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4-04-21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1

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春季消防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控制了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当前,适值夏季,天气转热,生产生活用电急剧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我镇以农村为主,城镇建筑紧密,建筑耐火等级低,人流、物流加快,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夏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青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防火工作对于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把消防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向预防为主转移,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单位、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夏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我镇夏季消防工作的顺利推进,镇政府决定成立青年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唐应良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武装部长、派出所长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经发办、安监办、信访稳定办、执法中队、文广中心、林业站、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丁仕生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副主任刘洪溢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人员应对突发的消防安全事件等。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牵头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协作,减少火灾、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三、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镇政府统一部署,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夏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凡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派出所、经发办、综合执法中队、林业站、文广中心等职能部门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和工作职责,认真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夏季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一)派出所要发挥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根据我镇夏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会同经发办、执法中队等部门全面系统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重点对镇内娱乐场所、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煤矿矿工居住区以及农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消防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二)镇经发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销售、储存场所安全条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销售单位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违反规定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四)镇执法中队要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等的管理,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在居民区、公共聚集场所、街道两旁等地区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五)林业站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各村防火责任人、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巡山、勤检查,及时消除山火隐患,同时要将关于宣传森林防火的相关宣传资料广泛印发至各村民小组,在人群居住集中的地方进行张贴,并要经常通过召开社员大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山火,保护森林资源,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后凡出现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和对防火工作落实不得力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镇文广中心要通过镇有线电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各教学单位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民政、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区域的看护;镇属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制订全面详细的火灾、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全镇各单位要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夏季工作特点,继续扩大消防宣传教育攻势。一是要落实各行业、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宣传职责,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三是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努力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我镇根据实际,成立了青年镇义务消防队,具体成员为:

队长:万志茂

队员:丁仕生周海应刘洪溢

陈科陈松徐操

张绍波陈春雨张青海

陈世坤尚琳罗玉勇

张本勇杨三林冉晓勇

杨龙唐世海冯帝义

罗玉虎张元锐杨磊

蔡宪禄犹廷伟张宗才

义务消防队的职责是在镇内出现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扑救火灾,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的安全稳定。全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能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优势,迅速出动,及时处臵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镇内发生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向镇党政办报告。联系电话:48351067。

二○○六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消防夏季防火工作通知

抄送: 区防火委员会

青年镇党政办公室2006年7月3日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 (卫生厅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 全国手足口病疫情明显上升, 春夏季是霍乱、登革热等传染病高发季节, 疟疾、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由境外输入我国的风险依然存在, 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 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及时研判本地区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 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 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 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特别是要与质检、商务部门共同做好返乡外派劳务人员传染病防控工作, 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 推动农业部门抓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控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与疫情处置工作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数据报告质量, 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要重点加强边境地区、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传染病疫情动态, 加强对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 及时评估输入风险。出现传染病疫情后,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及时采集实验室标本。对于霍乱等传染病疫情要切实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等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的基础上, 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做好疫情现场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病例诊断报告及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 加强院内感染控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 (重点是基层医务人员) 的业务培训, 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救治水平, 特别要提高对埃博拉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传染病的认识。接诊有高热、出血等症状的患者时, 要注意询问流行病学史, 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较多的地区要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病例的正确诊断率和及时转诊率, 切实落实对口支援, 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月主题活动,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要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抓紧清理卫生死角, 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 清除蚊虫孳生地, 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 切实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 切断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传播途径。

五、切实加强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预防作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重要内容, 组织开展全人群预防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 教育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 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 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及时组织对防控效果开展评估,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出实效。我委将适时对重点地区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对于由于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地区, 将进行通报批评。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4

各部室、车间、员工: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已超40度),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频发期。7月中旬,公司生产、仓储等部门连续发生数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遏制事故起数增长势头,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混料车间、仓储管理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部门、本车间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班组安生生产责任制,把班组长安全监管责任纳入优胜班组考核体系。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高温季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车间要吸取二车间共挤机陷落侧翻砸到员工致脚踝骨裂、仓储管理部装卸工装车时型材滑落的事故教训,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其中生产车间重点要开展设备、设施、人员的进行清理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预防设备产品伤人、违章操作致伤等事故的发生。仓储管理部要加强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重点是对租住在外且骑电动车的员工开展安全行车教育,严禁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逆向驾驶;仓储管理部要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监管装车过程中的运输安全及码货安全环节。宿舍要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及现场检查小组成员须加强夏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整改安全隐患不力的,除开具整改通知外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三、深入一线,深入排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随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值守,严格纪律,全力保障信息畅通

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快捷报告事故信息。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对出现的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在及时逐级上报后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主管领导要随时巡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1、积极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中暑急救知识。

2、注意防火、防盗,特别是要做好露天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用电线路的检测检验工作,尤其要防止电线老化而带病运行。

