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制度职责

2024-04-27

检验科制度职责(精选8篇)

检验科制度职责 篇1

本制度所指临床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为诊断,预防,治疗任何人类疾病、损伤或人体健康检查而对人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组织等标本,进行生物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病毒、免疫学、细胞学、分子生物学等实验室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和收取检验费的检验机构。

一、实验室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生按规定填写,或电脑申请。

二、实验室检验标本采集、接收、处理、保存制度

(一)要求送检标本必须按检验项目的要求采集、标识(唯一标志)、运送、处理和保存。(二)接收标本实行核对制度,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送。(三)保存标本以备复查。

三、实验室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大科室要建立科、室二级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二)各检测项目有操作手册(力求规范),工作人员上岗前应作培训并严格按操作手册规范操作。(三)各检测实验室有室内质量控制文件,实施室内质控的措施,有书面记录可查。

(四)跟据省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加全国或本省的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室间质量评价水平。

四、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均应有明确标志,标明该仪器正常可用、限制使用或停止使用(通常绿色标签为“仪器正常”、黄色为“限制使用”、红色为“停止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均应有使用操作卡(力求规范),操作人员上机前应作培训并考核通过后上机,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

(三)贵重仪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有专人负责保管,建有仪器档案,记录仪器名称、型号、供应厂商、安装使用时间、仪器状态、维护、故障修理等书面记录。

(四)新仪器引进或仪器维修后必须先行校正,合格后再用于检测标本。(五)仪器的维修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五、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检验试剂申购由专业检验组(室)负责,科主任审批,按实际消耗有计划地进行。申购者对检验试剂的质量负责,使用前要对试剂作质量验证,质量合格方可应用。

(二)试剂供应厂商应证件俱全,进货手续正规、合法。检验试剂也可经医院统一招标方式采购,(三)严格按各试剂的性质要求存放,严密注意存放温度及有效期,不使用过期、变质或劣质试剂。

(四)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学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存放药品库,剧毒危险品由两人共同保管,存量、提取量每次如实登记,两人签名负责。药品试剂库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六、实验室检验报告签发制度(一)检验报告时间应明确告示。

(二)检验报告发出前须经专业组(室)有资格审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名并登记存档后再发出。(三)检测中发现显著异常结果,应及时通知临床医生或向上级领导报告。检验报告发出后如发现有差错时,当事人有责任负责及时收回错误报告并重发正确检验报告。

七、实验室急诊检验值班制度

(一)临床实验室有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急诊病人、危重抢救病人的急诊检验任务。(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接待急诊检验标本,及时检验,快速报告。

八、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防止院内感染措施,使各种标本的采集、检测、保存、处理及实验室污物的处理能符合预防院内感染和环境保护要求。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使用、贮存要符合防保要求。(三)实验室要有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水及技术资料档案保密措施。

(四)微生物实验室要保管好致病菌种、病毒株,有专人负责。严格规定使用范围,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移种、转移、外带。批准移种外带者,必须要登记在册以备查。

(五)原则上基层实验室不保存烈性传染病菌种,特殊实验室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日常工作中分离出烈性传染病菌种时,要马上报告科主任并通知所在地区疾病控制中心处理。

九、实验室教育培训制度

(一)科室有计划地安排时间开展业务学习,结合本科室所开展的业务安排学习内容。支持职工在职业余继续医学教育。

(二)跟据学科发展需要,有计划培养技术人员,鼓励在工作中开展科研和撰写论文,对外开展学术交流。(三)做好在职人员上岗前技术培训工作。(四)做好进修、实习人员带教工作。

十、实验室信息反馈与差错事故处理登记制度

(一)实验室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建立信息返馈登记处理制度,及时记录临床各科反馈的信息和处理意见。(二)耐心听取病人或家属的意见,属于工作失误或不足的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地处理,逐项登记备查。(三)科室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及处理记录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表彰工作好的,处罚工作差的。(四)发生差错时,当事人应如实向上级负责人汇报出现差错的经过,保护现场和原始资料,调查差错的原因。科领导接到差错报告后,要及时督促部门负责人做好差错的调查处理工作,必要时亲自调查差错情况,并提出整改的意见。重大差错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实验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建立工作人员技术业绩档案,记录技术人员的学历、培训、工作、科研、论文及学术交流情况,由科主任(或负责人)保管存档。

(二)实验室内书面文件包括科室制度、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操作规程、仪器使用说明书、仪器档案、会议记录、科研记录等均应存档管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复印或转抄。

(三)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资料,磁盘、光盘及电脑数据等均应纳入档案管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和转录,注意保密和保存。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价在500元以上,有连续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建帐。万元以上的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

二、对技术要求较高的设备要制定操作、保养规范。大型贵重设备、急救设备做到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实行操作保养记录制。

