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2024-05-02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精选8篇)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1

“‘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的指标将分解到企业头上。” 12月2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在 “碳金中国策论坛”上表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的分配对象将由地方政府转向行业和企业,国家重点监测考核的企业数量可能由“十一五”期间的1000家调整到3000家甚至5000家。

“未来要把80%以上的企业纳入到我们的管理范围。”高东升希望,企业能由“被减排”走向“自觉减排”。企业应加强与政府互动

“中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责任在于企业,出路也在于企业。”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桢在论坛上指出,在资源环境领域,行政手段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后需要加强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低碳经济的竞争中,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比如碳排放交易体制的建立、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的应用,” 他说,“没有政府与企业的顺畅合作,结果简直不可想象。”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这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表示了认同。他认为,这种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应该是互动的、积极的,中国企业应当从被动服从或者主动配合,走向积极参与,甚至主动游说。

“政府很多政策是非理性的。”他指出,为实现“十一五”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拉闸限电、停产限产等强制性行政手段不利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更不利于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因此,在实现低碳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不但应该主动配合,更应积极参与,不光要给政府以反馈,甚至还要适当给政府加压。” 潘家华说,唯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在第四次产业革命中,找到引领行业发展的机会。

孙桢建议,未来的减排机制安排应鼓励诚信者。“比方在将来普遍开征碳税时,政府可以对诚信企业适当减税,以促进二者的合作。”他表示,企业的可信度将大大降低管理成本。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表示,经初步估算,今年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而减排目标已提前完成。但是,近来各地纷纷拉闸限电、停产限产的现象表明,“十一五”约束性指标的及时完成,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在行政问责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的高压下,地方政府和企业被迫做出了节能减排的姿态和行动。

碳排指标将纳入企业考核

“今年工信部已经公告了18个工业行业共计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下一步将把碳排放指标纳入到考核企业产能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当中,并按照这个综合指标来淘汰落后产能。”

高东升透露。

他认为,中国的工业产品绝大部分要出口,而国际社会都开始考虑加征碳税、碳关税等,一旦中国企业达不到相关指标,将很难应对国际市场竞争。

“十一五”期间,由于只设立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出现了前松后紧的现象,少数地区甚至采取了一些错误的做法。据悉,针对这些经验和教训,“十二五”规划将出台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单位GDP能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非化石能源比重、森林面积、蓄积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这些指标会分配到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并落实到一些具体的企业和单位。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上,“十二五”期间将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化物。”高东升说。

同日,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徐京生印证了这一说法。他透露,氮氧化物会列入“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量控制范围,而控制氮氧化物的实质就是“脱硝”。今后会像强制“脱硫”一样实施强制“脱硝”。

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11月29日表示,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将由两项扩大到四项。中国“十一五”两项约束性污染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0%。

能耗统计口径不一

“狠抓节能是减少碳排放最现实的选择,节能涉及到众多领域,如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能源的梯级利用和智能电网的改造等等。”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在论坛上表示,“这些方面都大有可为。”

但他表示,根据权威部门的数据统计,2009年我国工业能耗占到经济社会总能耗的71.3%,建筑使用能耗占到26%,仅这两个数据相加,已经占到社会总能耗的97%。

“可能有个别地方的统计存在一些重复,但这里所讲的建筑使用能耗,并没有包括建材的生产和建造过程中的能耗。” 王玉庆说。

他认为,应变“单位控制”为“能源增量的总量控制”。“以单位能源消耗强度计算的减排目标受GDP的影响,变数很大,不易考核和衡量。以能源增加的总量作为低碳发展的控制目标会更有成效,更能体现我们的决心。”王玉庆说。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2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其突破口很可能落在“脱硝”上。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全国化工节能减排中心原副主任徐京生近日透露, 在“十二五”节能减排范围将增加“脱硝”这一约束性硬指标。预计“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 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投资需求分别高达万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位列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 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等各方面, 未来的投资额将不断扩大。”徐京生说, “2011年, 国家在节能领域的投资已达883×108元, ‘十二五’期间有望达到4 500×108元。”

而环保在“十二五”期间的投资需求则更加巨大。这其中她认为最值得关注的环保新要求是“脱硝”。“‘十一五’期间, 中国已对‘脱硫’‘除尘’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十二五’期间‘脱硝’会被纳入环保的硬指标。”徐京生说。

据悉, 由于SO2的下降, 国内很多地方的酸雨目前由硫酸型变成了硝酸型;同时, 水体中导致富营养化的氨氮日益增多也使得我国一些湖泊的蓝藻频发。

据徐京生介绍,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会将氮氧化物也列入节能减排的总量控制范围, 而控制氮氧化物的实质就是“脱硝”。今后会像强制“脱硫”一样实施强制“脱硝”。

“这里面的投资需求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相当大, 分别都达到万亿元。”徐京生说。

“十二五”节能减排重在结构节能 篇3

“十一五”的前车之鉴,就是要避免前松后紧。

指标分解“跳起来够得着”

指标分解是节能减排第一道不得不做的题,也是一道比较难做的题。“十一五”初期,中央分配指标时,各地都没有经验,有些地区的指标报得很高,但到了“十二五”,这种情形不再出现,大家都会压低。哪怕只有一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和中央也会讨价还价。

中央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目前,节能指标已经分解完毕,分为10%、15%、16%、17%、18%五档。各地的指标大小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一定是“跳起来够得着”。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能耗降低也大。中西部地区降幅则相对较低。如上海要下降18%;北京要下降17%;而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则是最低一档,仅下降10%。

结构调整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结构调整,而节能减排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据我们到各地调研可以发现,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成效与当地领导的认识程度直接正相关。如果一个地区领导高度重视,在当地进行经济活动、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那么该地的节能减排工作就做得好,否则,进展就比较缓慢。节能减排绝不是单靠能源管理部门就能完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最大的不同,是要突出结构节能。节能有三方面:管理节能、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十一五”期间,技术节能效果显著。通过技术进步、效率提高来节能。譬如,同样发一度电,过去需要350克标煤,现在只需要333克标煤。这样,1度电就少用了17克标煤。

到了“十二五”,依然要三方并举,但结构节能要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三产”要调结构。调高第三产业,例如“七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比例要提高。因为这些产业是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价值高,但能源、资源消耗低。

