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2024-04-26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通用10篇)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1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是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一种管理机制。

国税系统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增长、建设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进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对于积极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此,笔者就如何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树立风险防范理念,为内控机制建设夯实思想基础

观念创新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前提。通过加强教育,让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

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理念,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线条管理工作,把监督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过程,牢牢把握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努力形成大监督的管理格局。同时,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和警示教育室,把廉政文化素养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拓展内容,积极探索预防教育和廉政文化的联姻,重视发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保障。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落实;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

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是内控机制建设要解决的重点。一是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规定。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四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纪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2

近年来, 我们的国税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 国税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到位。

部分单位和干部对国税文化建设重视不够, 认为税务部门的职责是收税, 国税文化建设还停留在敷衍应付的阶段, 没有一套目标统一、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 部分干部对国税文化建设的理解尚不到位。

部分单位和干部对对国税文化缺乏科学认识, 有的甚至把国税文化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机关的文体娱乐活动, 以为添置一些文体器材, 组织几次文体活动就算完成了国税文化建设。

(三) 国税文化的参与度不高。

一些单位的文化活动很多, 但参加人员往往总是少数人, 多数干部只是充当“看客”, 不能积极参与到各种文娱活动中去。

二、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笔者认为,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健全机制。

要将国税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必须建立一套目标统一、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一要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国税机关成立国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 “一把手”担任该机构的负责人, 对本单位国税文化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局面。二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国税文化建设相关制度规定, 实行国税文化建设例会等定期交流制度。各基层单位也都成立相应的国税文化建设小组, 配备文化建设协调员, 督导各单位文化建设活动。三是建立保障机制。要从经费、人员、场所等方面向文化建设倾斜, 最大限度的保障国税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将国税文化建设列入县局对基层单位和干部的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国税文化建设单项考核办法》, 由县局国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成绩优异的优先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对国税文化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 实行一票否决制, 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一切评选树优资格。

(二) 明确重点。

国税文化建设涵盖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但也不是眉毛胡子一起抓, 不分重点。笔者认为, 在国税文化建设过程中, 应该强调以下几方面重点内容:一是精神文化。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倡导和弘扬具有个性特色的团队精神, 使广大国税干部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二是制度文化。不断优化税收业务流程,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征、管、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 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健全机关规章制度, 保持良好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 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行为文化。要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要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种文明创建活动, 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税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充分挖掘系统内部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 树立国税干部良好社会形象。四是物态文化。要切实加强县局和基层单位硬件建设, 做到功能齐全、优美整洁;进一步规范国税干部着装上岗和挂牌服务等工作措施, 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加大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建设力度, 营造机关浓郁的文化气息;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三) 丰富载体。

丰富的载体是国税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辅助体系。没有载体作支撑, 国税文化也便失去了根基。基层税务机关要围绕税收工作特点, 不断创新文化建设载体。一是利用物化载体。以办公室、办税服务厅、机关车辆、文化长廊等为对象, 张贴、悬挂相应的宣传画面和文字, 烘托文化氛围。二是利用网络载体。充分发挥内外网站的作用, 开辟国税文化专栏, 登载干部学习文章、先进事迹等内容, 使税务干部在进行日常办公的同时接受文化教育和熏陶。三是利用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提高大众参与意识, 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活动中来, 最大限度地满足干部职工的需要。

(四) 全员参与。

国税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基层部门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参与。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和统一国税干部职工对国税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 做到全员参与, 全心投入, 全力实施, 充分调动每个国税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者简介】

苏东信, 山东省庆云县国税局局长

摘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近年来, 山东省庆云县国税局围绕构建“文化国税”、“和谐国税”的目标, 立足实际, 创新特色, 不断加强国税文化建设, 以文化的力量凝聚人心、汇聚人气, 促进了国税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但是, 我们在国税文化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下面笔者就国税文化建设谈谈自己的观点。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3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既不能急于求成、仓促推行,也不能观念陈旧,等待观望;既要考虑推进速度,又要讲究运行质量。一要转变思想观念。随着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已成为必然选择。基层国税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理念,把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促进税收工作大局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使广大基层国税干部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既是现代人都需要掌握的“通用智力工具”,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才能获取大量外部信息,有效地节约人力,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要清除思想障碍。要清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现代化管理的思维理念,逐步实现物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物的现代化是基础,包括计算机硬件配置、网络环境构建、信息管理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发,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关键。要通过物的现代化,拉动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的变革,从而带动制度创新直至组织创新。

二、坚持走一体化道路,促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是资金投入要注重成本效益。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财力,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珍惜民力,讲究成本,注重效益,避免急于求成,贪大求洋,盲目铺摊子,造成新的重复建设和浪费,争取做到在信息化建设的所有投入都是叠加式的有效积累。二是硬件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满足当前税收工作的迫切需要,既要满足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现实,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既要前瞻性的规划好几年内的设备购置更新方案,又不要盲目攀比,做到适度超前又不造成浪费,特别是在网络建设方面,要避免象基层国税部门原来使用的DDN专线那样短寿命产品所造成的路由器、拨号服务器等设备的浪费。三是软件建设要强调统一体系。要彻底改变信息化建设中软件开发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开发等无序现象,克服功能交叉、技术体系不兼容、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必须树立全系统“一盘棋”思想,统一步调推进税收信息一体化建设。而坚持统一规划,强调一体化,决不是抹杀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规划,制定方案需要集中民智,需要大家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实施规划,落实目标同样需要群策群力,动员各方面力量开拓进取。

三、强化专业人才培训。全面提高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

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懂业务,又会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的人才队伍,是加快税收信息化进程的关键。基层国税部门搞信息化建设,就人员素质而言,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是维护、开发、管理,必须具备较深的专业知识,精于计算机业务,还要尽可能了解税收基本业务;一类是操作使用人员,其职能就是运用计算机处理相关业务,绝大部分人员属于此类。当前基层国税机关要完善培训制度,特别是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坚持岗位自学、送出去培训和引进人才“三位一体”原则,以此促进全员科技素质特别是计算机专业队伍素质的提高,以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培训;一是对全员开展普及性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的信息化培训,提升基础国税部门领导干部驾驭信息化实践的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提升基层业务骨干自主应用能力。二是对微机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种操作技能,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基础数据资料录入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抓好业务软件的应用培训,提高系统软件行质量和效果,增强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养和造就自有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引入专家机制,借助于外部力量来推动税收信息化的发展。

