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2024-04-20

9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9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篇1

(一)目 的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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