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2024-04-17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通用12篇)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1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新组建的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作个表态发言。

首先,我们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组建省卫生计生委的决策,这既是响应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势而为,更是我省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乘势而进,未来的实践将会充分显示这一决策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卫生厅和人口计生委的原班人马能够如此齐整地走上新机构领导岗位,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张健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高度信任。因此,我们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支持。看到原卫生厅前几任厅长到会,我们倍感亲切,增添了握紧接力棒、跑好接力赛的信心。万事开头难,再难也要开。从今天起,我们班子成员将正式履职,虽然来不及提出施政大纲,但对今后的工作还是有所思考。我们将以深化改革为总抓手,以求真务实为总导向,以强基固本为总保障,以和谐发展为总目标,着力办成以下大事:

第一,认真建好三支团队。队伍建设是新机构起步之时和迈步之后的第一要务,我们将自始至终地抓紧抓好,丝毫不懈怠。一是建好领导团队,这是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核心所在。作为党组书记,我将和张健同志一道,带好这个团队,与各位班子成员合作共事,齐心谋事,协力做事,多干实事;带头学习,带头实干,带头创新,带头廉政;待人厚道,办事公道,言行守道,努力成为一个心齐气顺、开放务实、担当进取、清正廉洁的领导团队。二是建好机关团队,这是省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将在内设机构确定和人员交流到位后,完善办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岗位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注重思想教育,关心干部职工,建设新型机关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齐心协力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三是建好职业团队,这是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命脉所在。我们将与班子成员一道,带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这支守护人民健康、执行基本国策的职业队伍,忠于职守,锐意改革,练好内功,服务群众,优化行风,树立更好的卫生计生队伍新形象。

第二,扎实推进三大改革。改革既是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的原动力,也是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加速器。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任务是三大改革,必须采取进中求稳、循序而进的策略,又快又好又稳地向前推进。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组建中,我们要把握大稳定、小调整的总基调,一把尺衡量,一碗水端平,尽量用人所长,人尽其用,尽快实现队伍融合、工作融合、人心融合,确保机构和工作迅速投入正常运行,力求1+1>2的改革效益,尽快合队、合事、合心,力争大多数人对干部调整结果的认可。委机关改革完成后,还要指导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系统的机构改革。同时,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稳步有序依法地推进直属单位的机构改革。二是推进体制改革。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顶层设计方案,学习借鉴外省的自我创新经验,按照以下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推进五大重点改革过程中,力争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尽快有实质性进展;二要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在健全卫生计生新体制的同时,做好创新机制的文章,尽快更好地释放新体制的改革红利,重点抓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构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求医群众的实惠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和发力点;三要“三医”联动,“三医”托底。以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医术、弘扬医德、严肃医纪为依托,追求改革正效益、正能量的最大化;四要信息引导、科学管理。加快卫生计生信息资源整合的进度,加大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的力度,加强业务信息平台支撑各大医改业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信息引导更好地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三是管理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对我们过去的管理项目、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效果进行清理,能放的权力尽量放,能省的程序尽量省,能简的考核尽量简,全面提高我们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高效管理的水平。

第三,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从现在起到2018年初政府换届,只有三年多时间。光阴如梭,时不我待。我们这任班子要在有限的时间,在省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广大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中求稳,计划生育工作稳中求进,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所突破。国家顶层设计的规定动作在本省落地不落后,本省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在基层开花又结果,基本完成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框架设计,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完善市级公立医院的改革经验,初步建立运行分级诊疗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中医药管理体系,以改革成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是计划生育工作大局稳中向好。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全力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标本兼治力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速度,以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发挥计生协会在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卫生计生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在新体制框架内,重点建立起实用、严谨、顺畅、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廉政监督机制等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2

近年来,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主要取得了哪些成绩?这些成绩是在怎样的形势和基础上取得的?