在同一个产业内,也需要调整结构。比如在农村地区,从单一的粮食加工业到精细粮食产品深加工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内部结构调整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同一个企业内,产品结构也需要调整。比如传统钢铁制造业,中国钢铁产量已经高居世界第一了,但为什么还要进口钢材?因为有些高端钢产品,我们自己无法生产,只有进口。如果钢铁企业通过技术攻关生产出替代进口的钢材产品,就可以增加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

节能从“千家”到“万家”

“十一五”期间,提出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下称“行动”),针对的是高耗能行业中的高耗能企业,如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2004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准煤以上,共1008家。

这一行动成效显著,提前超额完成。2008年提前完成原定节省目标1亿吨标煤,2010年节省了1.5亿吨标煤。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与行动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对象扩大了,不仅是工业企业,而是把用能大户也拉了进来(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和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方案的提出,推动了“万家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欧债危机、美国债务危机使得2012年国际经济形势很不确定,中国的产品出口将受到直接影响。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恰恰给我们提供了结构调整、发展节能减排的良好机遇。

当我们的经济快车疾驰的时候,节能减排就像红绿灯和斑马线,对这辆车的运行进行约束,防止跑偏。“十二五”完成节能减排的指标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就像一场田径比赛,要跑五圈。头一圈跑得慢没有关系,只要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后面赶上问题不大。(本刊记者胡雪琴采访整理)

记者观察:

2011年节能减排失利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雪琴

2011年7月,环境保护部派出24个核查组分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核算各地上半年污染减排情况。结果显示,三项指标[化学需氧量(COD)、SO2、氨氮]减排良好,但氮氧化物不降反升,增排了6.17%。

氮氧化物为什么会不降反升?从源头来说,燃煤电厂和机动车是两大主力。对燃煤电厂来说,需要通过脱硝减排,但脱硝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电厂积极性并不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日前表示,主管部门将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脱硝电价来予以推动。

机动车作为氮氧化物的排放大户,首次被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范围。在全国各省(市)中,北京市表现最好,唯一实现了氮氧化物同比减排,经验就在于实行了机动车摇号限购。

杨宏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大部分省份进展不错,但有些省份由于一些原因,实现年度目标面临一些压力。”国家发改委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6%,距离全年要完成3.5%的任务差距较大。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节能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国家发改委因此初步提出了2012年的基本指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一、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

家庭、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和基层组织形态,是推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形成节约风尚,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主要活动包括:

(一)树立绿色低碳家庭生活消费新理念。继续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系列低碳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节能减排和低碳知识。倡导广大家庭践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反对食品浪费,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消费模式。

(二)开展家庭社区节能减排系列主题活动。继续实施“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在社区和家庭进行普及推广。开展低碳绿色出行活动,倡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步行、骑车、乘公交等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出行。在广大社区和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小发明竞赛活动,并将设计新颖、效果明显的小发明向全国家庭推广。开展“勤俭节约、文明健康饮食”主题活动,倡导节约粮食、适度消费理念。组织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经验交流活动,指导社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三)深入开展家庭社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对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相关专家在示范城市、示范社区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巡讲,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展示和咨询等工作。借助现代女性大讲堂开展低碳生活的相关讲座,介绍节能环保的金点子和小常识。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标语、口号、宣传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低碳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借助央视《欢乐一家亲》栏目进行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活的宣传。

(四)选树节能环保家庭。把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家庭和个人,选树为“节能环保家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家庭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全国妇联、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中国妇女报刊协会、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

二、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青少年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当前家庭社会的重要组成。引导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不仅有助于青少年自身成长为节能减排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践行者,也有助于通过青少年的行为影响其家庭成员共同参与节能减排。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宣传绿色理念,引领节约风尚,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来。主要活动包括:

(一)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实践。开展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和青少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等活动。在少年儿童中开展节能环保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继续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以捐植爱心树、纪念树(林)等方式进行植树造林,保护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

(二)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开展志愿者节能减排社区示范活动,宣传节能减排知识,传授节能减排技能。开展绿色校园节能志愿活动,指导青年学生主动关闭无人上课和自习教室的长明灯,减少学校能源浪费,引导青年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人人争做节能卫士。

(三)加强青少年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在共青团、少先队活动阵地设立宣传栏,并利用青少年报刊、中小学生报和共青团、少先队网站,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注重借助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运用互联网、手机、动漫、短视频、移动媒体等青少年喜爱的手段和载体,扩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创作儿歌、童谣、动漫、故事、舞台剧、戏曲等艺术作品,设计少年儿童喜爱的挂图、海报、文具、玩具等,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选树青少年节能减排典型。把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纳入团队组织已有表彰体系。做好“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发挥雏鹰争章活动的激励作用,引导少先队员争获“环保章”。

牵头单位:共青团中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支撑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三、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企业是最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节能减排的主力,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效,决定了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成败。要动员全体企业职工,从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能力。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小发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促进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达标。围绕节能减排主题,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职工优秀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评选、表彰和推广,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行动。加强职工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全国所有企业设立义务监督员,力争“十二五”期间达到100 万人。加大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总结交流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其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三)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企业工会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职代会的重要内容,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作贡献。

(四)开展中央企业节能表率行动。中央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继续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提升中央企业生产运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中央企业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标工作。加大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危机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不同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负责人、企业节能环保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的节能减排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牵头单位:全国总工会、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支撑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中国职工科技报、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等

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是社会的摇篮,是国民教育最重要的组成,对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理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推动校园节能减排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形成绿色生活、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活动包括:

(一)深化节能环保基础教育。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学科课程中进一步渗透节能环保教育内容。推进节能减排专业教育,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普通本科高校非环境专业学生的节能减排教育。

鼓励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设富有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传播节能环保、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等知识,通过课堂主渠道不断培养学生节能减排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因地制宜开展与节能减排相关的专题讲座、研究性学习、技能竞赛等活动。

(二)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进循环经济教育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循环经济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在全国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示范作用强、循环经济特征明显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

(三)继续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继续开展以节粮在我身边、珍爱生命之水、我的低碳生活等为主题,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为目标,以科学调查、科学体验、科学研究为主要方式,结合中小学科学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要求的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活动开展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利于培养未成年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教育部、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科协青少年中心、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等

五、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军队是社会资源的消费集团,军队资源节约是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军和武警部队要着力推进节约型供应保障方式、消费方式、训练模式的规范拓展,着力推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规模化推广,着力推进群众性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基本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军队特色的节约型军营模式。主要内容包括:

(一)创新发展节约型供应保障方式、消费方式和训练模式。推进基地化训练,开展训练场地资源普查,规范建设100 个可用于统建共享的大型训练场地。优化经费保障和管理,大力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推行军需物资油料节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力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低效和非环保产品,开展废旧军服回收。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与管理。加大军地运力统筹使用,提高运输效益,加强车辆、船舶使用维护管理等。深化现代营房建设管理,统筹规划利用军用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房地产资源整合,逐步建立营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监管平台。

(二)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开展军队建筑节能工程、办公及生产生活节能工程、军油节能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模拟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装备节能工程等一批重点节能工程,提升军队节能减排能力。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三)深化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军队有关节能配套政策法规,完善军队资源节约法规体系。加强统计考评制度建设,建立总部—大单位—部队互相衔接、齐全配套的资源节约统计指标和统计考评机制,完善统计、考评、通报制度。

(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八节一压”、“反食品浪费”、“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等群众性节约活动和各类节约技能竞赛,建立争创节油示范单位、节油标兵和“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评定活动常态化机制。

(五)深入抓好宣传教育。加强资源节约日常宣传,将资源节约宣传纳入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之中,纳入每年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军队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建设军队资源节约工作网,并在中国军网和军内网站积极组织网民话题,营造强大舆论宣传声势。

牵头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解放军后勤学院、后勤科学研究所、解放军报、中国军网、解放军第三二〇九工厂

六、节能减排农村行动

我国是农业大国,推动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缓解国家能源压力;有利于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缓解环境压力;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活动包括:

(一)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以普及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为重点,进村入户,开展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生产指导,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和产品,帮助农民树立节能减排新理念,使农民真正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

(二)传播农业清洁生产技术。通过促进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产垃圾和污水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通过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能等实用技术和工程措施,净化水源、净化农田和净化庭院,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逐步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状,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建设。

(三)构建农村低碳生活方式。通过推广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开展省柴节煤炉灶炕升级换代,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炉灶炕,改善农村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深入抓好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重点工作之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支撑单位: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节能中心等

七、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政府机构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的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政府机构为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将对公众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各级政府机构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切实发挥政府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开展绿色办公活动。倡导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会议室等办公区时随手关灯。在全国政府机构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征集日常办公中的节能经验、点子,并择优在全国政府机构推广。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上下两层楼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不合理使用等。

(二)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 公里以内步行,3 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 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推行公务用车厂家回收置换。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报纸和包装物等回收利用。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实施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渠道,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

(四)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等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征文、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普及节能环保知识,提高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建设和突出成效,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开展政府机构能耗信息和能效水平公开试点,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单位能耗信息和能效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

支撑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中国节能协会公共机构节能专业委员会、国家节能中心等

八、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科学技术是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支撑。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全民节能减排能力建设的共性技术需求,研发全民节能减排能力提升系列工具,推广全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示范。要以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主线,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依靠科技开展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主要活动包括:

(一)开发全民节能减排科技工具包。针对公众辨识各项行为节能减排潜力的需求,组织专家测量和核算涵盖公众日常生活主要活动的节能减排潜力数据,开发“全民节能减排潜力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民节能减排科技信息网”。拓展和完善基于互联网的“低碳生活计算器”软件,通过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发挥该软件在定量反映公众节能减排潜力数据;组织专家筛选国内外节能减排的小窍门和小技巧,建立“全民节能减排金点子”数据库;编制全民节能减排科技系列手册。

(二)推广应用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进一步筛选各类科技计划取得的适用于全民节能减排的技术成果,拓展和完善全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结合一年一度的“科技周”活动和“科技列车行”活动,举办节能减排技术成果推介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

(三)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依托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星火密集区等科技示范平台,选择20 个左右的具备良好基础的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活动。

(四)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建设,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生产能力促进中心、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等在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合作咨询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测试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

牵头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协

支撑单位:中国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国家节能中心等

九、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先进实用的技术成果和知识需要普及到全社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面向全 社会宣传科技思想、科技知识,介绍节能减排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普及节能减排实践经验、先进典型和节能窍门,提高公众节能减排能力。主要活动包括:

(一)开发集成节能减排科普资源。组织开发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展览、挂图、图书、影视、宣传册、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科普资源。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资助优秀的科普创作团队、科普资源建设基地和科技工作者。开发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科普展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科普素材、科普影视、科普图书等科普资源。开展优秀科普资源征集推介,集成、整理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形成科普资源包,向社会广泛推介使用。

(二)举办节能减排科普展览。发挥科技类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基层科普基础设施的作用,围绕节能减排主题举办形式多样、便于公众参与的展览和教育活动。实施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在部分大中城市开展节能减排主题内容的科普巡回展览。增强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中节能减排科普宣传内容设置。

(三)开展系列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中国科协年会科普活动中,设立以节能减排为主线的活动区域,向公众宣传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组织以节能减排为主线的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面向青少年开展节能减排科普教育。在社区开展科普大讲堂等形式多样、贴近居民的科普活动。

(四)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普宣传。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等相关媒体合作,开设科普宣传专栏,介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增加“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的节能减排内容。发挥中国数字科技馆的作用,利用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节能减排数字化科普资源及信息服务。利用社区科普宣传栏,进行节能减排科普宣传。

牵头单位: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中国科技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学普及出版社、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中国节能协会等

十、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节能减排新闻宣传是经济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反映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力舆论支持。主要活动包括:

(一)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报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二)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报道各地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报道“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成效。

(三)做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报道节能重点工程、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报道各行业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情况。

(四)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五)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配合各部委的监督检查行动,对违规乱上项目、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不力等现象,选取典型案例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5

《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推动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内涵促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充分调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立足首都特大消费型城市特点,系统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典范创建等主题活动,针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十大类活动载体,深入推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树立“我要节能减排”新风尚,共同营造节约资源、合理用能、减少排放、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在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坚持继承绿色奥运遗产、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和践行北京精神有机结合,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把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彰显北京新时期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倡导全社会共同追求节能减排发展的新理念。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全民参与有机结合,广泛调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本行动计划落实有机结合,着力深化技术、经济、管理、工程和行为等各种手段,形成多措并举、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典型带动和监督推动有机结合,把节能减排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在抓创新树典范的同时,建立健全宣传引导与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依靠社会舆论、依靠市民监督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氛围。