3、人员密集场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工作状态。

4、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外,各部门要利用工段例会、班组例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互助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管理)工作小组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5

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全监机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皖安监办〔2010〕10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部署,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针对可能由高温、强风、暴雨、雷电、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及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区域、单位和场所,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除险加固、避险撤离、安全监测等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要严格执行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险情的,要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和运输活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整顿关闭。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撤出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安全监管,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安全,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作为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矿山企业要加强对井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边坡以及周边废弃矿井、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与场所的安全排查,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受暴雨威胁较大的地下矿山,暴雨期间要停止采掘活动;其它矿山在暴雨时和降雨后,要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发现险情要立即停工撤人,确保生产安全。

尾矿库安全,要加强对坝体和排洪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测,确保尾矿坝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尾矿坝外坡坡比、坝面保护设施、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渗漏逸出点、排渗设施、排水(排洪)设施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对坝面出现管涌、流土漏砂、高位渗漏及沼泽化等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对坝体下游有居民、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要实施持续有效监控,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严防发生垮坝、溃坝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化〔2010104号〕)部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和各种管道、阀门的防静电跨接,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防高温设施完好有效。要妥善储存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要严格落实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的防洪措施,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各种管道造成挤压。要认真做好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工作,确保排水畅通。要检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避雷装置,做好成品油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工作。在雷雨天气情况下,各类油、气储罐要一律停止装卸。

烟花爆竹安全,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做好夏季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化[2010]102号)部署,严格执行夏季和高温时段国家标准规定的停产要求和复产验收制度。对避开高温时段间歇生产的,要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库区)防护屏障、防雷、防静电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危险性工(库)房和化工原料的防水、防潮、防山洪、防山体坍塌、防雨水倒灌等安全措施,在暴雨和雷电等天气状况下,要立即停产撤人。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供气、供电、水利设施等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综合监管工作。

三、加强预警预报,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地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高温、强对流天气以及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地区和企业,指导督促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四、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

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质,处于临战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要建立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代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种情况和问题。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6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2003〕166号 【发布日期】2003-01-01 【生效日期】2003-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3〕16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夏季牧业普查是摸清畜牧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为实施生态畜牧业和“双增双提”战略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基础性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2003年夏季牧业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夏季牧业普查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畜牧业、农业、粮食、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协作,抽调工作人员,落实普查经费和车辆,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夏季牧业普查工作方案》(由自治区农调队另行下发)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为了真实反映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对我区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各地区应特别注意年内变化指标的数据质量,核准牲畜数量增减变化指标。

三、普查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普查工作结束后,各盟市要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弄虚作假者,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重新进行普查。此间,自治区农调队将对各盟市普查数据进行抽检。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中央企业:

近期, 中央企业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12年2月20日, 鞍钢集团公司所属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在浇铸大型铸钢件时, 发生砂型型腔喷爆事故, 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2月23日,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万立方米转炉煤气柜维修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3月2日,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京油运紫金山船厂正在维修的长航荣海号轮锅炉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 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较为严重;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 监控不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闭合。

二是安全交底不规范。少数企业不执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制度或执行不严格, 特别是对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 参与作业的各方不清楚存在的危险因素, 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三是现场管理不严格。一些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且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罚。

四是安全教育不扎实。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仍流于形式, 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针对性, 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是源头控制不到位。有些企业在设计、技术方案制定等初始环节控制把关不严, 对供应商质量源头控制不到位, 对分包商或协作队伍管理方式粗放, 以包代管、管而不严, 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屡禁不止, 给安全生产工作留下严重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精神, 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各中央企业要全面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 按照《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4号) 的要求, 细化处罚标准, 对违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2]14号) 精神,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强化源头管理

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方式、新方法,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勘探、设计、研发、测试、技术方案制定等初始环节的安全质量控制, 优化业务流程, 推行标准化管理, 加强过程管控和审核, 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加强供应链管控, 建立健全供应商资格审查、产品准入、能力评价、业绩再评价和退出机制, 把好原材料、元器件和设备的入口关;要加强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管理, 做好资质审核, 加强过程管控, 将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纳入企业管理体系, 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 要求,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现场管理, 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并认真组织实施, 抓好创建工作, 率先实现安全达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 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全面梳理, 查找不足, 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安委办[2012]1号) 要求, 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系统, 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监控, 加强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突出行业特点, 紧紧抓住高危作业和重大危险源, 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要立即责令整改, 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 企业要立即予以排除;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 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地企联动机制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并加强地企应急救援联动,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共享区域应急资源, 加强应对重大事故灾难区域一体化应急能力建设, 提高共同应对事故灾难的水平。要整合应急资源, 加大投入, 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建设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救援装备建设, 强化救援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要加强预案衔接, 落实预案报备制度,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和相关数据库建设, 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

