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2024-04-21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精选9篇)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篇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 20分)

1.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

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承担的诉讼职能是()

A.法律监督职能B.控诉职能C.审判职能D.辩护职能

3.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作出决定的是()

A.审判长B.本院院长C.审判人员D.本庭庭长

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A.盗窃案B.虐待案C.绑架案D.贪污案

5.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A.3 个月B.6个月C.10个月D.12个月

6.无权采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

7.对于被拘留的,拘留后进行第一次讯问的期限为()

A.12小时以内B.24 小时以内C.48小时以内D.72小时以内

8.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A.10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

9.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A.5日B.10日C.15 日D.20 日

10.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

A.第二审案件B.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

C.只有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D.所有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分,共30 分)

1.期间的计算不包括()

A.开始的时和日B.开始的月C.路途上的时间

D.期满前将诉讼材料交邮局邮递途中的时间

2.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依法可能判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D.被告人同意适用的案件

3.立案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A.罪行显著轻微B.认为有犯罪事实

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D.罪行严重

4.司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书的程序要求是()

A.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送达B.由本案审判人员亲自送交收件人

C.遵守法定的方式D.遵守法定的手续

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都具有的义务()

A.如实反映案件情况B.提起反诉C.委托代理人D.遵守法庭纪律

6.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

A.取保候审B.监视居住C.训诫D.责令具结悔过

7.刑事诉讼证据的意义()

A.认定案情的根据B.定罪量刑的准绳

C.适用法律的依据D.制服犯罪分子的武器

8.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人员有()

A.人民团体推荐的人B.正在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C.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D.正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9.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

A.书记员B.鉴定人C.辩护人D.法院院长

10.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

A.混合式B.弹劾式C.封建式D.纠问式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 分,共20 分)

1.地区管辖

2.期间

3.证明对象

4.勘验、检查笔录

四、简答题(第 1题 8分,第 2题 7 分,共15 分)

1.简述指定辩护与强制辩护的异同。

2.合议庭应当怎样组成?

五、论述题(15 分)

1.试述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参考答案

一、1.C2.C3.B4.B5.B6.D7.B8.B9.B10.B

二、1.ACD2.AB3.BC4.ACD5.AD6.AB7.ACD8.BCD

9.ABD10.ABD

三、1.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2.指法律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在时间期限上的要求。

3.指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范围。

4.是侦查人员依法对同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检查的情况的记载。

四、1.异:属于从不同角度划分的不同的辩护种类,与指定辩护相对应的是委托辩护,与强制辩护相对应的是非强制辩护;指定辩护有应当和可以之分,强制辩护只有应当指定这一种情况。同:指定辩护与强制辩护都是由法院依法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对被告人拒绝指定的辩护人的处理原则相同;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条件与强制辩护的法定条件相同。

2.合议庭组成,因审判程序和法院级别不同而有所不同。基层、中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高院、最高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

五、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原则要求法院、检察院必须依法办案,只服从法律。法院、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独立不同,不是政治制度的内容,只是一种工作原则。不是审判、检察工作完全独立,不受任何领导监督和制约。实行该原则对保障法院、检察院充分发挥其在加强法制方面的特有作用。

刑事诉讼法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1人民法院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主体,在刑事诉讼中执行()

A.指挥职能B.审判职能C.控诉职能D.辩护职能

2.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原被告人的称谓被修改为()

A.人犯B.现行犯C.重大嫌疑分子D.犯罪嫌疑人

3.下列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是()

A.盗窃案件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C.聋哑人犯罪的案件D.军职人员

犯罪的案件

4.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

5.有权决定法院院长回避的是()

A.本院审判委员会B.上一级法院C.同级人大常委会D.同级政法委员会

6.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A.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B.不必为他指定辩护人

C.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D.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下列证据中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

A.证人证言B.鉴定结论C.被害人陈述D.被告人供述

8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迅速()

A.上缴B.退还原主C.变卖D.销毁

9.在侦查阶段,对于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

A.24小时内安排B.48小时内安排C.12小时内安排D.6小时内安排10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

A.讯问证人B.实地调查C.讯问犯罪嫌疑人D.讯问被害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分,共30 分)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A.侮辱诽谤案B.诈骗案C.贪污案D.破坏军人婚姻案E.贿赂案

2.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有()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与被告人和解B.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C.被告人可提起反诉D.宣判后自诉人也可撤诉E.法院可缺席判决

3.属于二审法院以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有()

