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2024-04-23

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精选7篇)

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财产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在发生事故时,能快捷有效地实施救援,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一、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办公室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3、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4、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

二、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应急抢险人力充足,建立一只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分配情况见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要求公司成员接到通知后,要把应急救援人员的具体分班情况、联系方式

报告调度室,确保应急救援人员随叫随到。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在接到通知后,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

三、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

总指挥:夏岩。

指挥全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卜飞。

协助总指挥负责救援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成员:应急救援预案全体工作成员。

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篇2

1树立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一个主体”的思想意识,加强消防部队建设

抓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政府由多部门组成,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方式在“59号文”下发之前是不明确的。

事实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救援预案》,政府各部门都在努力建设本行业体系内的应急救援力量,以求完成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下发后,其第十三条指出“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公安、解放军、武警等武装力量以此为依据,大力开展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训练演练,均力图承担起社会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部队也以“52号文”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第十条“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等为依据,大力开展抢险救援方面的职能拓展和装备队伍建设,但终究没有明确其主体地位。

“59号文”的出台具有其特殊意义,它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也是第一个明确“消防队伍”在综合应急救援中的主体地位的政策依据。只有有了这个文件,后续建设、资金投入、组织管理等方面向消防部队倾斜才有政策依据和保障。因此,以“消防为主体”的思想要加强,不能含糊和动摇。

湖北省消防总队正是牢牢把握了这个思想,用好这个政策,做好纵向向政府汇报、横向与其他部门沟通的工作,积极争取,主动行动,借势发力,力促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3号)和《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鄂政办函[2010]7号)两个文件,不仅明确了基层“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大队为依托,还明确了省应急救援总队以公安消防总队为依托、市(州)应急救援支队以公安消防支队为依托组建,同时任命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主官担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应的主官,并赋予其现场指挥和临机处置权,从而在法规政策方面解决了从省到县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市(州)公安消防支队、县(区)公安消防大队虽然不必再为体制、机制问题做工作,但仍需紧紧围绕这个主体意识开展组建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依靠政府解决消防部队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如非现役编制、消防经费、队站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问题。

2明确达到“两个效果”的目标意识,建立统一指挥平台

“59号文”虽然明确了“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中消防部队的“主体”地位如何体现值得关注。笔者认为,须达到以下两个效果,消防部队的主体作用才真正得以体现:一是不论何

时何地发生了灾害事故,人民群众首先想到的是消防队,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求救,这样消防部队就掌握了主动权,可以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第一时间集结准备;二是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政府首先想到的也是消防队,即第一时间调动消防队,现场第一时间见到消防队,消防队成为政府的突击队、“敢死队”和别动队。总之,要达到灾害信息最先由消防部队报告政府、第一命令最先通过消防部队发向社会的时空效果。以这两个效果为判据、为目标开展建设,才能有的放矢,抓住方向。

达到以上两个效果,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方面要继续发挥消防部队点多面广、装备齐全、人员有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硬朗、经验丰富、人民群众信任等优势,但更重要的是帮助政府破解以往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如多头指挥、重复建设、形不成战斗合力等。其中的关键任务就是使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合力,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建设好集指挥、协调、信息传送为一体的指挥平台,即统一的指挥中心。各级消防部队应积极抓住这个机会,抓紧对原有消防指挥中心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过渡的建设,原有的、可以利用的要加紧改造升级,原来没有或者已无法改造升级的,要抓住“十二五规划”的时机加紧争取政府立项新建,使这个指挥平台“平时”是消防部队的“消防指挥中心”,“战时”是政府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湖北省消防总队已提请省政府异地重建指挥中心,同时要求全省市、州特别是县、区要抓住这次机会,彻底改变部分地区以往没有指挥中心或指挥中心老旧、落后的局面。在注重指挥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软件建设,即综合应急救援平台体系建设;要充分统筹规划,使其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的功能,并为其他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和上下级应急平台留出相匹配的接口,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应急平台体系;以现代通信手段为依托,形成调度网,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报、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格局,促成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3把握前期工作“三个重点”的抓手意识,快速推进应急救援建设

“59号文”对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目标是“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公安部消防局2010年工作要点》年内的工作目标是“东部80%、中部50%、西部30%的省、市、县完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可见,2010年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因此,要完成上述建设任务,不能以普通任务按部就班、平推进行,而要抓住关键环节,把握“挂牌成立、力量整合、宣传造势”三个重点,打破常规,按“先组建、后规范,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快速推进。