三、大型贵重、精密技术要求较高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机操作。

四、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器械科,保修期内由厂商负责维修或退换,保修期外,由器械科负责联系维修,使用科室不得以任 何理由自行拆卸设备或对外联系维修。

五、院内科室之间设备借用,原则上

出借方和借用方自行协商解决,医务科协调,院外借用需报医务科,请分管领导及院长批准。设备借用和归还必须有详细交接记录并有经办人员签字。

六、所有设备要按照使用说明安放在适合的位置,设备的安置要有利于操作和保养。

七、医疗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八、凡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人为损坏医疗设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保障部负责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仪器改进及报废仪器的鉴定工作。

2、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医院保障部,质保期内的设备,由行管科联系供应商或厂家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已过质保期的由保障部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联系修理。凡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贵重精密及抢救用仪器维修后,要填写维修记录,万元以上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

4、各科室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贵重仪器设备需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对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行管科进行处理。

6、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按程序报监督部核价,分管领导及 院领导审批。

消毒隔离制度(一)目的

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二)适用范围

设有护理岗位的有关科室。(三)要求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擦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规范》及本规范有关科室管理条款执行。第八节 各项检查及标本送检制度

(一)目的

确保病人及时、安全地接受检查,并保证各项标本的采集质量符合要求。(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医院住院病人的检查及门、急诊、住院病人的标本送检。(三)要求

(1)护士根据医嘱及检查单,通知病人及告知注意事项,重病人及行动不便者检查时应有人陪送,以确保病人安全。

(2)护士应将标签贴于标本盛器上,根据化验单上的化验项目正确留取各种标本。急需检验者,应及时采集和送检标本。

(3)各项检查及化验均应有送检登记,特殊检查(范围由省护理中心制定)有送、收登记。第九节 饮食管理制度(一)目的

提供合理饮食,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增加机体的抵抗力。(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医院住院病人的饮食管理。(三)要求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3)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4)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5)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6)病人家属所送的饮食,须经医护人员认可后方可食用。

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病理科在医院和科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科室人员符合任职资格,配置合理,职责分明。各级人员应牢固树立“一切为病人”的思想,努力工作,确保病理诊断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严格执行病理送检标本签收制度,对送检的各种病理标本和各种病理检查申请单应有专人负责查对签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和编号,并按要求做好标本的固定处理等工作。对不符合送检要求的标本,签收人员可拒收,并及时与临床联系,退回重新处理。

三、送检的病理标本应由病理医师负责检查(巨检),并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记录取材。

四、病理技术室各级技术人员应自觉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注重制片质量,严格按工作规程进行标本的组织处理,及时完成常规制片任务(特殊检查的标本按特殊要求进行标本制作)。

五、病理医师应综合临床、巨检及镜检三方面资料,对送检标本进行认真检查,全面分析后作出病理诊断(包括组织病理学、冷冻切片、细胞病理学和尸检的诊断),并按规范要求正确及时发出病理诊断报告书。对疑难病例的病理诊断,应做过细的工作,坚持三级医师复片制和院际会诊制,切忌草率作出结论,避免造成医疗纠纷。

六、病理资料(包括各种病理检查申请单、切片、涂片、组织蜡块、有保留价值的大体标本及照片等)是宝贵的医学资料,也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物证和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按序进行结果登记,分类归档,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妥善保存;

七、因治疗需要,一般应同意病人持借阅医院的病理切片借阅单出借常规病理切片。拟外借的切片原则上需经签发报告的医师及科主任复查,并按医院规定办理出借手续。

八、有序开展病理科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工作是不断提高病理制片质量、确保病理诊断正确性、规范病理管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手段。病理科各项质控内容应具有明确的单项或综合的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及时评价考核结果,并有整改措施,使质控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科室应积极参加省市病理质控中心组织的室间质控评价活动,加强院际间交流学习。

九、加强院内外学术交流,有条件科室应承担院内外教学、培训和会诊工作。积极开展病理学资料总结及科研工作,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为临床诊治及病理诊断工作服务。

十、定期主持、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及学术研讨会,举办专题读片报告或学术讲座,加强临床与病理的紧密联系。

十一、加强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新分配的专业人员必须实行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在职人员应有计划实施继续教育和专业进修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十二、要移风易俗,大力宣传尸检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开展尸检工作,为推动医学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

检验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临床检验业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科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专业划分组(室),聘任各专业组/室的主管人员,审定各专业主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督促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室内质控工作。

(四)督促科内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试剂和检验器材,审签药品及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和临床教学。(六)确定科内人员的分工、值班、调班、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考勤等事宜。

(七)制订科内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断改进检验方法。(八)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副主任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二、专业组/室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组/室的工作制度制订、日常检验工作安排,质量控制,科研、教学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科主任总结汇报。

(二)作为本专业组/室的学科带头人,负责规划和落实本专业组/室的发展计划,建立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及仪器操作手册,检查本组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审签检验报告。

(三)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开展新项目,不断提高本专业组的技术水平,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