(二)行动目标。到2015年,公众节能减排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企业生产方式更加集约高效,市民生活方式更加绿色环保,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科学素养和能力显著提升。

1.节能减排理念深入普及。

—家庭节能减排宣传材料普及率:城区≥75%,郊区≥70%;

—中小学节能减排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100%;

—每万人拥有百名以上节能减排志愿者;

—全民节能减排知识普及率≥80%。

2.节能减排行为不断深化。

—市民经常参加节能减排活动的人数比例≥80%;

—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80%;

—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50%;

—二级及以上能效产品市场占有率≥80%。

3.节能减排先进典范广泛创建。

—评选创建500户节能减排家庭标兵和100个节能减排示范社区;

—评选创建500个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和10个节能环保低碳园区;

—创建500所绿色学校和50个节约型机关;

—创建200家绿色饭店和100个绿色商场超市;

—创建50个节能减排示范村镇和500个节能减排示范建设工地,200个绿色建筑项目通过星级绿色建筑认证;

—每年评选设立10个节能减排新闻奖。

二、集中开展五大主题活动

(一)科普知识主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减排科普知识“十进”活动,即进社区、进政府机构、进学校、进企业园区、进宾馆饭店、进商场超市、进休闲场所、进公共交通场所、进农村、进建设工地等活动。编制节能减排科普挂图、科普知识读本、《首都节能减排公民指导手册》、创意科普剧等系列科普宣传品,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科普教育场所设立专门展区,向公众展示开展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科普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二)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网络等新媒体,开展节能减排“四个一”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一批节能减排知识、法规、政策、行为宣传引导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组织一批节能减排优秀方案征集、知识竞赛、公益演出、法规宣讲等特色宣传活动;拍摄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故事性强、科普性强、富有教育意义的节能减排主题宣传片;组织一系列节能减排方面的展示展览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行为模式主题推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节能减排“一二一”模式”:倡导市民做到每天进行一次以上节能减排相关活动、每年学会两种以上节能减排新知识新方法、每年参与一次以上大型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机构设置不少于一名节能减排专兼职岗位、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节能减排专题推广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创优评选活动,鼓励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活动。(牵头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四)技术创新主题实践活动。鼓励相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基础性技术创新活动。依托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面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主体,组织“节能减排科技需求调研”系列活动。支持节能环保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组织等各类组织和个人结合首都需求,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造”系列活动,研究开发一批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新技术与新产品。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及各相关单位)

(五)先进典范主题创建活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典范评选标准体系,在家庭社区、政府机构、学校、企业园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郊区村镇、建设工地、媒体等节能减排九大重点领域,评选创建出一批理念新、行动实、示范效果好、诚信度高的绿色发展典范。鼓励社区居民、青少年、环保志愿者等广泛参与,公开评选一批节能减排知识传播和教育基地、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持续加强全市绿色发展成就的宣传推介,绘制绿色发展地图,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讯,推介节能减排实践示范标杆。

三、深入开展十大领域节能减排行动

(一)家庭社区节能减排行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实践者。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等主体作用,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倡导崇尚节能减排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带动社区,形成“家庭齐创建、社区共行动”的良好氛围,夯实家庭社区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

1.倡导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十件事。一是随手关灯、拔插头,减少待机能耗。二是夏季少用空调多开窗。三是随身自备饮水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四是购物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尽量不用塑料袋。五是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六是温水洗衣自然晾晒,尽量使用无磷洗衣粉。七是家庭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八是合理健康饮食,尽量减少餐具更换频率。九是多在户外运动锻炼,多爬楼梯、少乘电梯。十是倡导绿色环保装修,家里多养花种草。(牵头单位:市妇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2.组织开展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在社区、大型家居建材市场开办居民家庭节能改造课堂,量身打造系列课程,宣传家庭节能、绿色装修及小区绿化知识与技巧。结合老旧小区抗震节能改造,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家庭结合家庭装修自愿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供热计量改造,完成上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改造。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家庭标兵”评选活动,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家庭给予荣誉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妇联、市社会办)

3.深化开展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活动。普及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知识,逐步规范分类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投放标识系统。丰富社区生活垃圾收集模式,鼓励居民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行为。推广设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实现大件垃圾的集中清运。在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制肥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在社区内的循环利用。总结推广千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经验,树立百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社会办、市发展改革委)

4.推广社区“绿袖标”服务行动。扩大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绿袖标”队伍职能,继续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方法,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组织开展社区节能减排宣传栏制作、家庭节能减排小窍门入户宣讲等活动。对楼宇走廊灯开关、社区绿化浇灌、环境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搭建节能减排社区服务平台。利用社区广场、休闲空地,开办周末社区旧货交易市场。鼓励各类节能减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节能减排活动;鼓励现有各类社区论坛等网络平台,增设节能减排宣传、旧货交易等功能版块。在社区内设立“节能减排知识宣传栏”、“节能减排光荣栏”和“污染浪费曝光栏”,通过张贴标语、口号、图画、条幅等,分享节能减排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协办单位:市妇联、首都精神文明办)

(二)政府机构节能减排行动。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是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者和带动者。政府机构要率先践行节俭从简的办公方式,争做节能减排表率,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1.推行6个节能减排办公行为习惯。一是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二是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会议室、洗手间和其他办公区时随手关闭照明开关。三是鼓励采用打印、复印、扫描多功能一体机,双面利用打印纸,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四是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五是随手关闭水龙头,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六是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办公设备要及时回收、修旧利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2.深入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定期公布符合绿色采购的品牌清单,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强制采购具有高效节能、环境标志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公开绿色采购信息,研究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减少机关日常消耗。大力推进公文无纸化传输,减少公文印制和传递成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会议成本。加强网上公众服务,建立面向政务需求的信息发布和指引体系,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4.带头践行公务绿色出行。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配置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提高新增公务车中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替换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倡导合乘用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5.推行政府机构合理用能。发布合理用能指南,制订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全面推行能耗定额用能管理制度。建立能耗定额公示制度,发布机关能耗及费用支出情况,着重建立定额管理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节奖超罚等制度。试点实施后勤服务外包机制,政府机构定额拨付能源费用。深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学校节能减排行动。学校肩负着传播节能减排知识和理念、引导社会文明风尚的使命,学生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大力加强校园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要强化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校园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着力培育节能环保技术专业人才,将学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基础教育、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的阵地。