3.1 重视挂牌组建环节

新机构的成立很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对外挂牌,因为“挂牌”预示着组织机构已经成立并获得批准,基本框架已经搭成,后续工作就可以以新成立的组织机构的名义有序开展和运作。所以,“挂牌”可以说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第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该工作正式启动后的第一个成果。但是,挂牌前期有大量的报告、请示、沟通、协调、准备工作要做。虽然应急救援工作是政府工作,但作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主力军,组建中大量工作还需要消防部门具体承办。

湖北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已于2010年2月1日依托湖北省消防总队正式挂牌,同时要求2010年3月前各市(州)要完成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挂牌成立工作;2010上半年,各县(市、区)完成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挂牌成立工作,其要求远远高于公安部消防局“中部省份完成50%”的要求。要完成这个目标,全省各地要建立推进表,立足“先组建,后规范”,成熟一个就挂牌一个,不必等到事事齐备、项项细化;同时,也不必拘泥于挂牌级别次序,可以打破常规,真正做到省市与区县同步建设、相互影响,充分体现部局领导在进一步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题会议上提出的“紧紧围绕国办[2009]59号文件部署,扎实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县级逐步带动省、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3.2 注重力量整合

挂牌后,要重视各种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动,整合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真正形成一支“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真正形成战斗合力。整合过程中首先要明确主体关系、指挥关系、结构关系,特别是在前期工作中要通过以下手段来实现:

一是尽快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在已批准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完善和解决后续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商讨并制定出台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二是抓紧制定综合预案,把各种有效力量“整编”到预案中来,靠预案来约束和规范各部门,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组成、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等级,力量调度,行动要求,灾害处置程序,通信联络方式,协同作战,装备、后勤、技术保障等;三是抓训练、抓演练,要把已有的力量组织起来进行联合训练,从开始单一力量的心理训练、技能训练、专业训练延伸到各种力量协同训练、战术训练上来。要在

适当的时候把各种力量集合起来开展一次联合演习,暂不具备联合演习的也要把各种力量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拉动”一次,以此来检验、分析当前应急救援力量中存在的不足,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后续建设中为政府当好参谋、提好建议,做到有的放矢。

3.3 注重宣传沟通

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很高,各级领导也很重视,但外界对政府如何对待和运作应急救援建设工作还有一个认知过程。我们应该让所有与这项工作有关的部门和最终受益的广大群众知晓、了解应急救援建设情况,从而形成大家都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局面,形成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同建设这项利民工程的局面。因此,该项工作的对外宣传尤为重要,要使大家具有消防部队是应急救援主体的思想意识,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报告、解释、说明、沟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这项大事。对于有任务的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内部通气通报制度,如编写工作简报等,把这项工作的各种动态、完成进度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通报;对于广大民众,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开设专题讲座、人物专访、短信传播、举办“119宣传周”、“应急救援”大型专场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教育,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

4 结束语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已下达给消防部队,既是压力,也是机会。消防部队应该抓住机会,挖掘潜力,多想办法,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事务处置上主动为政府分忧,从而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摘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明确提出要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建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思想意识、目标意识、抓手意识”为切入点,以“123”即一个主体、两个效果、三个重点为主线,结合湖北消防的一些做法,阐述了消防部队当前快速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一些思想观点及应当采取的一些主要措施。

关键词:应急救援,消防部队,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国办发[2009]59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Z].

[2]国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Z].

[3]国发[2006]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Z].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

[5]陈家强.从“5.12”汶川特大地震谈抗震救灾应急措施[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9):629-635.

[6]王秋.基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消防战略转型[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2):119-123.

