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处罚通知单

2024-04-26

安全处罚通知单(精选8篇)

安全处罚通知单 篇1

一、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一) 行政监管难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1.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行政监管容易出现死角和盲点。

我国幅员辽阔, 人口众多, 由于地理区位、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等各个方面的差异, 造成我国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差距大, 不平衡性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 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良莠不齐。据调查, 我国食品分28大类、500多种, 大约有100多万家企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大约有70%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1]另外, 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还存在着不计其数的规模小、流动性大、生产环境差、设备落后、布局分散的无证经营的小作坊,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就成为食品监管无法克服的难点和盲点。

2. 行政监管机关自身的局限性。

首先, 囿于行政监管机关人力和财力的不足, 只能对大中型食品企业和城镇固定的农贸市场进行重点监管, 这就导致对广大乡村及城镇流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往往力不从心。如果要加大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 就必须增加监管人员, 但盲目地扩大监管人员的数量, 不但会造成行政机构的臃肿, 而且会大幅增加执法成本。此外, 单靠行政部门的监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容易出现不法生产者和监管者“躲猫猫”、“打游击”等现象。其次, 行政监管机关存在自利性。公共选择理论认为, 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具有逐利性, 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促进自身利益的实现。食品监管各部门会为了追逐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而不愿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方式。

(二) 现行食品安全的法律难以突破传统理论的禁锢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建立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但现行相关法律体制各有其难以突破的理论禁锢。第一, 基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理论普遍认为损害赔偿只能以恢复原状、进行等额赔偿为原则, 反对进行惩罚性赔偿, 但此理论明显存在固有缺陷, 如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难以准确计算其“等额量”。第二, 由于行政执法机关难以克服自身的局限性, 导致行政处罚带有明显的事后性, 往往是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 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起不到应有的预防、警示功能。第三, 刑事责任只能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如日本学者三岛宗教授所言:刑事处罚无法充分发挥对社会性非法行为的抑制、预防功能, 而过多的适用刑法会产生对基本人权的侵害等问题。因此, 提倡在非财产损害的赔偿时加入制裁功能, 以有效地抑制灾害再发生。[2]

通过上述分析, 笔者认为:行政监管体制的改革只能对食品安全现状的改善起到“治标”的作用, 传统法学理论也难以打破自身理论的禁锢。面对如此困境, 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不是讨论现有分段监管模式合理, 还是集中统一监管模式更有效率的问题, 也不能囿于现有法律理论而止步不前, 面对现实, 我们必须寻找一个能“治本”方法。

二、保障食品安全的思路———破产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制度从英国起源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经过美国不断地发展完善, 此制度在制裁不法生产经营者, 阻止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产品责任法被世人誉为“世界上最先进和最精致的消费者保护制度”, 此制度中最耀眼的亮点就是惩罚性损害赔偿。[3]反观国内, 由于相关立法以及监管的缺失, 导致接连出现三鹿奶粉、双汇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安全事件, 严重打击了消费者对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信心;假冒伪劣商品泛滥, 充斥着大街小巷, 甚至是一些高档消费场所。

我国于1993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次引入“双倍赔偿”制度, 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此后, 1999年《合同法》、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欺诈行为也援引了此项规定;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惩罚性赔偿制度扩展到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这是我国对于此项制度的新发展。2009年我国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则规定了最高可以处以价金10倍的罚款。以上法律法规大胆引进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对我国法制的完善、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无论是《消费者权益权护法》的两倍赔偿, 甚至是《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 都只是在价金的基础上计算倍数, 从其制定之初就存在着制裁、威慑、警示、激励力度不足的缺点, 上述缺点从这些法律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就可以得到印证, 以至于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社会现实生活。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幸福和尊严。作为社会法, 食品安全法以追求实质正义为价值取向。在食品安全这一特定领域, 当“双倍赔偿”和“十倍赔偿”不足以实现法律的价值目标时, 构建更为严格的惩罚制度便成为克服既有法律不足, 实现食品安全实质正义的体现。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及经济发展要求, 笔者认为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性”惩罚赔偿制度。何为“破产性”惩罚赔偿?顾名思义就是指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 可以达到使其不敢、不愿和不可能再有经济能力进行非法活动的程度。只有达到此种程度, 惩罚性赔偿的制裁、威慑、预防、激励功能才会落到实处。

