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霄的工作总结

2024-04-24

陈鹏霄的工作总结(共4篇)

陈鹏霄的工作总结 篇1

当时光的车轮匆忙碾过2010,伴随着施工机械的阵阵轰鸣,不知不觉中,一年的见习期转瞬即逝。或许一年的时光对于整个历史长河来说,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对于人的整个生命来说也只不过是短暂的几十分之一,不应该太过留恋。但是,这一年对于我这个刚刚走入社会踏上工作岗位的的学生来说可以用“意义非凡”四字来概括。在这近一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做为中铁一局城轨公司其中一员的艰辛和快乐,要成为一个好的工程人员的痛苦和压力。转身回顾这见习期一年,有过多少艰辛苦闷,有过多少寂寞孤独;也曾彷徨,也曾迷惘。而今再回首,往事一幕幕,正如张小娴所说,人生过渡时百般艰难,有一天蓦然回首已飞越千山。在工作当中,各位师傅和前辈悉心指导,授吾以鱼亦授吾以渔,各位领导亲切的关怀,使我有过多少感动和欣慰。这将成为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和最温馨的回忆。

以下是我见习期工作小结,总的来说,收获不小,感触良多。

一.保持心态、摆正位置、遵章守纪、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

保持良好的心态、摆正学习者的位置,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是新进大学生干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作为一名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一名初进企业的新员工,我们有的只是理论知识,然而实际操作和理论是有很大的偏差的,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施工工作者来说,很多宝贵的东西根本无法从书本上学到,都是千千万万的老员工摸索出来的。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心态,摆正一个学习者的位置,遵章守纪,努力工作,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我明白,作为一名新进的大学生,现在的我自身各方面都还有很大的不足,提升的空间是巨大的,现在是我们付出奉献,努力学习的阶段。文凭高并不代表水平高,更不代表工作能力强,要把书本知识灵活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施工工作中,我发现,一些老师傅,文凭水平并不高,但实际工作的能力很强,分析现场问题往往一针见血,常常能用简单、通俗的语言来解说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方法。这些非常值得我学习和领会,他们的丰富经验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就是我学习的源泉;“事无巨细,必尽全力”,不论大事小事,每多做一件事情必然会多学到一些知识,必然会积累经验。

在这一年中,我先后在深圳维修中心、无锡17标、西安以及南京项目部进行工作和学习。从最初对地铁施工这一行业的懵懂无知到现在对地铁施工各方面有一定的初步了解,能承担一部分的工作,这些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小步,也是我工作生涯中的一个跨越。至此,我才是一个真正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工作的同时,我虚心学习,反复思考,找出不足,争取每做一件事情都能得到一点提高。通过一年的工作学习,我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不小的提高。这也是我最欣慰的地方。

二.舍得吃苦,工作能力才会有提高

现在的大学生被誉为“天子骄子”,大学管理宽松,生活安逸。特别是现在大部分又是独生子女,所以现在大部分人早已受不了一点苦,也都不准备吃苦。但我们都知道施工单位的生活是艰苦的单调的。既然我们选择了这行,就要把“吃苦”的意识放在首位。我分到深圳维修中心后,被分配到电气车间,进行盾构机维修保养的学习。深圳的夏天是非常炎热的,同时非常的潮湿。在努力学习的过程中我还要与自己的身体作着抗争;随后在无锡学习期间,遵照公司领导的指示,我下到一线,在盾构隧道内进行跟机学习。两班倒的工作时间是个巨大的考验,我必须克服生物钟给工作带来的困扰;同时,地底的工作环境是严峻和复杂的,在面对恶劣的环境条件的同时,我还需要时刻注意我们盾构团队的安全。但是我从不曾退却,困难的环境方能锻炼一个人的意志品质,才能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最终,在同事,老师傅的提携,帮助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自己的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交际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大部分都能很好的解决和处理。

三.奋发有为,努力才会有收获 “态度决定一切”,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但能使别人对你刮目相看,更重要的是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积极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去研究、去分析、去解决。我们刚从大学出来,有的是激情澎湃,热血沸腾,那就应该时刻保持一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不断努力,才能有收获。

在西安接受了盾构技术的专业培训后,我将这一年时间所学得的相关知识加以归纳、总结,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服务于南京项目部。

