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2024-04-21

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通用8篇)

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篇1

监 理 工 作 总 结

业主单位: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施工单位:

A标:通江县粮食建筑工程公司 B标: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C标: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 D标:四川得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张友能

审批人:

江隆春

二O一二年四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四川省平昌县白衣镇。土地整理范围12086.7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土地平整:①坡改梯;②水田整理;③荒草地面积④、旱地整理(2)农田水利工程:①山坪塘;②蓄水池;③农渠(3)田间道工程:①田间道;②生产路

二、组成本工程各单位名称:

1、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2、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是成都市双流容大科技有限公司。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是:

A标:通江县粮食建筑工程公司

B标: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C标: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 D标:四川得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是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我公司本次工程任务是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监理部成员:

江隆春(总监理工程师)、张友能(现场监理)。

三、本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要求,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维护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遵循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为监理责任主体、监理权利主体和利益为主体,本监理单位的项目为监理中坚持严格监理、竭诚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监理,严格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进行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开展监理,运用合理的技能,努力工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并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友好合作,共同携手实施工程项目总目标。

四、本监理单位本着预防为主、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一)质量方面

在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乡镇代表及村民代表按照规划图上所示的位置进行定位放线并听取当地村民意见对不合理的地方做了适当的调整

1、土地平整工程:(1)格田整理:

①土埂:在遵循照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并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土埂的宽度和高度做了适当调整,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土埂的坡度、土埂的密实度、耕作层厚度及表面平整度,并严格控制用于筑土埂的土壤中含有生土和杂草、树根。

②排水:根据田块的大小,泄洪时水流能否顺利通过等因素对部分田块进行埋设涵洞。(2)坡改梯:

①在遵循照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听取当地村民意见并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每个板块的土埂的坡度、土埂的密实度、耕作层厚度及地块表面坡度进行严格控制,以达到最佳整治效果。②在每个地块内都设有利于排水的边沟和背沟,并在水流量较大的板块边设置生态沟,以防止水流不畅,造成水土流失或者土埂垮塌。③严格控制地块内含有树根、杂草、块石存在。

2、农田水利工程:

①山坪塘:在施工之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乡镇代表及村民代表按照规划图上所示的位置进行定位放线、认真对山坪塘的开挖基槽进行验槽,在砌筑砼条石时,认真检查用于砌筑的条石的宽度,严格控制水泥的标号和施工配合比。对所有原材料都进行了现场复检,对用于砌筑和勾缝的砂浆都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制作试压块,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所有检测报告都达到了设计要求。②蓄水池:对该工程所有的蓄水池基础开挖进行验槽,严格控制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的配合比,对蓄水池底版砼浇筑进行旁站记录。严格按照设计尺寸进行施工,保证每口蓄水池的蓄水量达到设计要求。③排灌渠、农渠:对现场的梯形板预制进行旁站监理、红砖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必须保证进场材料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清运出场,并严格控制砂浆的施工配合比对用于砌筑的砂浆都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制作试压块,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所有检测报告都达到了设计要求。对所有渠系进行安装进行检查,保证每一条沟渠水流畅通,流水走向符合设计要求。

3、田间道路工程:

①田间道(泥结碎石路):对所有田间道宽度、连砂石及泥结碎石的厚度和每道工序的压实度做了严格的要求,保证有效路面达到设计要求。

②田间道(砼)、生产路:监理部对砼路面浇筑进行旁站监理,对砼路面的厚度,以及路面的有效宽度、砼的施工配合比和砼浇筑的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对施工砼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制作试压块,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所有检测报告都达到了设计要求。

对所有分项工程放线、施工情况作了认真的记录和旁站跟踪。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施工。监理部每天坚持对施工现场采取巡视、检查、抽查、旁站监理等多种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每天监理日志,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通知整改,对现场检查不合格和有质量隐患的,要求现场整改,直至合格,坚决严把质量关,不留质量隐患。

(二)安全方面

我监理部定时组织监理部成员对三个项目区现场安全负责人、民工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坚持每天对项目区内正在施工的分项工程内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清理、纠正,对一切安全隐患决不姑息,做到在建工程现场的警示标志,安全防护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的宣传,并落实了安全负责制。整个工程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度方面

在质量合格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加大组织施工人员的力度和现场管理力度,抓紧工期,在无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前提下,将整个工程按照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的工期内按时完工。

1、土地平整:⑴坡改梯完成770.74亩(其中B标段完成90.46亩,C标段完成516亩,D标段完成160.28亩)。⑵水田整理完成5075亩(其中A标段完成1582.32亩,B标段完成1792.27亩,C标段完成1243.25亩)D标段完成457.31)。⑶、荒草地面积23.7亩。(4)、旱地整理1879.76亩(其中:A标段完成610.75亩B标段完成216.76亩,C标段完成917.90亩、D标段完成134.35亩)

2、农田水利工程:⑴、山坪塘完成21座;⑵、蓄水池完成42口;⑶、新建农渠完成7.5公里。整治农渠完成2.3公里

3、田间道工程:⑴田间道(砼)完成15公里。田间道(碎石)完成5公里⑵生产路完成7.1公里。

五、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

1、山坪塘:部分基槽深度不足;砌筑条石时,部分砌体坐浆不饱满,砂浆拌合不均匀;现场防护不到位;无安全警示标语。

2、蓄水池:部分基槽深度不足;砌筑时,墙体厚度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蓄水池存在漏水、渗水现象。

3、沟渠:压顶之前,个别地方土方回填夯实度不够;压顶时,抹面砂浆配合比达不到设计要求;压顶后,回填夯实度不够。

4、田间道:部分软路基处理达不到设计要求;在铺设片石和碎石时,部分路段的厚度、宽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路肩砌筑时,部分路段的路肩高度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砼配合比达不到设计要求;水泥路施工过程中,震捣不到位;路面施工时未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部分错车道宽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5、生产路:砼浇筑时,震捣不到位,施工缝深度、间隔不均匀。

6、涵管:个别涵管安装时没有用浆砌块石进行包住,使涵管受压时有破裂的现象。

7、土地平整:土埂施工时,土埂高度、宽度和夯实度部分地方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部分地块在施工时采取生土和含有杂草和树根的土筑埂。

对于上述问题,我监理部以书面和口头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对不规范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监理部复检后合格。

总之,我监理部认为现在所有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工程等分项工程,严格按现行规范、标准、法规及已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施工。无重大设计变更,一般修改均经过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才生效。在对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必检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所有的砌筑砂浆、砼进行了现场见证取样,所有原材料进行了抽样复检,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发现的质量问题,已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查验收,符合要求。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昌县白衣镇土地整理项目监理部

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篇2

1 土地平整工程

1.1 建立控制网点

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的坐标及高程, 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建立现场控制网点, 确保高程和位置准确。

1.2 土地平衡及调配

施工时, 每个区块先控制四个角点位置及高程, 然后用机械及人工进行该区块的土方平衡, 将土方外运或调入, 土方平衡时, 应遵照以下原则。

力求挖方与填方基本平衡和就近调配, 使挖方量与运距的乘积之和尽可能成为最小, 亦即使土方运距量或费用最小;应考虑近期利用和后期施工相结合, 及各区块与全场相结合;调配方向, 运输路线一定要选择适当;表层土先堆放至现场监理指定的区域, 以备后用;制作土方调配图表。

首先, 划分调配区,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测的情况下在场地平面图上画出各区的挖填方分界线 (即零线) , 再根据地形条件, 把各区块的挖方区和填方区再行当地划分为若干个调配区。然后, 用方格网法计算各调配土方工程量, 并填在图上, 求出每对调配区之间的平均运距。最后, 画出土方调配图, 在图上标出调配方向, 土方量以及平均运距, 列出土方平衡表。

1.3 机械施工

采用推土机、挖掘机、拖式铲运机、装载机等机械化施工设备进行联合作业, 推土机作业时, 根据施工现场的安排情况, 大部分情况下均可采用系列推土法。推土时, 均采用顺下坡方向切土与推运, 借机械向下的重力作用切土, 增大切土深度和运土数量, 可提高生产率30%左右, 若坡度太小时亦可分段推土, 创造下坡送土条件, 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对于局部开挖土方量较大的区块, 装载机装土, 拖拉机外运。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高程测量, 确保按设计要求施工。

2 井工程施工办法

2.1 测量放线

根据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为基准, 按国家测绘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 测绘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 由工程处技术科提前订出每个井位点, 每方一个井位, 用直径25mm钢钎打孔1m深, 灌注白灰或煤灰, 以确保井位准确, 避免施工损坏井位, 定位尺寸允许偏差≤10mm, 交给钻机自行管理开始前由钻机和工程技术科复验后交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1) 钻机定位:钻机定位后必须平整稳固, 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同时调整钻机垂直度, 垂直度允许偏差≤0.5%, 钻尖应对准井位中心, 其水平位置允许偏差20m, 将高程移到可靠便于施工和检查的位置处, 并经监理人复核后方可开钻。

