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2024-04-22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精选11篇)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1

关键词:军转公选,张为臻,安置地点,军转干部,军转考试,安置条件

关于军转干部安置地点,每个军转干部都有自己的选择。军转干部无论是选择原籍或入伍地,还是部队驻地,等等,都有各自的优势所在。

对于绝大多数军转干部来说,原籍或入伍地既是他们的出生地,也是他们曾经生活多年的故土。军转干部选择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优势在于:人熟、地熟、环境熟、生活习惯熟。只要军转干部脱下军装,踏上原籍或入伍那片热土,亲切感、归宿感便会油然而生。而且当军转干部选定原籍或入伍地后,还可以凭借原有的人际关系,在工作安置、日后就业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能够获得亲朋好友的更多帮助。同时,在民俗民风与生活习惯等方面,军转干部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也会适应得更快些。

军转干部选择部队所在地安置,可以给自己带来多种方便:一是军转干部配偶、子女已经随军,就地转业无需对他们重新安置,军转干部个人和地方的安置压力都会相应减轻;二是无论军转干部个人是否购买住房,转业后起码暂时拥有部队的住所,不必立即租房或购房;三是军转干部对驻地情况熟悉,个人工作安置、未来事业发展都会有更多的便利条件;四是军转干部战友相对集中,又不远离部队,不仅战友之间联系方便,而且背靠老部队依然具有依附感。

军转干部选择到配偶工作地安置,在此特指军转干部配偶工作地不在军转干部原籍、入伍地、部队所在地或夫妇双方父母所在地的一种类型。军转干部选择这样的安置地点,明显的好处在于:军转干部夫妻可以团聚,还免除了军转干部配偶随调、子女随迁、重新安家等诸多麻烦。尤其是对一些配偶所在单位比较好的军转干部而言,更具有优势,可以依托配偶在当地的人脉资源,打出一片新的天地。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2

关键词:工程地质条件,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地基处理

龙岩工业学校安置房为17层,建筑高度49.8 m,设地下室1层(高度4.5 m),建筑占地面积(34.1×12.3)m2,设计室内地坪标高为348.00 m,框架—剪力墙结构,拟采用片筏基础或桩基础,砌置深度5.5 m,单柱最大荷载约6 000 k N,基地压力250 k Pa,地基变形允许值不大于0.002L。

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1.1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

拟建场地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南侧,临近场地为5栋待建的龙祥安置小区建设用地。场地原为工业学校的操场,整体地势平坦,原始地貌隶属龙岩山间盆地,属龙津河的Ⅱ级阶地地貌单元。场地揭露土层为第四系(Q4al+pl)冲洪积物,基岩为二叠系栖霞组(P1q)灰岩。根据《1/2.5万龙岩盆地供水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及建筑物周围的水文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并通过搜集区域地质资料及勘察成果表明:场地内及附近无新近形成的活动断裂。本场地属于深覆盖型岩溶区,在岩溶、土洞一般发育的地质作用分布区域内。

1.2岩土层概况

根据勘察钻孔揭露情况,场地内地层如下:

(1)素填土(Q4ml)。

灰红、灰黄色,以粘性土为主,夹砂粒、植物根茎等,人工堆积成因。呈很湿、松散~稍密状态。层厚0.50 m~0.80 m。填土时间15年以上。

(2)泥质卵石(Q4al+pl)。

黄、灰白、红色,卵石占50%,砾石约15%~20%,磨圆一般,亚圆形,卵石粒径一般20 mm~50 mm,砾石粒径一般2 mm~20 mm,卵砾石成分多为强~中风化的砂岩、粉砂岩,呈很湿,松散状态。冲洪积成因。分布较不均匀。层厚0.70 m~13.0 m。

(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Q4al+pl)。

深黄、灰黄色,干强度、韧性中等,稍有光滑~光滑,无摇振反应,以粉质粘土为主,角砾约占10%~20%,碎石约5%,成分以棱角状硅质岩、粉砂岩为主。呈强~中风化状,角砾粒径2 mm~20 mm,碎石粒径20 mm~40 mm,分布不均,局部富集,冲洪积成因。呈很湿,可~硬塑状态。场地内均有分布,最大揭露深度为66.62 m。