A.违反回避制度的B.审判组织不合法C.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

D.适用法律有错误E.量刑不当的4.高院有权核准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有()

A.杀人案B.强奸案C.抢劫案D.贪污案E.危害国家安全案

5.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

A.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C.上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E.上级人民检察院

6.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提出申诉的人员有()

A.被害人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C.被告人及其近亲属

D.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E.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7.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A.判决可能有错误的B.罪犯正在怀孕的C.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的D.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E.罪犯尚未满18 周岁的8.属于被告人有权申请审判员回避的理由()

A.审判员是被害人的近亲属B.审判员的胞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C.审判员是了解本案的证人D.审判员的弟弟与被害人是同学E.审判员接受过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礼物

9.对犯罪地作广义的解释应当包括()

A.犯罪行为实施地B.犯罪行为完成地C.犯罪预备地D.犯罪结果地

E.盗窃犯罪的销赃地属于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有()

A.沉默权B.辩护权C.最后陈述权D.参加法庭调查权E.了解法庭笔录内容权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 分,共20 分)

1.法庭调查

2.附带民事诉讼

3.取保候审

4.诉讼参与人

四、简答题(第 1题 8分,第 2题7 分,共15分)

1.弹劾式诉讼有哪些特点?

2.简述对一审法院宣告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判决的执行。

五、论述题(共15 分)

试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参考答案

一、1.B2.D3.B4.C5.A6.C7.B8.B9.B10.C

二、1.CE2.ABC3.ABC4.ABC5.ABCDE

6.ABCE7.ABCDE8.ABCE9.ABCDE10.BCDE

三、1.是法庭在开庭阶段结束后,通过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以及辩护人提出证据,公诉人进行质询等方式、方法,当庭全面审查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2.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4.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四、1最主要特点是不告不理,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负责审判,不执行控诉职能。审理前,法官不进行任何调查。需要神明裁判时,会采用决斗等方法。当事人的地位和权利平等。审判一般公开,采用言词辩论形式。

2.一审法院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如果自诉人或检察院提出上诉或抗诉,也应将被告人立即释放。目的在于及时恢复已被宣告无罪的人的人身自由,保护其合法权益。将判决无罪的人释放后还应协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五、准确及时的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和前提。要准确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篇2

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实践证明, 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总体上是科学的、合理的。自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正16年来, 虽然经济社会呈现快速平稳发展的良好趋势, 但在刑事犯罪方面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正的许多相关法律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要,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必须在认真梳理议案、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刑事诉讼法予以修改完善。

(一)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虽然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正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 只有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 才能解决当前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使不同的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之间保持协调一致, 最终实现司法体制的完善。

(二)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进一步加强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

当前, 在惩罚犯罪工作中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 对于如何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权利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会各界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十分关注, 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刑事诉讼程序, 进一步保障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

(三)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当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 刑事案件居高不下, 严重暴力犯罪增多, 犯罪的种类和手段出现了新的变化, 原有的相关制度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需要,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 化解社会矛盾, 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了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都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二、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司法考试的影响分析

(一) 刑事诉讼法在司法考试中的重要性。

“得民法者得天下, 得刑法者得诸侯”。由此可见这两科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 其实诉讼法也不容忽视, 尤其是刑事诉讼法, 它在司法考试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刑事诉讼法是三大程序法的组成部分, 在法学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同时也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从具体分值来看, 就以近五年的分值 (总分均为600分) 为例:2007年分值72分, 2008年分值72分, 2009年分值73分, 2010年分值73分, 2011年分值74分。总体上, 本学科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都占据了12%左右的分值。显然, 如此多的分值, 值得我们重视, 需要花很多工夫进行学习。

(二)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司法考试带来的影响。

2012年对于司法考试考生来说是一个不平常的一年, 其一是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 (司发通[2007]38号) 及有关规定, 自2007年5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 部分地区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由于今年是2012年, 因此一度关于各种司法考试改革的信息满天飞, 直到2012年6月5日, 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布才最终确定今年司法考试改革的走势。而另一方面一门重要得分学科刑事诉讼法已进行了全面修订。

与2011年相比, 2012年刑事诉讼法部分调整较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订, 大纲及教材重新梳理和撰写, 大纲新增考点32个, 即第六章第四节“刑事代理”中, 新增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第八章第六节“逮捕”中, 新增考点“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第十二章“侦查”第二节“侦查行为”中, 新增考点“技术侦查”, 包括子考点“技术侦查的概念”和“技术侦查的程序和要求”, 新增第六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 包括考点“申诉、控告的范围”和“申诉、控告的受理及处理”;第十三章“起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中, 新增考点“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中, 新增考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

