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2024-04-25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精选10篇)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篇1

截止到---年末,我公司共有职工总数___人,大专学历以上___人(硕士___人、本科__人、大专__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___人,占职工总数的(>30%),从事研究开发人员___人,占职工总数的(>10%);具有高级工程师___人、工程师___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__人。

公司组织结构合理,科研开发的归口管理部门是___部。___部由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____写部门的只要职责_______是公司研发的主要力量。同时,公司成立了技术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为高层领导及技术骨干,对公司技术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致力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人力资源三到五年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并以此为纲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____写人才队伍建设情况_______。公司每年均从省内外知名院校招聘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充实到研发队伍中来;同时注重员工素质提升,全面开展“素质工程”,并组织各类技术交流及学术讲座,加强员工培训,带动科研队伍人才的快速成长。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篇2

关于企业所得税零负申报的情况说明

(_____)

企业填报类型:连续3年零申报□

连续3年亏损□

疑点企业□________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注册资本××万元,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

我公司于××年×月×日开始实际生产经营,实际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资产规模为××,实际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为××。

××年及以前零负申报详细原因说明: 1.收入原因: 2.费用原因: 3.纳税调整因素: 4.其他原因:

××,资产规模为××,营业收入为××,实际经营情况××,预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篇3

人员增减申报表》填写说明

1、此表由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缴费单位在每月5日前,如实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填报一式两联,经社保机构审核盖章后双方各留存一联。

2、增加原因:按“统筹范围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恢复缴费”(既中断续保人员)三种类型选择填写。

3、减少原因,按“退休(退职)”、“死亡”、“出国定居”、“统筹范围转出”、“跨统筹范围转出”、“间断缴费”(含开除、除名、辞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教、录用为公务员、调入非参保事业单位)“农业户口回原籍”七种类型选择填写。

4、转入(转出)时间是指职工统筹范围转入(转出)或跨统筹范围转入(转出)的时间。

5、停缴(续缴)时间是指因各种原因中断或恢复缴费的参保职工停止或接续缴费的时间。

6、公民身份证号、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分别与《太原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表22)相应项目解释一致。

7、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单位)要为全部用工(含农民合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少报、漏报人数造成的后果,依照《条例》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纳税申报情况说明》填写要求 篇4

一、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申报表中存在以下特殊数据,需要进行申报情况说明的,应在报送申报资料的同时,另行填报纸质《纳税申报情况说明》(一式一份,下称《情况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4栏销售额及税额负数;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负数;

(三)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申报数据。

二、填写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4栏销售额及税额负数,应在《情况说明》中对以下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1、销售额及税额负数产生的具体原因;

2、第3栏或第4栏销售额及税额的小计包括哪几方面数据,如正数销售额及税额、负数销售额及税额各占多少;

3、其他情况需要冲减当期销售额及税额的数据,并详细说明其他情况的具体项目内容。

(二)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负数,应在《情况说明》中对以下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1、进项税额转出负数的具体原因;

2、进项税额转出税款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方面数据,如汇总企业虚拟的进项税额、经对异常抵扣凭证进行审核检查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各占多少。

一体化资质标准及申报情况说明 篇5

一、总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四、附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⑷ 企业章程;

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⑹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⑺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⑻ 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⑼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⑽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⑾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3)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董事长决议;(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三、附件材料的要求

1.企业申请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2.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和核对人签名。

3.企业的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印鉴不清、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

4.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均不得重复计算;不得将子公司的业绩、人员、设备、工程结算收入等作为母公司的资质条件。

5.企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

6.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对复印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企业出具附件材料原件的,企业应当出具原件。

7.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需附中文译本。

8.《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所称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是指资质审批部门认定下一级部门或企业报送的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材料已经完备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程序,明确表示对申请材料已经接受之日

资质审批部门要求企业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说明的,受理之日为收到补正或说明之日。

四、附件材料装订要求

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

2.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

3.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先后排列,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

4.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项工程业绩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代表工程业绩名称。

5.装订分类:

1)附件材料一(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企业章程; ——验资报告; ——近三年统计报表;

——经审计的近三财务决算报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2)附件材料二(代表工程业绩卷),内容包括: ——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

——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 ——反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五、材料册数

申请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须上报三套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五份,附件材料三份),由建设厅保存二份;申请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的申请材料(申请表三份,附件材料一份),待企业资质审批后,退回原审核部门一套申请资料存档,保存期为4年。

