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表彰安全行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
福建率先表彰安全行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 篇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在全国同行业率先持续开展“安全行车无伤亡事故先进企业”和“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客运驾驶员”表彰活动,通过培树安全先进,进一步增强客运企业及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感、荣誉感,促进客运安全形势稳好。
截至目前,全省共表彰“安全行车无伤亡事故先进企业”99家,占全省道路客运企业总数22%(2007-200951家、2009-201165家,其中连续两届获奖17家);表彰“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客运驾驶员”2600名,占全省客运驾驶员总数7%(2007-2009916名、2009-20111684名,不重复获奖)。以点带面,“十一五”以来各项运输安全生产指标有效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2011营运车辆万车事故率、万车死亡率比2005(“十五”末)分别下降约24%、36%。
表彰程序:一是统一组织,公开表彰。将全省公路客运、出租汽车和公交企业及客运驾驶员纳入评选范围。省级运管机构统一组织,市级运管机构审核,全省客运企业广泛参与。企业符合在规定期限内未发生人员受伤和死亡行车事故,公交企业乘客投诉处理率98%以上等条件;客运驾驶员符合在规定期限内累计营运驾驶行车里程达到100万公里以上,未发生人员受伤和死亡行车事故等条件的,均可申请。二是严格评选,确保公正。由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所在地运管机构、交警部门结合日常客运管理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由客运企业、省级运管机构分别予以公示,广泛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运管机构对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投诉均予以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三是加大宣传,接受监督。省交通运输厅召开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文明办等单位出席,对先进企业、个人予以表彰并通报全省,并请先进企业、先进驾驶员代表作安全工作经验介绍。为获奖驾驶员颁发“星级驾驶员”奖牌,将奖牌张贴在获奖人驾驶客车的醒目位置,接受广大旅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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