刑事诉讼法新大纲的调整力度如此之大, 必将对今年刑事诉讼法出题产生较大影响, 刑事诉讼法大纲新增考点, 也必将成为今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出题的重点, 因此, 我们必须下工夫将新增考点理解和掌握。

三、诉讼法修改对我校法学教学的影响分析

(一) 诉讼法在法学教学中的重要性。

刑事诉讼法是法学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 是法科学生的必修课程, 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刑事诉讼法课程主要包括总则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等) ,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审判 (审判组织、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 执行, 特别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等) 等内容。该课程的要求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 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

(二)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我校法学教学的影响。

在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常规教学和考试中, 必须充分考虑该专业课程和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双重特点, 教学内容的设计必须使二者尽可能地吻合, 这样才能使学生学好该课程, 更有利于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因此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我校法学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就以上学期为例, 因为刑事诉讼法是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而于2013年1月1日起才开始正式实施。因此上学期老师上课基本上都是使用修改前 (教材更新的滞后性) 的教科书, 而且教师出题也基本上重点考查修改前的知识, 而司法考试则是使用修改后的法律作为考点, 这当然对我们将来要参加司法考试是非常不利的。为了防止这种不利状况出现, 为此教师上课时通常会采用将刑事诉讼法进行前后对照讲授。以利于同学们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及时了解与掌握, 使其更好地应对司法考试。

摘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我们当前的司法考试与我校法学的教学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文拟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司法考试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我校法学教学的影响三方面加以探析。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法学教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2.

[2]潘剑锋, 陈杭平.再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关系[J].法律适用, 2008 (1) .

[3]李静一.司法考试与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改革[J].理论与现代化, 2011 (5) .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篇3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卷满分150分. 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仍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试题类型与试卷结构

全卷分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三种题型. 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或推证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解答题要求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 文、理科全卷题型、题量和赋分分别如下:

文科卷:

1.全卷22道试题均为必做题;

2.试卷结构为选择题10道,每道5分,共50分;

填空题7道,每道5分,共35分;

解答题5道,每道分值不低于10分同时不高于14分,共65分.

理科卷:

1.全卷22道试题,分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其中,20道试题为必做题,在填空题中设置2道选做题(需要考生在这2道选做题中选择一道作答,若两道都选,按前一道作答结果计分),即考生共需作答21道试题;

2.试卷结构为选择题10道,每道5分,共50分;

填空题6道,每道5分,考生需作答5道,共25分;

解答题6道,每道分值不低于10分同时不高于14分,共75分;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篇4

赔偿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2006年某写字楼出租,签订了3年租赁合同,合同月租金50元/平方米,每年租金增长率为10%,每年支出总费用为380元/平方米.2008年该写字楼的房地纯收益为元/平方米。【2008年考试真题】 A:220 B:346 C:592 D:700 E:时间因素

2、按照我国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对于这几种出让方式,在进行底价评估时应采用__价值标准。A.出让合同 B.成本 C.完全产权 D.公开市场

3、用收益还原法评估不动产价格时,应选用对房地产纯收益进行还原而求取。A:综合还原率 B:建筑物还原率 C:土地还原率 D:基准收益率 E:时间因素

4、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权利等项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的一项制度是指__ A.土地分配 B.土地管理 C.土地记录 D.土地登记

5、求取土地收益及确定__是收益还原法的关键。A.经营费用 B.土地租金 C.投资利率 D.土地还原率

6、为制止工程建设活动随意性、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必须实行工程建设.【2004年考试真题】 A:技术责任制 B:设计交底制度

C: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D:监理体制 E:土地

7、在土地估价中,需要将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条件修正到估价期日的水平,是依据土地估价的进行的。A:替代原则 B:供需原则 C:变动原则

D:预期收益原则 E:时间因素

8、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A:地籍图 B:房产分丘图 C:房产分户图 D:房产分幅图 E:土地

9、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地价时,采用的比较案例为协议出让地块,其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须进行情况修正。若协议出让价为300元/m2,经调查分析,修正系数为1.18,则经情况修正后的交易案例价格应为__元/m2。A.286 B.324 C.354 D.414

10、政府为管理土地市场,由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评定的不同等级或不同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平均价格称为()。A.交易底价  B.公告价格  C.基准地价  D.标定地价