王国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 这项工作近年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卫计委、财政部、国标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筹领导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既立足原有国际合作基础,又开拓了新的合作机制,取得了扎实进展:

首先,我们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合作, 促进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纳入国际医学体系。

2009年,WHO开展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第十一版的制修订工作,中国联合韩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积极争取WHO在新版中增设“传统医学” 章节,并建立了以中医药为基础,兼顾其它来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病证结合的分类体系框架,目前含有传统医学章节的测试版已经在WHO网站公布,2017年将正式实施。新版ICD的启用将改变传统医学被排除在国际医学信息体系之外的历史,为学术交流、科研、产业以及立法等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 ,我们积极申请并推动国际 标准化组织 (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制定了首批中医药国际标准。

2009年,中国政府动议并促成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暂定名)(ISO/TC249),中国承担秘书处工作。六年来ISO/TC249虽然一直沿用暂定名,但丝毫不影响各成员积极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研制工作。 目前,ISO/ TC249已收到各国提交项目60余项,拥有注册专家近300位。短短六年间,ISO/TC249已经成长为ISO最年轻的,活跃度最高的技术委员会之一。 2014年由中国专家主持制定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和《人参种子种苗--第一部分:亚洲人参》国际标准正式出版,成为ISO首批出版的中医药国际标准。 另外,健康信息学技术委员会(ISO/TC215)也相继出版了《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中医药文献元数据》两项中医药技术规范。我国在ISO体系内主导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格局已经形成,而随着名称问题的最终解决,各成员国专家可以更加专注于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

另外,我们与总部设在我国的行业学术国际组织合作,使之积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应用、转化、评估。

目前世中联已经颁布中医药名词术语、教育、医疗服务等十余项国际组织标准,世针联建立了针灸国际标准制定转化国际网络联盟机制,这两个组织都成为ISO/TC249的A级联络机构,活跃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前沿。

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当前国际发展形势和国内工作基础,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代表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报告再次表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于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的和基础的组成部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多次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也提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构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中医药系统和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放在了引领和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开创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新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是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扎实。

中医药事业发 展十一五 、十二五规划 都明确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的重点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2012年“全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指明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方向。此次会议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宏观指导和制度建设的文件,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提出了5个领域13个专栏36项重点任务;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标准应用推广、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的要求;明确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纳入到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中医药标准项目享有科研课题待遇等。在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指导下,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快,目前已颁布国家标准33项,行业及行业组织标准493项。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成立并积极开展工作,成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重要平台,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并不断壮大。以全国50个左右的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为依托,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行业共识不断强化,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参与、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些都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可和需求。

在世界传统医学体系中,中医药独树一帜,是公认的具有系统理论体系并在国家卫生体系全面应用的医学科学。我国已与83个国家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协议, 实现了中医药国际合作对五大洲的全覆盖,对周边重要国家、西方大国、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大国的全覆盖,为中医药走向世界提供了稳定的沟通机制和合作渠道。目前中医药已经传播到世界173个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外,世界上的中医医疗(针灸)机构已达8万多家,针灸师超过20万人,注册中医师超过10万名,这些机构和人员已成为在国外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主体。 一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中医药教育、科研以及产业合作成效初显,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中医药的良好民众基础和良性市场需求。 中医药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使得各国政府和业界人士纷纷提议尽快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更好地造福于当地民众。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意义是什么?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有哪些内在联系?

王国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标准成为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标准化能够推动商业创新,推动经济治理,促进国家转型升级。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国家经济文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标准化是推动中医药学科发展的重要途径。

标准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和经验基础上的,是衡量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创新,而标准化是加快科技创新的有效方式。习近平主席指出“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标准化建设是推动科技进步,实现成果转化,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和保障。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将科学技术的成果和从实践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汇集了行业专家的经验,展示了最新的学术进展;同时,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修订、再实施、再修订的过程中, 新的成果和经验不断被吸收、保存下来,将会推动中医药学科的继承创新和学术进步。

二是标准化是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正是引领产业成功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而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则要标准先行。标准从不中立,它反映了制定者的优势和创新,不参与标准化意味着将决策权拱手让给竞争对手。 因此将引导中医药产品技术发展,促使中医药企业技术进步、管理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发展是中医药产业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 2013 中国 - 东盟传统医药高 - 玉林中

三是标准化是中医药造福世界人民的迫切需要。

中医药标准对中医临床实践、中药产品、中医诊疗设备产品从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行业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从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控性,保证中医的临床疗效。中医药标准可以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补充,成为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的依据,为更好的服务民生,保护人类的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中医药事业在国际国内面临哪些重要机遇和挑战?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会带来怎样的启示?

