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2024-04-18

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通用8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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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期依赖法律法规的主导作用而忽略危险化学品安全技

术的研究,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基础薄弱,已经 严重阻碍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本文介绍了国 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最新研究进展。在结合国际研究热点 和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应对 措施、今后的研究重点和发展趋势。关健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 1 引言 发达国家均建立了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1~4],我国 的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 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它们并未完全与国 际化学品管理接轨,在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价等方面,仍 然缺少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无法应对国外危险化学品领 域的技术法规[5]。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我国 经济发展的紧迫任务。2 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928 年,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的化学危险品和爆炸物品委员会 协同化学学会编辑了常用化学危险品表(NFPA49)。美国道化学公 司开发了火灾爆炸指数。英帝国化学公司和日本劳动省分别创立

了 Mond 法和六阶段评价法。随后,美国政府又相继颁布了 《有毒 物质控制法》《职业安全卫生法》《消费产品安全法》《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危险物品运输法》《有害物质、、包装危害预防法》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和《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等法律法规。为使欧盟各国在化学品管理上保持一致, 1967 年,欧盟制定 了第一部指令 67/548/EEC。1996 年,欧盟修订了 1982 年颁布的 《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2001 年 2 月欧盟发布了《未 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2004 年 1 月欧盟向 WTO/TBT 委员 会通告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建立欧洲化学 品管理局并修订 1999/45/EC 指令和法规(EC)(有关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欧州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的文本。2007 年 6 月 1 日, 欧洲委员会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化学品管理政策———化学品注 册、评估和许可制度。此外,日本、韩国、加拿大、墨西哥、泰 国和菲律宾等也相继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1954 年,根据《关于危险品运输问题的提案》,联合国召集了 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随后,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危险货物 运输的建议书》。20 世纪 60 年代后期,联合国创立了国际有害化 学品登录制度及国际化学安全计划。此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 专家委员会编写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桔 皮书)、国际海事组织制订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航 空组织制订了《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欧洲铁路运输中

心局制订了《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技术规则》、欧经会(ECE)制订了《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和《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 物协定》,这六部规范目前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为解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环境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制 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92 年 6 月,里约地球峰会通过了《21 世纪行动计划》。1998 年 9 月,联 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了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 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公约》。在联合 国环境规划署(UNEP)第七届理事会特别会议后联合国危险物品 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记系统专家委员会制订了 GHS 系 统,并在世界范围推广使用。2006 年, 140 多个国家采纳了《国际 化学品管理办法》,并通过了《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总之,到目前为止,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先后制订 了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监控体系,各国正根据可持续 发展的目标,调整化学品管理方针、政策和战略,进一步强化和完 善本国的化学品安全立法。发展中国家虽然也制定了相

应的化学 品管理法规,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3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石化工业建设初期,国内各大化工企业就相继建立了职业 病防治所,开展了化学事故的救援抢救工作。部分省市和自治区 也相继设立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1994 年,原化工部颁布了 《化 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1996 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

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通知》,成立了 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 8 个化学事故 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同年,原劳动部和化工部联合颁发了《工作 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随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更 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中石油、中石 化和中海油三大集团公司都各自组建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1999 年 10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的通知》。随后,公安部、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局和国 家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的通 知》。2000 年 9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 规定》。2002 年,国务院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同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和管理进入了新阶段。此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 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相继实施。2005 年,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项 标准。随后,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 境管理登记过程的违规行为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发 布了《关于修订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目前我国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已达 40 多 部。此外,我国也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国际行动和国际公约,如 POPs

公约、PIC 公约、IFCS、全球汞评估等,并实施了农药登记、化学 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危险废物转移登记、合格 实验室(GLP)认证等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制 定、安全管理政策的实施和危险化学品国际合作等方面已经初步 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4 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但是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41 基础工作薄弱,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差我国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技术基础薄弱,尤其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 究能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建立起全国危险化 学品及企业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缺乏;大量危险性不明 化学品及混合物急需危险性鉴别分类,确定其危险性。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体系尚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提供 足够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42 硬件条件缺乏,实验技术支撑差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规范标准,大多数科研单位的化学实 验室和环境实验室均未建立和执行合格实验室规范并通过国家 认证,无法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相互可接受 性。43 应急救援标准薄弱,救援力量过于分散我国的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应急救援标准薄弱。受人 员、资源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所编制的应急预案适用性较差,无 法有效地发挥作用。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在各系统、各部门中,彼 此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难于协同作业,发挥整体救援优势。此外, 应急准备工作不充分,特别是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经费不落 实。44 安全评价体系不健全,辅助技术不完善目前,国内的新