六、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强化对中央企业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办[2011]75号) 有关要求, 进一步明确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职责分工,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帮助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央企业所属各级企业要主动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依法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等情况。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8

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当前正值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暑期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于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加强防范,切实落实责任,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悲剧。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通过刷写标语、横幅等方式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警示措施。镇村干部在入户开展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家长及广大青少年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区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学生下河、下池塘戏水玩耍;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指导家长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

三、进一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在江河、湖库及池塘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周

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分析,主动采取各项措施尽力予以防范。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时段,对私自下水游泳的学生进行及时劝阻。

四、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分清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监管职责未落实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左拔镇防溺水巡逻安排表

左拔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左拔镇防溺水巡逻安排表

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篇9

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政府各部门,驻地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实施重大项目越来越多,建设用地需求量增长较快,征地拆迁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完成2010年目标任务,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征地拆迁是保障项目用地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征地拆迁工作强度前所未有,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其工作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直接影响到石嘴山市和大武口区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长28%的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区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拆迁征地工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执行好《大武口区征(收)地拆迁工作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依法征地拆迁、文明征地拆迁、和谐征地拆迁、合理补偿安置。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征地拆迁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不得随意增减某个环节或者某个程序,特别是发布征地公告、与被征地拆迁村组和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拟征收土地调查结果、告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程序和环节,必须逐项进行。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的规定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费用,不得随意调整标准。严禁未批先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

(二)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严格依法依规制订和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涉及拆迁回建的,要督促项目建设业主制订回建安置工作方案,明确回建安置时间,确保安置落实。对涉及整体搬迁的村庄,要统一建设搬迁安置区,采取安排回建用地或回建安置公寓等方式进行安置,保证被征地农民居有其房。

(三)健全、完善和落实好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好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包括征地拆迁公示制度、征收集体土地工作规程、拆迁安置工作规程、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征地安置听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承诺及追究制度、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等,以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各个环节,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建立征地拆迁长效机制。

(四)严禁滥用强制手段进行征地拆迁

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推进征地拆迁,切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杜绝滥用强制手段。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与群众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因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意见、表达诉求的,不得随便采用动用警力等容易激化矛盾的强制措施进行处置。

三、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区委、政府已成立了大武口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征地拆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的问题。要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工作组,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抓细、抓实,顺利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合力。要制定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推进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增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通过他们直接向被征地拆迁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广泛团结被征地拆迁群众,把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争取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实行征地拆迁工作问责制和激励机制

对因工作推诿敷衍、相互扯皮、措施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影响项目推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的,要及时整改,予以纠正;对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截留、拖欠和挪用征地补偿款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进展迅速的,要通报表扬。

(三)认真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征地拆迁的问题。要尽快制订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在全区范围内真正实行“同地同价”。要做好充分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妥善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疏导,化解矛盾,不能因小节影响大局。对于个别人期望值太高,无理取闹甚至煽动闹事的,要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坚决制止。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研究运用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预案,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研究探索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积极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安居、就业及生活保障问题。要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保障费用筹集机制,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教育和生活等问题。要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原则,认真加以研究并尽快解决。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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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5-06

皖教秘财〔2011〕7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我省已进入汛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1〕12号)要求和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汛期是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淮北和江淮之间降水较常年略多,淮北部分地区偏多1-2成。请这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分析,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

二、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做好雷电、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当前,学校在建工程较多,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完善应急防范和处置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汛安全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进入汛期后,要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遇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师生汛期安全教育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汛期内发现险情和受灾后除向当地政府报告外,须及时报省教育厅救灾办(联系人:汪庆忠,联系电话:0551-2831884)。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11

据省气象局预报,受低层切变线影响,预计**日凌晨到**日,我市将出现明显降雨天气过程。强降水主要集中在**日中午前后到夜间,有大到暴雨,个别地方有大暴雨,过程降水量**~**毫米、部分区域**~***毫米,最大单点过程降水量可达***毫米左右,最大*小时雨强可达**~**毫米。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次降雨过程,有针对性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一、要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情绪。

我市前期降雨较多,若加上此轮降雨叠加影响,防汛十分严竣。很多水利干部高强度连续工作,要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毫不松懈做好此次强降雨防范工作。

二、要加强水工程安全监管。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特别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的发展,水库、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要加强对水库闸门等泄洪设施及备用电源要进行一次再检查,江河险工险段、在建工程等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查,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加强桥涵闸看护,与有关部门沟通,落实专人值守,及时清除桥涵闸前的柴草、枯木等漂浮物,防止淤塞,避免危机工程安全。

