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2024-04-19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通用9篇)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 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 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 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 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车辆技术管理

第六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第九条 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

(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 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四)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落实,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报表。

(五)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 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

(六)落实营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车载GPS设备的应用与监管工作;

第十条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要制度:

(一)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定期记录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四)车辆视情修理与定期维护管理制度;

(五)车辆行驶记录仪与车载GPS监控系统监管制度。

第十一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正确处理运输生产和车辆技术管理的关系,在保障营运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基础上,实现安全和节能降耗的运输生产。

在接受应急任务和重大运输业务前,应当对营运车辆进行整车装备和安全性能的全 面检查,确保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对长期异地从事运输的所属车辆,应当纳入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并加强管理。

第三章 车辆性能要求

第十二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结合运输市场供求状况和运行条件,对车辆进行选型论 证,选购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适应经营许可范围的车辆。

第十三条 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新购置营运车辆,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和《营运货车 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一)营运车辆应当选购交通运输部发布在《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的节能车型。

(二)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三)在用营运车辆实际燃料消耗量超过交通行业标准对在用营运车辆规定的燃 油消耗限值时,应当退出营运市场,退出营运市场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营运车辆应当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并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车况的 车辆,禁止从事经营性运输。

(一)客货运输车辆应进行市场准入前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不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的,不予评定车辆技术等级,不允许从事经营性运输。

(二)车辆经定期审验时的综合性能检测,原评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已不符合 评定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应当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旅客运输车辆应当按照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

(一)道路班线旅客运输和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应当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 等级评定表》中的等级车型。

(二)乡村公路营运客车应当是符合《营运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普通级等级别条件的车辆。

(三)公共汽车、出租车及租赁性质的客运车辆,按照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有关车型规定评定客车类型等级。

(四)车辆经定期审验时的客车类型等级复核,原客车类型等级已不符合原评定要 求的,其类型等级应当据实调整。

第十六条 大吨位柴油厢式货车、货运列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应当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中的车型。《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中的车型,实行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由交通运输部商国家发改委确定发布,全国统一执行。

第十七条 车辆取得《运输证》后,禁止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更换车辆主要总成部件、增大车辆外廓尺寸(包括货厢栏板内尺寸)或者增加承载限值以及擅自加装 燃油箱。

(一)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是指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丰、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座位客车改为卧铺客车。

(二)更换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是指更换与原车型不—致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车罐体;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空气悬架、复合悬架、钢板弹簧式悬架等悬架形式之间的改变)。

(三)增大车辆外廓尺寸(包括货厢栏板内尺寸)或者改变车辆承载限值,是指增大车辆外廓尺寸(车高、车宽或车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加装活动式栏板,改变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尺寸;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增加钢板弹簧 式悬架钢板弹簧片数;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

(四)营运车辆燃油改燃气时,须报经当地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监管部门审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改装。

第十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的其它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由交通运输部 颁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具体规定。

第四章 营运车辆档案

第十九条 运输经营者对配发《运输证》的车辆,应当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见 附件一),在运输管理机构审查确定后,原始档案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第二十条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车辆参数与配置登记、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车辆行驶里程与燃 油消耗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第二十一条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应当及时对变动中的有关情况及规定记录进行规范、准确的记录,并按照运输管理机构要求,定期向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篇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营运。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运驾驶员要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的统一规定。

二、要认真坚持车辆的检查制度。对车辆保养部分勤检查,对车辆证件部分勤核实,对车辆年审部分勤落实。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发现车辆损伤,有故障的要及时修复,按期或根据车辆使用状况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遵守车辆驾驶操作规程。如车辆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伤;超正常磨损致使车辆停运、修理,提前报废,驾驶员要赔偿经济损失。

五、严禁未经公司同意私拆,私换车辆各大总成及车内设施。造成经济损失,驾驶员要赔偿。

六、公司技术安全部门要严格车辆交接程序,搞好车辆的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七、公司技术安全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驾驶员及时修理及处理,并做好记录及跟踪检查。

八、对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要对驾驶员以赔偿经济损失,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合同及劝退的处理。

篇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要归档保存,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及时将改动情况归档备案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处罚;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连接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权作出责令车辆停驶、检修等处理的决定。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按规定时间间隔或里程进行二级维护,必须到具有二级维护资质的维修厂进行;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一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替、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 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篇2