本层局部钻孔底部发育有土洞。充填物成分以粘性土为主,含少量强风化硅质岩角砾,颜色呈灰黑色,呈饱和,流塑状态,钻探过程中有全泵量漏水及掉钻现象。经单柱单孔补充勘察,本场地内发现5根柱位下分布有土洞,洞高3.20 m~5.50 m。

(4)中风化灰岩(P1q)。

灰、灰黑色,栖霞组灰岩,风化程度中等,裂隙、节理较发育,裂隙主要由方解石充填,岩体呈碎块~块状

结构,层状构造,芯较完整,多呈5 cm~20 cm的短柱—柱状,最长达41 cm。属较软岩,较完整,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类别Ⅳ类,采取率75%~95%,RQD值19~62。最大揭露厚度7.20 m。

本层局部钻孔分布有溶洞,部分为空溶洞,大多为充填溶洞,充填物中碎石占10%~15%,其余为灰褐、灰黑色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充填,碎石、角砾成分为硅质岩、灰岩。呈饱和,软塑~可塑状态。高度1.80 m~3.20 m。

1.3岩土层设计参数

根据勘察报告,场地内各岩土层设计参数见表1。

2 基础形式选择

凡是基础直接建造在未经加固的天然土层上时,这种地基称之为天然地基。若天然地基土质很软弱,不能满足地基强度和变形等要求时,则事先要经过人工处理后再建造基础,这种地基加固称之为地基处理。地基处理的目的是提高地基的抗剪切强度,降低地基的压缩性,介以减少地基的沉降或不均匀沉降,通过处理用以改良地基土的工程特性。

从工程地质剖面图可看出,场地中局部分布有土洞,若直接采用天然地基,经计算有土洞分布地段地基承载力和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且国家勘察规范明确规定土洞发育区为地基危险地段,未经处理不能直接作为建设场地,因此须对此进行处理。

2.1 桩基方案

若采用预制桩,因上部有(2)泥质卵石层分布,(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局部砾石含量富集,沉桩困难,难以施工,且下部的土洞还必须采用低压注浆充填,施工成本大;若选用钻孔灌注桩,则桩端要进入灰岩,但因灰岩面起伏较大,桩长40 m~55 m不定,且部分钻孔基岩面较深,最深钻孔70 m未见基岩,端承桩与摩擦桩两种桩型共同使用,易造成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地基变形无法满足要求。综上所述,本场地不宜采用桩基础。

2.2 片筏基础加土洞地基处理方案

本工程在地下室开挖后,基底土质为(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局部为(2)泥质卵石层。考虑到(2)泥质卵石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较高,能直接满足设计要求,(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厚度大,工程地质性能较好,勘察报告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介于设计要求的临界值附近。为了更为准确、直接的取得(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层地基承载力,进行了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2.3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为了优化基础方案,在拟建工业学校安置房和临近龙祥安置小区场地内选取6个点进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1)试验点有关参数见表2。

2)试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地基土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静荷载由安装在板顶的油压千斤顶进行逐级加荷,千斤顶所需的反力由混凝土块堆载压重平台承担。

试验加荷方式为慢速维持荷载法,分八级加载。各试验点每级荷载增量均为62.5 k Pa,最大试验荷载均加至500 k Pa,均未出现异常现象,各试验点在最大压力作用下板顶总沉降量分别为9.76 mm,8.88 mm,23.82 mm,20.37 mm,17.05 mm,16.70 mm,各试验点P—s曲线均呈缓变形,均取s/b=0.01所对应的压力(b为压板直径)为各试验点的承载力特征值。

3)试验结果汇总表。

各试验点载荷试验结果见表3。

试验结论:试验点1号~6号所统计的(3)含少量角砾粉质粘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 k Pa。