我将继续努力工作,并将牢牢把握自我,争取超越自我,从而走向成功。

四.以城轨公司为荣,以南京项目部为家,为南京地下工程建设做出最大的努力

在一年前进入城轨公司时我还对它不甚了解,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对工作方方面面的熟悉,我深深的感到,当初的选择是明智的,现在的我,以城轨公司为荣。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的城轨公司正逐步做大做强,可以预见我们的明天会更辉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项目部为家,不断努力工作,为之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个人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质量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质量的提高靠工人的总体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为能够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工和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工作重点。

同时,个人认为一个好的团队应该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如何避免现有盾构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失应该是当前的一个工作重点。

最后是一些个人的想法。我认为盾构施工的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相关技术人员对盾构用机器的了解程度,你对于机器的了解的程度和你工作结果的好坏是成正比的。我们应该为盾构机建立一个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延续性的数据集合。这个数据集合应该在时间和空间上将盾构机各个时期以及各个地质条件下的工作状况进行对比。从而,让我们更好的了解盾构机的特性,分析盾构工作得失的原因,从而能够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工作。六.致谢

我能适应当前的工作,并能取得不断的进步,是和各位领导和各位师傅无私的帮助和关怀分不开的,在此表示感谢。感谢各位领导,特别是南京项目部总经理贺卫国贺总,正是他给了我在无锡、西安等地的宝贵学习机会,在我人生的起步阶段给予了我最大的帮助,无从报答,唯有踏实工作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更好的维护项目部的整体利益;还有南京物设部钱启明钱部长以及物设部各位同事、前辈,正是你们的帮助和关怀,让我有了进步的空间和机会,再次感谢;还要感谢南京项目部的所有领导和同事,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照顾和帮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能够为你们分担一部分的工作压力。

听陈鹏老师讲座有感 篇2

2014年3月28日的16:40,我在行知楼201听了陈鹏老师关于“梦想的奋斗”的讲座。当时是室友给的门票,因为不想辜负其好意,所以便去了。但当讲座开始时,我知道我没有白来。伴随着同学们热烈的掌声,陈老师面含微笑的走进了教室。在演讲的过程中,他先与同学们分享他的大学时光,不知不觉中便拉近了与我们的距离。然后,他便讲起了他梦想的开始与奋斗的历程。其中,陈老师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平和的态度一度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而他总结的听讲座连锁感受“听时很激动,听后很感动,一觉之后一动也不动”也成了我消灭自己借口的必杀技!

要想成功,首先要有自己的梦想,只有坚持远大的人生梦想,才不会在生活的海洋中迷失方向。托尔斯泰将人生的梦想分成一辈子的梦想,一个阶段的梦想,一年的梦想,一个月的梦想,甚至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的梦想。而陈老师也给我们忠告,要避免“一觉之后一动也不动”就从完成小目标开始!

前人说得好,“有志之人立长志,无志之人常立志”,那些无志之人的“志”,就是美梦,就是所谓的“理想”,他们把自己的蓝图构画得再美好,再完善,也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罢了。于是陈老师告诉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应该是做决定。再完美的计划方案都比不上一个决定来的重要。

由于教室座无虚席,我同许多同学站在后面知道陈老师讲座结束。在情绪平静后,我才微微体会到俞敏洪曾在北大演讲时说的“不管你是优秀强大的雄鹰,还是弱小的蜗牛,都一定会最终登上金字塔顶的。只是所用的时间不同,雄鹰也许不用很努力,只需轻轻一反就能很容易到达塔顶,但只要蜗牛坚持不懈,不怕苦不怕累,一个劲儿的往上爬,总有一天,也许会很长久,但一定会到达。所以我想说,现在的我们大学生也是一样,一定会有雄鹰,也一定会有蜗牛,但是只要我们奋力前行,艰苦奋斗,蜗牛也会有春天,也会到达胜利的彼岸。”的意义。

游琴

陈鹏飞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 篇3

陈鹏飞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8)浙刑二终字第179号

原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鹏飞,原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本案于2007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现押浙江省宁波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源恒,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建高,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鹏飞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于2008年9月24日作出(2008)甬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陈鹏飞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