11、城镇土地分等结果要符合城镇本身的__,充分考虑城镇的宏观地理位置,与区域经济水平发展保持相对一致。A.经济特征 B.环境特征 C.经济效益 D.利用效益

12、某城市1998年至2003年期间,房价逐年上涨,涨幅依次为2%、5%、6%、5%、3%、5%,与2000年相比,该市2003年的房价上涨了.【2004年考试真题】

A:8.2% B:19.0% C:13.0% D:13.6% E:土地

1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__。A.50% B.60% C.70% D.80%

14、剩余法估价时,在调查清楚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后,其首要步骤是。A:估算开发后的售价 B:估算开发的总费用 C:确定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D:估算开发周期 E:时间因素

15、某宗地采用四种估价方法得到的试算价格分别是331元/㎡,313元/㎡、354元/㎡、294元/㎡,根据分析取各试算价格的中位数作为最终结果,则采用中位数方法确定的最终估价结果为元/㎡。A:322 B:323 C:324 D:331 E:时间因素

1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投标人少于__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A.3 B.4 C.5 D.6

1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原耕地上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__。A.不得改变

B.可以有条件的改变 C.可以改变

D.必须重新确定

18、《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__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A.6 B.7 C.8 D.9

19、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的货币资金是指__。A.现金

B.现金和银行存款 C.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D.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0、是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关键。A:确定预期收益 B:确定本金化率 C:确定可比市场交易案例 D:确定差异调整系数 E:土地

21、土地估价必须考虑的影响。A:政府土地政策 B:当地的经济状况 C:土地四周环境 D:人为因素 E:时间因素

22、在土地估价过程中,以下不属于确定最佳开发利用方式内容的是。【2009年考试真题】 A:最佳用途 B:最佳收益 C:最佳集约度 D:最佳规模 E:时间因素

23、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得开发土地主要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储备机构通过方式来确定。A:协议 B:招标 C:挂牌 D:拍卖 E:土地

24、土地估价中的区位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自然、经济和条件在空间地域上有机结合的具体表现。A:政治 B:交通 C:人口 D:文化 E:时间因素

25、《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为__。A.农用地和已利用地转为建设朋地 B.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C.建设用地转农用地和已利用地 D.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和重点是为了解决建设项目的__问题。A.必要性 B.合理性 C.可能性 D.实用性

2、下列关于农用地转用,说法正确的是。A: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B: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

C: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D: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农用地的行为 E: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土资源部和省级人民政府。

3、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将债券分为__。A.公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B.国库券、银行债券、公司债券 C.公债券、银行债券、个体债券 D.国库券、金融债券、个体债券

4、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包括__。A.劳动定额 B.机械台班定额 C.材料消耗定额 D.工序定额 E.工作量定额

5、下列关于《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一律不发生效力

B: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

D:在对土地,荒山、滩涂,草原,水面等国有自然资源进行依法转让时,是必须要进行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的

E: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6、以下对土地的分析中正确的是。A:土地有比较完整的市场

B:土地价格高低不由生产成本决定 C:土地价格形成时间长且相对比较困难

D: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导致地价呈上升势态 E: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7、规划期内拟建设的城市用地都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主要内容不包括__。A.城市功能分区布局

B.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C.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

D.各地块建筑容量、建筑形态

8、为保证估价结果的科学、客观、公正,接受委托估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__。A.签订估价合同

B.争取服务,争取时效 C.提高估价质量 D.适应国际化要求

9、《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规定其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为__。A.《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B.《土地管理法》 C.《城乡规划法》 D.《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E.《农业法》

10、在的条件下,用脚投票可以使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A:按人头收税 B:空间迁移无成本 C:行政区面积大

D:公共品生产具有规模效益 E:公共品使用具有外部性

11、当前世界农业生产年平均递增2.3%,其中2%是靠__取得的。A.工地肥力的补充 B.单产提高

C.耕地面积扩大 D.科学技术的提高

12、对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无偿收回该土地需要做的工作包括__等。A.不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B.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C.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经原批准刖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D.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E.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朋权决定书》

1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A:平均年限法 B:工作量法 C:年数总和法

D:双倍余额递减法 E:重置成本法

14、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权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B:土地使用权租赁,承租人只有使用的权利,但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可以将承租权转让、转租、抵押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

C:土地使用权租赁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不发生作为物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D: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E:土地使用权租赁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发生作为物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15、《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8月10日 B:9月10日 C:10月10日 D:11月10日 E:35%~50%