化学物质申报许可制度刚刚实施,风险评价正处于摸索险段,特别 是由于难以预测暴露数据,暴露评估难度较大,现阶段的安全评价 还主要侧重于危害评估。国内尚未建立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评 价体系,至今仍没有一个专门的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评价方法,无 法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实际的安全评 价[6]。此外,相关的参数数据库、分析模型、风险表征计算系统 和不确定性分析评价系统等也尚待完善。45 法律法规不协调,监管部门协同性差《化学危险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主要侧重安全生 产方面,对化学品的环境和健康安全关注远远不足。此外,原化工 部、交通部和环保总局等部门也都有相关的安全规定与标准,而 这些标准和规定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缺乏系统性。企 业自律意识淡漠,咨询服务机构服务方式简单,加上机构改革,安 全监督管理队伍发生较大变化,部门行动的协同性较差,造成危化 品管理工作不到位和滞后,存在众多事故隐患。

安全监管机制薄弱,监管网络尚待整合化学品安全监

管体系存在较严重的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和各自为政等问题。对 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仓储、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 监管存在严重的监管缝隙、漏洞,甚至是监管空白。不同省市间 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跨区域安全监管网络 尚未形成,省际间联动监管存在困难[7]。47 法规标准不健全,国际合作需加强我国虽然建立了可

持续发展的化学品安全与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但是涉及化 学品安全的法规、标准还不健全。如:尚需建立和完善新化学物 质上市前申报制度、重点管理化学品登记许可制度、重大化学危 险源报告制度等国际通用的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 [8]。此外,由于国内安全管理部门众多,在进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时不能全面反映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和取得的进展,无法取 得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5 建议和措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和措施:(1)开发低风险化学品和替代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化学品理化 性质、生物系统效应、蓄积与降解、健康效应测试方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建立化学品分类基准,完善全国危险化学品及企业 数据库;加快建立和完善 MSDS 制度。(2)我国已有部分实验室基本具备了合格实验室的条件,能为

管理中所需的测试指标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资料,目前的关键是建 立并完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认证体系,促进合格实验室的建 设[1]。(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信息技术的研究工作,化学品事 故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以及应急救援、环境修复等技术储备工作, 发挥各成员单位安全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交流、合作与协调,建立 一套测定、分析、报警、应急措施的完善的应急体系,及时、正 确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援措施。(4)在考虑我国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安 全评价和风险管理在新化学物质申报、新农药等新化学品登记、现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化学品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等化学品管理专 项领域中的作用,制定并执行科学可行的质量标准[9],建立一套完 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安全评价体系。(5)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 通与合作,进而使管理制度协调一致,部门行动的协同。(6)快速传递和共享各种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对危险化学 品安全信息的有效管理。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合作协调机 制、无缝隙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以及跨区域合作监管机制,整合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7],为化学品管理提供服务。(7)应该进一步系统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 系、制定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卫生要求、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同时,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建立国际通行的化学品统。

一协调系统。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 国情,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水平。参考文献 [1] 菅小东,周红,高映新.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发

展趋势[J].环境科学研究, 2004, 17(3): 7~9 [2] 章莉娟,钱宇,冯建中.欧盟新的化学品控制体系和我国的对策[J].现代化工, 2005, 25(10): 6~11 [3] 刘建国,胡建信,唐孝炎.化学品环境管理全球治理格局

与中国管理体制的完善[J].环境科学研究, 2006,19(6): 121~126 [4] 梁韬,陈国华,张辉,等.区域战略安全管理———历史、现 状与未来[J].中国安全科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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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2003, 22(4): 506~508 [7] 赵来军,吴萍,刘寅斌.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整

合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19(2):47~52 [8] 李政禹,化学品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国际发展趋势[J].化

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篇2

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同时对于企业和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从以下几方面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1 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实施分级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 规定, 将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为最高级别。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后, 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 (方式) 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完善控制措施。

(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 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 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