1.加强校园节能减排知识教育。把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节能减排知识作为加强校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编制发放10万份节能减排选修教材,在课程教学中充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等相关教育内容。把节能减排知识纳入大中学生选修课程,组织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征文、墙报、摄影、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打造节能减排校园创新阵地。加强大学、科研院所节能减排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创办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高级研修班,培育节能减排所需专业技能人才,将学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人才培养阵地。鼓励学生开展节能减排的发明创造活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等广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将高等院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阵地。(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科委、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

3.组织校园节能减排宣教和志愿者队伍。在中小学组建20万人的小卫士护卫队,开展“节能环保小能人”、“绿色天使行动”等活动,动员学生参与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活动,通过“大手带小手,小手拉大手”全面提升家庭节能减排意识。在有节能减排相关专业和配套设施条件的学校,鼓励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节能减排教学实践基地。在高等院校组织10万人的节能减排志愿者,走进家庭社区、工业企业等进行节能减排理念、知识宣讲。(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4.积极推进校园节能减排。建立符合校园垃圾产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强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鼓励学校食堂加强餐厨垃圾定向回收处置管理,与专业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合作,实现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和规范化回收处置。加强学校和学生用水、用电定额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共水房、实验室、教室用电、校园路灯等各个方面的智能管理。(牵头单位: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团市委)

(四)企业和园区节能减排行动。园区是企业集聚的重要空间,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广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推动技术革新,健全管理体系、争当行业领跑者,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不断深化循环经济理念,共创节能减排示范园区。

1.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与节能减排。针对车间、班组、岗位等不同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与技术培训、节能减排劳动竞赛,节能标兵与节能优秀小分队评选等活动。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的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等活动,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查原因,为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减少能源浪费提出合理化建议。(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团市委)

2.组织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深入分析企业用能现状,找准能效差距与症结所在。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应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物联网应用。评选一批同行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在业内推广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3.支持企业加强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能源审计制度,鼓励政府机关、市属高校和各类企业自愿开展能源审计。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中高费项目。扩大清洁审核范围,鼓励服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完成住宿、餐饮、医院及学校等领域百家单位审核。积极推进农业、建筑等行业清洁生产。探索开展清洁生产后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4.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任务和职责。在电力、供热、交通等重点领域企业,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累计培养1500名能源管理师,基本实现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由能源管理师担任。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促进企业科学用能、合理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总工会)

5.积极创建节能环保低碳园区。鼓励各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商务园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建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网络,打造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开展“绿色招商”,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加强园区能流、水流、物流系统的综合诊断评估,推动入园企业之间形成能源资源阶梯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行中水全处理、再生水全利用、废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五)农村节能减排行动。农村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都市休闲旅游的重要承载地。紧密结合全市新农村发展需求,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农宅节能、种植节水、畜禽减排、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工作。

1.统筹推动农村生活领域节能。把农村能源利用和延伸城市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炊事燃气化、供暖多元化、用能清洁化。继续推广扩大农村户用太阳能使用范围,在有基础的农村地区实行联村供气工程,推广户用液化石油气。积极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深化太阳能低谷电热能以及清洁煤、生物质燃料的组合技术。继续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实施煤炭清洁利用,替代原煤散烧。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市政市容委)

2.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达标工作。继续推进符合农村生活垃圾特点的分类回收工作,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方式。在民俗旅游较为集中地区,推广一批小型适用的餐厨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实现就地资源化处理。鼓励实行垃圾分类奖励和换购小商品等机制,持续深化垃圾分类效果。(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深入挖掘设施农业和农机节能。加强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省力专用设施农机具。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机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技能培训,做好农机维护保养与修理。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加快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推广节能低排放的农用机具,提高作业效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

4.广泛推广节约型农业种植模式。在北京农业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介绍节约型农业相关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持续推行“区域灌溉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试点,开展农业节水精细化管理。深入实施农村集雨工程,提升雨水收集利用水平。

5.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基地,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力度,实现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减少农村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

(六)宾馆饭店节能减排行动。本市宾馆饭店数量众多,是展示首都国际大都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资源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紧密结合餐饮、住宿两类服务特征,通过数字化智能管理、减少一次性用品提供等手段,打造首都服务的绿色品牌新形象。

1.积极推广绿色服务。开展绿色客房服务,放置布草更换提示卡,鼓励推广毛巾、被套、床单、浴衣等棉织品做到一客一换,减少一次性客用物资的消耗量。推广绿色餐饮服务,减少浪费行为。客房用品鼓励使用环保包装,安放冬季、夏季空调温度提示卡。(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协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

2.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鼓励宾馆饭店建立合理用能指南,制订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工作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鼓励宾馆饭店积极与有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建立节能减排内部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处理日常运营中存在的“跑电、冒气、滴水、漏油”现象。加强节能减排行为的宣传引导。(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推行能耗水耗设备智能化管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设施。实施温度自动检测智能控制,建立宾馆饭店的分区电力计量系统,实现用电设备负荷的分区控制。逐步加强先进制动电能再生利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电梯节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全面普及节水龙头、节水淋浴、节水便器等设备。在有条件单位建设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设施,以中水替代促进节约新水。(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4.推进餐厨垃圾定向回收和集中处置。全面推广配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装置,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在餐饮服务单位推广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餐厨废弃油脂集中统一、规范有序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网络登记申报机制,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登记。(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旅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商场超市节能减排行动。商场超市是满足市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重要服务场所,也是推广普及节能减排产品、引导绿色消费行为的主要阵地。要在深入推进电梯、空调等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同时,进一步强化商场超市的绿色商务服务功能,推广绿色产品,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文明消费。