王国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内部机遇来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2009年、2013年和2015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40号)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均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外部机遇来自中医药的海外传播范围越来越广。中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凝聚着中华文化精髓的中医药越来越受到国际的关注、重视。一方面中医的发展与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目的的调整相吻合,代表着未来医学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另一方面中医的理念与人们的健康观念的转变和健康需求的转变相吻合。这都为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和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但是我们也看到中医药在走向国际的过程当中, 亦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外部挑战是东西方文化的冲突,建筑在东方文化基础上的中医药学与建筑在西方文化基础上的现代医学在理论体系上的交流、融合,还有很长的过程。此外,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等对中药和中医师的准入带来障碍。内部挑战主要来自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在预防、养生、保健、康复领域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科技攻关成效还不显著。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还依然存在,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一些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医药文化传承有待加强,社会认知度还需提高。中医中药发展缺乏统筹规划,中医与中药发展不协调等。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宝库的一把钥匙,加快中医药向国际推进的步伐,也是向国外传播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标准的作用,制定一些国际上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技术性标准,有利于中医药“走出去”。然而,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起步比较晚,技术难度大,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标准化人才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缺乏专职、全职、复合型人才,缺乏对标准化理论和成果的研究。二是共性技术和推广应用研究比较薄弱。中医理论原创优势资源对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尚未显现,中医药医疗、科研的成果未能很好地转化为标准,标准评价推广方法研究不足等。这些都启示我们,亟需提高重视,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

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什么?国内国外协调配合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王国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举措,是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抓手,是中医药践行国家“一带一路”重要方针的有效途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中医药是世界传统医学领域中理论体系比较完备、 实践体系相对成熟的代表,在我国独特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影响下,中医药成为了我国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的优势和特色领域。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要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着眼于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中的作用。

二是内外兼修,夯实基础。

一是国内、国际相互促进。国内中医药行业标准化工作已经经历了20余年的历程,处于稳固向前,不断完善的阶段。国际标准化的迅速发展有效的带动、 促进了我国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而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又对国际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项目储备。标准从来就不是中立的,标准反映了制定者的优势和创新,中医药应审时度势,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国内、国际一盘棋,齐头并进。二是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医药标准化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要求从业者除了精通专业和标准化知识,还需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更需要懂市场,懂国际形势。中医药标准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强、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家。三是加强标准转化技术研究。转化技术是科研与标准连接的桥梁,需要各位专家发挥创新精神, 真正实现科研进步与标准制定进步互相促进,切实提高我国标准制定的水平。四是一方面要充分调动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整合全行业的力量, 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事业,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进程。 另一方面发挥行业自身优势,联合其他相关行业,共同开展标准化有关工作,学习先进的标准化技术与手段。

三是打通梗阻,推广标准。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3

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张雷、副秘书长陈少军、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陪同视察,常州市市长费高云、市政府秘书长李林、市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王莉等参加活动。

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李斌详细听取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以及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情况介绍,对医院深化改革的举措和成效表示赞赏。她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通过建好基地,实施规范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水平。在得知医院与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成医疗联合体后,李斌要求进一步下沉公立医院优质资源,做好分级诊疗。

在省级示范中心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斌考察了“汇康亿家”五星健康家园,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四网融合”、“三屏统一”、“三师共管”的信息化健康管理平台演示,细致了解医联体运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管理、中医药特色服务等情况。李斌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群众健康的“守门人”,通过改革,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做细做实分级诊疗、签约服务、智慧健康工程,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4

工作督导后的整改报告

县妇幼保健中心:

根据合肥市卫计委的统一安排,合肥市妇幼保健中心于2018年6月7日对我院妇幼健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提出了问题和建议。2018年7月11日我院收到妇幼保健中心《业务技术指导意见书》,对《意见书》中提到的意见,我们将逐项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合肥市卫计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规范高危妊娠分级管理。落实好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规范高危孕产妇的转诊,一定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做好孕产妇的产前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我们坚决不收住院,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认真填写《合肥市危重孕产妇转诊通知单》并及时转诊。

二、加强对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孕产妇抢救小组。组织全院专业人员学习《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的通知》,提高专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保障母婴的安全。