2.4 土洞地基处理

基础施工前,对场地内发现的土洞进行充填处理,采用冲孔灌注桩成孔工艺,冲孔到达土洞深度部位时,抛填整袋425号水泥若干包,并用重锤冲击成孔,终孔后灌注C20素混凝土进行充填土洞,根据土洞处理施工的施工记录,各桩的充盈系数在1.10~3.36之间。为评价与检测加固效果,28 d后抽取4个点位,在桩位周边进行钻孔内标准贯入试验和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达到地基处理目的。本工程基础采用片筏基础加土洞注浆处理,这样既保证了建筑物的安全,又节省了工程造价,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可根据原位测试、公式计算等方法确定,但高层建筑物对承载力要求较高,有条件时尽量进行载荷试验综合确定。

2)本工程基础形式采用片筏基础加土洞注浆处理方案,为临近的5栋龙祥安置小区住宅楼基础的选型提供了借鉴经验,既节省了资金,又缩短了工期。

3)本工程土洞处理的方法是采用冲孔灌注桩成孔工艺,终孔后灌注C20素混凝土进行充填土洞。此方法与采用高压旋喷注浆方法工艺不同,为岩溶地区土洞处理提供了新的处理方法。

4)制定基础方案时,应充分掌握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选用合理的基础形式和持力层是降低工程造价和施工工期的关键。

参考文献

[1]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2]JGJ 79-2002,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S].

[3]龚晓南.复合地基理论及工程应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林宗元.简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手册(上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3

一是改进计划分配办法,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妥善安置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组织安置团职干部任务重的市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按部队功绩表现量化打分、择优先选的分配方法,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鼓励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到一线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中区直单位完成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督促检查各市按时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二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指导力度,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调整充实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的方式方法,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网络教育培训。

四是做好军地密切协调配合工作。军转安置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军地各级密切协调配合,才能为军转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自治区军转办和广西军区转业办组成联合小组,定期深入各地和驻桂部队调研,掌握各地转业干部的数量质量情况,就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五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措施,加大解困工作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军转安置工作总结 篇4

年初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军转办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年初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军转安置和服务工作。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军转安置任务完成有序有力

今年,我们充分发扬军地协作、部门协作的优良传统,加强组织和统筹力度,争取多方支持,突出安置重点,严格落实责任,按时高效地完成了省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全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1.发挥组织领导功能,增强军转工作效率。参加了全省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了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会议,调整了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视程度。召开了军转安置工作部署会,明确了计划和要求,保证了军转安置工作按时推进。召开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增强了各地、各部门落实军转安置工作的执行力和紧迫感。加强军转安置工作人员思想建设,结合各类会议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贯穿全年的军转安置工作考核评比,并进行通报表彰,促进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安置政策规定,认真审定安置去向。严格档案审查,按照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苏委„2007‟342号文件精神,仔细核查了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档案及证明材料,围绕近年来各市区反映的主要政策性问题,开展了调查走访,进行了问卷调查,召开了座谈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市接收安置细则。合理分解计划,根据接收军转干部的原则和条件,合理进行安置区域划分,认真审定了每一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地,保证分解到各市区的每一名军转干部都理由充分,情况属实,并结合工作部署会组织了档案移交。

3.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高军转安置质量。科学编制计划,年初向各部门、单位发放了《2013年军转干部需求信息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增人计划、自然减员、领导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摸底,为编制安置计划提供依据。完善督查机制,对各市区安置计划落实、工作开展进度、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查,帮助解决矛盾和困难,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与接收转业干部单位联系,协调解决转业干部特别是相应安排师团职干部的职级和岗位,督促调配、**等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市直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确保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4.继续推行****,打造阳光安置工程。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公平性。提交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通过了市直安置工作方案和市直积分选岗办法,统一,明确具体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规范积分办法,确保公正性。集中组织选岗,确保公开性。召开军转干部选岗大会,全面公开安置条件、计划、办法,集中组织军转干部进行选岗,现场组织档案交接,并邀请新闻、纪检、行风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权威性、提高公信力。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稳步推进

在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中,我们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加强军转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较好的完成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抓好了军转服务人员的教育,经常性组织学习各级党委领导关于军转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工作意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了军转服务人员的能力建设,加强管理服务政策规定学习研究,熟悉管理服务工作程序,增强了处理工作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认真抓好了军转部门建设,尽力将各市区军转办营造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组织、单位和娘家,通过我们的工作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爱护。

