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设想

2024-05-02

关于组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设想

关于组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设想 篇1

资 产 科(2012年4月28日)

为构建兴化大交通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提高交通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有效国有资产的资金效应和资本效应,以适应我市交通“十二五”大发展、大投入、大推进的迫切要求。按照“科学规范、适度超前、适应发展”的总体要求,将交通资产和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收购、合资合作、股权并购等方式,逐步形成交通产业优势,增强交通投融资能力。经多次调研和认证,建议将兴化市远通高等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入实质性运作,在此基础上,组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组建方案和设想如下:

一、集团公司的性质和组织形式。

拟组建的集团公司由市远通高等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变更后成立,出资人为市运输管理处和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的公司为政府授权的交通建设投融资运作平台,也是交通国有资产的承载主体,代表市政府对交通国有资产实行统一运营监督管理。为我市第二大独立的投融资运作实体。

二、集团公司的名称和组建方式

将兴化市远通高等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组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交通工程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及咨询、项目投资和管理。成立后的公司为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政府。

三、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拟成立董事会、监事会,两会组成人员由政府委派,组织部门批准。董事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总经理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兼任。副总经理按干部管理规定报市委组织部门考察任命。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能干的原则配设内部机构和人员。拟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财务总监1名,财政部门派人任职和参与监管。暂设投资发展科、财务审计处和综合办。所有工作人员从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安排,薪酬随原单位,公司不新增加录用人员。

四、集团公司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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