营运车辆具有载质(客)量大、运营环境复杂、日运行时间长等特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乃至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数据统计分析表明,营运车辆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一直接近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0%,而1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全国道路交通该类事故总数的90%以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图1所示,营运车辆在准入、使用过程、性能保持及退出等全运营周期内运行安全保障各环节,分析归纳造成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差、营运车辆运行技术状况不良、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性及被动安全性不完善等,而导致这些原因存在的症结所在是目前我国道路运输行业没有对营运车辆建立有效的主动安全性及被动安全性准入要求、营运车辆运营过程中的技术状况保障水平不高、运输过程监管体系不完善、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没有针对性与系统性。

为了提高营运车辆安全运行保障、营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技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应急处置能力,以减少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由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确立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其一期项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与处置集成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专门设立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

该课题研究形成了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性能评价与检测、安全性能技术状况保持、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估以及运行过程安全监管等成套技术,构建了包括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源头保障、驾驶人的安全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安全运行全过程有效监控的完整营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技术体系。

课题研究成果在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及安徽、河南、四川、江苏4省汽车运输、维修、检测、培训和道路运输管理等118家单位进行了大范围示范应用,得到了充分有效的验证,应用效果良好。

1 核心成果一:运输车辆安全性能保障技术

图2是课题在提高营运车辆固有安全性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营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形态为坠车、正面碰撞、落水、侧翻、侧面碰撞、坠桥、追尾、与道路设施碰撞、与山体碰撞等,在发生上述形态的事故后车身结构严重变形或毁坏导致乘员生存空间窄小、约束系统性能差导致乘员严重移位、防火性能差导致乘员不能及时逃生等。课题针对营运车辆上述事故及运行特点,从有效防止发生事故和发生事故后能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等方面全面提出了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准入指标要求。营运客车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包含了动力性、制动性、行驶稳定性、舒适性、可靠性、车身结构、逃生空间及设施、座椅和卧铺、防火、安全装置配备等;营运货车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包含了动力性、制动性、行驶稳定性、舒适性、可靠性、驾驶室乘员保护及碰撞防护、汽车列车连接装置、安全装置配备等。上述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指标体系以及研究开发的营运车辆安全性检测评价方法与检测装备,为建立我国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准入管理机制奠定了技术基础,从车辆安全技术源头上有效提高了营运车辆的运行安全性。

图3是课题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持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课题全面完善了在用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指标、检测评价方法,确定了在用营运车辆合理的维护周期、维护作业项目、重要安全部件维修工艺等,从在用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评价、故障诊断、维修及其工艺、车辆技术状况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在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评价及保持体系,为建立在用营运车辆安全性退出管理机制奠定了技术基础,有效提高营运车辆在全运营周期内的运行安全性。研究开发的汽车列车制动性能检测设备适用于汽车列车结构特点和车型特征,首次在现有普通平板式制动检验台的基础上,采用适合多轴车轴距和轮距的组合式测试单元,运用数据采集软、硬件技术,实现对多轴车制动性能的检测,此项技术属国际首创,国外只有1种可用于汽车列车制动性能检测的室内台架式检测设备[1],国内仅见汽车列车制动性能室内台架式检测方法可行性的探讨[2],尚未见相关室内检测设备开发及应用的文献报道。

2 核心成果二:驾驶人技能素质提升技术

图4是课题在营运车辆驾驶人技能素质提升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课题基于营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心理、生理因素及其职业特点提出了营运驾驶人技能素质要求,并构建了营运驾驶人适宜性甑别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通过新研发夜间视力、紧急和连续紧急反应、周边风险感知检测设备等原型样机进一步集成了营运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成套设备,并通过开发检测评价系统软件和设备联网实现驾驶适宜性的多元评价,不但可以甄别出事故多发驾驶人,而且可以通过检查发现每个受检驾驶人心理、生理素质存在的问题,为其指出今后驾驶车辆应注意的事项,为针对性安全管理和教育提供了依据;课题基于驾驶员培训效果影响因素分析、驾驶员群体特征分析及现代教学方法在驾驶员培训中的应用研究,编制了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理论考试题库等,开发了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网络远程教学、特殊环境与情景下驾驶技能模拟培训、网络考试管理等软件,形成了全面提升营运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与素质培训技术,使驾驶人技能素质能够得到持续提升。