2.抓好服务重点,提高服务质量。注重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及时采集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信息。加强沟通联络,制作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通讯录,建立经常化的联系,适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通报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了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拨、发放、管理、监督和医疗保险交纳、调资等工作。

3.突出创业扶持,提高就业比率。重视培训工作,引导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参加了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网上在线培训,提高了社会就业竞争力。加强帮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了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了创业服务平台,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创业。协调推荐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采取给辖区内企业发涵、人才推荐、双向选择等形式,向企业推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截止目前,全市5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81.5%通过不同渠道实现了就业。

(三)科学制定计划,合理设置内容,军转干部岗前培训扎实有效

坚持把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和“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用”的原则,完成了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工作。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5

军转论坛:军转安置济南市工作座谈会

【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2013年3月,济南市组织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当前军转安置方式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下一步改进军转安置考试安置方法进行了探讨,副局长田占德出席会议。

会上,市军转办介绍了我市近年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情况,各参会单位分别就接收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改进完善我市考试考核安置办法的有关思路进行了交流发言。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6

2013年军转:新疆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关键词】2013年军转 转业干部 军转干部 军转干 军转干部安置 转业政策 企业军转 军转论坛 军转网 军转军人 军队部队

亚心网讯(记者于梦冉报道)4月25日下午,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新疆召开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黄卫介绍,去年,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军转安置工作取得了新成效,高标准完成了计划分配军转安置任务,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507人,91.2%分配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截至去年,我区累计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0841人,位居全国首位。

黄卫说,今年我区军转工作要认真落实安置计划,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继续做表率,中央驻疆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自治区工作,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在工作安排、定岗定位等方面要给予倾斜照顾。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7

1. 征地补偿标准及依据

目前我国各地土地补偿主要执行的是产值倍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最高不能超过15倍。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上述“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2. 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地补偿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这相当于只给被征地农民30年的生存条件, 显然与土地作为不动产及特殊资源的属性相违背;该补偿标准中没有考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而对农民进行生存保障是集体土地具有的重要功能之一。

二是年平均产值的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确定, 同时也没有针对被征地明确统一的年产值标准, 造成了同地不同价。

三是现行的征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漠视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 农民被忽略在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支配上少有发言权, 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

四是执行《土地管理法》中“为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与实际用地有偏差, 有的营利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征地本身是经营性用地, 也获得了“为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待遇。

3. 有关政策对征地制度的改进

2004年11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 国土资源部随后出台配套文件《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这两个文件对完善我国当前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首先, 提出了制定省域内各县 (市) 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概念。其次, 在征地过程中, 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特别要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再次, 提出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在此之前的法律对于被征地农民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二、失地农民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 违规征地操作与民争利

这突出表现在两类现象上:一类是改变征地性质, 通过两级土地市场流转高额获利。个别政府部门以公益性用地名义低价征地后, 高价转让给开发商用于商业性用地, 实现土地出让费与征地补偿费的剪刀差。另一类是擅自降低补偿标准, 造成补偿标准就低不就高, 甚至严重低于国家法定下限。这样的征地价格大幅偏离了作为资本性质的土地的真实价值, 侵害了农民利益。

2. 土地补偿款项管理混乱

一直以来, 我国征地补偿程序冗长, 关联部门多, 涉及金额大, 个别地方基层部门出于多方面原因, 没有将补偿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而是巧立名目截留、挪作他用, 资金管理混乱。

3. 现有社保体制不关注农民利益

本质上讲,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 由于农民失地后向城镇社保体系过渡的过程中存在政策门槛, 使农民处于“低保无份、社保无门”的窘境。

4. 就业安置效果不理想

目前, 农民失地后的安置措施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和招工安置两种办法。实践中, 简单的货币安置面临着理财挑战, 农民由于缺乏一定的财经知识与投资途径, 往往难以保证补偿钱款的合理运用。而招工安置同样面临着问题:一方面, 农民对新环境所需的技能水平偏低, 岗位竞争劣势明显;另一方面, 企业用工并非耕作土地那样稳定, 一旦企业出现关停并转, 对务工农民冲击最大。