(2) 泥浆配制:泥浆密度≤1.2, 粘度18S~22S。含砂率≤4%, 并根据地层情况控制掌握, 必要时适当掺和膨润土, 以保护孔壁。

(3) 成孔:整修成孔过程采用反循环工艺, 控制塔架垂直度, 第一钻杆钻进时一定要注意, 因此使钻具重心高, 送浆管偏心受力, 钻具易晃动;根据井位、孔深、钻头种类、钻速、泵的扬程和土质情况, 掌握钻进尺度, 做好钻孔记录, 选择合适的重型钻头或安装稳定器及导向装置, 以减少钻头、钻杆摆动问题和因土质不均引起偏水现象;检查钻杆的垂直度, 允许偏差一般应≤0.5%, 应经常检查, 超过此值时应进行纠偏。

(4) 孔内测井:用测井仪测定含水层位, 估算出水量、矿化度。

(5) 清孔:用优质泥浆清孔, 待吸出泥浆比重小于1.08g/cm3, 砂率小于4%时为合适的终孔深度, 终孔垂直度允许偏差≤0.5%, 用经纬仪从两个方向检查钻杆垂直度。

(6) 井管安装:采用钢丝绳托盘下管法。下管时, 采用四根兜底绳, 分别缠绕于绞车上, 在其另一端编好钢丝绳套, 分别从托盘的四个穿绳孔插入, 使四个绳套同重心重叠对准托盘的钻钉孔。销钉要伸到穿绳孔以下15cm左右, 把销好兜底绳的托盘放在预先安置在孔口上的垫板上, 即可开始安装井管。

安装井管时, 先将托盘上盐土上灰砂沥青, 而后使井管垂直插入托盘的插口, 在接口处缠3~4圈塑料薄膜, 用6~8根竹篾均匀地围在接头处, 使井管与托盘牢固, 将中心绳放松8m~10m, 盘旋塞进井管内, 以防意外抽动中心绳拔出销钉, 起吊托盘和沉淀管, 待兜底绳吃力后, 将垫板抽样徐徐下降, 把托盘和第一根井管送入钻孔至井管上口超出台1m左右, 停止下降, 即开始安装第二根井管, 如此往复, 直至井管下完, 托盘下到孔底, 井管安装完毕, 校核无误后, 将管身固定, 不使摇摆, 然后将兜底绳放松, 即可起拔中心绳, 销钉拔出后, 再用绞车拔兜底绳, 兜底绳拔出后即可回填砾料。

(7) 回填砾料:填砾是管井建造的一个重要环节, 填砾规格严格按照水利电力部颁部标准进行施工, 中粗砂含水层、填砾厚度不小于100mm, 细砂以下含水层, 厚度不小于150mm, 滤料选用磨圆度好的硅质砾石, 以圆形卵石或砂料为宜, 地质坚硬, 不含化学成分, 经过严格筛分, 合格率大于90%不得含土过多, 或含有其它杂质。

根据钻孔记录, 确定各含水层高程, 砾石徐徐填入, 不可一次填入过多, 要随填随测, 防止超过设计高程, 有两个以上含水层时, 应将两个含水层之间的隔水野分为两段, 下段为隔水层厚度的4/5, 填入与下部含水层相应的规格砾石, 上段为1/5, 填入上部含水层相应的规格砾石。

(8) 井管外封闭:进行井管外封闭前按照井的柱状图将所需的粘土球及粘土数量、计划填入深度计算妥当, 并准备一定余量。填入方法与填入砾石相同, 应注意防止粘土因粘土球填入井孔受压缩致使填入的砾石错位, 一般填入粘土球的数量应比封闭层实际需要的多填25%左右, 粘土球直径为25mm, 呈圆形, 用优质粘土制成, 对粘土球在泥浆中心, 溶化时间进行试验, 根据试验结果, 确定粘土湿度。按照井柱状图, 将最下含水层砾石填入, 再用25mm左右半干状态的粘土球徐徐填入, 填至计划位置, 依此类推, 进行井管外封闭。

(9) 洗井:井管安装完毕后, 采用机动固定式1.2m3, 10压力空气压缩机对管井中的泥土、细砂、泥浆等全部清洗, 也可直接下入潜水泵进行抽水洗井, 保证管井达到正常出水量。

3 结语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沟浜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不配套的土地现状, 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 从而可以极大的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地类一致、高低一致的田块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 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面积;合理配套的田间排灌渠系可提高输水和排水能力, 降低输水过程中损失, 提高农田防洪抗涝能力。因此, 提高土地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顾来水, 高骏.土地整理工程施工技术[M].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9.

打造土地开发整理阳光工程 篇3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是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占补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该领域资金使用较为密集,一旦监管不善,极易蜕变为“民怨工程”或“腐败工程”。3月16日,湖南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土地开发整理阳光工程。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显奇。

腐败破坏巨大

国土资源导刊:我们注意到,湖南今年将投入38亿元用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大小项目400多个,资金使用非常密集,这是否意味着土地开发整理领域廉政风险增大?

易显奇:的确,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项目多,内在廉政风险较大。一些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竞争和建设,一些干部经不起诱惑,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致使该领域腐败问题呈易发多发态势,这是一种客观存在。近年来因腐败问题而被查处的干部中,涉及土地开发整理的占比较大,尤其是市县两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干部较多。因此,只要搞一天土地开发整理,就一天也不放松对可能伴随发生的腐败问题的预防。

腐败对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健康发展的破坏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让干部放纵贪欲以致罔顾法纪、放弃职守,从而扰乱正常的土地开发整理组织管理,阻礙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发展;一方面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项目成为不择手段、唯利是图者的囊中物,使得项目建设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下,造成国家巨额资金损失和浪费,最终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机制建设加速

国土资源导刊:您刚才提到,腐败对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破坏性巨大,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做了哪些工作?

易显奇:切实严防严控土地开发整理领域腐败问题,是湖南省厅党组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2011年8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湖南省厅又联合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及省预防腐败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不但明确了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拆迁补偿、资金使用及项目验收六个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重点,提出了完善廉政教育、工程合同双签制、项目管理、全面公示及实行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五项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而且还从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出构建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查办案件协调配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督查追究五项腐败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内容十分丰富、具体。

《意见》出台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在预防腐败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工作部署开展迅速及时。14个市州都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通过廉政讲坛、案例研讨、法律法规学习、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湘潭、益阳等地都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预防腐败风险防控办公室。二是制度机制建设进展明显。衡阳、岳阳、邵阳、娄底、常德、株洲等地都联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专门文件。衡阳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预防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市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常德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株洲市联合市纪委、市检察院建立《关于建立株洲市土地开发整理腐败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三是项目实施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工程合同双签制、计划管理、专家评审、群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施工单位采用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产生,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普遍得到实行。工程质量管理普遍得到强化,长沙等地实行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多数地方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常德市实行半月一调度,邵阳市落实5%质量保证金制度,永州市实行巡查制度。

防腐阳光杜绝死角

国土资源导刊:下一步湖南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防范和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领域腐败?

易显奇:下一步,湖南将采取四项具体措施,确保阳光洒满每一寸土地。

一是深入开展《意见》的学习教育宣传。首先,广大土地开发整理干部要认真研读《意见》,真正吃透《意见》精神,对《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熟练于心。其次,要加强对项目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再次,要注重面向有关部门、县乡政府、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民广泛开展宣传,要把宣传教育与土地开发整理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做到哪里,就把宣传教育做到哪里,务求实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管理、专家评审、群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完善项目施工单位确定的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要逐步推行项目测绘、设计、监理单位确定招投标制,完善依照有关规定可不实行招投标的单位确定办法。要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增强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实行工程质量担保制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要以扩大公开内容和加强项目管理公示平台及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建设为重点,完善全面公示制度。要以诚信体系建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备案管理及考核为重点,完善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办案协调配合以及督察等各项制度,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体制机制。

三是严格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今年省厅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制度措施严格施行。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这项工作,一旦出现腐败问题,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没有成立防控办的地方要抓紧协调成立。要加强对在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选址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管、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验收、信息公开等环节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业务教育与培训,使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相适应;要加强法制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既严格约束自己,又敢于加强监管;要加强廉政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廉洁从政的意识,促进他们廉洁自律。要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要关心爱护我们的干部,为他们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支持他们依法办事,协调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湖南土地开发整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的明显增强,土地开发整理监管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的基本健全,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的工作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完善,形成一个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湖南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将为助推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链 接

2012年湖南将投入38亿元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大小项目400多个,建设总规模380万亩。“十二五”期间,湖南将完成15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省要完成土地整治30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200万亩以上。据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局长曹湘潭介绍,湖南国土系统近年来推行以“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为重点的行业管理,2008年以来共淘汰了12家设计单位,处理了15家违规施工单位,取消了31位项目经理备案资格。2010年以来,省以上投资项目233个,投资达48亿多元,涉及标段1400多个,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引发的群体上访举报事件,没有发生一例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事件,有效监督保护了国土系统干部,确保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质量。

