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秋节前开展走访慰问xxxxxx活动的通知

2024-04-25

关于在中秋节前开展走访慰问xxxxxx活动的通知(通用3篇)

关于在中秋节前开展走访慰问xxxxxx活动的通知 篇1

各县区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科:

****年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走访慰问活动,体现为**服务的精神,根据*****要求,现就做好中秋节前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的活动,对进一步推进*****战略的实施,夯实*****队伍建设,加强与*****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他们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继续做出新的贡献,全面推进我市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走访慰问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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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要求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取********(类型)作为重点走访对象。

要树立*******理念,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活动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走访慰问采取市县分级实施,走访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走访形式可采取领导走访和工作人员走访相结合,走访本人和走访其近亲属相结合,上门走访与函电慰问、集体座谈、联谊会、茶话会等活动相结合的办法。要通过

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和掌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倾听*****的建议和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心中,确保走访慰问成效。

走访慰问要在中秋节前完成。工作结束后,各市直单位、县区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反映的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于**月**日前报送到***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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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秋节前开展走访慰问xxxxxx活动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广大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 周年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中发[2008]17 号)精神,现就在国庆前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为契机,对广大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对于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为建立新中国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对于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老同志、学习老同志、关爱老同志的良好风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

二、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使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各地各部门要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通过上门看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庆祝活动、举办联欢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老同志转达党中央、国务院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对生活困难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特别是贫困地区、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国庆前,要对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尤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保证老同志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三、把走访慰问活动同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的先进事迹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走访慰问,向老同志宣传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经验;向老同志传达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决策部署,通报重要情况,引导他们认清形势,正确把握中央精神,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心同德,共克时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出积极贡献。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要结合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老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学先进、作表率的良好氛围。

四、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契机

各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和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老同志的优良传统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在推动科学发展、服

务人民群众的工作中当表率、作贡献,树立良好形象,体现先进性,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

五、切实加强对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访慰问。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突出特色,增强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走访慰问活动可集中在八、九月份进行。各地、各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情况请于九月底前分别报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在中秋节前开展走访慰问xxxxxx活动的通知 篇3

各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在全校上下营造“欢庆、团结、温馨、和谐”的良好氛围,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0月

二、活动内容:

1、以学习贯彻校党委下发的评选2009-2010师德标兵及先进个人的文件为切入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2、以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欢庆中秋节以及慰问教职工的活动;

3、以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开展的活动应力求形式创新,参与面要广,严控开支,充分突出“欢庆、团结、温馨、和谐”的主题。中秋节期间提倡开展富有闽南特色的“搏饼”等集体性的游乐活动。工会组织要关心慰问病困以及新到校的教职工。此次活动列入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内容,请各工会组织在10月8日(周五)前将活动情况以简要的文字附照片送工会办公室(gonghui@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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