5. 生存维系成本增加

农民失地后消费货币化程度明显提高, 城市化的生活方式成本激增, 农民不得不增加燃料、采暖、食品消费等货币支出。

三、征地补偿多元化的具体措施

我国在征地补偿这个问题上, 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模式, 不适应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保障的需要, 必须进行积极的摸索和尝试。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 在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的前提下, 实行多元化、多形式的补偿。实行多元化形式补偿亟需解决的5个问题:

一是要考虑长期性的最低生活保障。把一次性补偿变成长期性补偿, 保证失地农民每年都能获得相当于过去水平的纯收入, 以维持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养老保障。农民失地后, 在不急于使用补偿金的时候, 应考虑为其实行养老保障。

三是医疗保障。用补偿款建立医疗保障体系, 使农民失地后不因为生病而陷入困境。

四是提供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把补偿金用于为农民提供教育和培训是“养鸡生蛋”的方法, 政府应该加以重视和引导。

五是提供创业机会。在一些地方, 当农民不急于使用补偿款时, 应该为农民创办一些经济实体。工商、税务部门应该为失地农民减免一些税费, 扶持他们创业。

补偿方式多元化形式的探讨:

1. 由企业和政府对农民实行长期补偿

可以使用交租金的办法, 即每年交给农民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补偿方法对政府、企业以及农民都有好处, 但其问题是企业能否长盛不衰。因此可以尝试由地方政府承担每年的补偿金。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都是这样做的。

2. 一次性或多次性补偿款存入银行

农民用逐年取得的利息来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和养老保障。

3. 用补偿款入股分红

把补偿款投入到投资者的企业中去, 为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保障。

4. 允许土地入市

可以由用地单位直接与农民村组洽购, 国家进行管理和调控。农民也可以在土地上建厂房, 通过出租厂房给企业获得收益。或者比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办法, 允许出让集体土地。然后, 通过登记受到保护, 可以抵押, 使农民获得一定的收入。

5. 国家收取的出让金, 应该返还一部分给农民

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变为国有土地, 而农民得到的补偿反而远低于土地出让金,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 都不合情理。征地补偿的多元化, 应该比一次性补偿更具活力, 也会受到农民、企业和地方政府三者的欢迎。

四、安置方式多元化的解决途径

随着城乡社会的统筹发展, 农民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 成为历史的必然。但在实际征地中, 由于相关政策体系的不完善, 造成很多失地农民面临“进无出路、退无保障”两难境地。原因主要是:

第一, 失地农民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劳动技能等因素, 造成就业难;

第二, 目前各类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普遍偏低, 政府还没有全面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 失地农民没有养老保障;

第三, 补助方式不完善, 使失地农民成为"三无" (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 人群。

解决办法是:切实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 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 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关键是要构筑四条保障线, 逐步建立起“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经济补偿”三位一体的长效保障机制。

1. 构筑就业保障线

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就业, 政府在征地的同时, 应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实施体系。

一是安置就业。对失地农民实行“开发性安置”, 即以土地换就业。应推荐失地农民到用地单位和园区企业就业, 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 对多招收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贴。

二是自谋职业。免费为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手续, 建立失地农民的劳动力档案, 让其统一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加大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 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

三是自主创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 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制度, 让他们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失地农民发挥其农业生产技能, 承包经营农业园区、基地等, 继续从事种养业,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2. 构筑养老保障线

养老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尤其是当土地被征用后, 建立适合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重要。

一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 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对所征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 设立专门机构, 实行专户储存和管理, 确保失地农民保障资金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行和实现保值增值。

三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统发机制。基金主要用于充实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中基本保险部分和补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对农村被征地人员在按一定标准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 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使被征地人员在年老时有稳定的基本生活费。

3. 构筑生存保障线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 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一是对60岁以上或没有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失地农民, 全部进入城市低保, 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 让失地农民中的困难户直接进入城镇居民的低保体系。

二是在保证失地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的同时, 为失地农民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 实行集中安置, 为失地农民提供住房保障。