3 核心成果三:运营过程监管技术

图5是课题在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安全监管方面的技术成果总结。营运车辆安全运行与驾驶员、车辆性能、安全管理措施等密切相关,以往的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监管平台仅仅是对营运车辆超速行驶状态进行监控,这种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控既不全面,也未对营运车辆不安全运行的根源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课题开发运输企业级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监控指挥平台(包含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车站智能安全门检报班系统、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综合监管系统、行车安全决策分析系统及四个系统有机集成与信息共享)软件,将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状态监控[3,4,5]从超速行驶监控扩大至车辆行驶异常监控预警(车道偏离、前撞、侧翻、侧滑)、车辆技术状况(发动机转速、机油压力及温度、冷却液温度、油耗、制动气压、灯光、喇叭、制动蹄片磨损、缓速器、发动机仓温度、车门开关状态等)实时监控预警、车辆日常管理监控预警(维护、例检、等级评定等)、驾驶员日常管理监控预警(档案信息、安全教育、继续教育、考评等)等,并对上述监控数据综合统计及分析,为安全管理和运输生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将安全监管有效融合到运输生产的每个环节,使营运车辆安全运营全过程能得到有效监管。

4 研究成果示范应用及其效果

课题以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为依托,实施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检测、营运车辆驾驶人执业安全技能再教育、考核与评估技术示范工程,建成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评价与检测示范基地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技术研发及技能考培示范基地;依托安徽、河南、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在安徽、河南和四川3省开展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保持、安全性能保持评价示范;依托安徽、河南、四川、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在安徽、河南、四川和江苏4省进行营运车辆驾驶员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示范。

课题重点选择典型道路运输企业——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集中示范应用研究成果,该公司在课题成果示范前的2008~2010年间,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起数为0.029次/(100万车·km),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0.031 7人/(100万车·km),平均年万车公里责任事故受伤人数为0.077人/(100万车·km),年平均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比例为0.647%;在课题成果示范的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间,该公司未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比例为0.074%,比示范前下降 88.6%。课题成果应用效果明显。

5 结束语

“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主要从车、人和管理3个要素深入研究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构建了包括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源头保障、驾驶人的安全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安全运行全过程有效监控的完整的营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成果在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及安徽、河南、四川、江苏4省进行大范围示范应用,树立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保障技术示范应用典型,推广了研究成果,并对成果进行了有效验证。

摘要:介绍了“营运车辆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大范围集成应用”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形成的我国营运车辆安全性准入与退出技术体系,使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有了源头保障;研究形成的营运驾驶人的技能素质要求标准及其培训方法体系,使营运驾驶人的执业安全技能与素质得到持续提升;研究形成的与现代道路运输企业运营管理相衔接的安全监管手段,使营运车辆运营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管。

关键词: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监控,驾驶技能,驾驶培训,检测

参考文献

[1]Performance-based Brake Testers:Round robin fi-nal report[R].Shaffer-SJ;Christiaen-A-C//Battel-le Memorial Institute,Columbus.USA:Federal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USA.2000-02:132.

[2]贾晖.多轴汽车制动性能检测可行方法的探讨[J].汽车维护与修理,2007(11):58-60.

[3]胡湛岚,夏志忠.应用GPS、GSM车辆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7.

[4]陈华斌,邵平凡.基于GPS/CAN/GPRS的车辆监控管理系统终端的设计与实现[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10.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现有营运车辆14头16挂。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以及驻站管理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和内部管理。

(二)规范车辆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流程

依据上级运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车辆技术管理环节,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与许可和定期审验有效衔接,把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三)开展车辆维修动态监督,把握营运车辆维修质量

1、不定期地现场检查营运车辆维修质量;不定期地检测企业现场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对车辆维修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人员资质、车辆设施设备、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例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车辆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市运管处、口泉运管所的要求,贯彻车辆技术管理文件精神,强化营运车辆维护与检测管理,落实对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体系;开展对危险品车辆的专项培训,加大对司押人员的培训力度,理顺车辆技术管理的环节,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与许可和定期审验有效衔接,严格审核营运车辆的定期维护和

检测情况、车辆技术等级。

淘宝营运专员个人简历表格 篇4

每位求职者想要赢得招聘单位的认可,首先需要展现自己独有的竞争力,能够依靠个人简历将优势突出展现与招聘人员的面前,让招聘单位感觉到求职者能够胜任招聘的岗位需求。只要可以获得招聘人员的认可,求职者获得工作机会的概率非常高。