六、企业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3.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4.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长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5.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格的,应与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同时申报。

七、企业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申请资格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格变更的批复文件;

2.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由企业新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3.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根据衢政办发〔2004〕132号和衢市人劳专〔2007〕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专业工作,经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的职务系列和档次。

1、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农业技术职务系列:分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1、员级。大学专科或中专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高中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3年;初中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5年;持有对口工种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持有对口工种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2、助理级。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并任员级职务满2年,或大专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3年;中专及其以下学历毕业并任员级职务满4年;中专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0年;初中毕业后,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2年;持有对口工种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3、中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称:

(1)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并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本科或大专毕业,并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持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持有对口工种技师技能资格证书满1年。

(2)中专及以下学历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或取得对口工种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4年,或取得对口工种技师技能资格证书的对象,其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本科毕业满7年,或大专毕业满9年,或中专毕业满11年,或高中毕业满15年,或初中毕业满17年。

(3)对特别优秀的人才晋升中级职称予以破格。为加强优秀人才的选拔,在现有评审条件基础上,对长期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公认技术管理水平较高,能解决企业生产中的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符合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三项,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①在市级专业学术报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上交流过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省级专业报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②科研项目获县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主要贡献者。③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列入市“115人才工程”者。④直接主持市级以上重要专业技术项目,取得显著成绩,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者。⑤建筑行业中,获“衢江杯”优质工程、衢州市优秀勘察设计和衢州市标化工地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实施者。⑥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者。

(二)外语和计算机条件。对申报参加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和计算机考核成绩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只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对下列人员可以免考英语:⑴年龄在40周岁以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⑵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⑶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可以免考计算机:⑴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⑵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和计算机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在申报时需填写《免试表》。

四、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全部装入资料袋,并将《衢州市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上;

(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十五份(A3纸打印)。

(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核表》(直接申报中级职务的对象填写《直接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

(四)下列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1、学历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

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需);

3、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4、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书。

(五)直接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论文(著)发表(出版)的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七)其它能反映本人水平、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材料。

(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九)《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免试审核表》。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应向当地职改部门提供原件查验。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通过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htttp://)的“职称考评”栏或衢州人才网(http://)的“职称评审”栏下载。

五、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或由个人委托所在单位集体申报的方式。个人在申报职称的专业时,经查验核实后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更改。申报的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机构核实盖章,申报人以及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代理)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企业代为申报,并一次性申报10人以上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表》、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县(市、区)人劳部门推荐的所辖企业中级职称社会化评审的,上报时还须提供以《中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推荐表》。

六、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收取将严格按照浙价费〔2002〕229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80元。

七、申报时间和地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篇7

发布时间:2011/5/30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深科工贸信产业字〔2011〕5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201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根据《认定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2008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参加2011的复审。

二、复审时间

根据火炬中心相关工作安排要求,为保证复审工作顺利完成,2011国家高企复审将集中一批受理,具体安排如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称“高企工作网”)电子数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7月1日;窗口纸质材料收文时间为6月日20——7月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登陆高企工作网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二)登陆高企工作网系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系统中的《调查问卷》并提交。

(三)在高企工作网电子数据申报受理时间内如实填写数据,按要求上传文件,并提交数据。

(四)登陆网址:http://stias.szsitic.gov.cn/stias/prpAdvanced.do?action=prpRecord,填写窗口受理申请单。

(五)在窗口纸质材料收文受理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有关操作可参考《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版)》(可从高企工作网下载)及《深圳市201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操作注意事项》(附件1)。

四、复审材料

(一)复审基本材料

参加复审的企业应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提交资料,主要包括:

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复审申请表》;

2、材料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编写提纲可参考附件2);

5、知识产权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信息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

7、近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8、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

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原件)(中介机构名单可登陆市财政委网站

http:///xwzx/xwtzgg/201003/t20100309_1481224.htm或市科工贸信委网站http:///Index20/386.shtml查询);

9、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交复印件验原件);

10、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1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简介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明细、企业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证明材料。

(二)名称变更材料

名称发生变更,但尚未办理名称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基本材料

如果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其他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属于“简单更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附件3);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重大变更申请材料

如企业的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如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属于“复杂更名”,还须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变更手续证明、变更后的知识产权证书等);