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篇3

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特别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07年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10 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2009 年和2010 年,公安部先后在湖南长沙和辽宁大连召开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会议,推进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非常复杂、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探索和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本文从当前我国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现状出发,结合山东实际,深入分析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几项具体措施。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现状一是国家层面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首先消防部队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由来已久。自1995 年日本东京地铁“沙林”事件后, 我国消防部队就开始逐步发展特勤力量,承担抢险救援任务。2002 年,公安部在成都召开的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出了强化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消防部队职能。2009 年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2009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县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提出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目标,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的省、市、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其次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任务明确。2006 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并对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任务范围作了明确。2009 年7月,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方案》,指出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主要承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群众遇险事件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参与配合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最后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公安部依托河北、辽宁、浙江、广东、重庆、新疆等6个消防总队规划建设的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依托现有的山东消防总队和云南昆明消防支队搜救犬培训基地组建的2个搜救犬培训基地已初步建成, 承担所在省域灾害事故救援和跨区域增援、国际救援等任务。公安部消防局在全国布点建设的10 个国家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中的北京和成都储备库已基本建成,银川直属库于今年10 月份启用,长沙直属库建设年内也将完成,各省级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也全面展开。全国大部分省、市已挂牌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10 年东部80% 、中部50% 、西部30% 的县(市、区、旗)建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12 年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将基本建成,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是山东省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2009 年3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组建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同年4月2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应急救援总队成立大会,依托省消防总队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应急救援总队,强力部署推动省、市、县(区)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截至2010 年12 月,全省17 个地级市、162 个县(市、区)全部依托消防部队成立了应急救援支、大(中)队,形成了成建制、成规模、网络化覆盖全省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09 年12 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标准、规模、职责、管理、调用、指挥和保障等内容。2010 年,在烟台市和寿光市开展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探索制定了包括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教育训练、装备配备、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在内的《山东省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基本框架(讨论稿)》。2010 年11 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应急救援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广总结烟台市和寿光市政府的经验做法,规范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当前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 应急救援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逐步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不断健全,特别是依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的作用日显突出。以山东省为例,2010 年1月1日至12 月21 日,全省消防部队除扑救火灾以外的救援救助出动次数为24468 次,抢救被困人员4861 人;2009 年同期救援救助出动次数为20260 次,抢救被困人员4060 人;2008 年同期救援救助出动次数为17439 次,抢救被困人员3930 人。无论是应急救援的任务量还是抢救人员的数量都在逐年上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很不平衡,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思想认识不一致,资源配置不合理,装备和力量不足,应急响应、联勤联动、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制约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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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认识不一致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总体态度积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把依托消防部队建立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最专业、最有战斗力的应急救援力量来建设和使用。但是,也有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并没有真正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政府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大事、急事、要事来抓,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被动推进,仅限于挂牌了、组建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所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只是在消防部队挂了两块牌子,多了一个名称,没有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体制和机制的支撑。

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

当前各地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依托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解放军预备役、武警部队、民兵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由地震、气象、人防、水利、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由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以上六类应急救援队伍中仅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就有24 种。其中依托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了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承担了大部分应急救援任务。但当前应急救援体系众多,资源配置渠道多样化,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经费投入、装备配备、警力配置等方面还不能做到优先保障,与应急救援中发挥的主力作用不相称。例如最先进的地震救援装备配备在地震部门,用于中毒现场进行化学毒物检测的化学应急检测车配备在卫生部门,高速公路救援队配备了大量先进救援设备,而这些先进的救援装备却没有配给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消防部队。有的部门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长期闲置,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是组织指挥不统一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指挥中心,多支职能单一的应急救援力量并存,互不隶属,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各自的应急指挥平台,但这些系统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注重部门行业的垂直管理,不注重地域层面救援力量的横向联动。当前公安部门推行的110 、119 、122“三台合一”,也只是整合了应急救援资源的一部分,难以实现全面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一些应急情况的处置,往往是由消防部队单独完成的,联勤联动也只是在救援任务量大、持续时间长的情况下或党政领导到场启动相关预案后才得以落实。加之受本位主义驱使,少数部门在应急救援准备和行动中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追求权利和利益最大化、责任和风险最小化,一旦消防到场,一些部门就退居“二线”,由此而加重了消防部队的负担,也影响了应急救援的效率。