四、完善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网络资源

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篇4

国税部门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增长、建设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对于积极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内控机制建设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是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和主导机制。

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深化和提升。在“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层次,全面整合、修订、充实、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关联制约、协调互动、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是“两权”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三、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内控机制建设重在治权,源头防范。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预防、长效管理,才能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国税部门作风建设的思考 篇5

内容提要: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是国税部门一项重要任务。全文提出了当前国税部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对改进提高作风建设工作的措施进行了思考。关键词:作风建设思考

国税部门担负着为国家聚财、为政府执法、为社会尽责、为发展出力、为民生服务的职能,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起着重要作用。其作风的好坏、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税收事业的成败,为此,加强国税部门作风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国税干部队伍,是摆在国税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国税部门作风建设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国税部门作风现状

近几年,各级国税部门基于“带好队、收好税、服好务”的认识,比较重视机关作风建设、队伍素质提高,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日益提升。但是,在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下,部分税务干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加之人事机构改革、业务重组、知识更新中出现和引发的一系列内在矛盾,从而使部分干部不同程度地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廉政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上缺乏进取意识。部分干部上进心和进取精神不够强,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习惯于以传统思维想问题、办事情,因循守旧,主观能动性较差;政治学习走过场,认为不学照样能够干工作,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或者把学习当作装点门面,学习没有精神基础,没有自我超越的境界;对事业没有远大理想和追求,认为“无过就是功”,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不是积极主动找事做,而是消极被动等事做,对工作没有前瞻性,把工作岗位当作度日养老的“港湾”。

(二)工作上缺乏责任意识。部分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够强,对待工作麻木不仁,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要求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有的工作作风懒散,沉不下去,坐不下来,工作不务实,求稳怕乱,消极畏难。还有部分领导干部办事不能坚持以人为本,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有的对工作推诿扯皮,怕承担责任,图清闲,怕麻烦,满足于完成日常工作;有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爱岗不敬业、敬业不专业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三)纪律上缺乏规则意识。部分干部遵守纪律觉悟性不高,缺乏规则意识。在组织纪律方面,服从意识差,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或做出的决定执行不力,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在工作纪律方面,不按制度要求办事,工作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随意性大,凭自己的感觉和兴趣办事,顾此失彼,工作不在状态;在劳动纪律方面,有的干部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办私事,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甚至有的上班时间溜之大吉,主攻自己的私人业务;在廉政纪律方面,有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较差,贪、占、馋的思想严重,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时有发生,给国税部门形象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四)服务上缺乏真情意识。少数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方面做得不够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害怕触及困难和矛盾,不愿深入到第一线或到纳税人中间去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宗旨观念不够牢,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有的干部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有的干部缺乏工作艺术,方法简单,态度跋扈,同事之间说话生硬,伤人自尊,影响团结;有的干部心胸狭窄,不能容人大度,没有容人容事的宽广胸襟,稍有不如意,睚眦必报。甚至有少数干部在背后算计别人,怕别人比自己强,怕别人比自己得到的好处多。

以上种种,虽然表现在个别干部身上,却影响了国税部门的整体形象,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

二、国税部门作风现状成因

上述存在的种种不良状态,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却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和思想根源,形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主观学习不够。部分干部不注重学习,不注意提高修养,不能自觉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理想信念产生动摇,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税收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深刻领会国税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真正树立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公仆意识,没有以一个党员、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降低了标准、降低了要求;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对各种不正之风非但不能自觉抵制,还刻意追求享乐主义,崇尚腐朽的生活方式。

(二)体制机制不忧。由于税务干部都是吃“皇粮”,吃的是大锅饭,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铁交椅。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甚至多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过错,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的不负责任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另外,工作本身失衡,现代化办公模式,计算机取消或替代了一些传统手工操作,岗位归并,人员闲置,人与事不符,比较能调动积极性的工作岗位也只能满足极少数人,于是使一些干部对工作本身不再存有多大兴趣和吸引力。

(三)管理考核不力。对干部考核虽然有一套比较科学有效的管理激励考核机制,但近年来,管理模式一直处于变革当中,机构人员也一直处于调整整合状态,对每一位干部和岗位的业绩难以具体考核和落实到位。同时干部流动制度不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忙闲不均,苦乐不平,业务工作集中后,工作量相应集中在某个部门或岗位,出现了忙者太忙,闲者无事的状况,由于考核指标难以确定,待遇与付出的反差就大,出现心理压力和心态失衡,渐渐也不想在工作中太投入、太认真,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从目前干部队伍现状来看,年轻干部少,中年干部多,且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不少干部都过了“提拔重用”的年纪,再加上领导职务数量少,部分干部认为升迁无望,造成一些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马虎大意、应付了事、效率低下,影响了工作作风。

三、加强国税部门作风建设的思路

(一)在思想理念上要转变“两个观念”。

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做到执政为民。作风建设要强化民本观念,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核心来展开,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效率、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标准。

变“管理型”为“服务型”,真正转变作风,优化服务。要把纳税人摆在税收工作的中心位置,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使税收工作者由“执法+

变。

(二)在作风建设上要处理“三个关系”。

处理好“律已”与“管人”的关系。规章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毫无例外都要坚决执行。特别是领导干部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领导者的威信,关系到单位的作风建设,有些单位之所以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其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处理好

人”的关系,不同程度地存在“抓下不抓上,管人不律已”现象。抓好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觉执行各项规定,严格自律。克服说得多做得少,或只说不做的现象,自觉做到凡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处理好“查处”与“疏导”的关系,解决禁不住、管不长的问题