(2)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

(3)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附件4);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已在“复审基本材料”中提交的,不需在“重大变更申请材料”重复提交。

(三)材料装订要求

1、复审材料请使用浅蓝色封面,胶装合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报,并尽量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名称发生变更的企业请在封面注明企业变更前后的名称,以及变更的类型(简单更名或复杂更名)。

2、请按“

(一)复审基本材料”及“

(二)名称变更材料”顺序装订,对材料逐页编制页码,并在“材料目录”内注明相应的页码范围。

3、需提交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请申报企业另行保留一份副本备查。

(四)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企业须在本通知规定的窗口收文时间内在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东大厅11—14号窗口提交复审申报材料。

五、重要提示

(一)企业必须在高企工作网上查询确认申请材料已经成功提交后方可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申请将无法进入复审程序。

(二)企业必须认真核查,确保《复审申请表》中的数据和审计报告数据以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不予评审。

(三)企业须认真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种报告及报表之间的数据前后一致,如存在差异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不予评审。

(四)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申报所得税销售收入进行核查比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收入与申报所得税销售收入有差异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书面说明。

(五)专项审计报告应体现《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六)申报企业应留意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并保持手机联络渠道的畅通,以免出现错过重要信息提示而导致无法评审的情况。

特此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小结 篇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小结

(企业名称)XX,税号310113XXX,属注册于宝山的XX(指企业的性质)企业,企业的经营范围:XXX,目前,该企业的主要经营项目有XX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XXX

项目1业务流程:XXX

项目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制成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XXX。该项目产品中应用了XX种专利技术,分别是:

1、XXX,其作用为:XXX(描述:专利技术使该产品的哪些技术性能得到提高,其技术性能在国内或国际上的先进程度或地位);

2、XXX,其作用为XXX

项目1产品销售发票中的产品名称为:XXX,与项目名称(是/否)一致,与应用的专利技术名称(是/否)一致,项目1产品(是/否)设立了销售明细账,产品名称与明细账(是/否)一致。

项目2:XXX

项目2业务流程:XXX

项目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XXX,该项目产品中应用了XX种专利技术,分别是:

1、XXX,其作用为:XXX(描述:专利技术使该产品的哪些技术性能得到提高,其技术性能在国内或国际上的先进程度或地位);

2、XXX,其作用为XXX,项目2产品销售发票中的产品名称为:XXX,与项目名称(是/否)一致,与应用的专利技术名称(是/否)一致,项目2产品(是/否)设立了销售明细账,产品名称与明细账(是/否)一致。

该用户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XX个,明细详见《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明细表》

2013,该户职工全年平均数为XX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XX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XX%,其中:研发人员XX人,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XX%

企业(是/否)为获得科学技术,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获得,企业(是/否)对研发费进行单独核算,在XX科目下统一核算,(是/否)参照研发费进行单独核算,在XX科目下统一核算,(是/否)参照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设立明细账目,(是/否)按照研发项目分别归集。

该户研发费核算的架构为:XXX。

2011发生研究开发费用XX员,汇算清缴申请研发费加计扣除XX元,差异原因:XXX。

2012发生研究开发费用XX员,汇算清缴申请研发费加计扣除XX元,差异原因:XXX。

2013发生研究开发费用XX员,汇算清缴申请研发费加计扣除XX元,差异原因:XXX。

近三个会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为XX%,(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综合以上情况,该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合格/不合格)。

综合以上情况,该企业(予以/不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审核人员:XXX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人员情况说明 篇9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在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提出复审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进行审查。复审重点审查第(四)款,即企业须满足条件: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要符合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有:近3个会计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3个会计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仍为3年。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共取得6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享受6年的税收优惠,6年间能以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比通用25%的税率低10个百分点。减免的税收企业可以作为当期利润自由分配,企业可以利用该部分利润继续加大科技项目研发投入,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扩大再生产等。因此对于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做好复审准备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复审尺度分析——从紧政策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今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将会越来越严格,复审尺度也将遵循从紧政策。下面分别从不同角度预测未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政策趋势走向。

1.200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尺度

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与2008年相比有几点变化,列举如下:

①在知识产权方面:全球5年以上的独占实施许可必须提供协议及备案文件,以前只须提供协议而不用提供备案文件。

②由于以前人员情况说明比较混乱,2009年的人员情况说明须采用全国统一格式。

③专项审计报告方面,以前各省格式多种多样不同意,2009年申报企业提交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已全部采用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制的统一格式。国家还出台了