1.深入开展节能超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节能超市”的宣传和建设,将电子商务网站、专营店、商场超市专区专柜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建立节能减排产品的畅通供应渠道,提高消费者对“节能超市”的认知度。开展节能减排产品集中展示推广活动,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节能减排产品特价促销、品类折扣促销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强绿色消费标识引导。加大“中国能效标识”宣传力度,鼓励商场超市设立节能产品展销专区或专柜,在商品展示的醒目位置张贴能效产品宣传海报,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鼓励商场超市完善产品专柜准入管理,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因素,探索扩大环保标识、绿色标识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继续推行“限塑”与“限制过度包装”活动。严格执行“限塑”规定,限制过度包装。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商场超市将回收产品包装纳入商场超市积分范围,开展积分抽奖及积分换购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4.开展节能减排日常自查见效活动。鼓励设立能源专业管理岗位,负责日常节能管理工作。采取技术与管理结合的手段落实冬夏季温度控制措施,组织开展内部全员培训,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与实践技能。鼓励公众自觉担当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对商场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八)休闲场所节能减排行动。北京集聚的丰富文化、体育与休闲娱乐资源设施,是市民业余活动的重要空间。要在广泛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的同时,完善公共服务,加强这些场所用电、用水节约管理。

1.加强节约用电管理。减少文博场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城市户外景观等大规模用电场所亮灯时间和降低开灯等级,在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一律按平日要求开启夜景景观照明设施。加快安装LED、太阳能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优化照明系统运行。关闭非必要使用的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施设备。倡导在自然光足够亮的情况下不使用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关,杜绝无人灯开、灯光长明等浪费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2.强化水资源的集约利用。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耗水大户严格遵守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办理一户一表单独计量。全面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节水产品、器具。加快配置普及中水处理、集雨设备等净化循环用水设施,实现游泳池及洗浴废水、体育场等雨水在冲厕以及室外绿化灌溉等方面的内部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倡导绿色文明的休憩娱乐方式。鼓励景区规划建设休闲绿道并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鼓励游客租用自行车自主游览景区。开展屋顶绿化和墙面立体绿化,实现植物根系自然截留和利用。树立宣传标语,引导游客少带、不带一次性物品,尽量减少垃圾产生量。科学规划和布放位置醒目、有利于游客投放废物的分类垃圾箱,减少游客随处投放垃圾的现象。(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加大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多元收集、专业回收、集中处置模式。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大型社区、国有林场等,积极推广以园林绿化专业队伍为建设运营主体的小型原位堆肥处理站点、生物质能源加工点等,实现“自产、自处、自用”。在建设空间资源紧缺的区域,鼓励引进先进处理技术,建设低污染处理技术设施。在京郊果蔬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就近资源化设施。(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九)建设工地节能减排行动。建设工地是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延伸。要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施工,积极开展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活动。

1.推进施工工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严格执行有关禁止与限制落后淘汰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现行规定和标准规范,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高能效设备。把节能减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序,降低设备单位能耗。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合理限定生活用电,降低非生产性用电数量。加大余料的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可再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2.加强施工工地污染减排防治。加强施工现场噪音和振动控制,确保现场噪音排放不超过国家标准。使用密目式防护网、定期喷水等措施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加强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相关单位)

3.开展节能减排型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建设施工工地的标准化管理,定期评选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活动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信用评价挂钩。申报市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交通节能减排行动。交通是承接人们活动空间转移的重要载体,是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建立健全与现代交通体系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环境,努力营造“绿色交通我参与,绿色出行我快乐”的社会氛围,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服务。

1.鼓励乘坐公共交通。鼓励职工公交或步行上班,减少小客车出行率。提倡大型超市、商场开设班车,缓解周末高峰时段商场超市周边交通拥堵。鼓励景点、演出场所、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在业务宣传、票务销售等业务活动中加强对公共交通出行的引导,做好重大活动的出行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自行车出行。在重点大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商务中心、中关村西区等区域设立自行车专用道,推出“古都风貌骑行观光”、“骑车逛奥运场馆”、“骑进胡同文化”等“骑行北京观光线”。健全自行车租赁网络,实施IC卡刷卡租赁、异地租换、统一规范定价等制度,推进不同自行车租赁公司之间形成资源统一共享机制,方便市民或游客租赁。(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3.持续改善公共交通服务环境。持续优化公交网络,建立“无缝隙”的交通换乘系统,五环外地铁周边同步规划建设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建立微循环交通网络,开设全日开行和通勤高峰时段运行的多层次微循环公交接驳线,解决部分社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建设“首都便民交通五系统”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动态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为市民提供动态、静态相结合的交互式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4.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发挥大型物流基地作用,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引导减少重型柴油卡车使用,鼓励使用轻型或燃烧效率高的车辆,优化货运车辆结构。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解决好物流“最后一公里”,组建5万辆规模的“绿色车队”。(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相关单位)

5.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等团体组织作用,倡导广大车友使用低排放、低能耗汽车,积极参与“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活动。率先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鼓励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倡导在用车达标使用,培训驾驶节油技能和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积极推广智能控制节油装置和使用油品清净剂、节油添加剂,推行泊车熄火、轻装行车等节油措施。号召市民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及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区县政府根据各自责任分工,细化行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任务部署。各企业、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号召,主动自觉参与到节能减排行动中去。新闻媒体要成立节能减排媒体联盟,有针对性地做好节能减排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强激励约束。加大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和使用效果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收费制度。深入推进差别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能源价格改革。做好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工作。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和利益机制促进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资金支持。统筹现有渠道预算资金,综合利用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等现有节能减排领域相关政策资金,加大对行动计划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资金也要加大对行动计划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开展节能减排服务。加强社会投资的引导力度,积极吸引个人捐款、企业捐赠等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扩大节能减排社会参与度。

(四)加强监督监察。加强重点任务跟踪督查,将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的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职能部门内部的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依法开展监督,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施监察。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6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综合性实施方案。

一、“十二五”我区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1.0361吨标准煤,累计降低15.2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1.66%和12.43%,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我区以能源消费年均增长10.2%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3.9%的增速,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大幅度上升的势头,为保持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我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十二五”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确保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必须保持13%左右的经济增长速度。今后五年,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消费结构持续升级,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在我区布局的钢铁、石化、造纸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能源对发展的瓶颈制约进一步突出。“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我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要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增加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特别是我区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型产业比重较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过快,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节能减排能力和手段不足,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节能减排措施已经实施而进一步挖掘潜力的难度加大等问题,以及一些市、县和部门、企业领导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增长、轻节能减排,利用市场机制不够,激励政策不完 善,问责制度不落实,监管检查不力等因素,使我区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十二五”我区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资源型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确保实现“十二五”我区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目标。根据国家分解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 0.8807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61吨标准煤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4.6万吨,比2010年的80.7万吨下降7.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2.7万吨,比2010年的57.2万吨下降7.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1.1万吨,比2010年的45.1万吨下降8.8%;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71万吨,比2010年的8.45万吨下降8.7%。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要求,继续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各地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并按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市、县,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市、县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动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八)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我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南方民族药和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生物基新材料、清洁能源示范、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区域性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性特色生物农业、世界级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区域性海洋产业、中国—东盟保健养生等十大产业基地。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