16、剩余法可用于评估.(1998年真题)A:学校用地 B:医院用地 C:写字楼用地 D:商场用地

E:市政府办公楼改造的地价评估

17、下列属于品质标志的有()。A.人的性别 B.文化程度 C.人的年龄 D.工种

E.工人工资、工业产值

18、《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__年的,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A.2 B.3 C.4 D.5

1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__与土地使用者签订。A.市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E.乡人民政府 20、在区域因素修正中,衡量基本生活设施完善度的指标有。【2008年考试真题】 A:设施类型是否齐备 B:设施价格 C:设施水平D:使用保证率 E:设施使用频率

21、已知某投资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若投资者目标收益率为10%,则该投资项目的财务净现值为()万元。(已知(P/A,10%,5)=3.791,(A/P, 10%,5)=0.264,(F/A, 10%,5)=6.105)A.274.6 B.1000 C.1663 D.4274.6

22、保险所具有的最基本的职能是。A:分散危险 B:组织经济补偿 C:融通资金 D:提高社会福利 E:培养诚信风气

23、对居民个人的储蓄存款,国家实行的原则有__。A.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B.存款自愿 C.取款自由 D.为储户保密 E.免税原则

24、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须由__批准。A.村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

C.县级土地主管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

民事诉讼法试卷及答案 篇5

3对单一证据的认定方法

4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5什么叫默示协议管辖,有何条件?

五、论述题(10分)

试述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的意义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吴某与刘某因借款纠纷在法院进行诉讼。在宣布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申请回避。在法庭调查阶段,吴某发现刘某的代理人与审判长一起用餐,遂提出回避申请。法院院长遂决定中止诉讼。

1) 吴某可否在法庭调查阶段申请回避?

2) 法院可否决定中止诉讼?

2刘某与张某是夫妻,两人协议离婚。协议订明:子女刘明随张某生活,刘某每月给付抚育费100元;家庭财产归刘某,刘某给付张某0元。双方根据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后,刘某既不给付抚育费也不给付张某20000元。张某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遭法院拒绝。该问题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定稿) 篇6

十题2分

八题

三题每题八分

两题每题十六分

概述 审判组织

基本原则 理念上认知 无罪推定 不得自证其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管辖 管辖权转移

立案管辖影子杀手,不直接考

回避 有因回避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强制措施 两种 监视居住 逮捕 注重新建立的制度

附带民事诉讼 成立条件 四个方面吃透

期间送达执行不考

立案 新法修改比较多 立案监督

侦查 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下功夫 侦查行为 讯问要求严禁行为性建立的规定证据方面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询问 身体检查生物采样 搜查扣押 重要 的特侦

案子侦查终结的处理

起诉 重点在不起诉

审判 一审 庭前会议 证人做证 简易程序

二审 上诉不加刑好好看

死刑复核方式 不同情况的处理 表

审判监督 如何启动、主体

特别程序 可以不看第三节没收,未成年人的新法新规定,刑事和解案件范围适用条件,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答题:选择题直白题很少,司考,心细,应当可以的区分,正确或是不正确

简答题比较直白,前提是读懂题

大学期末考试试卷量化分析研究 篇7

1.1 问题的提出

在学校教学管理中, 考试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高等院校也主要通过考试评估学生学习成绩, 检验教师教学效果。考试后对试卷进行分析, 可以帮助教师了解教学效果, 确定考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要求, 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而考试自身的科学性、规范性是通过试卷分析得以检验和证明。试卷分析成为考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评价一套试卷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必须要对试卷进行详尽深入地分析。为了提高试卷分析工作效率, 越来越多的院校不断将新的科技应用到教学管理之中。试卷数据经过深层次地分析挖掘, 可以提供许多重要信息对指导教学准确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的意义

考试质量分析是考试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分析结果是对考试工作以及教学工作进行科学总结并给予正确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考试质量进行测量评价, 一方面可以了解到学生的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 为以后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反馈出试卷的命题质量, 以便以后修改或筛选考试试题, 建立试题库和实施标准化考试服务。首先, 通过试卷质量分析, 确保测量结果有意义。其次, 提供筛选试题的依据, 指导课程题库的建设。再次, 提供教学反馈信息, 改进教学工作。最后, 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试卷分析中, 可提高效率和精度。

l.3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在阐述试卷质量分析的研究意义的基础上, 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文献, 界定研究中所涉及的相关概念;从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四个方面对衡量考试客观性的标准给以论述;最后以河西学院09-10学年第二学期理科系期末抽考课程为例, 对试卷质量进行实证性分析, 为具体教学提供操作层面上的参照, 并提供试卷质量分析的基本模式。