(四)负责本专业组的业务学习、培训、带教实习生、指导进修人员等再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考核。(五)负责本专业组/室的仪器设备维护,室内安全和防止院内感染。

三、主任检验师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内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三)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对临床检验的意见,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四)负责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检验新技术。(五)担任教学工作,负责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及知识更新工作。副主任检验师按分工履行主任检验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四、主管检验师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科室检验工作,负责分管项目的检验质量,承担检验报告的审核工作,解决业务上较复杂的问题,如负责所在部门的室内质控失控情况的处理。

(三)担任教学任务,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做好科内下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四)开展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制订科研规划与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五、检验技师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检验操作,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部分特殊试剂的配制及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做好检测仪器的维护和校正,检查和验证检验试剂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与检验材料的请领、报废工作。(四)参加科研和技术更新,改进检验方法,提高检验质量。(五)担任临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六)负责做好所在岗位检测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失控原因的检查及处理,做好记录与填好质控图。

六、检验士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检验室内质控,防止差错事故。(三)负责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四)做好工作岗位的消毒隔离工作。

七、检验员岗位职责

检验科制度职责 篇2

1 电梯检验制度的构建

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有较为全面的法律体系, 由于法律的位阶不同, 在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的地位有所不同。通过权力等级性、事项的包容性和权力的同质性三方面来确定法律的位阶, 对法律问题的探讨也应该根据不同的位阶来分点探讨。

1.1 法律

根据特种设备的存在专门制订出相应法律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的电梯数量逐年增加, 增长迅速。电梯事故的发生频率给社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同时, 在对电梯技术规范的应用中, 缺少法律的支持, 所颁发的关于特种设备的规范法律强制性低, 得不到制约。一些企业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不重视导致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严格的法律体系进行制约, 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 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与实施, 结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并且与社会现状相适应, 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效力在各部门的规章制度之上, 并且要在实施中高于地方性法规, 但是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在法律颁布之前, 对特种设备检验的依据主要是09年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在这一条例中, 主要对设备的制造设计、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过程加以监督, 对特种设备的有效管理, 防止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3 地方性法规

地方权力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对当地的特种设备进行地方性的法规。保证不与国家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冲突的情况下, 结合当地的社会环境, 制订出具有当地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如山东出台的关于山东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体现出民为根本的特点, 结合实际、放眼未来。

1.4 规章

部门规章是必须经过国务院行政部长签署, 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公众公布。对于这种法律文件, 地位较低, 并且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悖。这种规章制度被人们所熟知, 在基层人民生活工作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贴近底层, 能够反馈出真实的情感与人民需要。

1.5 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规范是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制定的安全技术规范, 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等有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并且规定了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 拥有一定的灵活性, 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 这种操作性文件清楚的体现了制度实施的具体方式。

1.6 标准

国家标准对全国范围内对技术做统一要求, 每五年重新制定一次, 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标准。强制性标准就是对标准、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执行;推荐性标准就是在检验和使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调节性, 可自愿采用的标准。

2 我国电梯检验制度的完善

2.1 完善立法

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 我国还没有对各种设备进行分门别类的进行法规和规章的制定, 对技术规范等的制定时应该体现出技术的系统性和规范的可实施性。电梯在技术方面有独特的地方, 对技术标准制定时存在交叉, 在实际的检验工作中, 标准也不够系统, 对电梯问题的判断需要技术人员自行整理归纳, 不仅不能快速更新行业标准, 而且贯彻执行方面也有待商榷。例如在特种设备的保险条例中, 提出了要将有关的保险内容纳入法规, 但是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并没有明确说明, 规章制度内容上存在漏洞。电梯检验规则中下行制动试验要求轿厢完全停止, 不发生钢丝绳的严重滑移而导致轿厢失控, 但没有要求滑移或制停距离多大才算严重, 增加了检验难度, 全靠检验员自己估摸, 增加了风险系数。所以应该完善立法, 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

2.2 划分职责

检验部门与监察部门应该明确划分责任, 各部门人员都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两部门能够一起发挥作用, 严格控制市场的准入标准和审批资格。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保证能够在短时间内处理电梯运行中管理问题, 使其具有高效和安全的特性。国家也应该加大对检验和监察的管理力度, 不仅使部门人员保障了设备的安全, 而且要提高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 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 要在电梯行业中培养出具有高水平的综合性人才, 增强行业的整体实力。

2.3 提高公众认知

在电梯的使用与维护中, 检验的标准应该提高, 从源头阻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另外, 电梯的使用者应该经常开展对危险事故的演练, 制定出救援方案, 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中, 能进行自救和互救。除此之外, 单位中电梯的管理人员应该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 并及时对电梯运行时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监管部门应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员进行抽查考核, 不符合要求的吊销相关证件。与此同时, 媒体对舆论进行适当的引导, 并通过公共平台对电梯安全进行宣传, 让人们了解到电梯故障时的自救方法。有条件的话可以考虑组建多部门联合维护及救援平台, 类似110, 让老百姓及时得到救助和帮助。