任何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均希望招聘到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求职人员。优质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水平,同时更为难得的是丰富的经验。具备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工作内容,有效降低企业运行的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更加重视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内容,任何信息均可以忽略,但是填写工作经历的时候必须谨慎小心。通过填写与招聘岗位类似的工作经历,可以达到更好的求职效果。

非法营运车辆报告 篇5

事由:月形学校请求县交警大队四中队处理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的问题

尊敬的县交警大队四中队领导:

月形学校现在有251个学生,服务范围有月形、齐力、先进、河口等四个村,由于学生上学路程远,共有胡婉婷等76个学生上学、放学分别搭乘蔡正泓、张铁鼓、刘建新三位的面包车、奥拓车,从放学4:10一直接到5:00,时间长,安全隐患大。

已向河口镇人民政府、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湘潭县教育局、河口镇中心校举报,同时劝阻非法营运车辆不要接送学生,并及时教育学生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已召开家长会并告知家长搭乘非法营运车的危险性。

这些车辆属于非法营运,车辆陈旧,无营运证、少数还有超载现象。

由于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接送学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敬请河口镇人民政府解决为盼。此致

敬礼

河口镇月形学校

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表格 篇6

6月上旬杭州地区的高速公路上也发生了2次类似事故 (一货车轮胎爆破, 炸裂的轮胎挡板飞向邻车道上的一辆大巴, 击穿车窗玻璃, 造成多名乘客受伤。一块30cm长的槽型铁块 (分析是货车的后脚踏板) 突然重重砸向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一辆轿车的挡风玻璃上) , 高速公路上行车令人胆战心惊。据统计沪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大货车要占50%以上。

“十一五”期间, 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51起, 其中客、货运输车辆肇事127起, 占84.1%, 主要原因是超速、超载违法。抽样调查统计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中, 与车辆缺陷相关的事故占19%。作为一名运输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者, 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强化客、货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刻不容缓。良好的汽车技术状况是确保安全、快捷、经济运行的前提。

存在问题多

第一, 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不强, 监管缺失, 措施不实。客车 (尤其是承包客车) 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现象时有发生, 大货车超载、超速、越宽、任意变更车道、改装 (尤其是加装高亮度的侧灯、尾灯) 、疲劳驾驶和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现象严重。管理部门经常是专项整治, 平时疏于管理。一则是运输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不健全, 内部管理混乱, 二则是行政、行业管理部分对安全监管不力, 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猖獗。有些管理部门重视整治活动, 没有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的地区对一些违法行车行为在年终集中处理时公安部门只要缴纳罚款就不扣分, 这是对《交通安全法》的曲解, 以罚代管, 纵容了驾驶员屡屡违法。交警上路测速检查还有事先告之 (要有前测速的告示牌) , 据说这是倡导文明执法, 岂不是笑话, 我国公路上的警告标志非常完整、清晰, 公安执法必须要有严肃性、公正性和威慑力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要每半年进行1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人的要求是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其实校车主要是在城区或非高速公路上中、低速行驶, 且车日行程一般只100—200km, 但道路营运的客、货车大都在高速上行驶, 车日行程达500—700km, 行车环境更复杂、运行强度更大, 对车和人的要求更高, 但是管理的要求却不一样。

第二, 大型货车及许多承包经营的客车存在严重的失保失修, 重使用、轻维修;重生产、轻安全。许多企业对承包车以包代管, 以罚代管, 放弃了营运车的强制维护作业, 维护检测工作也弄虚作假。货车更是严重超载, 汽车机械长期超负荷运行, 部件疲劳损坏留下隐患, 有的制动鼓超限使用, 有的轮辋裂损, 有的轮胎胎体伤痕累累。轮胎爆破、轮辋爆裂导致交通事故时有所闻, 2007年杭州曾发生一起重庆牌照的大货车轮胎轮辋炸裂致人死亡的事故, 原因是大货车长期超载, 轮辋疲劳损坏 (检查全车有6只轮辋都已裂损) 。

2009年杭州曾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客车离合器、空调爆炸事件, 国庆节前夕, 一承包班线客车在汽车站内发生离合器爆炸, 所幸现场周围没有人员,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离合器怎么会裂损爆炸?究其原因是:该车8个月没有强制维护作业, 涡轮增压器严重漏油、离合器接合不稳, 但车老板为了省钱不愿意停车修理, 长期带病行驶, 发生爆炸事件就不是意外了。病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更是危及公共安全。