(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 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 加大设备检验力度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对于盛放危险化学品的容器, 部分属于压力容器, 而压力容器又属于特种设备, 一旦特种设备出现问题, 会累及设备内所保存的危险化学品, 为保证容器的使用安全, 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强制检验, 并保存检测报告。

3 加强巡检和夜间值班

由于事故发生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要求我们必须时刻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经常性的巡查。首先, 将需要重点巡查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附件合理设置巡检点, 尤其是容易产生泄露和危险的位置, 应设置成重点检查对象。其次, 对巡检的路线进行规划, 按照保证重点, 兼顾一般的原则, 确保每次巡检都能把危险源点检查一遍。最后, 根据巡检的路线确定合理的巡检时间间隔, 并制定相关巡检记录表, 将每次的巡检情况如实、及时的记录在案。

鉴于国际和国内的一些安全形势, 加强夜间值班更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是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 另一方面是要保证危险化学品不被人为破坏, 保证职工安全。

4 加强应急管理, 成立应急消防队

在“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指导下, 做好提前的预防工作, 明确应急状态下主要人员职责和通信渠道, 使相关人员了解各自在应急状态下的责任, 保障在应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地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将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初衷。

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适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并成立由企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消防队, 应急消防队至少每半年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组织一次综合的应急演习, 并对演习结果进行评估。企业还应针对厂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化学性质等对应急消防队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 使应急人员心中有数。

总之, 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也不尽相同, 但是管理的目标都是为了企业的安全发展。

摘要: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监管越来越严格,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尤其是超过一定数量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于企业和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刘铁明, 张兴凯, 刘功智.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吴宗之.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与控制措施[M].中国安全科学学报社, 1998, 8 (2) :57-61.

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篇3

【关键词】 港航管理;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仓储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危化条例》)。与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原《危化条例》)相比,《危化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界定、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危化条例》对港航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行政执法方式、相对人所需承担的违法责任等均作较大的调整。

1 港航行政管理职能的变化

《危化条例》对港航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范围、职权行使方式、法律责任作出调整。

1.1 港航行政管理职权的转变

1.1.1 增加港航行政管理职权

《危化条例》扩大港航行政管理机构职责的范围,赋予港航行政管理机构更大的行政自主权。增加的行政职权具体有以下7个方面:

(1)扩大职权范围,将储罐、管道等码头设施纳入港航行政管理范围。《危化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原《危化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化学品,另一部分是剧毒化学品和没有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危化条例》则将两者结合起来,建立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及调整机制,扩大港航机构的管理范围。《危化条例》第12条和第3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这就将储罐、管道等码头设施纳入港航监督管理体制。

(2)增加查封、扣押权。《危化条例》第7条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职能部门对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危险化学品可以采取的5种监督措施,其中包括新增的查封、扣押权。行政机关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3)增加查阅、复制权。原《危化条例》第6条规定,“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原《危化条例》没有对资料的调取手段作出明确说明。《危化条例》第7条第1项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此项规定成为港航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查阅、复制、依法提取相关证据的法律依据。

(4)增加安全条件审查权。《危化条例》第12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原《危化条例》没有对港口部门的安全审查条件作出说明。

(5)增加仓储许可权。《危化条例》第33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这实际上增加了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环节的管理要求,强化了行政许可环节的安全审查管理。

(6)增加运输许可权。《危化条例》第43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这一规定将过去由政府统一实施的运输许可权下放至各个职能部门,在扩大职能范围的同时,明确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

(7)增加查验权。《危化条例》第6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对涉嫌违反该条规定的,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依法开拆查验。

1.1.2 废止两项行政管理职权

(1)废弃危险化学品不再受《危化条例》的调整。《危化条例》第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该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而在原《危化条例》中则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该条例的规定。

(2)不再对企业法人进行安全资格认定。《危化条例》第6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危化条例》明确规定对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等6类人员采取资格认定;而原《危化条例》则将公路、水路运输单位的资格认定也纳入其中。

1.2 港航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1)明确坚持预防优先的行政管理模式。原《危化条例》并没有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行政方针作出统一说明。《危化条例》第4条则首次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将预防为主的行政理念贯穿于整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之中。

(2)适当放宽内河通行限制。原《危化条例》第40条规定,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危化条例》第54条规定,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允许内河以外的其他封闭水域适当通行危险化学品。