段,离开哪一方面都很难抓好国税机关的作风建设。对于不良行为,既要明令禁止,违者必究,又要做疏导工作,真正把道理融入国税干部的头脑,使他们分清是非,排除错误、不健康的思想影响。这两方面形成合力,才能禁得住,管得长。这几年,国税机关在抓好作风建设过程中,遇到一些值得重视的倾向性问题:一是对发生在本单位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认为这是单位的问题,处理了会影响单位的荣誉,影响单位的形象,于是就把问题简单化,出现了有情不报、有案不报的现象。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平时只注重抓税收业务,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对犯错误的同志一味迁就庇护,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只有一手抓

为补充,标本兼治,才能加强国税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

处理好“整治”与“预防”的关系。整治问题是加强作风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但也不能完全依赖于整治,还要在“预防”上下功夫。一要建立预警制度。招呼打在前,对国税干部早打招呼常打招呼,+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律已”与“管“疏导”是教育手”也大都流于形式。此外,干部工作一部分干部觉得自己工作付出与待遇不符,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查处”是行政手段,“教育”,一手抓“查处”,惩教结合,使两者互

尤其是在重大节日、人事变动、机构改革等比较敏感的时机更要多提醒,敲警钟。打了招呼之后,要认真检查,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要严肃处理,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制约机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一些新的必要制度,制度一经建立,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还要实施有效的督查。三要防治结合,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在强化防范制约的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把那些隐藏较深、边纠边犯的问题挖出来,抓住重点,从快查处,进行整治,扩大效果,从而把国税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三)在工作实践中要把握“四个结合”。

重点与整体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必须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重点,在解决职责不明确、行为不规范、办事不高效、工作不深入、任务不落实、奖罚不分明等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事半功倍。相对而言,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是标,法制不彰、职能错位、素质不强是本。要转变职能、创新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这既是治标的有力措施,也是治本的有效探索。

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勤政问题表现为办事低效率和不作为;廉政问题表现为办事不公、不廉,乱作为和谋私利。在实际工作中,勤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反映和潜伏着廉政问题,而廉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也暴露出勤政方面的问题。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自律是系统内部职工的自我教育和约束,是一种内约力;他律是系统内部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来自系统外部的监督和压力,是一种外约力。要抓好作风建设,既要依靠自身力量和内部整顿的办法解决问题,也离不开来自系统外部的监督和约束。

四、加强国税部门作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学习引导,弘扬四种作风。

1、弘扬爱岗敬业的作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首先必须培养干部队伍的敬业精神,通过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国税干部确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将国税事业作为展示自我、实现人生价值的空间舞台,把国税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把个人的价值融入国税事业之中,让敬业精神根植于每个干部的脑海,树立热爱国税工作的信念,培育敬业精业的精神,不断激发干部工作热情。

2、弘扬勤学善思的作风。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才能做到政治坚定不动摇,与时俱进不落伍。在干部中要大力弘扬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使干部争当学习型人才。

3、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干部把心思放在事业上,把精力投在落实上。

4、弘扬开拓创新的作风。税收事业要发展,国税部门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强化管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升素质出发,消除墨守成规思想,树立科学理念,从工作大局中谋发展、看变化,不断推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

(二)规范制度,健全四项机制。

1、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加大竞争的力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把那些知识面宽、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广大纳税人反映好的优秀干部放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予以重用;对那些不学无术、夸夸其谈、作风飘浮、无所用心、不求上进,广大纳税人反响较大,败坏和影响税务系统声誉的害群之马,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根据国家公务员的奖惩条例,做到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处理的要处理。同时,对表现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干部不仅要按规定给予精神奖励,还要在物质待遇方面要同表现一般的干部拉开距离,真正做到优胜劣汰,奖勤罚懒。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正常局面,才能使工作充满生气和活力。

2、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工作对于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知识更新步伐加快,新政策不断出台的时代,对干部队伍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培训和教育,经常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尤为重要。必须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育和培训机制,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体系,做到统筹规划,周密组织、精心实施。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把干部的学习热情、学习成绩、应

用实际的能力与选拔使用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爱学习的良好风气。

3、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处于其他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的监督之中,国税系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也不例外。国税系统要不断多途径、全方位地建立和健全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信息反馈的组织网络,使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信息反馈工作可以形式多样,例如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受理网络信访投诉、特邀行风监督员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社会对税务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采取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措施。

4、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在税务系统实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已经多年,但实际效果不是很明显,其主要原因是考核流于形式。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现有的评价考核制度。在考核内容上要力求完善,只有完善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工作全貌;在考核方法上必须科学,只有方法科学才能确保评价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齐抓共管,抓好三个层面。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发挥引导和表率作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要不断完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基本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班子成员要多些通气通报,多些鼓励鼓舞,多些尊重尊敬。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提倡阳光决策,不搞暗箱操作;提倡面对面,不搞背对背;提倡大智慧,不搞小聪明。摆正个人与群众、与组织、与集体领导的位置,做到当决策者,不搞个人武断。这样才能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做到正确决策,达到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的目的。要带头维护团结,有容人之短的胸怀,做到大是大非不含糊,细枝末节不纠缠;要有容人之长的美德,做到不妒贤嫉能,不埋没人才。要发扬务实的作风,深入了解上级精神,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执行力,狠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摸清基层工作脉搏,准确把握基层意愿,善于把上级精神同本单位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2、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要在指导工作上下功夫,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在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一要加大整合力度。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基本要求,健全和优化机关各项工作流程,理顺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力求减少重复交叉,精减文件和要求下级报送的报表资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整合网络资源,加快构建快捷高效的新型办事平台,力争实现网上审批,不断提高信息传递、各类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行政管理流程。以便捷、高效为导向,认真梳理管理流程,理清各种权责关系,重新设计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流程运行目标明确,环节清晰,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环环相扣的有机链条,努力实现各环节间的“无缝衔接”,有机配合,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既提高效率又减少差错。

3、加强基层一线干部作风建设,努力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首先,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其次,要建立健全征管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税源监控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第三,把执法、管理、服务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态度、方式、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让他们知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们生产经营决策作参考,简化和归并纳税人上报的各种报表和资料,不干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办理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四)严格要求,强化四项纪律。

在国税干部中要始终强化规则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6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组织为实现自身目标,保证其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规范性,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1)。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内部控制即是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控制活动。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具有耦合关系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种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为了加深大家对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的认识,借鉴现代管理理论中的5W2H思维模式(2),结合广西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实践,试对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要义作一简析。