(一)设立关联公司部分

被告人陈鹏飞于1992年3月自己筹资30万元设立山西航晋工程技术公司,挂靠在原航空航天部第二研究院所属的北京长峰工业公司,公司性质为全名所有制,法定代表人为陈鹏飞;1993年,该公司更名为山西航天工程技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1995年,更名为山西航天工业发展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挂靠单位改为第二研究院投资成立的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1997年,公司又更名为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1995年至1996年间,该公司向第二研究院多次借款,至2002年5月公司改制成航天科工山西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工山西公司),借款未归还数额共计830万元。

1995年9月,山西航天工业发展公司与太原高新开发区三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实际出资)合资成立太原华电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1998年更名为太原资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200万元,股东变更为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山西五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出资分别为5200万元、1000万元,但实际均未出资);1999年公司更名为太原航天工业有限公司,后又更名为太原航天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更名为太原航天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卫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世奇。该公司实际上没有独立的经营场所、资产,经营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均由科工山西公司人员兼任。

2002年,为明确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的产权和为便于该公司收购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航天科工集团与陈鹏飞商议,对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4503万元,作为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对改制后公司的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35%和30%;同时根据陈鹏飞提议,吸纳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入股,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以现金1922万元入股,自然人由王世奇作为代表以500万元现金入股,股权分别为27.8%和7.2%,改造后的公司更名为航天科工山西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陈鹏飞任该董事长。2003年2月,科工集团公司同意科工山西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经陈鹏飞等联系、操作,新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速宽带网络通讯音像公司、杭州广信通信有限公司、海南靖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数字先锋超媒体电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500万元、上海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入股科工山西公司,上述六家新增公司和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王世奇的出资 法律侠客在线lawbingo

比例约占科工山西公司72.58%。在科工山西公司改制和增资扩股过程中,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和王世奇均未实际出资,上述公司也均未派人参与科工山西公司的经营、管理,陈鹏飞借用上述公司和个人的名义,采用“借资空转”的方式完成验资,尔后抽逃,科工山西公司的实有资本没有增加,陈鹏飞实际控制科工山西公司约72.58%的股份。

2000年,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集团)受让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航天中汇公司)22.4%的股份。2001年5月18日,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与太原卫星公司达成内部协议,将上述股份转让给太原卫星公司,后因故未实际履行。2001年6月,经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推荐和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陈鹏飞任该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该公司更名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公司)。同年,航天科工集团与科工山西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航天科工集团拟将持有的航天通信公司22.4%的股份中的10%转让给科工山西公司,后因故也未履行。同年5月,经航天科工集团再次推荐和航天通信公司董事会选举,陈鹏飞续任该公司董事、董事长至2006年12月。

浙江中汇纺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汇纺织公司)成立于1997年,系航天中汇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剥离不良资产,航天中汇公司借用太原卫星公司和山西诺高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资金空转”的方式,于2002年5月成立海南鼎鸿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2002年10月,航天中汇公司将所持有的中汇纺织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海南鼎鸿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从形式上割断航天中汇公司与中汇纺织公司的法律关系,但在人事、财务和管理上仍予以实际控制。2003年5月,浙江新建纺织有限公司受航天通信公司委托,虚假受让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名义上持有的海南鼎鸿纺织工业有限公司62.5%的股权(5000万元)。为便于资金转帐等事宜,中汇纺织公司按航天通信公司要求,于2002年6月以本公司工作人员名义成立杭州汇通纺织品有限公司。

(二)贪污部分

2002年至2003年,航天通信公司采用通过其他公司过账的手段出资23598619元,以中国移动第七研究所名义,受让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航天通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927291股(股改前为14681822股)。2006年,被告人陈鹏飞利用担任航天通信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虚构移动七所与太原卫星公司之间存在债务纠纷的手段,并伪造证据,通过司法诉讼和执行方式,于2006年12月21日将上述股票过户到太原卫星公司名下,予以侵吞。

2003年1月,被告人陈鹏飞利用担任航天中汇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该公司公款40万元和10万元,除其中3000元用于科工山西公司事务外,其余均被用于归还个人购房款、请客送礼等。