第三,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规定:为了减轻运输企业负担, 从2011年2月1日起取消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费, 凡是事业单位收费其检测费由财政部门预算列支。据笔者调研所知, 许多省、市已经放弃了强制检测工作, 没有了强制维护检测的管理, 目前全国出现了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车况技术评定检测工作的真空期, 交通行业主管管理部门也无所适从, 至今没有办法。有的说二级维护检测是企业自己的事, 但汽车是动态的机械,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危及社会的安宁, 尤其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 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安全监管, 有所作为。

对营运客、货车辆的强制报废规定不科学, 从公安部门对机动车检测规定:旅游客车可使用20年, 营运客、货车可使用15年, 出租车只可运行8年。笔者认为可使用年限太长了, 导致很多破旧汽车仍然在公路上奔跑, 安全隐患多、高能耗、高排放, 不利于我国汽车工业“安全、节能、环保”的发展。

第四, 客、货车的维修技术标准残缺不全, 维修技术资料稀缺。GB/T18274-2000《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和GB/T18343-2001《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没有系统宣贯, 了解掌握这个标准的人很少。而GB/T18343-2001《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只是针对乘用车的技术要求 (制动盘厚度不得小于标准厚度2.0mm) , 而目前大量客、货车都采用盘式制动器, 其技术要求无可查找 (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9m以上客车前轮都要采用盘式制动器) 。许多商用汽车没有完整的使用指导书和维修技术资料, 有的客车生产厂家还以技术机密为由不给整车电路图, 导致维修人员只能凭经验作业。就是宇通客车、潍柴发动机等品牌的产品其维修手册在他们的特约服务站都没有,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国商用汽车配置五花八门, 尤其是大、中型客车可谓杂乱无章, 部件的技术性能不匹配现象严重。进口的、合资的、国产的其性能、质量相差悬殊, 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目前我国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要求 (新修订的国标强制维护作业间隔以车辆长短确定周期不科学) 。就德国ZF车桥是免维护的, 但定期要检测轴承的检紧度 (间隙) 和声响, 如随意拆装反而弄巧成拙。为了节省成本, 承包经营的客、货车制动器严重超标, 轮胎严重磨损, 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

第五, 运输企业的机务技术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维修技工奇缺。客、货营运车辆的维修人员综合素质低下, 因商用车维修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 专业技工院校的学生一般都不愿意去从事商用车维修工作, 许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学习, 又缺少商用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其维修质量可想而知。从而造成高技能的维修人员奇缺。运输企业重生产、轻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周期长的现状, 大学生急于求成, 不愿意钻研技术。

新驾驶员对车辆的机务技术知识了解掌握的很少, 有的还不按规范驾驶操作, 有二档起步, 长期空档滑行, 甚至有的用水快速给制动器降温 (高温使用后发生制动鼓材料淬火处理, 脆性大大增加) , 停车熄火一气呵成 (涡轮增压器发动机熄火前要怠速运转2分钟以上) , 停车不关闭电源开关等行为。任何一个好的产品也只有正确的使用才能发挥其效能, 所以驾驶操作是关键。有一批杭州—温州班线客车离合器使用寿命高达140万km (文明班线、优秀驾驶员) 。而另有一驾驶员一个月2次在上海市区发生离合器打坏抛锚, 客车在市区动弹不得, 每次抛锚的直接经损就达1.5万元, 秘密跟车找到了原因是驾驶员二档起步, 长期拖档行驶, 没有掌握及时换档的要求 (没有换档的悟性) 。

如何强化客货运营车辆的技术管理

第一,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像抓煤矿安全管理一样的决心和举措, 完善法规和条例, 尽快出台商用汽车强制维护检测的具体规定, 商用车强制报废年限, 笔者认为营运客车10—12年, 旅游客车12—15年, 大型货车10—12年为好, 确保营运车辆一定的新度系数。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营运客、货车的快速更新, 这对拉动内需, 做好节能减排都不失谓是一举多得的上策。

今年三部局联合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 笔者的解读是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但为什么不把货运企业也纳入活动中呢?高速公路上货运车辆的肇事要占50%以上, 其实大量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就是货运车辆违法行驶引发的。加强途中客、货车的安全长效管理, 绝不可以对驾驶员违法行为只作罚款不扣分的处理。

