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庄完小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2024-04-26

彭庄完小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0篇)

彭庄完小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1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依照“一费制”标准收费,并将“一费制”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制作成“收费公示栏”,在学校的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没有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对于收取的费用,学校及时开据了省财政厅制发的中小学专用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按时上交了财政专户。

三、学校和教师从未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入账,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七、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从宣传、成立领导组、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以及发放“两免一补”资金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彭庄完小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朱少龙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从未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更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招生中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占坑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家长签字确认。

8、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入账,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公示校长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三、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从宣传、成立领导组、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以及发放“两免一补”资金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并将“两免一补”政策,在学校的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小学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师的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教育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始终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为载体,以解决我校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教育,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创建和谐校园,不断提高了学校的社会信誉度,现将近期自查自检报告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工作

学校利用校务会、教师会,对全体老师传达省市区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并与教师签订《学校规范从教行为教师承诺书》,做到精心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全体教师们认真学习和体会,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

二、健全的监督机制

学校领导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教。

1.在此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深入学生、家长之中,明确提出教师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有偿补

课,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同时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校还专门成立了巡视督查组,设立了举报电话等,由于措施有力,执行严格,经认真排查我校现无任何教师乱收费现象,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定有效的开展。

2.学校通过“教育教学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行风建设监督员座谈会、爱心满校园活动、教师评议等,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我校的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活动成果。

3.通过经常性的检查、考评,规范了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了教师的基本素质。通过家长、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评议,看到了社会、家长对学校、教师信任逐步提高。

三、认真开展自查情况

1.学校收费项目无任何乱收费现象。

2.学校不存在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现象和行为;不存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行为;不存在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不存在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为使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不留死角,学校下发了“规范从教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师自查表,全体教师开展自查,认真执行,教师如发生收费等行为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2014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4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我校迅速成立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自查自纠,現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张继扶为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并先后召开行政会、班主任会议等专题会议,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本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会上级精神实质,在行动上与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

2.做好收费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收费问题,先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和班主任会议,并利用校园网、校信通、公示栏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公示收费文件,让全社会、学生家长和每一位学生清楚收费内容和标准,坚持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完善校长接待日和行风监督员制度,保证学生和家长对收费项目、数额、标准等都一清二楚,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重点排查教辅用书、搭车收费和有偿家教等社会热点项目,严格规范各类招生收费政策,没有出现乱收费和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现象。无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等现象。

3.对照指标体系,做好自查自纠

我们根据《通知》所附的检查指标体系,逐条对照进行自查自纠,真查真纠真改,务求取得实效,确保不走过场。通过自查,我校在执行上级关于收费文件精神方面是坚决的、全面的、彻底的,没有任何 乱收费现象。学生住校费、伙食费、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全部按照省市县有关精神坚决执行,没有出现代办学生平安险、意外伤害险等行为。学校及教职工无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没有出现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学校无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从未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学校都以学生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无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也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未及时清退等问题。学校每学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强化依法治校,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每学期结束后都要将学校开支的明细账对教职工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学校还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生伙食费收支。学生伙食费一直处于县城同类学校最低标准,并坚持价格公开,提前一周公布菜谱,保证学生花最少的钱吃最好的饭菜。我们还通过走访部分学生和家长,设立校长接待日等形式,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促进我校改进工作,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学生和家长对我校的收费工作是满意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2012]5号)以及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十纠办发[2012]1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管理责任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

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区教育局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收费政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电台行风热线、局长热线等栏目,由局领导公开宣讲收费政策,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各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录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的收费公示牌,长期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臵,通过墙报、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力求使收费政策家喻户晓,结合行风评议、“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建议。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促使干部教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三、抓规范管理,促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1、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小学、初中公用经费生均定额参照市直学校标准补齐差额,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加

大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学校规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与城区居民女享受同等待遇。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我区8所农村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学期初区教育部门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足额将到位各级配套的新机制资金划拨到校;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由新华书店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人数据实配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资金拨付,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字,区资助中心备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所有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3、服务性收费规范。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14号)文件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照鄂价费[2009]247号文件执行,小学1、2年级75元/生/学期,3至6年级9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交纳。城市居民(学生)医基本医疗保险按十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初次办理工本费6元,制卡费15元;学生平