3 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对电梯这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上还不够完善, 需要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 结合人们工作生产实践问题等对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 保障人们在使用特种设备时的安全。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电梯这种移动工具也被人们所重视, 并广泛应用在高层建筑、商场、车间等多种环境下, 与人们的工作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电梯数量的增加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频率有所增加, 人们有了恐慌心理, 所以电梯的检验工作受到公众的重视, 但是由于对电梯检验制度不够了解给工作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该文从电梯检验制度入手, 简单说明了电梯检验制度的构建, 并且针对电梯检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梯检验制度,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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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杰, 罗云, 曾珠, 等.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与安全监管能力相关性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12 (2) :170-176.

[3]张领, 施月涛, 张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 2011 (17) :47.

[4]柳丽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概述[J].装备制造技术, 2011 (6) :195-197.

创新监管模式 改革检验制度 篇3

检验监管模式呼唤改革创新

当前,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背景下,检验监管部门毫不懈怠,志在改革创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方面能有所作为。目标指向:依法、科学、有效监管和方便出口。目前检验监管的重点停留在对商品的批次管理和检验上,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实施批批报检出证的基本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对外贸易量和贸易发展方式的变化。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清醒地意识到:“勇于破除旧观念、旧框架的束缚,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条件,切实加大改革创新的卫怍力度,不断推出符合形势要求的新模式、新办法,不断实现检验监管工作机制的新突破,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形势和任务。”

行动上的突破源于对新形势下检验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的清醒认识。针对国外不断强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我国检验监管部门在更加有效的应对方面还存在不足:检验技术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一些检验监管人员对输入国标准掌握还不足;缺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顶级实验室;受现有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约,大部分实验室主要忙于日常检测,无暇对新商品、新项目的检测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没有更多的精力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最新动态进行及时分析。

在具体操作层面,现行检验监管制度下的检验监管人,主要精力集中在微观质量监管上,“这显然不能适应新的任务和要求。国务院对质检总局的‘三定方案,明确把质量宏观管理的职能赋予给我们。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产品、行业宏观质量的分析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有说服力的产品、行业质量分析报告,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王新表示。

检验监管:新角色、新机遇

有人统计过,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量从1978年的65万多批到2008年的1340多万批,增长了20倍,其中八成以上都是由检验监管部门完成的。

过去,检验监管的重点都放在进出口商品的具体检验上,充当进出口企业“厂检员”、外贸公司“验货员”的角色,缺少对产品、行业宏观质量的分析研究,难以提供有价值、有说服力的产品、行业质量分析报告,进而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类似‘重微观检验、轻宏观管理,重产品检验、轻企业监管等监管弱化问题较为普遍。”王新认为“勇于破除旧观念、旧框架的束缚,不断推出符合形势要求的新模式、新办法,实现检验监管工作机制的新突破,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针对国外不断强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王新深刻地认识到,在更加有效的应对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检验技术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一些检验监管人员对输入国标准掌握还不足;二是缺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顶级实验室;三是受现有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约,大部分实验室主要忙于日常检测,无暇对新商品、新项目的检测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更没有精力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最新动态进行及时分析。

面对新角色、新定位,工作千头万绪,王新称今年是“关键年”。

今年4月,检验司顺利完成了中俄汽车产品技术法规和检验监管研讨会以及日本长期使用产品安全检修·标示制度培训会。

特别是前者对于帮助国内企业及时了解俄罗斯汽车产品技术法规和相关标准、认证程序,提高出口汽车质量和安全水平,扩大对俄汽车贸易将起到积极作用,有的企业说举办这样的交流,真似一场及时雨。

为推进中国产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检验司积极推进落实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质检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测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出口,使对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的出口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王新向记者透露,为实现依法、科学、有效监管和方便出口的目的,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即将发布,这是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他进一步指出,新的分类管理办法突出了对监管为主的管理理念,注重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增加了产品风险分析要求,由对企业的一维分类转变到通过对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的二维要素确定出口产品的具体检验监管方式,使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等级出口产品的检验放行方式更加科学、更加系统。实现以下目标:对管理良好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或者出口免验,对质量管理水平低的企业进行严密监管,对有小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促进,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进行处罚。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对全系统检验监管人员进行全面宣贯、培训,确保对新办法理解到位、执行到位。”王新表示。

稳步推进出口免验工作

“出口商品免验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质取胜战略部署,服务企业、扶优扶强、改革检验监管模式、支持外贸发展的重要措施。”王新表示,出口免验制度实施以来,已有130余家企业获得出口免验资格,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政府和出口企业的高度关注。

王司长又详细介绍了免验制度。它是对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出口商品目录的出口商品(《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商品除外),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其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按法定程序审核,对符合国家规定免予检验条件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所给予的一项鼓励政策。