三、“破产性”惩罚赔偿制度的构建

(一) 破产性惩罚赔偿制度在食品领域的构建

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适用范围相当广泛, 经过我国十几年的立法尝试, 已初步掌握了此项制度的运行规律。笔者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试图从关乎国计民生的食品领域着手进行“破产性”惩罚制度的构建, 已解当前燃眉之急。

首先, 在惩罚的程度上, 坚持“罚到破产”原则, 对于那些严重侵犯广大消费者人身利益的不法生产经营者, 要惩罚到达其没有经济能力再实施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有些学者担心这种残酷的惩罚会导致社会经济大范围凋敝。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经济活动具有竞争性, 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经营者自然会逐渐被取代;不法生产者将其因违法生产而减少的生产成本转移到了国家、社会、消费者和其他合法生产者身上。其次, 对于赔偿数额, 应坚持“综合考量”的原则。具体应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为后果、社会效果以及其经济能力等方面。既要避免处罚过轻, 起不到制裁、威慑作用, 也要避免滥用此制度, 导致企业承担毁灭性打击的不利后果。另外, 为保证此制度能良好运行, 可以提高此类案件的审级, 规定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再者, 对于赔偿款的分配, 应坚持“公私兼顾”的原则。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理论之所以反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反对不当得利。我国应结合具体国情, 采取折中的办法, 具体做法为:食品监管机关获得60%的赔偿款, 专门用于食品安全机制的创新及建立、鼓励遵纪守法的生产经营者等, 这样可以解决行政监管财力不足的困境;40%的赔偿款归消费者, 这样就能“广泛发动群众”, 极大地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活动的积极性, 这就解决了行政监管人力不足的困境。

(二) “破产性”惩罚赔偿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当前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 但其为何没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呢?笔者认为, 关键原因在于缺少“点睛之笔”来激活整个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如前所述, 我国引入“破产性”惩罚赔偿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那么它对整个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点睛”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

第一, 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市民社会力量的成长。民众维权意识的强弱反映了现代国家民主、法制的水平。消费者不愿进行维权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得不偿失”, “破产性”惩罚赔偿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这样一种信息:维权是利人利己的。自己不但可以从维权中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赔偿款, 而且还能通过维权制裁非法生产经营者, 这样无形当中就可以提高广大民众参与社会进程的积极性。

第二, 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食品质量。“破产性”惩罚对不法生产经营者的威慑、警示作用能促使其遵纪守法, 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因为此制度的实施会让生产经营者形成这样一种观念:食品质量越高, 就越有市场。相反, 如果生产经营质次的食品, 不但会丢掉市场, 而且会面临破产的危险。所以, 不法生产者即使逃过了行政机关的监管, 也会陷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

第三, 促使独立于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发展。我国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风险评估制度, 但其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值得怀疑: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评估, 不仅耗时耗力, 而且容易存在“死角”, 这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对消费者的激励程度提高, 其维权意识增强, 进而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加关注食品质量, 为了减少各方风险, 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能独立承担责任的评估机构必然会蓬勃发展。

法律是实践性的。当抽象的法律规定与纷繁的社会现实不相契合时, 有必要采取新的办法保护食品消费者的权益。特别面对频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当不法行为获益颇丰, 成本低廉且并非所有的不法行为百分之百被追究时, 行为人仍有可能心怀侥幸, 铤而走险。当“双倍赔偿”、“假一赔十”尚不足以完整地实现惩罚性赔偿的阻遏功能, 那么“破产性赔偿”制度就是最大限度阻遏不法行为重复发生、激励私法救济的强心剂。

参考文献

[1]李燕.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的重大疑难问题解析[J].现代法学, 2010 (3) .