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监理工作细则 篇4

监理工作细则

一、总

为规范石嘴山市惠农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明确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范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监理的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监理机构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

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

4.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

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

4.2项目监理机构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

4.3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

4.4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

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

5.1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 5.1.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5.1.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1.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5.1.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1.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告。

5.2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5.2.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5.2.2按《工程监理规划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5.2.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

5.2.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5.2.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

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5.3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5.3.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

5.3.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5.3.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察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5.3.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

5.3.5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3.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

5.3.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5.4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5.4.1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5.4.2事前控制

(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

(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宁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认定。

(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臵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

(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

(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5.4.3事中控制

(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检(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

(2)依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参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规程,确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定验收范围。设计文件和(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

(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

(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报验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

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

5.4.4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按《堤防、治河控导等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5.4.5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

(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5.5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 5.5.1进度控制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5.2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臵与进度

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

(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

(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6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5.6.1工程量计量原则

(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

(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

(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6.2工程量签认程序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

(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7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 5.7.1合同管理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5.7.2合同管理程序

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请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报告》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

5.7.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

问题。

5.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应遵照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建立档案夹、分门别类归档保管。

设计文件审阅签发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监理的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监理工作。

1.2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监理部受宁夏国土开发整治管理局的委托,行使业主赋予的对施工设计文件签发监理方面的权力和职责,并对业主负责。

二、施工图纸审签

2.1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均由建设单位(业主)交监理部审阅盖章签发给施工承包单位执行。未经监理部审阅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均视为无效图纸。

2.2凡未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而实施的工程项目监理部有权拒绝支付计量。2.3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的程序

2.3.1设计单位按供图协议或计划提前28d向建设单位(业主)提供。

2.3.2建设单位(业主)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7d内将一式四份设计文件及图纸批转监理部审阅。

2.3.3监理部收到设计及图纸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确认后将其中2份,加盖公章签发给施工承包单位执行,其余留监理部备查使用。

三、设计变更及设计优化工作的管理

3.1原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或优化通知,若无原则问题则由监理部签发给施工承包单位执行。否则应呈报建设单位(业主)审定后执行。

3.2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时,监理部应进行调查,现场考核,若有必要修改,呈报业主批转设计单位,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若有不同意见,经协商后不能一致时,由建设单位(业主)裁定。

四、设计技术交底

4.1监理单位签发了设计文件及图纸之后,应尽快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应邀请建设单位(业主)有关处室、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参加。

4.2施工承包单位在收到文件及图纸后应抓紧时间,详细阅读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在技术上遇到的难题及建议应事先作好准备,以求在技术交底会议中得到解决。

4.3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的主要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难点和注意事项,以及与之相关工程的关系等。

4.4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应由监理部写出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五、协助设计单位落实该项目设计工作

5.1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设计人员,监理部要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的建议要求、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设计单位,有利于设计的优化以及设计文件及图纸的正确执行。5.2设计单位应参加本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重要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

环境保持工程等监理工作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设计文件以及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范 围

本实施细则适应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工程施工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

三、职 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监理。3.2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

3.3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控导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

3.4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

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4.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

4.1.1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4.1.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臵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地核验。

4.1.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臵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4.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部。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五、测量过程监理控制

5.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5.1.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5.1.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臵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

5.1.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

5.2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5.2.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5.2.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

5.2.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

5.2.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

5.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是设计部门提供的测量成果。

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部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5.4施工放样测量

5.4.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础。凡不是以监

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

5.4.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

5.4.3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5水下测量

5.5.1水下抛石施工前和完工后,应按施工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

5.5.2地形测量的点位、方向角等参数的选择应与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数据的点位、断面、方向一致,以便比较。

5.5.3水下测量所采用的方法应经监理部认可。5.5.4水下测量成果资料须报监理部审查、认证。5.6工程计量测量

5.6.1挖、填方类的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

5.6.2各种工程量的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

5.6.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相应。5.6.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5.7工程竣工测量

5.7.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臵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5.7.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5.7.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臵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臵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5.7.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六、测量质量控制

6.1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做好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

6.2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臵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

6.3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认证。

6.4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规范工程项目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

二、范 围

本细则适用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范围内工程项目:土方填筑工程、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建筑材料质量监理。

三、监 理 职 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3.2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检验与签证。

3.3监理员协助实施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并进行预检和预签证。3.4检测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对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抽检工作。

四、施工单位的责任

4.1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d内补报)。4.2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施工的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统你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和核备。

4.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

4.4施工单位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d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部批准。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项目监理部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才可批准予以采用。

4.5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4.6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试验室计量认证而造成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五、申报签证程序

5.1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查,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

5.2在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部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

5.3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5.4《进场材料报验单》按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部在接到申报后7d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项目监理部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料。

5.5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可随时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按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0%以内控制。

六、质量检验程序

6.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与型材

6.1.1钢筋与型材,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1.2钢筋在使用前,按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t为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6.1.3钢筋的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使用的不同品种、钢号、直径的钢筋之间焊接均需至少进行一组焊接强度试验(3根)和进行焊接缝外观检查。

6.1.4钢筋的代换必须符合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6.1.5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组数不得少于6组。6.2水泥

6.2.1水泥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运至施工工地的每个批号的水泥、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含出厂日期)和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单(28d强度可补报)。6.2.2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每200-400t为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强度(3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试验。

监理工程师若发现有与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水泥,则要求施工单位从工地运走。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做复检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6.3砂、石骨料

砂、石骨料的品质应满足施工承建合同中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按每300m3取一组砂样和一组碎石或卵石样进行自检试验,(不足300m3的仍需取一组)自检试验项目按砂石骨料质量评定表的要求进行。6.4护岸石料或砌体石料

施工单位应定期定量对石料的尺寸、强度、软化系数和比重进行自检试验。对砌体用石,还必须要求石块有一面的表面比较平整。6.5土料

在土料场选定前必须取样,对土料的比重、天然容重、颗粒级配、最优含水率等物理力学特性进行试验,土料场其贮量和土质必须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可使用。土料填筑前需进行土料碾压试验。碾压后的土料应进行干密度和含水率试验,按100-150m3进行一组土样自检试验。

6.6堤防工程配制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含塑性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所用的水必须符合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6.7外加剂

6.7.1外加剂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等,每批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

6.7.2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验鉴定。为此,施工单位每2个月必须提交一次生产合格证,以证明其材料特性与原来的相同。

6.7.3外加剂用量应根据配合比的试验及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用。6.8膨润土

膨润土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其品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其性能应能满足制浆用土要求。6.9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合成材料的生产厂家应具备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均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施工单位自检试验样品应不小于1延米或者2m2,且取样试验在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上均应距样品边缘不小于10cm,自检数量按批号进行。土工合成材料的粘接应按1000m2取一试样进行拉伸试验和对全部焊缝进行检漏。

6.10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体等的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以及泥浆的配合比必须符合施工承建合同中技术规范的要求,泥浆和水泥浆的浆液比重在每次配制浆液时均需至少测量一次,水泥砂浆、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按不同强度等级和混凝土拌和料每100m3进行一组(3个试件)混凝土强度自检试验。混凝土预制件成品应按100m3进行一组(3个样)自检强度试验。不足100m3的也应取一组(3个试件)进行混凝土强度自检试验。

七、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

7.1运至施工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臵在仓库(棚)内,露天堆臵时应垫高并加遮盖。7.2水泥、外加剂、膨润土

7.2.1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的运输从厂家或其他转运站将材料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材料在运到施工工地时不受潮和不受其他杂物污染。7.2.2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运到施工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排水和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堆放地点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包。

7.3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有良好的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上应: 7.3.1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与外加剂、膨润土等材料。

7.3.2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外加剂、膨润土等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实验证明其质量仍然可靠,并于事先获得项目监理部批准。

7.3.3袋装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应在厂家装袋,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材料应废弃。

7.3.4在拌和楼(站),水泥、外加剂、膨润土等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材料应分开存放,且应留出运输通道,并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7.4粗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粗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

7.4.2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配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并设臵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并应留出运输通道。

7.4.3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粗骨料堆上操作。7.5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7.5.1在存贮期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无任何不当设备操作或臵于其上。7.5.2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

7.5.3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并留出运输通道。7.6混凝土预制体在运输中要防止碰掉边角和断裂,卸车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油渍等污物污染混凝土预制件和表面。

7.7土料的备用贮存必须有防雨措施且场地排水设施良好。

八、其 他

8.1混凝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砂石料和止水材料以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

8.2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施工单位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控制被监工程的施工质量,规范监理对施工单位自检检测试验的质量控制工作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检测试验工作,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国家或部颁现行有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程试验等方面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范 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黄河小北干流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堤防及治河控导等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

三、监 理 职 责

3.1项目监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检测试验工作进行监理,并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其职责分述如下:

3.1.1负责检查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测与评定标准以及验收规程的要求。

3.1.2负责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室,核查试验室仪器、设备配臵情况及仪器仪表的率定和计量检验证明。

3.1.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检与试验工作,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抽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成果、并对施工单位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样检测复核。

3.1.4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审定方案对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在检测监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3.1.5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抽样试验,并据抽样试验成果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3.2项目监理部的检测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合同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运用检测技术和技能有效地开展工作,行使工程质量检测监理权与工程质量签证权,其职责: 3.2.1审查和批准承建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

3.2.2对违反检测和试验操作规程的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发出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停止试验工作等指令予以纠正,直至报告项目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出撤换此类作业人员的要求。

3.2.3在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 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直至返工。

3.2.4进入施工现场执行质检监理工作,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抽样检查,调阅施工单位的检测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时,施工单位应支持和配合。

3.2.5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试验设备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

的材料或设备。

四、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的监理内容

4.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配臵

4.1.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施工单位委托并报项目监理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

4.1.2所有从事质检的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

4.1.3施工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其检测试验室的建立与设臵计划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试验室设臵计划。

(2)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

(3)检测试验室主要人员配备情况。

(4)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5)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部根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

4.1.4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试验室发生变更时,施工承建单位应提前7d,将检测试验室变化的计划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4.2施工单位检测与试验工作 4.2.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工作

(1)进场原材料质量预控。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项目监理部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以及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直至合格为止。

(4)检测资料记录和整理。收集和分析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检测资料。4.2.2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

(1)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施工检测试验室提供必须的检测数据。

(2)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送有关资料。(3)项目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将尽快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4)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报表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得到合格签证为止。

五、监理机构的检测试验

5.1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使用原材料[水泥、钢材、型材、土料、止水材料、膨润土、外加剂、砂石骨料、抛投和护坡(岸)用石料等]进行抽样试验、检验。5.2混凝土的抽样检验,试验项目一般有:坍落度、扩散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等。

5.3对土石方填筑工程,抽检压实后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或含水率)。

5.4必要时,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混凝土芯样试验、防渗工程中的泥浆和水泥浆比重等。

5.5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设备,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人员应予以协助。

六、其 他

6.1建筑材料和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按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理实施细则以及质量评定和验收、检测标准执行。

6.2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估计到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测、审核的合理与必须的时间。如果因施工单位拖期或报检不合格造成相应工程项目开工(仓)的延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3施工单位的所有报验表报(报告),均一式四份。所有检测试验计划、试验成果、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等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前,均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

表)签署。

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完成所有签署手续后及时返回施工单位两份,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按分部、单位工程分类整理归档,作为基本资料和验收依据,供以后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备查。

6.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测、抽查和复验,以及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成果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6.5施工单位对检测监理工程师的复查结果或签证意见有异议时,可于收到书面意见后的7d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收到总监理理工程师签署的确认意见后7d内向项目法人申请复查或复检,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6.6施工单位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按施工承建合同文件执行。

项目区防护林网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区防护林网建设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造树”的原则,做到技术先进,措施恰当。

1、提前整地蓄水,力争在造林前一年的雨季或淌冬水前将造林地整好。

2、选用良种壮苗:选3年生以上,胸径3cm以上,长势旺、发育好,根茎粗,无病虫害,无损伤的合格苗,并通过检疫检查。

3、栽植时间:为春季造林和秋季造林,春季造林在4月进行,秋季造林在10、11月进行

4、栽植密度:造林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因林、地、树而确定。

5、精心栽植:栽植前拉线,定好植树点,乔木按100X100X100cm的规格挖种植穴并填换种植土,灌木按60X60X60cm的规格挖种植穴并填换种植土,做到一提二踏三培土,使苗根舒展干形直立,株行对齐,层次有序。

6、浇水,修枝,涂白:栽前先向树穴内灌水30KG,栽后再灌水15KG;为防野兔、羊只啃树干和保证树木安全越冬,对树干1.2M一下处用石灰浆进行涂白。

7、抚育管理,确保成活:当年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三年成活率达到80%以上

施工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适 用 范 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范围内工程项目:土方填筑工程、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建筑材料质量监理。

2.2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2.3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三、监 理 职 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3.2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

3.3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3.4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复核。

四、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4.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4.2经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4.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4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4.5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4.6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规范、SL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L176-1996《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等进行。

五、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

5.1土石方开挖工程

5.1.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

5.1.2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材料,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5.1.3开挖料的钻孔、爆破、运输、堆放、弃渣处理以及为防止弃渣坍塌、冲刷防护等所有施工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外进行支付。5.1.4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臵的为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5.1.5预裂或光面爆破、保护层开挖、建基面处理与整修以及为维护其开挖边坡而进行的加固、临时支护工程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进行支付。

5.1.6按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的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

5.1.7土石方开挖工程按开挖自然方以m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5.2混凝土工程

5.2.1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件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须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

5.2.2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重量(kg)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各种钢筋分别按本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单价进行支付。

5.2.3伸缩缝止水,按施工详图设计要求的长度,以延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伸缩缝埋件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或按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修正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m2)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2.4混凝土浇筑计量根据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按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方量(m3)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凡面积大于0.05m2或体积大于0.05m3的埋设件和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应予以从计量工程量扣除。

5.2.5混凝土原材料贮存、配合比选定、拌和、运输、浇筑、修补、修饰、保护、养护,必须的温控、试验与质量检测等所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以及所有辅助作业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部位混凝土的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5.2.6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的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工程量,只计量但均不另行支付。

5.2.7混凝土工程按浇筑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计量方量(m3)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3浆砌石、干砌石、预制混凝土六方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和草皮护坡工程: 5.3.1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工程量(m2或m3)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3.2该项目的单价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5.4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

(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2)对在混凝土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另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排水涵管与排水明沟均以延米为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支付。计量长度(m)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5钻孔、锥探灌浆和水泥灌浆

5.5.1凡属施工过程中为确定防渗体和孔的深度而进行的先导孔钻孔以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测钻孔的钻进与回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单价中,只计量但不给予另行支付。5.6防渗体工程

5.6.1防渗墙(高喷、深搅、粉喷、液压抓斗法、射水法、振动切槽法、气举法等)按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实际有效成墙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m2)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防渗墙施工准备、设备安设、造孔、固壁泥浆、墙体浇筑、浇筑前试验、材料的运输、浆液或混凝土配制、质量检测与施工测量等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一切费用。5.6.2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纸所指示的,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有效铺设面积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m2)保留至小数点一位,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防渗墙施工准备、设施安装、造孔、固壁泥浆、堵孔、墙体浇筑、浇筑前试验、材料的运输、浆液或混凝土配制、质量检测与施工测量等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一切费用。5.7土石方填筑工程

5.7.1填筑料的开采、加工、装饰、运输、中转、填筑、压实、坡面形象,以及为施工进行必要的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和施工测量等全部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与计量。5.7.2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监理部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半途运输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临时的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

5.7.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土石方填筑需预留沉陷量而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单价中,只计量但不另行支付。

5.7.4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

合格填筑不予进行计量。

5.7.5土石方填筑料场开挖或开采结束后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或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的料场清理的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

5.7.6土石方填筑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压实方以立方米(m3)保留至少不小数后一位。5.8护岸工程

5.8.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护岸工程按船上或岸上实际经量测符合设计要求的方量扣除虚方后的体积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柴枕和沉树石等以个为计量单位),计量方量(m3)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5.8.2除合同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抛投,以及为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质量检测和施工测量等全部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一切费用。5.9安全监测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调试、率定、保护以及为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设施安装和试运行。调试计量检测等全部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一切费用。

六、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6.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6.2施工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验收量测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项目监理部届时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6.3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单位在被告知量

测成果后3d内,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6.4土石方开挖和防渗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监理部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测量工作的进行,测量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及时报项目监理部,以便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

6.5土石方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着进度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土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后的压实方进行量测。记录和绘制草图计算,并将测量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核备,并以土方填筑完成后的测量计算方量(按设计的建筑物轮廓线尺寸)为准。

6.6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项目监理部认可。

6.7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七、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7.1项目监理部只承认工程施工中合格的工程量,并据以合同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7.2施工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7.3项目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

(2)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4)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7.4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及编码。(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

(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

(5)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7.5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7.6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3种:

(1)全部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2)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3)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

7.7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项目监理部审签意见后的7d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书面提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规范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控导等工程验收工作,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范 围

本细则适应于本细则适用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工程验收监理工作。

三、组 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控导等工程验收是指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控导等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对于其它阶段的验收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参加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履行监理合同中赋予的职责。

四、职 责

项目监理机构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和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控导等工程验收工作,其职责如下:

4.1协助项目法人制定验收计划,安排验收工作。

4.2组织编写、审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控导等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的设臵、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3)监理过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情况。(4)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及分析评价意见。

(5)对工程量计量及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6)经验与建议。

(7)监理机构的设臵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8)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4.3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意见。

