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西中心校防溺水责任书

2024-04-17

神西中心校防溺水责任书(精选10篇)

神西中心校防溺水责任书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午休期间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午休期间和上、下学路途中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在校住宿生一律在校午休,晚间在校住宿休息。走读生家长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午休期间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6、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为他们营造一道安全防线。最后,祝愿您的家庭平安幸福、您的孩子快乐成长!

神西中心学校学校

2014年5月6日

学校防溺水责任书 篇2

尊敬的家长同志: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多方面加强子女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我中心校特与家长签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要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午休、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段的监管,要求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二、家长要紧紧围绕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内容,教育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

三、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或经家长同意有会游泳的成人陪同。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教育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必须由家长陪同并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六、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七、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要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有违反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学生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一份存档。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家 长(签字):___________

班 级: 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

肥乡区大寺上镇中心校

防溺水专项责任书 篇3

为切实加大防溺水工作力度,杜绝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保障学生安全,明确家长和学生的责任,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学校经常开展防溺水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溺水的认识,并制定相关制度,禁止学生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及附近玩耍,杜绝溺水、强渡洪水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家长责任:

1、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严禁自己的孩子在任何时候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及附近玩耍。

2、家长要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防溺水知识,遇到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做到在家孩子不上学,在校的学生不回家,上、放学路途中遇到天气突然变化,要及早避让到安全地带,禁止孩子强渡洪水、涉河探险等行为发生,禁止孩子乘坐不安全船只,保证乘船安全。

3、家长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做到在校期间不私自外出,不乘坐不安全的车、船,不做违反纪律的事。

4、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夏秋季住宿生午休时要在各自的宿舍内就寝,走读生要求在家由家长监督休息,家长要禁止孩子午休时间到外游玩。在学校起床钟响后方可到校,不准提前到校。

三、学生责任: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家长的教导,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2、不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取水、洗衣及附近玩耍,不强渡洪水。

3、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休息及课外时段内不私自外出。

4、走读生要严格遵守《走读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学校其他管理制度。

四、责任后果:

学生若因不遵守本责任书的要求和学校制度,导致发生溺水或其他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管,一份由学生及家长保管。

校 长签 字: 分管领导签字: 家 长签 字: 学 生签 字:

店子镇初级中学 2010-3-20

防溺水专项责任书

为切实加大防溺水工作力度,杜绝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保障学生安全,明确家长和学生的责任,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学校经常开展防溺水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溺水的认识,并制定相关制度,禁止学生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及附近玩耍,杜绝溺水、强渡洪水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家长责任:

1、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严禁自己的孩子在任何时候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及附近玩耍。

2、家长要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防溺水知识,遇到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做到在家孩子不上学,在校的学生不回家,上、放学路途中遇到天气突然变化,要及早避让到安全地带,禁止孩子强渡洪水、涉河探险等行为发生,禁止孩子乘坐不安全船只,保证乘船安全。

3、家长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做到在校期间不私自外出,不乘坐不安全的车、船,不做违反纪律的事。

4、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夏秋季住宿生午休时要在各自的宿舍内就寝,走读生要求在家由家长监督休息,家长要禁止孩子午休时间到外游玩。在学校起床钟响后方可到校,不准提前到校。

三、学生责任: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家长的教导,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2、不到沟、渠、库、河、塘等地洗澡、取水、洗衣及附近玩耍,不强渡洪水。

3、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休息及课外时段内不私自外出。

4、走读生要严格遵守《走读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学校其他管理制度。

四、责任后果:

学生若因不遵守本责任书的要求和学校制度,导致发生溺水或其他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管,一份由学生及家长保管。

校 长签 字: 分管领导签字: 家 长签 字: 学 生签 字:

防溺水教师责任书 篇4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利用一切机会落实上级有关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要求。

2、加强学生自习、上课、午休、晚就寝等方面管理,明确专人点名汇报,及时掌握缺勤学生信息,对请假学生采取追踪调查,了解缺勤和请假学生的去向。对于不明去向的学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及寝管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向学校汇报,并联系学生家长。

3、利用班会和黑板报宣传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切实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

4、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短信提醒和签到、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家校联系。

5、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及时了解班级情况和学生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6、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状况,发现有游泳动向的学生,及时谈心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切实提高认识,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下河游泳。

7、加强班级管理,严明班级纪律,明确要求学生不在星期天、节假日和上下学途中到河边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8、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不擅自施救,更严禁下水救人,要向成年人求救。

9、班主任要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并详实记录班级管理与教育日志。

10、学校定期对班级防溺水管理与教育工作进行考核,班主任要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对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或一票否决。

教师(签名): 学校校长(签名):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篇5

长期以来溺水事故一直是学生死亡的第一杀手,根据毕教发电〖2015〗1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家长到校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此责任书家长及班主任各保留一份,根据以上要求随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_________年级

班主任: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____

2018年8月26日

董地乡青山小学交通安全承诺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特别高速公路修通以后,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我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一、家长承诺:

1、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2、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定督促好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3、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注意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4、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5、监督并禁止凡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二、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打闹,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不骑自行车。

3、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坐汽车时,不得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不准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4、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校:董地乡青山小学

()年级()班学生(签名):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篇6

尊敬的家长: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徐家小学 家长签字 2012年6月11日篇二:安全责任书(防溺水)大竹县杨通乡中心小学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学生、家长)

