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律师函范文

2024-05-04

诽谤律师函范文(精选10篇)

诽谤律师函范文 篇1

(20xx)x 函字第x 号

致:xxx 公司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xx 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 xxx 律师,就贵公司与委托人《xxx》合同下所涉及的相关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鉴于贵公司于 20xx 年 x 月 x 日与委托人发生的xxx 事实,本律师认为:

根据《xxx》规定,“xxx”,可知基于贵公司 xxx 的行为,将承担xxx 的责任。根据以上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受 xx 公司的委托,正式函告贵公司:

1.

2.5

3.

请贵公司于接到本律师函后 7 日内完成 xxx 行为,xx 公司保留采取适当措施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xx 联系方式:xxx 二〇xx 年x 月x 日

二、律师 函 回 函

(20xx)x 函字第x 号

致:xx 律师事务所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xx 公司(下称委托人)委托,指派 xxx 律师,就你方于 20xx 年x 月 x 日向委托人寄发的律师函中提及的相关事宜,复函如下:

根据贵方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事实,贵方承建委托人位于xxx 工程,因

xxx 等相关问题,导致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现就上述问题,贵方 要求委托人予以答复。

现答复如下:

1.

关于xxx 问题

2.关于xxx 问题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知xxx,7

故xxx。

鉴于以上情况,本律师认为xxx。

其他后续问题,建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请贵方收到本函后能与我方联系,双方本着和平友好的态度,共同协商解决上述问题。

特此回函!

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xx 联系方式:xxx 二〇xx 年x 月x 日

三、律师函格 式 说 明

((一))

专用信纸

一般律师函需要使用带有律所LOGO 的专用信纸(抬头或者落款会留有律所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如有电子版,也可以直接在文档中加入。

((二))

格式

1、写明“律师函”字样,字体要与正文有所区别,建议标题使用黑体,正文使用宋体,并设置适当的行间距、段间距。

2、写明出具律师函编号。这既是一般律所印章管理的要求,也有利于律师对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件进行归档,方便需要时快速找到相应文件。

3、函件抬头写明“致:xxxx”,如是个人加注先生/女士,单位则需写明 全称。

4、落款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及年月日,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同时,如有联系需要的,可以在尾部写明律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方便取得发函对象收到后可以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5、以“特此函告”结尾。

((三))

内容

1、正文首先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其次写明发函的事实背景,并根据该背景进行法律分析;最后,根据上述分析,发表律师意见 / 代委托人提出建议或要求。

2、对于需要取得中断诉讼时效、行使解除权等作用的律师函,建议在函件中加注律师函的发出方式,以提高保存证据的效果,并证明律师函发出方式的合

法性。如:本律师函以传真(注明受送对象传真号码及收件人)及特快专递交方式送达。

((四))

注意事项

1、在函件的事实背景部分,尽量进行简单叙述,不必作过多描述。因为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很多时候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的掌握并不充分,并且律师函的作用更多的是宣示权利,不具备确定权利作用,说的太多不仅没有必要,还会增加在之后可能出现的诉讼中被对方利用的风险。

2、注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表述上更加客观、准确,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部分委托人陈述的事实因主客观各种原因,并不完善。

3、在律师函中除了强调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事实、情理之外,要注意将不利事实尽可能简略,甚至省略,不要为后续可能出现的诉讼中留下隐患。

4、“对律师函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最后期限前书面告知我方,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这样表述更多的带来的是心理上的作用,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个人建议不要随意使用。

5、法律分析由法律引用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组成。法律引用是为了说明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制约的,法律分析就是通过对法律或合同条款

13的引用,来说明发函对象的行为是违法或违约的。

6、律师意见分点分条,直接代为指明委托人的诉求。

7、列明回复期限,一般建议是 10-15 天以内,逾期将采取行动。行动的表述要多角度,包括法律责任角度、商业利益角度、商业信用角度等等。如,可以向对方明示:如果我们不能在最后期限内得到您的回复,我们将以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一旦提起诉讼你方将因此遭受损失,不但需要支付本应支付的费用,还需要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商业信誉也将受损,甚至还需要承担律师费等。一旦对方意识到如果不能按照你的要求行动,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时,就会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

8、注意表述要中肯,语言要尽量平和,示明法律风险时也要尽量注意表达方式,内敛为主。律师函(包括诉讼)大多都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经济利

诽谤律师函范文 篇2

法天科技律伴律师介绍代发律师函及信用

卡催收律师函范本

一、律师函的概念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二、为什么要发律师函?

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目的:

1、大多是用于表达自己的要求,如催债、要求对方限期履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等;

2、有的是用于沟通、询问、了解相关事实;

3、有的单纯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澄清事实。以上目的可能是单独的,也可能是同时具备。

信用卡催收律师函

_______先生/女士:

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的委托,对于你在该行办理的信用卡涉嫌恶意透支一案,现依法向你发出本律师函:

根据该行委案的数据显示,你证件号______________名下所持有的卡号为_______的信用卡超过规定的期限和金额透支。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已逾期_______天,透支本息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且经多次提示还款和催缴仍未归还。

您申领_______卡时签署的《_______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您的透支款项已超过期限。现本所受_______银行委托,特请您于本函送达之日起_______天内到_______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查询并偿还所欠全部款项(具体金额以还款当日_______银行所提供的数据为准,客服电话: ______________。否则,本所将建议银行依次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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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派专人至您的住所或户籍地、工作单位等地点拜访催告,并向以上地点发送相关法律函件;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您清偿全部欠款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款项;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您相应金额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3、如您的行为已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_______银行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您恶意透支行为的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诉讼给您造成的严重影响,请立即清偿_______银行信用卡欠款。您的违约信息会记录在_______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因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由您本人承担。特此函告!