4.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工作。4.5按时完成监理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

4.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验收工程程序

5.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后,监理人员在复核施工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旁站或巡视的检(抽)查数据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监理人员要令其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5.2分部工程验收

5.2.1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5.2.2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成立验收工作组,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应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人员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见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5.2.3分部工程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签证为基础,相至衔接。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规划、监理过程、监理效果、经验与建议、监理工作大事记等)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3)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草稿。

(4)资料整理应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整理质量,5.2.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和备查资料(见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附录F)的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2.5派出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组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意见。5.3阶段验收

5.3.1当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汛期投入运行前,监理机构应提请项目法人

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5.3.2阶段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检查验收以拟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并对其投入运行作出验收结论。

5.3.3进行阶段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5.3.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3.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阶段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5.4单位工程验收

5.4.1所有分部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或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4.2对需要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的单位工程,按照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和质量监督站制定的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参加对外部尺寸、观感质量进行评定。

5.4.3单位工程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分部工程验收全部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和监理过程中的有关与设计、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等)。

5.4.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4.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5.4.6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受验收委员会委托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评价。

5.4.7单位工程监理资料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法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5.5竣工验收

5.5.1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

5.5.2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5.5.3初步验收以单位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初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5.4.3条的要求准备文件和资料。报告和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意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历次验收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情况和清单;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建议;工程档案资料准备检查情况等。

5.5.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5.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初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5.5.6列席竣工验收并接受验收委员会的检查验收。

5.5.7受项目法人委托,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5.6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应执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文)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保证工程项目等工程施工进度和合同工期目标得到有效控制,促使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范 围

本细则适用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监理工作。

三、监 理 职 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的实施,负责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总目标的控制。

3.2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合同工程进度目标的控制。3.3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相关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

四、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

4.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14d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项目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工程项目概述。(2)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3)施工总布臵图。

(4)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分月施工横道进度表、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图,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

(5)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

(6)分月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计划。(7)建材供应计划。

(8)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9)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10)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2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单项(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采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台时生产定额指标。(2)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3)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已完工程量、作业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部工程分月施工强度)。

(4)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5)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示意图。(6)永久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安排。(7)主要材料消耗定额指标。

(8)施工资源(机械设备、分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配臵。(9)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4.3施工单位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意见单均一式四份,其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项目监理部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7d内完成审阅并退回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

4.4施工措施计划将被作为施工单位申请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一。

4.5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五、施工进度控制

5.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年、季、月施工实施进度计划。

5.2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开始前14d将下月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批准。

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计划按期完成的施工进度、工程形象和工程量。(2)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粉煤灰等)计划耗用量。(3)各类主要施工设备投入计划。

(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5)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

(6)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3施工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资源投入,做到安全生产、均衡生产、按章作业、文明施工。5.4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的前7d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项目监理部批准。

必要时,项目监理部也可以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批准。

5.5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项目法人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而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项目监理部将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施工单位加速赶工的指令,施工单位应予以执行并作出调整安排。

5.6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施工单位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属于项目法人责任,风险与要求的,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申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并经项目法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

5.7施工单位未能执行项目监理部发出的加速赶工指令,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六、合同工期管理

6.1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均不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项目法人也不为此而给予费用补偿:

(1)由于施工单位失误或违规、违约引起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部指令的暂停施工。

(2)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3)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部指令的暂停施工。

(4)施工单位未得到项目监理部批准的擅自停工。(5)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6.2工程施工暂停后,施工单位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

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复工通知,施工单位应在复工通知送到的2d内复工。

6.3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期延误,属于项目法人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法人和项目监理部。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7d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一份详情报告,详细申述发生工期延误事件的细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此后的3d内,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批。

若施工单位未能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出顺延合同工期申报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基础清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有利于工程项目基础清理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应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监理工作。

二、开工申请控制

2.1基础清理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及现场地形条件,编制基础清理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批。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清理区域平面图、剖面图等)。(2)施工布臵、运输方式及场内道路工程规划。(3)清理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场堆臵地点。

(5)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臵计划。(6)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保证措施。(7)施工安全措施。

2.2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

2.3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计划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4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测量放样

3.1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执行。

3.1.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做好测量工作。施工中的测量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清基工作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清理的工作面。

(2)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量清理工作面面积的控制网资料。(3)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1.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有应负的合同责任。3.2基础清理

3.2.1进行基础清理时,应将清基范围内各种建筑物全部拆除。所有树木、草皮、树

根、乱石、坟墓、腐殖土等均应清除。

3.2.2清基过程中,将可用之物按不同用途分别堆臵适当位臵,严禁将清理出的草坪翻面堆放在清基范围内,以免造成质量事故。清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渣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

3.2.3当基础清理过程中发现裂缝,滑动面等地质缺陷时,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作好现场记录并及时向监理部报告。

(2)检索和收集汛期险情资料,并与现场情况进行对照,尽可能查出该部位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经过,了解当时处理险情时所采用的办法,查明汛期临时处理时填筑和灌注的材料。

(3)会同项目法人、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审批后执行。

3.2.4清基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排水工作,保证清基工作面上无积水;并要求做好水井和泉眼的堵塞工作。

3.2.5基础清理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粘性及湿陷性黄土土岸坡清理坡度建议不陡于1:1.5。坡面清除后,其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基础清理工作面的范围,一般要求应大于设计清基边线30-50cm。基础清理的深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基础清理的深度。

3.2.7清理过程中堤身上的淋沟、冲沟及坑洞等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延伸较长较深的堤身缺陷应及时进行回填。

3.2.8对淤泥、均匀中细砂、砂砾、湿陷性黄土及节理裂隙发育透水性较大的基础,其处理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

3.2.9清理过程中揭露出的裂缝等地质缺陷以及堤身上出现的滑坡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有责任会同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

3.2.10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碴、弃渣。(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5)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6)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

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2.11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审批后执行。

3.2.12基础清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施工测量,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地形测量复核和验收工作。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础清理工作面的平面图、剖面图等。(2)基础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3)基础清理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及人员安排情况,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投资目标控制情况等)。

(4)施工原始记录资料。(5)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2.13基础清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有利于工程项目土方填筑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应于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监理工作。

二、开工申请控制

2.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

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结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2.2土方填筑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臵、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3)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

(4)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5)通过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

(6)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和填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

(7)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构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

(8)填筑质量检测计划。

(9)施工机械的配臵与劳动力组合。(10)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2.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

2.4监理部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5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控制

3.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执行。

3.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测量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

(2)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的控制网点资料。(3)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3.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

(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2)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3)碾压机规格、重量等,禁止使用平滚压路机和履带式拖拉机碾压。(4)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

(5)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6)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7)堤身及坡面平整度。

(8)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

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3.6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施工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3.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35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

3.8 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

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

3.9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5-1.0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

3.10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部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凸凹超标、密度或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扩大抽检范围。

(2)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3)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4)其它处理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3.11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2)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对砾质土和砂砾料,不宜小于200cm3(内径70mm),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

(3)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4)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样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填筑时不宜小于600m2,人工填筑或老堤加高配厚时不宜小于300m2。

(6)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150m2取样1个,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

(7)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30m一段取样1个。

(8)若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3.12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

3.13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h通知监理工程师。

3.14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当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

3.15在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4)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5)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其 他

4.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更换土源或土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起土方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项目法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

4.2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3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石方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本细则适用于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范围内石方工程监理工作。

1.2本细则编制依据

1.2.1施工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

1.2.2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86); 1.2.3《堤防施工规范》(SD260-98);

1.2.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2.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1.2.7招投标文件。

二、材 料

2.1各种质地坚硬、天然密度≥2.4t/m3或比重≥2.65t/m3的山石均可使用;风化的山皮石和有裂缝的石块禁止使用。

2.2砌面用石。石块呈长方形,顶、底、前三个面要基本平整,各块石规格尺寸相近,厚度18-25cm,长度30-80cm,宽度25-50cm。

2.3大块石:每块重量为75-150kg,主要用于坝垛靠大溜的部位。一般块石,每块重量为15-75kg。

2.4小块石,每块重量为5-15kg,可用于充填砌石工程腹石或笼石的缝隙,但不得用于散抛石及水下根石,小块石的用量应控制在工程用石总量的10-20%以内。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3.1砌筑工程铺工放样

3.1.1施工前应在坝头、坝顶、坝脚及拐弯等处,选择适当的位臵,设臵一定数

量的控制桩,以作为控制工程施工的依据。桩的周围应经常检查并校正标志桩,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得移动和废除。

3.1.2填筑工程铺工放样时,应先铺设基槽的开挖范围,以便基槽的开挖清理。3.1.3基础开挖后用灰线标明基础轮廓设计线,作为砌筑的依据。

3.1.4开挖和整坡应根据设计要求,首先确定坝肩和坝脚线,然后自上而下布臵坝坡平行线,以作为坝坡开挖的依据,防止超挖。

3.1.5砌体放样挂线必须仔细丈量,驻地监理随机抽检,保证各部尺寸精确。一般顺坝身方向每30m抽检挂标准立线一根,转弯及渐变段应加密抽检,在顺直坝段应逐层挂横线,以保证坝坡平整。3.2土方削坡