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即为什么要控制(why)

为什么要进行控制是我们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有关资料的阐述,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将“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作为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税务部门借鉴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成果,建立和完善权力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落实“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重要的抓手和载体。

——能有效解决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两张皮”的问题。通过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将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税务部门日常管理和税收工作全过程,真正落实“一岗两责”,较好地解决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可以促进和谐税务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核心要义是自我教育、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机制,可以增强税务干部的自我管理能力,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和谐税务建设。

二、控制的主体,即谁来控制(who)明确控制的主体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所谓部门内控机制,顾名思义,控制的主体就是部门,通过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可以将以往单纯由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拓展延伸到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主动防控,强化各部门自我教育、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功能。因此,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及其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内控机制的建设需要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其中领导班子负有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和统筹的责任,职能部门负有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执行、遵从和落实的责任。

三、控制的客体,即控制什么(what)

控制的客体,就是要控制什么?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它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等重要职责,从大的方面讲,税务机关的权力主要包括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因此,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控制的客体就是“两权”,即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

四、控制的切入点,即从哪里开始控制(where)

控制的切入点就是应该从哪里开始着手进行控制?机构改革后,税务机关的部门设置、岗责体系都已经相对规范,就各省、区和市、县国税机关而言,内部控制的切入点主要是排查和评估风险,只有找准风险点,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经过前期探索,为有效排查、评估风险,首先要确定风险级别评估的“六个维度”(3),即自由裁量度、透明度、可复核度、制约度、频度、危害度。自由裁量度是指某项权力中自由裁量幅度的大小,如果自由裁量的幅度很大,则风险就高,反之就低。透明度是指某项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程度。如个体双定户的税款核定,自由裁量权很大,但其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公开,因此其风险级别可以适当降低。可复核度是指某项权力的运行是否留下很多痕迹,即其运行过程被记录下来的详细程度。权力运行过程被记录得越详细,则其风险级别可适当降低,反之则越高。如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完成某项权力,则其运行的详细过程都被记录在计算机上,则对其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就很容易发现,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其可复核的程度就高,因此其风险级别就会适当降低。制约度是指某项权力在横向被不同岗位制约以及在纵向被上下环节之间的制约程度。如财务处的大额经费开支,由于目前大额经费开支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才能最终决定,它受到这个环节的制约,其自由裁量权就受到了相应的制约,因此,其风险可以适当降低。频度是指某项权力运行的频率。如果某项权力运行的频率高,则其风险就会相应提高,反之就降低。危害度是指某项权力的行使对社会利益损害程度的大小。危害程度越大则风险越大,反之越小。通过六个维度的评估确定出一、二、三级风险点,再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控,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五、控制的时段,即要对哪些时间段进行控制(when)控制的时段就是要明确对权力运行的哪些时段进行控制。因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都是一个连续运行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风险,所以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全过程控制。具体来说就是事前要进行预警控制,事中要进行过程控制,事后要进行评价和考核。

六、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即如何控制(how)

如何控制就是要明确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借鉴COSO(4)内部控制理论,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部门内控机制的控制方法和手段主要有:

——目标控制。目标的设定是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COSO-ERM)(5)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主要是通过反腐败目标的设定、目标的考核、责任的追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从宏观上控制廉政风险。如广西国税2007年以来,每年都将“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确保反腐败各项任务和专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信访举报总量明显下降,初核率明显上升”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并针对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收到了很好效果,达到了目标控制的目的。

——横向控制。是指在税务机关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岗位之间横向上进行风险控制。根据风险的分布情况、权力相互制约的原理以及监督的薄弱环节,采取分权、限权、控权等方式,合理进行权责配置,形成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约束有力的内部岗责体系和部门制约机制,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纵向控制。是指在一个税务系统,按照管理的层级和权力运行的过程在纵向上进行风险控制。在层级控制上,按照税务系统机构的设置,形成总局、省、市、县税务机关四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在权力的控制上,针对权力运行中最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进行控制。如广西国税已将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评估、大宗物品采购等23个事项确定为重点风险事项,在此基础上,又查找出每个重点风险事项中的若干高风险节点,提出相应防控措施,并绘制了内控流程图,收到了初步的防控效果。

——程序控制。程序控制主要是针对行政管理权的控制,通过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事务处理程序,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如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等工作都有严密的程序,并有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流程控制。流程控制主要是针对税收执法权的控制,依托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流程再造,增加监控元素,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控,达到“机器管权”的目的。如广西南宁市国税局通过开发内控软件,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风险事项纳入计算监控,提高了监控效果。

——预警控制。通过设置预警指标、畅通预警渠道,及时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提示预警,让风险在萌芽阶段被消除或降低。如广西桂林市国税局通过开发廉政风险防范内控预警软件,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事前预警控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得到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控制的评价和考核,即控制的效果如何(How feel)

税务系统部门内控机制是一个闭合的系统,必须要有评价和考核环节。要将内控机制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注释:

(1)《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实践与调研》,冯惠敏,《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年12月24日。

(2)5W2H思维模式是第二世界大战中美国陆军兵器修理部首创,它简单、方便,易于理解、使用,富有启发意义,广泛用于企业管理和技术活动,对于决策和执行性的活动措施也非常有帮助,也有助于弥补考虑问题的疏漏。(3)维度(Dimension),是连接两个同种空间的通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教授认为:维度是指一种视角,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是一个判断、说明、评价和确定一个事物的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条件和概念。

(4)COSO是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 下设的专门致力于内部控制研究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是它的简称,它于1992年提出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7