三、加强剖宫产手术的管理,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手术前进行讨论评估,并做好孕产妇和家属的工作,尽可能地自然分娩,把剖宫产率降到符合国家标准。

四、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宣传,提高知晓率。按照《合肥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印发宣传资料,搞好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备齐相关的药品。发现病人,及时上报,免费开展诊治。

五、规范实验室的项目检测工作,配备相关的试剂和仪器设备。按照《业务技术指导意见书》提出的不足,我院及时购进了TRUST试剂和水平旋转仪。准备挑选一名思想好、工作认真、专业知识强的人到省级以上临检中心室进行质控学习,提高我院的检验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人员相关制度与岗位职责的管理、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法律法规清楚,业务熟悉。坚决做到出生医学证明与出生医学证明章分开存放管理。对特别情况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不得擅自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特此报告

肥东安贞医院

学习国家卫计委制定 篇5

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医务人员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医务人员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医务人员,我是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但我也感觉到我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学术会议卫计委致辞 篇6

大家上午好,金秋时节迎盛会,涢水河畔聚嘉宾。

今天我们在这里齐聚一堂,举行xxx学术年会,这是我们xx市xx学界的一次盛会。借此机会,我代表xx市卫计委,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无私地支持xx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及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xx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这里是炎帝神农故里,开启了华夏5000年的农耕文明;这里是编钟古乐之乡,出土的曾侯乙编钟改写了世界音乐史。随州是特色产业之城,是“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专用汽车在全国品种最齐全、特色最鲜明、产业资源最富集,是全国香菇之乡、蕙兰之乡。随州是生态之城、绿色之城,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随州是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山水秀美、文化灿烂、景点众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洪山、炎帝神农故里、世界四大古银杏群落千年银杏谷等名闻遐迩。

xx医院作为本地区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护、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xx市卫生事业的“航母”,也是“领头雁”。综合实力已进入全省同行第一方阵,并且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我们衷心希望xx医院越来越好,在医院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在全院职工的努力下,秉承“传承神农医道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7

公告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立项依据有三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二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工作。三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201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立项领域是: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中认为需要新制定的标准;已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建议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已有国际标准, 我国尚未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立项建议要求有, 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 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 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 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并在以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中, 未出现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 (修) 订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形。鼓励科研、教育机构等牵头承担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学风严谨, 责任心强。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 熟悉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情况,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 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立项建议可通过网络报送, 并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 卫计委将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公开征求拟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

网络报送程序是:登录http://www.cfsa.net.cn/进入“食品安全标准”界面, 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

卫计委“戒烟有奖”怯的是什么 篇8

电商、移动支付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市场不断膨胀,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元,与此同时,网络交易侵权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重灾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统计显示,2013年,仅“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电子商务投诉近97350起,同比增长4%。

冰冷的数据背后,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维权故事?相信许多网购者都遇到过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等侵权烦恼,网购有时候变成了一种靠运气,而不是靠网店诚信的消费行为。

网购侵权烦恼较之实体购物侵权更容易,是因为网购更容易为消费者埋下一个又一个的“坑”:第一,网络商家合同的条款经常减轻或免除商家责任而加重消费者责任,内容文字繁复隐蔽,形同霸王条款;第二,互联网存在安全漏洞,容易遭到恶意程序侵袭,给消费者带来不安全因素;第三,网购难以真实体验、查看商品,产品知情权有限,给了一些商家虚假宣传的空子;第四,很多网购没有正规发票和购物凭证,网页信息可以通过后台修改,消费者被侵权后很难举证维权;第五,网购一般采用邮寄或快递公司送货,消费者退换货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增添了维权的成本和难度。

各式各样的“坑”无法一一列举,归根结底一句话:侵权容易维权难。电商要侵权,每个环节都可以下手,消费者维权,则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死一头牛”,一些金额较少的消费,消费者害怕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干脆放弃维权,进而鼓励电商侵权行为,形成恶性循环。

不过,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及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可谓是网购者的福音。“新消法”规定了诸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比如“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网店“跑路”电商赔偿;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等,不仅有利于网购维权,还将极大地规范网购市场。