2 考试质量的客观性衡量指标

试卷是考试运行的实际载体, 故衡量考试质量主要是衡量试卷的质量。一份好的试卷, 总体上来说, 就是准确可靠、切实有效、难易适当和鉴别力强。在实际的试卷质量评价中, 通常采用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几个指标来衡量。

2.1 信度

试卷信度是评价衡量试卷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信度是指试卷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程度。即将同一份试卷, 对同一组参加考试者进行反复测验, 所得结果一致, 那么这份试卷就具有很高的信度。考试中, 随机误差所占比例的大小是决定考试可靠性的重要标志, 随机误差所占比例越小, 考试就越可靠。在学校的期末考试中, 无法方便地取得计算再测信度和复本信度所需的数据。

2.2 效度

效度是一个测试试卷准确性和有效性的数量指标。一般来说, 它表示考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水平, 它反映了测量到的与所要测量的二者之间的符合程度。效度分为内容效度、效标关联效度和构想效度。内容效度指选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组成的考试内容是否能够恰当地代表教学内容总体。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一种切实可行的统计方法可以用来合理地估计试题取样的恰当程度, 只能靠有经验的教师、专家依据课程标准与相应的双向细目表对每道试题进行比较分析来做出估计, 对试卷进行定性分析。

2.3 难度

难度是指试题的难易程度, 是反映试题的难易程度的指标。试题的难度决定了整份试卷考试分数的分布。难度可以检测试题对于考试的学生来说究竟是偏难还是偏容易, 无论是太容易还是太难都认为这份试卷是失败的。在经典教育测量理论中, 难度的计算方法有通过率、平均得分率和极端分组法,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目前文献所见, 大多数学者推荐采用通过率。

2.4 区分度

区分度指试题区分考生水平差异的程度, 反映学生掌握知识水平差异能力的指标。区分度越高说明试题区分考生水平差异的能力越强;反之区分能力就越差。区分度又叫鉴别力, 是测试学生实际水平的区分程度的指标, 是衡量试题质量的一条重要标准。一份好试卷应该具有良好的区分度, 也就是说各个档次的考生应该适当的拉开距离, 有所区分, 实际水平高的考生应该得高分, 实际水平低的考生应该得低分。这里采用较为简便的方法--极端分组。即将考生按试题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然后取出高分组段, 试题得分的前27%;低分组段, 试题得分的后27%, 分别计算高分组段、低分组段学生在该题的得分率, 最后作差即可, 故又称作“得分率求差法”。

3 实证研究——以河西学院09-10学年第2学期理科系期末抽考课程为例

3.1 试卷统计分析的一般思路

试卷统计分析是运用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的方法, 对试卷中的数量表现及关系所进行的一种事实判断。运用各种统计量数和统计图表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既是评价考试质量的基本方法, 也是形成考试评价报告的基本形式。本文将以河西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理科系抽考课程试卷为例, 运用考试成绩分析统计的各种指标, 特别是从难度和区分度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

3.2 试卷的实证性分析

一般来说, 对于考试成绩是否成正态性, 集中量数和离散量数的计算是考试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志。利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 河西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理科系13门抽考课程成绩的各项统计指标如表1所示。要对考试分数的整体分布进行分析, 偏度和峰度是两个反映分数分布正态性的指标。

在SPSS统计软件中, 如果分数呈对称性分布包括正态分布, 其平均数、中数和众数是重合的。一旦三者错开, 则表明分数偏离正态分布。偏态系数就是描述分数偏离对称分布程度的统计量数, 当偏度指数s3在-1.0到+1.0之间是的分布看作是对称分布, s3>1为正偏态, s3<-1.0为负偏态。从上表一可以看出, s模拟电子技术3<-1.0分布不对称, 为负偏态。峰态系数是描述频数分布曲线高峰形态高耸程度的统计量数, 一般以正态分布的高峰作为比较的标准。习惯上把峰态系数定义为:K=0为正态高峰;K>0表示该分布曲线比正态分布曲线陡峭, 为尖顶高峰;K<0则表示该分布曲线比正态分布曲线平缓, 为平顶高峰。具体而言, 就是当峰态系数s4=0时, 认为数据呈常峰态, 当峰态系数s4<0时, 认为数据呈低阔峰, 当峰态系数s4>0时, 认为数据呈高狭峰。从表一可以看出, s蔬菜栽培学Ⅰ4>1, s基因工程4>1, 说明分数过于集中于平均数两侧。