企业获得出口免验后,降低了出口成本,简化了通关手续,扩大了出口创汇,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王新坚持认为,出口免验工作对提升我国产品知名度,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水平和整体形象,弘扬自主创新,培育民族品牌,扩大检验检疫机构影响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对于免验制度今后的成长和成熟,王新表示,“我们正在开展对出口免验工作制度的改革。比如出口免验制度不仅要针对企业的单个产品,同时要针对整个行业产品。通过对法检目录内合格率长期保持稳定的出口产品进行分析,对其中风险程度低、与消费者安全密切程度低、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个体差异影响小的出口商品,可以在行业内全部实施出口免验。”免验产品果真能成为质量上的常青树吗?对这一忧虑,王新明确表示,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隐患,将恢复正常的监管措施;如果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可以建议调整到目录外,这也为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目录奠定了基础。

他接着说:“今年,我们已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选择对国民经济有重大贡献、社会影响力大、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的名优商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商品,继续推进此项工作。”

检验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与制度 篇4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了解仪器的性能和安全使用的方法。

2、认真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素质

3、检查前要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检查部位及临床要求,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

4、除熟悉超声技术外,对其他影像诊断知识亦应有所了解。

5、报告单书写规范,做好登记工作。

6、传染病病人检查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工作制度

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2、遵守操作程序,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3、B超报告结果当天发出。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

4、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5、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每月对B超机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在医务部和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科各项工作。

2、检查前应仔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情,并嘱病员作好必要的准备

3、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方便病员,急重病员随到随做或直接去病床检查。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图仔细、清晰、标好导联。

5、分析图纸需认真测量,及时正确报告检查结果,如遇到疑难病例或与诊断有分歧的心电图,请教上级医师共同讨论,并与临床医师联系,结合临床

作出正确诊断,防止差错发生。

6、管理和爱护仪器,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记录。

7、检查记录应保留,建立档案,借用时必须登记。

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各种心电仪器的操作,及时完成诊断报告,如遇以南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2、专人负责仪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维修,校

对机器性能及灵敏度,如遇仪器发生故障,应报上级部门,查找原因,及时修理。

3、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了解病人是否按要求准备,并做好查对,危重病人检查应有医护人

员护送或床旁检查,需预约者应告知注意事项。

4、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有条理,每周一次大扫除。

5、对室内仪器设备随时检查,妥善保养,注意用电安全,每天门诊结束后,切断电源,关闭仪器,以免发生意外

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

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检验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检验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测标本、检验结果是否与病人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审核报告单。

2、报告单打印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字迹要能辨认。

3、进修、实习人员和无临床检验资格证的人员无签字权,也不能代替有资格的老师签字。

4、检验报告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负责审核。

检验科工作职责 篇5

一、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二、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三、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四、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五、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六、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七、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一、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善保存。

三、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四、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二、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三、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四、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六、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六、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七、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检验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四、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五、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科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部门内部各岗位分工、人员调整、员工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实验室人员的招聘、培训、梯队建设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专业组内流程的优化,拟定本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并上报相关执行情况;

四、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五、在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控制成本等。

主管检验师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搞好本专业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检查组内人员工作质量。审查检验报告单是否准确规范。

三、监督检查本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本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和保养维修,做好剧毒物品等的保管登记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四、开展科研,负担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

检验科各岗位职责 篇6

一、生化室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生化室设岗位1,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生化常规检验项目的检验,西斯美康生化分析仪室内质控、操作、日常、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以及环境温湿度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与岗位2相互审核记录内容。与岗位2在生化常规检验标本的编号、离心、标本吸取方面相互配合。

岗位2:负责生化肝功能检查及其他相关检验项目的检验时,需配合岗位1对生化常规检验标本的编号、离心、标本吸取工作,生化分析仪室内质控、操作、日常、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与岗位1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岗位1、2:负责生化杂项检验项目(血气分析、G-6PD、血清胆碱脂酶)的检验及生化常规检验标本的编号、离心、标本吸取,填写血气分析的操作、日常、定期维护的相应记录。

二、免疫室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免疫室设岗位1、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免疫室的病毒三项、乙肝肝炎二对半检测、结核抗体检验,及以上各项目的室内质控。负责酶标仪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与生化岗1或是2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岗位2:负责环境温湿度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与岗位1相互审核记录内容,每日10点半之后配合生化岗位2,做好体检标本编号、离心。

三、血液临检室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血液临检室设岗位1,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临检室血常规(包含健康体检)、血型鉴定的检验工作,血球计数仪、血型鉴定仪的室内质控、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环境温湿度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与岗位2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岗位2:负责临检室尿液、大便、分泌物、血沉、血流变、凝血四项的检验工作,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凝血分析仪的室内质控、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及填写相应记录,与岗位1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四、门诊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门诊设岗位1,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门诊血常规、血型鉴定的检验工作、血球计数仪、尿仪的室内质控、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与岗位2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岗位2:负责门诊分泌物常规、血沉、精液常规的检验工作,精液常规分析仪以及分泌物镜检的质量控制及填写相应记录以及环境温湿度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与岗位1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岗位1、2:负责大便、尿液常规及沉渣分析,负责尿液分析仪、尿沉渣分析仪的质控、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岗位2相互审核记录内容。