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是加快省、市、县三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应急信息平台是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中重要的基础保障,是保证应急信息传递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的关键平台。“十一五”期间国家启动了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公共安全监测监控、预测预警、指挥决策与处置等核心技术难关已基本攻克,下一步要依托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逐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建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实用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为构建准确、快速、一体化的应急决策指挥和工作系统提供支撑和保障,并依托信息平台建立起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危险源等数据在内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现有资源的系统化、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要突出本级层面的横向联勤联动和指挥调度,突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主力作用和主导地位,充分考虑和借鉴“三台合一”模式,整合公安、民政、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现有资源和技术,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与其四面出击,到处投资建队伍, 不如集中人力、财力、物力, 建强、建好一支真正管用的队伍。“9.11”事件后,美国政府于2002 年把FEMA 、移民局、中情局及许多相关部门组合在一起成立了“国土安全部”,下辖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统一管理全国的防火救灾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分别设立了相对应的本级应急管理平台,配备了消防、地震、医疗、交通等各种紧急救援分队,统一管理防灾救灾工作,使得灾害的防范和救援效率有效提升。日本在1995 年阪神大地震后,开始优化整合救援力量结构,在国内实施紧急救援队制度,紧急救援队以县( 相当于中国的省) 为单位, 包括派遣指挥援助队、灭火救助队、救助援助队、急救援助队、后勤援助队等类别的综合救援体系得以确立,并在东京消防厅第二、三、八消防方面本部组建了3个消防救助机动部队, 装备了各种大功率、高性能的新型救援车辆和特种救援器材,实施全国范围内的机动紧急救援。近年来,山东省地震局与消防总队联合组建了山东省地震救援队,潍坊、德州等地的高速公路管理局与当地消防支队联合组建了高速公路救援队,泰安市泰山索道公司与泰安消防支队联合组建了索道应急救援队,等等这些在抗震救灾和应急救援实践中都充分发挥了作用,是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的创新实践。实践证明,在我国公安消防部队作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力量, 是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拳头”和“尖兵”,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下一步应探索政府主导, 依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应急救援力量。除特殊领域或特种技能要求的以外,进行优化整合,进而建立高效、合理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是增加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数量

以消防队伍为承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主要力量,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发展的共有模式,这些体制模式和成熟做法值得借鉴。其中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都采取了现役制、职业制相结合的消防力量构成模式。法国共有现役和职业制消防员约2.6 万人,志愿制消防员约19.8 万人,消防员约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三十七。意大利共有职业制消防员约3.1 万人,志愿制消防员约4000 人,现役制消防员约3400 人,消防员约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七。俄罗斯共有现役制消防员约27 万人,地方职业制消防员约11 万人,消防员约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七。就我国香港和澳门来看,香港消防处为准军事化组织,约8660 人,文职人员约590 人,消防员约占全区人口的万分之十四,澳门消防局有军事化人员约800 人,消防员约占全区人口的万分之二十。日本的消防力量构成主要有职业制和志愿制两种形式,其中职业制人员约有15.6 万人,志愿制消防人员约有95.2 万人,消防员约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八十八。目前我国有公安现役消防人员16 万人,合同制消防员1.5 万人(2007 年数据), 消防员人数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不相称的,急需增加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数量。以山东省为例,全省现有的公安现役编制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六左右,为克服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2002 年开始在青岛开展了合同制消防员试点工作,由此拉开了我国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的序幕,目前全省共有合同制消防员5234 人,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十二五”和今后一个时期,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安全与应急救援水平的客观需求出发,在积极争取增加现役编制,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推广 “中央出编、地方出资”的模式增加现役警力,加大士官、干部骨干保留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消防员的征召、培训、保障等相关工作体系,提高合同制消防员的社会认可度,增强消防员从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行合同制消防员职业化的探索,使之发展成为一支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应急救援力量。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财政观念,充分认识到建设一支快速反应、战斗力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增加,最终建立起稳定、多元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在实施跨区域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损坏、损耗,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补偿,进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外围救援的补偿机制。加大装备建设投入,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强化救援物资储备,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不断优化装备结构,提升作战效能。要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优先配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加快建立警地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张德宽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参考文献: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 年10 月28 日修订通过,2009 年5月1日起施行。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 年8月30 日通过,2007 年11 月1日起施行。

③ 郭铁男等,《中国消防手册·抢险救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年版。

④ 杨辉解,《紧急状态与公安机关应急机制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应急救援队伍调研提纲 篇4

应急救援队伍名称 应急救援队伍专长 应急救援队伍常驻地址 组建时间

是否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是 □ 否 □

队伍总人数: 专职 人 兼职 人 1.您认为当前应急管理应当抓的重点工作是(限选三项): □组建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 □建设救援基地和骨干队伍 □建设应急平台

□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加强宣教和培训工作

2.您所在的救援队伍日常是否参与预防性检查: □是 □否 □只检查签订协议的企业

3.您所在的救援队伍进行对外救援活动后,能否获得适当补偿: □能够获得 □不能获得□部分能够获得,比例是 4.近年来您所在的救援队伍、人员变化情况是: □增加 □增加很多 □减少 □减少很多 5.您所在的救援队伍每年参与企业内救援和企业外救援的比例大约是企业内 %,企业外 %。