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甘肃省平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平凉市工商局把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全面查找、准确评析、有效防控和检查评估的方式方法,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跟踪到哪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了大家参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一把手”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并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平凉市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平凉市工商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凉市工商局廉政风险点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统一了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防范廉政风险,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我们加大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讲风险”廉政宣传活动,在办公楼走廊设置了反腐倡廉灯箱,在政务网站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在系统内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简报,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内容、性质、要求、目标等,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科学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是梳理职权。根据新“三定”方案核定的职责,围绕工商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进行认真梳理,绘制成工作流程图,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法律政策依据、界限和责任,并对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配置,保证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是查找风险点。根据个人岗位、机关科(室)两个层面,按照“人人参与查找,人人找出风险”的要求,广泛开展个人自查、部门评查、交叉互查、评估审查的“四查”活动,重点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个方面查找,截止目前,全市系统共查找出530个风险点,涉及工作岗位268个,涉及工作人员562人,覆盖了工商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管理权和财务资金管理权等多个方面。三是评估定级。对风险发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腐败风险发生概率高,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严重的定为三级,由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腐败风险发生概率低,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较严重的定为二级,由主管领导进行监控;腐败风险发生概率较低,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轻微的定为一级,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监控。通过对530个风险点进行评估,评定一级风险点81个,二级风险点134个,三级风险点315个。同时,针对各科(室)的实际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进行风险等级动态分析评定。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教育防范。大力开展风险防范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醒、文化渗透、党纪条规学习等方式,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使干部自觉坚持廉洁从政、规范执法。二是岗位防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体系,定岗定责,实施规范化的岗位管理。为克服干部在一个地方长期工作容易产生腐败的弊端,定期对系统内干部进行交流,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达到以动防腐的目的。三是流程规范。注重工商业务和廉政风险防范的调研,深入基层工商所(分局)和服务窗口了解工作流程,排查出权力运行中易存在的风险事项和风险环节,根据工作环节和业务特点,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审批、执行与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离,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防止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四是制度防范。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准制度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盲点,通过合理授权,明晰职责,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完善罚缴分离、一审一核制等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形成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一整套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控制链条”。针对查找到的风险点,共制定了389条防范措施,在市局机关用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制作了屏幕保护程序,修订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定》等制度42项,新出台《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11项。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面落实风险防范监控 一是明确监督责任。明确监督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预防为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构建风险监督网络。通过强化党务政务局务公开、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问卷调查、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综合运用已有的监察手段,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的相关情况,将一些线索和反映突出的问题视为廉政风险,进行跟踪调查。三是建立风险处置程序。汇总分析阶段性检查和风险管理监控情况,研究讨论反映集中的风险表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重点观察、岗位调整等,避免苗头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双鸭山市国税局内控机制经验材料 篇8

双鸭山市国家税务局

我局认真贯彻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要求,通过构建内控机制体系、深化权力监督运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三个阶段,探索出了一套较为科学、完备、实用的责任区内控机制立体防控体系,为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必要的机制保障。

一、排查风险点,构建内控机制体系,权责匹配到位 我局在一个区局和一个县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创造性在提出“责任区防控体系”。通过岗责确权、合理分权、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立体防控五个步骤,在全局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人员定位、岗位明确、责任明晰、制度完备、流程科学的工作目标。

通过岗责确权,确定了全局527个工作岗位,梳理出对应的371项工作职责;通过评定岗位级别,确定了280个关键岗位和240个普通岗位;在此基础上建立了207个责任区,涉及所有工作部门。在梳理权力事项时,明确列出全局26929项权力及所属责任区、对应负责人员和工作职责。同时对权力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了808项关键权力、1599项重要权力和319项普通权力,建立了职权清楚、责任明晰的岗责体系。通过合理分权,在关键环节和岗位上实现了权力制衡:个体征税实行“四环分离”,税务稽查实行“四权分离”,行政管理实行“两权”分离,量身定做了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71个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都做到可视可控。

通过排查风险,采取同岗自查、异岗互查、领导帮查、集中审查等方式,在责任区内查找出1485个风险点;依托信息化监控,在33个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梳理出360个风险点。对以上1845个风险点实施三级预警,其中:AAA级风险点1160、AA级风险点496个、A级风险点189个。

通过完善制度,以排查的风险点为基础,把管理权限、岗位交叉、工作兼职、新增业务等复杂因素通盘考虑,制定了67个操作规程,做到制度管人。

通过立体防控,形成了纵向防控、横向防控、延伸防控“三位一体”的立体防控体系。“纵向防控”解决的是“层级监督”问题;“横向防控”解决的是“平行监督”问题;“延伸防控”解决的是“社会监督”问题。

“层级监督”,建立了《责任区责任连带制度》,使责任区责任追究工作得到落实。建立了《责任区信息通报制度》,解决了监察部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了《风险控制巡查工作制度》,解决了上级对下级的责任区内控机制日常监督管理的问题。建立了《责任区执法风险报告制度》,对廉政风险的防控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平行监督”,建立了《责任区部门传递审查制度》,提升了责任区的内在制约力。建立了《责任区同岗制度》,做到监督无缺位。

“社会监督”,建立了《责任区民主监督制度》,解决了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监督的问题。建立了《责任区外部监督制度》。解决了 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问题。

二、把握防控点,强化权力监督运行,监督执行到位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公开示权、科技制权、规范行权、案例警权四个步骤,又把权力运行监督作为关键。

在公开示权上,对内将内控机制建设印书成册发给每个干部,让干部熟知各岗位风险点;对外全面落实公开办税制度,利用电子显示屏或电视等媒体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

在科技制权上,针对33个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制作了信息化监控权力运行风险图,把各岗位、监控内容、负责科室、风险点、传递部门、监控权力、防控的措施一一列明,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实现了机器管人。

在规范行权上,对各项权力从适用法律、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证据等方面进行梳理,发至每名干部遵守执行,解决了错误运用法律、执法程序违法等诸多问题。通过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形成了内外结合、制度与科技结合、预防与规范并重的权力监督体系,在全局实现了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办税流程“零障碍”。

在案例警权上,将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引入内控机制建设,针对20项涉税职务犯罪,明确每项犯罪的构成要件,分解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立案和量刑标准,配上税务系统真实发生的案件,剖析案例所涉及的风险点,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起到了良好的廉政警示作用,确保了权力在监督之下运行。