3.2.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3.2.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臵、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臵。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臵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3.2.3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臵、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臵、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

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3浆砌石护坡

3.3.1基面验收。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3.3.2原材料质量控制

(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2)水泥: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t水泥应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

(3)水:必须满足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的规定。(4)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3.3.3砂浆质量控制

(1)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2)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

(3)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施工单位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

过施工单位取样的10%控制。3.3.4浆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臵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浆砌块石体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m,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臵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3)在铺砂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

(4)所有的石块均放在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缝厚度一般为20-35mm,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块支垫。

(5)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6)砌体的结构尺寸、位臵、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7)砌体外露面应在砌筑后12h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d,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3.3.5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

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3.4干砌石护坡

3.4.1基面验收。在干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干砌石砌筑施工。3.4.2块石质量控制:

(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不允许使用薄片状石料,石料最小边尺寸应不小于20cm,单块重应不小于25kg。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以保证砌体表面的平整。

(2)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3.4.3干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臵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面石砌筑禁止使用小块石,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缝宽不得超过1.5cm以上、连续缝的长度不得超过50cm以上。

(3)砌筑块石应经敲打修整使之与已砌块石面基本吻合后才能使用。块石砌体的缝口应挤靠紧密,上、下错缝,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4)不得使用一边厚一边薄的石块边口很薄而未修整掉的石料。(5)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塞,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应小于20cm。(6)砌体的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用合适的石块嵌实,不得随便倒入碎石或留着空洞不予处理。

(7)墙类砌体的基础第一皮石块应选较大块石,并将大面朝下,有基础扩大部位时,如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8)墙体型构筑物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3.4.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砌石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面石用料、48

腹石砌筑和面石砌筑质量;砌石面的缝宽、高程、厚度、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砌石坡面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3.5平铺石

3.5.1块石材料。平铺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其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表面的石料应有一个平整面。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小于15cm。

3.5.2基面验收。在平铺砌石前,上道工序基面开挖,清理或平整应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平铺砌石施工。

3.5.3平铺石铺筑。铺石时,大、小石料应均匀搭配铺筑,不得架空。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和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偏差在2m范围内不应大于5cm。

3.5.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铺筑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臵,表面平整度偏差等。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点数应符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

(2)在平铺石铺筑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臵,表面平整度偏差等应随时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6水泥砂浆砌石 3.6.1原材料

(1)水泥、砂、水、外加剂等材料见《混凝土现浇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石料

a)砌筑所用石料,均应为坚硬石料,严禁使用强风化石料。

b)石料的外形尽量是正方体或长方体,不能有片状针状,块石最大边长与最小边长之比不应大于1.5-2.0,块重不得小于25kg。规格小于上述要求的毛石可用作塞缝,但用量不得超过砌体的10%。

c)砌石石料必须干净,不能有泥污、油渍。3.6.2砂浆配合比

(1)浆砌石所用的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应满足设计强度和施工和易性,其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经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3.6.3砌筑

(1)浆砌石工程应在基础验收、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可施工。

(2)砌筑时应放样立标,拉线砌筑。

(3)砌筑应采用铺浆法施工。要求平整、稳定、密实、错缝。其具体内容为: a)平整:砌石的外露面应平顺整齐,同一砌筑石面应大致砌平,相邻石块之间不平整应小于2-3cm。

b)稳定:石块放臵必须稳定,大面朝下,适当摇动和敲击,使其平稳。c)密实:砌体应以大石块为主,选形配砌,石块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座浆及竖缝填浆应饱满,击捣密实,以表面泛浆为止。d)错缝:同一砌层相邻的和上下相邻的石块应错缝。(4)浆砌石挡土墙、护坡、防渗体砌筑应符合以下程序:

a)砌筑应分层,砌层均座浆,随砌随铺浆砌筑;

b)块石砌筑应看样选料,修正边角,选择较平整的大石块,上下层应骑缝,内外石块应交错搭接,砌缝宽度:竖缝1-2cm,平缝0.5-1.0cm;

c)每层应依次砌角石-面石-填腹石;

d)砌体宜均衡上升,相邻段的砌筑高差不宜超过1.2米; e)砌体间的结合面应刷洗干净,在湿润状态下砌筑;

f)永久缝面应平整垂直。

(5)砌筑过程中应及时覆盖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为14d。

农村土地整理监理规划 篇5

土地整理项目

编制:白宜军

审核:重庆建永监理公司技术部 2013

年4月1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监理范围、内容.............................................1

三、监理依据、机构、岗位职责及程序..............................3

1、监理依据................................................................................................................................................3

2、监理机构................................................................................................................................................3

3、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3

4、质量监理程序........................................................................................................................................4

四、工程质量要求...............................................5

1、土地平整工程........................................................................................................................................5

2、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4、其它工程............................................................................................................................................7。

五、施工安全...................................................7

六、监理工作制度..............................................10

1、工地会议制度......................................................................................................................................10

2、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12

1.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内江市土地统征和开发整理中心 1.2工程名称: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1.3工程地点: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境内,涉及天宫村、石庙村、中河村、树田村四个行政村。

1.4整理面积:坡改梯1615.03亩,格田整理828.05亩,旱地整理5409.41亩,水田整理2198.09亩。新建囤水田98口长度6954米,整治山平塘9座,排水沟13条,3.5米宽水泥道路1672米0.6宽钢筋生产路8147米。1.5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1.6工程投资:约1381.36万元

1.7施工单位:四川邛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8监理单位:重庆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9开工日期:2013年4月10日 1.10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0日

二、监理范围、内容

根据本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法规,本公司主要进行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质量管理

1.1 制定质量监理程序。

1.2 确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3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1.4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1.5 审核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1.6 检查施工质量,参加重要部位及工序的隐检,检查分部工程质量,并进行工程的签证及竣工预检。

1.7 主持、审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2、投资管理

2.1 制定投资控制监理程序 2.2 审核工程概预算

2.3 发现投资不合理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节约项目投资。2.4 验收工程数量、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3、进度管理

3.1 制定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3.2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开工报告 3.3 进度控制

3.3.1 审核批准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的实施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3.3.2 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工程控制工期的实施。

3.3.3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3.3.4 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相符,提出施工进度计划修改意见,以保证按期完工。

3.3.5 协调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施工安排,尽可能减少相互干扰,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3.6 控制材料、物资按计划供应,以保证施工计划的实施。3.3.7 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

4、信息管理

4.1 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4.2 建立工地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资料。

4.3 督促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并提供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三、监理依据、机构、岗位职责及程序

1、监理依据

1.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委托书。

1.2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3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会审纪要、变更设计等)。1.4 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1.5 上级政府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监理机构

根据本工程规模、特点,我公司拟派2名工程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式组织,由总监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现场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具体负责现场农田水利、电力、道路、土地平整等监理工作。

3、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1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3.1.2 组建监理机构,任免监理人员。

3.1.3 编写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程序、监理制度,指导现场监理

工作。

3.1.4 审核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报告、文件。3.1.5 发布有关监理指令。

3.1.6 不定期与业主联系,汇报监理工作情况。3.2 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2.1 负责现场的旁站监理工作。

3.2.2 审查承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工艺、重要施工方案等。

3.2.3 核实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3.2.4 检查承建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3.2.5 检查承建单位分部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进行确认或拒绝。

3.2.6 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下达现场指示。

3.2.7 搞好信息管理,包括监理日记、现场记录、档案资料管理。

4、质量监理程序

为全面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避免和减少返工浪费,特制定本监理程序。

4.1 按程序进行监理,是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工程监理。

4.2 所有各项工程的施工监理程序均按“准备—施工—自检—监理检查—合格签证”顺序进行。

4.3 上道工序完成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质量检验自评表,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 不合格的工序,未经补救或返工合格前,绝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拒绝认证其施工工程质量。

4.5 监理接到施工单位检验工程通知后,尽快会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时间最晚不迟于24小时。

四、工程质量要求

1、土地平整工程

监理主要控制:高程点、平整度及工程量计量。

1.1.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所确定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

1.2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参加,按设计图示、结合地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测量人员划线栽桩,同时预估和统计施工土方量和田坎工程量,经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若田块施工实际确定的边界与图示不符,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书,交由监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投入施工。竣工后的田坎经监理检查验收后机械方可撤离。

1.3田块边界确定后,利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现状图或测量基准点,采用经纬仪确定施工平面标高。确定的田块标高必须依据地势和有利于排水原则,沿排水方向田块依次降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水准仪监控田块坡度、平整度,保证田块坡度、平整度满足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1.4田块施工顺序按照从高标高田块到低标高田块顺序进行,这样有利于土方方量的合理调配使用。用推土机、铲运机、拖拉机将保存在一边的耕作土均匀覆盖田面,并再次整平。如果部分田块存放的耕作土不能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时(耕作土覆盖厚度≥50cm),还需从其余田块施工现场搬耕作土,并再次平整,以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1.5修建田坎要求美观大方,以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