安保险50元/人/学期;学生奶2元/包,一学期按90天计算,180元/学期,校服按十教函[2011]60规定的征订范围、标准执行。全区各学校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4、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十教函[201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从本省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用适合本区统一的教辅材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认真做好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组织学校分班、分年级做好汇总后报教辅统一发行平台,区教育局对学校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三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各学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

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全区各学校没有出现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现象。

5、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区教育局依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多次召开校长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文件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各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现象。

四、抓自查自纠,促办学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区教育局都将教育收费列入开学检查的常规内容,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教辅资料征订、补习办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

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干部教师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3、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教育局公布了监督电话,各学校也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6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7

为“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我校自开学以来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制定的《瓜州县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治理乱收费的整改工作。通过虚心听取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内部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校实现了校务、财务公开,加强了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本学期我校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除此两项收费外,学校未向学生收一分钱,且收费数目、文件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

二、学校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开学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学校有复印机,为每位任课教师买了一套《单元测试卷》,学生练习、复习可以复印。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通过检查,无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

三、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四、为切实杜绝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学生征订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我校决定与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五、为实现学校无乱收费,学校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把教育乱收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既要保证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又要确实巩固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成果。

河洲小学 2011.6.22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报告

彭庄完小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8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我校针对市教委《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2014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抓手,切实巩固工作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反弹。现将我校自查自纠结果总结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王卜庄镇大吴庄中心小学

2014.11.26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三里河小学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9

三里河小学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坚决治理乱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有偿补课行为。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建章立制、自我监控、相互监督、有举必查、有查必究、查出必处”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学校办学行为管理机制。学校不观望、不等待,组织人力主动出击,明察暗访、逐一摸排、防范在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三里河小学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办学宗旨,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此,学校成立了专门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挂帅,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1、我校一、二年级无任何教辅,三至六年级按县教体局要求,先行公示县教体局统一征订的由县新华书店提供的教辅及价格,然后家长自愿购买(对于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出资买单);为迎接县质量监测,对五、六年级参加监测的学生,由学校用公用经费出资购买试卷。

2、学校及时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师德师风培训,并当场签订了《严禁乱收费、乱推销教辅、乱办班补课承诺书》,全体教师承诺“决不违规推销教辅,决不有偿补课办班,决不乱收费。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上级任何处分。”

3、本周和上周,特别是县巡查组巡查教育系统以来,我校按照教体局、中心校部署,明察暗访,逐一摸排,深入班级及学校周边,没有发现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二、严格公示制度

学校在醒目的公示栏中及时张贴公布教体局、中心校下发的统一收费文件。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意见箱、开通了“三乱”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家长及社会人士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工作,对投诉的问题及时查实、及时反馈,并及时给投诉人回访。目前,尚未收到家长对“乱收费、乱推销教辅、乱办班补课”行为的投诉。

三、自查情况

经查:我校学前班每生每学期按照发改委批示225.00元收费。医保2017年每生收费150.00元。3-6年级教辅严格按照评议价格(价格分别为:34.88元,35.74元,34.93元,33.76元。),家长自愿购买,1、2年级没有教辅,更无其它教辅;经查我校暂没发现乱收费、乱补课、乱推销教辅资料现象。若有举报并查实后,我们将接受最严厉的处理。

通过自查,虽然没有发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问题。但是,学校不以为功,始终绷紧规范收费行为这根弦,保持高压态势,没有任何时候的掉以轻心,时时严阵以待,始终致力于“办好三里河小学,让人民满意”!

特此报告!

三里河小学

彭庄完小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我校接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立即召开行政办公会,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自查。在学年初,我校已成立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组长:白衍卫副组长:颜景海成员:于强栗先文田敬涛孙希玉李金环张伟于成华。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冯立琦成员:马艳孙青刘恒芹王颖丁玉萍张敏。

根据区、市安排,依据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标准,对学校收费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04}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

自查报告

林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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