(三)挪用公款部分

2006年上半年,被告人陈鹏飞利用担任航天通信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个人决定将航天通信公司的6942730元资金提供给太原卫星公司,用于购买航天通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社会法人股。2006年4月至6月,太原卫星公司用其中6595000.80元购买了航天通信公司社会法人股3232725股。2006年7月,太原卫星公司将6942730元归还给航天通信公司。

(四)受贿部分

2002年至2004年,法定代表人为董锦彪的杭州意高装饰有限公司承接了航天通信公司的多项装修工程。2002年下半年,被告人陈鹏飞将其个人位于杭州市延安路99号111号123号西湖大道259号的清波商厦公寓3幢3单元502室住宅委托董锦彪装修。住 宅装修后,法律侠客在线lawbingo

陈鹏飞与妻子郝锦红商量,由郝锦红在航天通信公司丛培育办公室向董锦彪支付15万元装修费用,董锦彪未敢收取该款。郝锦红却要求董补签装修合同,并出具了收到15万元装修款的虚假收据,15万元现金则由丛培育保管。2003年6、7月,被告人陈鹏飞指使他人用该款和向公司借的9.5万元购买宝来轿车一辆,归郝锦红使用,并为掩盖事实,将轿车登记在意高公司名下,并签订虚假的汽车租赁协议。

综上,被告人陈鹏飞共贪污公款1762.5939万元;挪用公款694.273万元;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

原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鹏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2万元;判决被告人陈鹏飞贪污的8927291股航天通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发还航天通信公司。

被告人陈鹏飞上诉提出,原有供述是刑讯逼供形成,其主观上没有贪污故意,客观上没有将股票和5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的贪污行为,购买股票是为了实现扭亏增盈集体讨论决定,原判认定其控制太原卫星公司与事实不符,其不负责公司装修工程,因此不认识董锦彪,其住宅的装修由公司负责,其不清楚妻子更换车辆的情况,本案并未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开庭违反法定程序,要求二审宣告无罪。其二审辩护人王源恒仍坚持一审的辩护观点,并支持陈鹏飞的上诉请求,还提出本案由公司行为纵横所致,有内在因果的特殊性,且一审判决终无证据支持,要求二审宣告陈鹏飞无罪。其二审辩护人姜建高提出本案案发没有源头,国资委纪委出具的案发经过虚假,多名专家组成的疑难刑事案件法律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认为本案不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陈鹏飞没有接受15万元贿赂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本案并未涉及国家秘密,要求二审公开审理查明案件事实。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陈鹏飞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事实,有刘金舟、郭凤荣、王可立、李立英、张俊明、王世奇、王军、陆志雄、李振明、方向明、殷兴良、夏国洪、赵勤、王浩东、芦虎、丛培育、徐宏伟、余国宏、蔡萍、武希全、郭玉斌、何汝良、吴胜瑜、徐文杰、戴永远、王国龙、陈云儿、沈学帆、杨正才、王建波、皇甫明灿、洪吉根、赵海峰、郦琦、孙建民、施平章、郝俊莉、武波、郝锦红、叶瑞忠、陈梅珍、马小红、董锦彪、倪小红、薛梦还、徐庆芳等人的证言,公司申请开业、申请变更登记、章程、营业执照、年检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资信证明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股权转让协议、国家股转让协议书、法人股转让协议书、股东名录、股份制改造申请、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投资人记名证券持有变动记录、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和解协议书、股票质押协议、借款协议、催款通知书、太原卫星公司股票账户、证券持有变动记录、银行分户帐、现金支票、汇票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取款单、电汇凭证、资金凭条、授权委托书、取款单、存款、取款凭条、储蓄存款凭条、记账凭证、银行业务委托书、预付款单、记账通知、装饰工程合同书、安装工程预算数、建筑工程预算书、建筑工程决算书、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证实。被告人陈鹏飞在侦查阶段亦有供述在案,所供与前述证据反映的情况能相互印证。原判认定被告人陈鹏飞2006年7月将挪用航天通信公司6942730元的公款予以归还的事实不清,原判认定的其余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关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和理由,经查:(1)本案中8927291股票系航天通信公司出资购买,因该股票名称系航天通信本身,只能以他人名义购买,陈鹏飞指使他人以中国移动七所名义购买和持有,所有权本应归属航天通信公司,但陈鹏飞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通过诉讼方式将上述股票转移到太原卫星公司,而太原卫星公司实际被陈鹏飞掌控,使航天通信失去了对上述股票的实际控制。陈鹏飞多次转移股票,最终实际占有了大部分股票,而没有支付任何对价。其有侵吞股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陈鹏飞指使公司员工从公司提出 法律侠客在线lawbingo