1.6田块竣工后,采用水准仪检查各田块坡度、平整度和标高,按比例绘制各工作面平面图,并按比例绘制到地形图或现状图上。

1.7施工工艺流程

检查施工设备→划分工作面→划界栽桩→确定田块边界、标高、坡度→检查验收→挖填土方→推平压实→覆盖耕作土→推平→修整田坎→检查验收。

2、农田水利及田间道路

严格按招标文件及《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1989)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

监理控制要点:道路压实度及平整度、渠道平顺、树木成活率及外观。2.1渠道边界确定后,利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现状图或测量基点,采用经纬仪确定施工平面标高。确定的渠道标高必须依据地势的有利于排水原则,沿送水方向依次降低。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水准仪监控排水沟,保证渠道送水顺畅,满足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2.2 生态林树坑沿田间道、生产路两侧,一侧一行布设,株距为设计值;树坑规格为600mm×600mm×600mm。

2.3田间道路的开挖宽度和深度达到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规定,然后整修碾压。铺设均匀,碾压。平整度不大于1cm,纵横断面厚度误差±2cm。铺设厚度达到设计要求,洒水后待表面稍干时,才可碾压,严格控制碾压速度。平整度±5cm,厚度±10%。纵断±2cm,横断±0.5cm。

2.4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排水沟及路基,轧路机轧实路基;生产路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平整路基,人工夯实路面和修整边坡;田间路采用自卸车配合人工回填素土垫层,整平轧实;自卸汽车配合人工铺设三合土路面,压路机碾实,人工修整边坡,预留林带位置。

3、建筑材料的审查

3.1钢材:购买钢材时必须执行《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标准,圆钢执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标准,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使用前要对钢筋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水泥:执行《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标准,进场水泥每200T或三个月取样试验,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各项性能试验分析报告。水泥进场后要按照防潮要求保管,超期、受潮硬化、不合格水泥严禁用于本工程,使用时必须有试验室出具的复试报告方可使用。

3.3砂执行《普通混凝土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2-92标准,进场砂必须经试验合格并过筛后方可使用。

3.4碎石执行CJ53-92标准,进场粗骨料必须按照规定批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其它各种成品材料变压器、线杆、电线、井管、管道、树木等要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送有关部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四、施工安全

1、安全监理的原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

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

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在实施安全监理时,根据《安全条例》要求,须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

5、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

2、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树立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安全监理工作要点,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挂胸卡、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或带顶易滑的鞋等高。

5、禁止攀爬脚手架,上下脚手架,应注意跳板是否牢固、安全、防滑,并注意头顶、脚下,防止碰头、滑倒或坠落。

6、凡遇高处作业不得停留或穿行。

7、现场巡视、跟踪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或夜间工作须带手电筒或照明工具。

8、攀高作业或在高处旁站监理应由防护措施和个人保护用品。

9、重视现场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内吸烟,不乱扔烟头或明火,不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外出或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1、凡患有恐高症、眩晕、严重贫血症、高血压、心胀病等人员不宜从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发生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3、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4、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刚和工作情况。

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7、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

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9、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0、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宜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优化人机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五、监理工作制度

1、工地会议制度 1.1 工地会议的目的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检查、督促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2 工地会议分类和参加人员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地会议两种(后者称为工地例会),两种工地会议均要求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还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工地会议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也可由甲方召开,并于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

1.3 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

1.3.1 甲、监、乙三方参加会议,监、承双方介绍各自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职责。

1.3.2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对承建单位的要求等有关问题。

介绍监理机构设置和监理人员名单、职务、岗位及其职责。介绍监理工作程序

介绍各种监理表格样本,主要有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通知,自检评定表等。

1.3.3 由承建单位详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交如下资料:

—承建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名单、职务及职责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进度计划及年度计划

—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及检验使用仪器设备情况 —施工准备情况 —施工设备及设施情况

1.3.4 协商确定工程中有关例行工地会议及其他事宜。1.4 工地例会

1.4.1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由各方商定。1.4.2 检查前次工地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1.4.3 承建单位报告本周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规定有关要求的情况。

1.4.4 分析研究有关管理、变更、技术方面问题,通报投资完成情况。

1.4.5 承建单位提交下周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上周未完成计划或质量要求的调整计划和措施。

1.4.6 如需召开例行工地会议以外的会议,由监理单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有关人员。

1.5 其它

1.5.1 每次工地会议均要求进行记录或录音,重要事情要形成工地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后即产生合同效力,并连同会议记录一并存档。

2、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

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是对合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工作进行正确评价,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和索赔的依据,对监理记录应妥善整理、编册和存档。

2.1 会议纪要要求: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 会议地点及时间 2.1.2 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单位

2.1.3 会议中发言的姓名及其发言主要内容

2.1.4 问题讲述的主要内容,分歧点以及问题解决的程度(情况)。2.1.5 最终形成的决议 2.1.6 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1.7 未解决的问题及其原因 2.2 工地现场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以日志的形式记录工地上所发生的情况,以供查阅,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遇到工程施工中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而对承建单位所发出书面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应尽快报上一级领导,以征得其确

认或修改指令。

2.2.1 现场监理人员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机械、劳力的配备和使用应做详细记录;承建单位现场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是否同计划所列的一样;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否因某级职员或某种设备不足而受到影响,其程序如何;是否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施工设备,承建单位有无替代方案。

2.2.2 记录承建单位每天的工作范围、完成的工程量、工作时间及出现的技术问题,采取了怎样的措施进行处理,效果如何?能否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等。

2.2.3 对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情况作简单描述,此工序是否已被认可,对缺陷的补救或变更情况作详细记录,特别注意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2.4 记录现场材料供应和储备情况,每一批材料的到达时间、来源、数量、质量、储存方式和材料的抽样检查情况。

2.2.5 参与必须在现场的试验,应有现场监理人员记录,并分类保存,定期汇总存档。

2.2.6 气象水文记录 2.3 试验记录

对各项复试结果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必要的数据分析。

六、保修期监理

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的依据和程序

1.1、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在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保修期的起算日期。

1.2、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施工合同

约定的其他事项时,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

1.3、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人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监理机构在检查承包人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其应完成的工作,且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项目保修期终止事宜。

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发包人验收尾工项目,并为此办理付款签证。

2.2、督促承包人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在承包人未能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时,监理机构可建议发包人雇佣他人完成质量缺陷修复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

若质量缺陷是由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周造成,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

2.3、协助业主检查验收尾工项目,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发包人移交整编好的工程资料。

2.4、签发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2.5、签发完工/最终付款证书。

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篇6

一. 召集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召开项目动员协调会

1.主要要求施工单位确立其公司一级的土地整理项目组织管理人员,要求公司管理层必须有专人负责土地整理项目。

2.听取施工单位意见,确定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3.提出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要求以及需对施工单位说明的事项。

4.对工程中虚工程量处理形成意见。

二. 分别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议以建筑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为基础,附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的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内容(建议):工程质量及检查验收;工期要求;工程变更;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决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资料要求;建设单位的制定材料;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

3.提供施工单位相应图纸资料,并确定图纸交底及会审时间。

三. 确立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1.签订监理合同。

2.确立监理组织结构人员。

四. 召集业主、监理、设计、项目区乡镇相关负责人召开项目

实施组织管理协调会、1.确立工程管理总组织体系,明确各方管理分工。

2.制定各方各级组织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制度。

3.协商制定工程主控项目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4.确定工程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协调方式。

5.建议统一制定管理人员配卡上岗制度。

6.确定工程项目管理协调会制度及相应日期安排。

7.确立工程管理的其他事项。

五. 组织业主、设计、监理、项目区乡镇负责人、施工单位召

开工程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1.安排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图纸交底。

2.安排乡镇对工程实施地方性因素进行交底。

3.安排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六. 制定工程放线方案。

1.确立工程放线实施方及放线计划。

2.确定工程放线审核方法及责任方。

七. 组织工程施工准备。

1.实施工程项目宣传。(建立项目实施标牌、张贴项目实施公告、散发项目实施宣传单)

1.督促施工单位进场。

2.安排施工放线。

3.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班组配备情况。

4.协调施工单位租用管理、生活用房及搭设临时用房用地事宜。

5.安排或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6.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事宜。

7.协调处理施工单位需业主及乡镇村解决的其他事宜。

8.地方材料的供应安排及管理。(如项目专用石矿)

9.预制构件的组织安排。(指业主或乡镇制定厂家,施工单位自己安排的除外)

八. 施工实施阶段管理

1.确立年、季度、月进度计划及目标。

2.明确2007年春节前完成工程量及目标。

3.工程质量现场管理。(材料、施工工序工艺、成品保护)