《专项审计工作指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违反工作指引的规定,情节较严重的将会被取消执业资格。

④需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06-08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以前没有此项要求。

⑤对材料装订顺序重新进行规定,形成了新的装订格式。

从上述2009年新规定来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已越来越趋于完善,对存在的漏洞一一填补,企业难以弄虚作假侥幸通过。同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要求也与认定工作同步,遵循从紧政策。因此,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要重视3年期满时的复审工作,积极做好准备,争取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对2008年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抽查结果分析

为保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国家对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各省2008年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抽查,其结果是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虚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撤销。被撤销资格的企业为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敲响了警钟,随着政策的日益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更加严格和规范,国家政策漏洞的填补使得弄虚作假者无法得逞。由此次抽查结果可知,随着政策的收紧,即使侥幸通过认定,不符合新条件的企业照样会被剔除出高新技术企业的行列。

3.国家审计署对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结果

2009年6月24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虚假高新技术企业逃税情况。在审计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中,有85户不符合条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这些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达到36.31亿元。这是审计署首次抽查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审计署首次对虚假高新企业的逃税状况进行曝光。

根据上述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例推测,目前有相当比例高新企业可能是虚假的或者说不符合高新企业条件,如果将其套入全国15000多家已通过认定的高新企业,涉及的应缴税款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据了解,国家审计部门已经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种种问题,并提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以规范相关企业的税收征管。细化后的新政策将进一步弥补现有政策的漏洞,虚假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将不再出现。

4.2009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情况

2009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海关征收的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财政部门征收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办理的出口退税等各项退税)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6820.44亿元,同比下降13.8%。1-6月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3.1%。

对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带来的最直接的利益就是税收优惠,应缴纳的所得税税率由25%下调为15%。由于之前认定工作尺度不一致,认定政策不够细化,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获得了税收减免优惠,造成2009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额下降的情况,国家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进一步进行完善细化,严格防止不合条件的企业混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影响国家税收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标准,不仅对企业研发的规范化管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严格的评审程序能够使真正的创新型企业脱颖而出,充分体现了扶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导向。各方面分析显示,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推进,认定尺度将遵循从紧政策,复审政策也将从紧。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时刻警惕,国家不允许有虚假高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发生,破坏行业的公平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未雨绸缪,尽早着手准备复审工作。

三、如何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1.做好基础工作,确保各项评价指标取得高分

要以最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来准备复审工作,打好基础才能确保各项指标评分取得高分,顺利通过复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指标等4项指标,是高企认定与复查工作中最关键的指标。企业要对应这4项指标的具体要求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快速成长与健康发展创造必备的条件与环境。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企业应尽早准备复审。2008年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进行资格复审,但是相对于越来越严格的新规则,越早准备,胜算越大。

2.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

广东省科技厅近期下达文件指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中第三部分就是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说明,每个申报企业需要对本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来源、销售收入、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产品(服务)取得知识产权的情况等进行说明。然而,目前许多没有进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也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这是因为大部分企业在申报时进行了自主确认高新技术产品。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越来越严格,高新技术产品的确定必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没有进行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能因为缺乏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从而得不到评审专家的认可,最终无法被列入高新技术产品行列,其取得的收入也不能算作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这将严重影响各企业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需满足的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须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因此,企业应当在2010年以前抓紧时间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为顺利通过复审创造条件。

3.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企业面对激烈竞争的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必不可少。企业可以自觉主动地利用专利文献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利用专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和其他种种条件,促进专利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在技术竞争和市场竞争中,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谋取最大经济利益,从而获取企业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并且,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指标在整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评分体系100分中占据30分,是分值比例最大的指标之一。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对研究开发活动时取得的知识产权要做好保护工作,及时申请相关专利和版权。这不仅是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成果转化的有力证明,也是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加分的重要选项。

4.把科研管理和研发经费的核算作为日常必须做好的工作来抓

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活力源泉,企业的日常工作离不开技术创新,企业必须抓好科研管理工作。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科技研发人员奖励管理制度等,规范科研管理,将科研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时须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建立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后,制定每个的科研项目详细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与分配。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由于科研制度的建立,已经由研发部门进行备案。因此,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时,证明材料非常充分,在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指标上可以轻松拿到A档分数。