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函 篇3

xx:

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xx就你违反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书的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xxx有限公司根据《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中介服务。在合同的订立阶段,因物业产权证在办理中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从而对过户时间做了协定。但在合同存续期间,买方xx以不买房、卖方xx以不卖房为由来推脱而绕过我公司与卖方私下办理了过户手续,从而逃避应该支付我公司的中介费用x元整。此种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逃避了甲乙双方应尽义务,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事后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合同于xx年x月xx签订至xx年x月x日,依同期银行存款利率x计算,至今可获得利息x元;此阶段支付律师费用xxx元,共计费用x元整。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希望xx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另,买卖双方在签订的《房产买卖经济合同》中商定成交价是xx元整,但在房管过户中心所查交易合同价格是xx元整,双方在私下订立“鸳鸯”合同有做价逃税的违法行为,因此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分别对卖家偷逃营业税,买家偷逃契税的行为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就构成偷税罪,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我方诉至法院,将会引起司法机关的介入,望高红本人权衡利弊。

本律师特此督促xx收到本致函后七日内会同xx积极与xx公司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此函告,望高红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日期:xxx

催款律师函 篇4

XXXX有限公司:

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济南世纪采尚广告信息有限公司(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与我委托人之间的公交车体广告服务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贵司因公交车体广告服务合同尚欠我委托人广告费75000元人民币,我委托人已开具发票并交付贵司,付款期限已过。但至今,我委托人仍然没有收到贵司的这笔广告费。

本律师认为:贵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鉴此,本律师郑重向贵司催告:希望贵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如果贵司再不付款,我委托人将诉至法院。届时贵司须向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并且须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另外,友情提醒贵司:中国企业信用征信中心已经开始从司法机关征集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向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开放的。我们相信贵司肯定和我们一样,也不希望这种有损贵司信用的事情发生。

因此,望贵司在2015年4月15日前给予书面答复,并切实履行合同付款义务。请思之慎之,以免讼累!

顺颂商祺!

山东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 XX

律师催告函 篇5

深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未依约按期支付货款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贵公司与****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镍钴锰酸锂购销合同,****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如约交付合同标的物,现贵公司仍欠委托人****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陆拾柒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671,676.00元)。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贵公司迟迟未支付以上款项,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意见

1.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规定,贵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拖欠的货款陆拾柒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671,676.00元)及利息、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本律师诚望贵单位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支付义务。

2.本律师也希望贵单位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本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单位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贵公司需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以及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还应当赔偿****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和其他损失;并且需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用。

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维护贵单位的良好形象,希望贵单位于2016年 4月 8日前履行完毕。

委托人:****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山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催款函 篇6

因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胡志海律师依法接受广州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清收货款,现致函如下:

贵公司向广州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订购玻璃制品,广州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依照双方约定完全正确履行交货义务,贵公司理应在2013年8月15日前结清全部款项共计:203543元,但贵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期间蓝欣玻璃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至今贵公司仍拖欠余款73543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9118.82元。承办律师依法敦促贵公司见函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承办律师将根据的蓝欣玻璃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贵公司的付款责任与违约责任。诚望贵公司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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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致商祺!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附:蓝欣玻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承办律师:胡志海律师

连才林律师函 篇7

江云君女士(身份证***389)连才林生生(身份证***23): 北京市通达盛律师事务所接受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王荣标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 李永辉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借款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已收到并审查了王荣标先生提交的材料,依据王荣标先生的陈述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您于2012年10月26日亲笔书写的借据一张,今借到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王荣标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事后虽然委托人不断向您催要,但您并没有如实按照 “还款承诺”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借款,至今为止尚欠委托人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王荣标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 王荣标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江云君、连才林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江云君、连才林先生逾期未向王荣标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江云君、连才林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 5天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李永辉律师联系电话:***.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同比银行利率的4倍利息合计人民币 60万元人民币,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顺颂商祺!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北京市通达盛律师事务所

李永辉

律师函 篇8

威海市光远影视动画有限公司:

江苏锋行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莱柯丽影视配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柯丽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事宜,致函如下:

贵公司于2012年4月与莱柯丽公司签订《委托配音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莱柯丽公司为贵公司的《刘公岛之约》动画片配音,约定合同款37500元。合同签订后,莱柯丽公司按期履行了全部义务,并于年月交与贵公司审核通过,然至今贵公司未支付余款26250元。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与莱柯丽公司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莱柯丽公司已依约履行了义务,贵公司有义务按约履行支付余款26250元。另外,本律师查明了贵公司已公开播放《刘公岛之约》动画片。合同约定,贵公司未支付全部合同款前该动画片配音著作权属于莱柯丽公司,贵公司不得使用或同意第三方使用。贵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莱柯丽公司的著作权。本律师将在贵公司支付余款前保留起诉贵公司侵犯莱柯丽公司著作权的权利。

律师函范本 篇9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函致: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北 京 市 正 海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函

致: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时尚》、《××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128593.52元即可。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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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函致: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北 京 市 正 海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函

致: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时尚》、《××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128593.52元即可。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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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篇10

(2012)陕永律函字第号

致:XXX 女士

主题: 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本律师郭强接受XXX先生委托和陕西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您与XXX先生的《离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一事,特向XXX致函如下:

律师:

年月日

证 明

X律师系我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

特此证明。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西安市南二环朱雀路口华融XX A座9层

电话 TEL:(029)8***9823/24/25/26

ADD:9 Floor,A,HuaRong international Commerce Building,传真 FAX:(029)8230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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