6.您所在的救援队伍日常经费情况: □比较充足 □基本能够维持 □严重不足

7.您所在的救援队伍队员工资福利待遇与生产一线岗位职工相比: □相同 □相差不大□相差很多 8.您所在的救援队伍开展演练的情况:

□定期组织演练 □偶尔组织演练 □没有组织演练

9.目前您所在的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完全满足 □基本满足

□不太满足,需补充更新 □很不满足,需全面更新 10.目前装备配备方面制约救援能力的主要原因是: □数量不足 □技术落后

□缺乏大型特种装备 □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___ 11.目前救援队伍急需补充或更新的装备主要有(限选3项): □救援车辆 □通信器材 □个人防护装备 □装备工具 □训练演习设施 □灭火装备 □检测仪器 □信息处理设备 □材料和药剂

□其他大型特种装备(请说明具体装备名称)_________ 12.目前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急需补充或更新的装备主要有(限选3项): □救援车辆 □通信器材 □侦检装备 □破拆器材 □防爆堵漏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 □训练设施 □办公设备 □材料和药剂

□其他大型特种装备(请说明具体装备名称)_________ 13.目前急需开展的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项目主要有(限选4项): □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技术及专家支持系统研究 □危化品事故现场监测及次生衍生事故预警技术研究; □模块化事故训练模拟系统研究开发。□地压灾害微震监测技术研究 □井喷失控封堵技术及装备

□灾害破坏区域救生通道快速形成设备 □应急救援多媒体通信技术及装备研究 □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您认为应急平台在建设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 □资金短缺 □政策不到位 □无统一标准规范 □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其它(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本基地(队伍)是否已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科技项目研究工作: □是 □否

如已开展,主要研究课题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您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工作及培训 □电视广播 □互联网 □报刊杂志 □其他

17.您所在的单位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情况: □每季度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年一次 □至今尚未开展

18.您会参加下列哪种形式的应急救援培训活动: □专题讲座 □案例分析 □互动问答 □视频教程 □其他

19.您觉得哪种应急宣传教育形式效果最好: □电视宣传片□文艺演出□ 知识竞赛 □报刊专题介绍 □仿真演练系统 □其他

20.您所在的救援队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培训情况: □经常参加 □参加过但不多 □没有参加过 21.您所在的救援队伍救援队员参加培训情况: □按照相关制度参加培训 □很少 □没有

22.应急救援队伍覆盖的公司业务范围有哪些,包含哪些具体救援事故,计划达到怎样的规划?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7、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条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矿应急救援队伍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第三条

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第五条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六条

民政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报告 篇6

一、组织机构

为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流程运作,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运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成立我局应急救援队伍,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

第一救援小组组长:

成员:

第二救援小组组长:

成员:

第三救援小组组长:

成员:

第四救援小组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局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间的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

(二)接到报警,根据灾情,按照上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度、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定期研究应急救援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相关保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实施。

申请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篇7

1 公安消防队伍现状与灭火救援作用的发挥

1.1 公安消防执勤力量的组成与分布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现役体制, 列入武警序列, 依法履行社会消防监督执法职能和承担扑救火灾、参加抢险救援等任务。公安部消防局为全国消防部队最高领导机关, 隶属公安部直接领导, 下辖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公安消防总队31个, 地 (市、州、盟) 、直辖市城区及地级开发区、保税区、农业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420个, 县 (市、旗) 、地级市城区及其他县级行政区公安消防大队3 150个, 公安消防中队3 834个。现有国家级培养消防后备人才的高等院校1所、学校2所、培训基地1个, 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总队培训中心31个, 各地 (市、州、盟) 支队培训中心333个,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现有官兵152 038人、消防文职雇员39 110人、公安消防合同制队员12 122人。全国有国家级消防科学研究所4个, 消防产品检验中心4个,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1个。各地建有依法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队业务指导和调动指挥的地方专职消防队1 195个、人员近15万多人, 地方其他兼职志愿消防队5万多个、人员近49万多人。此外, 全国各地有注册消防志愿队31 783个、注册消防志愿者1 708 610人。