4. 构筑政策保障线

征地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 也是征地制度改革的难点。政府作为征地所有权的绝对拥有者,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逐步建立既兴国又富民的配套政策。

一是在确认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改变用压低地价来降低城市建设成本的理念, 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是改变货币补偿方式。对征地时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 可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对征地时在劳动年龄段内并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的失地农民, 可帮助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不能满15年的, 可帮助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对征地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可建立基本生活补助制度。

参考文献

[1].征地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征地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中国土地.2000.4

[2].汤晓珂.浅析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制度.理论探讨.2004.1-2

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 篇8

《桂林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培训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由桂林市军转办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实施,对象为培训安置的军转干部,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课堂纪律、理论考试、论文撰写、评先评优五个方面,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出勤占70%、课堂纪律占10%、理论考试占10%、学习论文占10%。考勤贯穿于整个军转培训工作的每个环节,由专人进行登记、归档、管理,扣分记录由学员、学员队长、学员总队长、班级管理人员四方签字确认,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具体考评情况换算的详细分数,由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确认,做到了透明、公正、公平,参训学员心服口服。考评评分办法的实施,改变了培训与安置未挂钩前少数培训学员不重视培训学习、缺课、迟到早退、请假多等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军转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班学员的到课率接近100%,有效地提升了整个军转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桂林市创立的军转干部培训考核评分制度,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属首创,真正做到了“培训、考核、安置”的有机结合,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培训学员的充分肯定与一致好评。

海宁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篇9

海市人„2010‟12号

关于对《海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考核计分部分内容作调整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制订的《海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近五年来,得到了部队和军队转业干部的普遍赞同和支持,也得到了上级军转安置部门的肯定,既在完成我市军转安置任务中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指导作用,又为军转干部人才的培养开发起到了积极的导向引领作用。但随着军队建设的不断发展,军转干部的成长经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同时,2附件:

海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把军转干部在部队的政治表现、实际贡献与安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现役军官献身国防事业;要注重能力,发挥特长,充分调动军转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党政群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拒绝接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或没有按时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可视情停办或暂缓办理其人员的录用、调动和编制审批事项。

第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要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安置工作。无正当理由经教育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军转办可将其档案退还原所在部队。

第五条 市军转办每年根据嘉兴市下达的接收安置营级及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职务文职干部)、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的任务,按照市、镇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岗位占60%、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占40%的比例制定出安置计划,经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批准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指令性下达。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在接到指令性安置计划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安置岗位。

第七条 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主要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任职满最低年限的,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相应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第八条 营级及以下职务(含科级及以下职务文职干部)、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考试与考核量化计分确定安置单位类别和计划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九条 卫生类专业技术干部的安置,根据其本人志愿,可直接对口安排到卫生医疗系统,也可参加考试考核安置。企业单位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直接分配,不参加考试考核安置。

第十条 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考试工作由市

(2)党纪处分。警告一次减2分,严重警告一次减4分,撤销党内职务减8分,留党察看一年减10分,留党察看二年减12分。受团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处分减分一次。

第十二条 军队转业干部考核量化计分,由市军转办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档案记载情况如实计算,并填写《海宁市军队转业干部考核量化计分情况登记表》,交由军队转业干部本人签名确认后,以一定形式张榜公布。

第十三条 考试成绩乘以40%与考核计分乘以60%之和计算考试考核安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按考核计分高低排序;如考核分再相同,则以军龄长者优先。

第十四条 参加考试考核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当年的安置计划数和岗位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安置到市、镇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然后由军转办根据军转干部德才条件、专长和岗位需求安排工作单位。

第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自主择业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对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待遇政策,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按照海委办发„2004‟90号、海劳社„2007‟8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军转办负责解释。

军转安置工作选择 篇10

建设。

一、正视矛盾和问题,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已经连续1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省,当前同样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现行军转安置制度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对改革现行军转安置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出台了自主择业办法,但事实上安置的主渠道仍然是计划安置。2004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以来,军转安置任务逐年加重,3年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总量超过6000人,平均每年要安置2000多人。而这一阶段正是地方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时期,党政机关实施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国有企业推进企业改制。接收单位一方面要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还要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压力,可以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困难。

