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2024-05-02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共8篇)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篇1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2018,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办理流程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2018,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办理流程,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像法人变更啊、注册地址变更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了?很多人因为不知道会用到哪些材料,走了不少弯路,导致又耗钱又费时,还误了正事,苦不堪言啊。别着急,接下来广域会详细给大家具体说明一下公司法人变更流程2018,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办理流程。

一、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需要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一般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一般受理时间在2-3工作,即可领取新的材料。);

4、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需要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上海广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存的免冠照片);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篇2

工商局受理、换照

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简版:

变更法人,股东不变的话,基本步骤如下: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篇3

哈尔滨公司变更地址、法人、股份流程及费用

企业变更任何项目必须按照公司变更程序依次向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哈尔滨公司变更程序主要为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

因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变更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介绍哈尔滨公司变更登记程序如下:

1、前置审批项目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前置审批项目的,必须先办理行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但是,如果是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则需最先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财务之家:http://

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才能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刻章

公司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变更时,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需办理印章变更手续。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变更

5、税务登记证变更

哈尔滨公司变更程序中需注意:

1、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需先登报公告后再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2、公司跨区迁移,先办理税务审计后,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3、进出口公司,在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后,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变更;

4、办理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人等变更时,还需办理公司基本帐户的变更;

5、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时,需先办理验资手续;

工商等行政部门的审批程序为:审查材料(材料不准确会被退回),正式受理,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关费用。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 篇4

改制登记指南

自2016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办理企业改制登记业务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注意: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适用本指南。

2、登记申请表格可以通过东莞红盾信息网(http://dgaic.gov.cn)下载或者到东莞市工商局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 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由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授权投资的部门作为公司股东。

登记事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办理流程

(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通知书)

(二)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登陆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填写有关登记申请资料→登记机关进行预审→申请人凭预审通知书,带齐申请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到登记注册大厅办理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通知书)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期限按《行政许可法》及《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属须实质性审查的,登记机关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部分镇街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

东莞市工商局和各镇街工商分局

办理材料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8.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 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 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9.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10.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11.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可以和第10项材料合并提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12.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文件。

13.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改制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相同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15.营业执照副本。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

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适用本规范。

2.第6项材料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4.2017年12月31日前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企业年报

登记成立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咨询方式

东莞红盾信息网:http://dgaic.gov.cn

联系电话

全市业务咨询电话:0769-12345;0769-26986138 莞城分局咨询电话:0769-22241080; 石龙分局咨询电话:0769-86182930; 虎门分局咨询电话:0769-85248262; 东城分局咨询电话:0769-23166111; 万江分局咨询电话:0769-22288816; 南城分局咨询电话:0769-22414149; 中堂分局咨询电话:0769-81311681; 望牛墩分局咨询电话:0769-81313312; 麻涌分局咨询电话:0769-88230078; 石碣分局咨询电话:0769-86360116; 高埗分局咨询电话:0769-81301681; 道滘分局咨询电话:0769-88310612; 洪梅分局咨询电话:0769-81336618; 沙田分局咨询电话:0769-81262123; 厚街分局咨询电话:0769-85584186; 长安分局咨询电话:0769-82280701; 寮步分局咨询电话:0769-83329529; 大岭山分局咨询电话:0769-85623382; 大朗分局咨询电话:0769-82228608; 黄江分局咨询电话:0769-83364197; 樟木头分局咨询电话:0769-87712780; 清溪分局咨询电话:0769-87322102;

塘厦分局咨询电话:0769-87812312; 凤岗分局咨询电话:0769-87503337; 谢岗分局咨询电话:0769-87763410; 常平分局咨询电话:0769-83334095; 桥头分局咨询电话:0769-81026090; 横沥分局咨询电话:0769-83377310; 东坑分局咨询电话:0769-83381551; 企石分局咨询电话:0769-86666110; 石排分局咨询电话:0769-86653127; 茶山分局咨询电话:0769-86641327; 松山湖分局咨询电话:0769-22894228

相关表格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篇5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三)、主管部门的设立审批文件和涉及审批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国家授权部门的审 批文件;

(四)、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组织章程;

(五)、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资金信用证明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明全民所有制企业资金数额的文件。目前,我国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实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须对申请登记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产权登记,登记后为企业发放《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因此,申请开业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企业开业的《国有资产产 权登记表》。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即通常所讲 的验资报告。设立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地位的联营企业,需向企业登记主管机

关提交验资报告。

资金担保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出具的保证被担保人资金真实性的文件。担保的注册

资金数额不得超过担保人注册资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担保人承担因不真实的保证而产生 的责任。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资金担保。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向

登记主管机关领取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表》。该主要负责人是任命产生的,应提交任命书或委任书;是选举产生 的,应提交企业有关机构的决议;是聘任产生的,应提交聘任书和被招聘者的资格审查证 明。

(七)、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包括《房屋产权登记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

屋租赁协议。

房屋产权证明有两种,一种是能直接表明房屋所有权关系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一

种是能表明产权归属关系的有关文件,如房屋购买协议及有关部门对在建房出具的证明文 件等。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有两种 情况:

1.住所和经营场所是主管部门拨付使用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拨付使用证明文件或签

署同意使用的意见及《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2.住所和经营场所是租赁使用的,应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

件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其房屋租赁协议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包括按规定对特殊企业或特殊项目要求应提交的文件。

如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除了需要提交上述七种文件外,按规定还应提交通讯设施的租用

如何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篇6

如何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如何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1、释义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2、变更

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结果

变更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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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3、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4、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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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1]

5、所需证件

变更法人所需证件

[1]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革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6、影响

变更法人后在财务方面的影响

财务没有影响,就是要去银行更换印鉴卡,出纳还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基本没有影响。

7、费用

变更法人的费用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2],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如果是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注册资金比较大的企业,需要变更法人,一定要慎重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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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间

变更法人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变更法人只需要两周的时间即可办理完毕,一周跟工商局预约,再一周正式办理。当涉及股权转让的时候,变更周期可能会有弹性哦。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通知函 篇7

XX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承蒙贵社多年来对我公司的鼎力支持与厚爱,使我公司得以良性持续发展,因公司管理及发展需要,从2016年8月5日起,将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X变更为XXX,公司的一切业务均为发生改变,将继续承担我公司在贵社的XXX万元贷款本息,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给贵社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顺祝 商祺!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六日 附: 变更前: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公章: 股东签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篇8

公司地址变更

1工商局受理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新住所的场地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东会决议

(7)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税、地税局变更地址所需材料

1、旧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新住所场地证明

6、章程修正案

7、股东会决议

8、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4银行基本户变更地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地税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码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公章、法人正方型私章各一枚

变更股东

1工商局变更股东所需材料

1、全套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新、旧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公司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国税、地税局办理股东变更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地税证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4、章程修正案(加盖公司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加盖公司公章)

6、新、旧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变更

1工商局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7、新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8、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9、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地税局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修正案

7、发票领购本、发票(如公司之前有购买发票提供)

8、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9、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4银行基本户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地税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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