从历次考试来分析, 试卷难度控制在0.6-0.7之间较好, 有利于测量学生的真实水平, 对不及格率也有较好的控制, P<0.04的试题太难, 学生失分严重, 应着重分析其原因。从表2可以看出, 13门抽考课的难度都在0.50以上, 其中数据结构、蔬菜栽培学Ⅰ、基因工程和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四门课试题难度较低 (P>0.70) 。

1965年, 美国测量学家R.L.Ebel根据长期经验提出用鉴别指数评价题目性能的标准, 鉴别指数D≥0.4, 区分度很好;D=0.30-0.39区分度良好, 修改会更好;D=0.20-0.29区分度尚可, 仍需修改;D≤0.19区分度差, 必须淘汰。依据这一标准, 结合表3可知, 13门抽考课中, 11门课程的区分度较好, 其中蔬菜栽培学Ⅰ和单片机原理及应用两门课程的区分度较低, 结合试题难度可知试题鉴别力较低, 学生基本上都能通过考试。

3.3 试卷分析的信息反馈

通过对本次理科系抽考课程的试卷定量分析发现, 大多数课程在试题难度、区分度方面设计和把较好, 难度适中, 区分度较好, 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学习的基本状态和授课老师的教学水平。但也有少数课程成绩的统计结果表明, 该课程的试题难度较低 (P蔬菜栽培学Ⅰ>0.80=0.92, P单片机原理及应用0.80=0.88) 、区分度较差 (D蔬菜栽培学Ⅰ<0.19=0.17, 必须淘汰) , 不能很好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鉴别。

4 结束语

试卷分析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手段, 也是衡量一套试题质量优劣的重要方法。在实际应用中, 通常采用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四个参数来反映试卷的质量。根据教育学与统计学的理论, 一次难度适中信度可靠的考试, 学生的成绩应接近正态分布。偏态系数和峰态系数是检验考试分数是否正态的两个重要指标, 其中偏态系数反映分数分布非对称程度的统计量, 而峰态系数则是反映分数分布在中心点聚焦程度的统计量。难度的高低直接影响考生的得分, 难度过高或过低的试题, 考生的得分都比较集中, 从而使区分度较低;难度适中的试题, 不同水平的考生将有较大差异的得分反应, 从而有较高的区分度。

通过考教分离的考试手段, 对实现教育判断、改进教师教学、促进学生学习和行使教学管理均起到重要作用, 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而试卷量化分析的结果同样表明, 少数学生“事事无所谓的态度”仍旧没有改变, 为了应对考试, 作弊与违纪的学生也比较多。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这种考试方式存在的弊端, 因此抽考课程考试方式改革任重道远。

摘要:本研究抽取河西学院09-10学年第2学期理科系抽考课成绩进行分析。结果表明: (1) 期末成绩分布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部分成绩分布呈负偏态和尖峰态; (2) 大部分试题难度适中, 少数课程难度较低 (P>0.80) ; (3) 大部分试题具有很高的区分度, 少数课程区分度较低 (D<0.19) 。通过对试卷质量的科学分析, 对于评估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量化分析,信效度,项目分析

参考文献

[1]王苏斌, 郑海涛, 邵谦谦.SPSS统计分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2]刘宝权, 席仲恩.SPSS在英语试卷统计分析中的应用[J].外语电化教学, 2004 (2) :63-65.

[3]王渊.考试质量分析系统的设计[J].医学教育探索.2010 (7) :971-974.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等 篇8

试卷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听力

本部分共两节,测试考生理解关于一般性话题的英语对话或简短独白的能力。

第一节:共5小题,每小题1.5分。要求考生根据所听到的5段简短对话,从每题所给的3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

每段录音材料仅读一遍。

第二节:共15小题,每小题1.5分。要求考生根据所听到的5段对话或独白,从每题所给的3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

每段录音材料读两遍。

听力考试进行时,考生将答案标在试卷上;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有两分钟的时间将试卷上的答案转涂到答题卡上。

本部分所需时间约为20分钟。

第二部分:词汇知识运用

本部分共两节,测试考生理解运用英语词汇知识的能力。

第一节: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每题在一句或两句话中留出空白,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4个选项