1.2 公安消防部队攻坚克难的思路与成效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 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自然和社会风险等矛盾交织并存, 各种灾害事故日趋增多, 社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这些灾害事故如果得不到快速有效处置, 势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此, 公安消防部队以胡锦涛总书记“要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总要求,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始终把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1995年日本东京“沙林”事件、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 我国消防部队组建了经过特殊训练、配备特种救援装备的消防特勤大队58个, 特勤中队369个, 特勤官兵1.8万人。从2007年开始, 为促进应急综合保障能力的快速提升, 又在三年时间里完成“平时战时相结合、自保联保相统筹、物保技保相配套、保障管理相协调”的公安消防战勤保障大队112个、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10个。2009年, 全面启动打造消防铁军和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 已经组建灭火救援攻坚组2 077个、专业队991个。截至目前, 已有6个省依托消防部队建立应急救援总队、26个省依托消防部队建立地震救援总队, 6个国家级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正在建设中。与此同时,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 我国消防部队配备了大量的高、精、尖灭火抢险救援装备, 使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1.3“一专多能”作用的发挥与战果

我国公安消防部队不断拓展职能, 在依法承担防火灭火任务的同时, 已经承担了大量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等抢险救援, 参与处置了水灾、旱灾、冰雪、气象、地质灾害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 2000年以前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只占全部出警次数的10%以下。2004年上升到43%, 2007年为66.8%, 2009年全国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48 413次, 而其中参加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占全部出警次数的75.5%。特别是从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西藏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 到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和2010年“4·14”玉树大地震, 广大公安消防官兵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彰显了“首战用我, 用我必胜”和“一专多能”的作用, 树立了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良好形象, 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 政府综合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 我国在政府各级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亟需尽快得到解决。

2.1 政府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健全

一是当前各级政府虽然都建立了应急办公机构, 但由于应急办公机构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职责定位不清, 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相互关系尚未理顺, 难以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二是各级政府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不到位, 一些相当完善的专业应急指挥中心与有关职能部门未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各级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多, 但应急管理职责各异、职能交叉, 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时涉及的方面较多, 单一的专项指挥机构难以实施全面的应急指挥。

2.2 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不完善

从各级政府、部门及行业的各类预案制订情况看, 政府各部门、各系统的应急预案均要涉及公安消防力量的投入, 每次举行大规模演练也都是公安消防部队担任主角。但在参与的过程中, 有些部门的应急预案缺乏科学论证, 原则的内容多, 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应急处置方法不明确具体, 有的预案定位不准, 执行主体或预案内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有的预案内容衔接不紧密, 有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预案之间缺乏有机结合, 尤其是缺乏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等多种力量参与联合演练的检验;有不少预案制定后, 没有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2.3 综合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明显

我国不同部门、行业和系统各自组建的救援队伍类别繁多、条块分割、功能单一、互不隶属。但由于政府缺乏常态化的、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 缺少一支具有较强综合应急救援的队伍, 没有具体部门来统筹规划、整合组织, 未形成统一的训练、调度、作战体系。所以, 每当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 尤其是发生涉及多种灾害或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特大灾害事故时, 救援工作就难以协同作战和发挥出整体救援合力, 难以在第一时间同时响应, 实现快速有效的救援, 甚至出现力量调度零敲碎打, 到达现场多头指挥、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

2.4 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建设不配套

《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立法, 相对分散、不统一, 法律规范之间有的内容相互冲突, 各部门都针对本部门所负责的事项立法, 缺乏沟通和协作, 这就极大地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协作与合力, 而且直接影响了法律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下简称《消防法》) 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59号文件对消防部队的职能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消防部队随着职责范围的扩大, 发挥的效能作用也越来越大, 但基层一线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相当突出, 消防官兵都是长期超负荷、超常规工作, 目前在如何进行人员增编和加大投入等方面还没有完备的配套措施。

3 依托消防部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刻不容缓

我国是世界上灾害发生频率最高、灾害种类最多且灾害破坏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 当前又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种矛盾和灾害事故多发的特殊历史时期, 加上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和规模具有极高的突发性、破坏性、紧迫性和不确定性, 而社会应急保障能力又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笔者认为, 我国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中, 必须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救援体制, 依托消防部队着力打造一支强大的应急救援队伍, 切实担当起为国家安定繁荣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的重任。