第二, 运输企业一定要建立车辆技术管理体系, 设置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选购营运车辆时一定要谨慎, 多调研使用单位了解某种车型的安全稳定性、经济性、驾驶操作和维修的便利性和运行综合成本, 分析比较其性价比, 选购成熟的车型, 千万不能只求价廉。提高客运、货运行业准入门槛, 强制企业安全投入。运输企业是高风险、低收益行业, 强化安全意识,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 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企业要一手抓好安全管理, 一手抓车辆技术状况,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 良好的技术状况是降低成本的前提。对承包的客、货营运车辆一定要抓好强制维护作业规定, 绝不能放任自流, 与车辆承包人、维修企业签订强制维护作业的协议书, 并定期检查作业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 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商用车维修原则, 预防为主, 加强维修作业质量的控制。制定维修规范和技术标准, 汽车生产企业必须随车配备使用、维修技术手册。行业主管部门要近快修订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3-2001《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营运客、货车一、二级维护间隔里程、作业内容、技术要求, 明确二级维护、车况评定检测规定。营运车辆的强制维护作业是必不可少的, 谁来监管要职责明确。加强维修质量监管, 严格执行维修技术标准, 如鼓式制动器使用极限要按照GB/T18274-2000《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4.4.3规定。

轮胎技术状况按GB7258《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9.1条规定的要求:客、货车辆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转向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不建议货车购买翻新的轮胎轮辋, 要及时更换轮胎。

同时要加强商用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宣贯, 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驾驶、维修技能培训、交流和竞赛活动, 从而促进驾驶员和维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配件质量监管, 配件质量是维修质量的前提保障, 伪劣汽车配件导致汽车抛锚,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更大的危害是要引发次生交通事故。

第四, 建立长效管理为基础、集中整治相结合的防、控机制, 加强路面安全检查和管理, 尤其是大型货车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车辆改装等违法行为非常多, 超长、越宽严重, 加装侧灯和后灯, 严重影响其他机动车的通行。随意变更车道, 违规占用小车专用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针对营运客、货车职业驾驶员违法现象要加强处罚力度并采取“提前警告、屡犯重罚、强制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像抓酒驾一样一定要痛下决定, 像抓矿难事故一样出新招、出狠招,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及根除驾驶员的习惯性违法行为。

第五, 利用科技手段, 优化商用车技术配置, 对营运客车强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限速报警装置、限载报警装置, 营运货车先安装限速报警和限载报警装置。对现有客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要推行激励政策, 并将视频监控系统接入行业管理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 正确驾驶操作和维护, 提高驾驶、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加强专业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和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责任心教育, 尤其是检验人员, 行业管理部门或维修学会可组织系统培训。护强、护优, 严格开业条件。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层出不穷, 但好的产品需要正确的使用和养护。

第七, 关健是把安全管理制度很抓落实。今年1月19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文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文件一级级下发, 期望扼住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势态, 可谓是亡羊补牢, 忧未为晚, 但是最需要未雨绸缪的是落实, “落实即是最大创新”这是今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山东省莱芜交警支队的经验, 加强规范执勤执法的关键是把工作落到实处。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更需要落实。

营运车辆服务合同经典 篇7

乙方:车牌号: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__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

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南充市宏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实际车主)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立信街85号1幢

地址:

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营运车辆监控管理规定 篇8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工作范围: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公司所有长途运输车辆

二、监控地点:公司大楼监控中心、各车辆运营部门

三、监控时间及人员

20:00-23:00由兼职监控人员主要负责;23:00-5:00由专职监控人员主要负责;其他时间由部门调度人员主要负责。

四、监控内容

1、货物情况:(1)承运特殊货物的货品、货值、运输要求;(2)长途运输任务的起止时间、地点等要求;(3)行驶路线要求;等等。

2、夜间运行速度:(1)集装箱拖车行车速度高速公路不超过80KM/H,普通道路不超过60KM/H;(2)厢式货车行车速度高速公路不超过90KM/H,普通道路不超过70KM/H。

3、休息时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单驾驶员每次停车休息不低于20分钟;凌晨0:00-3:00,单驾驶员应停车休息(特殊情况由调度员在派车时合理安排),双驾驶员在此期间应由主驾驶员驾驶,且要停车休息一次。

4、预警信息:(1)23:00、凌晨1:00、凌晨3:00、分别进行疲劳驾驶安全预警语音播报;(2)及时发送行车相关路段交通事故通报、特殊天气、复杂路况预警信息。

