药师、收银员、营业员等人员的药品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认证各项要求,同时对药店所有人员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培训。

医保局药店整改报告 篇2

和平区

国大药房连锁龙海店和平区西安道101号 太平集团 太平大药房新华路201号

中新 新中国药店和平路213号

中新 滨江药店滨江道181号

中新 大仁堂药店山西路290号

太平集团 振华大药房建设路25号

天津桐君阁大药房有限公司 和平路230号

天津市津云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大街和平园底商 河西区

国大药房连锁天海店 河西区白云路28号

中新 佟楼药店友谊路前进道46号

天津市广丰大医药连锁广东路店 广东路107号 中新 曲江路药店小海地曲江路46号

中新 利康药店大沽路377号

天津市广丰大医药连锁尖山路店 尖山路84号 国大药房连锁福海店万德庄大街138号 南开区

中新 天津药店东马路12号

中新 中央药店黄河道110号

中新 华仁堂药店长江道127号

中新 黄河药店黄河道386号

天时力药房(公司)第一分店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 河东区

国大药房连锁北海店新开路巨福园底商A1-1号 中新 天山药店天山路19区

中新 美伦大药房津塘路123号

中新 七纬路药店七纬路90号

红桥区

中新 西站药店西青道4号

中新 民强药店丁字沽1号路51号

中新 新时代河北大街29号

中新 光荣道光荣道38号

河北区

国大药房连锁河北一店河北区昆纬路55号 中新 北站药店中山路择仁里23号

中新 燕京药店中山路190号

中新 江都路药店江都路21号

中新 延寿堂药店铁东路任贤里大楼底

汉沽区

中新 牌坊街药店汉沽区牌坊街14号

武清区

同仁堂药店杨村镇常德大街8号

德康药店雍阳西道

东丽区

东丽药店东丽津塘路195号

丰年药店东丽丰年村

西青区

康生堂大药店杨柳青新华道中健楼

津南区

津沽大药房津南区咸水沽体育场北路

利康药房津南小站得胜道78号

北辰区

益康大药房果园东路霞光里

果园药店果园北道晨光公寓

天津神草轩大药房有限公司北辰区京津公路233号 蓟县

康达药店渔阳南路32号

中新 隆兴堂药店 渔阳南路10号

宝坻区

康乐堂药店城关镇南城路89号

中新 中西药店城关镇商业街3号

静海县

中新 乐仁堂药店静海镇东方红路39号

宁河县

颐仁堂药店芦台镇商业道47号

天津市药材集团宁河公司

医保局药店整改报告 篇3

淮南市人社局:

自人社局召开医保定点药店工作会议后,我药店立即根据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现就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药店自开通医保刷卡以来,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监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与市医保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认真做好参保职工服务,驻店药师做好药事咨询,严格审方,并加强对医保卡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对于部分参保职工提出的刷非药品的要求,我们一是积极宣传医保政策法规,二是坚决拒绝不合理要求。杜绝出现违反医保卡管理规定的行为。

2、我药店购进药品渠道正规,自开业以来,一直坚持从大厂、正规商业批发企业购进药品,无假冒伪劣药品,经营药品品规数达3000多种。满足了参保职工的购药需求。

3、我药店配备合格的药学人员,均经过药监部门培训,持证上岗。配有主管药师,对于处方药销售,严格按处方药销售办法执行,并有详细处方调配记录。

4、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使广大参保职工得到了实惠。

5、我药店在醒目位置按要求悬挂“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牌,并按要求设置医保售药专柜,设置专职人员每月初按要求与市医保中心对账,做到医保药品购销存相符。

通过自查工作,我们一方面为自己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也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存在问题主要包括药品台帐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开记录(现已经积极整改)。今后我店决心在人社局领导的关心与扶持下,进一步改进工作,把药房办成令参保职工满意的放心药店。

此报告

淮南市民众药房

药店整改报告 篇4

榆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领导于2012年8月14日对我药店进行了GSP认证追踪检查。在检查中,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药店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我店开展GSP工作作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对《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我们的工作起到非常好的指导作用,使我们受益非浅。检查结束后,我店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提出具体要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具体汇报如下,请审核指正。GSP认证追踪检查中存在问题;

条款6003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指导督促不够。

条款 6006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未建立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条款6011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未注意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条款7713个别陈列的药品未按类别标签分类摆放。

条款 7801企业对陈列药品未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条款8107无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处方药。

条款8112企业未注意搜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信息。1改报告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药店进行了认真的自纠,整改措施如下:

1、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认真的执行、指导。

2、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了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3、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注意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4、陈列的药品按类别标签分类摆放。

5、对陈列药品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6、处方药销售严格按要求凭医生处方进行销售,尽量向顾客索要处方,未能留处方的做好处方登记。

7、注意搜集由本药店售出药品的不良信息。

今后我们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使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榆中妙春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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