但是,我觉得“新消法”毕竟是后端维权的武器,虽然具有倒逼商家合法、诚信经营的作用,但是对已经造成侵权的救助,无论救助是否成功,都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这种浪费本来是可以在前端、从源头减少或杜绝的。

怎样从源头减少或杜绝呢?我认为,应该让《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发挥更大的作用,甚至升级为法律,而不只是作为“新消法”推出的配套行政规章。因为网络经济在较短时间内突飞猛进,体量越来越大,预计到2016年~2017年,交易规模将达到4万亿元。而网购之所以出现侵权容易维权难的现象,说到底,是这些年网络经济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结果,网络交易几乎成了一块“法律飞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相当滞后,这固然有为网络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環境的考量,但正所谓“无矩规,不成方圆”,出现种种乱象是必然。

因此,改变目前网购侵权现状,不能仅仅指望作为后端维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要建立起网络经济的法律体系,规范、监督买卖双方和网络交易平台。此前,国内没有关于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监管失之依据。现在,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这部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游戏规则”,规定了个人开网店坚持实名制原则;加大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义务;明确了跨区域违法交易管辖权;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让经营者在法律的“游戏规则”下诚信经营。

但因为只是行政法规,失之于软,因此应该上升为法律,让其与“新消法”一起,一前一后两面扎篱笆,将电商驱赶到更趋理性的营销轨道上,而出轨者将寸步难移,甚至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立体的、根本的保障。

卫计委70文快速解读- 招标 篇9

2015-06-24来源:药招信息网 发布者:admin打印本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解读

郭新峰

6月18日,由江苏省卫计委承办,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主办的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一份落实和细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7号文)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提前公诸于众,大白于天下,而卫计委网站上公布则是1天之后的6月19日。

那么70号文到底有哪些落实措施呢?联系到呼声很高却一直按兵不动的江苏招标,对江苏又将带来哪些影响呢? 70号文主要从11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下面一一呈现,若各位看官不嫌笔者啰嗦,我顺便把7号文也做个回顾:

一、发出了启动招标的最后通牒:截止到2015年12月31号

卫计委药政司大领导在本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省抓紧时间明确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尽快上报国务院医改办,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看到这,笔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盼星星盼月亮,江苏省招标终于要来了!点赞!

二、采购目录限制多

刚刚吃了颗定心丸,看到这里,笔者淡定的心又悬了起来。因为招标目录的生成非常苛刻,限制很多。主要表现在: 1、1品3剂型2规格:以前是一品两规(一个品种最多2个品规),现在放宽到一品三规(一个品种最多可以达到3个品规),这里增加儿童、妇女、老年人剂型。这是对儿童、妇科专科药品的支持,对增加儿童适应症的药品利好。以头孢克肟为例,以前是2个规格,头孢克肟片、头孢克肟胶囊,以后还可以增加一个儿童剂型,如头孢克肟颗粒或者干混悬剂。

2、药品占比再次做出限制:注意此处不是药占比(关于药占比,笔者有专门文章解读,敬请关注),70号文换了个新提法,“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院的业务支出(掏钱出去)有2大块:药品、器械耗材。由此看出药品不加成后,药品已经从公立医院创收的摇钱树(业务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15%加成)+器械收入(30%左右的加成),转而变为沉重成本负担(业务支出=药品支出+器械支出+耗材支出)。卫计委着手限制公立医院药品开支,从以药养医到以医养医,彻底走出带着镣铐跳舞的怪圈。

本条再次为沉迷于处方药营销一条腿走路的药企推广模式敲响了警钟!随着医药分家力度的加大,单纯靠医院医生处方驱动就能实现高速增长的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残酷的现实是过五关斩六将,进了医院也没量。除了医院,确实要该干点别的什么了。

3、扶持以下品种: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需要。建议大家好好复习下相关的文件吧。

4、从目录就限制奇异规格和剂型:充分吸收国家基本药物遴选中规范剂型、规格的方法,参考国外主流的规格和剂型,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标准化剂型规格在70号文内被提到多次。以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例,国外只有0.75g和1.5g两个规格,而国产仿制品存在12个规格:0.25g、0.5g、0.75g、1.0g、1.25g、1.5g、1.75g、2.0g、2.25g、2.5g、2.75g、3.0g,多出来的10个非标准规格,将很可能无法进入招标目录(或许列入直接挂网)。