五、微生物室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微生物室设岗位1,周一增加岗位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微生物常规检验项目的检验,本室仪器的室内质控、操作、日常、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以及环境温湿度、消毒状况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与岗位2相互配合。

岗位2:负责微生物室培养基的配置、病房空气采样检验,与岗位1相互配合。

六、血库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血库室设岗位1,2。

2.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血库的血制品的定购、交叉配血工作与质量控制工作,血浆解冻机的操作、每日及定期维护及填写相应记录,环境温湿度检测、冰箱温度检测的记录。

岗位2:配合岗位1的工作,对交叉配血结果进行审核。

七、主任岗位职责

1.岗位设定

主任岗位1(周一至周五)。

2.岗位职责:

检验科制度职责 篇7

随着国家建设领域改革的逐步深化、建筑立法的逐渐完善, 建设监理制现已成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一项法定的基本制度, 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如何通过有效工作完成好项目监理任务, 取得好的监理效果, 为业主服务好, 事关建设工程质量, 事关监理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事关监理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是每个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都要认真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1“平行检验”实施者必须是项目监理机构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有三大重要手段。这也就明确了控制手段之一的“平行检验”实施者必须是监理机构。

2 实施“平行检验”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检验或检测手段

项目监理机构在质量控制活动中具有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 有两层意思:其一,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具有和本单位资质相适应的, 和所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方法、监理工具、仪器仪表等;其二, 监理机构采用“平行检验”, 所针对的检验项目应是可重复的, 即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能够进行再次地量测、检查、试验等。而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量测机构所进行的并出具报告的检验项目, 不在监理机构“平行检验”之列, 监理机构只对标准、规范和设计规定的必须试验或复验的检验项目进行见证和审查试验报告, 用见证和审查试验报告的方法来达到对这些检验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目的。

3 项目监理机构实施的“平行检验”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

检查或检测为什么要放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虽然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同为工程项目质量的责任主体, 但承包单位毕竟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方, 监理的性质决定了监理机构不是、也不可能是承包单位在质量控制方面的保证人。建设工程的质量, 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有强有力的质量控制体系, 并且能正常运行, 各级质控体系对被检项目必须履行“三检制”, 最终实现承包商对顾客建筑产品的质量保证。承包单位在进行了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等的自检结果进行复验, 符合要求予以签认。这样才能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的规定。

4“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

“平行检验”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主控项目”和一部分“一般项目”的检验, 全国各行业、本专业已按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原则性要求制定了本行业、本专业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在一项建设工程的全部检验项目中, 有一部分检验项目应由承包单位在本单位质量控制体系下自行控制验收, 而另一部分检验项目即起决定性作用的“主控项目”和一部分“一般项目”, 监理机构是必须严格控制的。监理机构即不可能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做到百分之百的检验, 又不能让承包单位检验后说“一”, 监理机构就确认是“一”。除不可重复的检验、检测数据和试验项目外, 监理机构不应该直接引用承包单位的检验、检测数据, 而是应该通过对被检项目的“平行检验”对申报数据进行复验。监理的“平行检验”应该是有“度”的, 也就是按各行业、各专业及设计文件规定或合同中约定的比例进行检验。这种“度”, 一定是监理机构能够确定可控制得住被检验项目质量的量。既要检验到位, 又不被“平行检验”束缚住手脚。“平行检验”的执行比例应该是多少?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必须在主管部门许可的、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检验试验并有资格出具检验、试验报告的主控项目, 监理机构不需要对其进行“平行检验”, 只要见证和验看试验或检测报告是否合格。

5“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必须独立进行

监理独立进行“平行检验”活动的独立性是由监理的性质所决定的。监理机构作为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第三方, 只有他的独立性才能决定他的监理活动的公正性。监理机构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其检查或检测活动不受其他方的左右, 才能使“平行检验”获得数据和工程质量评估结论正确。这种独立性也决定了监理机构不能在现场没有“平行检验”的前提下直接在承包单位的报验申请表上签字。