(3)内河运输施行分类管理。《危化条例》第55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监督实施。港航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交通运输部下属机构,在行政方式上应当与上级机关保持一致,从而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及内河运输的安全。

(4)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安全评价以及储存过程中必须将相关危险化学品的详细情况向港航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备案。《危化条例》第60条规定,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关。海事管理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第22条规定,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25条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1.3 法律责任的转变

原《危化条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为简单,仅在第65条、第66条规定交通部门拥有针对违法行为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这两种行政处罚权。《危化条例》对相对人违法情况进行细分,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权进行较大程度的补充。

(1)扩大处罚权限。《危化条例》涉及港航管理法律责任的条文共计有10条,内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事故应急等方面。原《危化条例》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从运输安全角度着眼,《危化条例》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等多个环节,因此对行政管理机构处罚权限的规定与修订前相比不完全一致,处罚权限范围有所扩大。

(2)提高罚款数额。原《危化条例》规定的违法处罚数额,最低为2万元,最高为20万元,部分情形可处违法所得的5倍。《危化条例》对违法情形大致作两类区分:违法行为轻微且影响较小的,可处最低1万元、最高5万元的罚款;违法行为严重且影响较大的,可处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可见,《危化条例》针对不同违法行为施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在处罚数额上也有所提高。

(3)增加处罚种类。《危化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除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之外,还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如第78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违法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第80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违法情形且拒不改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

2 港航行政管理相对人责任的变化

2.1 强化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1)增加自查义务。《危化条例》第13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2)强调安保义务。《危化条例》第23条规定,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第43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化条例》首次以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企业的安保义务。

(3)增加技术防范义务。《危化条例》第26条规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4)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专章,明确相对人使用义务,包括管理制度、使用许可证制度等。《危化条例》与原《危化条例》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设置专门章节进行详细规制。《危化条例》第三章“使用安全”规定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使用许可证制度、条件限制等内容。

(5)增加经营资格要求。《危化条例》第34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危化条例》新增的经营条件。

(6)增加企业内河运输规则。原《危化条例》没有对企业内河运输设置义务,而《危化条例》在适当放宽内河非封闭水域运输危险化学品限制的同时,要求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为此,《危化条例》从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第57条),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第58条),运输船舶和专用码头、泊位的安全条件(第60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的警示标志悬挂和进出港管理(第61条)等方面,对在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责任作出更细致的规定。

(7)增加减损责任。《危化条例》为保证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作业的目的,减轻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时,应当及时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使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具有一定的动态性。

2.2 部分转变相对人的义务

《危化条例》并不一味增添相对人的义务,而是结合港航行政管理的新形势,对原《危化条例》设定的相对人责任作部分改变或删减。

(1)扩大相对人警示义务。《危化条例》第20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原《危化条例》第21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与后者相比,《危化条例》扩大了相对人的警示义务。

(2)延长企业安全评价周期。《危化条例》第20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每3年1次的安全评价,并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原《危化条例》则要求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1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2年进行1次安全评价。

(3)改进仓库管理制度。《危化条例》第24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而原《危化条例》第2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

(4)适当放宽仓储经营许可条件。《危化条例》第33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对人因此可避免重复申请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

(5)将原来经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禁止性条款转变为经营、购买许可审批制度。原《危化条例》采用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情形。《危化条例》第35条、第38条采用概括的方式,通过设立相应的行政许可审批权,达到监督相对人经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目的。此种收紧权限的做法,实际上是扩大相对人在经营、购买危险化学品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相对人在危险化学品作业中的安全和责任意识。

(6)完善事故报告。《危化条例》第71条明确规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这为行政机关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明确责任提供可施行的基础和条件。

3 结 语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4

一、双把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安装防盗安全门,每个门安装两把防盗锁,当采用其他形式的锁具时,必须加装防撬剪、防破坏装置。

二、双人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实行双人管理,每人保管一把锁匙,开启库房门时必须双人同时到场,严禁单人保管,单人入库。

三、双人收发:危险化学品收存和发放时,两名保管员必须同时到场,双人收,双人发,严禁单人收发。

四、双人领退:坚持“谁领谁用、谁用谁领”原则,领用及余料、废物退库时,两名领用人员必须同时到场,双人领,双人退,严禁单人领退。

五、双方签字: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交接双方必须如实记录品名、数量和流向信息,双方各人分别同时签名,形成台账。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库区值班巡逻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库区应配备专职保安员,原则上年满18周岁,不宜超过60周岁,身心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二、储存场所应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进出库区人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三、值班巡逻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私自由他人替班,不得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或留客住宿。