4.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5.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6.工程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7.工程现场组织协调。

8.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9.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

10.工程变更管理。

11.建立工程巡查制度。(由业主、监理、项目区乡镇管理人员组成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项目区进行巡查,巡查结果以书面通报发至各标段施工单位)

12.建立纠纷处理程序机制。

13.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14.建立项目实施地村民意见反馈制度。

15.建立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注重原始资料的收集及现场实施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16.建立工程信息收集及传递制度。

17.确立施工管理汇报制度(定期向领导组上报工程实施情况报告书)

18.建立项目领导组终审制度。(工程实施中的有关意见及问题领导组有最终决议权)

九.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1.由施工单位先自行验收检查,并上报验收情况报告。

2.由监理审查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全套资料。

3.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4.业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5.办理工程验收相关手续。

6.办理同乡镇工程管理移交手续。

十.工程竣工后续工作

1.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

2.业主委托有关部门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

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篇7

1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规划执行难,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落实受到冲击

当前, 我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对完善规划体系、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十分必要。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补充耕地任务主要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来实现。由于“占一补一”的补充耕地行为的分散性、局部性和无规划性, 势必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体推进产生不利影响。“占一补一”的土地整理行为未能实现规范的项目化管理原因很多, 主要因为实施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任务较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任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比较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优势。在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相近的情况下, 耕地开垦费的收取额度往往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单位投资额度要高。因此, 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内涵偏窄, 极大地弱化了项目对保证我国耕地安全的作用。

1.2 战略重点定位不准, 影响实施效果

各地在土地工程开发整理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 对完成项目新增耕地重视程度较高, 而往往会忽视质量的问题, 认为项目新增耕地是硬指标, 而质量问题个软指标, 这是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两者的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地位是同等重要的。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需要事先今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 最后要形成一份完善的实施方案, 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 因此会被忽视。耕地的后备资源是不同的, 有的地方多, 有的地方少, 是有一定限制的, 因此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 为了“占补平衡”任务的完成和“总量平衡”目标的实现, 就会对土地资源进行过度的开发和使用。我国的土地资源具有四方面的特点, 第一是土地资源面积较大, 但由于人口数量较多, 造成人均土地占有量较低;第二是我国的土地资源类型复杂多样, 成西高东低的形式, 西部区域多是山脉、盆地和荒漠, 造成可以耕地的面积较小;第三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也较为复杂, 不同地区的土地生产能力有很大的差异;第四是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均, 给土地资源的开发和整理造成一定的难度。由于受到我国土地资源影响, 土地整理应该是土地工程开发和整理的重点内容, 整理中低产田的成本, 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最重要的是能够对粮食安全的贡献率有一定的保证。在土地资源开发和整理过程中应将土地整理为主定为战略重点, 其中重点是整理基本农田, 还要加强对划入到基本农田中的中低产田的整理, 促进我国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1.3 现行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制约了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的如期顺利实施

“缴用挂钩”原则限制了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大规模得实施。我国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的各级留成部分, 在项目报批时采取“缴用挂钩”原则。现阶段, 主要倾向于由国库逐级转移支付的模式。这种资金支付渠道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偏多影响了资金拨付效率, 财政和国土部门之间存在诸多的协调与沟通, 财政部门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许多报批环节, 使资金在拨付使用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错位,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因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2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的对策

2.1 开拓筹资渠道, 汇集多方力量

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实现土地开发和整理的基础, 因此在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过程中要保证土地整理资金的充足, 这样才能实现土地的整理达到或超过预期的效果。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是土地整理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就土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还可以进一步的拓展很多方面的资金渠道, 来增加资金的支持。一是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 通过提高农民的投资, 让广大农民也广泛的参与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 还要对“谁整理谁收益”进行大力的宣传, 并也要坚决的落实到位, 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的引入, 给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提供充足的资金。二是可以向我国内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这种形式较为先进, 但要及时的进行贷款的偿还。三是要对外资的积极引入, 增加土地工程的国际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可能有一个项目会存在不同的投资部门, 这样一来就会有不同的规划理念, 对土地工程的开发和整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整理过程中要建立一个协调各部门管理的管理部门, 加强上下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 从而能够使各方的资金得到有效的汇集、各方的投资资金也聚到了一起, 共同处理工程整理过程中的不同项目的开发和整理, 包括防洪基项目、引水项目、干渠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和整理。充足的资金支持可以实现土地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对工程的运行都有一定的保障。

2.2 规范定额标准运用, 实事求是编制预算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济核算的基础依据, 因此, 规范使用预算定额是编制投资预算的根本。从国内的国土定额运行情况, 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以臻规范运用、实事求是的目的是邀请预算定额标准编制人员或者预算专家, 对设计、施工、审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 深刻理解土地工程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内在含义, 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条件, 从而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结束语

土地工程的开发整理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有所提高, 增加粮食的安全指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 还会使我国的耕地面积增加, 促进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进行土地的开发和整理过程中, 要充分考虑影响工程开发和整理的因素,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及时的处理, 是工程的制度和质量能够进一步完善, 增加土地工程开发和整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郑慧敏, 刘艳, 孙华.土地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浅探[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7 (6) .

白衣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篇8

关键词:土地整理;工程设计;问题;对策

我国国土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近年来,各种土地工程建设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削减,再加上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原因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土地资源被毁掉。与此同时,人口不断激增、经济的迅猛发展又需要更多地空间,因此,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是十分必要的,而在此工程之中,初期设计又是重中之重,以下将结合实际分析设计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1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的概况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是依据已经被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为准则,在施工前调查和分析土地整理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拆迁、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等,经过技术经济综合分析,明确在既定条件下工程技术的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最终提出设计文件及图纸,以此作为施工的依据。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要进行就必须有经济的支撑,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工一般可包括前期工作、基础分析、拟定设计标准、工程布局、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土地利用结构分析与工程量汇总以及成果整理几个阶段。通过综合整治和改进土地的利用状况,不但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以此缓解当今愈来愈严重的人地矛盾,而且可以扩大生存环境,提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水平,并在大范围内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2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 前期工作及基础分析不到位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要依托于整理区的土地利用现状、水土资源的基本情况、各种水利设施、自然地理大环境等一系列基础性的条件,所以对当地基本条件的分析尤为重要,需要严谨对待,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如果这些都不到位,将会对整个工程设计的科学性、经济合理性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有些地区受地形地貌等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每年的降水量总值波动较大,而且年内的各季降水量也分布不均,因此,在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中,就应当要对整理区各种水文地理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科学的分析和计算,但是,由于调查人员态度懈怠,没有经过全面的分析就得出结论,导致设计中漏洞百出,设计不能解决整理区的问题。

2.2 理论设计与现实状况脱节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之前,都需要专业人员深入项目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调查整个地区的地形地貌以及水文情况,但是现实情况中,因为人员不够或者人员不负责等因素,导致了整个调查研究结果质量下降,大大缩水,影响之后一系列设计与建设问题;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中,部分的设计人员过分追求项目的美观性,忽视本来存在的问题,因此还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纠纷问题,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影响国家社会的发展。

2.3 设计实际所达到的效益低下

土地整理的目的是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使其价值最大化,一个成功的设计可以合理的利用和分配土地资源,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实际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中,设计投入使用之后,并未能发挥太多作用,设计项目对土地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的同时,使土地资源环境发生巨变,影响了整个的生态环境,导致其结构发生变化;整理土地资源之后,农户仍然没有改变其生产方式,生活水平也没有更多的提高,这也是导致整理之后,整个工程效益无法体现的原因之一。

2.4 设计过程中,当地的民众参与和交流不足

一个项目的成败,不仅取决于设计者,更是取决于最终使用项目成果的人,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果最终的使用者是农户,而相对来说,农户比设计者更加了解实际的土地资源状况,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农户的参与是尤为重要的,他们可以提供更多有价值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高整个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国外的城市规划中,也有公民参与的成功典范,我国的土里整理项目中,作为最了解情况的农户参与度并不高,大多的走访和调查也只是流于形式,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意见和想法。

3 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的建议及对策

3.1 提高基本资料调查分析的质量

项目地的整体土地资源利用状况、自然地理环境,包括水文土壤等方面的资料必须认真地去收集,根据调查的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以报告形式呈现,报告中应该包括结合实际情况对水土资源、交通生活条件的详尽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与科学性;最终的设计图件应该包括详细的项目区地形地质地貌、各种基础设施,考虑当地农林牧渔业以及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需求与规划,符合相关的技术规程与法律法规,以利于下一步的正式规划与建设。

3.2 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

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地理条件以及总体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综合分析,进行工程设计,其间不但要考虑现有的规划其存在的合理性,更要分析新的项目设计完成之后,对当地的影响及改变,在设计过程中,首先就应当考虑当地原有的基础设施,在结合实际的情况之上进行合理可行的改造。

3.3 积极调动农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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