英语

中选出最佳选项。

第二节: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在一篇短文中留出20个空白,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使补足后的短文意思通顺、前后连贯、结构完整。

本部分所需时间约为25分钟。

第三部分:阅读理解

本部分测试考生理解关于一般性话题的英语简短文章的能力。

共20小题,每小题2分。要求考生根据所提供的5篇短文的内容从每题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

本部分所需时间约为35分钟。

第四部分:书面表达

本部分共两节,测试考生准确使用英语语法词汇、进行书面表达的能力。

第一节:共10小题,每小题2分。每题在英文句子中留出空白,要求考生根据该句的中文意思,用句末括号内的英语单词完成英文句子。

第二节:共1题,满分30分。要求考生根据所给提示和相关要求,用英语写一篇120个单词左右的短文。提示包括目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等;提示的形式有图画、图表、提纲等。

本部分所需时间约为40分钟。

试卷内容、题量、计分和时间安排如下:

V.难度控制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篇9

(名词、问答及部分案例)

一、名词解释

1、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2、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3、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4、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5、指定辩护: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6、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7、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8、逮捕: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重的一种。

9、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10、审查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11、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12、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特殊原则。

1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1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5、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16、犯罪嫌疑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

17、刑事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18、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19、刑事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20、证明责任:是公安、司法机关所负有的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21、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2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3、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

24、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被告人以刑事处罚的活动。

25、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26、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27、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简答题

l、人民检察院职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3是诉讼监督机关; 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

2、简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地位

答: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刑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主要 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 周岁以上不满 16周岁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实行审判公开有什么意义

1是保障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措施。2对于促使侦查、起诉机关严格依法办 案和保证诉讼质量,具有重要作用。3对于防止片面性,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 处理案件,维护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5、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 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6、应当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 人的。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8、刑事诉讼证据应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客观性。即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 是客观的; 2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3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允许,方可用于证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

9、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

10、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 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 5属于人民法院 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l、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1前者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而后者则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各个阶段;2前者只 是暂时停止审判,其他诉讼活动继续进行;而后者则是暂时停止诉讼;3前者受诉讼时 限的制约,而后者则不受制约。

1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1)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3、提起公诉要具备哪些条件 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必须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对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但被告为盲、聋、哑人的,及无罪辩护的等,不能适用)

15、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 是提审的上级法院;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6、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1)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必须依法进行;(4)是贯彻落入国家刑罚权,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5)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权利,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

17、刑事辩护的含义。(1)是一种针对指控进行的对抗性诉讼活动;(2)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3)是维护、实现司法公正不中缺的一项诉讼职能;(4)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8、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2)公安机关承担部分涉及到的有关程序法事(3)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实;(4)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外),但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19、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20、保证人的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22、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可给予哪些帮助?(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3、不起诉的种类(1)法定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3)存疑不起诉。

三、案例分析

l、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 3 年。一审判决生效后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甲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C)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2、C 市人民法院受理甲盗窃案后,因甲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乙作为甲的辩护人。开庭 审理时,甲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乙交恶为理由,拒绝乙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 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 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B)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 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但要求甲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甲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

3、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 2 年和 9 年,合并执行 lO 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 5 年和 7 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B)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 5 年和 7 年,合并执行 11 年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 5 年和 7 年,合并执行仍为 10 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丁某、吴某、李某 1997 年 6 月 10 日在某市郊外抢劫了一名进城卖菜的农民秦某,在抢劫过程中,丁某用匕首刺中秦某的胸部,致秦某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定项

1.本案中,丁某、吴某、李某可以获得律师帮助的时间是: A

A、从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习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C、自侦查之初就可以委托辩护人

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2.当丁某、吴某、李某委托辩护人时,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 AC

A、正在被执行缓刑的人 B、他们的监护人、亲友 C、现职公、检、法工作人员 D、外国人

3.如果李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丁某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B

A、要求丁某委托辩护人 B、应当为丁某指定辩护人 C、可以为丁某指定辩护人,即使丁某本人并非经济困难 D、只有当丁某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时,才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4.本案中,如果丁某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时候,人民法院:A

A、应当准许 B、不应当准许 C、应当先审查,再决定是否准许 D、可以不予准许

5.本案中,如果丁某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在法庭审理时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并经合议庭同意,在重新开庭后,丁某再次拒绝重新指定的辩护律师的,则: A

上一篇:邮件内容格式范文下一篇:市场细分对电信产品营销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