四、坚持每周对治安防范设施等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每两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查。

五、值班巡逻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报警方法。

六、危险化学品值班巡逻情况,均应如实登记形成台账。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单位治安保卫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废弃处置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二、健全单位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废弃处置制度,建立有条件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登记台账。

三、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不宜超过60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并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四、规范使用公安机关统一格式的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和流向信息,相关台账资料至少保存一年。

五、制定完善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发生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抢)或误售、误用、流散、泄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同时报告安监、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对手续不齐全及包装破损、变形、变质或者有其他明显安全隐患的,严禁出入库。

二、危险化学品收存和发放时,两名保管人员必须同时到场,随时进行登记,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对当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盘查。

三、出入库时,交接双方应如实核对记录出入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和流向信息,建立流向登记台账,交接双方各人分别共同签字。

四、危险化学品入库后,保管人员应核对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与账目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五、余料及废物应当日及时退库,不得随意放置,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私自存放或带出厂外。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检(巡)查制度

一、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每周对治安防范设施进行一次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治安隐患,并如实记录,形成台账。

二、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进入库区和开启储存设施的人员进行检查,严格登记,并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如实记录品名、流向、储量和用途,每天核对出入库情况。

四、对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场所以及值守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逐日进行检(巡)查,认真填写《安全日巡(检)查记录簿》,并由单位值班领导签字保存备查。

五、对报警、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正常运行,并认真填写《报警监控日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员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特点,掌握有关的防范管理常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二、具体组织本单位各项防范管理制度的制订工作,督促各级防范管理责任人落实防范管理责任制。

三、开展防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向职工普及防范管理常识,对新职工进行防范管理教育。

四、经常进行危险化学品防范管理工作检查,对防范管理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存档。

五、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开展活动,定期开展学习和训练。

六、协助单位防范管理责任人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对违章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和提出其他处理建议。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不宜超过60周岁,身心健康,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现实表现良好,工作负责,原则性强,并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严格遵守双人管、双把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方签字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履行领退、交接手续,手续不齐全,严禁擅自入库和发放。

三、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卫生。对入库的剧毒化学品要妥善保管,保证剧毒化学品的外包装要无损、无漏、完整。

四、如实巨鹿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的品名、数量和流向信息,建立流向登记台账,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五、及时做好仓储量、月使用量的统计工作,并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试剂库存情况,如有账物不符或非法流失,及时发现并报告。

六、仓库保管员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盘点造表,办妥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岗。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必须根据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二、储存场所除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外,必须加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监控系统,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定期检测。

三、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值,不同品种应分堆存放,堆垛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剧毒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内存放。

四、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牢固、无损、无漏、外部有明显标志,使用完毕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理。

五、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六、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及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管、双把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方签字)。出入库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余料及废料应及时退库,不得随意乱抛,不得私自存放或带出厂外。

八、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报警、监控设施维护使用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必须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报警控制器、视频监控终端必须接入或安装在24小时有人值守的值班室或者监控室内,报警信号应当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视频监控图像可远程传输至有关监管部门。

二、库区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周界入侵探测器应当进入设防状态;储存场所关闭时,其他入侵报警装置应当进入设防状态;入侵报警装置的撤防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视频监控前端探头的监视范围,应当覆盖库区进出通道、库房出入口和其他储存场所,以及生产、使用场所等重要部位,探头处于粉尘环境的,应加装防护罩。

四、监视图像能实时显示、清晰稳定,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记录,图像记录应当采用数字录像设备,且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回放图像连续、稳定,能明确辨识被摄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

五、发生故障导致报警、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必须立即报修,报警、监控设施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正常供电。

六、应每日对报警、设施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报警监控日检查记录表》。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

一、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备案。

三、遵守有关环保法规,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妥善处理,不许随意抛弃和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抢)或误售、误用、流散、泄漏等情况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同时报告安监、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或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四、事故发生后,未按照上述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逸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5

1、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经营人员必须掌握其性能、保管方法、应急措施等相关知识。