二是安置渠道窄与军转干部期望值高的矛盾。过去,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待遇差异较小,地方对各类干部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军转干部安置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择业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全省95以上的军转干部都明确要求进入党政机关,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仅占全省年安置总数的4%左右。而且安置去向主要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呈现出转业干部到昆明安置比到州(市)多,在州(市)安置比县乡安置多的现象。2006年符合在昆明地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占计划安置数的71。而**省和昆明市两级党政机关已持续多年接收了相当数量的军转干部,编制、职数、人员基本上都是满编或超编,接收容量越来越小。安置渠道和去向相对集中,导致地方一些单位干部来源单

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有的省直机关军转干部已超过了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军转干部个人都有较高的期望,大都想进党政机关,即使是效益好的企业都不太愿意去;原来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也都希望改行从政,老师不想教书、医生不想看病、护士不想打针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地方的接收安置能力与军转干部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增加了地方安置工作的难度。

三是安置重点与地方领导职数有限的矛盾。师、团职干部是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是中央的一贯要求。2001年中共中央3号文件规定,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省多年来都坚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作为重点,出台了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增加非领导职数等一系列安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排好其工作和职务。但随着师、团职军转干部人数增多,而地方领导职数有限,加之各单位领导岗位都已满编甚至已经超职数配备,因而导致落实师团职干部职务问题困难重重。

四是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公务员法》的矛盾。2001年中共中央3号文件是目前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但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3号文件有些规定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太一致,甚至有的地方还相互矛盾。如《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而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与进入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的这一规定存在矛盾。又比如《公务员法》第25条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但现行的转业干部带编制、超职数安置与此定编、定岗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同时,在军转干部的职务级别套改、工资套改等很多方面都与《公务员法》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各级军转安置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思路和要求来谋划、推进和检验军转安置工作,深入探索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规律,创造性地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军转安置工作的协调和谐发展,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广大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就业、各得其所,作为军转安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军转干部的实际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把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政治的重要方面,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要求,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一条重要标准,认真抓实抓好。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并把各项政策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务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落实政策与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继续坚持优先安置功臣模范,重点安置师团职干部,尽最大努力照顾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有特殊困难的军转干部,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接收安置单位和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和完成安置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坚持“阳光安置”不动摇。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把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安置政策公开、分配办法公开、预分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双选会”和分配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真心实意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努力当好“六员”,即:充分发挥自身掌握政策与转业干部接触多的优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当好安置政策的“宣传员”;建立转业干部人才信息库,利用各种机会向接收单位举荐人才,当好举荐军转人才的“推销员”;坚持对部队、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三方负责,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矛盾,当好解决棘手问题的“调解员”;深入接收单位、深入部队,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为出台和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依据,从政策规定上为转业干部谋取利益,当好制定配套政策的“调研员”;认真督促检查,严把安置质量关,当好落实安置政策的“监督员”;对遇到困难的转业干部,在思想上真诚帮助,在心理上及时疏导,当好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员”。

三、推进工作创新,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要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把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长远目标和确保安置质量的阶段性要求统一起来,积极探索新时期军转安置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路子,不断创新安置思路,拓宽安置渠道,强化安置措施,完善安置办法,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深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涉及完善安置方式、健全退役保障机制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后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立身之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化军转安置政策调整改革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军队建设、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立足**实际,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改革调整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安置机制,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在安置工作中大力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把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和完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功绩制分配、考试考核等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等安置方式改革,不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每一位军转干部都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社会各类培训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办班培训,帮助军转干部改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调整心态、转换思路,坚定在地方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调整充实培训内容,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握和遵循军转培训工作的规律,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促进军转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提高。

四是加强军转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创新能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要求军转安置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从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入手,加强对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灵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推动军转安置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军转安置工作新格局,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之我见 篇11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些企业军转干部对自己的接受的待遇问题有较大看法,甚至对一些国家、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不满,产生抵触情绪,以至于一些日常工作不能正常的开展,更有一些军转干部利用这种情绪挑起事端,无中生有,这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其中不仅有军转干部的问题,也有政府工作做得不到位的情况。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找到一个两全其灭的解决方案解困维稳军转干部,既不能让军转干部觉得自己委屈,也不能让政府工作因此而耽误。