3.1 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形象的迫切需要

当前, 我国行政改革逐步从“部门行政”转向“公共行政”, 应急救援工作必须顺应这一形势, 打破现有的工作格局。应急救援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 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而我国目前依靠政府统一领导的多部门联动效应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已不相适应, 而且中央国家机关在紧急情况下的社会抢险救援领导机构也不完善。因此, 必须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的工作力度, 着力构建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救援新格局, 从而形成全地域、全天候、全覆盖的应急救援网络。必须加快综合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改革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模式, 抓紧建设一支由政府主导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以适应我国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从根本意义上说, 这是我国现阶段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的必然趋势, 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

3.2 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队伍条件成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多样性、复杂性、危害性日益凸显, 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地位和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早在1980年, 国务院已经将消防部队纳入政府公共管理范畴, 作为政府应急救援队伍来谋划建设, 首次提出要建立一支经过专门训练、配有特种装备的特种消防队伍。1997年、2002年、2007年在全国先后启动了第一、二、三期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国发[2006]15号文件和2009年5月1日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消防法》, 明确提出了公安消防队要依照国家规定, 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59号文件明确规定, 要依托“一专多能”的公安消防队伍建立或确定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目前, 国家地震局和各省政府都分别依托多数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综合 (地震) 应急救援总队, 并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这充分说明, 我国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一支由政府直接领导、职责明确、体系完整、功能全面、覆盖面广、通用性强、快速灵敏、高效运转、昼夜备勤、战斗力强, 既能协调议事又有综合救援实力的综合应急队伍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一是公安消防部队灾害救援经验丰富。公安消防部队是政府直接领导的一支具有光荣传统、基础扎实、体系完整、功能全面、通用性强、覆盖面广、多重优势、反应迅速和战斗力强的现役部队。长期以来, 一代代消防人以防火灭火为己任, 圆满完成了各项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特别是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救援中, 消防部队以参战总力量8%的警力, 救出占总数26%的生还者。2010年“4·14”玉树大地震救援中, 消防部队也是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当尖兵、打头阵、挑重担, 给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留下了深刻印象, 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充分肯定, 被温家宝总理称赞为“政府的形象”。

二是公安消防部队集结出动反应快速。消防部队点多面广、昼夜执勤, 处警迅速、指挥严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通信调度自成体系、具备一定器材装备的优势。依托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和大队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采取常态情况下接受组建单位领导、管理和使用, 同时接受当地政府专职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非常态情况下接受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使用的运行模式和机制。从绝大多数突发事件处置中, 能在第一时间集结力量、第一时间调动装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参与控制事态、抢险救援、战胜灾难、减少损失的仍然是公安消防部队。

三是公安消防部队专业优势明显。消防工作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 消防部门汇集了各种专业人才和高精尖器材装备, 是一个跨部门、跨学科、多层次的特殊行业。另外, 消防部队在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越来越高, 社会期望值和信任度也越来越高。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紧急情况下发生灾害事故, 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消防部队。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消防部队建设。因此, 要承担社会综合应急救援职能, 消防部队也应该是责无旁贷。

3.3 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

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有利于综合施救多种灾害救援, 有利于实施就近就地处置, 有利于整合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因为,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24小时都处于执勤战备状态, 随时可以迅速出动。目前, 全国大部分消防总队不仅建立了固定通信指挥中心, 还建立了移动指挥中心, 已基本满足跨区域作战指挥的需求。近年来, 各地都建立了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和把社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保障体系, 而且综合性训练基地也都相继落成, 全国跨区域作战的6个国家级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也将投入使用, 国家无需大量投入就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而其他职能部门的专业队伍实行8小时工作制, 与公安消防部队相比承担相同救援任务将需要多用四倍或更多的人力资源。如果另行组建, 每支队伍都需要装备、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的投入, 不仅给国家带来很大的财政负担, 而且很可能束之高阁。实践证明,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建立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是节约行政成本与提升救援效能的最佳选择, 也是国外成熟经验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必由之路, 是以科学发展观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基于上述调研和分析, 组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一项系统工程, 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在形势和任务刻不容缓情况下, 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为安全是第一要务之所急, 根据国情、基本条件、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进一步加大我国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力度, 尤其是在特殊灾害面前应抓紧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一支统一的、常态化的国家紧急情况下的社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这是国之所需, 民之所望。只要国家有关部门达成共识, 国家立法确认, 并在编制、经费等方面给予公安消防部队保障,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改革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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