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具有 自备能力,并保存其运输过程的手续复印件,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 物品,防护、失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装,在运装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危化物品的存放应定期检查,严控火种、火源和危化 物品的泄漏,相应位置按放警示牌、标语及入库须知事项和工作须知。

5、管理人员对特殊危化物品采取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安全 设施正常,原料、帐物相符。

6、危化物品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戴 相应的防护用具。

7、各种存储和使用设施,要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设施进行检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5 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7 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8 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报废处理

10.1 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10.2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0.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分类 1.1 入公司前教育。1.2 日常教育。1.3 特殊安全教育。2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

2.1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b、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c、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d、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e、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g、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单位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3 日常教育

3.1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3.2 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3.2.1 以分厂、部门、段组为单位,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50分钟。

3.2.2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活动。3.3 安全活动日的内容。

3.3.1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安全规定。3.3.2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3.3.3 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安全表演赛。

3.3.4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3.5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3.3.6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4 特种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由管理部门进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

1.1 安全生产检查本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1.2 安全生产检查本着群众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1.3 安全生产检查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2.1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2.2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2.3 企业职工安全纪律执行情况。2.4 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2.5 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2.6 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效。2.7 各种机械、电器、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2.8 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安全完好状态。

2.9 各种环境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器贮运等的安全情况。2.10 房屋、厂房的防雨、防寒设备情况。2.11 有关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有关材料归档情况。3 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1 安全检查的方法:

3.1.1 日常检查,即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1.2 周末检查,每周分厂及公司分别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安全检查。

3.1.3 节、假日前检查,凡节、假日前都要对全厂各生产环节,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3.1.4 专业性检查,依靠专业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深入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检查。3.1.5 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员深入各生产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3.2 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规定。

3.2.1 生产作业工人,每天(班)进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检查活动。3.2.2 车间,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安全巡检活动。

3.2.3 各分厂部门每天至少一次抽检,每周至少两次全检,每月至少一次综合性检查。3.2.4 各种活动可交叉进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制度 检修组织与管理

1.1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3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2 检修安全通则

2.1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2.2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4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5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2.6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2.7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3 检修完工后处理

3.1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2清理现场。

3.3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防护用具(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可靠的、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件

2.1 凡具备以下作业条件之一者,应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伤害的作业条件。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条件。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作业条件。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作业条件。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作业。

f、经常从事低温作业(10℃以下条件)的工种作业条件。3 发放原则

3.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要严格审批手续。

3.2 公司内每个工种、工作条件不同,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需要发入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公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剧毒品的管理,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管理规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2 管理内容及要求

2.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原料类剧毒品,确保实行剧毒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2.1.2 负责购买剧毒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手续。

2.1.3 剧毒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品数量并签字认可,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3 剧毒品的发放、领用 在剧毒品发放、领料过程中所涉及的领料单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发放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化工物资公司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原料类剧毒品时,应通知专门人员到发货现场实施两人持有的双钥匙共同开锁程序。使用人员使用剧毒品后必须记录使用数量,如有剩余应于当天及时返回原仓库,生产和操作现场不允许有剩余剧毒品存放。4 剧毒品废弃包装物的处置

包装(铁桶)迅速由使用单位将铁桶,应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让售给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5 注意事项 凡从事购买、运输、储存、保存和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了解该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并经安全环保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进入剧毒品仓库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劳保用品。负责原料类剧毒品领料和使用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用具。

3、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

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实地操作演习,训练培养出思想品德好、技术水平高的实用型人才。

5、对安全技术先进班组、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马虎的要给予惩罚。

6、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报、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安全检查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场所定时检查。

2、业务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要熟悉,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定时做巡回检查。

4、节假日前后作安全检查,节假日值班,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安全学习,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本岗位操作规程。

3、协助经理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防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汇报安全事故,并按照预案协助经理组织实施救援。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公司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对易燃易爆物质要杜绝跑、冒、滴、漏,加强对车辆的监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动火管理,加强行政值班、安全监察,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6、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专人专车、库存时单独存放、禁止混装、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7、合理配置,保管好各种安全设施、器材、应急防护用品,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以上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负其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产品采购、销售、登记制度

1、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到专人、采购时,必须到有经营或生产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单位购买。

2、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时,购买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不得向无资质的单位销售。

3、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时,承运公司具有运输资格,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不得无证运输或无证上岗。运输中必须对危险化学品做好相应的防护,严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现跑、冒、滴、漏。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研究 篇7