6“平行检验”的执行

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对同一个检验项目进行验收,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 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 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因此“平行检验”的结论是合格或不合格, 双方的检验数据可能有差异, 合格的标准是双方的验收数据都应在标准、规范和设计允许误差范围内, 即所检验的项目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条文。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检验数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吻合, 监理机构应确定该检验项目为合格;如果不吻合且超出允差范围, 监理机构就要发出整改通知单或整改联系单,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对监理机构的“平行检验”有疑义的, 施工和监理双方可再次共同组织复验, 复验的结果双方确认为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允许误差范围, 监理应签字确认。承包单位的报验项目超出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 承包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返修, 直至返工。如果不严格执行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就会产生工程质量问题, 例如, 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 如果为了抢时间, 拆模时间还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就开始拆模, 水平构件混凝土将产生变形和裂逢。因此, 施工质量验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施工应该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如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进行验收, 浇筑中应设专人对模板及支架进行巡回观察和维护, 发现异常及时按技术方案进行处理。

总之, 在监理规范中“平行检验”的范畴只涉及到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笔者认为按照规范中对“平行检验”的释义可知, “平行检验”应在全部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 (子分部) 、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中执行, 这有利于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有利于建设工程的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参考文献

[1]李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应用研究[J].门窗, 2013 (03) .

[2]孙霜.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01) .

[3]陈双.试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和应用[J].华章, 2013 (01) .

[4]张小海, 薛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过程及过程方法[J].企业经济, 2012 (10) .

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书记职责初探 篇8

在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下,党委在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如何发挥党委书记的职责作用,是一个既现实又重要的课题。近期,天津市工业系统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与国资委党委党群工作处组成联合课题组,按照中央和天津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对课题研究的重要性有了初步认识,并提出了发挥党委书记职责作用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

充分认识党委书记有效参与

企业决策的重要性

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我国国有企业的重大特色和独特优势。”“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

近年来,我国关于确保企业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已被中央予以肯定,并视为实现公司治理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机结合的有效办法。从实践层面看,近年来,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决策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有的还被固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定。在党委参与决策体制机制日趋规范完善的前提下,研究党委书记的职责作用,意义重大:

充分发挥党委书记的职责作用,是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下,集聚各方智慧促进决策科学的迫切要求。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有分别履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区别于国外现代企业制度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还有履行民主管理职能的职代会、工会等组织,在企业内部多种组织形态并存的情况下,亟需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优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职工民主管理优势集成为确保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整体优势;亟需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点促进各权力主体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新机制,进而使整体优势和新机制在促进企业科学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确保企业决策科学。而承担这一重要职责的当属企业党委书记。发挥好党委书记集聚各方智慧、促进决策科学的职能作用,这是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下,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充分发挥党委书记的职责作用,是在体制保证下促进党委有效参与决策的内在需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形式。“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法人治理结构的领导职务,是确保党委有效参与决策的体制保证。如何借助体制保证使党委有效参与决策落到实处,内在需要党委书记一方面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搞好重大决策前的调研,组织好集体讨论研究;另一方面,要承担起督促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中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好双重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进而实现党委有效参与。

充分发挥党委书记的职责作用,是推进制度保证党委有效参与决策的客观需要。党委有效参与决策,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保证。适应党委成员与法人治理结构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模式,确保党委在现行制度机制保证下有效参与决策,客观上需要党委书记承担起组织党委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专题讨论,促进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职责;客观上需要党委书记承担起推进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流程与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相配套的职责,推进党委有效参与决策制度机制融入到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整体框架之中,进入管理流程。

党委书记有效参与决策的职责、

作用及履职方式

主要职责

我们对25家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结果表明,在总数为140人的党委班子成员中,两会一层人员有100人,占到总数的71.4%。从党委书记兼职情况看:党委书记进入法人治理结构的有2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2%,其中兼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有16人。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已成为主流。

由于大多数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进入董事会,这就从客观上为党委书记在党委参与决策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课题研究中,党委书记普遍认为,在党委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体制机制中,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通过整合决策资源,协调好重大决策形成中涉及的各种各类关系,把企业各方智慧力量集聚到确保决策科学上来。

统筹协调重点:一是统筹协调好董事会依法决策与党委有效参与决策及职工民主参与决策的顺畅对接。二是统筹协调处理好董事会依法决策与党委有效参与决策的关系。三是统筹协调处理好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通过党委书记履行促进董事会正确行使依法选择和经营管理者依法用人权,促进党委制定好选人用人原则、标准、程序的职责,推进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使党管干部原则和党委在企业选人用人上的主导作用在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中得到充分体现。

座谈中,书记们认为,在需要统筹协调的三个关系中,当前最为突出的是要处理好企业在选人用人上的关系。因为,在企业发展战略决策和生产经营决策中,党组织发挥的是政治把关作用,在具体决策内容上,不容易出现意见分歧。而在重要人事任免决策上,既是党组织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点,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体现;同时,由于一些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在选人用人上的角度不同,也是最容易产生矛盾的焦点。避免这一矛盾的出现,就要从完善制度规定入手,用规范的用人标准和程序规范企业用人行为,确保党委在企业选人用人决策上的有效参与。党委书记要成为促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措施办法不断完善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作用

在座谈中书记们认为,党委书记在党委有效参与决策中履行统筹协调的职责,主要通过沟通交流、示范带动和组织凝聚三个方面来发挥作用:

一是发挥沟通交流作用。在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下,董事会、党组织和工会、职代会对重大问题决策有其各自的职责和优势。要在决策上有效整合“三个优势”,既需要体制机制保证,也需要党委书记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工联席会等沟通平台和情况交流、个别谈心等方式,促进思想统一和各种决策资源有效整合,使各方既行使职责不起冲突,又能顺畅对接不发生空档,从而实现“三个优势”在重大决策上的有机融合。实践中大家感到,沟通交流是履行统筹协调职责、促进思想达成共识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委书记作为党委一班人的班长,在党委有效参与决策中,应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其中包括:要带头思考前瞻性问题,带领党委成员搞好调研和讨论,听取各方反映,广泛收集政策信息和研究市场变化趋势,提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素质能力;要成为“智者”,带头学习、了解、熟知经济知识,研究和把握经济规律,用人格魅力和示范作用影响班子成员,用自身过硬的素质能力凝聚干部职工,成为发挥党组织独特优势的带头人。

三是发挥组织凝聚作用。在决策形成后,党委书记要组织党委依据决策内容,确定思想政治工作重点任务和思想教育的用力方向,发动不同层面的干部职工,动员党员、职工、专业人才等不同群体,共同推进决策实施。通过组织推动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和推动党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把企业经济工作与政治工作、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等各项工作统筹好、规划好、协调好,使之相互促进、相互支撑。

履职方式

决策前,党委书记要组织开好党委会。党委会前,党委书记要超前了解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根据董事会需要讨论的发展战略、资本运作、人才战略和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带着课题进行调查研究;要就有关决策事项加强与董事长、总经理事先通气,充分沟通,为党委会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兼任董事长的党委书记,要在董事会召开前,以党委书记身份组织开好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就董事会的重大议题组织好集体研究、充分讨论,形成党委参与决策的集体意见并向董事会及时送达。

决策中,党委书记要带领党委一班人对决策议题进行政治把关。重点对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方向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政治把关;督促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

决策后,党委书记要与总经理就贯彻落实决策事项进行沟通。同时,促进党委围绕决策贯彻落实搞好思想发动和组织推动;围绕破解决策执行中的瓶颈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围绕决策执行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开展立功立项主题实践活动,支持经理层高效执行。发现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经理层反映,确保董事会决策目标和经理层执行效率高质量高水平。

党委书记发挥职责作用

需要解决的问题

注意解决好明确职责定位的问题。防止履职不清、定位不准。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兼任领导职务的党委书记,要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职责要求,履行好两个职责,承担起两个责任。兼任董事长的党委书记,要根据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党委有效参与决策和董事会依法决策中的职责定位,履行好自身职责,避免在决策过程中职责混淆。专职党委书记既要防止工作越位,代替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直接介入企业决策;又要防止工作缺位,履职不到位。要注意履行好两个职责,既要履行带领党委班子支持董事会依法决策、行使决策主体职权的职责,又要承担促进党委有效参与决策、行使政治把关的职责。要积极研究探索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党委书记职责作用的途径方法,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尽职尽责。

注意解决好角色转换的问题。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保证监督三个环节中全面体现,而这些都是围绕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进行的。兼任董事长的党委书记,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承担不同角色、履行不同职责,要注意在决策过程中及时转换角色到位。决策前要充分履行好党委书记职责,促进党委做好参与决策的各项工作;决策中既要履行好党委书记反映党委意见、体现党委意图的职责,又要履行好董事长组织董事会依法决策、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的职责;企业重大决策形成后,要突出发挥好党委书记推动党委动员发动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支持经理层实施的职责作用,确保决策顺利实施,防止以董事长身份影响总经理执行职责的行使。

注意解决好发挥自身职责作用与发挥党委班子集体职能作用的关系问题。党委书记在党委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发挥作用,首先要解决好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的界定问题,在国有企业党委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党委参与决策是集体行为,而不是书记个人行为。因此,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党委通过组织行为集体研究形成参与意见。而党委书记在党委参与决策体制机制中履职,是通过自身履职作用促进党委集体参与意见在体制机制保证下、在企业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党委书记在实际履职过程中,既要避免出现在促进党委有效参与决策中职责作用缺位的问题,又要防止以个人意见左右党委集体意见、以个人意见替代党委集体意见履职越位的问题。

注意解决好按照发挥新的职责作用要求加快提升自身素质能力的问题。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党委有效参与决策发挥好职责作用,对党委书记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当前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下增加了决策的风险性,在新知识、新技术、新领域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增加了决策的难度系数,这就给党委有效参与决策带来了新课题,同时,也需要党委书记适应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加快提升素质能力。当务之急就是要提升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科学发展和党的建设的能力,提升认真研究把握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运作规律的能力,提升履行新职责所必备的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发挥好党委在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沟通交流、示范带动、组织凝聚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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