夏季来临,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发生意外。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学生在家期间(含家与学校的路上),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上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九、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班主任电话、0818-6692328、***),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 2012年 月 日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班主任)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班主任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教安【2012】15号《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加强学生自习、上课、午睡等出勤管理,明确专人点名汇报,及时掌握缺勤学生信息,对请假学生采取追踪调查,了解缺勤和请假学生的去向。不明去向的学生要最短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3、利用安全课、班会和黑板报宣传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切实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使学生能自觉抵制游泳或玩水。

4、通过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家、班联系。安全教育、家访活动要有记录。

5、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教育他们自己不下河洗澡的同时,宣传下河的危害性,帮助身边的学生提高认识,及时了解班级情况和学生动态,建立班级信息员联系制度,班主任应及时向他们了解学生下和动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6、深入学生,了解班级学生的状况,发现有游泳动向的学生,及时谈心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切实提高认识,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下河游泳。

7、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不擅自施救,最好大声吆喝成年人施救。

8、班主任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并详实记录班级安全(管理与教育)日志。

9、学校定期对班级防溺水管理与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对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2012年月日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各教师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教安【2012】15号《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各学科教师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要求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

3、落实课前、课后提醒制度。每天上、下午第一节和最后一节有课的教师,在上课前或放学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河。

3、每节课前、午睡时,清点学生数,把缺勤学生名单立即反馈给班主任,有学生请假,上课教师必须看到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无假条上报给班主任,做到掌握每一位不在教室学生的去向。

4、配合班主任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家长反馈承诺等。

5、做好联系宿舍内寄宿学生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深入每位寄宿生,及时了解寄宿学生的思想状况。

6、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完全保障情况下不擅自施救,应大声吆喝请成年人施救。

7、遵守学校的考核制度,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对考核积分落后,资料作假或玩忽职守者,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2012年月日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发挥全员教育的作用,学校门岗值班教师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门岗值班制度,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与校园安保人员签订防溺水管理责任书。

1、门岗值班实行轮岗制,但必须确保值班期间不空岗、缺岗和漏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负责。当班人员如果遇有紧急事务,必须向值班行政出示书面请假条,值班行政做好安排后,准许后方可离岗。擅自离岗每查处一次按旷工论处。

2、严格落实大门准出入制度。非校方人员进入校门采取预约登记制度,没有联络人准许不得允许入校。校方人员凭证件入校。家长在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入校。

3、严格落实学校大门开关制度,不得擅自更改开关门时间,否则后果由当班人员负责。

4、学校对寄宿、走读学生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寄宿生没有家长接送一周不得进出校门,在校就餐学生午间不得进出校门,走读生在校门开放时间进出校门。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防控。学生必须凭证件出入校门。

5、课间实行落锁制度,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走出校门,生病学生联系家长后,有家长带出学校,门岗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禁止学生私自离校。

6、午间禁止学生将自行车推出校园,否则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当班人员负责。

7、各时间段走读学生离校后,大门立即封闭,对进出校门学生要严格排查登记,只准进不准出,发现强行离校或其他违纪苗头及时上报,私自放行一切后果,当班人员负责。

8、配合学校向家长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解释疏导工作,及时完成外来人员登记,家长来校来访登记。

校长(签章): 门卫人员(签章):

2012年 月日篇三: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014 土门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塘、库、渠、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年级班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土门中学 2014年4月16日

土门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神西中心校防溺水责任书 篇7

尊敬的家长:

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家长监管责任和义务。

防溺水、防雷电安全责任书

闷热的夏季将至,汛期已悄然临近。防御幼儿溺水、雷击、触电等事故是我园安全工作一个重点。

一、请家长朋友们一定配合幼儿园做到以下监管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做到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严禁孩子在入园离园途中擅自结伴到河边玩耍、嬉水、游泳。

2、幼儿要去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或正规场所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可及时呼救,由成年人施救,严禁未成年幼儿盲目下水施救。

4、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避雨,以防雷击或触电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幼儿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幼儿园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园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包括家长接到幼儿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幼儿园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期内等)幼儿擅自到园发生的;

3、其他在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途中的交通安全,让孩子能够高高兴兴入园,平平安安回家,家长朋友们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管的责任。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以身作则,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入园离园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看交通信号,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车”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要求家长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监管幼儿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4、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定,严禁车辆停在园门口或驶入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5、家长要护送幼儿入园离园并与幼儿园做好交接工作。

幼儿在就读园期间本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篇8

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长达两个月的暑期,刘缺屯学校特印发《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家长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关注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情感。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级文件精神,特对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2.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随责任书附防溺水告家长通知书一份。

刘缺屯学校(公章)

2011年6月21日

刘缺屯学校

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回执)

贵校:

以上责任书及防溺水通知书已读,我们会和学校配合,抓好孩子的安全。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宣传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 篇9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门卫:3358054 办公室:3358667),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篇10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

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全国已陆续发生多起溺水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发挥全员教育的作用,学校各位教师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防溺水教育工作教师责任书。

1、各学科教师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要求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2、落实课前、课后提醒制度。每天上、下午第一节和最后一节有课的教师,在上课前或放学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河。

3、每节自习课、正课上课前,清点学生数,把缺勤学生名单立即反馈给班主任,有学生请假上课教师必须看到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无假条上报给班主任,做到掌握每一位不在教室学生的去向。(重点时间:上午第一节、午自习、下午第一节、下午放学)

4、配合班主任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建立包保家长联系台账,宣传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家长反馈承诺等。

5、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学生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6、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不擅自施救,更严禁下水救人,要求吆喝成年人施救。

7、遵守学校的考核制度,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对考核积分落后,资料作假或玩忽职守者,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或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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