[2]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安全处罚通知单 篇2

2007年1月28日,某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私自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仓库内储存了非法生产的特装大地红15箱、烟花26箱、擦炮18箱。这是一担情节严重的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案件。县安监局给予该企业没收非法产品及非法所得1万元,罚款3万元并吊销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分歧

在此案的处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对该案的定性一致。但是。在县级安监部门是否可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当事人实施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县级安监部门不能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实施烟花爆竹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理由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据“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应由发证的安监局来实施,县级安监局无权进行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县级安监部门可以适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该企业实施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理由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对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机关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分析

这是一起涉及分级管辖与处罚批准的案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发生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省是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两级管辖,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未做特殊规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充分考虑管辖权和批准权。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不同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了本条例行政处罚的机关是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对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机关做出具体规定。

结论

该省行政处罚是市、县(市、区)两级管辖,按照已经划分的执法管辖范围,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如属县级安监局管辖,可由县(市、区)安监局直接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如属设区市安监局管辖,县(市、区)安监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具有管辖权的市级安监局转交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市级安监局实施处罚或者批准处罚,批准后也可由县(市、区)安监局实施处罚。

处罚通知单 篇3

处罚单位:塔吊责任人

部位:左岸非溢流坝 处罚事由:

 2015.10.11日在浇筑左岸非溢流坝时,由于塔吊在安装前未能认真检查及保养,在开仓不久钢绳出现问题。

 起吊重量与双方约定的起吊重量不一致,约定起吊重量为6吨,实际起吊重量不足3吨。在这混凝土浇筑的紧要关头,在浇筑过程中起吊设备发生故障,混凝土不能继续浇筑。给工人及设备带来经济损失,造成工期拖延和施工质量下降。若左岸非溢流坝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由塔吊责任人承担。我部决定将对塔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希望塔吊责任人引起高度重视,若再有故障,加倍处罚。 处罚项目(各项均按1.5天计算) 工人10名

每人每天200元

1.5天 小计3000元

 挖机一台

每小时400元

1.5天

小计6000元

 自卸车一辆

每天1300元

1.5天

小计1850元

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停仓形成冷缝,须增加插筋和人工凿毛处理

小计1500元  塔吊相关责任人处罚

小计5000元  合计:17350元

大写:壹万柒仟叁佰伍拾元

 2015.10.17开仓时,浇筑到下午17时又出现类似故障,维修人员迟迟不得到场,维修过程长达7小时,导致人员及设备误工。对塔吊责任人要求处罚! 处罚项目(各项均按1天计算)

 工人10名

每人每天200元

1天 小计2000元  挖机一台

每小时400元

1天

小计4800元

 自卸车一辆

每天1300元

1天

小计1300元  塔吊相关责任人处罚

小计5000元 

合计:13100 大写:壹万叁仟壹佰元

 以上为两次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混凝土浇筑质量有待后期有关人员检测,如果混凝土质量存在不合格及危机到大坝安全运行,塔吊责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两次共造成人员及设备误工费共计

大写:叁万零肆佰伍拾圆正

(小写:30450元)

柏岭寺水库项目部

2015.10.17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通知单 篇4

振刚主体队:

你方在进行生产车间主体施工近期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有的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工程主体质量,将对以后的装修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直接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实施;模板支撑钢管架和外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1、1~○5四层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在○2~○3轴剪力墙因模板支撑○

不到位出现严重涨模;2、3、1~○5四层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框梁出现轴线偏移和涨模现象;○ 1~○5三层框柱800*800、900*900模板支撑时没按施工方案○

在柱中加设对拉螺栓,造成框柱在混凝土浇筑时出现严重涨模,下部钢管大多数被挤弯曲;

4、从二层梁板开始施工至今,外梁出现多次跑模涨模现象,现施工时仍不采用对拉螺栓加固;

5、内钢管架在搭设时没按要求加设扫地杆,我方管理人员多次提出仍没加上,扫地杆的设置直接关系大整个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6、1#楼梯在6.97M处剪力墙出现偏差错位现象,我方人员通知后你方处理太随意,没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对工程观感造成较大影响到;