5、记录统计:

1、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异常情况及整改措施要及时跟踪落实,并记录存档至《GPS监控日志》;

2、违法动态信息的统计、分析由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跟踪落实由各车辆运营部门主要负责;

六、卫星定位系统使用和维护

1、系统平台的维护及管理主要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主要由各车辆运营部门负责;

2、驾驶员应保证车辆运行时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不得影响信号传输。

3、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改线、剪线、屏蔽信号;不得泄露、删除、篡改实时动态数据;

4、当卫星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或损坏,各车辆运营部门 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车载终端出现误报情况,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到沿途就近的服务站进行系统更新;

七、违规处罚

1、对驾驶员违规的处罚

监控发现以下情况的,每次对驾驶员处以100-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1)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疲劳驾驶;(3)违规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影响信号传输;(4)不按规定路线行驶;(5)违反公司其他管理规定,影响行车安全。

2、对调度员违规的处罚

调度员于每日19:00前,将当天准确的派车计划发送至监控中心;如未按时发送,每次处罚200元。

3、对监控员违规的处罚

监控员按以上要求,实行对公司运营车辆的实时监控,如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发送预警信息等情况,每次处罚200元。

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进站营运车辆违规处理实施办法 篇9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为提高安全营运保障,维护站场运输秩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除因车辆维修、肇事、丢失、或者交通堵塞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且已提前告知车站调度室的除外,经营业户自己造成误班、脱班、停班,按照《贵州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处罚。

2、进站经营业户擅自封堵站门或故意在进出站口逗留停车堵塞通道、上客的,参与停运、罢运、集访、群访造成不良影响,扰乱车站正常客运秩序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营业户负责,并停班2~5天、没收发班押金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车站有权中止协议,取消经营业户及车辆进站营运资格,并报运管部门备案处理。

3、进站经营业户及车辆在站内、外拉客、揽客、私自带旅客出站,私自到其它车站及站外发班、包车,车站作停班1~3天、没收发班押金200~500元,并报运管部门进行处罚。

4、进站营运车辆不按场内安全指挥员指定的位置、时间停放车辆,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不服从指挥,超速行驶、场内鸣高音喇叭等,每次罚款50~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5、进站营运车辆拒绝接受车站检查站稽查人员检查或故意将旅客组织到检查站前方上客,躲避检查,视为站外揽客,停班1~3天,没收发班押金100~300元,同时报运管部门处理。

6、进站营运车辆与其它班线因恶性竞争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双方停班学习3天,没收发班押金200元。

7、进站营运车辆因经营行为不良,中途甩客、更换车辆、敲诈旅客、以及未履行职责造成旅客行包丢失、旅客掉车等服务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停班学习1~3天,没收发班押金200~5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及旅客的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报运管部门备案,并纳入质量信誉考核。

8、进站营运车辆辱骂旅客、站务员的,停班学习1~2天,处100元罚款,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进站营运车辆拒绝执行政府抢险救灾、新兵运输、突发事件等指令性运输任务,拒绝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责任运输任务,拒绝持半票的儿童及残疾证军人乘车的,停班学习,并报运管部门处理。

10、进站营运车辆违反车站整脏治乱规定,在车场内乱排放垃圾,必须立即清扫,每次罚款50~100元,车容车貌不整洁的不予报班发车。

11、进站客车发班出站后在城区内发生站外上客、沿街揽客的,第一次没收发班押金100~300元,两次以上停班3~5天,没收发班押金500元。

12、无故三天以上未到车站发班,且未提前告知车站的,书面通知车属单位进行管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车站有权终止进站协议书及取消进站营运资格、没收全部发班押金,并报运管部门备案。

13、擅自涂改行车路单、安全例检单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停7天、没收全部发班押金,并报交警、安监、运管部门处理。114、私自装运行包或货物中夹带有危险品的,一切后果自负,停班2~5天、没收发班押金300~500元,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5、应该到城南客运站办理出站检查登记签章而不进城南客运站履行检查登记签章手续的班车,停班3天,罚款100元。

16、应该到车站出城安全检查点接受检查登记签章的班车不去的,停班1~3天,罚款100元。

17、利用车辆或人员占用车站发车库位,造成其他车辆不能及时入库,旅客不能及时上车的,停班学习1~3天,罚款500元。

18、拒绝承运车站托运小件物品的,车站有权终止协议,拒绝该车进站参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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