(九)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我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突出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咨询、研发、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旅游、文化、培训、医疗、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9%左右。

(十)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深度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努力发展核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加大能源合作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

四、加强节能减排综合管理

(十一)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工业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我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降幅达到广西“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提出的降低目标,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电 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年累计约100万平方米,建立办公建筑能耗动态监管体系,实现办公建筑水、电、气分栋计量达到100%,二次装修的办公建筑实现建筑分系统、分楼层分项计量;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30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十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国家分解下达我区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分解方案,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市、县和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及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方及时预警调控。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

(十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研究制定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切实加强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客运、货运、水运企业和沿海、内河港口企业,或拥有600辆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货物吞吐量5千万吨以上的沿海、内河港口企业,以及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贸企业、在校生人数1万人以上的学校等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到2015年,万家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每年组织对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自治区管理的国有企业要接受所在地方节能监管部门的监管,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十四)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研究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工业行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广泛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行业用能效率和水平。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推广煤炭清洁利用。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工业重点行业减排力度,实行电力、钢铁、造纸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湿法脱硫机组综合脱硫效率95% 以上,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建设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70%以上。推进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及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烟气脱硝改造。重点监测高耗能企业能源综合利用、产品单耗状况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手段,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减排管理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刁江等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十五)加快推动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制定推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并分解下达建筑节能目标,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十六)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南宁轨道交通项目。大力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逐步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公路服务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船舶新技术的使用,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实施港口“油改电”工程,提高港口作业中电力能源的使用比例。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十七)加快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大力推广免耕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生态农业、绿色植保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业生产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加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用电节能技术推广,积极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继续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在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千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推进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区规模化 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十八)加快推进商业和民用节能。研究制定商业和民用节能行动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等领域,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开展节能型大型商场、超市和绿色宾馆等示范试点建设。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使用节能高效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节能、低碳消费模式。

(十九)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力度。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降低空调用电负荷。加强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步伐。支持驻桂部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构建特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进再制造、“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建筑废弃物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贵港生态工业(制糖)、梧州再生资源利用、河池有色金属新型材料、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玉柴集团再制造产业等国家级和柳钢集团钢铁、钦州石化、崇左锰深加工、宜州桑蚕茧丝绸产业、合浦东园家酒农业、农垦明阳生物化工等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建立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统计评价体系。到2015年,重点工业行业中超过一半的规模以上企业建成循环经济企业,糖业、铝业、新型干法水泥、火电等4个行业100%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十一)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减少矿产开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火电、冶炼、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实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努力实现废弃物就地转化,减少转移。重点建设河池市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百色市、合山市石煤、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发电示范工程,中铝广西分公司220万吨赤泥回收铁示范工程等。到2015 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分别达到80%。

(二十二)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梧州“城市矿产”国家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旧家电定点拆解企业,有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支持玉柴集团、柳工集团等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和大型轮胎再制造,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建立再制造激励机制,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资源循环回收渠道。

(二十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逐步完善“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在水泥、肥料等行业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加快建设国家在南宁市开展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程。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实施全区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加强清洁生产推行的组织领导。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排放标准或超过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

(二十五)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快工业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项目建设,加强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冷却水,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农业节水,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创建节水型示范城市。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00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率5%以上。

六、完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

(二十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根据我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过快的实际情况,研究采取加 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的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措施,逐步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研究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二十七)落实财政激励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对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国家“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产品等支持政策,完善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治区和各市、县人民政府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整合各类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落实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支持采购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产品,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二十八)强化税收支持政策。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节作用。贯彻执行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和环境税费改革。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的税收政策。

(二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落实加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加大对节能减排领域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信贷门槛,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登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与证券融资联动,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合作平台,将国家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有机结合,落实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政策。

(三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支持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鼓励发展的低消耗、低排放的新产业、新工艺和新产品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审查,禁止通过规划修编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用地合法化。严格用地指标管理,严禁将计划指标用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或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以及不符合自治区发展规划的高耗能项目。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需要启动用地周转的市、县,给予计划指标支持;对不能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市、县,要暂停项目供地。

(三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建设资金。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银行信贷支持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节能减排 重点工程的企业主体,主要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项目所需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责任,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确保完成“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任务。

(三十二)加强科技开发和应用支持。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力度。加快石化、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电力、制糖等高耗能行业节能设备制造技术和工艺开发,完善制糖和建材循环经济技术,推动建立石化、林浆纸产业循环经济技术体系。开展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力争组建国家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和专家队伍,支持企业建设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基地。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低品位余热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应用、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汽车尾气控制和绿色电源、氮氧化物和氨氮污染物治理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玉柴集团、柳工集团和梧州、玉林市等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高压变频调速、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七、强化节能减排责任监督

(三十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和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区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市。各市要将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市要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目标相结合,把目标考核与工作进度跟踪相结合。各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自治区有关部门每年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 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完善节能减排行政过错问责办法,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十四)加快制定实施节能减排地方性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出台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等地方配套法规,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推进节约能源、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法制建设。

(三十五)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能评费用由节能审查机关同级财政部门安排。

(三十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落实规划环评,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市、县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通过环保验收。

(三十七)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国家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推行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强市、县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 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市、县,暂缓审批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及自治区建设资金。对脱硫设施全烟气脱硫效率、投运率达不到要求的,扣减脱硫电价款,足额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

(三十八)加大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力度。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曝光、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三十九)加快推进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严格执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宣传和政策激励,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节能产品补助标准,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推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规范认证行为。加强标识、认证质量的监管。实施“领跑者”标准制度,将“领跑者”能效标准与新上项目能评审查、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相结合。

(四十)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发电调度的规定,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火电机组和水电、风电、核电以及余热余压、填埋气和垃圾等发电上网。优化水火电调峰管理,完善火电机组降负荷调峰和轮流调峰措施,发挥全网火电机组调峰能力。制定实施广西电网水火电优化调度方案,进一步做好应对电力供应重大异常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用电指标分配工作。电网企业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的监督。对报装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新增用电项目开展能效评价,引导用能单位选用高能效配电设备。积极推广客户侧无功补偿和变压器经济运行技术,降低用电损耗。