7、一层西面M1门雨蓬板现已拆模,外架立杆直接从雨蓬板上设立,我方多次通知你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雨蓬下加设支撑,至今还没加设;

8、4~○6轴处、7~○9轴处出现较大外倾,外架在东面○西面○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保证外架的稳定性;

9、钢筋工近期在施工中存在框柱主筋移位不及时调整、钢筋保护层设置垫块不到位(特别是楼梯斜板)、箍筋尺寸不规范等问题; 以上问题,我项目部对你方架子工班组、钢筋工班组提出严重警告,对模板班组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希望你方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管理力度,提高质量意识,配合我方管理人员进行各施工部位的检查,对我方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工程保质、按期完成。

汕头达濠建筑总公司

十里坊农贸市场处罚通知单 篇5

经十里坊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你目前已违《十里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第条,现按约定对你进行处罚,并限你于年月日前进行整改,届时,管委会将派工作人员落实整改情况。

经营户签名:联系电话:

十里坊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年月日 十里坊农贸市场处罚通知单

编号

经营户:

经十里坊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你目前已违《十里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第条,现按约定对你进行处罚,并限你于年月日前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者,按《十里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相关条款追加处罚。

附:《十里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经营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文明经商,亮照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服从管委会管理,自觉缴纳税费。

2、经营者在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商铺外严禁摆放货物,违者管委会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由管委会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3、经营者在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管委会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商铺(柜台),剩余租金不退。

4、经营者在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管委会提出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没收其用品,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停业整改1-7天。

5、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禁止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没收全部产品集中销毁,限令整改,情节严重者收回商铺(柜台),租金、押金不予退还,并对当事人移交执法机关。

6、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一经发现,处以100-500元罚款,停业整改1-7天。屡教不改者,收回商铺(柜台),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7、经营者严格按照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在统一规定时间段装卸货物,保持市场走廊畅通。

8、经营者必须使用具有国家标准的计量衡器,遵守《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及《农贸市场诚信计量规范》,严禁缺斤少两,一经发现,每次处以10-100元罚款,严重者停业整顿1-7天。

管理人员签名:

处罚通知 模版 篇6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奖励(处罚)通知》 篇7

标题:奖励通知

正文:依据品质部考核制度》文件规定,经部门领导的认真评审,以下员工在近期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服从上级安排、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经各方向班组长申报、部门经理审批,特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奖励: 满勤: 超额完成工作: 优秀员工:

依据《品质部考核制度》文件规定,对以上在工作中满勤人员以人民币300-500元作为奖励表扬。超额完成工作的每人以人民币100-300元作为奖励表扬,对以上优秀员工每人以人民币500元作为奖励表扬。

望以上受表彰的员工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员工向以上员工学习,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积极进取,为公司的更好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品质部

****年**月**日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品质发[2017]***号

标题:处罚通知

正文:处罚通知,内容包括事件整体的描写及导致怎样的后果,处罚结果要依据具体文件来进行处罚,最后谈希望或要求。

由于*******(事件描写),导致*****,现根据******(文件编号及名称)处罚如下:

具体处罚结果描述****。

望该员工(以上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并严格遵守某文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希望或要求)。

望品质部其他员工以此为戒,明确岗位职责,完成好部门交予的每一项工作(希望或要求)。格式及字体的要求:

标题字体:宋体加粗一号 正文字体:宋体四号 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页边距:上2.54厘米 左2.54厘米 下1.91厘米 右1.91厘米 首行缩进:2个字符 段落行距:1.5倍行距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品质部

公司处罚通知 篇8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处罚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处罚通知1

X年XX月X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公司处罚通知2

20xx年10月26日晚,海南分公司由零售科、安数科组织,对兴海几座加油站进行了夜间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兴同加油站祁有云,何明明二人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在加油站宿舍内吸烟,此行为严重危害到加油站的安全,给其他员工造成负面的影响。对此,安数科将对以上2人做出如下处罚:

1、对祁有云、何明明予以100元罚款

2、对祁有云、何明明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如有再犯,严肃处理。

望各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今后检查中如发现类似行为,必将严惩。

海南分公司

20xx.10.29

公司处罚通知3

3月16日,xx xx车间员工xx x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

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xxxxxx电子

生产部

20xxx-3-19

公司处罚通知4

我公司工程部员工XXX因违反公司规定,未按时参加早会,迟到达到3次/人。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XX两名员工处以100元/人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5日

公司处罚通知5

员工xxxx由于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规事项,对其本人罚款100元,责令1500字书面检查一次,并处警告处分一次。上级领导xxx处罚200元。

员工付蒙由于个人行为不当,对公司业务及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其本人罚款100元,责令1500字书面检查一次,并处警告处分一次。上级领导xxx处罚200元。

书面检查应于12月5日下班前交至相关公司领导处,请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xxx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处罚通知6

各位同事:

我公司xxx部门xxx员工在上班,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xx条,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xx处以 警告(或元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签署人签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处罚通知7

兹有我公司生产部员工xx,该同志自20xx年2月21日上午8:30到12:00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并且该员工近期多次迟到,其行为违反了我公司相关规定,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半天,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为严肃纪律,从即日起给予李同志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处分将计入年终考评。

再者从近期月考勤查看,迟到人员数量、次数增多。望大家引起注意,端正工作态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处罚通知8

保安部员工于20xx年xx月xx日违反了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原因并处以经济罚款元,请引以为戒,如不改正,再次违规纪公司将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违规人签字:xxxx

综合主管签字:xx

保安队长签字:xx

公司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处罚通知9

XX公司各部、各班队:

为了执行XX公司的劳动纪律,在20xx年x月18日上午进行公司内部检查,发现有部分员工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存在早退现象。为避免以后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现对下列违纪人员进行安装分公司内部警告批评,希望各部、各班队严格抓好劳动纪律,抓好职务履行情况的督查,如发现还有个别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将给予严肃处理。

XX公司行政室

20xx年x月19日

公司处罚通知10

XX公司各部、各班队:

为了执行XX公司的劳动纪律,在20xx年6月18日上午进行公司内部检查,发现有部分员工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存在早退现象。为避免以后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现对下列违纪人员进行安装分公司内部警告批评,希望各部、各班队严格抓好劳动纪律,抓好职务履行情况的督查,如发现还有个别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将给予严肃处理。

XX公司

行政室

20xx年6月19日

公司处罚通知11

xx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参加“合经区消防大队营区维修(室内)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JQCGZx[20xx]G031号)”项目投标中:不愿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放弃成交资格。现针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依据该项目询价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规定:

1.全额扣除报价保证金伍仟陆佰元整上缴合经区财政专户;

2.禁止你公司自处罚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参加xx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任何招标活动。

特此通知!

xx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0月17日

公司处罚通知12

公司xx岗外出发生xxx事故,给公司造成了较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证,此次事故系人为原因所导致。由于员工xx没有锁摩托车,并且这种行为一直是该员工的习惯,最终导致公司的摩托车被盗;另管理人员xx在同行中未对此行为起到提醒的作用,作为xx的直属领导,负有连带责任。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提高大家的责任意识,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

此次事故责任人和处罚金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金额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处罚金额元;

希望各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司处罚通知13

致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21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xx、跟单部靳xx、QA吴xx、QC付xx、纸样房张xx、裁床何xx。

所犯过失:

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

2、PO12021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xx、QA吴xx、QC付xx、纸样房张xx、裁床何xx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xx、QA吴xx、QC付xx、纸样房张xx、裁床何xx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行政部

签发:xxxx

公司处罚通知14

兹有我厂职工xxx,男,现年x岁,系x车间x工种。

该同志自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连续旷工x日,厂办多次通知拒不到厂报到,其行为违反了我厂x规定,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为严肃厂纪,从即日起给予xx处分。

特此通知!

xxx厂办

x年x月x日

公司处罚通知15

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21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21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东莞市恒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部

签发:

上一篇:《你有多少问题请示》读后感下一篇:仰望大树的作文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