三、要突出水库的防御调度。

要提前分析研判,适时采取预泄措施,预留充足的防洪库容。存在隐患问题的,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必要时可以空库运行,确保安全。特别要加强小型水库的防御工作,要全面落实预案、防汛物资、机械设备及抢险队,坚决避免垮坝事故发生。

四、要突出山洪灾害防御避险。

两县要坚持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监测预警,立即维护监测设施,强化临时预警手段和转移避险,提前做好准备,落实人员转移路线和集中地点,一旦发生险情,要果断转移群众,确保不落一人,全力应对突发灾害、防范次生灾害。

五、要突出在建工程的监管。

各在建工程相关负责人要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清除河障,及时发现险情并有效处理,雨区内停止一切河内作业,人员、设备及物资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要派专人值守,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各县区要针对各类隐患落实预案、防汛物资、机械设备及抢险队,及时与气象、水文部门沟通,及时巡查,出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做好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要加强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

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情、汛情发展,加强预测预报,及时会商研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确保强降雨期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12

【字体:大 中 小】【2008-6-18】 【作者/来源 mzj】 【阅读:

177 次】 【关 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异常,极易引起洪涝、台风灾害,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的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易涝区要进行重点仔细排查。要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健全灾害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对灾害进行预警预报,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各乡镇街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熟悉救灾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确保电话、传真机正常工作和救灾专用电子邮箱正常运行(请各乡镇街把救灾专用电子邮箱上报区生救办),每天有专人负责查看邮箱,救灾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通讯畅通,要做到下情及时上报,上情及时下达。

三、一旦有灾情发生,各乡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要把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结合起来,千方百计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和设置临时集中点等方式,切实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安置。在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要坚决转移,严禁受灾群众返回危险区域和危险房屋。紧急转移安置期间,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可上。

四、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和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灾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要迅速开展灾情核查和评估,全面了解掌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确保灾情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漏报。

五、各乡镇街要把备灾救灾摆到当前各项民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另外,请各乡镇街要对2007年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和2008年雪灾期间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照救灾款物核销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建档,务必在6月底前把救灾款物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区生救办。以备监察、审计部门检查、审计。

五、加强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

坚持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领导干部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在岗,并保证信息联络通畅。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调配力量,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坚持日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雨情、水情和灾情,作好记录,每天都要及时向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遇有重大情况,要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特区政府值班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重点防汛单位值班情况的督查调度。值班期间,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做好汛期排查工作,确保民政对象安全度汛

为保证我区社救对象安全渡过汛期,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险村、险户和危房情况逐户检查(调查表附后),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其安全度汛,并进行登记造册。排查工作结束后,将危房户情况及居住在灾害易发区的险村、险户情况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同时,要在汛

各乡镇

和市社会福利院要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认真组织群众提前做好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避难场所准备等各项灾害防范工作,尤其要做好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人员的避灾避险工作,坚决杜绝因准备不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及时紧急转移,全力做好安置工作

各乡镇和市社会福利院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特别要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受灾群众在紧急转移安置期有饭吃、有衣穿、有洁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立即组织检查,全力做好排查工作 期前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翻建、修缮工作,保证社救对象安全度汛。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篇13

各系、各班级: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的住宿管理,规范走读生申请、审批手续,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下学期走读生申报与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走读的基本条件

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住地(父母居住地)在南通市开发区周边地区(含开发区中心街道、新开镇、竹行镇、狼山镇、张芝山镇及小海镇)。

2.因身体健康原因在学院居住不便治疗。

3.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走读的。

二、审批程序和基本要求

1、下学期欲走读的学生必须全部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走读。凡过去已经批准走读的学生,须全部进行重新申报。

2、凡申请走读的学生,均要按要求详细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因身体原因需要由学生照料者,还需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病情证明材料。

3、申请走读的学生需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在《走读生申请表》家长意见栏内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

4、《走读生申请表》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所在系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后生效。

5、学生工作处将审批通过后的走读生名单送达各系和保卫处,并由保卫处办理走读出入证。

三、走读生的管理

1、凡经批准走读的学生,学院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床位,原

床位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

2、走读生可不参加晚自修和早操,但必须按照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含实习、设计等),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有旷课、迟到或早退现象,并应积极参加班会和其他集体活动。教学活动由所在班级进行考勤。

3、走读生晚自修期间进出校园,必须同时出示出入证和学生证,以便门卫或保安人员查验。严禁将出入证借于他人使用。

4、若发现走读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有其他违纪行为,不适宜走读的,学院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走读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5.走读生在校外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外的一切行为责任由个人负责。

6.班级、系部要掌握走读生的学习、生活及遵章守纪等情况,定期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四、时间要求

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于2014年6月18日之前将申请审批表交所在系部,由各系签署意见后,于6月23日前统一交学生处,学生处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放假前将审批结果通知各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生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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