三、紧扣关键点,落实长效机制,防控措施到位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我局又从六个方面推动落实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在“廉政教育明辨风险”上,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依法治税教育。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十项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等六项涉税相关法律;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税务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五项党纪条规,强化了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二是开展了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六项原则,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贯彻廉洁从政52不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了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树立起“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职业道德形象。四是开展了工作作风教育。严守两个务必,倡导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定,深入开展治懒、治浮、治散、治拖等工作作风十项治理工程。县局通过鼓励个人自学,开展读书活动,聘请专家讲座,组织测试验收,观看警示教育光碟等活动,着力健全教育防范机制,筑牢“不想为”的思想防线。

在“系统监控提示风险”上,我局不断强化适时提醒力度。一是在各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立风险提示牌,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岗位级别,风险级别,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起到了风险提示作用。二是通过“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进行风险提示,“规范执法监督系统”设“代办提醒”、“示警校验”、“强制监控”等五个监控模块,“税收执法公示系统”设“办税服务指导”、“办税服务流程”、“纳税风险防范”等七个监控模块,全面发挥信息化监控作用。县局通过适时提醒、系统监控,着力健全信息监控机制,筑牢“不易为”的保障防线。

在“明察暗访深挖风险”上,我局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明确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形成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对相关责任人适当处理。二是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监察,明确执法监察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开展解剖一个行业税额核定情况、检查一个重点执法环节等“八个一”专项监察,形成执法监察工作通报,对相关责任人适当处理。三是不定期开展税收效能监察,明确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等效能告诫十项内容,制定《效能告诫书》,切实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制度高效执行。通过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县局深挖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着力健全纠风惩治机制,筑牢“不敢为”的威慑防线。

在“一案双查”治理风险上。我局建立税务稽查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税务稽查部门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的税务人员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侵犯权利等九项内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应制作《税务机关(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转交单》,收集保存证据材料,一并移交,负责对纳税人处理;税务监察部门有权调阅稽查部门案卷,填写监察部门调阅稽查案件单,发现线索,自行立案,严肃查处。受理税务稽查部门移交案件,核实补充证据材料,对税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通过一案双查,拓展案源,治理风险,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着力健全案件查办机制,筑牢“不可为”的惩戒防线。

在“三员三述”治理风险上,我局积极调动税收征收员、税收管理员和税收稽查员工作积极性。严格实行征收员一窗通办制度,执行管理员制度和稽查操作规程,年终,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接受纳税人监督和测评,改进工作,预防风险。着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筑牢“不应为”监督防线。

在量化考核评议风险上,我局从三个维度进行量化考核。责任区内部管理考核分三项:一是考核13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二是考核内控机制领导小组工作情况,三是考核责任区两会执行情况。责任区成员管理考核分三项:一是考核个人廉政承诺执行情况,二是考核责任区平行监督执行情况,三是考核责任区风险防控知识掌握情况。上级综合考评分三项:一是上级巡查下级工作情况,二是各类税务检查错误认定情况,三是责任区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局通过量化考核,定期检查责任区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整改,严肃问责,着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筑牢“不能为”的约束防线。

“六不防线”构筑了全市国税系统防范权力运行风险总体框架,作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手段,将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通过责任区内控机制的建立,使全市国税系统实现了“知风险、不冒险、防风险、不走险、求保险”的工作目标。便于落实责任,形成纵向覆盖、横向制约、权责明晰、责任连带的格局;便于监督制约,实现了层级负责、反馈及时、监督有力、考评具体;便于互为促进,形成比较、发挥合力、激发干劲、及时纠错。有效地避免了无意识差错和徇私舞弊的可能,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和健康发展。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9

山东地税情况

税收调研专刊(3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5月5日-----------

按:全省地税系统各级税源管理部门成立以来,积极落实省局关于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要求,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纳税服务,强化风险防控,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现将青岛市地税局引导大企业加强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做法转发,供交流参考。

引导大企业加强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探索

省局税源管理处 青岛市地税局

近年来,青岛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已经连续三年进入全国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的前十名,落户青岛的大企业集团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超过270家,其中青岛本地大企业有9家入围中国企业500强。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大企业集团总部聚集青岛的趋势愈加明显。因此,做好大企业税 1

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成为青岛市地税局的一项重要任务。青岛市地税局以税务风险管理基础较好的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啤集团)为试点,采取在企业政策解读环节引入税务风险管理、在跨区域经营环节加强税源监控两方面措施,在引导大企业加强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通过审核税务手册帮助化解税收风险

按照省局提出的“合作遵从”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向和征纳双方共同防范税收风险、降低征纳双方涉税资源投入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理念,青岛市局筛选了部分符合大企业特征的企业集团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青啤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基础较好,该集团建立了集成制造、供销、财务及决策模块的ERP信息管理系统,专设了承担税务风险管理职责的税务管理部门,并制定了《青啤集团税务手册》(以下简称《税务手册》),形成了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所要求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雏形。结合青啤集团上述情况,市局以该集团税务管理部门为桥梁,以ERP系统为依托,以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方式,打开征纳双方共同防范税收风险的工作局面。

《税务手册》涉及流转税、所得税及财产税等9个主体税种,内容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原文引用、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两个部分。市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对该手册涉及税种税目的逐项审核,共补充修改40处。一是对原文引用部分进行修补,主要以总局税收法规库为依据,补充2010年以来新的税收政策25项,补充手册中遗漏的政策9项;二是对实务操作部分进行重点审核,查找因政策解读错误形成的潜在税收风险6项。市局对发现的税收风险点及时与企业沟通,研究风险点化解对策,向企业送达了自查建议书,青啤集团总部组织各成员企业按照规

范意见开展自查工作。对青啤集团《税务手册》的审核修改,确保了《税务手册》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既宣传了企业尚未掌握的新政策,又对企业政策理解错误或执行不到位的环节提出了规范意见,帮助企业化解了税收风险,受到企业欢迎。

二、加强跨区域经营税源监控

青啤集团以ERP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母公司、分公司和所有控股子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库存、质量管理、财务6大类业务流程施行统一管理。全国各地成员企业均作为终端,与总部共享同一个软件平台,使子公司所有运营程序完全处在总部的监管之下,实现各类信息迅捷、集中、实时处理。借助青啤集团ERP管理信息系统,市局从以下七个方面加强跨区域经营税源监控:

(一)摸清组织架构。以ERP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结合企业报送的《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全面了解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包括股权结构、成员企业及享受优惠税率情况,为分析集团整体关联交易、实施跨区域税源监控奠定基础。

(二)收集涉税信息。通过管理员采集、企业报送、第三方信息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大企业信息,建立以集团为单位的个性化档案,为案头分析、监控大企业税收风险提供数据支持。

(三)监控关联交易。通过分析集团成员企业之间利润转移动机,有针对性的采取了对原材料采购、产成品收购及共耗材料分摊的监控措施。一是监控原材料采购环节,对生产型子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采购,跟踪高价位原材料的流向,监控采购地和使用地是否一致;二是监控产成品收购环节,对营销系统向生产型子公司的收购价格实施重点监控,分析其是否通过调整收购价格转移利润;三是监控共耗材料分摊环节,根据各成员企业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的不同情况,分析共耗材料分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止利用材料分配进行利润转移。

(四)关注改变分支机构性质。根据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关注企业因改变分支机构性质造成的税收转移情况。

(五)跟踪资金运营。通过对企业资金的来源、用途、归还三个环节的跟踪,判断企业会计账面是否真实反映经营情况,是否存在隐瞒银行账户、虚假利润、帐外经营等问题。

(六)重要事项备案。通过实施备案制度,提前介入企业重大交易事项,进行事中监控,从而防止发生对股权转让两头在外等交易事项事后追缴税款的被动局面。

(七)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通过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参与了青啤集团在股权投资等方面的经营决策,为企业预先提供决策的税收后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引导青啤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一方面协助青啤集团开展税收风险日常管理工作,除协助继续维护税务手册外,进一步落实涉税诉求受理与答复、《税收遵从协议》签订与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协助青啤集团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督促集团各部门、各成员企业共同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二)推广应用试点经验。把青啤的管理做法推广应用到其他大企业,继续挖掘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进一步丰富完善,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管理体系。

(三)深化订单式服务。继续完善订单式服务方式,对特定企业集团、特定行业的特定的需求,由税源管理部门牵头,整合各业务部门的资源,一并妥善解决。

(四)密切区域间税收协作。一是划分各层级管理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征管合力,多层次、全方位监控大企业;二是推动区域税收协作,一方面要加强区域间的信息交流,另一方面要在市局层面组织对企业集团的监控分析和纳税评估;三是总结好经验做法,待成熟后建立制度和机制。

(五)搭建个性化管理平台。一是提高现有征管数据质量和应用手段,对已纳入大集中系统的涉税信息进行理顺,并增加大企业集团信息查询分析功能;二是广泛采集大企业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包括新闻媒体、相关职能部门等第三方信息;三是建立分户(集团)个性化档案,克服目前一户式档案仅限于独立法人,没有集团信息的缺陷。

本期报:省委政研室,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委,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协经济委,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科研所,省局领导、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加强国税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篇10

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以下简称“两权”)监督制约,强化源头治理,税务总局党组提出进一步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有效、操作性强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内涵及理解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基本含义

所谓内控机制,就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根据党和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通过制定的本部门本单位加强其有效管理的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防范管理风险的一种工作机制。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亦即税务系统通过制订一系列加强“两权”有效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统一监控平台,优化内部组织结构,简并税收工作流程,实现岗位标准化、责任清晰化、办事程序化、监控实时化、追究及时化,体现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功能,确保“两权”透明、规范、高效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税务管理风险,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目标。

(二)建设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围绕“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这一总体要求,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内控机制的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只有一级对一级负责,才能确保各项内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监控、突出重点的原则。内部控制的内容应当力求全面,只有不遗漏、不留死角,才能有效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其控制内容应涉及到税务系统的 各个部门开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应紧密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在全面监控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内控制约。

三是依法内控、公开透明的原则。内控制约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实施内控制约,这是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都应向干部职工公开,把权力运行整个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控之下。

四是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建立内控机制时,应根据各个岗位的业务性质和人员素质要求,相应地赋予其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明确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实现职、责,权、利的有机结合,使每个事权项目、权责依据、运转规程、违规责任、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环环紧扣,明确权限,分清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三)建设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主要内容

从内控主体看,内部控制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按照内控的要求,岗位职能的设置应当是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二是业务线条自上而下的监控管理。在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业务线条中,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管理职责,其中包括有业务管理职责和廉政内控管理职责,即“一岗两责”。三是专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的监控管理。在我们税务系统内部设置了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检查等专司监督职能的部门,是内控工作的牵头单位。

一套科学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当涵盖上述三个层面。基于此,税务系统的内控机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合理的分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运行体系,合理分权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纵向分权,把一个岗位依程序拆分成几个岗位,分别由几个人做,比如,在税收征管上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在选人用人上实行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在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安排上实行“立项、审批、招标、实施”相分离,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上实行“申报权、审批权、办理权”相分离;二是横向分权,把同一个岗位一个人做,安排几个人做,不由一个人包办。通过合理的分权,建立起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明晰的岗责。建立设岗科学、标准明确的岗责体系,根据权力制衡和人员结构的实际,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做到定岗、定职、定责。

三是规范的流程。建立标准化、流水式的工作流程,在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科学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管理风险。同时,在能够实现全程监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实行标准化、流水式作业,以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完备的制度。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内控机制建立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按照严格、规范的法律规定,对各项税收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五是有力的保障。建立坚强有力的内控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各级税务机关就开始注重内控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征管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2000年,税务总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努力形成执法有据、操作有序、过程监控、责任追究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2004年,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2005年,全面推行全国税务系统“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即《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范本》、《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范本》,对税务登记等69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岗位间的工作关系图进行了规范,对15个公共职责涉及的岗位和工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明晰的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并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执法监控制度。2006年,税务总局党组印发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政和执法行为的内控监督进行了明确。2007年,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计算机科学监控,初步实践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新模式。2008年,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密切税务稽查和行政监察部门在内控上的协调配合。2009年,在税务系统机构改革中,在已有纪检监察、巡视检查两个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督察内审部门,专司执法检查和财务审计,为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控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税务系统建成了初具规模的内控制度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提高税务工作质效、防范税务管理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意识不强。一方面,机关内部存在个别部门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认为内控就是找别部门的麻烦或被别部门找麻烦,既不愿意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又不愿意被内部控制;另一方面,部分税务工作人员不理解内控意义所在,认为内控是单位、部门领导的事情或是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等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未能在工作发挥好内控作用。