军转干部安置问题

发生企业军转干部不满的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干部本身对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对其进行教育不够完善的问题,还有政府方面做得不够完善,考虑不够周全的问题。从思想政治的角度来说,不管是企业干部,还是军转干部,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力量在为国家做贡献,军转干部应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适当降低对外部条件的要求,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实实在在的体察民情,了解军转干部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双方把自己的工作认真做好,为对方着想,乐于奉献,这样的矛盾和问题就会少很多,多的是一幅和谐文明的社会景象。安置好每一个军转干部是国家的义务,也是社会的需要。

军转干部安置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军转干部对企业解体或是企业不景气,造成军转干部下岗失业或是待遇降低而导致心态不平衡而造成的上访,对政府的各项安排不满意,有意见,当这类问题比较普遍时,联名上访的现象就发生了;也或者是军转干部对有些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或措施不满意,不愿意深入实施,而产生了抵触情绪进而造成不满所以上访给高一级的领导或政府。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人都有不如意的时候。但是作为军转干部更应该做好的是表率,遇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上访,影响社会形象,更影响自己的工作。

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的开展

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需要做得最主要的还是理顺军转干部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矛盾的双方是解决和化解矛盾的关键,每一方都需要做出自己该有的行动,政府要做好政府该做的体恤民生,关怀民情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军转干部要做好配合政府,做好政策实施,及时将问题反馈的工作,两者的共同合作才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这方面我认为双方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政策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保障。政府制定政策一向是解决问题最快、也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是政策的制定不是盲目的,也不依靠个人意志为转移,而且这个问题是涉及到政府和军转干部的敏感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一定会在社会中引起一场热议,因此制定政策需要合理化,公开化。近些年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包括给下岗失业、从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贴,确保他们的待遇等等。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利用发达的网络发起问卷调查,参考群众的意见,争取采取民主的意见,在系统的整理之后,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主流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政策,这样才能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否则不可行或者民众不接受的意见就算制定了也是一纸空文。

增进感情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企业军转干部之所以不满,之所以上访其主要原因还是认为自己得到的关心不够,认为自己被忽视了,这也可以称之为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说法。企业军转干部是不同于奇特干部的一类特殊群体,但是尽管特殊,但是仍然属于国家干部、工作人员,在解决他们的问题时,要满含热情,带着浓厚的深情去体谅他们,帮助他们。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事物,政府工作人员加强与企业军转干部的感情沟通,把他们的问题当做自己的问题,把他们的需求当做自己的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他们的问题得到及时反映,也有利于他们深切体会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帮助。这样行动在平时的一件小事,有可能正是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最好方式,这样把轻而易举就把问题解决的方法,何乐而不为呢?

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要有原则。任何事,任何人都有他的底限,超过这个底限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军转干部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但同时在解决问题时,也不能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一味的迁就军转干部的,满足他们提出的所有要求,这样毫无原则的迁就只会让军转干部得寸进尺,进而提出更不合理的要求,这样工作只会变得越来越难做,解决人员是为了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制造问题的,坚持自己认为合理的原则,一步一步谈判,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才是正确的道路,其次解决问题更不能敷衍了事,搪塞完事。在最大程度上增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发展进步的需要。

确保政策的执行、落实。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需要将政府的一系列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政策执行力。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领导,不定时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或者是将工作具体到个人,明确工作的具体职责,定期开展工作总结、报告等,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进展等,确保政策确确实实执行。

总的来说,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更有利于国家的富足安康,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的重视,切切实实把这个问题处理好,解决好,不仅能增加人民对政府的信赖,更能为社会的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增加一份重要保障。但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双方的互相体谅,互相合作。单靠一方是不行的,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需要政府,也需要干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才是塑造一个完美大国形象的力量。

(作者单位:吉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服务中心)

上一篇:医疗差错事故处置预案下一篇:混凝土试验考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