(四十一)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尽快制定我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建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联动机制。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 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

(四十二)在环境保护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的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确保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根据国家部署,研究提出我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碳排放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

九、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四十三)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继续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各级人民政府机关要将节能减排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做节能减排的表率。

(四十四)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力度。把节能减排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各地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节能减排良好社会氛围。

十、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

(四十五)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组织制订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准入门槛。组织制订和发布执行《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执行国家颁布的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满足氮氧化物控制目标要求的排放标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提高执法能力。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完善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全区和各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 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减排监管体系,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7

2011年7月1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主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出席会议。清华大学何建坤研究员担任专家组组长, 傅志寰、杜祥琬、刘昌明、郝吉明院士等11名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关于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对《规划》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专家们认为, 《规划》在思路、内容、机制上有很多探索和创新, 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和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规划》作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1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体现了顶层设计的思路, 与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紧密衔接, 起草过程科学、民主, 主题突出, 特色鲜明, 结构合理, 内容全面, 目标明确, 可操作性强, 基本具备了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条件。与会专家还就“十二五”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提高结构节能减排能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 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 篇8

当前,我国耕地保有量为18.25亿亩,位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37亩,在全球190多个国家中排在126位。在全国2859个县级行政区中,除856个市辖区外,有近70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低于国际公认的0.8亩警戒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耕地的刚性减少、粮食需求的刚性增加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因此,有必要在控制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将耕地面积的指标调整为人均耕地面积,并作为控制耕地变化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对此,要在当前耕地存量的基础上实现2015年人均耕地面积不低于1.32亩的标准,这将比控制耕地保有量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

NO.2: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用地比重

建议将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用地比重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就是要遏制地方政府违规用地的利益冲动。这将通过调整住房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大户型的建设比重的方式,满足80%以上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刚性需求,使全社会成员住有所居,形成广大消费者买得起、住得上的住房保障体系。

NO.3:资源替代率

研究表明,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需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资源环境系数应保持在1.45以上。但有预测分析表明,按现有的资源开发技术水平,即便在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条件下,我国国家资源的安全系数也将从1998年的1.73下降到2010年的1.45、2020年的1.35。

对此,有必要将资源替代率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实现石油、铀、铁矿石、铜、铝土矿、锰、金等矿产的资源替代率大于1.5,天然气、煤、铅、锌、钨、锡、锑、钼、钾盐、磷、硫等矿产的资源替代率要大于2,确保经济安全。

NO.4 :资源产出率

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德国的1/6。

国土资源部承担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战略研究”的部分成果表明,我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约有不小于50%的空间,其中,技术节约潜力不小于30%,结构节约潜力不小于1/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将可以缓解我国资源约束的1/3。

NO.5:国土开发强度

国土开发强度是指除森林、河流、耕地之外的使用面积与国土面积之比,即建设用地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截至2009年,我国人均GDP不过3000美元,但建设用地规模突破5亿亩,国土开发强度高达29% 。而美国的人均GDP接近50 000美元,国土开发强度仅为6%;德国和法国的国土开发强度分别为12.5%、8.6%;国土面积狭小的日本和韩国的国土开发强度不足10%。

目前,深圳未用地仅剩2.23%,国土开发强度高达47%,超过了香港,但开发效率却远不及。因此应该设置国土开发强度这项约束性指标。

NO.6: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已突破33.4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一。2009年,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80~120 平方米标准,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人均82.4平方米和发展中国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高达360平方米,是国家规定的2.4倍。

如果要实现2020年全国耕地不低于18亿亩的保有量,在未来的10年间,耕地净减少量最多为2 500万亩,每年净减少量不应该超过250万亩。国土资源部的有关专家认为,2020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5.6亿亩。如果按照当前媒体报道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汇总后建设用地总量5.36亿亩,每年净增加的建设用地不宜超过220万亩。因此,建设用地的供应形势十分严峻。建议将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NO.7:国土经济密度

国土经济密度是一个反映产值密度及经济发达水平的重要指标,比人均GDP更能反映一个区域的发展程度和经济集中程度。多数学者认为,国土经济密度是指单位国土面积GDP的产出,即地均GDP。以此标准来衡量,我国国土经济密度不足350万元/平方公里(约折合45万美元/平方公里),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不仅低于日本、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还低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2008年,中国东部11省(区、市)的国土经济密度仅相当于日本的1/6,台湾的1/5,韩国的1/4。

虽然我国国土辽阔,但近一半的国土属于难以开发利用、不适宜人类居住和生产的空间。而仅占国土面积1/4的城市创造了近80%的GDP,近90%的税收。因此,提高城市的国土经济密度对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鉴于此,有必要将国土经济密度限定在单位城市面积的产出上,特别是限定在城市群的产出上。

NO.8:食物密度

2007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3年突破5亿吨,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肉类自给有余,乳制品略有进口。但是,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不稳固,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对土地产生较大需求,土地面临承受食物生产、经济建设和生态保育的历史性重任。

建议将食物密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食物产出量)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预期性指标,目的就是通过提高粮食单产的方式增加食物密度,通过提升草地NPP(净初级生产力)的方式增加畜牧业食物产出量。在未来的5年,要在约120万平方公里(18亿亩)的耕地上产出不低于5.4亿吨的粮食,实现95%以上的粮食自给率。这是我们国家生产安全的物质基础。

NO9:生态密度

我国生态环境先天性脆弱,建议把生态密度(单位国土面积上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所占比重)作为“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预期性指标,就是要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实现森林覆盖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公里,湿地面积不低于38.48万平方公里,严格守护好近150万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这是保护生态平衡、生态服务和生态屏障的基础。

NO.10: 环境容量

一个区域的发展潜力最终受其环境容量的影响和制约。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使我国环境问题凸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2008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接近1400万吨,超过环境容量2/3;我国已有90%以上的城市河段、湖泊受到严重污染。二是大气环境污染在加剧。二氧化硫排放量2468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的90%;酸雨污染的影响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40%;烟尘排放量和工业粉尘排放量约为2 000万吨,60%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三是土壤功能性失调严重。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导致了水土流失、旱涝灾害频发、物种减少、气候变化等多种效应叠加。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约占1/3的国土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18%的土地发生不同程度的沙漠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现实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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