三、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

药品集中采购按7号文要求分为5大类进行招标采购或集中采购:

1、金额排名前80%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进行招标或集中采购:上一年度药品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

2、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价格谈判,谈判采购药品国家统一谈判前,地方可积极探索:2015年,国家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谈判试点。不纳入谈判试点的药品,继续鼓励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量价挂钩、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实现路径和方式,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结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探索形成适应医保支付政策的区域采购价格。本条是外企原研新产品降价的狗头铡!降价保市场也许是唯一的选择。

3、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各省市自行确定目录,国家卫计委不再制定统一目录。

(飞鸟注:除了低价药品,本鸟认为其他药品直接挂网还是有限价的,很可能限价要求还会很严苛。)

4、国家定点生产药品,要按照全国统一采购价格直接网上采购,不再议价。

5、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维持现状。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四、质量优先的双信封

1、通过新版GMP认证、企业规模限制经济技术标书入围的企业数量。遥想安徽招标非新版GMP认证不能报名而引发的拉横幅,结果依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而在这份文件里被设置成门槛,把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彻底拒之门外,笔者也为中小企业捏了一把汗。

2、双信封价格由低到高成交:强调合理控制通过技术标企业数量,通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的企业不再排序,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这有点类似原来基药的安徽双信封模式,只是同竞价组成交企业在2家左右,同时强调了质量因素,而不是最低价成交。个人判断技术标成交企业将比以往要少,淘汰率更高。

3、中标产品仅保留2个:很大可能将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与原研企业作为同一质量层次,每组中标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看到此,笔者倒吸了一口冷气!2个,太狠了!原研药的冬天真的来了!但此条并未明确提及此前呼声很高而又争议不断的首仿品种及欧美国家认证、注册、出口的药品的质量评价方式,仅仅是提到合理设定竞价分组,减少议价产品数量,或许国家卫计委有意将此权限下放到各个省市卫计委吧。

4、竞价分组由细到粗,打压改剂型和厂家少的品种:要通过剂型、规格标准化,将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优化组合和归并,减少议价品规数量,促进公平竞争。本条应该是福建模式的精髓,即竞争分组简化,并选取标准品,其他产品的限价以标准品的限价按照差比价产生。第二条提到从目录生成就着手限制奇异规格和剂型,那么即使进了招标目录,在竞价分组也将进行合并,如:注射剂不同的盐根、酸根将不再细分;单支(瓶)剂量相同、容量不同的小容量注射液合并等。以长春西汀注射剂为例,竞价分组将大大压缩,为了中标,不同厂家的价格竞争将更加积激烈。

堵奇异规格和独家剂型产品高中标价格的漏洞:对于只有1家或2家企业投标的品规专门议价。同品种议价品规的价格要参照竞价品规中标价格。除了进行议价外,还要参照竞价产品执行差比价,以避免鹤立鸡群高价格的产生。

5、一年一招,逼着平台向重庆交易所模式靠拢:也就只有以重庆药品交易所为代表的交易所模式能满足这么频繁的招标。招标节奏快了,全国最低价产生速度越快,降价频率更高。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广大招标人员决战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报名、开标、点配送),与双11光棍节、淘宝电商购物狂欢节的一起嗨皮吧!好家伙,全国30多个省市一起开标,忙到手抽筋有木有?尊敬的老板,年终奖有木有?

五、改进医院药款结算管理

1、医院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有多少医院能做到呢?上海、浙江能做到1个月回款,江苏、山东3-6个月回款,河南、东北普遍6-9个月回款,有的省市回款期限长达1年。红头文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商业配送企业和药企的货款,实际效果让我们翘首以待。

2、鼓励医院由银行提供药品周转金,加快医院付款时间。纠正和防止医院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的现象和行为。其实商业配送企业经常收到医院大量的承兑汇票,如果能改善真是好事一件,希望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六、中标却不配送、配送率低要罚生产企业