50万元公款交给其本人使用后,除正常使用3000元外,既不归还其余公款,也不对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更没有将有关票据向公司报销,且支取该款项至案发有四年之久,其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认不想归还该款。原审认定其贪污49万余元公款并无不当。故其与二审辩护人就贪污罪提出的异议均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2)陈鹏飞挪用公款确实让公司多名员工参与,其作为董事长也确实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活动,但将款项转移到太原卫星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且公司“出借”款项没有任何收益,却要承担巨大风险,太原卫星公司系陈鹏飞个人控制,其行为明显构成挪用公款罪。故其与二审辩护人就挪用公款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亦不予采信。(3)被告人陈鹏飞及其妻子利用杭州意高装饰有限公司装修其所在单位工程的便利条件,要求该公司为其个人住宅装修,虽然表面上由其妻子假意支付装修费用,但当该公司经理董锦彪不敢真正收取装修费用后,其妻子仍要求该董出具了收到15万元费用的收据。陈鹏飞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装修工程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其住宅的装修款项应当由其个人支付,其与妻子也确实拿出15万元准备支付装修款,但在董锦彪推让后,并没有实际支付任何装修费用。原审认定陈鹏飞收受董锦彪15万元装修亦无明显不当。故陈鹏飞与二审辩护人就受贿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不予采信。(4)本案涉及国家军事机密,原审不公开审理于法有据。陈鹏飞与其二审辩护人就本案程序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不予采信。(5)专家意见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且该意见并没有事实依据,不足为据。综上,陈鹏飞及其二审辩护人就本案事实及定性提出的异议均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鹏飞在受国有企业航天科工集团委派至上市企业航天通信公司从事公务期间,利用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航天通信公司财物,数额共计人民币176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个人决定将航天通信公司的694万余元公款供其它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其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5万元,其行为又已构成受贿罪,均应依法惩处。其与二审辩护人提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要求宣告无罪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唯原判对部分赃款未予处理不当,应当加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解释》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驳回陈鹏飞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被告人陈鹏飞受贿所得十五万元和挪用的公款六百九十四万二千七百三十元予以继续追缴。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管友军 代理审判员

徐爱明 代理审判员

刘建中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陈鹏霄的工作总结 篇4

A.让人们感到真切和亲切的唐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人的情感所难以割舍。

B.在唐朝,人们盛行写诗和传唱诗,所以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些诗并不是为了求取功名而创作的。

C.现在人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唐朝既被用作一种社交方式,又被作为流行歌曲的歌词,其中尤以后者为多。

D.即使是大诗人李白的诗的传唱,到晚唐也就渐渐不再流行了,唐朝诗人之多,于此可见一斑。

2.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历史上唐诗最终为宋词元曲所取代,而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能长盛不衰,这是值得欣喜的。

B.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一样,写的都是人的现实和梦想,都会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C.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在表现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方面可谓异曲同工。

D.比起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歌《我和你》显得更为出色。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之涣说,如果最美的歌女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就不写诗了。这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曾被广泛传唱。

B.杜甫的诗,可能表现得文本一些,这应该跟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难以流行。

C.在唐代,唐三彩和唐诗一样也是流行的、时尚的东西,因而当时的人们是不会把它看得很珍贵的。

D.时间和距离能够产生美,可以想见,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在若干年后应该也会被人们推崇的。

答案:

1.D

1.C

1.B 答案解析: 1.有效信息在第①段: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到晚唐大概就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从这句话中不能明确得出李白的诗歌到晚唐就不再流行了。本项逆推错误

1.A项,原文在第②段: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句中的这指代上一估末所说的即使是李杜的诗歌,流行也有时代性。值得欣喜的不是将唐诗为宋词元曲所取代与流行歌词长盛不衰比较而言的。此项张冠李戴。B项,信息源在第②段: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据此可知,感动在心的是人的生活、经历而不是流行歌词。D项,信息源在第②段末: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此项言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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