二是内部控制建设未成体系。虽然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就内控制订了大量规章制度,但部分制度的制订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制度间相互脱节或重复,缺乏科学性和连贯性,还没有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防范监控体系。

三是内部控制监管效果仍不理想。虽然多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均努力强化内部控制,但是,税收工作中的一些领域和环节仍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些案件的发生,显示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岗位、某些环节的风险隐患明显存在,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难点

一是把握授权的度。相对于分权就是集权。集权的优点是一人负责,决策迅速,效率比较高,缺点是极易成为贿赂焦点,有堕落腐败的危险。适度分权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相互制约。税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 于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保证其决策的权威性,又要保证其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的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授权过大,权力会失去控制,失去控制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同时,如果分权过细,一些简单的事项(如税务登记、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认定等)要经过多级单位、多个环节或若干工作人员才能处理,审核审批的层次太多,这些对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也严重制约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并且上级亦未必能真实、充分了解情况来做出正确的审批决定。因此,合理授权的度是建设内部控制的突出难点之一。

二是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一般而言,需要重点内部控制的对象通常是单位的权力操纵者。内部控制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制度的艰巨性。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关键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二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即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受控程度。在现行的体制下,不同层次的“一把手”都在不同范围内拥有较大的、难以监控的权力,提高对他们的监控之重要和监控之难也正在于此。

三是提升“两权”行使的标准化程度。各级税务系统内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环节的自由裁量权十分宽裕,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升“两权”行使的标准化程度,让税务人员行使“两权”如工厂工人的流水线操作。但是,仅国税税收执法而言,涉及80多个业务流程,适用税收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税收执法贯穿税收管理实践的自始至终,具有复杂性、广泛性和时效性。

四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任何严密的规章制度都隐含着一个前提假设:在相应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可靠的、尽责的。如果执行制度的工作人员是不可靠的、不尽责的,所有制度仅是“纸度”。当前,税务系统内各种规章制度不谓不多、不谓不严格,但是不执行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税务系统内暴露的违法违纪案件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五是提高人员的素质。要建设好内控机制离不开人员素质的提高。当前,税务队伍中的人员成份多元化,其中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扎实的税收知识和业务技能。尤其是基层税务队伍中,总体年龄偏大,“后学历”者居多,基层队伍的知识结构与税收工作的发展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加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设想

建立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上下、内外、左右各部门的协调和衔接,涉及到不少工作内容的调整甚至是变革。当前,应当以找准“两权”运行中的风险点为切入点,从系统、全局的角度整合已有内部控制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设。

(一)强化内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要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让干部熟悉税务管理中每个环节的责任及不按程序办事的后果,促使干部不断提高“两权”行使的责任感。同时,强化税务管理理念。税务工作坚持依法治税思想,税收征管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这是开展各项税收工作的指针,也是税务人员的工作理念,更是开展内控活动的根本依据。要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模式,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

当前,我国税收法制体系仍不完善,难以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真正规范、有序地开展,也严重制约着内控活动的质效。要对“两权”运行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控制,单凭个别部门的力量,或者仅靠制定并实施几项制度、办法很难实现目标,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不断完善的执法和行政岗责、流程、制度、标准体系基础上,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办法,强化内控信息流转分析和运用,加强对“两权”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建立一个科学完备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才能达到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和行政水平、实现税收职能的作用。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特别要充分考虑新旧制度的衔接,并注重操作性和稳定性,让内控机制建立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

(三)加强内控管理监督,有效防范违纪违法风险

内控制度作用的实现有赖于内控制度的落实,如同任何制度的执行都需要监督检查一样,没有监督检查,再好的制约机制也无法发挥作用,流于形式。部门权力内控制约机制,不仅要监督检查“两权”行使情况,更要监督检查每个业务岗位、环节内控制约情况。在工作实践中,“两权”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控职责不明晰,监控职能难统筹。从目前部门职责定位上看,对“两权”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主要由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检查等部门实施,其他部门虽然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监控,但因其监控的内容、重点、方法以及结果应用未进行明确规定,部门监控处于各自为政状态,难于实施统筹管理,不能形成监控合力。二是管理要求不统一,“两权”监控难操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平时缺乏及时沟通,在任务下达、流程设计、标准设定、业务衔接、资料流转等方面未进行统筹规范,致使执法监控难于实施。为保障部门权力内控制约机制正常运行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落实专门监督检查机构,明确对各个岗位、环节内控制约情况监督检查;二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监控职责,建立分层闭合监督的内控组织体系,梳理部门各项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环节的业务权力和操作规程,建立原始业务操作台账,以备监督检查;三是确定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环节点,或关键点、风险点,定期监督检查重点环节的每个业务流程的反映情况,发现问题再延伸检查其他环节;四是监督检查机构也要实行内控制约机制,适度分权,相互制约。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情况。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内控机制落到实处

当前,税务系统在落实责任追究上明显相对弱化。一是责任追究的规定不完善。一方面,部分责任追究措施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一概追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等,看起来规定详细周到,实际无法操作。另一方面,以往制订的追究办法未能及时对应《公务员法》作相应完善修改。如,1995年税务总局出台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已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再有2005年税务总局出台的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中的责令待岗、扣发奖金、岗位津贴难于与《公务员法》进行对接,如责令待岗,在公务员法中无待岗的条款,更没有待岗期间工资、福利、津贴、奖金等方面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违法的风险。又如扣发奖金、岗位津贴,在《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除此之外,国家未对扣发奖金、岗位津贴做出其他任何规定,对执法过错行为实行扣发奖金、岗位津贴难于从法律上找出依据。因此,要对以往的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清理,着重从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从而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责任追究,起到教育震慑的作用,使对权力的运用和相应的监督制约形成平衡。

(五)建立内控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内控机制建设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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