复审时,企业同样需要提交近3个会计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3个会计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由于企业建立了科研管理制度,并把研发经费的核算作为日常必需做好的工作来抓,企业能顺利取得专项审计报告,并通过相关指标的考核。

5.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观念

企业进行了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后通常会形成产品、样品或样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成果。这些成果充分证明了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此项指标在总评分系统中占30分,是分值最大的指标之一。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在4项以上才能拿到A档分数。

有些企业虽然进行了众多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但是并未有成果转化,部分原因是确实未有成果转化,部分原因却是企业没有重视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没有对形成的成果进行相应检验和鉴定,严重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为能够成功通过认定和3年后的复审,企业应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意识。科研项目结束后,若开发出产品,取得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成功率也较高。但是成果若为样品或样机,企业应当取得权威鉴定方能证明此项目的成果转化。研发项目成果若为技术,最好取得相关专利证书,若成果

为非专利技术,则可以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技术转让等取得证明材料。用户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荣誉证书等都是能够说明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证据,因此企业要积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此项指标加分。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在此项要求一致,因此,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也要继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意识,对得到的成果进行权威检验、鉴定、申请专利等工作,为顺利通过复审加分。

四、复审比初次认定意义更重大

国家规定,被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样可以根据上述政策,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所得税率由25%下调为15%的是极具吸引力的。我们说复审的意义相对初次认定显得更为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规模越来越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使得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越来越大。也许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尚处在成长期,一开始所需缴纳的所得税金并不多,10%的优惠税率意义不大。但是经过几年发展,企业产值成倍增大,利润成倍增长,10%的优惠数目会越来越庞大。如果企业通过三年后的复审,则可再次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连续享受6年的税收优惠。因此,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纳税基数的迅速增大,10%的减免税额对企业显得愈发重要。

2.有些企业尚处在税收优惠期,应缴纳的所得税率比较低,甚至不及15%,暂时体现不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的意义。3年期之后,现有的优惠税率已不存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可再次享受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正是因为有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程序,才能使得企业继续延续3年共获得6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享有6年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意义重大,高新技术企业要重视复审工作,提前进行准备,争取顺利通过复审,获得6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6年税收优惠政策,在准备复审工作的同时,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德山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准备工作应尽早准备,选择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对成功通过复审很有帮助。广州市德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等服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自成立以来,协助100多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率达100%,德山公司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近年来,德山取得的资质有:

1、2007年取得咨询培训行业甲级资质;

2、2008年被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评为广东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示范单位;

3、已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广东省企业管理与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5、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6、中国科技咨询协会注册单位会员;

7、国家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8、2006年被广东省科技厅评为广东省创新基金工作优秀服务机构。

与德山公司进行合作,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后的复审将轻而易举取得成功。在复审准备过程中,德山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1.为重点客户免费制定复审工作进度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培训。在对企业总体进行把握之后,德山公司为其做好全面的复审准备工作规划,并全程辅导复审工作,使客户一次性顺利通过复审。

2.德山公司设置有知识产权专员专门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根据企业需要,德山公司知识产权专员将为企业搜寻合适的相关专利,并就专利与专利权人洽谈转让事宜。根据2009年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专利专员还将帮助企业取得的独占实施许可进行专利备案,取得备案文件。德山公司通过专利专员工作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评分指标中拿到高分,从而顺利通过复审。

3.德山公司帮助企业建立研发项目财务核算制度,手把手地传授企业如何建立研发项目台账,将费用按照项目进行登记归集,协助企业顺利取得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德山公司协助企业进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一次性通过率为100%。上述产品认定能够有效为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加分,大大加强复审成功的机率。

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 篇10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3、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等。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注册商标等;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合同和相关材料);

说明:国家和省火炬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验收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新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涉及特殊行业许可的产品,须提交特殊行业许可证明材料;涉及环保的产品,须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产品标准(最新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6、企业上一年度和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和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须经当地主管税务局审核盖章);

7、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二、申报说明

1、申请报告抬头应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产品标准为该产品目前执行的最新产品标准;

3、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请报告、申报书、财务账证每份都需加盖企业公章(均为红章);

4、若无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需提供由主管税务局盖章的完税证明;

5、审核完成后,审核通过的产品需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网上申报网址: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系统(http://gxcp.ahtech.cn/Admin/Login.aspx);

上一篇:蒙牛伊利光明下一篇:谢谢您老师小学生作文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