1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对企业、设备、环境、人体带来危险、伤害、损坏的化学药品、制剂、原料以及中间体,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众多, 危机安全的程度深, 造成事故的影响范围大, 是需要高度重视的关键生产要素和管理要素。做好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利于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维护劳动者利益、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上, 加快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当前企业应着眼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形成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从细节和重点上落实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 真正实现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实现危险化学品的实质安全。

2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必须以管理系统的完善做基础, 才能确保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要从法律体系上、制度规范上进行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避免和制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制定出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管理措施, 避免和消除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隐患。

3 落实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

在这个环节上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使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者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 要通过教育实现管理人员责任感的提升。二是将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 化工企业要建立以法人为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通过层层分解和逐一落实, 将管理、责任、权利三者统一起来, 明确每个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职责, 做到安全人人管、危险层层抓的局面。

4 加大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投入

资金投入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是实现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系统安全和全面管理的物质保障, 无论从安全工作上出发, 还是从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都需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 在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管理设施的装备水平上, 达到机械、人员上的安全。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投入要利用新科技元素, 要以新技术和新工艺为途径, 从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角度拓宽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范围, 加深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落实层次, 以科技水平提高实现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全面控制和科学管理, 从系统、细节和根本上避免安全隐患的积累, 确保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万无一失。

5 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 也是确保化学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应以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学习深造等方式提升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要重点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 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 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思想, 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企业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技术性和复杂性, 尽可能配备或聘请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真正做到“懂管、能管、会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要从完善企业法规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系、提高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 防患于未然, 从根本上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 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综上所述,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应该用系统的观点和科学的理论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讨, 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 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 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投入, 培养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形成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质性支持, 在关注细节、建立长远机制的基础上, 形成新时期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体系。

摘要:本研究根据化工企业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 提出了完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落实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加大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投入, 提升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等措施, 希望对提升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以管理和制度为手段达到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实质安全。

关键词: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制度,素质

参考文献

[1]胡志鹏, 向群.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措施[J].安全、健康和环境, 2004, (07) :167-169.

[2]岳胜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09, (02) :282-285.

[3]曾明荣, 王浩水, 魏利军.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9, (02) :33-36.

危险化学品管理论文 篇8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由于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总体上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绝大多数企业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都在10到20辆之间,因而管理人员数量偏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亦难以完全到位。一些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责任不明确,似包代管,挂靠经营的松散管理现象在个别企业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一是大部分企业缺少槽罐车专用停车库,有车库的也没有配备专职值班人员;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地与其它场地未设立隔离栏,危险专用停车场地无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停车场地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3、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全且可操作性差。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都同时承担着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4、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够。主要是安全学习、安全教育缺乏计划性;学习记录不详细;参学人员没有实行签名制度;缺学人员普遍没有补学记录;安全知识培训也缺乏针对性。

5、政府相关部门间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是管理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消防监管责任没有明确,造成了这一块监管工作的脱节。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还有“死角”。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将危险化学品配载给无运输资质的企业或车辆运输。按现行法规,交通运管部门只能对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实施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则无处罚权。交通运管部门仅靠路查,一方面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源头违法配载的问题。另一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法运输车辆要实施驳载。这对于既无运输工具,又无储存场所和驳载设施、设备的交通运管部门来说,无疑是两难的。一旦明知违法运输不查处或查处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又都将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外地非法制造、改装的运输车辆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从根本上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要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情况宣传教育,引导有关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等一系列举措,使危险化学品运输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引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运力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走集团化、规模化运输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运输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保障机制,切实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和措施。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的投入。要按照最新资质要求,加强企业专用槽罐车停车库的建设和专用停车场地的建设,设置隔离区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库消防器材配备,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承担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高危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逐步推广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技术设备,以对车辆运行、驾驶员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运输安全保险系数。

3、进一步强化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关键在驾驶员和押运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要使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产品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要加强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督促驾驶员加强车辆保养和例行检查,选择适当的行车路线,按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督促押运员切实做好装卸指导、验收和途中押运及途中停靠的看管等工作,确保装车不超限、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混装,对不符合规定包装要求的不装车。

4、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一是各有权部门针对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违法配载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把好运输源头关;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联系与沟通,使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取缔违法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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