1、警告:要落实药品生产企业是供应配送责任主体的要求,加强考核督导和纠偏整改,建立和完善药品配送约谈、退出、处罚制约机制。

2、取消资格:对配送率低、拒绝承担基层药品配送、屡犯不改的企业取消中标、挂网资格,取消供货资格。

3、经济惩罚:要研究细化医院被迫使用其他企业替代药品,超支费用由原中标企业承担的配套措施。

七、2015年底全国平台初步建成

加快推进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各省市平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联通。

八、规范基本药品使用

1、各省(区、市)药政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继续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参见各省市卫计委的实施细则。

2、推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规范使用: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规范用量。全面提升药师的指导作用。我推测针对基本药物,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类似的活动即将密集展开,基本药物中的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滥用的势头将逐步得到遏制。

3、进行基本药物药品经济学评价,为药品采购和配备使用,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提供临床技术支持。

九、100个试点城市给予特殊政策

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带量采购执行零差率销售。

十、打击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

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禁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

对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堵住了暗中返利的口子。

十一、加快县级医院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必须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

以上内容概言之:

卫计委调研指导工作简报 篇10

座谈会上,王启荣听取了区卫计委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园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后,王启荣指出,卫生计生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区卫计委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以“严、实、真”的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做好下一步的工作,王启荣强调,要加大投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投入,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兜底保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和卫计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11

安阳市北关区多措并举做好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服务工作

安阳市北关区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个性化宣教服务,真正做到内容精、方法活、过程优、范围广、品位高、效果好。一是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宣传常态化。二是开展“幸福起航”0~6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宣教工作。三是深化“我青春,我健康”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开展“幸福牵手”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人。五是打造流动人口温馨港湾。(刘素灵)

濮阳县渠村乡积极开展“国际家庭日”宣传服务活动

5月15日是第23个“国际家庭日”,围绕“人人健康,家家幸福”这一主题,濮阳县渠村乡计生办联合乡卫生院,利用韩村大型古会开展了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全社会注重人口问题、注重家庭建设与发展,让科学、文明、进步、健康的幸福家庭新理念走进千家万户。活动当天设立咨询服务台4处,发放各类宣传品1000余份、避孕药具200余盒,免费体检群众8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卢氏县举办计生协业务知识培训班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明确计生协工作重点及工作职责,最近,卢氏县计生协举办了基层计生协业务知识培训班,各乡、镇计生协秘书长、理事及部分会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要求,各乡、镇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各级协会组织开展的培训全部要达到有教案、有资料、有记录、有试卷、有效果的标准。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举办孕妈妈健康讲座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新一轮的生育高峰如期而至,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重视新人口政策的宣传,从多方面对辖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的科学指导。最近,洪门镇诚城社区计生协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了孕妈妈健康知识讲座。讲座以《孕前营养和胎儿健康》为主题,形象生动地向孕妈妈讲述了怀孕早期、中期、晚期的注意事项,孕期的各种营养需要,怎样识别孕期危险信号和分娩信号等。本次活动除了本地孕妈妈参加外,还特别邀请外来流动人口孕妈妈参加互动,彰显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特色。

淇县召开2016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

5月9日,淇县2016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在淇县卫计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县直医疗机构主管副职、乡镇卫生院院长以及向阳儿童医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淇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马学武结合当前形势,要求各医疗机构认清形势,切实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二要加强对儿童家长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群防群控的局面;要继续开展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防控人员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的能力,做好病人居家治疗管理。

宝丰县不断提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

近年来,宝丰县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按照群众自治示范县工作标准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扎实推进,不断提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各项制度,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二是依法修订公约,使其符合村情民意,提高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意识。三是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作优势,规范有序运作。四是强化过程监督,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由“治民”到“民治”的转变。五是计生协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主动参与评议,提高在村两委工作中的话语权。六是真情服务群众,着力实施计生服务群众全覆盖。

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给贫困母亲送温暖

卫计委主任述职报告 篇12

在PET/CT配置方面, 同意北京积水潭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各配置1台PET/CT;同意上海世正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3家新建的非公立医院先采购设备, 在投入使用前, 组织复核确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位后, 再下达配置许可;同意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更新配置1台PET/CT。

在高端放射治疗设备配置方面, 同意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各配置1台高端放射治疗设备。

在手术机器人配置方面, 同意天津市肿瘤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各配置1台手术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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